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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喊「殺錯無法回頭」 網氣炸:無辜的人連回頭機會都沒有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北捷台北車站及中山商圈犯案,持汽油彈、煙霧彈及長刀隨機殺人,造成4死(含張文)11傷悲劇,全台各地還陸續出現模仿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也讓死刑議題再次掀起討論。台灣廢死聯盟昨天(23日)最新貼文就提及「人權保障怠惰」、「殺錯,無法回頭」,讓大批網友氣喊「那無辜被殺的民眾,連回頭的機會都沒有」、「剝奪別人未來的人,沒資格談未來」。台灣廢死聯盟在臉書粉專發文,針對「兩公約第四次國際審查平行報告發布記者會暨公開討論會」發布聲明,表示本次報告彙整項人權議題,指向3個核心制度問題:現行法律與政策是否足以保障人權、特別是最脆弱群體的權利;台灣是否具備有效的人權監督機制;以及當立法或行政權違背憲法與人權公約精神時,是否存在可信賴的裁判機制。台灣廢死聯盟說到,立法、行政、監察與司法部門應充分發揮制衡功能,但立法院未建立有效人權把關機制,甚至大幅刪減政府預算,影響多項人權政策推動;行政部門提出「終身監禁不適用假釋」修法草案,未經人權影響評估即送出,被指出涉及違反《公政公約》多項條文。台灣廢死聯盟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長期偏重個案處理,未建立系統性人權監測與政策建議能力;就連憲法法庭也曾因政治干預而長期停擺,「台灣民主與人權保障制度仍然脆弱,政府各部門必須正視問題並負起義務與責任。」在死刑議題上,台灣廢死聯盟認為,在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政府未依判決意旨嚴格限縮死刑,反而在今年1月執行黃麟凱,「是違憲且違反國際人權法的重大倒退!這次執行是在欠缺保障與有效法律救濟、未給予合理事前通知下進行,不僅違反《公政公約》第6條生命權保障,也使死刑執行構成酷刑。也凸顯了非常上訴的權力由檢察總長獨佔,使得特別救濟制度不夠完善。」台灣廢死聯盟直言,死刑定讞者長期處於待決狀態,部分死刑犯在監所已構成待死現象,今年法務部修惡《執行死刑規則》,讓死刑更容易被實際執行,特別救濟不再視為當然可以阻止死刑執行的事由,這違反了《公政公約》第2條第3項所保障的有效救濟權,且立法院擴大死刑罪名,更公然背離第36號一般性意見所要求的「朝向廢死不可逆轉」的義務。台灣廢死聯盟強調,現在政府正以制度性作為,侵蝕生命權與法治底線,嚴重違反了對國際社會所作的人權承諾,「我們呼籲政府應立即宣布停止死刑執行,並修法使實體法和程序法符合憲法及公約標準。」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都什麼時候了,還在為死刑犯講話」、「又在集體偽善了」、「聯盟成員,要不要一人認領一個,回家照顧」、「還殺錯耶?這些人本來就要為自己犯的錯,而買單,他們殺人都沒在乎人權了,為什麼還要保他們的人權啊」、「殺錯不能回頭,被殺的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所以被殺的人權在哪裡?廢死是避免枉死,可是有些人並不適用,因為他是現行犯」、「不要一直發廢文,因為不用死刑,只會讓加害者覺得犯罪無所謂,試問被害人多無辜,為何要無緣無故被殺?還是你們有誰要體驗被害者家屬的心情才能有所體悟」。
電梯裝鏡子為了給人整理儀容?真實用途超暖心
一般人日常生活中多少都會有搭乘電梯的狀況,在電梯裡常見裝有鏡子,大眾普遍認為是給人整理儀容的。其實電梯裡的鏡子有真實用途,國家人權委員會透露,電梯裝設的鏡子是輔助輪椅使用者,進出電梯時可以看清楚出口位置,避免撞到東西。先前知名網路論壇《批踢踢實業坊》(PTT)上有網友討論,為何一些大樓的電梯有鏡子,但有的卻沒有,好奇「為什麼電梯裡通常會裝鏡子?」貼文底下吸引眾人分享不同見解,「給人整理服裝儀容吧」、「增加空間視覺感,有些人在小空間會緊張」、「記得是輔助輪椅使用者」、「不是讓人照鏡子、整理儀容用的嗎?我一進電梯都在照鏡子看自己」。事實上,國家人權委員會早在臉書發文解答,一般人大多認為電梯裡的鏡子,是可以供人整理服裝儀容用的,或是使密閉空間看起來寬闊,但這些鏡子有更重要的功能,「那就是輔助輪椅使用者,在進出電梯時可以看清楚出口的位置,避免撞到東西」。國家人權委員會也指出,現在社會上不只是電梯的鏡子,操作面板較低的ATM、語音操作的車票自動售票機,各種友善設施設計,都能讓不同需求的人,輕鬆自在使用這些工具。
長期照顧壓力頻釀悲劇 國家人權委員會:應健全長照體系及資源
國家人權委員會13日表示,近年屢有因家庭成員長期承受照顧壓力,而最終選擇殺害被照顧者之「長照悲歌」案件,顯示我國弱勢家庭在長期照顧過程中面臨沉重負擔與制度困境。社會輿論對此多表同理與關注,照顧壓力失衡已成為亟待正視的社會議題。國家人權委員會認為,國家應承擔積極保障責任,在制度設計上應堅守對生命權的絕對保障原則,並強化長期照顧體系與家庭支持措施。 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生命權是所有人權的基礎,生命一旦被剝奪,其他一切人權即失其存在可能。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1項規定,「人人皆有天賦之生存權。此種權利應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之生命不得無理剝奪。」生命權不僅為該公約所保障之核心人權,亦為所有人權之基石。同時,《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0條亦強調生命權的重要性,「締約國重申人人享有固有之生命權,並應採取所有必要措施,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確實享有生命權。」國家人權委員會指出,我國憲法雖未明文揭示「健康權」,惟依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憲法所保障之健康權,旨在保障人民生理及心理機能之完整性,不受任意侵害,且國家對人民身心健康亦負一定照顧義務。」爰此,健康權同時兼具自由權與社會權之特性,反映出憲法對於人性尊嚴與基本生活條件保障之高度重視,並彰顯國家於促進社會正義與公共健康之責任。國家人權委員會再指,生命權與健康權雖屬性質不同之基本權利,惟兩者在憲法價值體系中具有高度交織性。生命權保障人民不受非法剝奪其生存之基本存在,而健康權則確保人民之生命得以具尊嚴與完整性之狀態持續存續。誠如《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所保障之「生存權」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5條所保障之「健康權」,分別構成人類基本尊嚴不可或缺的兩個維度,前者著眼於生存的權利,後者則關注於生存品質與健康福祉。國家人權委員會說,而被照顧者多為高齡、重度疾病或身體機能嚴重退化者,其自我防衛與就醫能力普遍受限,生命與健康處於極度脆弱之狀態。國家更應履行積極保護義務,預防照護關係中可能出現之人權侵害,確保被照顧者之生命權及人格尊嚴不受侵擾。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到,若國家未能提供完善之長期照顧制度與支持網絡,使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同陷於資源枯竭、身心耗竭之處境。此一結構性問題反映出制度設計的缺口與社會安全網的不足,亟需從政策面及制度面加以檢討與補強。國家人權委員會重申,生命權與健康權為人權體系中不可分割的核心價值,國家應承擔積極保障之責,在制度設計上應堅守對生命權的絕對保障原則。除應強化長期照顧體系與家庭支持措施外,亦須完善心理健康服務、暫托與喘息制度,以預防悲劇重演。
南韓明年3月起「全國課堂禁用電子裝置」 2原因有例外
南韓國會近日通過《初等和中等教育法》修正案,明定自2026年3月1日起,小學、國中及高中學生在課堂上原則上不得使用智慧型手機等電子裝置。此舉是為保障學生的受教權及教師的授課環境,並首次以法律形式確立限制措施。根據《韓聯社》的報導,依據修正案,學生在上課期間一律禁止使用智慧型手機、智慧手錶、平板電腦及筆記型電腦等具有通訊功能的智慧型裝置。不過法案也設下例外情況,若學生因身心障礙或特殊教育需求需作為輔助工具使用,或基於教育目的、緊急狀況,且經校長或教師同意,則可在課堂內使用相關設備。此外,修正案授權學校校長與教師得視需要,進一步限制學生在校園範圍內使用或持有智慧型裝置。具體限制方式、種類與標準,則由各校校規決定。南韓教育部指出,類似規範早於2023年9月已透過《關於教師指導學生生活的通知》先行推動,但當時僅屬行政指引。隨著法案正式通過,校園內的電子裝置使用限制將有明確法律依據。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去年曾裁定,學校全面收繳手機並不構成人權侵害,為此次修法提供了社會與法律上的支持。
民主化運動35週年紀念日!肯亞爆發反政府示威 釀11死、數百人被捕
根據肯亞國家警察局(National Police Service)通報,7日該國各地爆發的反政府示威已造成至少11人死亡、500多人被捕。肯亞警方當天對紀念親民主集會35週年的示威者動用了催淚瓦斯和水砲車,這場集會點燃了肯亞青年對政府的憤懣情緒,此前他們早已因貪腐、警察暴力及政府逮捕異議人士等問題怒火中燒。據CNN的報導,警方在當地時間7日晚間的聲明中稱,約有11名平民受傷,並逮捕了567人,但非政府組織「肯亞國家人權委員會」(Kenya National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KNHCR)的報告顯示傷者高達29人。這場席捲該國的血腥抗議浪潮始於去年,導火線是在生活成本危機期間提出的爭議性增稅法案。面對示威壓力,肯亞政府於去年6月撤回稅改法案,但近期傳出有教師在警方拘留期間死亡,以及警察射殺手無寸鐵的街頭小販等事件,再度激起民怨。上月反政府抗議已造成至少16人死亡、數百人受傷,而2024年反加稅示威期間更有數十人喪生。7日適逢1990年7月7日反肯亞獨裁者莫怡(Daniel arap Moi)遊行「薩巴薩巴」(Saba Saba)的紀念日,肯亞多地出現集會活動。據悉,在2020年7月7日「薩巴薩巴」運動30週年之際,肯亞警方也有發射催淚瓦斯,並逮捕走上街頭要求獲得基本權利、清潔飲用水、住房和終止當權者濫權的活動人士。在首都奈洛比(Nairobi),肯亞安全部隊7日在封鎖通往市區的主要道路數小時後,以催淚瓦斯和水砲驅散示威者。通往國會大廈、總統辦公室及官邸的道路也在抗議前設置路障。7日下午甚至傳出警方朝示威者開火的報導,但CNN尚未證實相關消息,目前僅聯繫肯亞國家警察局請求置評。警方在晚間聲明中列出死傷及逮捕數據時強調:「所有通報事件都將依法進行進一步調查」。肯亞爆發反政府示威。(圖/達志/美聯社)根據CNN合作媒體《公民電視台》(Citizen TV)的報導,肯亞示威至少有5人遭槍殺,其中2人於奈洛比康傑米(Kangemi)社區遇害,另有1名男子在該地區中彈後「被發現倒臥路上」失去意識。CNN透過地理定位確認的社群影片顯示,基安布郡(Kiambu County)1名平民從被武裝警員包圍的車輛走出後,遭其中一名警員連續鞭打,該民眾也抱頭自衛。在其他地區,部分示威者面對混亂場面仍堅持抗爭。抗議者瓦斯瓦(Francis Waswa)向《路透社》表示:「我們不打算撤退,否則誰來捍衛我們的權利?我們會堅持到晚上。」此外,鎮壓行動發生前,被KNHCR控為「國家派來壓制異己的暴徒」曾強行闖入他們的辦公室。該人權機構6日深夜發出聲明,並公布監視器畫面稱,暴徒「強行中斷了由肯亞母親們召開的記者會,這些母親呼籲在薩巴薩巴示威前停止針對抗議者的任意逮捕和法外處決」。肯亞政府發言人姆瓦拉(Isaac Mwaura)被問及此事時,要求CNN「聯繫警方發言人」置評。警方發言人尼亞加(Nyaga)回應:「國家警察局正調查此事,在審查這段不可接受的監視影像後將採取適當措施」。內政部長穆爾科門(Kipchumba Murkomen)6日稍早也稱,安全機構「高度戒備,將果斷處理可能滲透和平遊行製造破壞、騷亂或財產損失的犯罪分子及其他惡意分子」。此前,穆爾科門才將上個月的示威定性為「偽裝成異議人士的恐怖主義」,並進一步激化民怨。
司法怎習慣押人取供? 李來希怒問國家人權委員會還要靜音多久
因京華城疑案而被檢方起訴的前台北市長彭振聲,驚傳其妻子在高雄輕生不幸過世,對此,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市長李來希怒批,「押人取供」是台灣司法的慣常作為,司法人員習以為常,不以為杵,但靠押人取供只能證明司法人員的無能,現在押人押到人家家破人亡,還不放手?李來希指出,總統府成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看到這些事,現在怎麼靜音了?是裝聾作啞,還是自我閹割?另外,所謂的「司法改革委員會」怎麼也消失了?什麼事都不做,難道真的就只剩下繼續搞大罷免嗎?李來希今天在臉書上,針對彭振聲的夫人離世一事表達哀悼,不捨之餘,也質問國家人權委員會、司法改革委員會究竟還有沒有還在運作?他並嗆聲,所謂的大罷免鬥爭發展迄今,司法機關為了這個狗屁倒灶的大罷免鬥爭又關押了多少人?請講清楚說明白!彭振聲妻子今天早上驚傳在南部自宅輕生,遺體隨後送到高雄市立殯儀館,由檢察官與法醫相驗,初判無外力介入。彭家在下午隨即在案發處、殯儀館進行招魂儀式,不過,彭振聲未現身,據傳他身心俱疲、家屬擔心其狀況難以負荷,因此由彭振聲之子彭琪祿參與,全程不發一語,神情哀戚。彭振聲今早抵達法院,在準備開庭前接獲通知妻子離世訊息後,瞬間情緒崩潰,在法庭外放聲大哭,數度激動嘶吼「怎麼這麼可憐啊」、「我做什麼壞事嗎!檢察官的良心在哪裡?」、「國家怎麼變成這樣,我不想活在這個世界」、「要把真相全說出來」,透過媒體全國傳播,不僅聞者不忍,也再度催出「小草」冒著溽暑高溫,群聚北檢前抗議,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也在北檢前嗆聲,怒批檢察官,逼死一條人命,難道心中都沒感覺?
96歲癱瘓婦為領退休金「遭抬進銀行認證」! 銀行做法惹怒全墨西哥
墨西哥一名96歲高齡婦人因身體病痛癱瘓臥床,卻為了領取遭凍結的退休金,被銀行要求「親自」前往分行進行生物認證。家屬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只能將她以擔架方式抬進銀行,令人鼻酸的畫面曝光後在社群平台上瘋傳,引起全國輿論譁然,網友痛批銀行「冷血無情」、「逼老人出門是要出人命嗎」。據外媒報導,事件主角費迪莉亞瓦斯奎茲努尼奧(Fidelia Vásquez Nuño)來自瓦哈卡州,年邁病重、長期臥床,6個月前因系統生物辨識異常,導致她無法提領退休金。家人試圖以授權書及法律代理人辦理,甚至遞交了所有必要文件,卻仍遭BBVA銀行駁回,堅持「人必須到場」。這場身分驗證,最終演變成一場「送命任務」。家屬緊急聯絡救護車,將96歲的費迪莉亞抬上擔架推入銀行分行,只為完成指紋與臉部辨識程序。影片中,她虛弱地躺在病床上,由護理人員與家屬陪同進入銀行,引發民眾怒火狂燒。「我們什麼都交了,授權書、文件、甚至法律代表都找了,但銀行還是堅持要本人親自出面,」她的兒子吉爾伯托氣憤表示,銀行聲稱人臉辨識資料不符,必須重新登錄,「這根本就是羞辱她。」費迪莉亞的女兒也無奈說道:「她都96歲了,臉會變不是正常的嗎?怎麼可以拿幾十年前的照片來比?」更指控銀行不顧老人身體狀況,毫無人道可言。網友留言一面倒支持家屬,「這不是銀行,是逼命機關」、「96歲還得這樣奔波,太荒謬」、「難道不能派人到府?就這麼冷血?」。由於銀行遲遲未提出替代辦法,費迪莉亞的家人已正式向墨西哥國家人權委員會、瓦哈卡申訴辦公室及國家金融服務使用者保護委員會提出三項申訴,控訴BBVA銀行涉嫌歧視、侵害高齡者權益。目前BBVA方面尚未正面回應外界批評,但事件持續延燒,後續恐將面臨更大輿論壓力與法律追責。96歲老婦因癱瘓無法自行移動被家人以擔架推進銀行,只為完成身分認證程序。(圖/翻攝自X)
印尼西爪哇省長提議「結紮換補助」! 人權組織與宗教界強烈反彈
印尼西爪哇省長穆利亞迪(Dedi Mulyadi)近日將丈夫接受輸精管結紮或絕育手術,作為獲得省政府獎助學金與社會救助的先決條件。對此,印尼社區賦權統籌部長伊斯坎德爾(Muhaimin Iskandar)明確表態,地方政府無權單方面制定以公共社會援助獲取資格為條件的政策。「地方政府不能自訂規則。」伊斯坎德爾部長週六(3日)於雅加達的印尼議會大廈(Kompleks Parlemen Republik Indonesia)向媒體強調,中央政府從未將參與提倡「兩個孩子恰恰好」的全國計劃生育運動,列為領取公共援助的必要條件,「沒有,從來不存在這種要求。」據悉,穆利亞迪省長4月28日曾在萬隆(Bandung)說明稱,限制弱勢群體生育數量能使政府資源分配更均衡,避免補助集中於少數個人或家庭。他主張將社會救助的對象與人口數據庫整合,特別是應參考計劃生育的參與紀錄:「我們要審查申請者資格,若已參與計劃生育,方可獲補助;若未參與,應先採取避孕措施。尤其是男性避孕措施,男性應共同承擔生育責任,因女性可能漏服避孕藥。我是認真的。」此外,他更宣布,自願結紮者每人可獲50萬印尼盾(約合新台幣908元)的獎勵。此前,印尼社會事務部長優素福(Saifullah Yusuf)曾在4月30日向《羅盤報》表示,雖認同將計劃生育納入政府援助的構想,但實施細節仍需審慎研議:「補助發放有既定流程,不能隨意更動。」穆利亞迪省長向優素福部長提案時,則特別舉例說明該政策的動機:「我在馬賈倫卡縣(Majalengka Regency)的廣場看到賣蛋糕的孩童,其父親失業卻育有10名子女,而妻子正懷著第11胎。若無法提供孩子基本生活,就該停止生育。」然而,該提案立即遭到人權委員會與宗教界的強烈反彈。國家人權委員會(Komnas HAM)主席西吉羅(Atnike Nova Sigiro)週五(2日)在辦公室發表聲明痛批:「以結紮手術交換公共援助已構成侵犯人權,這涉及身體自主權的隱私範疇,不該與社會福利掛鉤。」人權委員會副主席哈里斯(Abdul Haris)1日也透過《時代報》批評,該要求對弱勢家庭過於苛刻,恐違反人權原則:「結紮必須出於自願。」印尼伊斯蘭學者理事會(MUI)同日發布宗教裁決,宣布若以永久絕育為目的,穆斯林不得進行輸精管結紮術。MUI教令委員會主席索萊赫(Asrorin Niam Sholeh)解釋:「僅在特殊醫療狀況下可例外,且須確保生育能力可恢復,現階段的結紮逆轉手術無法完全保證功能復原,故仍屬禁止。」醫學研究顯示,結紮逆轉成功率約70%至90%,受術後時間及外科技術等影響。索萊赫強調,政府應客觀透明宣導結紮風險與昂貴的逆轉手術,且避孕不該用於永久剝奪生育權。
印男冒充英國心臟名醫混進醫院執業 2個月至少醫死7名患者
近日,印度中央邦發生一起醫療醜聞。一名男子冒充英國心臟外科名醫的名號四處招搖撞騙,多次在社群上高調發表醫學謬論,最後還讓他混進了當地一間私人基督教醫院成為心臟科醫生,多次執刀進行心臟手術。直到近日,在短短1個月內有7名這位醫生的患者在術後死亡,他的真實身分才因此被揭穿。當地官員還指出,受害者的真實數字可能還在7人之上。據《新德里電台》報導,印度中央邦達莫市(Damoh city)一間私人開設的基督教傳教醫院內,一個月內有7名患者在進行心臟手術後喪生,引起當地高度關注。之後當度有關部門接獲投訴,指出該醫院一名心臟科醫師身分可能有異,調查之下才揭露這起「假醫生」冒名頂替進行心臟手術的可怕事件。據了解,這名印度假醫生本名叫做納倫德拉‧維克拉瑪蒂亞‧亞達夫 (Narendra Vikramaditya Yadav)。他從至少2年前起,冒用了英國一名知名心臟科專家「N‧約翰‧肯姆」(N John Kem)的身分,在網路上招搖撞騙,不僅常在社交平台上高調發表各種荒謬的醫學言論,並且成立了個人網站宣揚自己的「高超醫術」。亞達夫的把戲成功騙倒不少印度民眾,甚至有不少官員曾經接見他,而他最後也憑藉著這種曝光帶來的名氣,成功把自己送進了正規醫院,成為一名拿起手術刀給患者進行心臟手術的醫生。據了解,亞達夫在2024年12月到2025年2月間,一共為15名患者進行了心臟手術,其中有7人已經在近日死亡。當地兒童福利委員會主席、律師迪帕克‧蒂瓦里(Deepak Tiwari)告訴媒體,一些沒有死亡的患者找到了他們,告訴他們自己的遭遇,並且表示自己到其他地方就醫後,才聽說了這名假醫生冒充身分的消息。蒂瓦里表示:「雖然官方公布的死亡數字是7人,但實際數字應該比這個高得多。」印度國家人權委員會成員普里揚克‧卡農戈(Priyank Kanoongo)也指出,他們接獲投訴,得知有一名假醫師在教會醫院裡替患者進行手術。他們還得知,這間醫院接受了由政府「印度醫療援助計畫」撥發的高額補助金,「這是一起嚴重的事件,我們已經開始近調查。」消息曝光後,當地有關部門已經成立醫療調查小組來調查這起事件,該小組在查封了醫院的所有文件並進行調查中發現,這名冒名頂替者涉及多起爭議,其中甚至包括在印度第4大城海德拉巴市(Hyderabad)登記的一起刑事案件。目前該調查小組與當地警方正深入追查發生在該醫院的多人死亡問題。
藍白刪預算!監察院喊「核心業務幾乎全刪減」將導致停擺 有違憲疑慮
立法院17日處理今年度總預算案。監察院今表示,雖提案從64案減至25案,但仍有諸多不合理大幅刪減情形,尤其針對監察院核心業務幾乎全數刪減,將使監察院近乎業務停擺,無法順利運作,導致監察院無法依據憲法行使職權。監察院指出,監察院今年的總預算為新台幣10億9711萬9千元,扣除人事費用,所餘機關運作及業務推動經費計2億9703萬元,在野黨提案刪除3億1266萬1千元,將使監察院業務運作完全停擺;另外,包括水電費、通訊費、物品、租金、古蹟及廳舍檢修及養護、設備及設施養護費等監察院維持基本運作的一般行政業務費用共計9037萬6千元全數遭到刪除,勢必造成監察院的憲政職責、公職人員財產及政治獻金等申報、裁處等業務執行全面停擺。監察院也指出,國際監察事務編列1,187萬5千元全數遭刪除,將使監察院得來不易的國際監察交流合作成果付諸流水,影響國際能見度。而國家人權委員會教育交流推廣有關人權教材開發計1,097萬6千元也已幾乎遭刪除及凍結,讓人權教育推廣礙難執行。監察院並表示,為落實資安法遵事項,依法辦理已屆年限的老舊資通設備,該預算也遭全數刪除,將無法汰換、更新存有資安漏洞或威脅的電腦設備,全數刪減顯不合理。監察院表示,立法院身為憲政機關之一,部分預算提案不合理且大幅刪減,甚或藉由政治性報復提案,致監察院業務停擺,憲法及法定職權無法正常運作,恐有違憲之疑慮(司法院釋字632號),對此,監察院深表遺憾。
發表兒少性侵害訪查報告 人權會:你的聲音種下改變的種子
國家人權委員會昨(8日)舉辦「你的聲音種下改變的種子—校園及安置機構兒少性侵害系統性訪查案專案報告發表會」,邀請媒體及關注兒少權益的各界人士參與,由督辦委員張菊芳、田秋堇以及蘇麗瓊共同發布訪查結果。報告指出,性侵害通報案件中,未滿18歲的被害人占了54.76%,兒少性侵害不僅是受害者個人的傷痛,更是全社會需要共同解決的問題期盼社會各界正視兒少的聲音與感受,並攜手打造支持及信任兒少的環境。人權委員會指出,「校園及安置機構兒少性侵害系統性訪查案」是國家人權委員會於2020年成立後的第一個系統性訪查案,試圖瞭解兒童性侵害的成因,並探討未來國家如何預防、辨認兒童性侵害等問題。本次訪查一共有74案,其中3分之2受訪對象為性侵害被害人,另外3分之1為被害人之重要他人,而其中8成的被害人,都是在被害之後至少好幾年,才有辦法揭露。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王幼玲表示,依據衛生福利部資料,2023年性侵害通報案件中,未滿18歲的被害人占了54.76%,共有5,155人,讓人無法忽視,特別感謝每一位受訪者分享自己或身邊的人的被害經驗,讓台灣的政府和社會能有更多對被害人更友善的改變,為揭露性侵害問題的結構性根源貢獻力量。每一個聲音,都是推動改變的種子,邀請各界重視問題、共同改善,讓每個孩子都能擁有安全的成長環境。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致詞時表示,行政院除了會持續營造友善社會氛圍、支持兒少勇於發聲,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所重視之兒少表意權以外,他也強調,推動人權保障工作不是單純地向國際社會看齊,而是將這些國際人權規範轉換為國內實際執行上應注意的細節,也就是說,推動各公約的人權教育,需引導每個人去思考,如何因應自身情況落實公約。這些都是政府機關和民間夥伴一起持續要努力精進的目標。張菊芳指出,從訪查中發現,許多身為教職員的加害人濫用學生的信任,利用權威控制、情感操控、學生的不利處境,或是出其不意的身體接觸等進行性侵害或性虐待;同儕間的霸凌行為伴隨性侵害或性虐待、藉由身體接觸伴隨言語騷擾,或是利用關係、友情或社交壓力進行加害行為。事發時被害人年紀很小,不知所措或難以設想該怎麼求助。田秋堇分享訪查實例,讓大眾了解相關事件如何發生,以及為什麼那些曾經想開口求助的孩子們最後決定不揭露或不求助的原因。她特別呼籲社會應該破除完美被害人的形象,因為每個被害人都可能展現出不一樣的生命樣貌。蘇麗瓊提出訪查後的建議,發生問題的當下孩子揭露與求助不易,應避免在第一時間質疑被害人,建立被害人支持環境,落實CRC內涵、維護兒少表意權及身體自主權,以防範性侵害或性虐待的發生;強化性別平等教育,優先加強教育人員的性別敏感度;建立友善安全之校園環境及師生倫理界線;建立調查獨立性,強化性平事件處理相關機制,避免處理階段的二度傷害;並建立承辦人的支持系統,延長吹哨者保護與追訴權時效。國家人權委員會再次重申,兒少性侵害不僅是受害者個人的傷痛,更是全社會需要共同解決的問題。完整的訪查報告已於專屬網頁公開(https://nhrc-yourvoice.com.tw),邀請社會大眾深入了解,並且用行動參與這場改變,讓每個孩子都能在愛與安全中成長。
徐巧芯爆勞動部還有一串「謝宜容們」 再點監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長等四人涉嫌霸凌
立委徐巧芯今天(4日)爆料,勞動部發展署北分署內有一掛「謝宜容們」,並點名主秘施淑惠,桃竹苗就業服務副分署長游勝璋、監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教育交流組長邱月雲,勞動力發展署外勞管理組專門委員胡欣野在北分署任職期間,都或多或少涉嫌霸凌壓榨北分署同仁。每個人被指控霸凌細節不同,有的故意給同仁考績打低分、壓榨同仁捐錢買萬寶龍鋼筆歡送勞動部政務次長,還被要求替長官寫碩士論文報告,甚至中午12時站在電梯門口抓哪位公務員先離開辦公室去吃飯等等,徐巧芯認為部份行徑甚至既離譜又幼稚。徐巧芯說,勞動部既然要重啟調查謝宜容案,就應該將她截獲的北分署基層員工檢舉函指控對象一併調查,她也發公文給勞動部要求與謝宜容併案調查。洪申翰則表示,確實已經收到徐巧芯辦公室發函要求調查的公文,也交辦給業務單位,正在調查中,但他認為因為涉及到很多不同的個案,她不認為「在立院公布過多細節是適宜的,也不適合做過多討論,因為部份被指控人士在勞動部工作的時間其實距今已經「蠻久了」。勞動部北分署有「一掛」謝宜容們。(圖/立法院實況轉播)徐巧芯對洪的回答有些驚訝,反問洪申翰「蠻久了,所以(你)要怎樣」?洪申翰對許巧芯說「那你就不要用謝宜容們形容這些人」,徐巧芯說,不能因為霸凌案不是發生在最近就不要查,他向外交部檢舉三個案子,雖然未必是現在發生,外長林佳龍都說會重啟調查。洪申翰被問急了,改口每個案子他都會查清楚,徐巧芯追問可否比照閣揆卓榮泰要求的標準,7天內查清楚?洪申翰則重申會查清楚,但查清楚前先不宜進行標籤化敘述,如果調查結果,與檢舉信函內容不同,對這些被檢舉者也未必公平,洪並否認「這不是替這些人背書」。徐巧芯則反批,如果所有部長都像你一樣,會不會檢舉信最後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霸凌案不就是這樣,才會官官相護,事情當然就是要攤開來說,如果事後查無實證,勞動部不能用新聞稿記者會方式還這些被檢舉者的公道嗎?徐巧芯還說,這些檢舉函、他都初步查證過,才敢提檢舉「你不要挑戰我」,洪申翰則表示「我沒有要挑戰你,我會好好調查」。勞動部因為發展署北分署一位吳姓公務員輕生致死、同仁控訴是遭長官霸凌而死,引爆全國反霸凌風潮,檢討各部會大小長官涉嫌霸凌的檢舉函,如雪片般飛向朝野立委,不過,因為霸凌案的定義並不明確,這些被檢舉者究竟是言詞、行動霸凌基層部屬,還是「嚴格管理」部屬,經常有爭議。例如,立委今天被徐巧芯指控中午12時就站在電梯口「抓哪位公務員率先跑去吃飯」,勞動部內就有聲音指出,勞動部該單位中午休息時間是從12時30分開始計算,有民眾去洽公,卻發現公務員12時就在吃便當,抱怨觀感很差,隨後向勞動部多次檢舉,勞動部該位長官才嚴令員工不可以在12時仍在營運期間吃便當或外出吃飯,甚至親自站在電梯口看究竟是誰先去買便當,只是,全國各部會辦公時間,上午多半是到12時,為何勞動部該單位例外,是否基於便民理由?抑或是另有考量,有待勞動部進一步調查釐清。
勞動部謝宜容被點名菊系當靠山 陳菊當家監察院回應了
勞動部北分署一名39歲公務員被爆遭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因此在辦公室內輕生。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在臉書開砲,「陳菊愛將、禍國殃民」。勞動部長何佩珊則強調,本周內就會進行懲處,之後就會移送檢調及監察院。對此監察院20日指出,本案為「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監察院表示,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公務同仁,疑似因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一案,案發後,監察院即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另依照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監察院表示,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涉霸凌神隱!謝宜容不等勞動部開鍘 傳請辭理由「國外陪小孩」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目的良善」,引發議論。外傳,謝宜容已請辭。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勞動部決定今(20日)4時召開考績會,不過傳出謝宜容已請辭,理由是到國外陪孩子。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不知情。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答詢時則回應,未收到辭呈。勞動部長何佩珊今(20日)前往立法院接受質詢,上午堅稱是「專業用語」,午後再度被質詢「什麼是目的良善」時,情緒潰堤,坦承用語錯誤,將重做調查報告。何佩珊說,「謝分署長確實有霸凌的行為,那『目的良善』這樣的用語錯了,我們承認錯誤。」針對此案,監察院表示,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公務同仁,疑似因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一案,案發後,即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業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依照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刻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監察院強調,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勞動部霸凌案!監察院出手了 立委嚴正要求重啟調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引發議論。對此,監察院出手了。民進黨立委黃捷、陳冠廷也嚴正表示,霸凌案應重啟調查,並且對涉案人員予以最嚴厲的懲處。監察院表示,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公務同仁,疑似因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一案,案發後,即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業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依照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刻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監察院強調,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民進黨立委黃捷痛斥,勞動部對霸凌輕生案的態度跟處置,實在令人難以接受,經過媒體揭露及署內同仁的陳情,才讓大家知道,這位謝宜容分署長簡直罄竹難書,調查報告卻不敢寫出這是霸凌之實,還稱「目的良善」,「何佩珊部長稱此案『不算情節最重大』無法直接停職,更是顢頇至極!下屬輕生還不算情節重大,還要發生怎樣的悲劇才重大?」黃捷鄭重呼籲,勞動部務必嚴正看待此事,霸凌案應重啟調查、更換調查小組召集人,並將分署長立即停職承擔責任;黃捷說,台灣數萬個公私企業的員工都在看著,勞動部身為守護勞工的盾,但部內的職場環境卻如此惡劣,極其諷刺,「如果連勞動部都帶頭欺負員工,卻沒人敢主持正義,請問以後會有多少公私企業的員工受害?」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嚴正要求勞動部立即重啟調查,並且對涉案人員予以最嚴厲的懲處,「對於嚴重傷害公務體系的霸凌行為,絕對要採取最嚴厲懲處,深刻反省,絕不寬貸。」◎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總統府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 司法院正副院長張文貞、姚立明
現任大法官15人,其中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大法官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等7人將於今年10月31日任期屆滿。對此,總統府30日召開「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提名人選有,首位女性司法院長張文貞、司法院副院長姚立明,另外五位大法官分別為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總統府於今年7月15日核定成立「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審薦小組將協助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蕭美琴副總統今早主持「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公布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選。蕭美琴指出,5位大法官任期將於今年10月31日屆滿,為了讓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提名張文貞為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長,姚立明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並在今日咨請立法院同意。蕭美琴表示,張文貞是首位女性司法院長被提名人,熟悉司法改革,姚立明富有參與憲政改革的經驗,洞悉台灣民主發展脈絡,兩位都有憲法學專長,期待不同世代超越黨派組合,領導推動司法改革,也期許台灣司法不只有國民法官,全體司法官更應該是人民的法官,維護社會公益的信心。蕭美琴說,總統會繼續推動司法改革,因此正副院長人選需要具備持續推動司法改革決心,以及領導司法行政的能力,司法體系應該以價值領導為重要導向,徵詢各界意見審慎思考後,決定提名年輕新銳的國際法律學者張文貞擔任大法官並為院長,跨黨派領袖的姚立明擔任大法官並為副院長。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女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曾經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委員,並多次擔任釋憲案之鑑定人,最為指標的案件,例如釋字第 748 號「婚姻平權」法案,其均能秉持學術專業,提供前瞻且宏觀的專家意見。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現任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德國畢勒佛大學法學博士。姚在德國求學期間,專研憲法理論,曾在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教授與憲法相關的課程,長達20多年。長期關注台灣民主發展,撰文剖析時政,對憲政體制、政黨政治及國會運作等有深刻且豐富的論述,也曾擔任立法委員,熟稔政府體制,是跨越不同黨派的政治意見領袖,並擅長運用深入淺出之表述,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現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專精刑事程序法領域之研究,自德國學成歸國後,長期任教於國立政治大學,曾任法律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及該校主任祕書。另曾擔任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修小組委員、刑事訴訟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協助政府推動改革,也曾為 112 年憲判字第 14 號法官迴避案,提供專家諮詢意見,尤其關注人權保障,重視法治價值,對於大法官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職能必能有所助益。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長期任教東海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從事刑事訴訟法領域之教學與研究,著作豐碩。在實務參與上,曾擔任大法官釋憲案件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之鑑定人,參與機關法案草擬、研修工作,提供法學專業意見。尤其具台、日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專長,以日本裁判員制度之研究,協助創建我國「國民法官」制度,將理論化為實證 並發起成立台日刑事法研究學會,積極促進兩國刑事法界學術交流。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歷任3審法院法官,長期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任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期間,所主筆的《菸酒稅法》第 21 條規定違憲爭議釋憲聲請,經司法院作成釋字第 641 號解釋審理關廠工人案,判決影響深遠 任職最高行政法院審判繁雜土地案件,建立多則重要終審法院見解,,也曾擔任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熟悉釋憲實務,且銜命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法,讓台灣之釋憲制度邁入新的里程碑。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中研院以國際人權法及憲法為研究主軸,並於國立台北大學、東吳大學等校教授相關課程。所撰國際人權法著作是台灣本土實踐的重要基礎,也曾參與規劃國際人權條約國內法化之藍圖,並投身「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成立倡議、設置規劃與運作諮詢,對於促進我國人權法制與國際人權公約接軌,著力甚深。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現任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台灣大學及中研院從事憲法、資訊、科技及人工智慧法學之研究與教學,中外文論著均豐,法學專業深受肯定。
人權會建議政府改善女空服員裙裝限制 消除職場性別歧視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於112年8月向國家人權委員會申訴,多數國籍航空公司限制女性空服員須穿著裙裝制服、絲襪、跟鞋、妝髮等服儀規範,是嚴重的性別歧視,違反CEDAW,亦恐影響緊急應變能力,且容易曝光,建議政府應積極履行CEDAW之國家義務,督促國籍航空公司儘速增加女性空服員褲裝制服選項。國家人權委員會今日表示,通過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申訴案之調查報告,認為國籍航空公司空服員服儀規範構成《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所禁止的性別歧視,建議政府應積極履行CEDAW之國家義務,督促國籍航空公司儘速增加女性空服員褲裝制服選項,一如歐美紐澳地區航空公司已近100%兼有裙裝及褲裝制服選項;而在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時,應參照CEDAW規定,並應依據CEDAW制定指引,協助業者訂定符合性別平等、職業安全、兼具多元民主參與決策機制的服儀規範。經人權會調查發現,國籍航空公司對男女空服員的服儀規範確有區別,且對女性空服員妝髮容貌有多項細節要求;不論是將服儀表現列入獎懲或考核項目,或是透過繁瑣的檢查和管考來執行服儀要求,都造成女性空服員絕對或相對不利的後果及影響,也加深社會的性別刻板印象。此外,女性空服員飛安訓練時係著褲裝而無裙裝的緊急應變經驗,制服鞋襪樣式又使女性承受較高跌倒、性騷擾、遇火易燃等風險。人權會提醒,特定性別的服儀規範,容易導致婦女和不同性別認同者在勞動市場遭到排除或面臨不利處境。政府須確保所有的工作場所都不歧視,並應提升雇主和勞工對於性別平等與基本人權的認識,才能達致CEDAW所保障的實質平等。人權會建議政府,應積極訂定服儀指引,協助業者共同建立性別平等和安全健康的職場。而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其施行細則對於差別待遇、性別歧視之認定,應參照CEDAW及CEDAW委員會的相關解釋;在處理申訴時,應嚴格要求雇主有關「真實職業資格」的舉證,避免申訴人遭受申訴上的不利益。另建議政府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以有效處理集體性別歧視問題,且應加強對空服員職業安全與健康的保障。
會見歐洲經貿辦事處代表 陳菊:廢死需更多理性的討論空間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1日下午在副主委蔡崇義、委員高涌誠及王幼玲陪同下,會見歐洲經貿辦事處代表高哲夫處長(Filip Grzegorzewski),雙方在會談中就死刑存廢、移工、人權教育等人權議題進行交流。陳菊表示,期則未來與歐盟進一步合作,讓支持廢除死刑的聲音被社會理解。陳菊表示,台灣在4月23日曾就死刑釋憲案也進行公開的言詞辯論,人權會受邀以鑑定機關身分,由高涌誠代表出席憲法法庭,從國際人權公約觀點分析,提供鑑定意見,表達廢除死刑的立場。人權會依據中程策略計畫,成立推動逐步廢除死刑小組,並參考歐洲國家廢除死刑的經驗,進行社會溝通、推動關心照顧被害者等制度等。陳菊提及,廢除死刑在台灣具有高度爭議,根據調查,民意80%支持死刑,在國會與整個社會氛圍,廢除死刑的立場也遭受很大的輿論壓力,需要更多理性的討論空間。人權會基於保障生命權與人性尊嚴,將持續與NGO團體、大專院校合作,展開社會對話,修復犯罪創傷,保護被害人正義。高哲夫表示,人權是歐盟的DNA,在歐盟印太合作戰略中人權是關鍵的一環,台灣是歐盟的重要夥伴,期待台歐盟雙邊能就人權議題持續深化交流。他說,期待透過歐盟的經驗分享,協助台灣達到逐步廢除死刑的目標。陳菊表示,台灣近幾年來,在許多人權領域上都有很重大的進步,期盼人權會未來能夠與歐盟進一步合作,讓支持廢除死刑的聲音在社會能被充分瞭解,展開進一步的對話。也期盼未來能夠有機會前往歐洲回饋分享台灣的人權經驗,共同為世界人權之進步做出貢獻。
拚生機!最老死囚寫信給大法官: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
死囚王信福寫信表示,「死刑的案件是不是要很慎重?是否為求其生不可得?為什麼我的案件,法院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圖/翻拍司法院官網)法憲法法庭昨進行死刑辯論,攸關37死囚是否可「逃死」,引發全國關注;涉殺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透過律師寫信給大法官「希望爭得死刑違憲的判決、求一線生機」,但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在法庭上直言「死刑是讓被告為自己犯下的罪刑負責」。72歲王信福因涉槍殺2員警在2011年判死定讞,至今未執行槍決,是目前台灣最老死囚;他在憲法法庭開庭前,寫信給律師向大法官轉達他的心聲「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王信福信中指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在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希望 「求得一線生機,再力爭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王信福的律師李念祖表示,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字詞,這種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監委高涌誠指出,人權保障在於生命存在,現存的死刑制度以剝奪人民生命為刑罰制裁,侵害基本權的核心及本質,與法治國家保障人權目的及國際人權公約相悖。但代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發言的律師陳淑貞表示,高達96.7%被害人家屬反對廢除死刑,請憲法法庭不能夠忽視,而且目前死刑制度仍存在,就應該執行死刑,否則犯罪被害人的人權要如何獲得保障,死刑制度是合憲的,不應廢除。陳淑貞律師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認為,廢死根本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歐盟自從2003年廢死後,就有人開始在台灣大力主張廢死,但主張廢死比例歷經這麼多年依然沒增高,反對廢死聲浪依然存在,甚至比例還居高不下。王信福不但寫信給大法官、想藉釋憲程序「逃死」外,另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今年3月也籲請法務部對王信福案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最高檢察署昨表示,最高檢已於今年3月22日分案,正由檢察官依法研議中。
鄭南榕紀念日35週年 賴清德宣示任内持續推動轉型正義
「100%言論自由:鄭南榕和自由時代」開幕記者會今6日舉行,副總統賴清德、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鄭南榕基金會董事長鄭竹梅、葉菊蘭親臨現場並為特展致上開幕詞。賴副總統感念民主鬥士鄭南榕對於社會的貢獻,也期許藉此特別的節日,呼籲國人團結一致,守護台灣主權,讓民主自由的制度延續下去。「519綠色行動」、「228和平日促進運動」、「新國家運動」等社會運動的發起人鄭南榕一身致力推動台灣社會改革。過去主張爭取全面言論自由、支持台灣民主化且致力推動台灣獨立運動的他於1989年在辦公室内點燃汽油,自焚身亡,引起社會熱議,也讓全台人民記住了這位捨身捍衛言論自由的社運鬥士。賴清德説,明日就是鄭南榕先生殉道35週年紀念日。大家感念鄭南榕對於國家社會的貢獻,也期許重現他的精神,讓大家更了解言論自由得來不易,不僅是國家的重要資產,也是我們應該珍惜的價值。賴清德表示,台灣從過去專制獨裁的時代,走到幸福自由的今日,過程中有千萬人犧牲奉獻。其中,鄭南榕絕對是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鄭南榕作爲社會運動的行動家,他發起的各項社會運動,才有機會凝聚更多人、更大力量,達到今天民主自由的成果。「台灣的自由程度在國際評比中表現出色,但仍受到許多威脅。」賴清德宣示,未來他上任後,要積極推動3項重要工作。第一,更加努力守護台灣主權,保障民主、自由與人權,絕不讓過去不幸的歷史重演。大家要團結一致,凝聚國內與國際力量,守護台灣主權,讓民主自由的制度延續下去。第二,透過不斷反省、檢討過去種種事件,讓大家更了解自由並非從天而降,而是需要付出代價的。未來他將推動「社會改造、國家重建」工程,讓每個人在享受自由的同時,也確實明白民主的價值並加以珍惜,以建立社會的韌性,抵抗虛假訊息對臺灣社會的影響。最後,賴清德强調,轉型正義工作將持續推動,讓受苦難與迫害的人得到平反與國家的道歉,並恢復受害者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