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車
」 垃圾 環保局 回收車 回收 資源回收
機車變「回收車」!高雄騎士掛「5大袋」違規上路 恐挨罰600元
高雄市楠梓區近日傳出一起違規事件,有民眾在社群平台上傳的影片顯示,一名機車騎士行經德民路與藍昌路口時,車前後竟掛載至少5大袋疑似資源回收物,嚴重違反交通安全規定。楠梓警分局已表示將依法舉發該名騎士。警方指出,影片中該名機車騎士的車前後掛載大量袋裝物品,明顯超出安全標準。楠梓警分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規定,機車附載物品的高度不得超過騎士肩膀,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車尾伸出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50公分。警方強調,該騎士的行為已明顯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楠梓警分局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依法舉發。楠梓警分局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法規,切勿為了方便而增加行車危險,確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警方也將持續加強取締,維護民眾行車安全。
你丟對了嗎?壞雨傘不能整把扔 這樣分類才不會被罰
近期受強烈東北季風影響,全台風勢明顯、降雨頻繁,許多民眾手中的雨傘在惡劣天候中損壞報銷。不過,破損的雨傘並非可隨手丟棄的一般垃圾,因其屬於多種材質組合的廢棄物,處理上需依照不同材質進行分類。多地環保局也針對傘具回收方式提供指引,提醒民眾切勿任意棄置,以免觸法受罰。壞掉的傘不能整把丟!因屬複合材質,需依縣市規定分類處理。(圖/翻攝自高雄市環保局臉書)根據環保團體「RE-THINK重新思考」彙整的資訊,雨傘主要由傘骨、傘布與握把三大部分組成,材質分別包括鋁或鐵、尼龍布與塑膠等。這些組件回收分類各異,例如傘骨可作為金屬資源回收、握把屬於一般塑膠類,而傘布則應視為不可回收垃圾,需與一般廢棄物一同處理。各縣市政府對於雨傘的回收處理方式也略有不同:台北市:雨傘可不使用專用垃圾袋,直接交由清潔隊收運處理。新北市:建議民眾可先將金屬傘骨與傘布拆開,傘骨可回收,傘布須作為一般垃圾處理;也可整把交由清潔隊協助分類。高雄市:強調傘具屬複合材質,丟棄前應自行拆解。可使用刀片割開傘布縫線,將金屬傘骨交資源回收車,傘布與握把交由垃圾車收運。台中市、台南市:均建議將傘布與金屬結構拆解後,分別投遞至垃圾車與資源回收車。環保單位表示,若民眾未妥善分類雨傘並隨意丟棄,將可能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對此,不少網友直呼驚訝,表示過去對於傘具丟棄完全不了解,「原來傘也不能整把丟,學到了」、「以前都亂丟,看來差點被罰款」。也有人分享生活撇步,「拆下來的傘布其實很好用,可以當防塵布又防水,別急著丟!」
清潔隊員突開車門害姊妹花車禍!護理師妹截肢 法院判南市府賠逾2300萬
台南市環保局楊姓清潔隊員執行勤務時開車門未注意後方車流,撞倒騎機車的秦姓姊妹花,造成後座妹妹遭後方曳引車輾壓左膝下截肢。台南地方法院日前認定清潔隊員負全責,判決環保局應依國家賠償法賠償逾2300萬元。根據判決書,2020年3月24日下午3時21分許,楊姓清潔隊員駕駛資源回收車停放在台南市中華西路二段與民權西路三段交岔路口東北側轉角處,車輛占用行人穿越道。楊男執行垃圾清運工作後,準備返回駕駛座時,未注意後方車流狀況即貿然開啟車門並大幅外推。25歲的秦姓姊姊騎乘機車搭載22歲妹妹經過,閃避不及撞擊車門後人車倒地。坐後座的妹妹向左滾落至外側車道,遭後方林姓駕駛的半聯結車右前輪輾過,導致左膝下截肢、骨盆骨折及神經受損,並出現大小便失禁、排尿功能喪失等重傷。楊男因過失傷害致重傷罪經刑事判決確定,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他因無力賠償,於2022年入監服刑並遭解職。秦家4人隨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據了解,姊姊在台南市財政稅務局任職科員,妹妹原為成大醫院臨床護理師。經成大醫院鑑定,妹妹全人身體障害損失達42%,勞動能力減損43%,終身須依賴義肢。台南市府抗辯請求金額過高,認為姊姊為公務人員薪資未減損,勞動能力未受影響,對妹妹部分,質疑住院病房費用、就醫交通費、護理營養品費用及義肢價格缺乏證明,且義肢替換次數應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計算,未來費用應扣除補助金額。但法院不採市府意見,認定開車門肇事應由楊男負完全責任。法官指出,開門瞬間發生事故,騎士客觀上難以閃避。妹妹雖已復職,但無法再從事臨床護理工作,僅能擔任品管護理師,喪失報考公職護理師機會,嚴重影響未來生涯發展。台南地院最終判決環保局應賠償妹妹2225萬3803元、姊姊76萬0206元、父母各30萬元,合計逾2300萬元,並自起訴日起算年息5%遲延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抽取式衛生紙袋不是一般垃圾 丟錯最高罰6000!正確處理方式曝
一般民眾家中會使用抽取式衛生紙,市面上也有多種品牌供人選購,而大部分的衛生紙都是以塑膠包裝,用光衛生紙後很多人會直接把包裝丟垃圾桶,但這樣其實是錯的。環保局曾公開表示,只要不是複合材質且乾淨的塑膠袋,都可以收集起來再回收,未照實分類最高可依法開罰新台幣6000元。台中市環保局先前在臉書粉絲專頁發文指出,乾淨、透光且單一材質的塑膠袋是可以回收的,只要將塑膠袋鋪平打結並蒐集成袋,再交由清潔隊回收或民間清除機構回收即可。至於複合材質或內層有鋁箔、紙、PLA或多種不同塑膠材質夾層的密封包裝袋及髒污無法清理乾淨之塑膠袋,就不可以拿去回收。民眾可將這類塑膠袋當成一般垃圾,轉化成焚化爐能源發電處理。貼文底下有民眾特別提問,「請問衛生紙的包裝袋(單包裝)可以回收嗎?」,環保局也在底下解答,「衛生紙的包裝袋可以收集後跟一般的塑膠袋裝一起交給回收車回收,只要不是複合性材質的塑膠袋,裡面無內容物無髒汙,都可以裝一起後交給回收車回收」。除此之外,回收大百科網站也有說明,抽取式衛生紙的包裝多為單一材質的PP塑膠膜,材質單純、髒汙少,處理成本低,回收價值高,回收後也有很大機會再次被利用。民眾做回收時若未確實進行分類,違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款。
馳援光復災區!新竹寶山清潔隊清出40噸垃圾 隊長:比想像更慘
花蓮縣光復鄉堰塞湖溢流造成嚴重災情,為此新竹縣寶山鄉長邱振瑋號召清潔隊員及地方青年志工,國慶連假期間前往光復鄉救災,一共清出40噸垃圾,清潔隊長徐旭輝感嘆現場狀況比新聞報的還嚴重,「垃圾量很恐怖」,5天任務已完結,13日收隊返回新竹縣。有鑑於全台「鏟子超人」陸續前往光復協助清淤救災,寶山鄉長邱振瑋也號召清潔隊調度人力,在國慶連假期間派出8名隊員前往救災,同時也向地方募款支應部分餐費住宿等開銷,地方也自發出動20名志工偕同救災。寶山鄉公所清潔隊在光復市區協助清淤、收垃圾。(圖/寶山鄉公所提供)寶山鄉清潔隊長徐旭輝表示,中秋節即接獲鄉長號召訊息,清潔隊整個動起來,盤點資源與人力,並與花蓮縣環保局聯繫。9日當天由清潔隊當先遣部隊出發,多家寶山在地營造廠也提供兩台小山貓、兩台小怪手、35噸砂石車、傾卸車3台,均是無償支援。「現場真的太慘了。」徐旭輝回憶甫抵達光復鄉時,眼見滿目瘡痍的畫面,甚至比媒體報導的看起來更為慘烈,市區部分雖然清淤告一段落,但周邊環境仍有待整理,「估計清個半年、1年跑不掉。」寶山鄉此次獲派任務為協助清溝、灑水、收垃圾,徐旭輝表示,現場粉塵量大,戴口罩也抵擋不了,隊員們每天收隊返回民宿,喉嚨都極為不適。此次5天行程扣除繞過半個台灣的交通時間,實際上協助3天,從早到晚、馬不停蹄清出40噸垃圾。寶山鄉公所8名清潔隊員與寶山青年志工,在國慶連假期間到花蓮協助救災。(圖/寶山鄉公所提供)回憶救災的感人時刻,徐旭輝表示現場有諸多小蜜蜂四處發送飲料點心,志工們的熱情讓他們備感窩心,他表示從未想過有機會到外縣市救災,隊員們的制服並未印有新竹縣字樣,也讓他趁機向花蓮鄉親介紹寶山鄉就是台積電所在地。邱振瑋表示,確實有收到協助清運垃圾的需求,為此徵詢清潔隊員自願者以及地方志工們,一起到花蓮給予協助,尤其光復鄉已無垃圾車,也無大型機具,因此寶山鄉出動了清溝車、垃圾車、資源回收車、灑水車以及鏟土機,為光復鄉災後復原盡一份心力。
怒跳清潔車暴打隊員! 桃園男動粗挨告判刑還得賠10萬
桃園市1名34歲潘姓男子,2024年7月在蘆竹區上演一場荒唐鬧劇,當天下午5時許,清潔隊員正沿街收運垃圾,沒想到潘男疑似因不滿清潔人員的態度,情緒瞬間爆發,竟憤而爬上正在執勤的資源回收車車斗,當眾徒手痛毆清潔隊員洪男,甚至還飆罵五字經,場面相當失控,嚇壞現場民眾,洪姓隊員立刻通報警方到場,員警獲報趕抵後,當場依現行犯將潘男逮捕送辦。檢方調查後認定,潘男明知對方是依法執行公務的清潔隊員,卻以暴力攻擊並辱罵對方,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因此依法提起公訴。案件移送桃園地院審理期間,潘男坦承犯行,表示是一時衝動、情緒失控所致,願意誠心道歉並負起賠償責任。經法院調解,潘男同意賠償洪姓隊員10萬元,並以分期方式支付,目前依約履行中。洪男表示願意原諒,並同意給潘男一次改過的機會。法官考量被告犯後態度良好、已與被害人和解、具悔意且無再犯之虞,遂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
台南永成路資源場凌晨火警 火光濃煙竄天2車付之一炬
台南市南區永成路二段一處資源回收場,於10月4日凌晨驚傳火警,由於現場堆置大量資源回收物,火勢一發不可收拾,濃煙與火光直竄天際,情況相當驚險,台南市消防局在凌晨0時24分接獲通報後,立即出動大批人車趕赴現場,並調派大型水庫車與雲梯車支援,展開漏夜灌救行動;所幸火勢雖然猛烈,但在消防人員全力搶救下,於凌晨12時58分成功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根據消防局說明,火場面積廣大且堆積大量易燃回收物,使得火勢延燒速度極快,現場火光與濃煙在黑夜中特別顯眼,甚至一度讓附近居民驚慌不已,消防人員到場後,立即架設多條水線圍堵火勢,並持續射水降溫,防止火勢擴散,經過30多分鐘的搶救,火勢終於獲得控制,但仍有2輛停放在場內的資源回收車來不及移出,慘遭火舌吞噬,車體嚴重燒毀。消防單位強調,現場並無人員受困,初步確認無人傷亡,算是不幸中的大幸,由於現場火源點及起火原因尚不明確,後續仍需由火調人員進一步鑑識與釐清。此外,火場財物損失部分仍待估算,但從現場焚毀的物品及車輛情況來看,損失恐怕不小。
中秋烤肉鮮食「保麗龍盤」丟錯最慘罰6000 環境部揭正確處理方式
4日起就是中秋節3天連假,每逢這時候有不少民眾會安排烤肉活動,但結束後往往會製造垃圾,而超市購買的肉類鮮食常用保麗龍盤裝,大眾常搞不清楚保麗龍盤應該回收還是丟垃圾。對此,環境部表示,保麗龍必須回收,若未按照規定分類最重可罰6000元。有一名網友在網路論壇《批踢踢實業坊》發文詢問,在全聯或其他賣場買了肉類等鮮食,通常都是用保麗龍盤裝再裹上一層保鮮膜,買回家料理後保麗龍盤應該如何處理。底下引起不少人回應,「上次去垃圾站丟回收,對方叫我丟垃圾車」、「記得要回收,拿給回收車人員吧」。其實環境部早在多年前就曾透過官方臉書給正確處理方式,保麗龍不但可以回收,更要好好回收才行。保麗龍是已發泡的聚苯乙烯,分類屬於6號塑膠,常被用來製作免洗餐具或包裝緩衝材料,但也因為保麗龍不易被分解,所以一定得回收,避免破壞環境。萬一民眾沒有按照規定將保麗龍確實分類,經稽查發現,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除此之外,環保組織RE-THINK重新思考也在《回收大百科》網站指出,購買大型家電和鮮食常見保麗龍包裝,只要清理乾淨、沒有髒污就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資源,甚至再生價值還很高,民眾回收前只要做好清潔,再交付資源回收車即可。
基市府支援花蓮災後復原工作 調派人力與車輛整備出發
樺加沙颱風帶來驚人雨量,重創花蓮各地,造成嚴重災情。由於災後復原工作刻不容緩。基隆市長謝國樑第一時間指示市府團隊同舟共濟精神,盤點市府各項可投入的車輛,並整合人力與機具,於9月25日整備出發,支援花蓮的災後復原工作。基隆市政府表示,此次出動的救災資源,由基隆市環保局、工務處協力廠商、消防局及基隆市救難協會前往,派遣資源回收車2輛、清溝車1輛、小山貓1輛;11噸吊卡車1輛、8噸傾斗車1輛、13噸抓吊車1輛、鏟土車1輛、夾斗式鏟土車1輛,以及3.5噸貨卡車3輛,共計12輛專業車輛。基隆市政府指出,另有包含司機在內的支援人員22名,全數完成整備待命,由工務處土木工程科長張佑竹、環保局二區隊區隊長曹宏儒,以及「乾泰豐營造有限公司」總經理何沛紳擔任各組指揮官,於25日中午時段各自出發搶險。支援的車輛與機具可以應用在災後廢棄物清理、道路暢通、環境整理及基礎設施修復等工作,協助花蓮縣盡快恢復正常生活。此外,基隆市政府再指,基隆市救難協會也組成支援隊伍約11人,由救難協會陳長濱副大隊長帶隊,於9月25日清晨5時馳赴花蓮,投入災後復原行動。基隆市消防局搜救犬隊以見習方式前往協助,用實際行動展現基隆對花蓮的關懷與支持。基隆市長謝國樑表示,花蓮此次災情嚴峻,市府與市民均感同身受。基隆市願盡一份心力,提供人力與物資支援,協助花蓮早日恢復正常生活。災害期間,希望縣市攜手合作、彼此扶持,才能讓災區盡快重現安定生活。
丟垃圾車恐爆炸!台電公布行動電源4大NG習慣 籲交回收車處理
行動電源已成為許多人出門必備用品,但使用年久或發生異常時,若未妥善處理,恐造成安全疑慮。台灣電力公司提醒,行動電源若出現摔落後龜裂、膨脹或破損,應立即淘汰,切勿繼續使用,更不能直接丟入垃圾車,因內含鋰離子或鋰聚合物電池,一旦遭垃圾車擠壓,可能引燃起火,甚至波及清潔隊員,正確作法是交給清潔隊的資源回收車,或送至公告設置回收設施的超商、超市、量販店、藥妝店與攝影器材行等地點。台電也點出使用行動電源的「4大NG習慣」:一、使用老舊或破損的充電器與行動電源;二、充電時無人看管,尤其是夜間睡眠時;三、在高溫、潮濕或靠近易燃物的環境中充電;四、選購無認證或標示容量不實的產品。台電強調,行動電源屬於鋰電池產品,並無「記憶效應」,不需要等到快沒電才充電,過度放電反而容易損傷電池。雖然大多數產品具備「充飽自動停充」功能,但仍建議在電量充足後就拔除電源,避免長時間持續連接。充電時則應使用原廠線材,若有異味或膨脹現象要立即停止使用並更換。在選購行動電源方面,台電提醒,應挑選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認證的合格產品,並留意「額定電容量」標示,而非僅看廠商強調的「超大容量」。若產品體積小、價格低卻標示過高容量,可能存在標示不實的風險,建議避免購買。台電呼籲,正確使用與妥善回收行動電源,不僅能確保自身安全,也能避免意外危害他人。
行動電源起火頻傳! 消防員示警「這1種」千萬別買
近日屢傳行動電源自燃起火事件,而有一名消防員在社群平台發文提醒,曾看過一戶人家的行動電源在沙發上自行起火,導致屋主的財務損失超過70萬,所幸屋主騎車出門購物,才沒有造成傷亡。他也特別呼籲,行動電源不要購買「方形一體式自帶彎折插頭」的種類,以免發生危險。一名消防員在Threads上發文透露,2024年在救火時,發現有戶人家的行動電源在沙發上突然起火,他在進屋射水之前,整間房子就已被大火燃燒,電視櫃內的財物、名酒、現金、家具、衣物、各種家電全被燒光,屋主保守估計損失超過70萬元,所幸人已騎車出門購物,才沒有造成傷亡。原PO身為消防員,看到民眾整個家因為一顆高風險的行動電源變這樣,心裡也很難受,因此想要多做點什麼。原PO詢問起火戶、與火調鑑定後,發現緣由就是一顆「方形一體式自帶彎折插頭」的行動電源。原PO呼籲,「行動電源不要買一體式的公版貼牌貨,事故實在太多了」,他強調不是故意要斷廠商財路,更不是為了流量或吃飽太閒才反覆發文,而是不願見到那些相擁而泣的心酸場面。原PO認為,社會安全網是每一個人的責任,包含你我,同時盼望廠商賺錢要有良心,不能為了貪圖利益罔顧消防安全。他也強調,建議不要買PCB電路、市電變壓器、鋰離子電池全擠在小方塊空間的行動電源,「除了用料成本低,電路差之外,山寨電芯的溯源跟標示也幾乎無法追蹤。」原PO指出,若行動電源有鼓包膨脹現象,請單獨包裝,交給清潔隊回收車並告知是行動電源;若怕還有餘電,可以用水桶拿到戶外裝滿約9分滿的水,將行動電源丟入,並灑一湯匙鹽。冒煙完後,水面可能會呈現類似水滾沸騰狀,但需留意不要吸到那個白煙,「有毒!浸泡放電至少24小時,可以多放幾天。若外觀正常,可以直接給超商回收。」
別讓舊手機害環境中毒! 一招教你回收舊手機、廢電池不污染
3C產品汰換快速,損壞舊手機、閒置電池、用不到的充電線和常被放在家中角落,成為家中待清的垃圾。這些當初昂貴買入的電子產品被淘汰後,因含有鋰、鎳等稀有金屬,如果沒有妥善回收再利用,可能因含有害物質而造成環境污染。台南市環保局呼籲民眾,配合相關回收作法,落實執行,不但能保護環境,也能讓資源循環再利用,增添永續價值。環保局表示,手機、電池、充電線都有專屬回收管道。手機交回收前,記得先刪除個人資料、完成備份,將手機恢復原廠設定,避免個資外洩。目前全台的資源回收車、便利商店、量販賣場、電信門市、手機品牌專賣店等都有提供回收服務。而充電線屬於「廢資訊物品類」,不能隨意丟棄,應交給清潔隊回收車集中回收。用不著的充電線成為電子垃圾 ,必須落實回收,以維護環境整潔。(圖/台南市環保局提供)至於具污染性的電池,環保局長許仁澤提醒,一體式手機回收前,請勿自行拆解電池;而可拆電池式手機,請拆下電池,再將電池與手機分開回收。廢二次鋰電充電電池應於電池正負極上貼絕緣膠帶避免短路,並與乾電池分開回收,如需充電貯存,應避開陽光照射之高溫地區及避免水分進入。市長黃偉哲提醒,台灣回收電池的管道相當普遍,民眾幾乎走到哪裡都能找到回收點。為了環境與安全,呼籲大家養成隨手回收的習慣,讓資源循環再利用,一起打造更永續的生活環境。
轉贈32元回收電鍋給拾荒婦 北市清潔隊員被依「貪污」提起公訴!肇禍電鍋下落曝光
近日,台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案件曝光,引起社會熱議,而那只釀禍的大同電鍋,如今下落如何也引起關注。有媒體進一步追查,終於找到真相。據《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黃姓清潔隊員日前在出庭後受訪指出,自己在清潔隊服務30多年,從未擅自拿過任何回收物。坦言自己當時只是覺得電鍋外觀完整,又想到住家附近的拾荒婦人家中沒有電鍋可以熱飯,確認過電鍋能用後便將其轉贈對方,希望她能過得好一點,「沒想過會這麼嚴重。」孰料,黃員的行為遭人檢舉,清潔隊得知後要求他將電鍋歸還,但他實在不好意思再開口向婦人討回電鍋,最終自掏腰包買了一個新的電鍋補上。檢察官於起訴書中指出,黃員將回收車上的大同電鍋私自帶回家,其行為已經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由於該罪屬重罪,法定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即使涉案金額僅32.56元、動機單純,法律上仍無裁量空間,只能依法提起公訴。不過,檢察官也指出,黃員是在未被發覺前就主動向廉政署承認,後續偵查中也自白犯罪事實,並繳回電鍋,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自首、自白的減刑規定;再加上涉案金額僅32.56元,屬於情節輕微,依同條例第12條也能再減輕其刑,因此建議法院量刑時從輕處理,讓他有機會獲得減刑甚至緩刑。至於本案中引起偌大風波的那只電鍋,北市清潔隊指出,由於檢方並未將其列為扣案證物,清潔隊已依照原本流程將該電鍋回收處理。
台中8旬婦宣告不治 遭賓士輾過駕駛殺人罪送辦
台中市南屯區環中路三段28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88歲江姓婦人推著回收車行經上述路段時,遭到39歲陳男駕駛之賓士撞上,而陳男撞上婦人後不僅沒下車查看,還慢速將其輾過。婦人送醫搶救雖一度恢復心跳,仍不幸於稍早宣告傷重不治。陳男後續將被依殺人罪送辦。回顧整起事件,陳男今上午7時許沿環中路三段慢車道往五權西路方向行駛,因不明原因撞上推著回收的江婦,隨後又慢速將其輾過。警消獲報到場後發現江婦已無生命跡象,雖送醫搶救後一度恢復心跳,仍於稍早宣告不治。陳男辯稱發生碰撞後因為要下車查看,欲將車靠邊停妥,沒看到江婦在行走才輾到她。警方檢測後發現陳男酒測值為0,是否有涉及毒駕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訊後依殺人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39歲男開車追撞回收阿嬤!竟又往前開「再輾下半身」 警朝殺人罪偵辦
台中南屯區環中路上午傳出自小客撞行人後再輾過倒地行人車禍事故。(圖/民眾提供)台中南屯區環中路上午傳出自小客撞行人後再輾過倒地行人車禍事故,造成88歲做回收的婦人命危意外,經酒測39歲陳姓駕駛並無酒駕,是否為毒駕仍待釐清,全案朝殺人罪偵辦。這起車禍發生在上午7時左右,地點位環中路三段1398號前,39歲陳男駕自小客從外側車道往五權西路方向行駛,而江姓阿嬤則是推著資源回收車在慢車道上,自小客撞到行人後不知為何未下車查看,竟再往前慢速行駛輾過倒地的婦人,造成江女下半身重傷,送醫急救。警方獲報後到場酒測值為0,另對其採尿檢驗判定是否有毒品反應,詳細肇事原因由鑑定單位分析研判中。有關肇事駕駛輾壓行人部分,於釐清案情後,朝殺人罪嫌方向偵辦。
台中70歲婦遭「後方車輛猛撞」 倒地無生跡搶救中
台中市南屯區今(28)日清晨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名年約70歲婦人推著回收車行經環中路三段時,疑似遭後方汽車追撞,當場倒地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往醫院搶救,目前仍在急救中。台中市消防局指出,上午7時24分接獲通報,南屯區環中路三段發生交通事故,救護人員趕抵現場時,發現婦人已無呼吸心跳,立即施以急救並送往惠中林新醫院治療。初步了解,該名婦人疑似從事回收工作,事發時推著回收車行走在車道上,遭一輛自小客車從後方撞擊。詳細事故原因與肇責歸屬,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台中凌晨驚魂!廚餘桶滾落灑滿路 2騎士打滑摔車送醫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17日凌晨發生一起離奇事故,1輛回收車在行駛過程中,車上的廚餘桶竟因不明原因掉落,桶內的廚餘瞬間灑滿路面,導致隨後經過的兩名機車騎士不慎打滑摔車,造成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並無生命危險。據了解,事發時間約凌晨3時13分,72歲陳姓男子駕駛廚餘回收車沿文心路四段行駛時,未料車上的廚餘桶突然鬆脫翻落,桶內滿滿的廚餘灑落整條車道,現場散發陣陣異味,陳男發現後立即停車下車,準備將廚餘清理乾淨,卻不料31歲許姓女子與28歲藍姓男子先後騎車經過,不慎壓到濕滑廚餘,2車先後打滑重摔在地,現場一度混亂。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立即將2名傷者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治療,經檢查兩人身上多處擦挫傷,幸無重大骨折或內傷,治療後已無大礙,警方同時對廚餘車駕駛及兩名機車騎士進行酒測,結果均為0,排除酒駕可能。警方提醒,駕駛人裝載物品必須確實固定,避免在行車過程中發生掉落,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若因裝載不當導致物品掉落,將處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並得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若因此釀成事故,駕駛人恐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後果相當嚴重。
行李箱要丟怎處理?環保局給答案 違反1情況最重罰6000元
行李箱是國內外旅遊的必備工具,不過由於體積較大,假如要丟棄可能是個問題。有民眾近日想把家中的行李箱丟掉,找垃圾清運相當花錢,似乎不太符合成本,因此不知道如何是好,正確做法也曝光了。一名女網友在《Threads》詢問:「你們都怎麼把行李箱丟掉的?」提到手邊有一個20吋行李箱,她以為丟垃圾車就行,但詢問大樓清潔公司,告知回收費用為300元,讓她覺得不太合理,「那不是一般垃圾嗎?」雖然付錢就可以了事,但她很好奇是否大家都是這樣做。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我們是拿出去問垃圾車可以丟嗎?他們就幫我們收走了,28吋的」、「我問過不能回收,當垃圾丟就好」、「行李箱是丟一般垃圾,若功能正常也可發文贈送」、「我是問愛心贈物社團,直接送人」、「每個地方,鄉鎮市的環保規定都不一樣,妳要問當地清潔隊」。事後女網友補充,她十分感謝大家的解答,利用垃圾車APP,解鎖人生第一次追垃圾車,順利將行李箱給處理掉。事實上,新北市環保局曾在臉書專頁指出,行李箱根據軟殼、硬殼以及容量大小,有不同的處理方式,軟殼行李箱19吋以下應以專用垃圾袋裝妥,交付循線垃圾車,19吋以上免裝專用袋,直接丟入垃圾車即可。至於硬殼行李箱,環保局提醒,19吋以下應交付循線回收車,19吋以上屬於巨大垃圾,需事先預約收運時間。假如未按照規定丟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家中咖啡渣怎處理?一票丟垃圾桶全做錯 環保局解答:違規罰6000
許多人早上睜開眼的第一件事,不是滑手機或叫醒小孩,而是走到廚房沖上1杯熱騰騰的咖啡。不過,近日有網友表示,雖然咖啡渣可以當作盆栽營養土或除臭劑使用,但隨著累積愈來愈多,根本用不完,因此發文詢問「大家都怎麼處理家裡的咖啡渣?」事實上,台北市環保局曾說明咖啡渣的正確處理方式,做錯恐挨罰6000元。臺北市環保局曾說明,家戶廚餘分為「堆肥(非養豬)廚餘」及「養豬廚餘」2類,豬可以吃的放養豬廚餘,不能吃的放堆肥(非養豬)廚餘,而家戶廚餘回收的時間、地點與平常垃圾收運時間、地點相同,回收時請勿將垃圾與雜物混入廚餘內,違反者將可依規定處1,200~6,000元罰款。環保局指出,回收廚餘請先瀝乾水份,並儘量使用廚餘桶等容器盛裝,垃圾車到達時依分類倒入「養豬廚餘」及「堆肥(非養豬)廚餘」桶內回收。如使用塑膠袋盛裝廚餘,請倒出廚餘回收後,髒污塑膠袋可丟入垃圾車或收集桶。環保局提醒民眾,吃多少,煮多少,食物不浪費,廚餘可減量,不再食用的飯菜,請儘早清出回收。養豬廚餘家中不再食用的食物、食材,只要煮熟後豬可吃的,且不論生、熟均可,例如生肉、生內臟、生菜葉、水果、冷凍食品、過期食物、食材、各式調味料(鹽、太白粉、麵粉等)。養豬場高溫蒸煮後仍可讓豬食用、消化。堆肥廚餘(非養豬)無法食用的有機資材,例如果核(龍眼籽、荔枝籽、桃籽等等)、果皮(橘子、柳丁、蘋果、龍眼、荔枝等等水果外皮)、食材外殼(蝦、蟹、蛤蜊等外殼、落花生殼、菱角殼)、樹葉、花材、殘渣(茶葉渣、咖啡渣、蔗渣、中藥渣)、雞、鴨等小骨頭及豬、牛、羊等大骨頭,蒸煮後豬隻無法食用,但可堆肥再利用。非廚餘不能養豬及堆肥,例如食用油(廢食用油屬資源回收之一般類,可用瓶子盛裝並加註食用油後交給資源回收車回收)。
超商咖啡杯喝扔垃圾桶小心挨罰6000 正確丟法公開:不是紙類
許多民眾上班前會到超商買一杯咖啡提神,喝完後隨手扔垃圾桶小心挨罰!日前有超商店員分享咖啡杯不是垃圾也非紙類回收,而是該回收於「紙類容器」,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而環保署也提醒,民眾未依規定回收,可依法處最高6000元罰鍰。一名自稱是超商店員的網友在網路論壇Dcard分享超商咖啡相關知識,先教大家杯蓋正確蓋法,還有替代吸管的飲用開口如何恢復。原PO還提到,超商咖啡紙杯不能亂丟,既不能扔一般垃圾的垃圾桶,也不是紙類回收,它正確丟法是以「紙容器類」回收。有不少人驚呼長知識了,也有知情的網友補充說,「飲料紙杯跟便當紙盒一樣,內層有淋膜,要另外處理,所以分類在紙容器。」根據新北市衛生局「回收物品易查通」網頁的「資源回收」項目中,「回收項目有哪些」資料顯示,飲料紙杯屬於廢紙容器類。因此民眾飲用完,應將內容物清空,簡易清潔並壓扁,再交由清潔隊循線回收車處理,它不歸類於紙類,必須與紙類分開回收。至於超商咖啡杯各個部分都須分別回收,紙杯內層有塑膠淋膜,故分類為「紙容器類」;杯蓋則是「塑膠容器類」;買熱咖啡常用到的隔熱杯套,才是能丟到紙類回收桶中的。經由正確分類,才能有效達到回收再利用的價值。而環保署對此也呼籲民眾,不要以為紙杯就是紙類,錯誤分類可是會挨罰的,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未依照回收規則處理,可開罰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而回收物品分類錯誤,也會導致回收效率降低,使整批資源被丟進焚化爐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