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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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屍還魂3/破7成直銷微商賺嘸佣金 大嬸私房錢「打水漂」求助無門
公平會今(30)日秀出最新的調查報告顯示,高達7成以上傳銷商,根本沒有透過傳銷活動獲得任何佣金,且其中大多為個體戶微商,形同白忙一場;至於領得到佣金的傳銷商,2024年平均每人全年領取金額為新台幣46,484元,也比前一年少了453元,除下來一個月賺3,874元,實在難稱有利可圖。CTWANT在本日刊出不肖傳銷商問題引起各界熱議,公平會也揭露近期彙整的「2024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報告」,攤開調查赫然發現,2024年全年竟只有約27.36%的傳銷商曾領取佣金,也就是至少70%傳銷商「無利可圖」,而這不到3成有領取佣金者也難稱為「幸運兒」,因為他們一年平均才賺得到4.7萬佣金,「過個年都不夠」有傳銷商對此大吐苦水。長期關注公平會業務的立委林岱樺(圖)就認為公平會對傳銷公司的監管應再加強。(圖/黃威彬攝)公平會也進一步指出,傳銷市場不只競爭激烈,整體更已趨於飽和,包含市場不景氣、同類商品競爭加劇、傳銷商減少等問題,都是傳銷商認為現階段市場必須面對的的麻煩事。此外,小型傳銷商「激活」程度並不高,因為2024年有訂貨的傳銷商,居然只占總傳銷商的53.15%,也就是快一半的傳銷商根本沒實際訂購商品,久而久之恐讓產業「死水化」。官員示警,62%傳銷事業會要求新加入傳銷商訂購商品,也有近46%傳銷商會要求下線繳納保證金或入會費作為加入條件,若無法成功銷售產品或拓展組織,這些初期投入的成本恐將血本無歸,不可不慎。值得一提的是,女性傳銷商多年來盤據傳銷市場主力,高達總人數72.05%是女性,且主力集中在40歲以上,若把40-49歲、50-59歲、65歲以上的三個年齡段「大嬸」包裹來看,人數占比就超過六成是遠高於男性。藝人連靜雯(圖)是少數在傳銷事業中做得風生水起的成功案例。(圖/翻攝自至善基金會官網)未具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學者就對此分析,由於女性往往在鄰里間擁有活絡的人際關係,也想拿「私房錢」大賺一票,因而前仆後繼地被傳直銷吸引加入,卻不時傳出傳銷大盤「放生」而血本無歸,更有不少人因為擔心「私房錢」曝光不敢向家人與外界求助,而讓傳銷商更加肆無忌憚,實有監管必要。
借屍還魂2/直銷蟑螂搞臭市場 專家籲公平會強制履約保障護微商
「多層次傳銷」產業在台灣每年保守創造了新台幣破千億元產值,其中外商與本土產業都有,然而卻不時傳出涉入「吸金」爭議,更有呼聲要求比照金融機構修法把營運「報備」制拉高到「許可」制門檻。專家直言,與其曠日廢時修法角力,主管機關公平會不妨先善用《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簡稱「傳銷法」)中賦予的行政命令權,要求傳銷事業提撥「履約保證金」,先把基本保障做出來,避免不肖業者掏空「下線」時求助無門,搞臭市場名聲。CTWANT調查,多層次傳銷存在已久,往往透過綿密的人際網絡,推廣商品與招募下線,賺取主要佣金,現今光公平會報備在案的傳銷商事業就破400間,包含營運規模、契約形式、促銷方案甚至產品細項,只要有任何更動,全都需要逐一向主管機關公平會報備,違者恐會被依「傳銷法」開鍘,甚或被上綱到刑事問責,然而像「愛美全球」等不肖業者卻仍在「撈一波」後「放爛」小盤商權益,下線根本求助無門。公平會發言人辛志中指出,其實公平會每年大約輪流檢查100間傳銷事業,違規樣態多元,其中最誇張的「老鼠會」吸金樣態「變質多層次傳銷」,根本不會有傳銷事業訂貨痕跡,一律只在「收錢」、「發獎金」間兜兜轉轉,絕對重罰。他直言,若苦主能向公平會舉報,公平會就有依據優先檢查這些經營「亮紅燈」的傳銷事業,要求提供財務勾稽、進出貨金流等,都能找出不肖傳銷事業問題。辛志中坦言,像「愛美全球」這種準備拍拍屁股走人的公司,對於公平會檢查是沒在怕,但只要公司還沒解散,「法人格」都還在,儘管已經報備停止傳銷事業「不玩了」,公平會仍可回溯問責經營期間責任開罰。財團法人傳銷保險基金會執行長陳冠州則指出,一般如遇到傳銷事業下線爭議,可以向傳保基金會「調處」,多數廠商愛惜羽毛,很願意好好和下線談,如果真遇到愛美全球這種「放爛」型傳銷商,傳保基金會也能提供律師諮詢,協助朝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處理。全名為「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的傳保基金會提供傳銷產業與微商衝突時的「調處」管道,並提供律師免費諮詢服務。(圖/翻攝自傳保會官網)專研「傳銷法」的律師陳言博則直言,除了微商下線被「吸金」外,「愛美全球」這種不肖傳銷事業向廠商「叫貨」八成也積欠了大量貨款,微商和供應商兩端都是苦主,且重點在「錢不能被愛美移走」,現在網絡發達,苦主可以互通證據資料,集結找上司法警察或檢察官,朝涉非告訴乃論「詐欺」方向刑事提告,且「愛美」絕對是三人以上組織,組織型「加重詐欺」再加上涉犯《銀行法》非法吸金罪名是非常重,也是各地檢署重點偵辦業務,一定會馬上處理。陳言博提醒,在司法機關做完筆錄後,苦主可向司法警察或檢察官表示要提起附帶求償民事訴訟,等到案件偵結起訴後正式提出,且這類索賠案苦主不必先繳納裁判費即可聲請假扣押,但要注意時效性,以保全追討財產的機會。陳言博呼籲,縱使公平會行政調查確實有其侷限,但遇到問題仍該向主管機關舉發。他舉例,有些傳銷商不甩公平會報備制,促銷與商品更迭頻繁,若逐一核對所賣商品,一定會與報備內容不同,這時除了行政機關開罰外,還可以藉「虛偽不實」移送上綱刑事問責,若檢方或調查局把搜索權帶進來,就有機會發現更多犯罪事實「還有把藏的錢挖出來」他點出苦主們最在意的問題。而談到如何「補破網」,辛志中則提及,傳銷活動曾被討論,是否該從現在「報備制」經營提高到像特許金融機構的「許可制」門檻,其實公平會早就研議了很多年。辛志中直言,比起對岸、日本、南韓甚至越南,不少外商看準台灣的傳銷管制門檻並不高才砸錢進來,若提高從業門檻要求負擔準備金,看似對下線較有保障,但外資若因此「卡」在台灣無法活用,長期將降低投資意願,也可能有不肖業者拿傳銷許可證來賣,喊出「政府掛保證」,屆時只會讓更多傳銷「小白」被「割韭菜」。陳言博則攤開法條直指,「傳銷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七款中,其實賦予主管機關能要求傳銷商「做些什麼」的權限,不妨適度用行政命令來指定履約保證機制,比方「金融機構履約保證」、「信託專戶」、「價金保管」甚或「同業擔保」等,儘管造成不便,卻也能有效過濾「搞臭」市場的不肖業者,因為「搞事」成本遽增,只能摸摸鼻子退場。資深《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律師拋出公平會該以行政命令指定傳銷事業須負擔履約保證機制,考驗代理主委陳志民(圖)智慧。(圖/報系資料照)陳言博強調,多層次傳銷其實商機不小,有志投入者沒必要因噎廢食,首先一定要去公平會網站看看,傳銷事業是否有經過「報備」,也不妨使用人工智慧(AI)搜尋引擎查一下公司或負責人過去的訴訟紀錄。他提醒,可以從「會員」做起,自己先買小批量傳銷事業產品,慢慢觀察傳銷商的經營方式與風格,再慢慢踏入傳銷領域。他續指,若民眾「進場」成為下線後,發現公司政策朝令夕改、獎金未按時發放,或是計算基準詭異浮動,甚至公司高層突然大規模換血,還有多次被主管機關裁罰的紀錄,其實都是訊號,「那就是該抽腿了」隨時注意才是王道。被控經營不善的愛美全球事業有限公司人員則在接獲求證電話後推稱再請示主管,截稿前卻始終未回電說明。
年輕人夯「微商代理」!暗藏傳銷模式成錢坑 北市議員籲建立完善機制
近期「微商代理」從社群媒體開始盛行,以豐厚收入等話術吸引年輕人加入,但商業模式卻類似「多層次傳銷」,導致許多人不僅賺不到錢,還被坑錢,北市議員張文潔呼籲市府建立完善管理機制,才可介入處理或仲裁糾紛。北市商業處回應,會積極請公平會依個案做法律判斷,同時提供民眾可申訴及救濟管道。微商代理近來在社群媒體透過很多年輕人的分享,標榜「高利潤」、「可以改變生活」等說詞,吸引年輕人加入。張文潔指出,這個微商模式通常是繳費加入後取得代理資格,才能開始賣貨,而且必須向上一級代理叫貨,所以每一個代理階級的叫貨成本不同。張文潔表示,曾收到家長陳情家中小孩為增加收入而加入產業,但一開始銷售成績不起色,且拿貨成本高,所以想說提升自己的代理資格,取得更便宜的貨品,但同時必須要拿更多的貨,結果最後貨品還是賣不出去,不僅向上游退貨被拒,減價賣出還被公司提告違約,要求付違約金。她說,模式跟大眾所知道的多層次傳銷很像,要求市府應建立完善、多層次傳銷的管理制度,讓民眾在發生糾紛或疑問時,市府有一定權責可協助或受理。商業處回應,受《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範,主管機關為公平交易委員會,但由於每起多層次傳銷個案所涉及的法律不同,因此程序上須由公平會先依個案判斷是否涉及多層次傳銷,再依相關要點主動聯繫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協助。商業處說,市府每年會協助公平會統計相關業務,積極請公平會依個案做法律判斷,提醒民眾如有多層次傳銷疑義,民眾可直接透過公平會網站服務電話與服務信箱網站諮詢、陳情或檢舉。
傳銷夢不醒1/600元產品賣5000 傳銷公司遭起訴會員仍不醒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6月間裁定多傳銷業「喜富客股份有限公司」(喜富客),因年營業額逾1億元,卻未依規定備置會計師查核簽證的上年度報表,情節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處以5萬元罰鍰。幾名會員家屬向本刊指控,喜富客及該公司負責人高杰5月間就因涉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刑法》詐欺罪嫌,遭檢方起訴,但家人先前拿保單、房產貸款入會,但現在卻擔心停止「重銷」影響權益,龐大的重銷費用也壓得整個家庭喘不過氣來。A小姐告訴本刊,她的母親經朋友介紹在2014年加入喜富客,並根據喜富客的遊戲規則,除了母親本人外,必須要有6名下線才能成為傳銷商獲得分潤,所以母親也拉她成為人頭下線;最早的時候,會員要繳交1000元入會費,但每位會員每月有重銷(買產品)1000元的低消額度,因此母親轄下六名下線,每個月要交給公司7000元。她說,該公司的健康食品太妃霜、綜合酵素與幸福飲等產品,在網路上同樣的東西只要99到600元,但喜富客給傳銷商會員的報價卻是5000元,而且每個月公司指派什麼商品,會員就要照單全收,根本沒得選購。「沒想到,會費與基本重銷金額連年上漲。」A小姐說,公司每個月的重銷額度到了2016年漲到3500元,到了2021年更漲到5000元、入會費則上調到10000元,每個月光是基本的重銷費用就高達35000元,依喜富客規定若沒有繳足額,就會「斷線」取消資格,之前繳交的金額統統歸零,母親為維持資格,竟拿保單借款、刷信用卡,最後還把家裡的房子拿去抵押貸款,估計花費了500多萬元在該公司,「而且最扯的是,不管重銷費是1000元或3500元,買到的都是同樣的產品。」檢方調查,喜富客涉嫌以介紹他人加入的會員費及每月重銷費用為主要收入來源,因此依詐欺及違反《多層次傳銷法》起訴該公司及負責人。(圖/翻攝自喜富客臉書)她眼睜睜看著母親花35000元買回來7罐市價不到5000元的健康食品,放在家裡既沒有食用、又賣不掉,感覺根本是被詐騙,因此向檢方告發,經檢察官調查後,已提起公訴。A小姐還約了同樣是喜富客會員的B女士、C先生,在周末前往另一位會員D先生的住處,探望中風不良於行的D先生,並分享公司及負責人遭到起訴的「好消息」。D先生說,他加入喜富客多年,在中風前已付出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的重銷金額,不過,近來已無力支付,因此由另一位友人接手繳納,但他仍存有一絲希望,與朋友約定未來喜富客的傳銷網絡串連完成,每位傳銷商每個月可以分到88萬元的時候,兩人平分這筆分潤。B女士說,她當時每個月繳28000買產品,獲得的分潤約為4000元,公司一直告訴她,等到未來與中國大陸及美國的傳銷系統連結,會員人數大增之後,早期的會員每個月可以分到88萬;但她說,自己繳了二年都看不到有什麼進展,因此在去年決定「斷捨離」,忍痛放棄已經投入的200萬左右金額。律師蔡家豪指出,台灣會出現直銷的亂象,主要原因是有些公司不是真的在賣產品,而是在買空賣空。(圖/翻攝自蔡家豪臉書)A小姐指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明訂會員的主要收入來源不得來自其他會員繳交的費用,傳銷公司為了規避這項法令,都會假藉有在銷售商品。律師蔡家豪指出,正派的直銷應該是覺得某公司的產品不錯,推薦給朋友,運用人與人的連結,省去店租成本、人事成本,讓大家可以用更低廉的價格取得產品。然而,目前台灣會出現直銷的亂象,主要原因是有些公司不是真的在賣產品,而是包裝一個虛假的商品,甚至有號稱販售國外的金融商品,實際上是在買空賣空,等到宴席散了,最後一個離開的人就要負責買單。蔡家豪認為,政府管理的重點應在於對直銷公司的審查密度,以及執法的力道,如果主管機關認為不應該對一般的零售業施以太大的管制,在不能以公權力禁止不良直銷公司營業的情況下,至少應該要提供警示資訊,讓消費者可以有參考的依據,如果民眾仍有興趣參加該公司的直銷活動,至少不要把全部身家財產都投進去。
傳銷夢不醒2/立案不代表正派 立委籲公平會加強監管傳銷業
多層次傳銷業者喜富客股份有限公司(喜富客)因涉嫌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及《刑法》詐欺罪,在今年5月遭到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喜富客的傳銷商會員C先生原本也有6個下線,幾年來他陸續付了約新台幣200萬元,但在公司遭起訴後,已停止支付其它下線的配額,只留下一個自己的戶頭繼續繳納每個月的重銷金額,希望未來可以有機會主張自己的權利。「消費者看到有政府立案,自然會認為這間直銷公司是正派合法的公司。」C先生說,他曾參與過其它傳銷公司向公平會報備的過程,主管機關查核傳銷公司提出的申請時,會查驗該公司的經營制度是否能夠運作,但主要是計算公司會不會因為太高額的分潤而「泡沫化」倒閉,只要沒有明顯違法、或是分潤制度太不合理,就能報備過關,對於後續實際運作的細節、銷售商品的內容以及分潤給直銷商會員的情況,似乎沒有太多查核。 B女士說,喜富客董事長高杰告訴她,等到公司的傳銷系統與中國大陸及美國對接,會員就能獲得高額利潤。(圖/翻攝自喜富客臉書)立委林岱樺指出,根據統計,這兩年來台灣以「直銷、傳銷、老鼠會」模式進行的詐騙案有超過30件,也就是說,平均每個月會發生一起多層次傳銷糾紛,有些案件的金額甚至高達百億,而且,可能還有一些未爆發的非法傳銷,正在傷害社會大眾,這種亂象顯示出現行法規的不足。林岱樺說,她曾在立法院質詢時要求提高對傳銷業的管制,但公平會答覆認為傳銷商多屬零售業,不似銀行、保險等行業,沒有高度監管的必要。目前國內的法律對186項行業列管為「許可」或是「特許」,連兒童課後照護業、居家式服務業都必須經過審核後才能得到營業許可,但直銷行業卻是國內唯一採「強制報備制」的行業,不須經過許可,只要報備即可,很容易被民眾誤以為「既然政府都核准經營了,應該是合法正派經營的公司」。立委林岱樺認為,公平會應該研議更嚴謹的法規,加強對傳銷公司監管。(圖/黃威彬攝)林岱樺說,鄰近的日本、韓國都對傳銷公司實施高度管理,甚至管控這些傳銷公司的獲利情況,確保公司將足夠比例的獲利分給會員。她說,國內有業者主張,政府過度管控會扼殺產業發展,但韓國直銷業實行高強度監管2年後,該國傳銷產業的營業額反而爆增,而利潤也都「藏富於民」,分享給所有的消費者,而國內的直銷產品有九成以上都是食品、化妝品與保健品,直銷業的良莠不僅攸關消費者的財產,對國民健康的影響也很大,呼籲公平會應該研議更嚴謹的法規,在不擾民下加強對直銷公司的監管。
台日夫妻檔藉「回饋311賑災」詐財60億 一審均遭重判12年
日訊公司負責人徐明賢與日籍妻子安土美津子,以「回饋台灣援助311大地震的恩情」為幌,宣稱只要投資台幣14萬7000元的視訊電話設備,就可獲利15%到30%,至今有2676人受騙,詐騙金額高達台幣60億,因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判處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臺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刑法》詐欺等罪嫌,起訴日訊集團,分別判處負責人徐明賢與安土美津子12年2月徒刑、12年有期徒刑,日訊集團15名幹部,各判處1到8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徐明賢(左)與妻子安土美津子(右),以老鼠會模式推銷視訊電話,詐騙金額高達60億元。(圖/報系資料照)日訊集團以徐姓夫妻為首,利用台日友好情誼拐騙多年,據檢方調查,徐明賢、安土美津子在2012年成立「日訊」公司,以日本回饋台灣援助311大地震之名,宣稱投資客只要投資價值14萬7000元視訊電話機,就可透過公司回租支付租金的方式,賺取利潤。日訊集團對投資客表示,會連續3年每月支付投資客6000元租金,回租設備,但根據集團的帳面顯示,該集團賣出將近30萬台視訊電話及平板電腦,而歷年實際進貨只有2000多台,許多被害人表示,根本沒見過自己購買(投資)的視訊電話設備。
慶云重出江湖2/骨灰罈煮佛跳牆 負責人夫妻吸金近80億
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表面販售生前契約與禮儀服務,實際上卻以老鼠會方式經營,高價販售低成本骨灰罈,5年獲利近80億元。檢警調查發現,骨灰罈是「虛擬交易媒介」,許多會員還拿來插花、裝佛跳牆,檢警認定其會員獲利來自吸收下線,負責人陳慶雲、鄒淑芬夫婦則被判處各3年與2年徒刑。據了解,慶云在2006年成立,主要販售生前契約、禮儀服務和骨灰罈,聲稱曾獲國際服務品保認證以及國家品質保證金像獎,主打誠信為本、永續經營服務理念,總部設於苗栗,在北中南東都設有營業處。但檢警調查,該公司以老鼠會方式經營,將成本2000元的骨灰罈以4萬6000元販售,業務每拉1人入會還可獲得8000元獎金,還營造月賺百萬高收入形象吸引人心,全盛時期會員超過10萬人,還曾因違反公平交易法先後被裁罰7次、每次罰100到500萬元,苗栗檢方在2014年10月大規模搜索,上門時,慶云正舉辦研習,還有督導購買200多萬元名車才剛交車,數百人看到檢調十分驚訝,卻對公司十分有信心,現場人員還不斷強調這裡是「窮人翻身的地方」,並嗆自己的月薪「一定比檢警多」。檢警調查發現,骨灰罈只是「虛擬交易媒介」,目的在取得「經營權」後吸收其他會員,依制度與績效分得各種名目獎金,會員購買的骨灰罈多半用於插花、裝零錢,還有人拿來燉佛跳牆,認定慶云主要收入來自吸收下線,陳慶雲、鄒淑芬5年來獲利更高達79億元。彰化地院一審時判陳慶雲、鄒淑芬2人無罪,但台中高分院2017年底二審時,認為2人行為明顯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判決2人各徒刑3年和2年,沒入犯罪所得並罰金5000萬元。
慶云重出江湖3/誤入陷阱先別哭 律師教你保住血汗錢
輕度智能障礙者文文(化名)聽信慶云公司業務話術而背上大筆卡債,如今欲哭無淚、四處求助,勝家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王家敏則提醒,民眾購買傳直銷前應詳閱條文,如事後反悔則該在期限內解約,而文文情況特殊,可主張契約無效,家屬也應去申請監護或輔助宣告,避免類似事情再次發生。本刊調查,慶云張姓業務在交友軟體上認識文文,取得其信任後再佯裝介紹工作,捏造在職證明與薪資收入,以文文名義申辦2張信用卡,又到蝦皮網站當賣家,再用文文信用卡購買該平台上的名牌包包,將錢洗了一圈最終回到自己口袋,卻讓文文背上大筆卡債。王家敏提到,張姓業務提供不正確在職證明,讓銀行誤以為文文有經濟能力而給予信用卡,再利用蝦皮購物先付款後分期的作法,讓銀行先支付大筆資金,此行為已涉犯詐欺和偽造文書等罪嫌。「如果反悔,越快解約越好。」王家敏也建議,民眾購買多層次傳銷前應詳閱契約,如一時被業務話術洗腦,事後想要解約,依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消費者可在簽約的30天內以書面通知直銷公司解約,直銷公司則必須接受退貨和退費申請。新北市議員劉美芳呼籲警方加強查緝,避免假直銷真詐騙集團橫行。(圖/陳柔瑜攝)王家敏說,文文情況特殊,家屬發現時已超過解約期限,但她是智能障礙者,恐無法完整瞭解條約內容,建議家屬主張契約無效,更該盡快帶著醫院證明,向法院申請輔助或監護宣告,由監護人代為處理法律行為,也可避免文文在不知情狀況下涉及刑事案件,更加完整保護她的權益。新北市議員劉美芳則認為案情並不單純,她強調,文文絕對不是個案,恐怕還有更多受害者在社會角落哭泣,呼籲警方對假直銷真詐騙集團加強查緝,遏止犯罪集團囂張橫行,讓犯嫌得到應有的懲罰。本刊撥打慶云北一營業處電話,發現其公司號碼已是空號,致電林姓處經理,通話者卻聲稱自己是處經理的妹妹,隨後掛斷電話。本刊詢問慶云總公司,總公司表示這是首度接獲相關投訴,公司也不贊成以此方式籌措資金,此行為也涉及犯罪,如查證屬實,將對被檢舉的業務員進行懲處。
投資澳門博奕吸金 近8旬老婦偕女年噱1億2千萬
現年77歲駱姓婦人和女兒涉嫌以老鼠會的傳銷手法,對外保證獲利招攬民眾投資澳門線上博奕事業,調查局接獲檢舉後調查發現,近1年來母女2人至少吸金逾1.2億元,案經台北地檢署偵結,今(20)日依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銀行法等罪嫌起訴母女及相關涉案集團成員共7人。根據檢方調查,駱婦和55歲的女兒自2014年7月間起至2015年間,在台北火車站前的「五鐵秋葉原」租屋作為辦公室,並以老鼠會傳銷制度行騙,找員工舉辦說明會、招待參觀澳門賭場等等,對外招攬民眾投資澳門「海威國際娛樂」線上博奕公司,同時保證每日獲利0.9%。由於高額獲利,導致不少投資人受騙上當,根據檢調調查,其中甚至有投資人投千萬餘元,目前查有10多人受害,吸金逾1億2千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