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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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會今審查新壽「44.3億分手費」 蔣萬安:若順利本周可解約
輝達將於北士科T17、T18基地設立總部,北市府與持有地上權的新光人壽正在進行解約程序,針對雙方合意解約的44.3億元分手費,北市議會將於今(12)日審議。台北市長蔣萬安今日表示,如果一切順利,議會通過後,預計在這周可以完成與新壽就這塊土地終止合約協議簽訂。並表示,設定地上權的簽約期程,希望能從原本明年中,最快拉到明年農曆年前就可以完成,屆時就可將土地移轉給輝達。蔣萬安今早出席北市環保局主辦的北市環保志義工頒獎,媒體提問市府與新壽針對T17、T18合意解約,今天下午議會大會將備查,針對「分手費」細項是否合理?對今天通過是否有信心?蔣萬安回應,要謝謝議會已經將這個議案排入議會,今天大會就會進行相關的討論,相關的程序如果一切順利,議會通過後,預計在這周可以完成與新壽就這塊土地終止合約協議簽訂。至於後續與輝達專案設定地上權程序,蔣萬安指出,之後市府對於輝達持續保持非常密切的溝通跟聯絡,所以包括後續他們的投資計畫書還有建築設計等,市府一定會加速相關的行政流程。蔣萬安強調,所以市府很希望能夠設定地上權的簽約期程,希望能從原本明年中,最快拉到明年農曆年前就可以完成,屆時就可將土地移轉給輝達。
您的謄本防窺片已上線!信義房屋為客戶升級個資防護力
詐騙事件頻傳,民眾不堪其擾。其中,現行「第二類謄本」是任何人均可到地政事務所申請查閱,且如未特別辦理個資隱匿,民眾戶籍地址會完整公開,有被不肖使用的風險;有鑑於此,國內房仲龍頭信義房屋今率先宣布,25日起全面協助客戶申請二類謄本個資隱匿,為客戶升級個資防護力。在兼顧不動產交易安全與個資隱私原則下,二類謄本已不再公開所有權人完整姓名資料,僅能看到姓氏、部分身分證字號,但除非登記名義人透過臨櫃、線上方式,或隨土地移轉登記時一併申請地址隱匿,否則仍會顯示完整戶籍地址資料。隨著民眾越來越重視個資保護,信義房屋率房仲業之先,自9月25日起,全面協助客戶申請個資隱匿。信義房屋說明,針對委託中、成交交易流程中的買賣雙方客戶,會由房仲經紀人員詢問是否需要協助申請,再由信義代書協助辦理。信義房屋強調,民眾或許不知道可以申請二類謄本個資隱匿,也可能太過繁忙沒時間自己申辦,但詐騙案件猖獗,對個資多一層保護,就是減少一分風險。「住址隱匿不外洩,信義守護齊防詐」、「守護心行動,讓家更安心!」信義房屋將持續堅持守護客戶資安、保障交易安全。事實上,信義房屋過去早已推出高規格的「履約保證價金信託」制度、商用簡訊碼「69940」服務,去年更與北市地政局合作推出「五福臨門 守護你家」,其中就包括凡是在北市透過信義房屋成交的客戶,交屋時可由信義代書一站式辦理「地籍異動即時通」,未來不動產有買賣、贈與、移轉、抵押設定,都能即時接到通知,防止偽冒、詐騙案件發生。而在履約保證價金信託部分,信義房屋是目前房仲業界唯一由銀行擔任價金保證人,專業銀行負責價金保證與信託監管,安信建經全程管理金流,當買賣雙方簽約,購屋款項即存入專屬的信託帳戶,只有在完成過戶和點交等程序,尾款才會撥付給賣方,落實一手交屋、一手給錢,而對賣方來說,若交易過程發生買方違約,取得貸款卻不付款,賣方也可憑法院確定判決,由銀行墊付尾款,確保權益不受損。另在商用簡訊碼「69940」服務部分,則是信義房屋有鑑於簡訊詐騙頻繁,透過具有「唯一」、「不可竄改」特性的商用簡訊碼服務,凡是收到來自「69940」號碼發送的簡訊,即可認明是信義房屋來訊,不必擔憂不肖人士假冒房仲業者,進而危及交易安全、守護買賣價金。信義房屋創立邁向45年,秉持「以人為本」、「先義後利」的經營理念,優先照顧每一位客戶權益,因為每一筆交易,都是客戶人生中重大的選擇,唯有透過完整的保障機制,才能讓買屋賣屋更加安心。
碧潭公有地閒置14年 戶外雜草叢生室內堆滿垃圾
新北市新店區碧潭吊橋周邊多處土地及屋舍,自國有財產署移轉土地給新北市政府迄今,已閒置14年。國民黨議員陳儀君揭露,戶外土地雜草叢生,室內空間則堆滿垃圾,雖納入新店區都市更新案,仍需2至3年時間核定,閒置土地可拆掉圍籬,進行綠美化或活化再利用。對此,財政局說明,市有土地皆定期除草及清運垃圾,考量已進入都更審議程序,範圍內建物不宜先行拆除。新店區碧潭段有3筆公有地,自2011年新北市升格後,國產署將土地移轉給新北市府。因緊鄰碧潭風景區,遊客眾多,多年前自從地上物拆除後即閒置,目前雜草叢生,垃圾落葉滿地,已嚴重影響區域美觀與衛生。陳儀君指出,公有地移轉給新北市政府迄今14年未動用,雖目前已納入新店區都市更新案,尚待細部計畫審議,還需2至3年時間核定,才能運用,閒置實在太過可惜。不如趁審議期間,先拆除圍籬,進行綠美化,以改善環境。陳儀君說,新店路232之2號等建物房舍同樣閒置多年,近期會勘時發現,屋內堆滿垃圾,甚至還有老鼠亂竄,環境髒亂不堪。因鄰捷運新店站及碧潭風景區入口,位置極佳,可活化閒置房舍,清理、整理後規畫為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銀髮族俱樂部或小農市集、遊客服務等設施使用。針對議員建議,財政局說明,針對市有土地皆派人定期除草及清運垃圾,維護環境衛生,考量該都更案已進入都市更新審議程序,範圍內建物不宜先行拆除,且地上老樹移植亦需有完善移植計畫,因建物及樹木處理方案已納入更新事業計畫辦理,並配合都更審議程序推動。關於活化閒置屋舍,財政局表示,為了使更新審議期間使用關係單純化,以利都市更新順利推動,已停止受理申請新承租案或承購案。財政局依現況管理,日前邀農業局、觀旅局等機關會勘,評估作為小農市集遊客服務使用等可行性,若相關機關有短期使用的意願,將配合都更審議期程辦理。
總部落腳北士科!黃仁勳喊「有點貴」 估價師分析:光土地就百億
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今(19)日宣布台灣總部「NVIDIA Constellation」將設立在北士科,並脫口稱「那地方看起來挺貴的」。《東森財經新聞》幫忙估算,假設真看中新光人壽T17、T18共近11800坪的地上權案,換算目前市值沒有100萬元也要80萬元,若再加上建造成本,估價師點頭直呼,「真的蠻貴的」。黃仁勳今日宣布總部位置(圖/翻攝自NVIDIA YT)黃仁勳今日於COMPUTEX 2025演講上表示宣布台灣總部選址北投士林(即北士科),還順口說到「老實說,我不太確定,因為那地方看起來挺貴的,不過黃金地段就是黃金地段」。由於還提及正和持有租約的業者談租約轉讓,並要台北市長批准才可以,因此市場判斷應該就是新光人壽2021年10月以44億元取得,T17、T18的50年地上權案,當時宣稱投資金額預估達140億元。事實上,僅差1個月後的11月,金仁寶則以81億元權利金,取得旁邊的T16地上權案,第一太平戴維斯協理丁玟甄估算,以當時2021年的新光人壽的權利金來換算,地上權單價每坪約37萬元,對應隔一個月,金仁寶以每坪60萬元取得T16地上權的價格來看,新光人壽當時取得的地上權價格相當漂亮。再以目前的市值來看,丁玟甄指出,產業專區軟橋段近年的交易不多,近期「遠雄商舟」成交價落在每坪75~80萬元間,以此回推土地價格,每坪高達180~200萬元,再換算成地上權的行情,「以較寬鬆標準的打5折來算,每坪市價也要90~100萬元,這還不算蓋建物的成本,等於新光人壽這幾年延宕沒興建之下,光是放著就增值不少了」。目前尚無法確知新光人壽的地上權案會如何與輝達合作,若是「地上權契約移轉」,必須北市府核准後才可進行,不可逕行宣布或簽約;若是「委託經營或租賃模式」,新光人壽則無須修改原契約。丁玟甄認為,看起來新壽照合約走,蓋好輝達總部是一個方法,因為若想賺這段時間的土地增值,直接把土地移轉給輝達,恐有違約疑慮,但若是新壽把土地還給北市府後再移轉,也無法對新壽股東交待。丁玟甄指出,一般國外大型科技廠商在台投資,多數會向公部門尋求協助,採長期承租土地方式,降低購置土地的大筆花費,將費用花在建築成本或購置設備就好,輝達此次選址北士科,假設要含括地上權權利金加上未來興建的建築成本,以仁寶花了70億元蓋總部的費用來看,加上80~100萬元的土地價值,「大概就是黃仁勳覺得貴的原因」。輝達台灣總部 黃仁勳宣布了 命名出爐黃仁勳一句話「士林三寶」爆拉一波 專家讚:輝達救了疲軟房市輝達進駐北士科! 房仲籲自住先「停看聽」 點名3地區值得關注
總裁槓總裁1/30年好友控吳寶田騙地 陳振豐賣地竟倒貼10億繳利息
麗寶集團總裁吳寶田(75歲)日前捲入內線交易風波,近日又遭國統集團總裁、擁恆文創園區創辦人陳振豐(69歲)控訴「坑地」,吳在2021年11月買下擁恆75%土地,並成立寶德鎮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該筆土地,後又以話術要求陳將剩下25%移轉,陳基於對多年好友的信任而配合,他也因此成為寶德鎮股東,近年還在不斷增資下「倒貼」10億元幫付利息,如今3年過去,吳卻遲遲無意歸還土地,陳振豐忍無可忍,將此事訴諸大眾,更不排除尋求法律途徑以捍衛自身權利。據了解,擁恆由陳振豐一手打造,他在1999年成立國統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用來經營擁恆,該園區占地53公頃,是全亞洲佔地面積最大的墓園,主打「讓來者以遊、生者以慰、逝者以安 」的人間淨土。擁恆除規劃讓往生者長眠的天堂專區外,還有供遊客參觀休憩的人間專區,2015年曾以400萬支寶特瓶星空草原地景藝術登上媒體版面,強調環保和療癒的風格也屢屢打破民眾對墓園的既定印象,全盛時期年收入高達20億元。國統集團總裁陳振豐耗費30年心血打造擁恆文創園區(現基福山),而他在2021年11月出售擁恆75%土地,剩下25%又被麗寶集團總裁吳寶田以話術坑走。(圖/報系資料照)而陳振豐與吳寶田相識超過半甲子,陳振豐近年的重心放在陰宅,吳寶田則一直是陽宅界的龍頭,2位總裁因而決定要「強強聯手、陰陽合作」,吳寶田在2021年11月以74億元,買下擁恆75%的土地和鎧辰75%的股份。吳寶田在2022年1月成立寶德鎮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心腹于家福作為董事長,並將買來的土地登記在寶德鎮名下,擁恆也在2023年3月更名為基福山生命園區。「吳寶田吳總裁說貸款金額不足,又要求陳總裁將剩下的部分轉過去。」律師鄭皓軒說,74億元中包括21億元價金和該筆土地的53億元債務,在交易完成後,吳寶田又以土地不完整、貸款金額不足為由,要求陳振豐配合將剩下的25%土地轉到寶德鎮名下,營造土地完整買賣好向銀行申請貸款。而陳振豐對投入30年心血的擁恆無法割捨,原不打算出售,基於對多年好友的信任而同意,由於沒有實際的交易意願,陳振豐在第二次的土地移轉中並未取得任何款項,他也因此成為寶德鎮持股25%的股東,其餘股份則由于家福和吳寶田的胞弟吳寶順、吳寶結持有。寶德鎮在此交易案中的角色為地主,並沒有實際營運項目,但得承擔53億元貸款、稅賦和人事等開銷,吳寶田也因此多次要求股東借款,陳振豐投錢後,這筆錢又經董事會決議「換股」成為股份,陳振豐為避免自己的股份被稀釋,只能咬牙繼續投入,加入寶德鎮後又先入投進共10億元。麗寶集團總裁吳寶田遭控坑騙多年好友陳振豐,導致陳賣土地還得幫他出利息。(圖/報系資料照)「這等於賣家還要幫買家繳利息,很不合理。」鄭皓軒提到,寶德鎮每月的貸款每月金額高達8位數,陳振豐按照比例得承擔四分之一,如今3年多過去,對方卻始終沒有要將土地移轉回陳振豐名下的意思,雙方多次協商都沒有達成共識,陳振豐也因此忍無可忍,決定公開呼籲吳寶田歸還土地,更不排除尋求法律途徑以捍衛自身權利。針對指控,麗寶集團6日下午召開記者會,麗寶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志鴻說,交易是在陳振豐知情且同意的情況下進行,陳振豐還在寶德鎮公司成立後陸續作價入股,非但願任公司董事,並以股東身分共同簽屬銀行貸款的連帶保證人,並非他所說只是配合辦土地過戶。陳志鴻表示,陳振豐之所以指控,是因收到國稅局去函要求他補繳房地合一稅,他這才主張從未出售其所有的25%土地,也沒有入股寶德鎮公司,並要求歸還25%土地所有權,這才能免遭追繳房地合一稅,合作也因此變調。陳振豐也透過新聞稿回應,強調出售給麗寶集團的土地便是75%,價金74億元,包含清償該筆土地銀行貸款53億,實際支付現金21億,雙方框架合約明定標的及價款非常明確,付款時程亦遵循此框架協議。新聞稿中強調,基於30年情誼,得知對方因該筆土地貸款問題,以及對方承諾保證維持原有的董事長、總經理分治經營模式,這才答應出借25%土地,而陳振豐也顧多年情誼實不容易,因而僅要求返還25%土地,以及溢繳原屬「買方(麗寶公司)應負擔」之本金、利息2億1千多萬。新聞稿中表示,若念雙方情誼理應將25%土地如數返還,望此事件能順利落幕,並得到解決。
總裁槓總裁2/麗寶少爺擠下國統公子當董座 陳振豐30年心血「擁恆恐被整碗端」
基福山生命園區(原擁恆文創園區)是全亞洲占地最大墓園,由國統集團總裁陳振豐一手打造,主打「讓來者以遊、生者以慰、逝者以安 」的人間淨土,藝人豬哥亮、余苑綺都長眠於此,卻在麗寶集團總裁吳寶田2021年買下75%股份和土地後風波不斷,吳先是以話術取得剩下25%的土地,如今更全面停賣,吳的長子吳霖懿還擠下陳振豐兒子陳譜安成為基福董事長,陳振豐眼見30年心血恐被「整碗端走」,忍無可忍下決定訴諸大眾,希望吳寶田可以將土地歸還。據了解,陳振豐與吳寶田相識超過半甲子,陳振豐近年的重心放在陰宅,吳寶田則一直是陽宅界的龍頭,2位總裁因而決定要「強強聯手、陰陽合作」,吳寶田在2021年11月以74億元,買下擁恆75%的土地和鎧辰75%的股份,74億元中則包括21億元價金和該筆土地的53億元債務。吳寶田在2022年1月成立寶德鎮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心腹于家福作為董事長,並將買來的土地登記在寶德鎮名下,再以土地不完整、貸款金額不足為由,要求陳振豐配合將剩下的25%土地轉到寶德鎮名下,營造土地完整買賣好向銀行申請貸款。陳振豐無意出售其餘土地,但基於對多年好友的信任,為了讓吳寶田「好做事」因而同意配合,擁恆和鎧辰也在2023年3月更名為基福,而土地轉出容易,要還回來卻是難如登天。據悉,陳振豐對於投入30年心血的擁恆難以割捨、仍想繼續經營,陳振豐和吳寶田約定好,麗寶集團加入後仍由陳譜安擔任董事長,吳的人馬于家福則出任總經理,雙方勢力均衡、共同進步,而昔日的承諾猶在耳中,麗寶取得多數股份後卻換了嘴臉。麗寶集團總裁吳寶田長子在2024年成為基福董事長,原本的董事長陳譜安則成為董事,因其持股少,在董事會上毫無話語權。(圖/報系資料照)然而根據台灣公司網的資料,吳霖懿2024年4月擔任基福董事長,于家福續任總經理,陳譜安則由董事長變成董事,該公司創立近30年來,第一次由非陳家人擔任代表人,而此次代表人異動由董事會推舉而成,陳家人僅持四分之一股分,在董事會上毫無話語權,此次異動未經過陳振豐同意,連當初基福全面停止販售都無從制止。知情人士透露,擁恆在全盛時期年收入高達20億元,近年則平均為5到10億元間,堪稱殯葬界的「金雞母」,基福卻發出內部公文,要求公司上下停止販售,疑似想營造「沒賺錢」的假象,如此才能繼續要求身為股東的陳振豐加碼。寶德鎮公司也是使用同樣手法增資,先是以公司虧損為由向陳振豐借款,經董事會決議後,借款又經董事會決議「換股」成為股份,陳振豐為避免自己的股份被稀釋,只能咬牙投入,如今已先後投進10億元,對方卻遲遲未將土地歸還,「看不到頭」的資金窟窿則讓陳振豐難以接受。「陳總裁只想將土地拿回來,繼續好好經營這個園區。」律師鄭皓軒表示,25%土地移轉至今已超過3年,陳振豐身為賣方,幫買方承擔了3年的利息,且雙方多次協商希望將土地拿回都沒有共識,無奈之下決定訴諸大眾,更不排除提出訴訟。陳振豐透過律師鄭皓軒將吳寶的坑地行為訴諸社會,希望吳寶田能將土地還回,否則不排除尋求法律途徑。(圖/黃威彬攝)針對指控,麗寶集團6日下午召開記者會,麗寶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志鴻說,交易是在陳振豐知情且同意的情況下進行,陳振豐還在寶德鎮公司成立後陸續作價入股,非但願任公司董事,並以股東身分共同簽屬銀行貸款的連帶保證人,並非他所說只是配合辦土地過戶。陳志鴻表示,陳振豐之所以指控,是因收到國稅局去函要求他補繳房地合一稅,他這才主張從未出售其所有的25%土地,也沒有入股寶德鎮公司,並要求歸還25%土地所有權,這才能免遭追繳房地合一稅,合作也因此變調。陳振豐也透過新聞稿回應,強調出售給麗寶集團的土地便是75%,價金74億元,包含清償該筆土地銀行貸款53億,實際支付現金21億,雙方框架合約明定標的及價款非常明確,付款時程亦遵循此框架協議。新聞稿中強調,基於30年情誼,得知對方因該筆土地貸款問題,以及對方承諾保證維持原有的董事長、總經理分治經營模式,這才答應出借25%土地,而陳振豐也顧多年情誼實不容易,因而僅要求返還25%土地,以及溢繳原屬「買方(麗寶公司)應負擔」之本金、利息2億1千多萬。新聞稿中表示,若念雙方情誼理應將25%土地如數返還,望此事件能順利落幕,並得到解決。
稅務違章裁罰參考表出爐 財政部調整土地、菸酒、牌照稅「最多減罰50%」
財政部於修正發布「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2條、第26條及「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菸酒稅法第19條、土地稅法第54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部分。財政部部說明,為賦予稽徵機關得衡酌具體個案違章情節給予不同程度處罰之裁量權,維護租稅公平及兼顧納稅者權益,本(114)年1月24日修正公布「菸酒稅法」部分條文、「土地稅法」第54條及「使用牌照稅法」第29條、第30條、第31條規定,將按固定倍數及比率裁罰之規定修正為按彈性倍數及比率,配合上述修法意旨及參酌該部人權工作小組意見,通盤檢討修正減罰標準及裁倍表,重點如下:一、減罰標準減罰標準第12條第2項有關納稅義務人進口應稅菸酒短報或漏報應稅數量,但所檢附文件並無錯誤者,「按補徵金額處0.5倍之罰鍰」,已非屬減輕處罰而係屬裁罰倍數規定,爰予刪除並移列至裁倍表訂定。二、裁倍表菸酒稅法第19條規定部分:增訂第1次經查獲未辦理登記者之裁罰倍數及減罰規定;基於衡平性,劃一故意涉有違章情形之裁罰倍數;針對現行非屬故意違章情形,未明訂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繳稅款及菸品健康福利捐之減輕處罰規定者,均增訂減罰規定,且劃一按各款違章情形裁罰倍數調減25%。土地稅法第54條規定部分:土地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再行出售者,按再行出售每筆土地移轉現值金額由低至高分4個裁罰級距,訂定不同裁罰比率;屬故意情形者則為法定最高裁罰比率(2%)。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部分一,第29條及第30條:就違反領用臨時或試車牌照、新購未領牌照者,以1年內為初犯或累犯(2次以上)之違章情形,訂定不同裁罰倍數;屬故意情形者則為法定最高裁罰倍數(1倍)。另增訂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繳稅款適用減罰規定之倍數(約當減輕50%罰鍰)。二,第31條:就轉賣或移用牌照者,以1年內為初犯或累犯(2次以上)之違章情形,訂定不同裁罰倍數;屬故意情形者則為法定最高裁罰倍數(2倍)。三,第28條:增訂屬故意情形者適用之裁罰倍數。該部補充說明,本次修正之減罰標準及裁倍表,自上述稅法修正公布生效日(本年1月26日)生效,但裁倍表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部分,自即日生效。
龜山社宅基地挖出大秘寶!地底藏營建廢棄物 半年仍清不完
桃園市政府透過民間自辦市地重劃取得龜山興安段社會住宅基地,去年10月動工,卻發現地底有大量營建廢棄物,至今仍在清運。另平鎮公辦永豐市地重劃區也發現廢棄物多達23萬立方米,清運費用過高,已報請內政部核准廢止重劃。民進黨桃園市議員李宗豪表示,興安段社會住宅基地預計興建地下3層、地上13層大樓,共130戶。不過去年10月興建,開挖地下層時,發現有大量營建廢棄物,開挖清運、破碎篩分廢棄物噪音擾民。他質疑地政局,為何當初土地移轉點交時沒有清查及確認土地,衍生的清運費用、人力費等,都是由全民負擔,這些額外的施工作業也會造成社宅工期延宕。地政局則說,該社宅土地來源是產業結構轉型,業者辦理工業區變更,2022年重劃完成,2023年捐贈4913平方米住宅區給市府興建社宅,住宅發展處已請施工廠商將每日處理營建廢棄物錄影、拍照紀錄並計算其金額,再依法究處,預計5月能清運完畢。地政局也說,開發案件不論公辦、自辦,都會依照《廢棄物清理法》、《民法》辦理,若查無行為人,土地所有權人是清理義務人。地政局也說,未來類似案件,會先評估土地規模、使用方式及成本效益,決定是否再以儀器掃描地底有無異物,若有則會鑽探確認,避免日後難釐清清運權責。據了解,業者也喊冤,稱不知道地底有大量廢棄物。另平鎮區永豐市地重劃區面臨廢止命運,地政局說,該區域在工程規畫設計階段發現地下廢棄物多達23萬立方米,土地所有權人眾多,僅有1人有清理意願,且費用估計要13.3億元,也遠遠超出開發成本1.9億元,要重劃確實有困難,已經在2月6日報請內政部核准廢止重劃,等待內政部核定中。地政局長蔡金鐘說,地政局在此重劃案鑽探、人事與農林作物補償支出約2688萬餘元,不過風險管制很重要,未來也會請都市發展局研議土地其他合適用途。以後類似狀況,規畫階段也會特別留意地底廢棄物風險。
重購退稅限自住 彰縣稅務局公告:3月起全面清查!違者將追稅
「重購退稅」是政府提供給換屋族的優惠,意指將原先住的房子出售,再換購一間新房入住,而政府會將過程中的稅金退給換屋族,不過仍有部分限制,彰化縣地方稅務局也宣布將自3月起全面清查重購退稅土地,若有移轉或改變用途,違者恐需追繳原先退還的土地增值稅。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指出,該局自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將全面清查列管之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案件,加強查核該類案件在列管期間有無移轉或改變用途情形,如經查獲,將追繳原退還之土地增值稅。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所有自用住宅用地並於2年內另行購買使用性質相同的土地,可就新購土地的地價高於「原出售土地之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之數額,申請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數額的土地增值稅。經核准的案件,稅捐機關將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列管5年並每年辦理清查。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新購的土地如在列管5年期間將土地移轉給他人、戶籍遷出或改作其他用途(如出租、營業),均會被追繳原核退之土地增值稅。以往最常見的類型是因為戶籍遷出,導致不符合稅法規定,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在5年列管期間內,至少要有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任何1人在重購的房地內設立戶籍,千萬不要因一時疏忽,而影響自身租稅權益。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宜。 她有2000萬「一毛都不想給兒子」 律師曝解方:僅1情況可達成 房市交易恐創7年新低! 大老曝海嘯第一排動向:改做Uber eats 買下13.5%高投報屋 住戶秒退租!AV帝王傻眼:我被坑了
借名登記「因非法定名義人無須繳稅?」 法界提醒多留心免遭國稅局罰款
根據律師執業個人觀察,許多客戶偏好使用借名登記規劃資產,所以借名登記相關的權益及稅負問題越發重要,借名登記依照我國現行法規定下,可能會涉及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及遺產稅問題。首先,依照國稅局認定,個人獲取借名登記土地之售地利益,應列為其他所得申報所得稅。該局舉例甲兄與乙弟各出資共同購買A農地,並約定借名登記在乙弟(出名人)名下,嗣後甲兄與乙弟同意出售A農地,並依二人協議,甲兄(借名人)獲取售地款。針對這筆售地款,國稅局認為,甲兄(借名人)取得該筆借名登記財產的售地利益,依照所得稅法規定,依法要課徵所得稅。【註1】或許有人會問:個人出售土地不是免稅嗎?但是須注意,依照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所規定,個人出售土地其交易之所得免稅,只限於土地登記簿上之所有權人。而借名人(甲兄)不是土地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依照現行多數實務上看法,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為借名人與出名人間之債權契約,因此,借名人(甲兄)僅僅取得對登記名義人(出名人,乙弟)終止契約返還土地的請求權。換言之,當出名人(乙弟)出售土地取得價金,屬於債權買賣行為,當出名人(乙弟)將價金返還給借名人(甲兄)時,借名人(甲兄)取得該筆借名登記財產的售地利益,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依法要課徵所得稅。更進一步說明,可以參照最高行政法院101 年度 4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說明:出售土地之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係因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已受土地增值稅之核課,為免重複課稅 ,故不再就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而不動產借名行為是因為出售土地移轉登記移轉所有權的行為,故屬出售債權而非出售土地,所以沒有免課所得稅的適用。其次,借名登記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稅的問題,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於移轉時因自然漲價所課徵的稅。借名登記原因關係終止後,而請求移轉借名土地給實際所有權人時,應向請求登記移轉之土地實際所有權人課徵土地增值稅。也就是當借名人 (甲兄)終止借名關係時,出名人(乙弟)即負有返還所有權之義務,此時,甲兄要取回「借名登記」的土地要申報課徵土地增值稅。最後,借名登記也可能涉及遺產稅的問題,假設借名人 (甲兄)過世,因甲兄生前將土地借名登記在出名人(乙弟)名下,死亡後經由法院判決,該土地屬於甲兄財產,甲兄的繼承人必須把該筆借名登記的土地以「土地登記返還請求權」財產併入遺產, 自判決確定日起六個月內補報遺產稅。【註2】因此,借名登記因為不是法定名義人不用繳稅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或者千萬不要用投機方法,藉由借名登記來規避應承擔的義務或責任,若有需要仍應找專業律師討論才是保障自己的權益的方法。【註1】借名人所獲取之售地利益,是實現債權處分之利益,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以其收入減除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依法課徵綜合所得稅。 【註2】須特別注意的是,此時甲兄所遺留的是請求土地登記返還的債權,所以課稅標的為「土地登記返還請求權」並非「土地」,所以繼承人無法適用都市計畫法第50條,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遺產稅的規定。
別等被課稅才滿頭問號 地主必懂「地價稅、土增稅」指南
不論是持有農地、道路用地、公設保留地(公保地)的大地主還是繼承部分土地的小地主,只要繼續持有或想移轉土地,就免不了為「稅賦」所苦。別因為「懶得處理」就這樣放著好幾年,因為不同用途的土地有著不同的稅務規定,不僅影響到土地的日常負擔,還會在未來的遺產分配、贈與或是轉售時產生顯著的影響。如果不熟悉這些差異,可能在無意中承擔不必要的稅負。不同土地利用方式有不同的土增稅和地價稅免徵規範。(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許多民眾覺得「我家的地就是放著而已啊!不用管它」,實際上以什麼樣的方式「被放著」可是影響很大。我們先針對每年11月都要徵收的「地價稅」以及與買賣息息相關的「土增稅」,來看看農地、公設保留地和道路用地在稅務上的差異。踏取國際開發因近期大舉收購新店區十四張B單元區段徵收土地時,意外發現既使市府對該區域內地主數次召開說明會也提供多元諮詢管道,尚未能將稅務觀念普及,針對一般民眾比較容易踩的誤區、例外進行分享。我們先就與近期要徵收的「地價稅」來探討:●「農地」:是不需要課徵地價稅的!但如果農地變更為與農業無關的使用,例如:景觀步道、造景假山等,則會在變更後的下一期課徵地價稅。●「道路用地」:想要免徵地價稅?請先符合這兩項條件:➊ 無償提供民眾通行。➋ 不是法定空地。常見的誤區在於:「我的道路用地免費提供給鄰居使用,為什麼還要繳地價稅?」因為地上有建築改良物,或是該道路用地其實屬於建築房屋應該要保留的法定空地,所以並不符合免徵要件,應繳交地價稅。●「公保地」:公保地在保留的期間,若繼續被當作「建築」使用的話,作為自用住宅使用依舊按2‰稅率課徵地價稅,其他使用則統一按6‰稅率課徵。唯有「沒有做任何使用且和使用中的土地隔離」、或作為「農業使用」可達免徵。有想要買賣家中土地的朋友們,可得緊盯「土地增值稅」了:●「農地」如果作為農業使用,則買賣與「自然人」是免課徵土增稅,也免徵所得稅。但若是移轉給法人,則仍需課徵土增稅。且要注意的是,坐落在農地上的「農舍」交易財產所得,就可能要計入個人綜所稅課徵。●「道路用地」的土增稅細節可需要多加注意。先討論免徵的情況:➊屬於都市土地範圍內,屬都市計劃法指定的公保地。如:公共設施用地別為道路用地,徵收前移轉,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在申報時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➋不屬於都市土地範圍內,但已開闢完成,或一計劃核定作為公共設施道路使用,並且使用地編定為交通用地。但上述2項都記得檢附鄉鎮市公所核發相關的證明書,才能申請免徵土增稅。容易發生的爭議像是:1. 都市土地住宅區的道路用地「提供公共通行的道路用地,但是屬於都市土地住宅區,或是非都市土地交通用地,但不是被徵府徵收/協議價購移轉者,將因為其不屬於政府徵收、可徵收、或依法得徵收的道路用地」所以一樣需要徵收土增稅。2. 非都市土地精編定為交通用地,且依法和定為「公共設施用地」者,則仍需繳納土增稅。●「公保地」在尚未被徵收前的移轉可免徵土增稅,另「原則上」被徵收時免徵土地增值稅。為什麼特別強調原則上呢?因為如果是以「市地重劃」的方式取得的話,仍需課徵土徵稅;而「區段徵收」的方式則免徵。土地相關的稅收要減徵、免徵都需依照法令規定,各有不同的提前申請限制。土地持有者們都應該了解不同土地類型,在不同情況下的稅賦差異和對應策略,可以讓你在合法範圍內減輕稅務壓力,也避免在交易或移轉過程中承受額外負擔。趕快檢查你的土地使用情況,看看是否符合減免條件,或尋求同踏取國際的專業建議,將土地的價值發揮到最大!作者介紹 / 踏取國際開發 協理 藍德義致力協助民眾化繁為簡了解不動產從無到有的各項大小事,辦理土地買賣/都更與危老顧問及整合/閒置資產活化諮詢/商住工農不動產買賣/資產管理及家族傳承/地政士相關業務/各項稅務諮詢及節約稅費規劃…等。不動產相關疑問,歡迎線上諮詢,LINE ID為「@447asmbe」。
京華城案新進展!不法利益達111億餘元 北檢聲請扣押土地獲准
台北地檢署積極偵辦京華城案,認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不法圖利威京集團高達111億7023萬6000元。檢方為了將來追徵不法所得,避免偵查期間土地移轉第三人,向法院申請扣押位於北市松山區的京華城土地獲准。檢方表示,扣押目的為禁止相關被告利用案件偵查空檔,將土地轉手他人,繼續獲取不法利益,也保全日後追徵不法所得。至於京華城的改建則與扣押無關,是依北市府職權管理。檢方調查認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被告共同圖利京華城案,透過容積獎勵獲得不法所得111億7023萬6000元,屬於犯罪所得應予沒收。
黨產會再敗 趙少康舉一事證明中廣絕非國民黨附隨
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今天表示,黨產會成立有政治目的,就是要對國民黨趕盡殺絕,例如,中廣根本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人事、財務都獨立的,從來都沒聽命國民黨任何意見或建議行事,是百分之百的商業廣播電台,黨產會要硬扣中廣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是侮辱中廣。黨產會命令中廣必須將公司名下土地移轉國有,並追徵77億元案,行政法院判決黨產會敗訴,黨產會強調,會再與律師商量後,提起上訴。身為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肯定法院判決,「雖是遲來的正義,但也比沒有正義好」,呼籲黨產會要懸崖勒馬,別再上訴,浪費司法資源。黨產會在民國108年,認定中廣公司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名下不當取得土地等應移轉國有,至於「已移轉他人土地」必須追繳新台幣77.3億餘元,中廣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決原處分撤銷,可上訴。趙少康說,黨產會就是要對國民黨趕盡殺絕,中廣當初明明是向中時集團的前董事長余建新所購買,最早是余向國民黨買中廣,中間(交易)已經轉了好幾個彎,黨產會硬要說中廣是國民黨負隨組織,他舉一個例子駁斥黨產會,就很清楚。他說,他接手中廣後,人事財務都是獨立,與國民黨完全無涉,也不聽國民黨的意見執行業務,國民黨也不敢對中廣發號施令,中廣就是一家商業廣播電台,以前國民黨還能掌控中廣時,每逢選戰,是不接民進黨競選廣告的,但他擔任中廣董事長後,中廣是哪個政黨的廣告都接,商業電台本該如此,中廣也完全沒有政黨意識立場,何來是誰的副隨?指中廣都聽國民黨的,那就是侮辱中廣。趙少康並質疑,黨產會還有存在的必要嗎?黨產會前主委林鋒正曾宣稱,盼望黨產會在今年8月底前解編,現在就僅剩下4天,黨產會存在目的不就是在追殺國民黨,現在還有繼續存在的價值嗎,不如講好何時解編,就按照當初說法兌現,沒打完的官司,還是可以委託律師繼續打。他還說,即使黨產會要上訴,只要最高法院公正,一定會判中廣勝訴,但如果黨產會堅持從政治角度看問題,一切就是政治化,如果黨產會是民進黨的附隨組織,那麼黨產會看別人,當然也都是附隨組織。
中油桃園煉油廠爆汙染 環保局依法開罰10萬元
中油桃園煉油廠因要將部分廠區租給國光電力公司,2020年環評前中油自行檢測發現龜山區油廠段11地號土地重金屬超標,依法通報桃園市環保局。環保局至煉油廠調查後確認油廠段8-3、11和12號3筆土地皆有汙染,今年3月依法開罰10萬元並請中油提改善計畫。桃園煉油廠欲將5.5公頃廠區租給國光電力公司發展汽電事業,因土地移轉須先確認土地狀況,中油2020年自行調查發現油廠段11地號土地重金屬超標,依法通報桃園市環保局。環保局執行2023年及2024年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汙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發現油廠段8-3、11和12號3筆土地都有汙染,面積總計55291平方公尺。環保局說明,該汙染土地共測得重金屬鋅濃度最高達每公斤14100毫克,是標準值每公斤2000毫克的7倍,而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每公斤10800毫克,是標準值的10.8倍。重金屬鎳和砷的含量分別為每公斤最高633毫克、78.9毫克,也在標準值之上,各為3.1倍和1.3倍。環保局說明,中油自行調查油廠段11地號,該區重金屬鋅濃度為每公斤2250毫克,只超過標準值每公斤2000毫克一些,但重金屬鉻濃度高達每公斤1380毫克,是標準值每公斤250毫克的5.5倍。環保局表示,該汙染土地都在廠內,一般人無法隨意進出,研判汙染應是中油造成,且汙染區域1997年曾被當作興建工廠的剩餘土方放置區,可能是建廠時堆置土方造成重金屬汙染。該區域後來也曾放置報廢車,也有可能防護措施沒做好,報廢車的機油或潤滑油滲漏,導致總石油化合物汙染。環保局依《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開罰中油10萬元,公告煉油廠3筆土地為汙染控制場址,管制相關人為活動,中油已向桃園市環保局提改善計畫,本月19日第1次審查會,經調整過後將可執行,中油預計明年10月整治完畢。
高雄女賣房爆賺一波!欠稅271萬「存款遭扣押」 霸氣刷卡付清
高雄一名楊姓女子於112年出售其在105年買賣取得之高雄鹽埕區房屋與土地,楊女持有該房屋與土地之期間為7年,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規定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5年未逾10年,房地合一稅稅率須以百分之20計算應納稅額,經移送機關高雄市國稅局(下簡稱國稅局)查核應核課稅捐271萬餘元,楊女收到稅單逾期未繳,移送法務部行執政執行署高雄分署(下簡稱高雄分署)強制執行。依據110年修正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一項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其交易所得應依第14條之4至第14條之8及第24條之5規定課徵所得稅。」,即一般所稱之房地合一稅2.0,稅制改革的目的係為打擊短期持有房屋,炒作不動產。依據同法14條之5規定須在房屋與土地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所得稅。楊姓女子於112年7月以3500萬元出售該房地,同年10月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但一直遲遲無法提出原始取得成本契約書,經國稅局輔導後,楊女以內政部實價登陸資料申報,國稅局嗣後開出稅單,仍逾期未繳,而遭到移送強制執行。高雄分署收案後立即核發扣押存款與股票之命令,楊女收到執行命令後驚覺遭到強制執行,立刻聯繫書記官希望不要收取銀行帳戶之存款,以免影響其個人信用,數日後到場以信用卡刷卡霸氣全額繳清稅款,本分署即迅速撤銷其銀行與股票帳戶之扣押。高雄分署呼籲民眾若有不動產交易之情事,應主動向國稅局申報房地土地交易所得稅並繳納稅款,切勿置之不理,以免因遭到移送執行而影響自身信用。
台鐵購地未登記致25億房產閒置 監院籲政院儘速依法處理
監察院指出,臺鐵局於1959年間購買松漆公司一筆現值總值約25億餘元的龐大土地資產,但迄今逾一甲子仍未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嚴重損及國家公產權益,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今(17)日通過監委施錦芳及林國明所提調查報告,要求行政院督促交通部及財政部,要求所屬儘速檢討改進及依法妥處。施錦芳及林國明兩位調查委員發現,臺鐵局於民國48年間向原「松山油漆廠股份有限公司」(松漆公司)價購坐落臺北市信義區市立松山高中旁的土地,該筆土地屬住宅區、商業區,面積約1430坪,今年公告土現值總值約25億餘元,但卻放任該公司遲未會同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及繳納土地增值稅等義務,該公司在民國53年撤銷公司登記後,臺鐵亦毫無積極作為,導致迄今仍未能移轉登記為國有,臺鐵局長期來只能低度利用,甚至於102年起已完全閒置致遲遲無法進行重新建築等有效利用,嚴重損及國家公產權益。調查委員進一步指出,中國國民黨在松漆公司撤銷公司登記近一甲子後,卻中主張該黨為松漆公司唯一實質股東,負責調查的監委要求,國有財產署及臺鐵局應依權責協調釐清法律關係,積極採行必要的訴訟手段,在該筆土地產權順利移轉登記為國有之前,應善盡地上建物管理維護之責,以確保國家公產權益。調查委員呼籲中國國民黨,如果該黨堅持主張當初與松漆公司的借名登記關係,也應體認臺鐵局付款簽約購地之事實,儘速積極與臺鐵局協商解決之道,以杜爭議,並早日將本案土地移轉登記為國有以進行有效利用,期不負國父孫中山先生於救國綱領所提「地能盡其利」之主張。
受建商關說、女陪侍招待 新竹縣前消保官等4官員遭監察院彈劾
新竹縣政府前消費者保護官羅鈞盛長期擔任縣府九大行業(俗稱八大行業)聯合稽查小組召集人等重要職務,卻與建設公司黃姓建商私交甚篤,向時任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副局長羅仕臣、時任新竹縣政府消防局副局長陳中振及時任新竹縣新湖地政事務所主任周明堂請託關說,4人共同接受建商有女陪侍的招待,監察院表示,已嚴重危害國家行政的廉潔性,更腐蝕國民對於公務員不可收買性與執行公務依法行政之信賴,均有重大違失,監察院過4人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提案委員蔡崇義、田秋堇指出,羅鈞盛自100年7月22日起擔任消費者保護官以及府級九大行業(舊稱八大行業)聯合稽查小組召集人,卻投資建設公司黃姓建商2筆建案,取得報酬總計大約為數10萬至100多萬元,又為減少建案汙水排放裁處金額,與羅仕臣共赴黃姓建商有女陪侍之招待,藉此請託減少裁罰金額,為加速該建案消防安全設備查驗及土地移轉登記,又分別請託陳中振與周明堂,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蔡崇義、田秋堇表示,羅鈞盛表示其接受黃姓建商有女陪侍之招待多達10多次,身為聯合稽查小組召集人,明知不得涉足不適當的場所,卻仍接受有女陪侍之飲宴,以圖個人利益,又假借權力關說減少其所投資建案汙水排放之裁處金額及要求加速查驗消防安全設備及土地移轉登記,行為實有損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蔡崇義、田秋堇也表示,羅鈞盛身為高階公務員,卻時常替建商穿針引線,假借權力介紹羅仕臣、陳中振及周明堂予建商認識,藉以完成建商請託。羅仕臣等3人聲稱,羅鈞盛常以半強迫的方式邀約,3人到現場才知悉黃姓建商在場,甚至不知道是要去參加有女陪侍之招待,而且羅鈞盛是高階長官,基於交情及位居高位的施壓,不得不參宴飲,並稱宴飲與其請託事項並沒有直接關係。但他們竟為配合請託,甚至回報羅鈞盛處理進度,倘有疏忽,實影響公益甚鉅,3人仍難排除其行政責任。蔡崇義、田秋堇強調,羅鈞盛、羅仕臣、陳中振及周明堂四人確有涉足不適當之場所,且亦知悉羅鈞盛請託之事,上述事證除經本院彈劾外,亦經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其違失事證明確且重大,而有受懲戒之必要。因此提案委員深切提醒公務員實應廉潔自持,不得存有僥倖,涉足不當場所,以避瓜田李下之嫌,各公務機關更應強化公務員廉政等相關法規之宣導,以減少本案情事之發生。
前101董事長林鴻明掏空金尚昌公司 高院裁定入監8年1個月
前台北101董事長林鴻明被控掏空股票上市的金尚昌公司,去年遭最高法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8年、沒收犯罪所得3億500萬元定讞,他另因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3月,經檢方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合併執行8年1月。可抗告。林鴻明是「三重幫」、宏國集團第二代,其父親是宏國集團創辦人林堉琪,他是原名「林三號」的金尚昌公司實際負責人,該公司以淡水水仙段13筆土地及米蘭段59筆土地,分別向中聯信託設定抵押擔保借款11億元及7億多元,但2001年起即未正常繳息。林鴻明因覬覦這些土地開發利益,將土地移轉給自己掌控。其中,2002年他指示人頭買受米蘭段土地,在中聯信託未同意下,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給人頭,再回流4.8億元的利益給林三號公司,獲利3.05億元。至於水仙段土地部分,林安排白天鵝建設公司以12億元標購債權,再使白天鵝公司將債權讓與給他掌控的啟揚公司,水仙段土地擔保等債務以7.5億元取得,但他未付清價款。林再指示金尚昌公司與啟揚公司締訂「以物抵債」契約,使金尚昌公司將水仙段土地及興建權利移轉給啟揚公司,以「抵償」該土地擔保的本金11億元債務,金尚昌公司因此遭受1.4多億元的損害,讓啟揚公司獲取利益,去年7月21日最高法院判刑8年定讞。但林另因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在2015年遭判刑3月確定,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考量林的犯罪情節、行為次數及刑法量刑公平正義理念之內部限制、林經高院函詢後表示無意見等,裁定應執行8年1月。可抗告。
桃園航空城土地價量退潮 業者粗估土地行情3字頭
東森房屋研究中心統計實價登錄發現,桃園航空城計畫地區近3年土地交易價格及成交量呈現大幅消退,其中成交均價在1年間下轉超過2成5,交易量也在1年間減少近9成,自109年3,765件,減少至110年352件,111年第一季亦僅有49件。不過東森房屋根據開發成本及鄰近區域土地行情評估,未來航空城內建地均價將不低於30萬元。東森房屋桃園航空城高鐵加盟店店長潘志威解釋,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已於109年施行,而區域內土地交易便在108至109年間計畫施行前達到高峰,而在109年11月公告徵收後,基本上區域內土地移轉是禁止的,但仍有少許民眾選擇交易自己的權益,因此可以看到110年甚至111年仍有部分土地交易紀錄。目前航空城計畫徵收階段已完成,將準備進入配地階段,而該階段又分成兩區段,第一段將以拆遷戶為主,說明會已於近期展開,並預計將於8月展開配地;至於第二段大配地,則預計將在2年後執行。潘志威指出,航空城計畫區域內之拆遷戶,以市府第一期計畫2000戶,以及交通部負責之3000戶,共約5000戶居民,在計畫施行後,約3分之1居民選擇遷居外地購買成屋,也因此熱絡鄰近區域房屋市場,如大園客運園區,以及觀音草漯區域。其中大園客運園區,過去建地行情約在15萬元,近1、2年則至少已站上2字頭,中古透天行情則至少1,200萬元起跳;草漯重劃區建地在2年前成交均價約15萬元,目前則已飆漲至25萬元左右,至於中古透天行情則多高於1,200萬元,新成屋行情更是站上2字頭。潘志威表示,桃園航空城計畫施行以來匯聚官方、民間以及居民各方努力與期待,未來區域內不僅將有大批建地待開發,更規劃商業區以及產業專區,尤其政府力推6大產業中的生物科技亦皆聚落於此,產業帶來的就業機會,預期將為區域帶入大量人口,而建設中的桃園捷運綠線亦貫穿航空城,在產業、交通以及人口相繼進駐後,區域發展不容小覷。
國壽投資太陽能上看300億 合作夥伴開陽能源25日上興櫃
壽險資金力拼綠色金融,為達成2025年完成太陽能發電20GW的目標,包括國壽、台壽、新壽近年紛紛加入挺太陽能行列。目前國壽共投資250個太陽能電廠,與太陽能光電指標「開陽能源」共同興建的「雲林麥寮天機太陽能電廠」也正式啟用,預計未來總投資金額上看300億元,開陽也將於10月25日上興櫃市場。國泰金控繼今年6月喊出2030年將達到100%使用再生能源,近日國壽與開陽共同合作興建雲林麥寮天機太陽能電廠,國壽不僅直接投資太陽能電廠,陸續成立國泰電業、新日泰、開泰能源等特殊目的公司。國泰人壽總經理劉上旗表示,國泰電業目前已籌組約20多人的專業團隊,未來會更積極尋找太陽能發電的系統商(EPC),以投資支持在台灣建設更多太陽能電廠。劉上旗說,太陽能產電在出售給台電後,年化報報酬率可達4.5~5%,繼沒有國外投資的避險成本或匯損壓力,又不像資本市場隨時有評價、跌價的風險,並能響應政策,是極不錯的投資,國壽打算持續積極投資,要在台灣再投資200~400個電廠。目前250個太陽能電廠,預計年底可產電200MG,希望2025年底能達成倍增或3倍的產電量。現階段在台投資太陽能電廠最大困難,在於土地取得及面對地方民眾抗議,台灣民眾雖知道缺電,但只要談到住家附近要蓋電廠,都不樂意。目前使用最多的是租用地層下陷不利耕作區或低地力的土地發展再生能源,但有些農地需要土地變更為特殊目的用地,價格會增加,導致土地移轉時多出土增稅問題,也會產生爭議。開陽集團董事長蔡宗融建議,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應協助取得土地,如低地力土地不需土地變更,直接申許容積許可,這樣才可望加速太陽能電廠的興建。「台灣2025年要完成太陽光電20GW的目標,在土地、饋線、資金項,缺一不可。」而開陽能源目前正是國泰證券目前輔導IPO案件,蔡宗融說,未來3年要產出12GW的太陽能,總投資金額將上看6,000億元,不是一般中小企業可負擔,因此開陽與國泰集團合資成立開泰能源,為支應未來資金需求,也10月25日將上興櫃市場,希望透過資本市場籌資及成長,支應未來太陽能的投資需求。「雲林麥寮天機太陽能電廠」自2017年開始推動,歷經數年與各級政府溝通、居民協調及各界審查過程,2019年底動工,第一期已於2021年3月完工,裝置容量26MW,截至今年10月初發電量約達2,568萬度,已減少碳排放量1.36萬公噸,相當於35座大安森林公園每年的吸碳量,接下來規劃2022年完成第二期6-10MW,第三期亦在緊鑼密鼓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