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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國中小學生獎懲準則》變相廢除制服 學生師長反應不一
教育部公布新版國中小學生獎懲準則,對違反服裝儀容規定的學生不得懲罰,等於告訴學生可以不必遵守。有北市國中校長認為,現在校外活動多,穿便服較難在短時間辨別學生身分,家長也不贊成學童自行選擇服裝上學,不一定適合當天課程;但有學生希望按自己身體狀況穿著適當衣服,沒有不好。北市古亭國中校長莊豐兆說,現在校外活動多,便服較難在短時間內辨別學生身分,尤其人數多的學校更會有這類狀況,有些學生甚至為求與眾不同而在便服日穿制服,也有些學生會困擾便服日該穿什麼衣服;逢便服日,學生未因應學校活動需求穿適合服裝,校方也只能口頭勸導。北市1名張姓小六學生說,穿制服或便服都會遵守學校規定,不按規定穿制服的學生,老師會口頭勸告;若學生頂撞,會被老師罰寫心得;未來如果不必穿制服上學,就可按照自己身體狀況穿適當衣服,沒有不好。相對於學生是否須穿制服引發議論,新北市教育局每年舉辦「新北制服Fashion Show」,集合40所新北公私立高中角逐最美制服寶座,由全國民眾在網路投票,都吸引不少人關注。今年投票高達7萬6277票,莊敬高職以3.5萬票奪冠。莊敬高職校長林淑貴說,她非常希望學生穿制服,除了學生穿便服容易有比較心態、服裝統一容易辨別學生身分等因素,在外穿制服也會有榮譽感,到大學就沒機會穿制服了。她認為學生上學統一穿制服非常有必要,會提醒學生還是要有規範,方便學校管理,不會導致外人混入校園。新北市家長協會理事長董耀琮對於是否廢除制服表示尊重,但他強調,制服對學校與同學間產生凝聚力非常重要,家長也不必擔心孩子上課穿什麼,學生也不會出現比較心態,學生重點在學習而非外表,但制服設計也須考量舒適美感,讓學生穿得開心。
國教盟質疑新規變相廢制服 潘文忠喊誤解:尊重學校自治
教育部1日公布國中小學生獎懲準則,引發國教行動聯盟質疑可能形同廢除制服制度。對此,教育部長潘文忠2日列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迄今之成效及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他表示,並無意廢除制服,而是尊重學校自治,讓學校自訂服儀規範,由學校內成立的服儀委員會決定,並邀請老師、家長及學生參與討論,所以廢除制服及服儀規定是誤解。針對國教行動聯盟質疑,準則第10條規定,學校對違反服裝儀容規定的學生「不得加以懲處」,形同變相廢除制服和服儀規定。對此,潘文忠強調,該準則的規定不是要廢除制服制度,而是延續109年對國中小學生服裝的原則,由服儀委員會成員包括教師、家長和學生代表,他們共同討論、依民主程序制定學校的服裝規範,因此在獎懲準則中,才會以正向管教為主,而非懲處方式。潘文忠進一步解釋,服裝儀容是美感教育的一部分,應透過教育程序來引導學生。他舉例,過去曾發生學生為了保暖而加了一件非學校外套就被懲處,或有些學校要求更嚴格,鞋子全部要白色,學生只好用立可白去塗掉鞋子上的黑線,這些都與教育目的相違背,因此,他認為,服儀委員會的討論能更好地引導學生,並在必要時提供輔導。至於外界擔心學生會穿情侶裝等的問題,潘文忠表示,學校應組成服裝儀容委員會,由家長、老師和學生共同制定相關規範,並進行管教和督導,對學生提供更好的教育,並強調學校有權根據自治方式制定適當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