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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紙外包裝怎麼丟?環保局提醒「不是一般垃圾」 丟錯最高罰6000元
衛生紙是每個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民生用品,但你知道衛生紙的「外包裝」其實也有分類學問嗎?新北市環保局昨(8日)透過「新北i環保」粉專提醒民眾,購買整袋包裝的衛生紙時,其最外層的大型塑膠包裝袋其實是「可回收物」,若分類錯誤屢勸不聽,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環保局指出,許多民眾習慣將整包衛生紙的包裝袋與使用後的衛生紙一併視為「一般垃圾」處理,但事實上,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這類「乾淨、未受污染的大型塑膠外包裝袋」應歸類為可回收物,只要將其鋪平、乾淨收集,即可交由資源回收人員回收處理。根據規定,若未將可回收物品正確分類,經查獲並屢勸不聽,最高可依規定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不過,新北環保局也提醒,衛生紙單包內的小型外包裝袋,因為多數會與產品直接接觸且較容易沾染髒污,因此仍屬於「一般垃圾」,使用完畢後應直接丟入垃圾桶中與紙品一同處理。貼文中特別強調,「大小有別」是辨別是否可回收的關鍵。許多民眾在日常分類時容易混淆,將全部外包裝一律當作垃圾丟棄,不僅讓可再利用資源被浪費,也可能因此觸法受罰。(圖/翻攝臉書/新北i環保)
願包「32元鍋具」清潔員二審費用 林國春:濫用公務車案辦到哪了?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4)日表示,近期「32元鍋具涉貪案」清潔隊苦主一審有罪宣判,如果當事人有意願進一步上訴請與自己聯繫,他願負擔所有法律費用,希望替老百姓發聲。2024年9月一名住在北市北投區的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在執行回收勤務時,發現民眾丟棄一個修理後堪用殘值約新台幣32元的二手大同電鍋,他說自己本著好意將電鍋帶回家維修後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卻陷入官司劫難。據了解,因回收物品確實被法律上定義成公家財物,清潔隊員必須依規定處理,逕行轉贈便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即使殘值極小也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認為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大砲打小鳥」。(圖/周志龍攝)黃男遭舉發歷經一年多從起訴到審理後,近日士林地方法院考量黃男是初犯,判處其有期徒刑3個月也可易科罰金,可上訴並宣告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儘管黃男免除牢獄之災、2年內無再涉犯刑事案件也幾乎不留刑事痕跡,但此案仍凸顯了「小額貪污情輕法重」等討論,促使法務部長鄭銘謙公開表示不排除修法,針對「微罪」貪污案件能讓法院有更具彈性、符合比例原則的量刑甚或有免刑空間。林國春聞訊後指出,只要當事人有意願針對有罪判決提出上訴,或是公訴人收到一審判決書後仍提起上訴,自己願意全力支持黃男,並將全數負擔法律費用,希望以實際行動表達支持清潔隊員。近日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否上訴至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近日應會明朗。(圖/報系資料照)林國春回顧,自己在2024年此案事發消息傳開後就感不捨,認為殘值微薄的電鍋案當作貪污大案來辦已違反比例原則,「大砲打小鳥」是非常荒謬,反觀自己多次控告官員涉嫌濫用公務車、其他高階商務人士棄保潛逃案大多沒個下文,司法的邏輯實在令人摸不著。林國春感嘆,《莊子》書中「竊鈎者誅,竊國者侯」竟活脫脫在台灣社會上演,庶民的行為無限放大、大官要員溜之大吉,只能就老百姓棉薄之力,歡迎當事人與自己服務處連繫。※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花蓮吉安垃圾掩埋場大火 鄉公所急籲:關緊門窗
花蓮縣吉安鄉垃圾掩埋場11日發生火警事故。吉安鄉公所位於光華五街的垃圾掩埋場11日中午突然傳出火警事故,火勢燃燒迅速猛烈,2公里外都能看到冒出的火煙,警消獲報後也立即派出五個分隊前往灌救。對此,鄉公所也呼籲附近民眾務必關緊門窗,避免吸入有毒物質。據了解,該處堆放尚未整理的回收物品,裡面存有大量寶特瓶與紙箱等易燃物品,因此導致火勢延燒迅速。吉安鄉長游淑貞也表示,目前起火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目前也呼籲附近民眾與位在下風處的民眾務必關緊門窗,避免吸入有毒物質。
凌晨潛入爆竊!台南回收場貨櫃屋遭洗劫 監視器全拍下
台南市安南區一處回收場貨櫃屋於21日清晨驚傳遭人闖入竊盜事件,警方表示,當日上午10時許,和順派出所接獲報案,指出該回收場內1間貨櫃屋的門扇被破壞,疑似遭人非法入侵,警方迅速趕赴現場勘查後,透過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1名可疑男子於當日凌晨2時許,攀爬窗戶潛入貨櫃屋內行竊,該案已鎖定特定嫌疑人,正全力偵辦中。根據台南市警三分局和順派出所副所長許永勳表示,該回收場位於安和路六段,日常主要用於堆置資源回收物品,貨櫃屋則作為簡易辦公及儲藏空間,內部存有部分現金及電子設備,案發當時,場內無人值守,竊賊趁夜色掩護,翻越圍籬後從貨櫃屋側窗破壞入侵,疑似竊取現金約4至5萬元後迅速離開。警方強調,已調閱沿線多處監視錄影影像,掌握嫌疑人的活動軌跡與外貌特徵,正積極追查該名可疑男子,為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警方已加強該區域的巡邏密度及夜間治安巡檢。警方呼籲業者應加強廠區與倉儲空間的防盜設施,包括安裝感應式照明、監視設備及強化門窗,提升整體防竊能力,警方也提醒民眾,如發現深夜偏僻地區有可疑人士出現,應立即通報警方或撥打110,以便警方迅速前往處理,保障社區安全及民眾財產。
超商咖啡杯喝扔垃圾桶小心挨罰6000 正確丟法公開:不是紙類
許多民眾上班前會到超商買一杯咖啡提神,喝完後隨手扔垃圾桶小心挨罰!日前有超商店員分享咖啡杯不是垃圾也非紙類回收,而是該回收於「紙類容器」,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而環保署也提醒,民眾未依規定回收,可依法處最高6000元罰鍰。一名自稱是超商店員的網友在網路論壇Dcard分享超商咖啡相關知識,先教大家杯蓋正確蓋法,還有替代吸管的飲用開口如何恢復。原PO還提到,超商咖啡紙杯不能亂丟,既不能扔一般垃圾的垃圾桶,也不是紙類回收,它正確丟法是以「紙容器類」回收。有不少人驚呼長知識了,也有知情的網友補充說,「飲料紙杯跟便當紙盒一樣,內層有淋膜,要另外處理,所以分類在紙容器。」根據新北市衛生局「回收物品易查通」網頁的「資源回收」項目中,「回收項目有哪些」資料顯示,飲料紙杯屬於廢紙容器類。因此民眾飲用完,應將內容物清空,簡易清潔並壓扁,再交由清潔隊循線回收車處理,它不歸類於紙類,必須與紙類分開回收。至於超商咖啡杯各個部分都須分別回收,紙杯內層有塑膠淋膜,故分類為「紙容器類」;杯蓋則是「塑膠容器類」;買熱咖啡常用到的隔熱杯套,才是能丟到紙類回收桶中的。經由正確分類,才能有效達到回收再利用的價值。而環保署對此也呼籲民眾,不要以為紙杯就是紙類,錯誤分類可是會挨罰的,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未依照回收規則處理,可開罰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而回收物品分類錯誤,也會導致回收效率降低,使整批資源被丟進焚化爐燒掉。
「咖啡杯」非垃圾、也非紙類! 超商店員親曝3秘密
上班族人手一杯咖啡帶進公司,幾乎已成為台灣上班族開啟工作模式的第一步。有位超商店員就發文分享「咖啡杯的秘密」,透露其實有許多顧客對咖啡紙杯的回收有誤解,咖啡杯並非屬於紙類,而是屬於「紙容器」;另外,若杯蓋就口的地方卡住,可以利用杯蓋上的「溝槽口」,輕鬆把就口處彈回來。一名全家便利商店的店員在社群平台Dcard,以「咖啡杯秘密,店員才知道」為題發文分享幾個咖啡杯的小知識。其中,她說道,杯蓋邊的「箭頭」不是裝飾,而是方便用力按壓讓杯蓋蓋緊,雖然聽起來很廢,但在趕時間時非常實用。另外,如果杯蓋就口的地方凹下去卡住,原PO指出,其實只要壓一下杯蓋上的溝槽口,就可以讓它彈回來,不過如果戳太大力,可能會把杯蓋壓壞。原PO還提到回收的方式,直指紙杯「不等於」垃圾 ,「咖啡紙杯是『紙容器』,不能直接丟一般垃圾!也不是紙類」。貼文一出,其回收方式讓網友驚呼「回收不是紙類,那要丟哪類啊?」就有人回應表示,「跟便當盒餐盒一樣內層有淋膜,所以要另外處理」、「是紙容器」。不過,也有網友表示,「不是每間回收廠都能處理,在不能處理的地區就算丟回收,最終也是會被他們分成一般垃圾」、「同一縣市、不同鄉鎮的回收車,會有不同定義」、「清潔隊員說便當盒要清潔過、沒有髒污才能回收,留有污漬的紙盒只能丟一般垃圾」。事實上,實際從新北市環保局的「回收物品易查通」查詢頁面可以看到,「飲料紙杯、紙杯」屬於「廢紙容器」類,民眾應清空容器內容物,簡易清潔與壓扁後,再交給清潔隊循線回收車,也特別提醒應與紙類分開回收。而台中市「資源回收物品查詢」、台南市「回收物查詢」等縣市環保局皆顯示,「紙容器、紙餐具」非屬紙類廢棄物,應分開回收,回收前請先去除內容物,略加沖洗,將其壓扁分類堆疊,再交付回收商或清潔隊之資源回收車或回收點回收。根據《廢棄物清理法》,民眾若未依照規定回收,可依法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樹林環保回收站凌晨大火狂燒千平方 火勢波及鄰近建物
新北市樹林區俊英街一處2層樓高的鐵皮屋環保回收站,於17日凌晨12時48分左右驚傳火警,大火從建物一樓迅速竄起,濃煙直逼天際,現場火勢猛烈,短短時間便延燒至鄰近連棟建築,整排住戶深夜驚醒、紛紛緊急撤離。新北市消防局接獲通報後,立即出動51輛各式消防車輛與144名消防人員前往灌救,火勢猛烈,加上現場堆放大量易燃回收物品,增加撲救難度,消防隊員冒險深入火場,分多路搶救,並防止火勢擴大,直至凌晨2時04分才將火勢控制,並於3時15分全面撲滅。所幸此次火警未造成人員受困或傷亡,但燃燒面積初估高達1000平方公尺,幾乎波及整排建物,場面怵目驚心,起火原因目前尚不明,消防局表示將會同火災鑑識單位進行後續調查,釐清是否為電線走火或人為疏失所致。由於大火產生大量濃煙與有毒氣體,消防單位也緊急對外呼籲,樹林及鄰近地區居民應緊閉門窗,並減少外出;若需外出,務必配戴口罩,以避免吸入危害健康的煙霧。
舊保溫瓶「丟垃圾or回收」?環保局解答 亂丟最高罰6000
近年環保意識抬頭,越來越多人會使用保溫瓶喝水,或是買飲料自備保溫瓶裝,但使用後難免會摔到導致受損,面臨汰舊換新時,卻發現不清楚保溫瓶能否回收。新北市環保局曾宣導,保溫瓶依材質決定是否回收,金屬的要回收到「廢金屬類」,塑膠外層加上金屬內膽則視為一般垃圾,亂丟最高可罰6000元。民眾丟垃圾和做環保時,時常遇到不知道物品算是垃圾還是該回收到哪一類,其中幾乎每戶人家都有的保溫瓶,就讓不少人苦惱。新北市環保局其實先前早在臉書粉絲專頁「新北i環保」宣導,金屬保溫瓶摔到後保溫效果變差,或裝了咖啡和茶等飲料,久了有怪味,這時候就該汰舊換新。粉專特別說明,金屬保溫瓶顧名思義在回收分類是「廢金屬類」,所以是可以回收的,民眾請妥善分類後交給回收車;但據台北市資源回收網資料顯示,保溫瓶是以塑膠外層加上不銹鋼或金屬內膽的複合性材質,就無法回收,必須當作一般垃圾處理。環保局也強調,民眾丟垃圾或做回收未依規定分類,可以《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簡而言之,金屬保溫瓶可以回收,而塑膠外層的就不行。而新北市環保局說明,民眾若對回收細節不清楚,可以上網搜尋「新北回收物品易查通」,所有回收資訊一目了然,能快速掌握正確分類,避免荷包失血。
馬克杯、瓷器碗盤摔破怎麼丟? 環保局教正解:丟錯恐罰6千
不小心手滑打破馬克杯或瓷器碗盤時,不少人會將碎片用報紙包好,再將它當一般垃圾丟垃圾車。然而,新北市環保局澄清,破損瓷器雖屬於不可回收物,但因為無法焚化,應該妥善包裝後交給循線回收車,違規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新北市環保局昨(21)日在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發文指出,許多人都曾摔破馬克杯,而破損瓷器雖然是不可回收物,但由於無法焚化,請妥善包裝後交給循線回收車。新北市環保局也說到,如果是大型陶瓷花瓶,請採線上登記或電話連繫清潔隊,以巨大家具方式預約收運,「由於陶瓷耐高溫,不僅燒不掉,還可能損壞焚化爐設備」。貼文曝光後,就有不少民眾抱怨,「為什麼回收車告知說是垃圾呢,要裝環保袋丟垃圾車」、「有次我把瓷盤交給回收車,但回收車叫我丟前方垃圾車……要不先把清潔隊員教育好再來跟民眾說明垃圾到底怎麼分啊」、「工作人員表示只收玻璃,不收瓷器,同時業務單位也要求我們裝入收費垃圾袋,因為垃圾車定點只停留10分鐘,我們即火速至鄰近便利商店購買垃圾袋,裝好丟入垃圾車;所以請問?我們究竟要依哪個方式處理呢?難道台北市及新北市做法不同嗎?」新北市環保局則回應,「若清潔隊有相關情形,可提供地點、時間與您的聯絡方式等具體資訊,本局將進行了解後回覆,或直接向當地清潔隊或本局窗口02-2953-2111反映(上班時間)」。另外,有民眾疑問碎玻璃、鏡子該如何處理?新北市環保局也解答,碎玻璃屬「廢玻璃類」,是可回收物品,請妥善包裝(防穿破)並於外包裝標示後再交給清潔隊循線回收車,請勿將玻璃類丟入垃圾車,避免造成噴濺危險;「鏡子」則屬「一般垃圾類」,是不可回收物品,應使用專用垃圾袋交給循線垃圾車。
入住礁溪溫泉飯店…發現「頂樓堆滿寶特瓶」怒檢舉 環保局不開罰原因曝
有民眾日前入住宜蘭縣礁溪鄉的溫泉飯店後,開窗驚見附近旅店頂樓堆滿寶特瓶,憤而向媒體、縣府投訴,宜蘭縣環保局今天(21日)表示,接獲投訴後已派稽查人員前往察看,但該旅店頂樓屬於私人空間,且未孳生蚊蟲、惡臭,並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環保法規開罰,縣府則將鄉公所聯繫,了解有無公共安全疑慮。據了解,該家溫泉旅店的業者母親,在6樓頂樓種地瓜葉,頂樓覆上一層泥土後,再覆上紙箱與寶特瓶等物,寶特瓶內有裝水增加重量,避免遭強風吹走,經年累月下來,頂樓累計的寶特瓶難以計數。環保局表示,以往常見的類似案例,是資收戶在自家堆滿資源回收物,如果資源回收物品堆到道路上,環保局會要求清理並命限期改善,否則將以《廢棄物清理法》開罰。環保局表示,但該家旅店案例相當特殊,是堆置在頂樓上,18日晚間稽查同仁前往現場時,寶特瓶內都有裝水增加重量,並鎖上瓶蓋,沒有產生惡臭或孳生蚊蠅,頂樓又屬私人空間,因此無法開罰,至於泥土上覆蓋寶特瓶,有可能是要避免雜草生長。此案雖然環保局未祭出罰單,但縣府也有收到民眾檢舉,縣府將聯繫鄉公所了解有無公共安全的疑慮。
瑪利歐賽車真實版!7旬婦無照騎車「回收掉滿地」 害外送員慘摔
高雄市三民區15日發生一起摔車事故,1名20歲的陳姓外送員騎車行經事發路段時,前方74歲魏姓婦人機車上的塑膠袋不慎破裂,導致回收物品散落滿地,外送員見狀為了急閃,結果煞車不及自摔倒地,警方獲報到場後排除雙方酒駕情事,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魏婦騎機車沿同盟三路北往南方向行駛,未料過程中裝載回收物品的塑膠袋卻突然破裂,導致回收物沿路散落一地,不料卻害後方騎乘機車的外送員為了閃避該物,因而當場煞車不及並連人帶車慘摔倒地,事發過程在網路上曝光後還引發網友調侃稱「瑪利歐賽車真實版」、「卡卡跑丁車嗎? 丟全地圖陷阱」及「道具賽,放道具了,兄弟你沒躲好」。警方說明,三民第一分局15日下午5時10分獲報,同盟三路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場後隨即向2名騎士進行酒測,酒測值皆為0,但卻意外發現魏婦無照駕駛,警方初判肇因為魏婦載送的回收物未妥善綑綁掉落,以至於後方外送員急閃自摔,詳細事故原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警方表示,魏婦沿路涉及多項違規,分別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無照駕駛部分則依同條例第21條第1項,「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合計最高可開罰4萬2000元。
機車滿掛回收物著火!騎士驚逃整車「燒成骨架」 雜物焚毀慘況曝
高雄市鳳山區18日清晨發生一起火燒車事故,1名66歲涂男騎著滿載回收物品的機車,行經事發路段時,該車因不明原因突自燃,嚇壞騎士趕緊下車逃生,所幸無人傷亡,但不久後整車瞬間陷入火海,造成回收物品燒的一片焦黑,警消獲報到場立即射水灌救並在場管制交通,詳細起火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涂男清晨騎著載滿回收物品的機車,正在返家途中,未料行經瑞隆東路時,車身因不明原因突竄火舌,涂男見狀趕緊將車停於路旁,並慌張下車保命,所幸他及時逃出才未造成傷亡,但整車瞬間燒成火球,且該路段也瀰漫燒焦味,場面相當駭人,目擊民眾甚至直呼「一路燒好恐怖,希望人平安啊!」警方表示,獲報後立即會同消防人車趕赴馳援,到場後警方立即在現場警戒並疏導交通,消防員則迅速鋪設水線,並朝自燃的機車射水灌救,經警消全力協助下,大火不久後順利被撲滅,雖然無人傷亡但整車已燒成骨架,且滿地散布焦黑的回收物,詳細起火原因仍待火調人員進一步調查釐清。
保麗龍可以丟回收嗎? 環境部曝正確處理方式:違者最高罰6千元
農曆新年假期即將到來,不少民眾在採買生鮮年貨時,可能收到以保麗龍來包裝的包裹,究竟保麗龍是否算是一般垃圾?環境部就解答,保麗龍其實屬於可回收資源,回收後再生價值高,回收前只要做好「清、撕、裝」3步驟,確認沒有任何髒汙、砂土、油漬,再交付資源回收車回收即可。環境部曾在官網說明,保麗龍是用聚苯乙烯(Polystyrene簡稱PS)發泡製成的產品,具質輕、耐衝擊與緩衝保護、隔音、隔熱、防水、防潮等特性,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保麗龍主要可分為2類。第1類是「包裝用保麗龍」,主要多用於電子產品緩衝包裝、禮品盒、蛋糕盒、生鮮漁箱、農藝植栽箱等;第2類為「保麗龍容器」,主要為公告應回收之免洗餐具(含杯、碗、盤、盒)或生鮮托盤等容器(6號塑膠回收標誌),都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資源回收物。針對保麗龍的處理問題,環境部指出,保麗龍容器及包裝用保麗龍要分開回收。其中,使用後之保麗龍餐具,應清除食物殘渣,簡單沖洗並瀝除水分,隨塑膠容器類一起交給當地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而包裝用保麗龍則是透過中華民國保麗龍回收再生協會處理。「包裝用保麗龍」和「保麗龍容器」要分開回收。(圖/翻攝自環境部官網)環境部提醒,民眾在回收保麗龍前,請先做好「清、撕、裝」3步驟,包括清除內容物、油垢或沙土,撕除表面膠帶(膜)、貼紙、釘針等,以透明袋裝、分批排出,最後交給清潔隊,提高資源循環再利用價值。不過,如果保麗龍含有汙垢、沙土、油漬等髒汙,則不具備回收價值,後續無法製成塑膠在聲廖,請以一般垃圾方式處理。回收保麗龍前,應先做好「清、撕、裝」3步驟。(圖/翻攝自環境部官網)保麗龍屬於可回收資源,回收後再生價值高。(圖/翻攝自環境部官網)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民眾若沒有將保麗龍與其他回收物品確實分類、單獨包裝,經稽查發現,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除了保麗龍以外,廢乾淨塑膠袋、廢玻璃容器、廢照明光源、廢乾電池、廢鉛蓄電池及易燃物,均屬於7大類資源回收物,也需要分別交給清潔隊回收。
年前「斷捨離」注意!大掃除打包回收別用這類袋子 違者最高罰6000元
每到農曆新年前,家家戶戶都會趁著年前大掃除,也是「斷捨離」的好時機。在打掃後家中可能會有許多垃圾或回收物,不少人會買黑色大塑膠袋打包,其實這是違法的;新北市環保局有宣導,回收物不可使用不透明塑膠袋盛裝,違者最高罰6000元。新北市環保局早在臉書粉絲專頁「新北i環保」發文宣導,強調不能用不透明塑膠袋打包回收物,並解釋這項規定是為了減少垃圾混入的情形,供清潔人員方便判斷內容物,並確認回收物裡面是否有危險物品,在增加回收效益外也能保護清潔人員的安全。許多人整理回收物會用袋子裝好交給清潔人員,但新北市環保局臉書粉絲專頁「新北i環保」早宣導,裝回收物要用透明塑膠袋,違者可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圖/翻攝自臉書/新北i環保)在貼文底下也湧入部分民眾抱怨,「才買一大綑(黑色塑膠袋),說換就換沒替人民想想」、「前陣子才剛買一大捆黑色大垃圾袋準備來裝紙容器的」,還有人認為這樣規定很擾民,「跟以前一樣就好,現在規定東規定西的,只會讓垃圾量變多」、「政策擾民,又宣導不足」。不過新北市環保局也在留言區補充說明,若使用不透明塑膠袋裝回收物,不可綑綁打包還要敞開開口,另外建議民眾也能使用紙箱、紙袋、布袋或可重複使用環保袋盛裝資源回收物品。違者將依廢棄物處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老舊充電線「丟一般垃圾還回收」?環保局解答了 1方式還能換錢
現代人的生活離不開3C產品,時間一長家中便堆滿各式充電線,加上農曆春節即將來臨,不少民眾忙著進行大掃除,卻不知道淘汰的充電線究竟該丟一般垃圾或資源回收,讓人傷透腦筋。對此,新北市環保局表示,充電線為屬於廢資訊物品類,不能直接丟一般圾垃,請民眾妥善分類後,交給清潔隊循線回收車。新北市環保局過去曾表示,有時民眾換新手機就會多一條充電線,不少人好奇充電線該如何處理,其實充電線屬於廢資訊物品類,不能直接丟進垃圾車,應妥善分類後,交給清潔隊循線回收車。此外,7-ELEVEn官網說明,不限廠牌、機種、型號的座充或旅充,且含有能使用之電源線,如iPhone豆腐頭+充電線,就能拿到門市回收,每組可得3元購物抵用金;單獨充電線不可在店內回收。另外,台電也曾在臉書粉專說明,正在使用的充電線、延長線有破損老舊情形,一定要汰舊換新才安全,而汰換掉的電線屬於可資源回收物品,這些內含銅線的電線是可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因為外層是PVC塑膠皮,反而不可丟進焚化爐燃燒。不過,網路線、電話線剝去外皮後,裡面還有多條包覆絕緣細線,所以導體線徑很小,屬於不可回收物品。另外,新北市環保局特別提醒,民眾交付垃圾時,應依規定分一般垃圾、廚餘和資收3類,其中高壓鋼瓶、滅火器、油漆桶等物品建議可優先交回販賣業者逆向回收,倘要交付清潔隊務必不要混入垃圾交付,要單獨包妥交付。除了以上物品外,像殺蟲劑、瓦斯罐、破掉的玻璃、行動電源、大量粉末狀物(如:香灰)、碳粉匣、殘留腐蝕性液體(如:洗廁劑)、炮竹爆炸性物品等,請民眾千萬不要混入垃圾交付,以免造成第一線收運人員安全。
舊棉被、枕頭、床單能回收嗎? 環保局解答:丟掉前先看體積
春節9天假期即將到來,不少民眾已經開始忙著年終大掃除,也為「新的開始」做好準備。然而,如果家中有舊棉被、寢具要丟棄,究竟該回收還是當垃圾丟掉呢?新北市環保局就解答,棉被屬於「不可回收物」,若體積大小超過25公升,則可免用專用垃圾袋,直接丟垃圾車即可。新北市環保局昨(9)日上午在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發文表示,舊棉被屬於「不可回收物」,民眾若想要將舊棉被丟掉,可以先評估一下體積,一般狀況下應使用專用垃圾袋再交給循線垃圾車,若單一物件大小超過25公升,可免用專用垃圾袋直接丟垃圾車。棉被為一般垃圾,不可丟回收車。(圖/翻攝自臉書/新北i環保)除了舊棉被以外,像是枕頭、抱枕、床單等等,均為一般垃圾,是不可回收物品,都要裝專用垃圾袋交給循線垃圾車;絨毛玩具、玩偶也是不可回收物品,請裝專用垃圾袋交給循線垃圾車,若單一物件大小超過25公升,免用專用垃圾袋,直接丟垃圾車。民眾如果想將地毯丟棄,請裁切到70公分X 30公分X 30公分以下,再裝專用垃圾袋交給循線垃圾車;至於家具、沙發等巨大垃圾,請於丟出前先與清潔隊約定時間收運。新北市環保局也提醒,1月20日(週一)至1月28日(週二)將僅受理預約年後之清運,若民眾有「廢棄大型家具」需要處理,應提早預約。
靠回收月入6k!70歲男要求女兒給2萬扶養費 法院1理由拒絕
台南一名70歲男子與第一任老婆生下兩個女兒後離婚,雖然再婚過但沒有再生育其他子女,如今年邁又沒有穩定的收入,因此向法院要求的兩個女兒平均分擔扶養義務,各自每月支付他1萬0852元,直到他死亡之日止。判決書指出,男子與他的第一任妻子生育了兩個女兒,兩人離婚時,長女約4歲,次女約2歲,雙方約定由第一任妻子使監護權。離婚後男子沒有再和這對母女聯絡,也從未對兩個女兒提供任何扶養。而後男子雖然再婚過,但沒有再生育其他子女。如今男子年近70歲,沒有穩定的收入或財產,獨自生活,因為過去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也無法領取老人年金,只能靠撿拾回收物品變賣為生。他曾向台南市某區公所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但因為兩個女兒是他的法定扶養義務人,經審查後被認為不符合申請條件,因此申請遭到駁回。男子因此要求他的兩個女兒平均分擔扶養義務,參照行政院公布的台南市每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費2萬1704元,男子向法院請求兩個女兒各自每月支付他1萬0852元,以幫助維持基本生活,直至他去世。。法院開庭後,長女表示,雖然男子是她的生父,但從未履行過父親的責任,男子在與她母親婚姻期間,對家庭疏忽,沉迷於與其他異性交往,甚至帶異性友人回家發生不倫關係,讓年幼的自己目睹,這使得她母親不堪忍受,最終決定離婚。長女指出,母親在離婚後,無依無靠,艱難撫養兩個孩子,而男子則享受人生,再婚多次,從未關心過她們的生活,也沒有支付過任何子女養育費。長女控訴,男子對她和妹妹的生活完全不聞不問,甚至在她們遇到困難時毫無幫助。她只能依靠母親的愛成長,對爸爸已經沒有期盼,也不願聯絡。因此長女認為,男子現在要求她負擔扶養義務並不公平,並依據法律第1118條之1主張,男子未在她成年前履行扶養義務,情節重大,應免除她的扶養責任。次女也表示,男子對她的成長過程毫無參與,離婚後就與母女三人斷絕聯繫,對她的生活完全漠不關心。所有困難時刻都是母親和姊姊陪伴她度過的,因此也主張免除自己的扶養義務。法院審酌後認為,雖然男子沒有任何補助或津貼,也無退休金或保險給付,每月靠回收物品變賣,收入約6000元至1萬元,生活十分拮据,由於收入不足,他無力繳納健保費和國民年金保費。但法院指出,男子確實未履行過對兩個女兒的扶養責任,且情節重大。根據法律規定,兩名女兒不應負擔對男子的扶養義務,因此駁回男子的請求,兩位女兒免除扶養責任。
誤以為要回收! 7旬翁推走2分離式冷氣挨告竊盜
北市中正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出放在店門口外的分離式冷氣突遭不明人士拿走,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鎖定一名79歲的邱姓男子涉嫌重大,火速在1小時內將人逮捕到案。而邱男到案後向警方供稱,他誤以為店家放在門口的冷氣為準備資源回收物品,才會將其拿走,未料卻因此被告竊盜。據了解,廈門街上有店家日前將2組二手分離式冷氣放在門口,因客戶需汰舊換新,欲申請補助款而暫時放置於路旁,未料遭經過以資源回收維生的79歲邱姓男子誤以為為回收品,直接將冷氣載走。店家發現後急忙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鎖定竊嫌路線,員警隨即現地查訪,果然當場逮獲邱姓男子與其冷氣。全案詢後依刑法竊盜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中正二分局為強化員警科技偵查能量,包括調閱路口監視錄影系統,利用科技辦案迅速將竊嫌緝捕到案,民眾表示感謝並大力讚許承辦員警的積極偵辦,如遇可疑人士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由警方協助處理。
就怕爆炸起火!彰化清潔隊員中秋將嚴格破袋檢查「垃圾地雷」瓦斯罐
中秋佳節即將到來,不少民眾準備在家自行烤肉,彰化縣環保局就指出,中秋節收運垃圾時,最害怕的不是垃圾爆量,而是處處藏著「垃圾地雷」,其中光是去年中秋將垃圾破袋檢查時,便發現有210包垃圾藏著瓦斯罐等高壓容器,萬一引爆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環保局表示,每逢中秋節就是親友團聚的好時機,再加上民眾喜歡烤肉,會使得當月的垃圾量大增,去年就增加了6%,換算下來,大約增了1400公噸,同時也加重清潔隊員的負擔,只能加班清運。不過,環保局強調,民眾在烤肉時,常會使用卡式爐、小瓦斯爐,或是瓦斯噴槍,不少人會隨手放進垃圾袋,當成一般垃圾處理,如果清潔隊員沒有及時發現,就有可能在垃圾壓縮時,產生爆炸引起火災。據了解,2022年1月,新北市就曾發生垃圾車氣爆意外,因一位民眾將裝有卡式瓦斯罐垃圾袋丟進垃圾車,導致瞬間爆炸起火,讓2名清潔隊員前臂、後頸部分燒燙傷。而去年中秋節,清潔隊員收運垃圾時,便加強破袋檢查,在2萬5000包垃圾中找出210包藏有瓦斯罐、髮型噴霧等高壓容器,等同是讓清潔隊員「拆地雷」。對此,環保局提醒,瓦斯罐、髮型噴霧罐、殺蟲劑等高壓容器,都屬於資源回收物品,必須先確認是否用完排空,獨立打包後加註警語,再交給資源回收車人員,千萬不能直接丟入垃圾車。此外,為了保障清潔隊員的安全,今年中秋節期間收運垃圾,也會全面加強破袋檢查。
9萬元家具變240元回收!拾荒男子「誤會」拆解變賣 遭竊盜罪送辦
台北市南港區近日發生一起,因誤認廢棄物而引發的竊盜案,8月2日,警方接獲報案,1位民眾稱其價值9萬元辦公家具因暫時放置路邊,結果竟不翼而飛,經警方調查,發現原來是1名拾荒男子誤將這些家具當成廢棄物拆解並變賣,最終獲利僅240元。案發當日,該男子在舊莊街沿線拾荒,無意中在空地上發現1張會議桌和2張電腦桌,由於這些家具看起來有些陳舊,男子以為是被遺棄的廢棄物,於是將它們拆解,並用推車運到資源回收場變賣,男子表示,當時並非有意要竊取財物,只是認為這些東西已經沒人要,因此才這樣做。然而,這些家具其實是受害者因整理搬家而暫時放置在空地上的,當其回到現場時,發現家具已經不見,遂報警處理,警方迅速調閱監視器,發現該名拾荒男子有重大嫌疑,並通知其到案說明,儘管男子堅稱自己是誤認廢棄物而進行變賣,但仍因涉嫌竊盜罪被警方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特別提醒民眾,若在路上撿拾到資源回收物品,應先向物主確認這些物品是否為廢棄物,避免因誤拾他人物品而觸法。這起案件的教訓顯示,即使無心之過,也可能因法律不明而陷入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