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山坡地保...
」 黃國昌 國有地
汐止老家遭認定違建!黃國昌長文曝「全棟拆除」始末 強調不會放著不管
前立委黃國昌近日被爆位於新北市汐止的透天厝老家,蓋到國有山坡地保育區上,違建面積甚至超過原本合法的1倍,黃國昌也於8月25日開始進行拆除。稍早,他也在個人臉書表示,「既然老家後面有部分存在既存違建的情形,雖然新北市政府沒有要求拆除,我就是要處理,不會就此放著。」黃國昌表示,7月14日,經由國產署透過媒體的放話,自己才第1次知道,原來爸媽30多年蓋的老家,竟越界到國有地。既然目前所有權已經登記在他的名下,那就要負起全部的責任,他強調「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因此,他在7月17日收到國產署的通知後,當天就立即繳納使用補償金共12744元,也依國產署公文的指示正式申請租用,然而,8月下旬國產署又突然通知他不能承租,要求騰空返還。在此同時,他也積極聯絡相關單位儘速前來指界,公務員也於8月21日正式完成指界。8月23日,他找了工班正式開始進場拆除,並在8月31日拆除完成,而後於9月8日下午經國產署、汐止地政事務所、新北市地政局3個單位聯合派員會勘後,確認越界之地上物已騰空返還。而越界的部分完成拆除後,接下來就必須處理老家後面所存在的部分既存違建。黃國昌說,除了新北市政府官員在回覆媒體時所述老家後面有一部分屬於「2009年6月25日以前的既存違建,屬於類型D,目前拍照列管」外,他並沒有收到新北市政府任何的行政處分。依「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D類別且未經排定拆除期程或未列專案者,由本府拆除大隊拍照建檔列管,不另行寄發行政處分」。新北市政府只拍照列管,沒有寄發行政處分的措施,確實是屬依法行政。但黃國昌也強調,既然老家後面有部分存在既存違建的情形,雖然新北市政府沒有要求拆除,但他就是要處理,不會就此放著不管,因為不希望這個問題又延續到下一代。不過,由於老家屋齡真的蠻久了,加上當初的建築工法,可能沒有辦法只拆除後面被認定是既存違建的部分,否則將影響房屋的結構安全。因此,和家人討論後,「決定在儘速設法將家人安頓好之後,依法申請拆除執照,將老家全棟拆除。」
綠議員批黃國昌家「非普通違建」!面積逾合法約3倍 新北市府回應了
前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位於汐止的住宅,被踢爆涉嫌佔用國有山坡地保育區。對此,新北議員張錦豪也指出,黃國昌汐止家不是普通違建而已,整體面積超過合法面積約3倍大,侵占國有地超過79平方公尺。對此,新北市地政局也回應,若違法將限其在1個月內改善,拒不改善最重可罰30萬元。新北議員張錦豪昨(18日)於臉書發文指出,黃國昌汐止家不是普通違建而已。(圖/翻攝自Facebook)議員張錦豪昨(18日)於臉書發文表示,「國昌老師說『蘇貞昌時期發了多少老丙建出去?』請問老丙建怎麼了嗎?別人的開發計畫都有做水土保持取得雜項執照,建蔽率也都有遵守40%,山坡地開發是很嚴謹的,就你最聰明!你家老丙建蓋到滿出來,還侵占國有地。」張錦豪續稱,黃國昌汐止家第1層樓的違建面積最大最誇張,有早期跟晚期的鋼筋水泥違建還有鐵皮,侵占國有地秀山段1203號,整體面積為合法面積約3倍大,經比對鐵皮還有近幾年新增的部分,並私設圍籬。接著是第2層樓的早期鋼筋水泥,疑似侵占白雲段13地號,違建面積為合法面積約2倍大。第3層樓早期鋼筋水泥,另一側為大型遮雨露台。第4層樓的違建面積較小,但依舊鋼筋水泥陽台外推。第5層樓整層違建鐵皮就算了,面積超越合法範圍,比4樓還滿。對此,新北市工務局則指出,此處屬於2009年6月25日以前蓋的既存違建,已拍照列管追蹤。至於實際違建面積與占用國有地範圍,必須依地政單位測量結果,將視國產署來文並提供協助。新北市地政局也回應,將配合土地所有人國產署來文及其管理巡查資料,確認違規使用情形後,進行後續處置,若違反「森林法」或「區域計畫法」,將請違規行為人於1個月內改善,如拒不改善將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到30萬元以下罰鍰。
違建、私占國有地 黃國昌全招了
民進黨議員張錦豪(14日)晚爆料,舉發黃國昌汐止住家不僅違建「變高變胖」,還蓋在國有山坡地保育區。黃國昌昨(15日)回應,後面確實有增加違建,這30幾年前的東西,「我一定尊重主管機關認定。」前立委黃國昌、「館長」陳之漢號召民眾7月16日走上凱道遊行,主要訴求司法改革、落實居住正義。兩人先前更是將集會邀請函送到3總統候選人和立法院的4個黨團手中,呼籲支持這訴求的民眾一同出席。但黃國昌近日深陷多起地產爭議,引發熱烈討論。針對汐止住家被國產署認定侵占國有地,黃國昌昨(15日)晚於「館長」陳之漢直播表示,民國78年左右父母蓋了一輛透天厝,後面確實有增加違建,這30幾年前的東西,昨天新聞出來,說侵佔國有地確定,「我一定尊重主管機關認定」。他也指出,「國產署連通知都沒通知我,是用發新聞稿的方式通知」,黃國昌強調,「我是唸法律的,如果我家有越界建築,法律上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他說,新北市政府怎麼認定,就按照認定的原則去做,不以個案來講,新北市這種幾十年的既存違建都是列為第一類,列冊造管。新北市府工務局證實,初步以相關報導資料看來,這塊土地屬於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用地,屬2009年前的既存違建,因不具危險性暫不拆除,已拍照列管追蹤;至於佔用國有地部分,新北市府地政局強調,請違規行為人一個月內改善,屆期如拒不改善,依據森林法、區域計畫法規定,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黃國昌住宅占用國有地 國產署促1個月內騰空返還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昨(14)晚於臉書爆料,表示發起「公平正義」遊行的前立委黃國昌的住宅,不僅違建超過合法房屋的1倍,還蓋在國有山坡地保育區上。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近日深陷多起地產爭議,黃國昌住家除了先前被爆出頂樓加蓋屬違建,如今再被加碼爆料,質疑黃國昌在汐止水源路上的透天厝蓋在國有山坡地保育區。張錦豪表示,黃國昌在汐止水源路上的透天厝領有合法使照為1至4樓,每層樓同為114.3平方公尺,除了加蓋第5層樓之外,汐止人加碼爆料,「什麼頂樓違建,你去他家後面看看,全部都是違建」。張錦豪說,根據老丙建容積160%,建蔽率40%,黃國昌不僅把其餘的60%全蓋滿,厲害的是後面直接蓋在國有地上,兩塊佔用國有地的使用分區都是山坡地保育區,經過專業人士計算,白雲段13地號約占用25平方公尺、秀山段1203地號則占佔用54平方公尺。張錦豪直言,黃國昌家的違建真的是發揮到了極致,光是違建的面積就超過原本合法的1倍,甚至把房子蓋在國有山坡地保育區。張錦豪暗諷,「人間的極品!道德的典範!至於把房子蓋在國有山坡地保育區上違反什麼法令,可能要問問黃律師才正確。」 針對黃國昌占用國有地,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昨(14)證實,該處整排住家都非法占用國有土地,透露1個月前已請地政事務測量,財政部將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要求黃國昌1個月內必須騰空返還,並且繳納違約金,同時將發文新北市政府,要求針對黃國昌將房子蓋在山坡保育地一事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