向德恩
」
前軍聞社中校涉共諜案!判刑5年4月定讞
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簡稱軍聞社)前中校副主任孔繁嘉,在服役期間遭中國大陸情報單位吸收,之後試圖以旅遊名義接觸並拉攏現役軍官,企圖在軍中擴展組織,但最終未能成功。案件歷經檢方起訴與各級法院審理,一審法院嚴詞指其行為形同叛國,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二審則略為減刑,改判5年4月。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於今(7日)稍早遭駁回,正式定讞。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整起案件與金門退役上尉邵維強所涉共諜案密切相關。邵維強退役後在金門經營旅社,同時也擔任電視台駐地記者,藉此建立人脈。然而他隨後遭中國情報單位「中國廈門市人民政府第四辦公室」吸收,自2002年起開始在台灣積極發展共諜組織,並成功吸收多名軍中人士,其中包括曾任金防部金門守備上校大隊長、裝甲第564旅副旅長及八軍團作戰處副處長的向德恩。向德恩在被吸收後,不僅簽署2份投降誓言書並提供個人名片,還曾身穿軍服與邵維強合影留念,神情輕鬆。邵維強其後每月提供向德恩4萬元報酬,直至案件曝光,累計金額達56萬元。邵維強最終於2023年1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定讞,入獄服刑後被診斷罹患惡性腫瘤,並於去年6月病逝;向德恩則被判刑7年6月確定,目前仍在服刑中。至於孔繁嘉,則是在2006年遭邵維強以金錢利誘吸收,開始協助發展組織。當時孔仍具現役軍人身分,利用職務與人脈接觸現役與退役軍官,並以免費招待前往越南旅遊為掩護,試圖安排軍官出國,使其與中國情報人員接觸。然而,他所接觸的軍官最終均未成行出國,導致整體滲透計畫未能落實,共諜組織的擴展亦告失敗。檢方認為,孔繁嘉長達10餘年參與發展共諜組織,不僅收受不法利益,還使昔日軍中同袍蒙受質疑,更將國家安全置於高度不確定的風險之中,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利益,並以「叛國」措辭予以強烈譴責,判處5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改認其同時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以及《國家安全法》中的發展共諜組織未遂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最終,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全數判決確定。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為洪仲丘廢軍審法卻難阻共諜 國防部急補破網
役男洪仲丘於2013年7月4日、在退伍前兩天不幸離世,他的家人控訴軍中的霸凌及不人道操練,是洪仲丘最主要的死因。而國防部不積極的態度、軍檢始終不願意公開的調查進度,都令民眾無法接受,大批網友自發性在社群平台上號召「討真相」,發起兩次遊行活動,參與人數逾25萬人,並推動加速軍事審判法改革、廢除禁閉制度,更間接導致募兵制的失敗。23歲役男洪仲丘在退伍前兩天不幸離世,他媽媽淚控兒子是「被軍方整死」的。(圖/報系資料照)雖然國軍在洪案第一時間(2013年7月13日前)就關閉全台18個禁閉室,並暫停禁閉及悔過懲罰,也懲處了相關人員共37人,但民眾仍對於國防部的調查報告有諸多不信任,尤其是關鍵禁閉室的16支監視器「完全沒有畫面」,讓人質疑是否證據已遭軍中人士銷毀。39位民眾自發性組成「公民1985行動聯盟」,喊出「要真相!要人權!」盼藉由訴求讓事件真相出爐,並且要求國軍改革、屏除陋習及潛規則。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引發社會關注,公民團體號召近3萬人穿著白色上衣聚集國防部前抗議。(圖/報系資料照)楊梅高山頂禁閉室7名戒護管理員,在洪仲丘靈堂前下跪,表示歉意。(圖/報系資料照)公民1985行動聯盟更選擇在8月3日舉辦「萬人白T凱道送仲丘」晚會,當天推估參與人數逾25萬人,晚會過程平和理性,群眾離去時甚至沒有留下垃圾,登上眾多國際版面。3天後,2013年8月6日,立法院加開臨時會,僅用2小時就三讀通過《軍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現役軍人若是在承平時期(非戰時)犯罪,其偵審程序不再適用《軍審法》,改依《刑事訴訟法》由普通檢察署、法院處理,自此《軍審法》幾乎名存實亡,各級軍檢署、軍事法院也於隔年正式裁撤。2015年4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確定廢除「禁閉」懲罰制度,將「禁閉」修正為「悔過」,且若被懲罰人或他人認為人身自由受到拘束,可向執行單位提出異議,而執行單位權責長官必須要在24小時內完成審查,且不得因被懲罰人提起救濟程序,給予歧視或不公平的待遇。另外,被懲罰者也可向法院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以上種種修法,都不難看出立法單位竭盡一切所能,避免洪仲丘的悲劇再度上演!而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在2016年選上立委後,更提案修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讓任官滿一年的軍官士官,若真的自覺不適任可申請退伍,並經人事評審會三個月內審定,依循各軍職的賠償辦法「正常」退役,此修正案於2018年6月三讀通過,讓軍官士官不用像過去自傷、裝病、犯錯記過,折磨自己也影響軍隊風氣。然而,當外界都認為軍法改革是國軍進步的重大象徵時,廢除軍法卻帶給軍中意想不到的變化:共諜案頻繁發生。2022年起,就有學者呼籲應要恢復軍法審判,才能有效嚇阻共諜案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並確保軍隊治理的統率權與軍隊安全。時任民眾黨立委、現任新竹代理市長邱臣遠也指出,近年來的重大共諜案,涉案人員有多名高階將官,但自從軍法移交一般司法審判後,共諜案多以輕刑宣判,恐因此導致軍人法紀觀念偏差。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時任上校主任研究教官向德恩(右)接受中共每月4萬元供養,還簽下「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效忠誓約書。(圖/高雄地檢署提供)民進黨前立委趙天麟先前受訪時表示,在先前洪仲丘案發生後,因民氣可用,確實揭發很多弊案和過當處置的狀況,後續便將整個軍法制度廢除;但在軍事反情報作戰內,軍審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而軍審廢除後不僅沒能發揮嚇阻力及司法審判機制,也流失掉很多優秀軍事司法官。時任國防部長邱國正也指出,根據這幾年的經驗,例如營區裡面發生士兵鬥毆,交給一般法院審理以後,最後結果是不予處分,因為法官覺得鬥毆沒造成公共危害,但此舉實則給軍隊帶來很大的風氣問題,這就是認知不同的情況,會產生很大差異。而在經過今年(2024年)5月、7月的審查後,立法院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最特別的是,新增了「罰款」與「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2項針對財產的懲罰,另外修改了與原本禁閉類似的「悔過」,取消不能外出的限制,強調不得以拘禁方式做為手段,但為了能達到嚇阻效果,悔過期間不得計算在服役時間內,若當事人退伍,需折算成罰款。此次的修法,被認為是加強軍中懲戒,又沒有讓軍審復辟,朝野雙方均認可,但實際效果如何,仍有待時間觀察。時任國防部長邱國正表示,《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將軍人悔過懲罰期間不納入役期計算,避免軍人不在乎自己行為,誤認在悔過室比操課輕鬆。(圖/黃威彬攝)
現役軍人向中共宣誓效忠犯法嗎? 法務部:跨部會討論研擬修法處罰
現役軍人向中共宣誓效忠將觸法!監察院日前函請法務部說明現役軍人涉及簽署願效忠中共誓約書,依現行法是否有處罰規定。法務部邀集相關機關代表開會討論,多數機關代表認為,應於《陸海空軍刑法》或《國家安全法》增訂處罰規定,不過因為《陸海空軍刑法》並非法務部主管,法務部表示,如國防部認有修法必要,將協助提供法制作業建議。法務部發布新聞稿指出,日前爆發現役陸軍上校向德恩簽署效忠中共誓約書,且按月收取新台幣3萬元賄賂,檢察官起訴他後,監察院函請法務部說明現役軍人涉及簽署願效忠中共誓約書,依現行法是否有處罰規定?若無規範,如欲科以刑責,則應如何予以規範?法務部為此在今年2月間,邀集相關機關開會討論。與會多數機關代表表示應於《陸海空軍刑法》或《國家安全法》增訂規範。法務部指出,這次會議主要針對現役軍人涉案的法律適用問題進行跨部會意見研商,並未特別針對非現役軍人部分加以討論,僅有與會者提及若修正《國家安全法》,範圍可能包含非現役軍人,此部分尚須審慎考量是否有處罰過廣及有無侵害言論自由之虞,會中決議該意見留供參考,因此並非將宣誓效忠中共之行為處罰擴及一般民眾。
為每月4萬元!陸軍上校宣誓效忠中共 還承諾「戰時會做內應」
向德恩簽下「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效忠誓約書,表示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戰時會做內應。(圖/高雄地檢署提供)從軍35年、現職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教官向德恩為求升遷,竟遭共諜利誘洗腦,簽下「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效忠誓約書,還接受中共每月4萬元供養。高雄地檢署痛批,近年中共間諜活動頻繁,向男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若不嚴懲難達嚇阻之效,依貪汙罪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12年徒刑以儆效尤。向男2016年起曾任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金門守備大隊上校大隊長、陸軍步兵第206旅上校副旅長、陸軍裝甲第564旅上校副旅長、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作戰處上校副處長,2022年6月擔任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教官迄今,其工作均與帶兵、維護國安有關。向男與太太2011年結婚,2人2018年離婚。向男前妻曾在金門縣「安全旅行社」工作,該旅行社老闆邵姓男子為共諜,邵男當年因參加向男婚禮而相識。邵男得知向男離婚心情低落、萌生退伍之意,第一時間假關心、勸他不要退伍,可透過人脈協助他升遷。為了取得向男信任,邵男先協助向男遷移戶籍至「安全旅行社」,又交付對方組織人員所致贈、刻有向男姓名的長白山印章與「向守志回憶錄」,拉攏吸收向男。2019年10月向男與邵男相約在高雄某餐廳吃飯,餐後兩人回到邵男下榻的飯店,邵男直接表明「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早一點與讓習大大(指習近平)那邊認同」、「我們要幫你在未來…如果將來以後有戰事,你不是第一個,而是我們整個都有一個兩岸和平統一的陣線來做好」、「做這事就是我們早點讓他們認同我們…你的需求,需要什麼樣的話,升遷,包括各方面的,所以你有想法了,有安排了,你慢慢就會感受的到」、「你有什麼困難,有什麼想法,都可以告訴我,工作上、財務上等等,他們都安排好了」,要向男戰爭發生時作內應,向中共效忠。向男因貪圖獲得職務升遷及財產利益,竟然答應邵男要求,不但交出一張名片,還當場簽下「本人向德恩,在此宣誓,本人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未來也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力為祖國為組織效力,早日完成和平統一神聖光榮的使命。立誓人向德恩」誓約書,且手持該誓約書與邵男合照證明。邵男拿到名片和誓約書,隔天就啟程趕往廈門,將資料交給中共的組織人員,對方同意以每月4萬元的代價供養邵男。2020年1月向男在安全旅行社內,又應邵男要求,穿著軍常服,簽下另一份誓約書,還拍照存證供中共組織留存。檢調查出,向男自2019年起至2022年,一共收受中共7次、總計56萬元的供養金,還在向男楠梓區住處查獲印章禮盒等證物。檢方認為,向男從軍35年,現為國軍高階軍官,國家、責任、榮譽、忠誠均為其軍旅生涯中一再受洗禮薰陶之信念及價值,理應較一般人更知悉效忠國家之重要性,沒想到竟貪圖私利及升遷仕途,罔顧國家栽培及照顧,簽立誓約書予與我敵對之中共勢力,對敵人表示效忠,而為背叛國家之舉止,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檢方另發現,向男還協助邵男刺探時任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中將鍾姓指揮官、現任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中將楊姓指揮官、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中將李姓指揮官等人的軍籍資料、背景及個人喜好資訊。檢方痛批,近年中共對我軍事威脅越趨強硬與頻繁,間諜活動滲透更甚以往,若不嚴懲軍人背叛國家行為實難達到嚇阻投敵之效,依貪汙罪起訴向男,並建請法院量處12年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