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電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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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鈴教練共諜案宣判!郭書瑤胞弟遭判刑3年10月
台北地方法院今(30日)宣判一樁重大共諜案。扯鈴教練魯紀賢被控接受中共國安人員金援,策動吸收台灣軍方士官兵並蒐集軍事情報,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涉案藝人郭書瑤的胞弟郭伯廷,則因協助共諜組織運作,被判處3年10月徒刑。其餘8名被告分別獲判2年2月至8年不等刑期。調查指出,魯紀賢曾任中華民國扯鈴聯盟常務理事,2010年至2011年間赴中國演出期間,被中共國安人員接觸後,開始回台協助發展情報網絡。他透過中國籍女子田曦轉匯中共資金,並於天母租屋作為聯絡據點,後轉至陽明山別墅以規避追查。因自知有詐欺前科不便使用個人帳戶,魯紀賢委託郭伯廷、趙亦偉及曾姿婷協助提供金融帳戶收受資金,並作為地下組織資金中繼站。檢方查出,魯紀賢透過直播平台結識曾服役於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的常德隆,再透過《楓之谷》等線上遊戲方式,吸收李德勝及林明慧、林姿穎等人加入,進一步在軍中招募同袍。被吸收人員提供內容包含軍中教育訓練、講習計畫、考核實施細節與工作會議資料,報酬介於每件新台幣5000元至數萬元不等。檢方指出,魯紀賢自2022年4月至2023年7月遭查獲前,累計收受中共資金逾570萬元。郭伯廷等人因提供帳戶協助資金流通,每人每月可獲得2萬元報酬。全案偵結後,檢方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提起公訴,北院原以案件涉及國家機密,應由高院審理為由裁定移轉管轄,但高院後撤銷原裁定,退回北院重審並最終作出判決。
虛構情資詐領千萬獎金 軍情局3軍官二審判決出爐
軍情局上校江芳瑜、中校徐之心,涉透過國家一級情報單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中校蘇薪名,營造蒐集情資假象詐領情報協助獎金不法所得逾千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依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將江芳瑜處有期徒刑4年8月,褫奪公權4年,徐之心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蘇薪名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院二審指出,江芳瑜犯行前後長達7年,虛報次數高達250次以上,詐得總金額共計高達1000萬餘元,其個人朋分之金額為569萬5568元,且犯罪手法涵蓋製作不實內容簽呈、使用不實大陸人民身分證件及銀行金融卡資料、偽造其與情協人員聯繫之不實內容電子郵件往來紀錄等,而欺瞞上級長官,其違背職務情節重大,且危害國家情報工作進展。徐之心部分,高院認為徐1所獲取之犯罪所得即情蒐獎金原本共10萬7,400元,然事後將其中之6萬2353元交付予蘇薪名,其最後保有之不法利益較原審認定之數額更低,且2021年間即已主動斷絕與蘇薪名之聯繫而不再犯案,足見惡性並非重大,本案查獲前即有悔悟之心。高院認為,蘇薪名部分嚴重侵害我國情報機關對於軍事情報鑑定、研判及運用之正確性,並侵蝕我國情報人員擴展情資管道及日後取得情資之可靠性,對於國家安全法益危害至鉅。★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國軍最神秘單位變砲房 分隊長與女學員「挖呀挖1.5hrs」…被舉報下場曝
被譽為「共軍最想滲透單位」,號稱國軍最神秘情蒐機關的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爆出踰越男女分際醜聞,一名分隊長遭舉報利用職務之便,與女學員摸黑進入庫房長達1.5小時,爆料者更指控長官知情卻縱放。對此,電展室證實涉事男女已遭懲處。據《壹蘋新聞網》報導,該名在電展室服役18年且有未婚妻的分隊長,為領導受訓學生員的幹部,但爆料者指控分隊長利用職務之便追求女學生,兩人還不顧性別分際,於深夜一起進入庫房「不開燈獨處」長達1.5小時,質疑:「有什麼輔導需要半夜偷偷摸摸的?」爆料者進一步指控,分隊長擔任值星官期間刻意安排女學員擔任搭配的值星班長,還藉機每天留女方到深夜;監視器更拍到兩人深夜潛入輔導長辦公室,偷拿鑰匙潛入庫房獨處,「整個電展室都知道,但內部官官相護」,兩人僅被各記1支申誡,分隊長被調離現職、女方還連放榮譽假,長官甚至為了息事寧人下封口令。對此,電展室證實經調查與檢閱監視器,涉事男女確有3到4天違反兩性分際而遭懲處情事,但兩人否認有身體接觸或性行為,與堅稱「在庫房討論隔天要實施的公差勤務」,加上未有其他證據,僅各記申誡1支,並將分隊長調離現職,至於女方連放榮譽假還要再查證,但放假都有相關標準,也未對知情學生下封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