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桿測速照...
」
彰化測速「桿王」出爐!半年取締3811件超速 1轎車狂飆148公里挨罰3.6萬
彰化縣上半年度固定桿測速照相10大違規地點曝光,第一名是位在彰化市縣139線7.7公里處的測速桿,共取締超速高達3811件,每天拍到超速件數超過20件;但更驚人的是,位列第8名的二林鎮太平路與修心路口測速桿,竟拍到有駕駛在速限60公里的道路上飆速148公里,超速88公里,除面臨最高3萬6000元罰鍰,其車牌也會被查扣。彰化市縣139線7.7公里處的固定桿測速照相榮登桿王,今年上半年共取締超速高達3811件。(圖/翻攝畫面)依據彰化縣警局的統計資料,今年1至6月,彰化縣固定桿測速照相中前10大違規地點,以彰化市縣139線7.7公里處拍到超速3811件奪冠,其次為台74甲線2.2K處南下3005件,芬園鄉縣139線8.537公里處1853件,前3大違規地點所拍到超速件數多達8669件,等同3處每天超速近50件。另第4到第10名分別為大村鄉台1線201.4公里處有1421件、和美鎮和港路與西興路口1382件、員林市員埔路與三潭巷口1078件、鹿港鎮鹿和路2段507號890件、二林鎮太平路與修心路口819件、埤頭鄉縣152線16.5公里633件、和美鎮線東路5段291號南側170公尺464件。今年1月間1輛黑色自小客車行經二林鎮太平路與修心路口,被拍到飆速148公里,超速88公里,駕駛被開罰3萬6000元。(圖/翻攝畫面)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位列第8大違規地點的二林鎮太平路與修心路口,在今年1月間,竟拍到有輛黑色自小客車飆速到148公里,由於該路段速限60公里,超速88公里,警方表示,超速40公里以上屬危險駕駛,依法可開罰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開出3萬6000元罰單,因不是遭警方攔檢無法當場禁止其駕車,但駕駛車牌將被吊扣6個月。彰化縣警察局強調,固定桿測速照相行之有年,主要目的是為了防制特定路段路口交通事故發生,讓用路人普遍養成守法習慣及提升守法意識,固定桿測速照相確實有效降低事故發生,該10處今年上半年發生事故有12件,對比去年同期19件,事故下降7件,減少39%。
小心!國道測速照相器偽裝成變電箱 警方認了:是真的測照
國道1號南下246.6 公里、位在雲林縣斗南路段的1個長方形鐵箱,最近被網友瘋傳是「偽裝成變電箱的測速器」,引起熱議。對此,國道公路警察局於1日證實,該處確實是「非固定測速照相設備」,也依規定在該路段測照點前方900公尺處明顯設置告示牌,呼籲用路人駕車時務必依速限行駛,切勿因超速違規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有網友在經過國道1號南下246.6公里處時,拍下在匝道匯入國道與國道之間分隔島上的長方形鐵箱,並表示「朋友,要注意啊,這支是測速照相器~~」,由於外型與一般測速照相桿形狀不同,神似變電箱的外觀也讓網友笑稱「偽裝成變電箱的測速器」。對此,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隊於1日表示,國1斗南路段近期發生多起嚴重事故,為積極防制事故以維護本轄行車安全,特別在易肇事路段,以移動式雷達測速儀器照相採證逕行舉發方式,機動編排執勤員警在國道1號南向246.6公里處執法。而該路段的測照方式非使用「固定桿測速照相設備」,而是採用「非固定測速照相設備」,另工務單位亦於該路段測照點前方900公尺處,也就是國道1號南向245.7公里處,明顯設置「警52」告示牌,提醒用路人注意行車,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2條第3項之規定。警方表示,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第1項前段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若超速40公里以上,依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6000元以上至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同條第4項規定處罰車主「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呼籲用路人駕車時務必依速限行駛,切勿因超速違規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
1張罰單幾抵月薪 限速60竟飆138噴飛2萬4千元
高雄市仁武警分局管轄21支固定測速照相機及1處區間測速,今年1月至今已開出近2萬張超速罰單,平均1天取締130件。其中最誇張2張罰單是限速60公里,竟飆到138公里;去年更有高達142公里的案例,均開罰2萬4000元,並吊扣牌照6個月。仁武警分局指出,轄區包含仁武、大社、鳥松、大樹4個行政區,面積超過155平方公里,幅員遼闊且地形多彎路及山路,交通狀況複雜,透過科技執法取締超速,共設置21支固定桿測速照相機,分別為仁武區12處、大社區5處、大樹區4處,也在鳥松區松藝路段進行區間平均速率(區間測速)執法,並在易超速路段規劃移動式測速照相取締。仁武分局統計今年1月1日至5月15日,總共取締1萬9617件超速違規,平均1天約130件,其中1月23日上午,1輛汽車行經限速60公里的仁武區義大二路路段,竟飆到138公里,超過78公里,另輛汽車則是4月26日深夜,在限速60公里的仁武區鳳仁路段,同樣飆到138公里、同樣超過78公里,均屬於嚴重超速,開罰2萬4000元,並吊銷牌照6個月。此外,去年該路段曾有飆到142公里的案例,令人咋舌。高雄市仁武警分局今年1月間曾在限速60公里的路段,測出飆速138公里的案例,開罰2萬4000元,並吊扣牌照6個月。(圖/翻攝畫面)仁武警分局呼籲,駕駛常為了「趕時間」而超速,警方加強移動式測照,建議駕駛朋友提早出門並減速慢行,不要搶快,未來將加強持續取締超速,最重將面臨新台幣2萬4千元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高雄市仁武警分局今年1月間曾在限速60公里的路段,測出飆速138公里的案例,開罰2萬4000元,並吊扣牌照6個月。(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