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亞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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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女檢涉洩密給詐團軍師男友! 懲戒法庭今宣判:罰俸10個月
律師鄭鴻威擔任詐團軍師,其中有16名律師因參與其中被起訴。參與其中的律師朱一品其女友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涉嫌傳送未公開的書類透露給男友遭到監察院彈劾,並由法務部送至懲戒法庭。全案於今日(12月26日)判決吳亞芝罰俸10個月,金額達恐達近百餘萬元。回顧案情,律師鄭鴻威因為組詐團軍師團,並洩密給詐騙集團,最終16名律師遭到起訴,成員之一的朱一品律師女友為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涉嫌將未公開的書類透過通訊軟體透露給男友,事後吳亞芝接連遭到監察院彈劾以及法務部送至懲戒法院審理。不過,當時桃園地檢署針對吳亞芝涉嫌違反個資以及洩密的部分簽結,遭到外界質疑後,桃園地檢署於2025年11月28日發出聲明表示,一切皆依法處理,並未徇私迴護。另外,桃檢說明此案送至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後,委員認為有懲戒之必要,後續已將此案移送至職務法庭進行審理,全案於今年11月辯論終結。
法官石育恩、檢察官吳亞芝遭監院彈劾 建請免職處分
監察委員紀惠容、王麗珍、郭文東11日表示,近年來詐騙猖獗,竟有司法人員涉入詐騙集團。監察院已通過彈劾橋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石育恩與高等檢察署檢察官吳亞芝,並移送懲戒法院,建請依《法官法》相關規定予以免職處分。此外,對於多起年輕律師介入詐團案件,監委亦促請法務部積極追蹤《律師法》修法進度。三位監委指出,根據內政部警政署「打詐儀表板」統計,113年全年詐騙財損金額達1332億元,社會對司法人員涉案難以容忍,司法體系有必要自清自律。調查發現,石育恩涉非公務使用資料查詢系統,與詐騙集團「軍師」鄭姓律師有330萬元資金往來,來源不明,並曾代為轉交10萬元律師費,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第16條,及司法院相關資料管理規定,也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第22條與社交理財自律事項,情節重大且毫無悔意,顯已不適任法官職務。另檢察官吳亞芝已知悉朱姓律師等人涉犯洩密、洗錢等罪,卻仍積極鼓勵對方承接詐騙集團案件,未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1項規定啟動偵查程序,亦不適任檢察官職務。監察院依《法官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建請懲戒法院對石育恩免除法官職務,並依第89條第1項準用規定,對吳亞芝為相同處分,兩人均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監委調查並指出,除本案中的鄭姓律師外,多名涉案律師迄今尚未停止執業。法務部已於114年1月10日提出《律師法》修正草案,增訂第7條及第74條第4至6項,分別授權暫停律師證書審查與執業限制,目前已送行政院審議,監委呼籲法務部持續追蹤後續修法。另監察院調查法務部所屬各地檢署近三年來違規查詢「書類系統」情形,高雄地檢署抽查5786件中,有2495件因身分證號或案號輸入錯誤,占比達43%,情況確有不當,監委要求法務部檢討並改善內部控管機制。
無間道真實上演!詐團滲透20種白領行業 刑事局呼籲自首
詐欺犯罪猖獗,在暴利誘惑下,愈來愈多人鋌而走險加入詐騙集團分一杯羹,甚至上演「無間道」,連檢警、法官、律師都涉入。刑事局打詐警官發現,目前至少有20多種白領職業與詐團勾結,形成詐騙產業鏈,憂心若各行業都淪陷,台灣將成為名符其實的詐騙王國。傳統電信詐團人員,包括金主、話務人員、人頭帳戶與面交車手等,除金主外,大部分屬藍領階級;但因詐騙利益驚人,全台每天財損都達2、3億元,許多行業「撩落去」與詐團勾結。根據警方近年查緝經驗,包括警界、司法界、銀行員、地政士、虛擬貨幣商、當鋪、銀樓、融資公司、車行、廣告代理商、簡訊商、媒體、網站工程師、伺服器業者、電信業者、通訊行、空殼公司、駭客、民代和網紅,都有捲入詐欺案例,至少20多種白領行業已遭詐團滲透。刑事局根據金流與電信流鎖定白領協力者,將他們視為詐騙結構的「高層次」成員加強打擊,同時也呼籲他們窩裡反,自首向警方提供詐團情資。其中,台北地檢署去年偵辦律師鄭鴻威擔任詐團軍師案,赫然發現16位律師合謀,到各院檢替詐團監控遭逮車手,以免供出其他共犯,並查出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涉嫌將詐團250萬黑錢藏在法院;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亞芝的律師男友朱一品想加入鄭的團隊未果,吳竟向男友表示可惜,說「這是打進去這個詐騙圈子的好機會」。刑事局去年也破獲首起「地面師」詐騙案,發現新北市里長鄧長安得知轄內老人過世未留遺囑,竟找主嫌蔡尚岳合謀偽造遺囑繼承房產及存款,再找其他里長、民代助理、代書、地政士等加入,並勾結警察、書記官、戶政人員非法查詢個資,由律師蔡鴻燊做假認證,詐騙得手約1.5億元。還有詐團安排律師給被害人,以安撫並觀察被害人繼續騙;被害人積蓄遭榨乾後,再介紹合法的資產公司辦理抵押房地產,事後再「回饋」遠高於行情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