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
」 毒駕 毒品 依托咪酯 喪屍菸彈 安非他命
桃園毒駕男逆向暴衝撞車! 警見他站不穩一查驚見喪屍菸彈
桃園街頭驚傳毒駕事故,48歲胡姓男子17日下午駕駛白色自小客車行經桃園區龍安街與文中路口時,右轉竟直接逆向駛入對向車道,直到撞上正在停等紅燈的車輛才停下。巡邏員警恰巧發現事故,上前查看時驚覺胡男精神恍惚、站立不穩,疑似受到毒品影響,經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果然呈現陽性反應,警方更在車內查獲俗稱「喪屍菸彈」的依托咪酯,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據了解,桃園市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員警17日下午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桃園區龍安街與文中路口時,發現一輛白色自小客車行駛狀況異常。該車在路口右轉後,竟未依正常車道行駛,反而直接闖入對向車道,迎面撞上停等紅燈的車輛,突如其來的撞擊讓現場交通受到影響。員警見狀立即下車處理,原以為只是一般交通事故,沒想到接觸肇事駕駛胡男後,卻發現情況不單純。胡男不僅精神不濟,連站立都顯得搖搖晃晃,身體狀況明顯異常,讓員警懷疑可能涉及毒品駕駛,警方隨即依規定對胡男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員警進一步檢查車輛時,更在車內查獲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毒品菸彈,也就是俗稱的「喪屍菸彈」。依托咪酯原本具有醫療麻醉用途,遭不法分子製成電子煙油後濫用,可能造成使用者意識混亂、反應遲鈍、肌肉失去協調能力,甚至出現身體不自主抖動、站立不穩等症狀,一旦吸食後駕車上路,恐因判斷力及操控能力下降,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嚴重威脅。警方表示,全案除依交通事故相關程序處理外,針對胡男涉嫌施用及持有毒品、毒品影響安全駕駛等情事,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依法移送偵辦,相關案情仍待檢警進一步調查,毒品駕駛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讓無辜民眾遭受池魚之殃。
受虐兒的春天2/安置兒長大才是新考驗 他誤信同儕借帳戶慘背債260萬
財團法人台灣關愛基金會除長年照護非本國籍幼兒外,也同時協助本國籍兒少進行必要性的安置服務,關愛基金會所屬的台北關愛之子家園也安置從各式單位委託轉介的49名0到12歲兒童。基金會安置長王冠婷表示,隨著時代的快速變遷,現今孩童的特殊需求越來越多元,差異也越來越大,除過往的自閉症等兒童外,基金會也曾接手暴露於成癮物質環境的兒童,幾乎每個安置的兒童都得「客製化」其需求。 王冠婷說,基金會就曾安置過長期暴露在毒品環境中的孩子,儘管該名孩子並未直接吸食毒品等成癮物質,但由於其所在環境會大量接觸到二手、三手毒煙,從而開始產生成癮反應,其被緊急安置後的適應通常會比一般的孩子還更為辛苦。 她舉例表示,孩子過往的環境不穩定,沒有穩定的就學與用餐環境,安置後從不穩定的環境轉到規律生活,對孩子來說本來就是一個新的適應挑戰,此外,由於其過往可能也沒有什麼玩具可玩,忽略孩子在玩耍的過程也是一個訓練大小肌肉的機會,造成這類孩子在就學年齡階段時,常會因小肌肉使用不足,連握筆寫字都有困難。 王冠婷指出,後續也慢慢發現孩子常會忘東忘西,為了讓他能順利步上軌道,老師們除了常常對他再三提醒叮嚀,在他書桌前寫了每日待做事情清單,就是希望他能慢慢學會生活自立。關愛基金會安置長王冠婷指出,不同年齡的孩子常有不同的問題與狀況需要處理。(圖/趙世勳攝) 不過王冠婷也解釋,由於台北關愛之子家園中的孩童為0到12歲的兒童,考量到不同年齡階段的孩子會有不同需求,大孩子會逐漸開始需要隱私,因此多半會轉移至其他安置家園,但對他們來說不同年齡層的孩子,往往也意味著會有不同的問題出現。 王冠婷說,如16至17歲的孩子通常會進入預備自立的階段,機構老師們會開始逐步帶著孩子們探討職涯,以此適應社會,帶著他們辦理銀行帳戶,讓他們開始有現實感,然而往往現實的重擊來得又急又快,過去基金會也曾遇過有孩子才剛要成年,就因社會經驗不足,又過於信任同儕,將自己的銀行帳戶借出,因此成為人頭帳戶,害多人被詐,總財損金額上看260萬餘元。王冠婷解釋,長期暴露在毒品環境中的孩子,從不穩定的環境到穩定的環境,對孩子來說是一個新的適應挑戰。(圖/趙世勳攝) 王冠婷表示,孩子幾乎才一成年就遇到這種事,對他們來說是毀滅性打擊,最後也因此遭判刑4個月,並入監服刑,如今還得面臨被害者們的民事求償,萬幸的是,孩子也算努力成功取得社福機構照顧者的資格,在社區型的精神復健機構工作照護病人,擁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我們能做的就是一次一次陪著孩子度過每一個難關,陪著他們演練上法庭要說的話,期望他們都能自立過上自己想過的人生。」。
遭薔妹控不配合報女兒戶口! 阿順反批她偽造簽名、抽大麻電子煙
女星薔薔的妹妹林嘉珍(薔妹)與中國籍同性伴侶阿順結婚後,透過海外生殖技術,由阿順誕下有林嘉珍基因的女兒,沒想到薔妹昨日指控,因阿順不願意配合,導致女兒出生至今7個月仍無法完成戶口登記。對此,阿順今(17)日發文反擊,直言林嘉珍曾偽造她的簽名試圖向法院申請收養,「回大陸辦理需要林嘉珍的在台灣端的配合。她根本不敢讓我把小孩帶回去辦理流程程序」。阿順今(17)日在IG發文表示,由於女兒是在台灣出生,加上2人為同性婚姻,若要辦理大陸戶口,必須將孩子帶回大陸完成相關程序,過程中也需要林嘉珍在台灣配合,但「她根本不敢讓我把小孩帶回去辦理流程程序」。至於林嘉珍想透過收養方式取得孩子的相關權利,阿順透露同樣必須先完成大陸的流程。阿順指控,林嘉珍曾偽造她的簽名,向台灣法院提出孩子的收養申請,卻因沒有完成大陸的法律流程,最後遭到台灣法院駁回,「跟家人出來散心旅遊,林嘉珍整天威脅恐嚇栽贓我和我的家人」。針對林嘉珍先前提到,願意在孩子完成戶口登記前先將款項匯還給生母。阿順則強調,這筆錢與孩子完全沒有關係,「這個錢是她在大陸用非法手段詐騙我,遲遲不還,懷孕的時候說生完孩子還給我,生完孩子說小孩她收養成功再還給我。這個錢本來就是我的」。此外,阿順將矛頭指向林嘉珍經營的代孕公司,稱林嘉珍經常將女兒的照片、影片,以及自己懷孕期間的大肚照發布到網路上,作為公司宣傳素材,「她的代孕公司跟我沒有半毛錢關係,我沒有參與任何。倒是拿著詐騙我的錢打廣告做營銷,給她手底下幫她拍視頻的女的發工資」。最後,阿順爆料稱,林嘉珍曾在她懷孕期間於她身旁吸食大麻電子煙,雙方因此多次發生爭執,「一路走來的心酸我自己最清楚」。阿順回應薔妹的指控。(圖/翻攝自IG/yxluck666)
阿布達比王室成員吸毒昏倒倫敦街頭!放任3歲童赤腳闖車流 遭法院判刑
阿布達比王室成員阿勒納哈揚(Mahrah Al Nahyan)因吸食古柯鹼,昏倒在倫敦街頭,當時由她照顧的3歲幼童赤腳在車流旁遊蕩,甚至一度跑向馬路,所幸遭路人及時介入。據《新阿拉伯人報》(The New Arab)援引英國《泰晤士報》(The Times)的報導,現年32歲的阿勒納哈揚13日在南華克刑事法院(Southwark Crown Court)承認1項疏忽照顧兒童的罪名,法院隨後判處她為期2年的社區處分,並要求她接受復健治療。法庭聽取的證詞指出,阿勒納哈揚透過婚姻關係,與阿布達比王朝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nited Arab Emirates)的統治家族有所關聯。6月13日案發前的數日,她一直有吸食古柯鹼的行為。1位民眾拍攝的影片顯示,阿勒納哈揚當時癱坐在欄杆旁,低著頭、雙臂交叉;附近1處門廊內,另有1名男子仰躺在地上,處於失去意識的狀態。幼童當下就在附近玩耍,手邊有1輛滑板車和1架玩具飛機,而且還沒有穿鞋,並被目擊走向車流湍急的道路。目睹情況的路人隨即介入,並於下午1時50分左右報警。檢方代表帕拉萬普爾(Rio Pahlavanpour)向法庭表示,該幼童當時在無人看顧的狀態下,恐面臨受傷等重大風險,「他們注意到,這名孩子無人看管,赤腳站在街上,身旁有1輛滑板車。由於孩子非常接近行駛中的車輛,民眾因此出手介入。」據報導,阿勒納哈揚昏迷約30分鐘後才恢復意識,醒來後的行為非常異常。當時她對著出手協助的民眾大喊:「這裡又不是屠宰場,你們為什麼這麼在意?你們到底在擔心什麼?」警方隨後在阿勒納哈揚的包包內發現與毒品相關的器具,但並未查獲任何非法毒品。在宣判時,約翰遜法官(Mr Justice Johnson KC)嚴厲譴責阿勒納哈揚的行為,指出她嚴重漠視幼童的福祉與安全,「你在受到毒品影響的情況下,讓這名孩子赤腳在街上玩耍,這種行為顯示你對孩子的安全,抱持魯莽且漠不關心的態度。」法官也描述了案發當時的危險情況,指出這名幼童為了追逐一張紙而跑向馬路,所幸最後有1名民眾及時出手,才將孩子攔下,「如果不是陌生人出手相助,這名孩子可能就會受傷,甚至遭遇更嚴重的事故。」
黃國昌批法務部包庇吸毒檢察官!「劍青檢改」質疑:惡意帶風向
台北地檢署劉姓檢察官因吸食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遭警方查獲,新北地檢署15日宣布偵查終結,對劉男作出緩起訴1年6個月處分,並要求接受戒癮治療。事後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批評法務部包庇遮醜。對此,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非官方、非正式立案組織「劍青檢改」16日發表聲明反駁,強調緩起訴戒癮治療制度已實施超過18年,批評黃國昌將此制度形容為讓被告「安全下莊」,若非愚蠢無知,就是惡意煽動對立。劍青檢改指出,黃國昌日前在臉書發文,質疑吸食第二級毒品的犯罪行為,竟能獲得檢方自行作成的緩起訴處分,並以「安全下莊」、「包庇遮醜」等字眼批評檢方。對此,劍青檢改強調,緩起訴戒癮治療政策行之有年,是否能獲得緩起訴機會,唯一考量在於被告是否表達接受治療的意願,並同意全程配合治療及全額自費,相關標準不會因施用者的職業、貧富或社會地位而有所差異。聲明認為,毒品成癮者需要的是醫療治療,這與當事人的職業身分無關,不應因涉案者具有特定職業,就對既有制度採取不同標準。針對黃國昌將緩起訴戒癮治療形容為讓被告「安全下莊」,劍青檢改進一步說明,緩起訴並不代表被告可以免除後續監督與管制。接受緩起訴處分者,必須在緩起訴監督期間內,持續自費接受門診治療,並定期向觀護人報到及接受驗尿。一旦違反相關規定,檢方就可能撤銷緩起訴處分,後續仍須依法接受觀察、勒戒,或面臨入監服刑等處遇。劍青檢改表示,緩起訴戒癮治療制度相較於直接將涉毒者送進監所,實際上增加了一段管制與監督的期間,並透過醫療介入協助成癮者接受治療,因此不能單純將其解讀為放縱犯罪或讓被告脫身。聲明也質疑,這項以公共衛生為出發點的制度,為何到了黃國昌口中,卻被形容成「包庇遮醜」及讓被告「安全下莊」,並反問相關批評到底是愚蠢無知,還是惡意帶風向攻擊檢方,連帶汙蔑公衛制度?劍青檢改最後呼籲黃國昌回歸「科學理性務實」的態度,並援引民眾黨前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過去談論毒品成癮問題時的公開發言,強調成癮者應被視為需要治療的病人,而非單純以犯罪者的角度看待。劍青檢改提到,柯文哲於2018年6月出席「北極星反毒計畫暨台北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記者會時,曾以醫師身分表示,看待事情的視角會有所不同,社會應改變觀念,將吸毒者視為「病人」,而不是「犯人」。同年8月,柯文哲出席「成癮及酒駕醫療介入活動」時,也再次強調:「不能單純把酒癮、藥癮者當成『犯人』,要當作『病人』來處理,長期而言效果會比較好;成癮問題單靠司法或警察抓人是沒有用的,關出來之後復發率還是很高,必須由衛生、社政、司法、警政及醫療單位共同介入,建立跨局處的合作網絡,透過醫療處遇才能真正降低再犯。」劍青檢改文末也強調,台灣需要走向更安全、更具醫療人權、更能有效降低再犯率的犯防政策及公衛制度,「我們不應該縱容惡意汙蔑,混淆視聽,製造對立,製造仇恨的立場態度。任何試圖激化仇恨,分化社會的政客言論,都應該被譴責,被唾棄,被拋棄到歷史的灰燼中。」
檢察官吸安非他命!遭警攔查愧疚請辭 北檢:絕不護短
台北地檢署驚爆檢察官吸食安非他命!今年228連假期間,新北蘆洲警方攔檢一名路人並採尿送驗發現安非他命,更令人驚訝的是,這名涉嫌吸毒的劉姓男子任職北檢檢察官,他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深感後悔並主動請辭,不過北檢除了函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也在劉姓檢察官辭職令生效前就暫停行使職務。北檢對此主動說明,10月5日經高檢署通知劉姓檢察官為警攔檢驗尿呈毒品陽性反應之情事,同日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啟動內部行政調查,務求釐清事實,絕不護短。經調查結果,2月27日白天,劉姓檢察官走在新北市蘆洲區馬路上遭員警攔查採尿送驗,鑑驗結果呈第二級毒品陽性反應,劉姓檢察官亦坦承驗尿前確有施用第二級毒品之行為,違失行為應堪認定。北檢在10月13日召開職務評定審議會,認劉姓檢察官行為不檢,未謹言慎行,有損檢察官職位尊嚴及職務信任,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1項前段、第95條第2款及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等規定,且情節重大,應依法官法第89條第1 項、第4項第2款、第4款及第7款進行個案評鑑,旋於13日函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以昭公信。劉姓檢察官對於此次因一時失慮而施用毒品,深感歉意與懊悔,並主動遞出辭呈,本署業以最速件函請高檢署轉送法務部進行後續人事作業程序,於辭職令生效前,其已請假暫停行使檢察官職務。 北檢重申「毒品零容忍」之嚴正立場,對所屬檢察官涉及施用毒品案件,深表遺憾與痛心。本署將引以為戒,切實進行平時考核,落實各項內部控管與風險防範機制,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租屋族小心! 桃園命案揭「1扇門」恐藏危機
桃園八德日前發生駭人命案,25歲女子疑遭陌生男子尾隨返家,隨後遇襲,住處更遭縱火,最終傷重不治。事件讓不少租屋族開始擔心自身安全,紛紛添購防身用品,甚至報名格鬥課程。不過,有網友認為,比起個人準備多少防身工具,分租套房更容易被忽略的危險,竟是住戶進出時沒有關好一樓大門。只要有人貪圖方便,陌生人就可能趁隙進入,讓其他住戶承擔風險。桃園市八德區這起命案中,25歲盧姓女子疑似遭36歲林姓男子尾隨返回住處。林男涉嫌持刀攻擊盧女頸部,隨後又在屋內及其他地點縱火。盧女身受刀傷及大面積燒燙傷,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林男案發後遭法院裁定羈押,相關犯案經過仍待司法調查釐清。命案曝光後,不少民眾開始重新思考如何保護自己。有人選擇學習泰拳、拳擊,希望遇到突發狀況時能有應變能力;也有人購買防狼噴霧、閃光燈等用品,準備在危急時刻使用。然而,一則討論分租套房安全的網路貼文,卻將焦點轉向住戶平時容易忽略的公共門禁。發文者指出,分租套房最大的隱憂之一,就是整棟住戶往往共用同一處出入口。即使每個人都將自己的房門上鎖,只要有人領外送、拿包裹或短暫外出時,嫌麻煩而沒有關好一樓大門,就可能讓陌生人有機會尾隨進入。對此,網友直言:「這年頭真的不要賭人性,賭輸一次就沒了。」他認為,個人再怎麼提高警覺,也難以控制其他住戶是否確實關門,一旦公共出入口失去防護,整棟建築物的安全都可能受到影響。貼文也引用長輩常說的「壞人臉上又沒寫壞人」,提醒民眾不能只憑外表判斷陌生人是否具有危險性。發文者提及八德命案時,描述嫌犯疑似吸食俗稱「喪屍菸彈」的毒品後,在巷口徘徊並尾隨女子進入住處,接著持刀攻擊、縱火,令人不寒而慄。此外,貼文還提到,嫌犯疑似在二樓犯案後,攀爬至三樓及隔壁住處,並在多處縱火。不過,這些細節屬於網友對案件的描述,實際犯案過程仍應以警方調查及司法認定為準。發文者強調,防身噴霧等用品固然可以作為個人防護準備,但無法取代住宅本身的門禁管理。尤其分租套房的住戶彼此不一定熟識,若有人習慣讓大門敞開,即使其他房客再小心,也可能因為這個疏忽而面臨風險。因此,網友建議民眾無論租屋或買房,除了留意室內設備及居住環境,也應確認一樓大門能否正常關閉、門禁設施是否完善,並觀察住戶是否養成隨手關門的習慣。畢竟防範陌生人任意進出,不只是個人安全問題,也關係到整棟住宅的住戶。
暗嗆沈伯洋毒品立場 鄭麗文:一再迴避莫非心虛?
民進黨台北市長沈伯洋參選人過往的毒品立場引發質疑,國民黨主席鄭麗文今(14)日在中常會上說,台灣毒品氾濫,想要當市長的人,不能夠信口開河、模糊對毒品容忍的紅線;她也質疑,對於如此嚴峻的社會問題,想參選市長的參選人卻一再迴避、不敢回答,莫非心虛? 鄭麗文表示,選戰打到今天,其實她有一個比較深的感慨,身為政治中人,甚至是政黨的精英,時時刻刻要提醒自己,選舉是為了什麼?從政的初衷又是為了什麼?不就是為了讓我們的下一代能夠過更好的日子嗎?不就是為了人民的生活能夠不斷地改善、不斷地進步嗎?鄭麗文提到,就在兩三天前,發生了一個駭人聽聞的社會案件,在桃園有一名25歲的女性受害人,在回家居然被尾隨、焚屍,兇手身上被搜出了最近這兩年不斷地蔓延擴大的「喪屍菸彈」,這種新型毒品快速地崛起、氾濫,已成為很多治安的陰影死角。鄭麗文指出,光是今年,因為吸食這種新型毒品而毒駕發生事故的,就是去年的三倍,而毒駕更可能造成其他無辜的生命、家庭因此破碎。鄭麗文也說,今天台灣毒品氾濫、新型毒品無孔不入的嚴峻狀態,所以她才會說,選舉為了什麼?從政為了什麼?尤其是公眾人物,尤其是想要當市長的人,一言一行都會對這個社會造成示範的作用、巨大的效應,每一個人都應該要更負責任、更謹言慎行,不能夠信口開河,想到哪裡、說到哪裡,模糊了對毒品容忍的紅線,不能夠對社會不斷地釋出一個模稜兩可的訊息。鄭麗文直言,尤其對毒品的態度是不可以搖擺妥協的,不要為了想要討好什麼樣的選票、想要塑造什麼樣的形象,還是希望台灣的選舉能夠回到一個理性的政策討論,但為什麼有些人連自己的主張不敢正面承認?為什麼大家對於一個如此嚴峻的社會問題、對要參選市長的參選人提問,一再迴避、不敢回答?莫非心虛了?鄭麗文強調,說錯話沒有關係,年輕不懂事、過去的主張欠考慮、欠周詳也都沒有關係,社會及國民黨都願意有一個公開政策討論、辯論的空間,讓台灣的選舉回歸於真的有利於社會解決問題、往好的方向走,而不是一定要把它變成是一個選舉危機處理、互相毀滅、模糊焦點、扣帽子、繼續內耗,實在不想要看到台灣的民主陷入這種沒有建設性的內耗當中。鄭麗文還說,再一次地希望回歸初衷,不然怎麼能夠對得起在第一線工作的基層警力、基層教師、基層醫療與非常辛苦的社工人員,台灣的社會、台灣的政治人物不能夠再這樣討好、模糊、逃避責任,一定要清楚地向社會釋出對毒品零容忍、堅決反毒的立場。
毒駕男遇攔檢竟「撞燈桿狂飆2公里」 卡車陣遭破窗壓制吞14萬罰單
新北市55歲李姓男子,8日駕駛懸掛他車車牌的轎車行經中和區時,遭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特勤中隊員警攔查,李男假意配合受檢,隨後竟猛踩油門開上人行道、撞擊路旁燈桿後加速逃逸;所幸沿途有熱心民眾主動指路,李男狂飆逃竄2公里後終因塞在車陣中動彈不得,遭特警強勢破窗壓制拖下車,並起出毒品吸食器,快篩後確認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法送辦,李男更被重罰14萬1000元。保大特勤中隊員警於8日下午5時15分許執行巡邏勤務,途經中和區中正路停等紅燈時,有員警透過警用行動電腦即時查詢,發現前方一輛白色自小客車懸掛的車牌,登記資料竟然是一輛不同廠牌的藍色車輛,擺明是「掛他車車牌」,員警隨即下車敲窗喝令其靠右停車受檢。李男起初假意配合,佯裝靠邊,卻趁隙大踩油門,強行硬闖開上人行道,車身還擦撞路旁燈桿並發出巨響,隨後在鬧區街頭呼嘯逃逸,員警顧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在保持安全車距下驅車沿路展開追緝,但李男車速飛快一度失去蹤影。而其他路人見狀發現有異,在路口主動朝警車揮手大喊指引逃逸方向。李男沿途接連闖紅燈、違規行駛人行道,一路狂飆約2公里至中山路二段456號前時,終因前方車流壅塞受困車陣動彈不得。警方見機不可失,隨即衝上前實施強制破窗,合力將李男強行拖出車外死死壓制在地銬上手銬。警方隨後搜查車內,當場查扣1組安非他命吸食器,並對李男實施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結果明確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證實為毒駕。警方調查,李男因原車牌照先前已被註銷吊扣,竟向友人借調不同廠牌與車色的車牌懸掛上路,當天自知不僅毒駕又持有吸食器,深怕罪加一等才會心虛衝撞逃逸。警方當場依法移置保管該輛車輛,並針對李男毒駕、懸掛他車號牌、不服稽查逃逸、闖紅燈及駛入人行道等多項違規開出8張罰單,罰鍰總金額高達14萬1000元;全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保大大隊長黃建樺呼籲,毒駕嚴重威脅廣大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無異於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警方將持續維持高強度打擊力道,全面掃蕩毒品與各類危險駕駛行徑,絕不寬貸;民眾若在生活周遭發現任何疑似毒品或毒駕違法線索,請勇於撥打110專線檢舉,共同守護社會安寧。
疑和女友吵架想宣洩情緒!桃園男尾隨女返家割喉放火 再被逮持喪屍菸彈
桃園市八德區永忠街一處民宅11日清晨6時許傳出火警事故,然而警消將火勢撲滅後,卻發現25歲的盧姓女子身上除有大面積燒燙傷外,頸部也有明顯刀傷,當即通知警方。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一名36歲的林姓男子涉嫌重大,不排除其疑似吸食喪屍菸彈後神智不清,一路尾隨盧女返回租屋處後下手行兇,並縱火逃逸。根據最新消息指出,林男疑似犯案前和女友爭吵,疑似為宣洩情緒才會犯案,但詳細動機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被害的盧姓女子凌晨4時許和朋友聚會後返家,卻疑似因1樓大門未關妥,才讓林男有機可趁,而盧女返家時,林男就已在附近鬼祟徘徊,在確認盧女確實返家後,林男還在外面等待約8分鐘後才進入下手行兇,隨後在現場縱火後,再爬到隔壁民宅縱火,試圖滅證、混淆視聽。不過警方獲報後,也火速在案發現場附近將林男逮捕到案,並在其身上搜出喪屍菸彈,經毒品檢測後,確認為陽性反應。據悉,林男為民間救護車公司EMT技術人員,但其犯案時已離職,不過其有多項毒品與竊盜前科,其被捕時神情仍相當恍惚,無法詳細交代案情,並自陳曾在犯案前與女友吵架,疑似為宣洩不滿才會下手行兇,但詳細動機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訊後也依公共危險罪與殺人罪嫌偵辦,林男移送地檢署後,其因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滅證之虞,又另因恐嚇案件遭檢察官起訴,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
單手騎鐵馬全身狂抖!新莊男「毒駕腳踏車」遭攔 丟包海洛因滅證被警抓包
新北市46歲吳姓男子12日下午騎乘單車行經新莊區巷弄時,不僅單手操控龍頭,整個人更全身顫抖、蛇行左右搖晃,異常舉動引來巡邏員警上前攔查,吳男在盤查過程中心虛,趁掏口袋之際將一包一級毒品海洛因丟入路旁水溝企圖滅證,當場被眼尖員警抓包撈起;警方隨後對其施以唾液檢測,確認呈現毒品陽性反應,全案除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外,更針對其「毒駕慢車」行為祭出交通罰單。新莊派出所員警於12日下午3時許執行巡邏勤務,途經新莊區新莊路543巷一帶時,發現吳姓男子騎著腳踏車迎面而來,沿途僅以單手握把,身體與嘴角更伴隨劇烈不自覺抽搐顫抖,整輛車行進路線忽左忽右、極度不穩,明顯存在異常駕駛行為,員警隨即上前示意停靠路邊受檢。盤查時,員警察覺吳男神情慌張、雙手持續抖動不止,且褲子口袋有明顯不尋常的隆起物,遂要求其主動配合出示口袋物品。吳男自知難逃法網,先是磨磨蹭蹭掏出一個針頭蓋,隨後在拿取菸盒的瞬間,將一包以衛生紙包裹的白色粉末甩丟進一旁水溝內企圖滅證,丟包過程全被緊盯的員警盡收眼底,警方立即喝止並伸手從水溝中將該包粉末撈起查扣。經現場初步檢驗,該包白色粉末確認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毛重0.39公克),警方當場將吳男依毒品現行犯上銬逮捕。隨後警方對其施以唾液毒品快篩及相關檢驗,結果均呈現海洛因與安非他命雙重陽性反應,證實其為吸食毒品後上路之毒駕行為。全案警詢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吳男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此外,針對其施用毒品後騎乘腳踏車之毒駕危險行徑,警方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依法掣單舉發。新莊警分局呼籲,毒品嚴重戕害身心機能,施用毒品後操控包括腳踏車在內的任何交通工具,皆會因反應遲鈍、精神恍惚而大幅喪失控制力,危險程度絕不亞於酒後駕車。警方強調將嚴格貫徹「毒品零容忍、毒駕零容忍」之執法鐵腕,全面防堵各類毒駕行為,捍衛用路人安全。
桃園36歲男尾隨割頸還焚屍! 被挖出曾任救護車技術員7年
桃園市八德區11日清晨發生1起殺人縱火案,36歲林姓男子疑在吸食喪屍菸彈後神智不清,一路尾隨返家的25歲盧姓女子,並持刀闖進租屋處割頸,犯案後不僅放火焚屍,還對鄰近民宅縱火。據悉,林男過去曾在民間救護車任職7年,有毒品、竊盜等前科,面對員警訊問時更瞎扯「我火氣大」才行凶。根據調查,林男曾在民間救護車公司擔任救護技術員7年多,約1年多前已離職,身上有竊盜、傷害與毒品等多項前科。林男落網時精神狀況恍惚,警方懷疑他可能是吸毒後犯案。回顧此案,警方透過監視器畫面發現,林男在11日凌晨3時許,就在案發巷子口來回走動、觀察,直到凌晨4時許,看見盧女獨自返家,便開始跟縱盧女回租屋處,並持小刀朝盧女頸部攻擊,待她倒地後,直接放火焚燒,隨後逃往隔壁民宅縱火,企圖混淆警消辦案。消防人員獲報到場,在盧女住處發現她倒臥血泊中,頸部有明顯刀傷,身上還有大面積燒燙傷,已失去生命徵象,緊急送往聖保祿醫院搶救,仍不治身亡。警方指出,林男沿著3樓屋簷踩著遮陽板、跨過鐵欄杆進到住宅縱火,被逮捕時,只穿著1條褲子躲在陽台,手上拿著現金與喪屍菸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林男涉犯故意殺人、放火、侵入住宅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認為林男有逃亡、滅證及反覆犯罪之虞,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檢方及法醫預計15日對盧女遺體進行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至於林男犯案動機,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疑吸喪屍菸彈隨機尾隨女返家! 桃園男持刀殺女再縱火被捕
桃園市八德區永忠街一處民宅11日清晨6時許傳出火警事故,然而警消將火勢撲滅後,卻發現25歲的盧姓女子身上除有大面積燒燙傷外,頸部也有明顯刀傷,當即通知警方。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一名36歲的林姓男子涉嫌重大,不排除其疑似吸食喪屍菸彈後神智不清,一路尾隨盧女返回租屋處後下手行兇,並縱火逃逸。據了解,警方獲報後隨後在附近查獲林男,並在其身上發現喪屍菸彈,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認為林男涉嫌重大,且其有多項竊盜與毒品前科,懷疑林男疑似在吸食毒品後神智不清,一路隨機尾隨被害的25歲盧姓女子回到租屋處,因故持刀對盧女攻擊後,疑似為滅證才會縱火點燃民宅。不過林男被捕時神情仍處恍惚狀態,無法交代詳細犯案過程與相關動機,至於詳細動機原因等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訊後也依殺人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把轎車當行動製毒廠「隨走隨裝」 警埋伏逮毒蟲驚見他「身帶2槍已上膛」
新竹市楊姓男子以市區民宅作為掩護,擁槍自重並涉嫌製造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牟取暴利,更將轎車當作行動毒品廠,依客戶需求「隨走隨裝」,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刑事警察大隊獲報後展開調查,近日見時機成熟前往埋伏,趁他要開車時將他壓制逮捕,並發現楊嫌身上有2把上膛手槍,所幸警方反應及時,逮捕過程中未釀成傷亡,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警方反應迅速,趁楊嫌上車時將其逮捕。(圖/翻攝畫面)保三總隊刑大日前接獲線報,指楊姓男子涉嫌在新竹市區流竄製造毒品並擁槍自重,專案小組追查發現,楊嫌為規避檢警直搗住處查緝,行事極為狡猾,竟將製造依托咪酯煙彈所需的各式精密器具、化學原料及成品半成品全數搬上車隨身攜帶,標榜可依下游買家需求「隨走隨裝」,儼然是一座高度機動化的「行動毒品分裝工廠」。專案小組近日見時機成熟展開攔截圍捕,趁楊嫌步出藏匿處正準備開車離去時,埋伏在約100公尺外的偵防車瞬間急駛而至,強勢實施包夾堵死去路。員警第一時間拉開副駕駛座車門,由3名精幹警力奮不顧身撲上前,合力將楊嫌強拉下車當場上銬壓制。而在搜身時,警方發現楊嫌腰間赫然插著1把改造手槍,隨身包包內亦藏有第2把手槍,且2把槍枝的子彈均已上膛,隨時處於可擊發狀態。警方研判,楊嫌平時擁槍自重用以防備黑吃黑與防衛毒品交易糾紛,所幸警方反應迅速,並未給他拔槍時間。警方現場起獲手槍2枝、子彈13顆,並在車內查扣毛重16.49公克的依托咪酯粉末、依托咪酯煙油8瓶、依托咪酯煙彈成品,以及安非他命、一粒眠、愷他命、卡西酮毒咖啡包等大量毒品與分裝器具。全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法院已裁定楊嫌羈押禁見。保三總隊呼籲,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吸食後會引發肌肉抽搐、意識昏迷,甚至屢屢釀成毒駕死傷悲劇,行政院已於今年(115年)6月27日正式將依托咪酯改列為「第一級毒品」,凡製造、運輸、販賣者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將秉持零容忍態度從源頭瓦解毒品與黑槍鏈條,檢舉毒品最高可獲千萬元獎金,全民齊心杜絕毒害。
「好運香水」沒帶來好運 苗栗男藏K他命販毒遭逮、檢方起訴
苗栗39歲温姓男子今年3月因吸食、持有毒品遭警方查獲,獲2萬元交保後竟未收手,反而涉嫌重操販毒生意。台中市刑大追查後,6月持搜索票前往其苗栗通霄住處,查獲安非他命、愷他命及依托咪酯煙油等毒品,温男甚至將愷他命藏進「好運香水」盒企圖掩人耳目,仍被警方搜出;案經苗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藥事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温男今年3月因涉嫌吸食、持有毒品遭警方查獲,案件移送苗栗地檢署後,檢方准予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同時要求依指定時間向警局報到。不過,温男獲釋後並未因此收斂,甚至未依規定報到,警方後續追查發現,他疑似又重操舊業,從事毒品交易牟利。台中市刑大偵六隊掌握相關情資後,隨即展開蒐證,確認温男疑似涉及販毒,警方今年6月持搜索票前往其位於苗栗縣通霄鎮的住處搜索。警方進屋後展開地毯式搜索,陸續查獲安非他命1包、毛重1公克;愷他命2包,毛重共21公克;依托咪酯煙油3瓶,毛重479.5公克,另有安非他命吸食器、依托咪酯煙彈、電子煙桿、空煙彈殼、電子磅秤、分裝注射筒、分裝器皿及手機等物品,現場可見毒品及分裝工具一應俱全。其中,警方在搜索過程中發現,温男疑似刻意利用一般商品包裝藏匿毒品,竟將愷他命塞進「好運香水」盒中,企圖混淆視線、躲避查緝。不過,警方逐一檢查物品後,仍在香水盒內搜出毒品,温男精心設計的藏毒手法當場破功。全案訊後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藥事法》,將温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檢方聲押獲准;案件經檢察官調查後近日偵結,認温男涉嫌販賣及持有毒品等罪,依法提起訴。
汽車旅館變毒窟!毒販開車「親自送貨」 高市刑大街頭包抄逮人
高雄市刑警大隊偵六隊(17分隊)日前透過網路巡邏與長期情蒐發現,有毒販結合通訊軟體,將市區「汽車旅館」鎖定為主力據點,標榜專車「外送服務」,專門替汽旅內的毒品派對提供K他命、毒品咖啡包及喪屍煙彈等新興毒品。檢警組成專案小組佈線跟監,日前發動圍捕攻堅,一舉攔截這台汽旅毒品行動外送車,逮捕25歲王姓犯嫌,並搜出可供多人吸食的特製大包裝毒咖啡包等證物。警方調查,近年許多毒販看準汽車旅館隱密性高、常有民眾開派對,便把汽旅當作新興毒品的黃金通路,只要住客透過通訊軟體下單,毒販就化身「外送員」開車親自送到汽旅門口。專案小組連日跟監蒐證,掌握販毒車輛軌跡後,日前趁25歲(88年次)王姓嫌犯駕車前往小港區準備交易毒品時,火速上前喝令犯嫌下車。王嫌見警靠近一度急煞企圖倒車逃逸,警力見狀立即開車前後圍捕包夾,猛力堵死其退路。王嫌眼見無路可逃,只能狼狽下車舉手就擒。警方現場搜出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70餘顆、毒品咖啡包200餘包、愷他命10餘包及現金贓款等證物。值得注意的是,專案小組更發現販毒集團特別針對汽旅嗨趴需求,自製「新型大包裝毒品咖啡包」,內含二級毒品MDMA(搖頭丸),專供多人派對共享吸食,吸毒過量極易引發猝死風險。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當場在車上搜出大量毒品。(圖/警方提供)
高雄男毒駕撞死人肇逃!躲屏東落網橋檢聲押獲准
高雄市大樹區日前發生一起恐怖的毒駕奪命車禍。一名陳姓男子吸食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後,強行駕駛自小貨車上路,因精神恍惚、控制力受嚴重影響,在路邊猛烈撞擊一名無辜民眾後逃之夭夭。被害人經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橋頭地檢署接獲通報後火速組成專案小組,一路追查至屏東將陳嫌及協助藏匿的兩名友人逮捕,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陳嫌獲准。事發在本月1日上午8時許,陳姓嫌犯明知自己剛吸食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精神與判斷力早已嚴重受損,仍執意駕駛自小貨車行經大樹地區。因毒品藥性發作,陳嫌失控撞上路旁民眾,強大撞擊力導致被害人受重傷,送醫搶救後仍不治身亡。誇張的是,陳嫌肇事後完全不顧被害人死活,當場踩油門逃離現場,隨後更寄託友人王及蕭協助藏匿,企圖規避法律制裁。案件發生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立即通報橋頭地檢署,立即指揮高雄市刑大與仁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調閱沿線監視器並密集過濾車辨系統。專案小組循線一路追查至屏東縣某處,將躲藏的陳嫌以及涉嫌包庇藏匿的王、蕭2人一舉逮捕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陳嫌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吸毒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第185條之4第1項後段(肇事致人於死逃逸)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協助藏匿的友人亦同步接受調查。警方將肇事小貨車拖吊回警局。(圖/翻攝畫面)
台中毒駕撞飛3台體大學生!男囂張嗆「我家很有錢啦」 遭收押禁見
台中市北區孔廟前,3日清晨6時許,21歲黃姓男子吸食依托咪酯後駕車行經雙十路,車輛突然失控衝撞天橋,並波及路旁3名正在晨跑的台體大19歲學生,造成2男1女受傷。黃男肇事後精神恍惚,不僅企圖離去,被熱心路人攔下後更當場嗆聲「我家很有錢啦!怎樣!」、連飆三字經,囂張態度激怒現場民眾。警方到場對黃男實施酒測及毒品唾液快篩,酒測值為零,依托咪酯卻呈陽性反應,當場依毒駕、過失傷害等罪嫌逮捕。同車乘客32歲吳男,毒品快篩同樣呈陽性,更在第一時間向警方謊稱自己是駕駛,涉嫌頂替,被依頂替罪移送,訊後諭令3萬元交保。黃男則因被認定有反覆犯罪之虞,檢方聲押,台中地院4日凌晨裁定收押禁見。
13歲女童被迫吸「二手毒」 母親男友客廳狂吸安非他命 孩子毛髮驗出高濃度毒品
高雄一對同居毒鴛鴦,長期在租屋處客廳吸食安非他命,每週竟達4、5次,讓13歲少女長期暴露在毒煙當中,甚至因身體不適被社政單位發現。警方採集少女毛髮送驗,竟驗出甲基安非他命陽性,濃度高達1413pg/mg;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妨害未滿18歲之人發育罪」判少女母親鄭女及其陳姓男友各7月徒刑,陳男另因轉讓禁藥被判3月,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鄭女過去曾因吸毒接受觀察勒戒,陳男也有毒品前科,2人自2025年11月起在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租屋處同居;這對毒鴛鴦明知家中還有未成年少女,2人仍為滿足毒癮,幾乎每週都在住處客廳施用安非他命。2人吸毒方式是將毒品放入玻璃球,以火燒烤後吸食,頻率甚至一週4、5次。由於吸毒地點就在客廳,少女無法避免長期暴露在充滿毒煙的生活環境中。少女長期接觸毒煙後,身體逐漸出現嚴重不適,引起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注意,社政人員介入查訪後,進一步通報警方及檢方偵辦,警方持搜索票前往租屋處搜索,當場查扣安非他命、吸食器等相關物品。警方同時採集少女毛髮送驗,結果出爐後令人震驚,少女毛髮中的甲基安非他命濃度達1413pg/mg,呈現明確陽性反應,顯示她長期處在毒品煙霧環境,已受到毒品暴露影響。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定鄭女身為少女母親,陳男則是與少女同住的成年人,2人對毒品危害及未成年人可能受到的影響應有所認知,卻仍持續在住處吸毒,置少女身心健康於不顧。法官審酌2人犯後坦承犯行等情狀,依妨害未滿18歲之人發育罪,分別判處鄭女、陳男有期徒刑7月;陳男另涉轉讓禁藥部分,再判處有期徒刑3月,全案仍可上訴。
出獄7個月又隨機砍2童1男 苗栗男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住在苗栗市的邱明治,曾因吸毒後持刀隨機傷人入獄,服刑9年6月、假釋出獄不到7個月,去年又疑吸食安非他命後持刀上街,先後攻擊2名國小女童及挺身救人的林姓男子,造成3人重傷。一審判刑29年,台中高分院認定邱男漠視他人生命、再犯惡性重大,今日日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去年10月2日下午,49歲的邱明治吸食安非他命後,將約30公分長的尖刀以膠帶固定在左手,騎車離開住處,漫無目的在苗栗市街頭尋找攻擊目標。當時,11歲徐姓女童放學返家途中,遭邱男持刀攻擊,女童驚慌逃進附近超商求救,邱男竟一路尾隨追趕,現場有一名林姓男子見狀上前阻止,沒想到反遭邱男持刀攻擊,胸、背部遭刺傷,甚至造成肝臟及橫膈膜撕裂,一度命危送進加護病房。邱男並未因此停手,趁現場混亂之際,又抓住另一名11歲丁姓女童,朝她胸口猛刺,造成嚴重血胸;附近課輔班老師及時衝上前將女童拉開,協助受傷民眾及女童脫離險境。警方隨後趕抵,將逃回住處的邱男逮捕,3名被害人經送醫搶救後均保住性命。檢警調查發現,邱明治並非首次因隨機傷人遭判刑。2015年,他曾在吸毒後持剪刀闖入苗栗市一間超商,對店內人員及民眾展開攻擊,共造成4人受傷,其中1名員警遭連刺7刀,邱男因此被判刑9年6月;邱男去年3月假釋出獄,沒想到不到7個月又涉嫌持刀隨機攻擊,檢方依3個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苗栗地院一審認定,邱男屬累犯,且選在人車往來的公共場所、光天化日下隨機攻擊學童及路人,犯罪手段兇殘、危害程度重大,加上先前刑罰未能產生嚇阻效果,顯示對刑罰反應力薄弱,因此3罪分別量刑後,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9年。案件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邱男前案服刑出獄後不久即再度犯案,這次更以刀具攻擊毫無關聯的孩童及民眾,造成3名被害人重傷,且犯後態度不佳,足認其漠視他人生命及身體法益,有長期與社會隔離的必要,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