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瑞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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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學倫會委員提名遭否決 吳瑞北質疑程序公正今遞申訴書
台大電機學院教授吳瑞北日前雖獲院方推薦,卻在校教評會投票中遭無理由擋下,且票數創下歷來新低,引發學術倫理爭議。對此,吳瑞北今(16)日向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遞交申訴書,提出五項理由,請求撤銷該決議並重啟審議。他強調,此舉並非為個人利益,而是為維護學術自治、程序正義與教師之基本權利。吳瑞北指出,首先,該決議未依正當法律程序作成,未告知否決依據,也未給予自己陳述意見之機會,違反教師等相關法規規定的正當行政程序。其次,否決理由不明,僅以投票結果為依據,欠缺客觀與一致的審查標準,違反理由明確原則。吳瑞北續指,教評會辦理學倫委員審查,非台大組織規程及設置辦法所定之業務權限範圍;以「心證投票」取代專業審查,屬裁量濫用,並違反本校教師倫理守則所揭示的「專業、嚴謹、公正」原則。另外,行政主管兼任校學倫會委員,構成潛在利益衝突,違背迴避原則,嚴重影響審議公信力。吳瑞北提到,自己長期揭露校務問題並依法監督行政,卻在此案遭史無前例之否決,難免引起「不當打壓言論自由」疑慮。依法擔任學術倫理委員是每位教師應有的職權與責任,若因言論批評或立場不同而被排除,將造成嚴重的寒蟬效應,損及校園學術自由與制度信任。最後,吳瑞北強調,自己仍相信本校能以理性與誠信回應問題,恢復程序公正,讓學術倫理制度回歸專業本位。提出此案是為了促進制度改善,並非針對個人,願此申訴成為推動台大更加透明、公正與自省的契機。
獨/台大學倫會遴選惹議 吳瑞北遭校教評會否決掀程序正義質疑
台大近年屢陷學術倫理爭議風暴,然而在教師節前夕,再度傳出校內學倫會委員遴選爭議。電機學院教授吳瑞北雖獲院方推薦,卻在校教評會投票中遭無理由擋下,且票數創下歷來新低,疑似與其過去多次質疑校方弊端有關。另依規定,學倫會委員不得兼任校教評會委員,但現任兩會代表卻同時由副校長、教務長及研發長擔任,程序正義與公信力備受挑戰。台大學倫會負責審理校內學術倫理違規案件,委員由各學院院長擔任「當然委員」,並由各院教評會推薦「推選委員」出任。近期因電機學院一名委員任期屆滿,院方依程序推薦教授吳瑞北接任,卻在校教評會投票中以「爆冷票數」遭否決,成為台大首例院方推薦人選被校層級教評會擋下的案例。吳瑞北過去多次批評校務決策不透明,從管中閔校長遴選案、永齡基金會捐贈案,到近期的「校友創投基金」設立,他多次質疑程序瑕疵、資訊揭露不足,甚至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校方提高決策透明度,避免利益衝突。此次校教評會投票創台大首例,疑似就與其過去「敢言」個性有關,不過沒有理由地遭擋下,也引發校內人士質疑。校內人士表示,學倫會設置辦法明定「各學院教師代表委員任期中出缺,由該院候補委員遞補」,因此應以推選委員優先,不應與候補委員混同由校教評會投票。校方不尊重學院推薦人選,也未說出否決理由,令人難以信服。他並指出,學倫會審理結果須送交教評會決定懲處,猶如「一二審制」,學倫會規定,互選委員不得既擔任校教評委員又擔任學倫會委員,卻讓副校長、教務長、研發長同時擔任兩會當然代表,「相當於一二審由同一批法官審理」,利益迴避明顯不足,嚴重損及台大程序正義與學術公信力。對比「中研院各級倫理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其中規定行政主管不能擔任委員,而召集人是由委員互選,此規定更能避免造成需利益迴避之情事。吳瑞北對此指出,「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台大切勿自以為老大而颟頇」,台大因學倫問題過去受傷慘重,學倫會不論誰去擔任,都應該好好改革。對此,校方回應,在遴選過程中同時投票代表委員及候補委員的運作方式,自台灣大學誠信辦公室成立以來,皆是如此方式運行;而學倫委員會之委員投票,是校教評會每個委員之個別心證所進行之投票,台大對於投票結果予以尊重。針對行政主管兼任兩會代表,校方表示,依學倫會設置辦法規定,副校長、教務長及研發長為當然委員,如無特殊迴避事由,會議審議時無須迴避。此情形並非罕見,例如各院院長除了為校、院教評會當然委員外,亦為學倫會調查小組召集人,所謂利益迴避問題,實屬無限上綱及臆測。
資策會老長官助高虹安 證實資策會決策鼓勵出國和內部創業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近日因在職資策會期間,參與輔導衍生公司科智企業,連續數日遭民進黨、資策會夾擊追殺,指其為不當兼職;對此,前資策會執行長吳瑞北今(22)日於臉書說明當年情況,等於幫助高虹安證實其出國和輔導創業為資策會當年戰略層級決策,他也以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創立民間公司為例,指出若沒有當時工研院張忠謀兼職台積電董事長,怎會有今天的護國神山?吳瑞北表示,高虹安在資策會的事,有一些時間正好是他主政,而他任執行長時的戰略層級決策,就是鼓勵出國開眼、內部創業、以及科研成果發表論文。他說,訂戰略的人有責任要去找到資源,必要時也要應各級主管要求,訂定或修改辦法使得戰術得以有效,這就是分層授權與負責的精神。只是吳瑞北也表示,資策會是一個兩千多人的法人,執行長不可能管到很多細節,一定會分層授權、分層負責,不需要事事簽到執行長,所以許多朋友要他對高虹安出國讀博、發表論文、以及同時在科智任職有無報備一事表態,自己並不想回應。他說,高虹安的事要依當時的授權層級,即使自己是當時執行長也不該隨便說三道四。吳瑞北感嘆,有些人拿放大鏡,甚至顯微鏡審視當時資策會作為,自己因應媒體記者提問發言,並沒有要為高虹安脫責,畢竟那是高虹安的事,但仍要為當時配合自己去執行上述決策的許多同仁講話。他在之前也曾發過臉書為高虹安事件感嘆「不要抺煞前人的辛勞」。吳瑞北也舉例,張忠謀1986年成立台積電,直到1988年張還是工研院院長,之後到1994年是工研院董事長。他說,台積電也是民間廠商,若沒有當時工研院張忠謀兼職台積電董事長,怎會有今天的護國神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