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法修...
」
國安10法火速開審 藍憂加劇兩岸對立緊張局勢
民進黨力推的優先法案「國安10法」近期陸續排入立院委員會審查。立委指出,綠版國安10法「環環相扣、聲息互通」,交織成限制兩岸交流的大網,應是為「後大罷免時代」的永續執政提前備戰,不僅限縮兩岸交流,也要修理在野黨,並藉成立「國安法庭」達到終極目標,若完成三讀,台灣將形同回到民進黨曾口誅筆罰的戒嚴時代,兩岸對峙氛圍將更加劇。國安10法中,最先闖關初審成功的,是在22日初審闖關成功的資安法修正案,該法授權行政機關日後可在「免法院搜索票」下,以資安為由,搜查廣播、電視、由平面媒體經營網站等民間企業,不僅從事資安業務人員要受查,行政單位還有權查民企內所有人員,且不得拒絕規避,否則重罰。但因藍白委認為條文爭議性太高,涉行政擴權、侵害隱私及企業營業機密,最後聯手擋下交付協商。一位參與審查的立委私下指出,資安法何時二三讀,目前未定,照理說,資安法修正案在6月23日以後即可表決。但觀察綠營目前修法節奏,似乎也不急於一時,並清楚國安10法內容包山包海,大幅限縮民眾權力,還與司法系統產生「競和」問題,爭議其實不小。此外,由於大罷免即將進入三階投票,執政黨在意立即表決三讀,未必有利大罷免。 若等成功罷免藍委後,在野立委席次銳減,改由綠委主導院會,包括資安法、國安法、反滲透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國安10法,最慢立院下會期就能順利完成三讀,仍可趕上下次縣市長選舉前適用。以由11名民進黨立委領銜提案,總計9種版本的國家安全法修正案為例說明,該草案已在立院內政委員會完成詢答,即將將進入逐條,包括綠委沈伯洋要求設立的「國安法庭」都在草案中。綠營人士透露,國安法再次修正,與美方不滿近期我國法院審判共諜案,多輕判、無罪不滿,部份人士甚至主張不只當共諜要罰,只要「涉及散布(親)中共言論,參與中國大陸境內的統戰或類似活動,都要加重刑罰」,綠委的國安法版本中,也不乏相似主張。問題是,中共目前仍是採台灣早年的「黨政一體」,不僅官方,連企業、學校都仍設有黨委書記,要交流,卻要避開對岸官方色彩,知易行難。藍營人士因此認為,若綠委版國安法修正案三讀,包括雙城論壇、兩岸商業交流、文化學術交流,甚至宗教交流全部都得停擺,少數綠委也憂這些條款若「誤傷自己人」,一旦全民赴陸都得先申請「政府」或「國安法庭」點頭,是否就真的對綠營選情有利,目前仍還很難論斷。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在質詢時曾質疑,各部會與其花這麼多心思,考核台澎金馬人民的忠誠,追問是不是要去大陸、是否還效忠中華民國,連拜媽祖都要管,還不如多花點心思在國家民生上面,把民進黨內部隱藏的共諜查個水落石更為實際。其實,觀察法務部、司法院、對國安法綠委版「加嚴」也是意見多多,且不知是否因國安法修正案「獨缺政院版」,相較於資安法審查各單位意見不多,司法系統面對綠委提出的國安法修正草案,較敢暢所欲言。例如,法務部提供立院的書面報告,對多數綠委版條文看法都是「建請再斟酌」,司法院報告也不乏「建請斟酌」「建請釐清」等文字,不難發現,司法系統面對國安法修正,限制包山包海,也擔憂不利人權、言論自由,一旦民眾動輒觸法、最後恐連法官都要被拖下水。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日前在立院質詢時,痛批綠委陳冠廷領銜提案,主張成立國安法庭,如同回到白色恐怖年代搞戒嚴,是綠色恐怖,陳則反嗆,國安法庭是為提升司法對國安案件專業審判能力,與戒嚴時代的軍事審判不能相提並論。但高金素梅仍反問,戒嚴時代為何由軍法官判案?目的不就是為重判「匪諜」及異議人士,首謀刑責至少15年以上。她還說,1949年的國民政府曾在「反共國策」下宣佈戒嚴,用行政命令發佈山地管制令,管制30個山地鄉,台灣一半的土地當年都劃進山地管制區,管制的理由是「禁止平地人進入山區,撿到共軍對台空飄氣球灑下的宣傳單為匪宣傳」,警察當時甚至可用「清查」名義,任意衝進民宅,對原住民翻箱倒櫃,若查不到傳單,只要查到山豬肉、愛玉子也都視同違法,管制長達40年。她感嘆,當年「反共管制令」下,兩三代的原住民,就只能無奈遠離深愛的家鄉到平地求生,顛沛流離,備受歧視。她問在場司法院、法務部官員,難道就因執政者「國家安全、反共需要」,人民就必須背負如此沉重代價?官員則無言以對。高金語氣沉痛的說,舊白色恐怖,民進黨政府都還沒清理乾淨,新的反共綠色恐怖又來了,還藉國安名目借屍還魂,難道現有法律真的不夠調查國安案件嗎?高金也強烈質疑,行政院為何不敢提國安法草案?難道也是怕爭議太大。他揚言,除非政院送出院版國安法草案詳細討論,否則她會強烈反對綠委版國安法進入逐條審查,並呼籲全民拒絕「小心,國安就在你身邊」時代再度降臨台灣。高金素梅質疑,舊白色恐怖,民進黨政府都還沒清理乾淨,新的反共綠色恐怖又來了,還要藉國安名目借屍還魂(圖/報系資料照)
國安法修正案上路卡關 國科會:估12月完成關鍵技術認定
近年共諜案頻傳,立法院去年5月三讀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案,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祕密,最重關12年,但行政院迄今未公布生效,主因是國科會遲遲未完成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導致國安留空窗。國科會副主委陳儀莊17日指出,目前正在蒐集各部會名單,預計年底完成審議並報行政院。所謂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依據國科會定義,指的是若流入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將重大損害國家安全、產業競爭力或經濟發展,且符合基於國際公約、國防需要或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考量,應進行管制,或可促使我國產生領導型或大幅提升重要產業競爭力的技術。由於過去曾發生中共資助特定組織,在科學園區成立公司竊取營業祕密,導致國安拉警報,國安法修法後授權國科會認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此技術不只含括半導體、AI等商業機密,相關學術研究案中若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內容,也將被列在項目名單中;據悉,由於背後還有各路意見角力,比如在陸台商憂心不慎觸法,導致國科會未對外公告。陳儀莊指出,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已於今年4月28日生效,6月19日已召開跨部會會議,並成立核心關鍵技術辦公室,各部會所提出的關鍵技術相關項目,會送到辦公室內討論、挑選,再送往由國科會主委吳政忠負責召開的審議會審定,預計年底能送行政院核定。談及關鍵技術認定程序為何卡關,國科會前瞻及應用科技處長陳國樑則強調未有延宕,《國安法》第三條授權國科會訂定子法,但子法訂定必須蒐集產官學專家意見,國科會也一一拜訪大專院校、業界專家,過程須比照母法,要經過行政院與立法院相關程序,「中間沒有任何差池」。此外,外界關注新版國安法遲遲未上路,挨批縱放共諜,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澄清,現行《國安法》即可科以相關刑責,這跟修正後是否施行無關,且現行條文、修正條文,對懲處共諜的刑度一致,沒有不能科以刑責的問題。林子倫強調,法務部今年5月26日已依照修正後的國安法擬具施行細則,並預告完成,司法院也在5月依照修正後的第19條完成專庭設置;後續相關法制工作跟配套,已請國科會、法務部與相關部會妥適規畫施行期並加速作業。未來如有外國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祕密,法院得依本法加重刑期,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