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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 台灣
「平安符」效期僅一年!亂丟恐遭業力反噬 民俗專家建議4招正確處理方式
到宮廟拜拜,祈求神明庇佑、賜福、賜財,是國人的一大信仰之一,許多人向神佛求取平安符、護身符、財神符、文昌符,希望獲得神明隨身的庇佑,台灣的民間信仰中,平安符是很重要的角色,舉凡出遠門念書、入伍當兵、外出工作、守護車輛平安,都少不了平安符。也有信眾也會擲筊求籤詩,藉此讓佛祖、神明替自己指點迷津,甚至到日本觀光也會求御守回家。 平安符上面都蓋了各大廟的神明大印,這些大印表示神明調派天兵、天將、分身,到家中駐守或隨身保護,平安符就是神明發的保護令,保佑我們出入平安、健康或發財。平安符法力是有期限的,不是一個平安符就可以無限期使用一輩子,信眾要特別注意平安符是有效期的,大部分的平安符都是為期一年,所以,平安符如果沒有破損,一年內可以回到原本求平安符的廟中向神明稟告,感謝神明與天兵天將的護佑,再到其神明爐過火「充電」,回復其效力。 平安符不是越多越好,破損的符令會失效,若要替換掉過期、破舊、磨損的平安符,是不可以隨意扔進垃圾桶,亂丟是褻瀆神明,還可能有業力及負面影響;在處理過期的平安符,要抱著謹慎與感恩之心。破損或「過期」的平安符,我們該怎麼處理?最好回原來寺廟,將過期的舊平安符燒化掉,換掉前,要請天兵天將歸位,並請向神明稟告,感謝一年來的庇護,稟明要把舊的平安符燒化掉,之後在燒金紙時一同化掉。到附近寺廟,請平安符的神佛、天兵、天將歸回原位,然後到金爐連同紙錢燒化過期或破損平安符。家裡拜拜時,請平安符的神佛、天兵、天將歸回原位,然後到金爐連同紙錢燒化過期或破損平安符。 籤詩是給信徒了解意思,可以留下來參考紀念或拿到金爐去化掉,如果想留做紀念,其實可用手機拍下來就好,一方面環保,二方面也不用去擔心要不要燒化等問題。
修《解聘辦法》遭教團質疑 教育部:事實不符
針對近日教團對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提出質疑,並指稱修法為「強行修法」、「未解決濫訴與小案大辦」、「擴大外聘調查」、「使校園司法化」等,教育部今(15)日嚴正澄清,相關說法與修法事實及制度內容多有不符,本次修法研修過程納入教師工會及教師團體意見,相關建議已具體反映於制度設計中,包括強化受理與分流機制、不受理匿名檢舉,並明定教師於教師評審委員會或考核委員會陳述意見時,學校應主動提供調查及輔導資料,以保障知情權等;教育部尊重各界表達意見的權利,亦將持續蒐集實務回饋、滾動檢討制度。惟對於與修法事實不符之指稱,教育部有責任即時澄清。教育部表示,首先,有關所謂「強行修法」之指控,與事實不符。本次修法是基於制度實施一年多後的實務檢視,教育部於去年六月完成整體調查及現場數據蒐集分析,並蒐集地方政府、學校及相關團體意見,經預告及溝通程序後完成修正,並非倉促或未經討論之修法。部分教團指稱修法未處理濫訴與小案大辦問題,亦與實際修法內容不符。教育部指出,本次修法正是基於實務數據,正視濫訴與小案大辦確實存在的問題,新增「受理前即行判斷」及「受理後案件分流」機制,並強化檢舉責任設計,避免一般教學、管教或溝通爭議,一開始即進入最嚴格之調查程序。部分教團將上述制度調整描述為「未解決問題」,完全忽略修法實質內容。教育部說明,依統計資料顯示,經完成調查之案件中,實務上有相當比例案件本質上屬於考核或一般校內專業處理範疇,而非解聘層級事件,同時,過往進入調查程序之案件中,匿名檢舉所占比例亦不在少數;正因如此,教育部才設計受理判斷及案件分流,讓考核案件回到考核機制處理。同時,修法亦明確限制匿名檢舉,透過不受理匿名檢舉及受理階段判斷的雙重調整,強化檢舉責任,降低濫訴風險。關於部分教團指稱「全外聘調查擴及一般案件」,教育部澄清,教師成績考核案件仍應派校內人員調查,外聘調查僅限於校內確實無法組成調查人力等特殊、必要情形,並非全面或常態適用。部分教團將例外性設計解讀為制度主體,與實際規範不符。針對部分教團指稱新制使校長「權責真空」變成「巨嬰」,教育部說明,新制係在不同意見並存下,為回應校長是否偏頗或承受不當壓力之疑慮,調整其於受理判斷中的角色分工,校長仍負責召集、釐清事實及行政協調,並非所謂架空行政責任。此外,教育部強調,將修法定性為使校園「司法化」或「法律割喉戰」,亦與修法目的恰恰相反。本次修法正是希望避免所有事件動輒進入調查或訴訟程序,透過預防性設計與分流機制,讓一般事件回歸校內專業與考核處理,減少行政內耗與對立。本次修法已明確設置「輔佐人制度」,在調查及會議過程中提供程序協助與支持,協助雙方理性溝通,同時亦將持續強化調查人員專業訓練,並透過既有的人才庫管理與退場機制,汰除不適任調查人員,確保調查程序的客觀、公正與專業。至於關切冤案補償及名譽回復機制,教育部重申,相關配套已啟動研議,法案發布當天也發布新聞稿及受訪回應說明,並非如部分教團所稱完全未處理。教育部嚴正指出,制度討論若刻意忽略修法內容與實務事實,僅以全面廢除相關機制作為訴求,仍難以回應不適任教師處理及學生權益保障等教育現場的實際問題。「教育部的責任,是在確保學生受教權益與教師教育專業之間,建立可運作、可檢討的制度,而非以否定制度本身取代對制度的理性討論」。
法國極右翼領袖勒龐涉挪用歐盟資金!她提上訴力拼2027年參選
法國極右翼政治人物瑪琳勒龐(Marine Le Pen)本週在巴黎展開1場攸關其政治生涯的關鍵上訴程序。這起司法審理不僅將決定她是否能夠重返公職,也直接影響她能否參選2027年法國總統大選,進而牽動法國極右翼陣營的未來布局。據《路透社》報導,作為法國極右翼民粹主義政黨「國民聯盟」(National Rally,RN)的長期領袖,勒龐原本被外界視為2027年總統選戰的潛在候選人之一。然而,她與多名同案被告在去年3月遭法院裁定挪用超過400萬歐元的歐盟資金,被判處禁止參選公職5年,且禁令即刻生效。此次上訴不僅由勒龐本人提出,國民聯盟以及另外10名因轉移或收受歐洲議會資金而被判有罪的人士,也一併提出救濟。案件聽證將從13日展開,預計於2月12日落幕,判決結果則有望在今年夏天前出爐。若法院撤銷或大幅縮短禁止參選公職的期限,勒龐仍有機會保住2027年的總統候選人資格。面對不確定性,勒龐已為最壞情況預作安排。她曾公開表示,若最終無法參選,將由她的門生、現年30歲的國民聯盟主席巴德拉(Jordan Bardella)接棒出戰。巴德拉本週向媒體表態力挺恩師,稱勒龐將在法庭上「證明她的清白」,並強調她擁有他完全的支持。對此,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及其團隊多名高層也曾在勒龐被定罪後公開聲援,同時指控歐洲法院與官員試圖不公正地阻撓極右翼政治人物掌權。《路透社》引述消息人士指出,川普政府官員去年曾討論是否對涉案的法國檢察官與法官施加制裁,儘管相關討論目前已停滯。這項說法最早由德國《明鏡》(Der Spiegel)雜誌披露,但美國國務院副國務卿羅傑斯(Sarah B. Rogers)隨後在社群平台X上發文否認,稱之為不實消息。美國國務院亦重申,不會預先評論潛在行動。據悉,過去1年間,美國已對11名涉及以色列案件的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法官實施制裁。法國方面對此則展現高度戒備,政府發言人布里容(Maud Bregeon)表示,將密切關注任何可能的美國干預。巴黎司法法院院長加萊—馬茲班(Peimane Ghaleh-Marzban)更直言,任何針對法國法官的行動,都將構成對法國內政不可接受且無法容忍的干涉。與此同時,勒龐本人也持續將司法程序定調為政治迫害。她在遭定罪後指控司法體系出於政治動機打擊她,並感嘆在法國這個「人權之國」,竟出現她認為只存在於威權政體中的司法作法。法官則在判決中解釋,禁令之所以立即生效,是為了避免對民主公共秩序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害,而相關民調顯示,多數法國民眾支持法院的裁定。歐洲議會方面亦密切關注上訴結果。其代理律師麥松納夫(Patrick Maisonneuve)表示,希望維持對勒龐及其共同被告的定罪,包括判給歐盟立法機構超過300萬歐元的損害賠償。國民聯盟本身也被判處200萬歐元罰款,其中一半暫緩執行。法院認定,2004年至2016年間,相關人士將原本用於歐洲議會工作的經費,挪作支付實際為政黨服務的人員薪資。勒龐則始終主張,這樣的資金使用方式完全合法。然而,隨著勒龐深陷司法泥淖,她的接班人選反而聲勢看漲。去年秋天的1項民調顯示,若由巴德拉代表國民聯盟參選,無論第2輪投票中的對手是誰,他都有望勝出。如同民調機構「Verian Group」的分析師Stewart Chau所言,法國選民「已經翻過瑪琳勒龐這1頁了。」
報名俄羅斯行程被害慘!旅行社幫辦「1證件」 台灣身分竟遭註銷
旅遊Podcaster花爺近日公開一段親身經歷,引發外界熱議。他原本單純計畫前往俄羅斯旅遊,透過旅行社報名行程,對方宣稱可代辦簽證並協助快速通關,讓他安心交付相關手續。未料實際上,旅行社卻替他申請了一本「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導致整趟行程出現問題,就連台灣身分也因此遭到註銷。花爺透過影片中表示,自己當初透過旅行社報名行程,對方強調可以代辦俄羅斯簽證,也可以快速通關,不料旅行社幫他申請的是「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結果他返台後隨即接獲移民署通知,要求前往辦理登記,並被認定違反相關規定,台灣身分因此遭到註銷。事實上,移民署過去曾提醒,以往曾發生國人赴中國大陸旅遊時,向中國旅行社報名俄羅斯旅遊團,卻因誤信旅行社宣稱的「代辦俄羅斯簽證」及「快速通關」等話術,導致國人申領了一次性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移民署強調,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違反者,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另依廢止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戶籍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移民署知悉臺灣地區人民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應即通報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逕為廢止其臺灣戶籍。移民署說明,倘接獲其他機關或民眾檢舉國人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身分證或定居證,經依行政程序法查證並通知當事人說明後,即會依規定通報戶政事務所依權責辦理。移民署表示,「在臺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許可辦法」已於114年11月3日修正生效,對於許可已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申請回復身分,採取較嚴謹的規範,新增積極要件。移民署特別呼籲,國人於中國大陸旅遊期間,切勿為至中國鄰國短期旅遊,貪圖便利而領用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等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