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
」 黃明志 謝侑芯 馬來西亞 毒品 命案
毒咖啡惡煞失控闖兒童泳池持槍瞄準6歲女童 扣扳機竟卡彈救命
台中市西屯區日前發生一起令人膽戰心驚的槍毒驚魂事件,1名陳姓男子疑似一次吞下近 20 包毒品咖啡包後精神恍惚,竟手持非制式手槍闖進兒童游泳教室,不但跳入泳池,還將槍口對準正在上課的 6 歲女童與教練,甚至直接扣動扳機,所幸當下手槍卡彈,否則恐釀難以挽回的悲劇。檢方偵辦後認定陳男具殺意,已依對未滿 7 歲之人犯殺人未遂罪嫌將他起訴。根據調查,陳男去年底在桃園大溪友人的住處取得一把非制式手槍、43 顆子彈,以及大量含依托咪酯、卡西酮與 K 他命的毒品咖啡包,今年 10 月 10 日下午,他疑因吸毒過量產生強烈幻覺與躁動,情緒逐漸失控。傍晚 6 點多,他竟帶著上膛的手槍和 26 顆子彈闖入游泳池辦公區,嚇得館內員工四散逃命。更離譜的是,陳男接著直接衝入泳池,當時1名葉姓教練正教 6 歲女童與其哥哥游泳。陳男突然跳入水中,拉滑套、舉槍瞄準後扣下扳機,教練當下以為自己與孩子必死無疑。然而幸運的是,手槍因卡彈無法擊發,陳男仍不罷休,繼續揮舞槍枝恐嚇,甚至爬出泳池,在樓梯間再度拉滑套、瞄準,再次讓現場3人驚魂未定。他的脫序行徑仍未結束,隨後跑到停車場,用槍托猛敲1輛汽車擋風玻璃,車內的父女檔嚇得尖叫求救。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到場壓制陳男,並查扣槍枝、子彈及大量毒咖啡包。面對檢察官偵訊,陳男辯稱自己「喝了快 20 包毒咖啡,身體不受控」,否認有殺意。然而葉姓教練與女童都清楚指證他曾扣下扳機,監視器畫面也完整拍下驚悚過程。檢方最終認定陳男有意圖殺人,尤其對象包含未滿 7 歲之女童,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嫌將他起訴。
47歲男吸毒騎車「闖紅燈自投羅網」 唾液快篩一驗秒露餡
台中市1名47歲林姓男子日前吸食毒品後騎機車外出,自以為夜深、鄉間道路偏僻,警察不會出現在這種地方,便大膽在潭子區仁愛路闖紅燈,沒想到他這一腳油門不僅沒躲過,反而直接「自投羅網」,被就在路旁執行臨檢的大雅警分局員警攔下,全案瞬間曝光。事發於毒品唾液快篩試劑上路後的第4天,大雅警分局在仁愛路設置臨檢點時,注意到林男騎車不減速直接闖過紅燈,行徑明顯異常。警方隨即上前攔查,卻發現林男表現反常,不僅情緒緊繃、語氣忽高忽低,連手腳都明顯顫抖,彷彿隨時會情緒失控,員警察覺不對,當場進行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短短數分鐘後,試劑便顯示出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林男的吸毒行為瞬間無所遁形。接著警方依法進一步採證、製作筆錄,並依毒品相關罪名將其移送偵辦。警方指出,唾液快篩自11月19日上路後,已明顯提升查緝毒駕的速度與效率。過去毒駕檢測程序繁複,往往需要將駕駛人帶回警局才能進行相關採驗;但新制讓員警可以在第一線即時完成初步判別,讓危險駕駛無法再輕易逃過法網,也大幅降低一般用路人的風險。大雅警分局強調,毒駕危害不亞於酒駕。施用毒品後的駕駛人常會出現判斷力下降、反應延遲、情緒不穩等問題,極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警方也呼籲,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為深夜或偏僻地區就不會有警察執法,警方最後表示,未來將持續運用唾液快篩技術強化稽查,使毒駕者無所遁形,展現警方對打擊毒品犯罪與維護交通安全的決心。
吸毒騎電動車「自首上門」 中和男子騎進派出所喊:我吸毒了
新北市中和區日前出現一起相當罕見的自首案件,1名58歲的呂姓男子因毒癮纏身、內心備感煎熬,竟直接騎著微型電動二輪車前往中和警分局積穗派出所,自行走進值班台前開口就說:「我有吸毒!」讓當下值班警員瞬間愣住。呂男不僅主動坦承吸毒,更立即拿出隨身攜帶的安非他命約0.68克及吸食器,一副「求抓、求戒」的決心。事發於本月28日下午4時許,呂男騎著微型電動機車搖搖晃晃抵達派出所。員警發現他進門時步伐不穩、眼神渙散,神情十分恍惚,一聽到他自白吸毒,立即啟動毒品偵測流程。員警以唾液快篩進行檢測,結果果然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證實呂男確實在施用毒品後上路。由於他是以「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至派出所,警方也同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其毒駕行為作筆錄,並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規定將他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指出,這起案件是新北市目前已知的「首件涉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毒駕案例,也讓執法單位更加注意此類車輛被濫用的可能性。警方表示,將依呂男的供述向上追查毒品來源,同時強調施用毒品後上路的危險性極高,無論駕駛何種交通工具,都可能造成重大事故。警方也呼籲民眾,微型電動二輪車雖常被誤認為「輕便、不算真正的車」,但在法律上仍屬道路交通工具,毒駕一樣會被開罰、移送法辦。
黃明志捲謝侑芯案「保釋期獲延長2週」 最新動態曝:誤解就誤解
台灣網紅謝侑芯10月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猝逝;大馬歌手黃明志疑似涉案遭拘留,因警方未發現其有任何與女方死亡直接連接的線索,於13日獲保釋。由於黃明志的口頭保釋期即將屆滿,他今天(26日)下午再度前往金馬警區總部配合調查,最終保釋期獲得延長2週。警方目前仍持續釐清案情,後續調查將視案件進展而定。《中國報》報導,1輛黑色馬自達轎車今天下午載著黃明志及另名男子,直接駛入金馬警區總部。隨後,同行男子前往警察保安亭辦理登記;黃明志當時戴著黑色毛帽,身穿黑襯衫與牛仔褲,在2名友人陪同下步入警局,全程未與媒體互動,也未對外發表任何談話。大馬警方稍早證實,黃明志的保釋期將再次延長2週。值得注意的是,黃明志昨天(25日)於社群平台公開新歌〈誤解就誤解〉,歌曲以他近期遭逮捕及捲入命案的處境為題,並使用被捕時的光頭照作為視覺素材。他在留言中強調,案件仍在調查中,報告尚未出爐,但部分媒體與網路輿論卻已急著定罪,感嘆「已經先把我判死刑了」,表示這首歌是對外界批評的回應。回顧案發經過,謝侑芯10月22日在吉隆坡「悅榕莊酒店」(BanyanTree Kuala Lumpur)被發現身亡,當時她全裸陳屍浴缸,身上僅蓋著一條浴巾。當地警方查出,黃明志案發時也在房內,並在現場起獲總重5.12克、共9顆疑似搖頭丸的藍色藥丸。尿檢結果顯示,黃明志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均呈陽性反應。馬來西亞警方日前依《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中的2項條文起訴黃明志,經法院審理後以8,000令吉(約新台幣5.8萬元)保釋外出。黃明志則供稱,自己沒有吸毒,當天會和謝侑芯共處一室,是為了討論拍片相關內容,期間女方到廁所沖涼,過了30分鐘沒聽見水聲,他進廁所查看發現對方倒在浴缸內,進行CPR急救後仍無效。目前案件仍在持續調查中。
毒品唾液快篩上路4天首抓 台東男騎機車蛇行被查出吸毒駕車
台東縣自11月20日全面啟用「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制度後,警方在短短四天內即查獲首起毒駕案件,顯示新制在道路安全執法上初見成效,24日晚間9時許,台東市青海路四段,交通警察隊在巡邏時發現一名朱姓男子騎乘機車行跡異常,明顯蛇行,立即攔查。經初步確認,該名男子並未酒駕,但反應遲緩,且有毒品前科,警方遂採用新上路的唾液快篩進行檢測,結果顯示甲基安非他命呈陽性,成為台東縣啟用新制度後首例毒駕查獲案例。台東縣警察局指出,為提升查緝效率,除使用警政署配發的試劑外,亦加碼採購多合一快篩工具,可在短時間內檢測七類毒品,包括安非他命、苯二氮平、依托咪酯、愷他命、大麻、喵喵及鴉片類,提高執法精準度。交通警察隊長吳昇忠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施用毒品後駕車者可處1萬5000元至12萬元罰鍰,車輛當場移置保管並吊扣駕照;若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將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領。若拒測,最高可罰18萬元,且若後續尿液檢驗呈陽性,將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台東縣警察局長蔡燕明表示,唾液快篩能讓員警即時掌握駕駛人狀況,不必等候實驗室報告即可先行隔離車輛與駕駛,減少毒駕再上路風險。他強調,警方將持續落實取締工作,展現打擊毒駕的決心,同時呼籲民眾若有吸食毒品習慣應及早戒治,不要一時僥倖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
新北母親弒子案判無期 滿志剛提三措施補足職場歧視及家暴缺口
新北市一位蘇姓母親因有吸毒習慣,去年在汽車旅館將9歲大的女兒以及6歲的兒子殺害,最高法院昨(25)日定讞,判其無期徒刑。台北市議員吳志剛辦公室主任滿志剛昨日針對職場提出三項措施,強調社會近期接連出現家庭悲劇,相關制度缺口亟需被看見。滿志剛指出,新北市去年發生狠心的母親因為生活壓力龐大又下上吸毒,最終把9歲大的女兒及6歲的兒子殺害;而前幾日,也有一位劉姓媽媽,因為懷孕被資遣,最終父親殺死母子後再自殺,一起又一起的社會悲劇,真的讓自己無比心痛。他表示,因為自己也是兩個孩子的父親,真的很能理解現在每個家庭所遇到的問題,從職場上的壓力甚至歧視、育兒上的困難都很能感同身受,對於家暴防治的問題更是加倍的重視。因此,他認為有三項措施,是需要共同努力的方向。「第一,是面對職場的性別歧視。」滿志剛說,中央應該要加強跟地方政府研議提高裁罰金額,並且以「專案公布」的方式讓違反單位無所遁形,提醒其他求職者到底有哪些地方可能具有職場性別歧視至關重要。滿志剛續指,其次,是面對家暴案件,這三年來從 3,721 件增加到 4,497 件,但加害者羈押率卻僅僅 6~7%,而電子監控制度至今卻沒有上路,反而讓受害者活在恐懼的牢籠裡,完全是社會亂象,更是我們要共同敦促催生相關法案與配套的問題。最後,是針對父母無論是壓力也好、吸毒、前科等問題。滿志剛強調,中央應該釋放更多資源給地方,讓社工或相關單位有資源加強訪視,建構起更加綿密的社會安全網,接住每一個需要的人。
黃明志今保釋期屆滿!謝侑芯屍檢報告未出爐 大馬警:恐延長
台灣網紅謝侑芯10月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猝逝,享年31歲,而大馬歌手黃明志疑似涉案遭警方拘留,不過日前因警方未發現有任何與女方死亡直接連接的線索,因此他11月13日獲保釋。而最新消息指出,黃明志的口頭保釋期即將屆滿,若謝侑芯的完整屍檢報告尚未出爐,警方有機會再次延長其保釋期。黃明志日前被大馬警方以謀殺條文調查並扣留,首次延扣黃明志6天,以及第二次延扣3天;黃明志隨即獲警方口頭保釋,即從本月13日至本月26日,即今日屆滿。大馬媒體《中國報》25日報導指出,警方證實副檢察司要求等化驗報告的完整屍檢報告出爐,因此暫未有足夠的證據進行下一步行動,黃明志也因此獲得警方口頭保釋,「若在26日之後該報告仍未出爐,警方可再申請延長保釋;至於具體延長保釋幾次和多長時間,則視案情和調查進展而定。」消息人士指稱,警方在保釋期間,將無法再援引謀殺條文對黃明志再次逮捕或延扣,而是依據其在保釋期間的相關權限,隨時傳喚對方協助調查或出庭;但黃明志若不配合,不排除警方會向法庭申請逮捕令並實施逮捕。對於警方若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新線索,是否會援引其他相關條文重新逮捕黃明志,消息人士指尚無定論,但通常涉案者若仍處保釋期間,警方大多會選擇傳喚其協助調查,而不會重新逮捕。回顧整起案件,謝侑芯10月22日被發現陳屍於吉隆坡「悅榕莊酒店」客房浴缸內,身上僅覆蓋浴巾。黃明志當時報案表示,兩人原在房內討論影片拍攝事宜,發現對方昏迷後曾進行CPR急救,但仍不治。警方在現場查獲約9顆疑似搖頭丸藥丸(總重5.12克),雖黃明志否認吸毒,但其尿液檢驗出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等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黃明志於10月24日被控兩項罪,包含持有毒品、濫用毒品罪,黃明志獲准交保。但警方隨後宣布,已將謝侑芯猝死案轉為援引刑事法典302(謀殺罪)方向調查,黃明志於11月5日凌晨到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投案,並被延扣兩度共9天。
遭親姊爆料「家族全吸毒」 小馬可仕說重話:她已不是我認識的姐姐
菲律賓政壇近日再掀家族風暴。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Marcos Jr.)24日在記者會上,首度回應姊姊、參議員艾美(Imee Marcos)日前公開指控總統一家涉毒的爭議。小馬可仕罕見情緒激動,直言家人與親友已「非常擔心」艾美的狀況,並直言「電視上那個在說話的人,已經不是我認識的姐姐。」菲律賓拉普勒新聞網(Rappler)報導,艾美上週在逾50萬人參與、由媒體直播的基督教靈恩會(Iglesia ni Cristo)大型活動中,突然痛批總統家族皆是「吸毒者」,引發全國震驚。相關指控迅速在社群平台上瘋傳,外界議論不斷。面對家族醜聞被公開,小馬可仕在記者會上沉重表示,艾美的發言不像家人所認識的她,並透露家族與朋友已觀察她一段時間,均感到憂心。他說,「我們很擔心她。我希望她能好起來」,並強調公開談論家務事「極為不妥」,自己不願「把家裡的髒衣服攤在外面」。小馬可仕長子、北伊羅戈省第一選區眾議員山卓(SandroMarcos)稍早嚴正否認指控,並形容艾美的發言「不但錯誤,而且極端不負責任」。他更表示,「這不是一個真正手足會做的事。」此話被外界解讀為再次觸及多年來關於艾美身世的傳言,使爭議更添火花。事實上,馬可仕家族內部裂痕並非首次浮上檯面。艾美多年來被排除在弟弟的政治核心圈,2022年大選期間扮演角色薄弱,就任後也鮮少現身馬拉坎南宮,僅在少數立法活動中出席。雖然她原被納入今年期中選舉的執政黨參選名單,但之後又宣布退出,並在政府批准將前總統杜特蒂送至國際刑事法院後,於今年3月正式脫離執政陣營,成為公開的反對派。至於兄妹是否仍有聯絡?小馬可仕坦言,兩人「已不在同一個圈子」,無論政治或私人層面皆「幾乎沒有互動」。風波延燒之際,艾美也在社群平台發文反擊弟弟的說法,寫下「是我,你看到的那些都是幻覺。證明我是錯的。我希望我是錯的。」顯示雙方的裂痕短期內恐難修補。
鳳山深夜女駕駛「睡到路中央」警揪出吸毒上路 車內暗藏吸食器
高雄鳳山區24日深夜上演一起離奇又危險的路邊驚魂,1輛白色自小客車突然熄燈怠速,靜靜停在馬路正中央,奇怪的舉動立刻引起附近民眾警覺,擔心車內可能有人身體不適,遂緊急報警求助。警方趕到現場後,卻發現駕駛並不是昏迷,而是睡著了。這名33歲溫姓女駕駛在警方大力敲窗後才迷迷糊糊醒來,後座還有一名48歲林姓男,子由於車輛停放位置明顯異常,加上駕駛精神狀態不佳,員警在確保安全後開始檢查車內環境,沒想到一開門,立刻發現疑似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及煙彈,情況瞬間從「睡過頭」升級成「毒駕重大案件」。警方立刻對溫女進行唾液毒品快篩,結果果然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由於她不僅吸毒,還在深夜駕車上路,甚至在馬路中央昏睡,已構成公共危險。警方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對其舉發,並同步啟動毒駕偵辦程序。後續調查中,警方將溫女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至於同車的林姓男子,也一併被警方帶回詢問,以釐清是否涉及相關毒品行為。警方提醒,自從毒品唾液快篩正式上路後,警方已全面加強攔檢與取締力度,尤其針對深夜及可疑駕駛狀況更會提高警戒。警方強調,毒駕不僅危及自身生命,也可能造成不可逆的交通悲劇,絶不容輕縱,全力維護用路安全。
失業不求職繼續買毒!單親櫃姐媽悶殺2子女 最終判決出爐
新北市去年發生狠母弒子案,有吸毒習慣的蘇姓女子於汽車旅館內把僅有9歲大的女兒以及6歲的兒子殺害。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於今年5月判處蘇女無期徒刑。上訴二審後,於8月遭到高院駁回,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於今日再度駁回,全案定讞。蘇女過去為單親母親,靠著櫃姐一職獨力撫養一雙兒女,似乎是因為不堪生活壓力龐大,最終於2024年5月14日上午7時許犯下此案。案發當天,蘇女先把安眠藥混入水中並餵食給兒女,再用棉被包裹女兒、枕頭覆蓋其面部後再以手掐住頸部,導致其窒息而死,並用相同手法再度弒子。犯案以後,蘇女曾試圖自殺但未遂,事後因為友人前往汽車旅館探視後全案才曝光。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以後,認為蘇女違背子女信任與依賴殺死子女,嚴重違背身為母親應有的責任,並且於17歲開始就施用毒品,明知心情低落施用毒品會精神恍惚,卻於旅館和子女相處期間,施用毒品放任心情更加低落,導致悲劇發生。國民法官考量蘇女坦承犯行且無前科,曾在百貨公司當櫃姐,年收約為50萬元,因為失業後未積極求職,但仍有錢購入毒品,顯見被告並非因為經濟上的窮困而犯行,一審依照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判處蘇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蘇女上訴至二審、三審均被駁回,全案於今日定讞。
三重隨機攻擊!毒蟲「持鐵棍」砸傷6旬夫妻 遭聲押禁見
新北市三重區22日上午發生一起隨機攻擊事件。45歲顏姓男子疑似吸食安非他命後精神恍惚,持鐵棍無差別攻擊路過的一對六旬夫妻,造成兩人頭手部受傷送醫。警方當場將顏男逮捕,並於他的機車置物箱內查獲安非他命與吸毒器具。22日上午9時許,62歲許姓男子與60歲江姓妻子步行經過三和路四段382巷口時,突然遭顏男持鐵棍追打。夫妻倆驚慌逃至玉山銀行前騎樓,過程中不慎跌倒倒地,顏男仍持續揮打,路人見狀趕緊報案。警方趕抵後,在巷內逮捕正準備騎車逃離的顏男,並查扣作案鐵棍及安非他命0.29公克與使用過的吸管。許姓夫妻頭部及手部有挫傷與撕裂傷,送往新光醫院治療後無生命危險。顏男精神狀況不穩,胡言亂語,還指控許姓夫妻「綁架他母親」,經查純屬臆想。警方初步認定顏男疑似吸毒後精神錯亂,才會持器械隨機攻擊民眾。警方詢後依殺人未遂、恐嚇、毒品等罪嫌將顏男移送新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以他涉犯殺人、恐嚇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收押禁見。法院審酌後認為顏男確有羈押必要,裁定收押禁見。
謝侑芯魂斷異鄉終於回家了!家屬今帶骨灰返台 詳細後事規劃曝光
台灣網美謝侑芯近日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猝逝,享年31歲。事發後,謝侑芯家屬代表從台灣趕赴當地,本月16日領出其遺體,並於同日上午10點半完成火化儀式,直到今天(22日)終於把她帶回家。另一方面,大馬歌手黃明志先前疑似涉案,一度遭到當地警方拘留,但經調查後無證據顯示涉案,已獲得保釋。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謝侑芯家屬代表今晨9時許攜帶骨灰登上返台班機,於下午1至2時順利抵達台灣。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稍早證實,返台所需文件與手續已於本週完成。經紀人Chris表示,家屬返台後將為謝侑芯舉行私人悼念儀式,低調送別。回顧案發經過,謝侑芯10月22日在吉隆坡「悅榕莊酒店」(BanyanTree Kuala Lumpur)被發現身亡,當時她全裸陳屍浴缸,身上僅蓋著一條浴巾。當地警方查出,黃明志案發時也在房內,並在現場起獲總重5.12克、共9顆疑似搖頭丸的藍色藥丸。尿檢結果顯示,黃明志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均呈陽性反應。馬來西亞警方日前依《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中的2項條文起訴黃明志,經法院審理後以8,000令吉(約新台幣5.8萬元)保釋外出。黃明志則供稱,自己沒有吸毒,當天會和謝侑芯共處一室,是為了討論拍片相關內容,期間女方到廁所沖涼,過了30分鐘沒聽見水聲,他進廁所查看發現對方倒在浴缸內,進行CPR急救後仍無效。經過調查,馬來西亞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杜蘇基日前指出,黃明志將於警方擔保下獲得保釋;對於黃明志是否與謝侑芯死因有關,總檢察署在警方調查報告中,尚未發現任何直接聯繫的線索。他強調。已指示警方進一步查明,如有新證據會採取相應行動。
彰化毒駕男撞死人肇逃還涉嫌換車逃亡 檢聲押禁見
彰化45歲陳姓男子18日駕車行經員林市新義街、員鹿路口時,撞上前方停等紅燈機車,釀1死兩傷,陳男肇事逃逸26小時後,被警方於19日下午逮捕到案,警方並在車內搜出安非他命、依托咪酯等毒品,陳男疑毒駕釀禍,彰化地檢署複訊後,認為陳男涉犯「殺人、毒駕、肇事逃逸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或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陳男18日駕駛向朋友借來的白色轎車,在下午1時許行經員林市新義街與員鹿路口時,追撞上前方停等紅燈的3輛機車,造成64歲高姓女騎士傷重不治,陳男事後駕車加速逃離現場,陳男逃亡26小時後,19日下午3時10分許,被員林警分局於員林市山腳路緝獲。當時陳男已換乘友人所開另一灰色轎車,車內有陳男等3人,警方也在車內發現有安非他命、依托咪酯等毒品,3人也疑似都有吸毒,警方採集3人血液、尿液等送檢,並將陳男被依殺人、傷害、公共危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辦。經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今日複訊後,彰檢表示,檢察官認為陳男涉犯「殺人、毒駕、肇事逃逸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或滅證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已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無罪之後1/補教名師挨告性侵二度判無罪! 被害女學生嘆:一定要成績下滑嗎?
新北市一位藝名為「王焱」的補教老師,今年初遭女網紅A小姐指控2010年間她15歲在新竹某補習班就讀時,利用學生的崇拜與無知,以出遊的機會將她誘騙至汽車旅館性侵,她因此患上重度憂鬱症。13年後女網紅已是2個孩子的媽媽,終於鼓起勇氣提告性侵,無奈一審因她記錯王男身體特徵而敗訴;她不服提起上訴,卻再度被駁回,讓她不解的是,王男二審仍判無罪的原因之一,竟是她當時在校成績並未明顯下滑!見面的那個下午,陽光正好,A小姐推開辦公室的門簡單地打了個招呼,如今的她已是事業小有成就的網紅,在網路平台上經營百貨美妝。談到判決結果,她無奈地拿出罹患重度憂鬱症的診斷書,露出手腕上一條一條的傷疤,傷口早已癒合,如今只剩淡淡的疤痕,「這都是我那個時候留下的,有一陣子甚至嚴重到住院!」A小姐表示,只是礙於當時對精神疾病的認知不夠完整,儘管已明確出現症狀,卻遲至6年後才開始有就醫紀錄。A小姐指控性侵她的補教老師藝名「王焱」,今年46歲,有時也叫「王竑文」,主教理化的王焱外表斯文,上課風格幽默,所以很容易跟學生打成一片,但課堂上會開黃色笑話,A小姐想起王焱曾問女學生「今天內褲穿什麼顏色」,為人師表卻言談如此下流輕浮,可惜當時的她年幼無知,盲目的崇拜和信任老師,竟讓她失去了童貞。王姓教師過去多以「王焱」或「王竑文」之藝名教導國中理化,因外表斯文、上課幽默,讓不少學生傾慕。(圖/民眾提供)她說,當時的狀況已經記不清了,只知道再有意識的時候,是她瘋狂站在蓮蓬頭底下不斷沖水,腦中只剩一個念頭「我好髒」,「當時大家對青少年的心理狀況並不重視,多以為是叛逆期到了,一直到後來我才意識到我那時候應該已經解離了。」。後來,當母親詢問她「內褲上為什麼有血」,她一句話都不敢講。A小姐說,父母都是高知識分子,當時只覺得家裡的小孩怎麼只有她出現這種狀況,原本成績一直都是班排前五的她,在事件發生後,國三下學期的成績開始呈現雪崩式下滑,「我一直到國三下學期才開始出現症狀,後來靠繁星保送,但在法庭上,卻被對方說當時成績沒有明顯下滑,後來成績下滑是因為已經繁星保送,實際上根本不是這樣,不是所有創傷都是即時的。」她指出,二審的判決結果雖在意料之中,畢竟沒有直接證據,加上記錯王男的身體特徵,讓這件事成為法庭上的主要攻防論點。一審時她為了讓證據更加確切,在法官詢問是否願意測謊時,她立即答應,同時順利通過測謊。她也附上當時被帶往汽車旅館的格局圖,無奈卻因為早已過去13年,當事汽車旅館也早已重新裝修。為補強證據,她想起當時的事情跟3個朋友說過,幾人10多年不曾連絡過,再次見面卻是出現在法庭上,讓她覺得不好意思,卻又相當感激,「還有一個人因為我後來沒借他錢,直接拒絕出庭」,儘管做了努力,但相關證據卻均未獲得法院採信,她無力又氣憤的表示,「可能要一個吸毒又家庭破碎的受害者才叫合格的受害者吧!」面對二審結果,她表示不會再上訴,但如果哪一天科技更進步了,能有更多證據證明王男過去曾犯下過的罪刑,她說,「我會再告一次」,只是好不容易提起勇氣,卻沒能換回理想結果,收到判決的當下,還是會忍不住想坐在天台上,想過很多念頭,「難道我一定要死才能證明一切嗎?」,「但我的精神科醫生跟我說,妳死了最開心的人是他,又想到如果我真的走了,我的小孩會很可憐,才慢慢打消這個念頭。」。她說,儘管判決結果是無罪,「那也只是法院無法證明他有罪」。她提告的目的從來都不是為了搏眼球,她花了很多時間重新站起來,提告只是想把自己帶回來,幫當年那個手足無措的自己討回一個公道,「你可能現在過得很好,吃得不錯、睡得很好,但你不值得我的自責和自我懷疑,我想把我自己帶回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花蓮摩鐵驚傳命案!女子「手有針孔痕跡」身亡 同房2男遭逮捕送辦
花蓮市國聯二路某汽車旅館17日下午發生命案,52歲林姓女子在房間內突然失去生命跡象,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發現其身上沒有外傷,但手部有針孔痕跡,案發現場更有海洛因、毒品咖啡包、針頭及不明藥錠等物,初步懷疑與毒品過量有關,當時同在房內的51歲方姓男子和張姓男子則被逮捕,全案依法送辦。警方調查指出,林姓女子與51歲方姓男子於16日晚間入住該旅館,原訂翌日下午3點退房,但林女17日下午在房內突然失去生命跡象,消防局於下午3時許接獲通報,立刻將林女送醫救治,但經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則立刻封鎖現場,初步調查確認林女身上沒有外傷,但手上有針孔痕跡,警方還在房內多項疑似毒品證物,包括3包毒品咖啡包、2袋殘渣袋、2支針頭、1袋不明粉末殘渣、7顆不明藥錠及1包海洛因。方男供稱,林女是他的前女友,兩人趁假期從宜蘭到花蓮旅遊,並否認知悉毒品來源;張男也否認持有毒品,警方則不排除林女吸毒過量導致身亡,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調查釐清。
黃明志捲命案認「到明年底工作全沒了」 放下身段求職喊:有收入就好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捲入台灣網紅「護理系女神」謝侑芯猝死案,事件持續延燒,黃明志甚至遭當地警方兩度扣押,目前獲得口頭保釋。黃明志今(17)日突然在社群更新動態,坦言因案件的關係,到明(2026)年底的工作全被取消,而接下來要等數個月案件才有結果,懇請外界有幕後工作能找他,且費用都可以談,甚至願意放下身段打工,似乎只要有收入維持生計就好。黃明志今日晚間在臉書粉絲專頁「Namewee 黃明志」發文透露,目前謝侑芯命案仍在審理中,屍檢報告還沒出來,可能得等上數個月才有結果。因此黃明志原本排到明年底滿滿的工作,全部都被取消了;黃明志放下身段,稱有幕後工作找他收費都好談,或是打工也行,就算他不會也願意學,「有收入就好了」。另外,黃明志在明年也是馬年的新年歌已經寫好,但他出事後贊助商跑掉,也喊話有興趣贊助的可以聯繫他們,「有附贈廣告歌,確定無粗口及不良內容」,他自認比往年的新年歌都好聽,還許下承諾「MV點閱率若低於10M退款一半,農曆新年前若『出事』則退全款。」回顧整起案件,台灣31歲網紅謝侑芯10月22日被發現陳屍於吉隆坡「悅榕莊酒店」客房浴缸內,身上僅覆蓋浴巾。黃明志當時報案表示,兩人原在房內討論影片拍攝事宜,發現對方昏迷後曾進行CPR急救,但仍不治。不過警方還在現場查獲約9顆疑似搖頭丸藥丸(總重5.12克),並檢驗出黃明志尿液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等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雖然黃明志聲稱未吸毒,但檢測結果令警方打臉,且警方進一步證實兩人之間存在「特殊與親密關係」。馬來西亞警方日前依法起訴黃明志,經法院審理准以8,000令吉(約新台幣5.8萬元)保釋外出,案件原訂12月18日開庭。不料,警方之後將謝侑芯猝死案改以《刑事法典》第302條(謀殺罪)方向調查,黃明志遂於11月5日凌晨主動到警局自首,並被延扣兩度共9天。黃明志臉書全文:由於案件還在審理中,報告也還沒出來,還要等好幾個月才有結果。本來排滿的工作已經被取消到明年底了... 各位如果有幕後工作的可以找我做,收費好談。或者打工也可以,我會炸雞排、炒飯、煮咖喱、洗黑鍋、還會裝鐵窗。如果不會的,我可以學,有收入就好了。還有,馬年的新年歌已經寫好了,但贊助商跑掉了,如果有興趣贊助的可以聯繫我們,有附贈廣告歌,確定無粗口及不良內容,比歷年的每一首新年歌都好聽,MV點閱率若低於10M退款一半,農歷新年前若“出事”則退全款。有意請聯絡:namewee.official@gmail.com感恩。Kopkun mak mak krap
快訊/謝侑芯遺體滯留25天終領出! 今火化骨灰將運回台灣
台灣網紅謝侑芯近日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猝逝,享年31歲。而大馬歌手黃明志疑似涉案遭到警方拘留,消息震驚台馬兩地。不過因警方至今未發現黃明志有任何與謝侑芯死亡直接連接的線索,因此他13日獲保釋。大馬警方今(16)日發聲證實,謝侑芯遺體已於上午獲批准領出,將於稍後火化,以便把骨灰運送回台灣老家。根據大馬媒體《星洲網》報導,金馬警區主任沙扎裡助理總監受訪時證實,謝侑芯的遺體已於今日上午在吉隆坡中央醫院被領出。據悉,家屬代表律師陳俊達和數名殯葬業人員,上午8時30分抵達吉隆坡中央醫院太平間,處理相關手續。陳俊達向媒體說明,謝侑芯遺體領出後,被送往沙亞南淨樂園火化館執行火化,火化完成後骨灰會盡快運返台灣,讓她落葉歸根。謝侑芯10月22日在吉隆坡猝逝,但由於遺體送往太平間驗屍,加上此案一度牽涉到黃明志,導致遺體在醫院存放超過3週。隨著黃明志獲警方口頭保釋,遺體領出程序才能順利展開。《中國報》報導指出,黃明志遭警方扣押2次、共9天後仍未被提控,在13日獲得「口頭保釋」得以外出,但保釋期限為13至26日。目前警方已將初步調查報告送交副檢察司審閱,有消息傳出,副檢察司認為目前資料無法支持起訴,尚待完整的屍檢報告才能做出最後決定。回顧整起案件,謝侑芯10月22日被發現陳屍於吉隆坡「悅榕莊酒店」客房浴缸內,身上僅覆蓋浴巾。黃明志當時報案表示,兩人原在房內討論影片拍攝事宜,發現對方昏迷後曾進行CPR急救,但仍不治。不過警方還在現場查獲約9顆疑似搖頭丸藥丸(總重5.12克),並檢驗出黃明志尿液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等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雖然黃明志聲稱未吸毒,但檢測結果被打臉,且警方進一步證實兩人之間存在「特殊與親密關係」。馬來西亞警方日前依法起訴黃明志,經法院審理准保釋外出,案件原訂12月18日開庭。不料,警方之後將謝侑芯猝死案改以《刑事法典》第302條(謀殺罪)方向調查,黃明志遂於11月5日凌晨主動到警局投案,並被延扣兩度共9天。
黃明志捲謝侑芯命案獲釋到26日 檢方曝證據不足原因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猝死案,事件持續延燒,黃明志甚至遭當地警方兩度扣押。據大馬媒體《中國報》報導,外界傳出檢方認定「證據不足」,其實是案件缺乏最關鍵的化驗與完整屍檢報告,故暫時無法提出起訴,而黃明志保釋期限自11月13日至11月26日。報導中指出,黃明志遭警方扣押2次、共9天後仍未被提控,在昨(13)日獲得「口頭保釋」得以外出,但保釋期限為13日至26日。目前警方已將初步調查報告送交副檢察司審閱,有消息傳出,副檢察司認為目前資料無法支持起訴,需要等待完整的屍檢報告才能做出最後決定。警方透露,副檢察司已要求查看完整屍檢結果,但相關報告尚未完成,目前仍等待化驗室的檢驗數據。在馬來西亞通常涉及疑似他殺或可疑死亡案件,法醫需待血液、毒物、組織等樣本化驗結果出爐後,才能撰寫最終屍檢報告並確認死因。消息人士表示,「若死者死因可立即判定,屍檢報告會較快出爐;但本案必須依賴化驗結果,才能最終確認死因。」檢方暫時無法做出具體法律動作,已指示警方,先讓黃明志以保釋方式返家待查,等最終屍檢報告完成後,再與調查結果一併呈交。一般而言,完整屍檢報告需約3個月才能完成。目前,黃明志雖獲得短暫自由,但案件仍未正式結案,後續發展仍有待屍檢與化驗報告結果揭曉。另外,黃明志暫時恢復自由身之前,有要求前往醫院進行身體檢查,被警方載往吉隆坡中央醫院體檢。回顧整起案件,台灣31歲網紅謝侑芯10月22日被發現陳屍於吉隆坡「悅榕莊酒店」客房浴缸內,身上僅覆蓋浴巾。黃明志當時報案表示,兩人原在房內討論影片拍攝事宜,發現對方昏迷後曾進行CPR急救,但仍不治。不過警方還在現場查獲約9顆疑似搖頭丸藥丸(總重5.12克),並檢驗出黃明志尿液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等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雖然黃明志聲稱未吸毒,但檢測結果令警方打臉,且警方進一步證實兩人之間存在「特殊與親密關係」。馬來西亞警方日前依法起訴黃明志,經法院審理准以8,000令吉(約新台幣5.8萬元)保釋外出,案件原訂12月18日開庭。不料,警方之後將謝侑芯猝死案改以《刑事法典》第302條(謀殺罪)方向調查,黃明志遂於11月5日凌晨主動到警局自首,並被延扣兩度共9天。
黃明志捲謝侑芯命案遭兩度扣押 大馬警方證實:今下午獲釋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捲入台灣網紅「護理系女神」謝侑芯猝死案,事件持續延燒,黃明志甚至遭當地警方兩度扣押。據大馬媒體《中國報》報導,金馬警區主任沙扎里助理總監今(13)日稍早證實,目前暫無證據顯示黃明志涉入命案,於今日下午獲得保釋。報導中指出,昨(12)日就傳出黃明志今日將被保釋,有大批媒體一早守候在金馬警區總部外,盼見黃明志或律師現身,但截至午間仍未現蹤。金馬警區主任沙扎里助理總監稍早才在活動受訪時證實,「黃明志將在午餐時段後獲釋」,並強調警方主要調查工作已完成,後續僅待檢察署進一步指示。回顧整起案件,台灣31歲網紅謝侑芯10月22日被發現陳屍於吉隆坡「悅榕莊酒店」(Banyan Tree Kuala Lumpur)客房浴缸內,身上僅覆蓋浴巾。黃明志當時報案表示,兩人原在房內討論影片拍攝事宜,發現對方昏迷後曾進行CPR急救,但仍不治。不過警方還在現場查獲約9顆疑似搖頭丸藥丸(總重5.12克),並檢驗出黃明志尿液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等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雖然黃明志聲稱未吸毒,但檢測結果令警方打臉,且警方進一步證實兩人之間存在「特殊與親密關係」。馬來西亞警方日前依法起訴黃明志,經法院審理准以8,000令吉(約新台幣5.8萬元)保釋外出,案件原訂12月18日開庭。不料,警方之後將謝侑芯猝死案改以《刑事法典》第302條(謀殺罪)方向調查,黃明志遂於11月5日凌晨主動到警局自首,並被延扣兩度共9天。
黃明志今將獲釋! 謝侑芯閨蜜發13字:有過失致死吧?
台灣網美謝侑芯近日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猝逝,享年31歲。而大馬歌手黃明志疑似涉案,日前遭到警方拘留,消息震驚台馬兩地。警方至今未發現黃明志有任何與謝侑芯死亡直接連接的線索,今(13)日他將獲釋。對此,謝侑芯閨蜜謝薇安發聲表示「沒有謀殺,但過失致死是有的吧?」根據《中國報》報導,馬來西亞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杜蘇基昨(12)日指出,黃明志預計今日在警方擔保下獲得保釋。對於黃明志是否與謝侑芯死因有關,總檢察署在警方調查報告中,尚未發現任何直接聯繫的線索。對此消息,謝薇安表示,雖然感到驚訝,但可以理解,也尊重大馬警方及司法的判斷,只是她仍相信案發時黃明志就在現場,因此希望黃明志能老實交代清楚整個事發過程。而謝薇安13日凌晨仍在Instagram發布限時動態,用黑底白字留下13字:「沒有謀殺,但過失致死是有的吧?」另外,謝侑芯遺屬代表律師陳俊達也表示,若黃明志在13日未遭起訴,便會依法獲釋,但直言「這不代表,這個案件已經在這時候結束了。」回顧案發經過,謝侑芯10月22日在吉隆坡「悅榕莊酒店」被發現身亡,當時她全裸陳屍浴缸,身上僅蓋著一條浴巾。當時警方查出,黃明志案發時也在房內,並在現場起獲總重5.12克、共9顆疑似搖頭丸的藍色藥丸。尿檢結果顯示,黃明志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均呈陽性反應。黃明志則供稱,自己沒有吸毒,當天會和謝侑芯共處一室,是為了討論拍片相關內容,期間女方到廁所沖涼,過了30分鐘沒聽見水聲,他進廁所查看發現對方倒在浴缸內,進行CPR急救後仍無效。檢方10月24日指控黃明志擁有及濫用毒品罪,准以4000令吉(約新台幣3萬元)交保,案件訂於12月18日開庭審理。不過,警方隨後將謝侑芯猝死案轉為謀殺案調查,黃明志被兩度延扣至11月13日。謝侑芯閨蜜發黑底白字文章。(圖/翻攝自謝薇安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