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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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派出所長收受虛擬幣、賓士車賄賂!包庇勾結藍道詐團 遭判刑11年6月
台北市警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前所長葉育忻,民國111年收受台版柬埔寨主嫌「藍道」杜承哲虛擬貨幣及現金、賓士車等賄賂,幫對方查個資,還偽造不實法院交保單供行使,最高法院斥責他身為派出所所長,竟勾結詐欺集團成員,依收賄罪判刑11年6月,褫奪公權5年, 洗錢罪判刑1年,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判刑1年2月,全案定讞,將由檢察官聲請定執行期。台版柬埔寨案主嫌「藍道」杜承哲等人111年囚禁提供銀行帳戶的被害人,導致被害人因為從浴室窗戶逃脫失足墜樓身亡,或未及時就醫獲得治療而死亡,日前最高法院將杜承哲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葉育忻自109年11月起擔任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所長,結識從事詐欺犯行之杜承哲,杜在111年3月至112年4月,委由葉育忻查詢或詢問他人之個人資料、員警個案處理情形,且要求葉育忻告知警政署打擊詐欺相關專案行動。葉育忻以自己之警用帳號,登入相關警用平臺進行查詢,或佯以辦案所需,委請不知情之員警查詢,再將所查得資料交予杜承哲,使杜承哲得以充分掌握相關詐欺集團人員之個人資料及調查資料,亦將警政署辦理之全國同步打擊詐欺專案行動期間及內容,傳送予杜承哲知悉,以利其有所防範。杜承哲在寧夏路派出所停車場或辦公室內,陸續交付現金共計200萬元、賓士自用小客車1輛,且將虛擬貨幣3萬3504顆USDT(泰達幣)打幣至葉育忻所指定由虛擬貨幣錢包內。葉育忻另受杜承哲請託,112年4月7日在寧夏路派出所辦公室內,以電腦製作不實之「黃」涉嫌詐欺取財罪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交保單」1紙,並使用通訊軟體Telegram暱稱「Peanus Huge」之帳號,將該偽造之交保單傳送給杜承哲。
高材生「踹飛逼讓座婦」已低調到案 他親還原:為了自保
近日台北捷運上一名73歲曾姓婦人,因不滿一名年輕人坐在優先席,動手逼對方讓座,不過慘遭對方反擊踹飛,畫面曝光後引發各界熱議。而自台灣大學畢業的事發主角張姓年輕人,於6日晚間在社群平台發文透露,自己已完成筆錄,希望媒體朋友不必於通知的13日前往守候,並針對引發的爭議向社會大眾致歉。9月29日事發當天,捷運上座位並未坐滿,但曾婦堅持要求年輕人讓出優先席,並聲稱「東西很多,想掛在旁邊」,接著多次以手中的袋子敲打對方膝蓋。該乘客最終起身反擊,一腳將曾婦踹飛至對面座位。曾婦當場情緒激動,對周遭乘客高喊「原來他是男的啦,我現在才知道他是很可怕的人」。而曾婦曾因為竊盜案遭通緝,近日在超商被巡邏警方查緝到案,但捷運警察隊遲遲聯繫不上該名年輕人,因此發通知書要求其13日到案說明。據悉,該名張姓年輕人事後主動聯繫警方,並在中秋節連假期間,已低調前往捷運警察隊製作筆錄。他表示,因為老婦口氣很差,且不斷用袋子撞他的膝蓋,出於保護自己才會出腳,事後並沒有要對曾婦提告,也未前往醫院驗傷。此外,他6日在個人帳號寫道:「祝大家中秋節快樂,想跟媒體朋友說一聲,我已經完成筆錄了,所以13日不用去找我。有可以幫助的地方,歡迎和我聯繫。」他也直言,若在不影響自己正職工作之餘,希望能夠客觀地陳述事發當下的情況,同時向社會大眾致歉,引起大家的爭論。捷運警察隊則在製作完雙方的筆錄之後,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互相鬥毆者」,移交轄管大同分局裁辦處理。張姓年輕人透露已低調到案。(圖/翻攝自當事人Instagram)
北捷逼讓座老婦「竊盜通緝身分曝光」 今超商鬧事被逮
台北捷運9月29日下午有一名老婦搭乘淡水信義線時,因手持雨傘與多件物品,要求一名年輕男子讓出優先席座位,但男子未予理會且被老婦以袋子揮打,隨後起身將老婦踹飛至對面座位,事件引起外界熱議。今(1)日稍早這名73歲曾姓婦人又因在超商內鬧事,遭員警逮捕到案,經警方調查後,發現她因竊盜案遭通緝。根據當時目擊者與影片畫面,9月29日事發車廂座位並未坐滿,但該名老婦仍堅持要求年輕人讓出優先席,並聲稱「東西很多,想掛在旁邊」,接著多次以手中的袋子敲打男子膝蓋。男子最終起身反擊,一腳將老婦踹飛至對面座位。老婦當場情緒激動,高喊「我要叫警察!」還對周遭乘客說「原來他是男的啦,我現在才知道他是很可怕的人」,隨後離開現場,並未主動通報。對此,捷運警察隊表示,調閱相關監視器後根據進出票卡時間查明兩人身分,雙方已違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互相鬥毆者」,將通知兩人到案說明,最高可以開罰1.8萬元。前幾天才剛發生糾紛,老婦於1日上午10時許在大同區一間超商內,被巡邏員警認出,但她不配合調查被現場員警逮捕帶回。稍早大同分局證實,該名73歲曾姓婦人因竊盜罪嫌遭判刑55天,但未到案執行,因此被檢方發布通緝。
未避讓救護車挨罰吊照1年 台北男喊冤遭錄像打臉
台北市李姓男子2024年駕駛小貨車未避讓正要出勤的救護車,被民眾錄影檢舉後挨罰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1年。李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當時是交通尖峰時間,擔心停車會影響救護車出勤動線才加速通過,並非故意不避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審理後,駁回李男的訴訟。根據判決書記載,李姓男子去年駕駛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貨車行經台北市某路段與街口時,因「聞救護車警號,不立即避讓」的違規行為被民眾檢舉。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檢視違規影像後認定屬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開罰。李男向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申訴無效後,決定提起行政訴訟。他在法庭上強調,事發時正值交通尖峰時刻,他有觀察後視鏡思考如何避讓,中途發現救護車在右側,擔心若停車會影響救護車出勤動線,才依駕駛經驗加速通過。李男表示願意繳納罰單,但因工作需要用車,不希望被吊銷駕照。法院會同雙方勘驗檢舉影像發現,救護車開啟警示燈光且有明顯蜂鳴器響聲,李男與救護車間並無足以阻擋視線的情況。影像顯示,其他機車騎士都有減速讓救護車先行,唯獨李男在通過路口時未做任何避讓行為,違規事實明確。法官認定,李男違規情節難認輕微,雖然處分會對工作造成影響,但僅限於汽車駕駛部分,1年後仍可重新考照,處分並無過於嚴苛。法院指出,道交條例第45條第2項的吊銷駕照規定是當然發生的法律效果,公路主管機關無變更權限。法院強調,立法者基於保障執行緊急任務車輛順利通行、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公益考量,將不避讓救護車的罰鍰提高至3600元並吊銷駕照1年,以收阻遏效果。全案訴訟費用300元由李男負擔,仍可上訴。
北市中階警官人事異動出爐 88人名單曝
為應勤、業務需要,北市警局秘書等職缺,經局長李西河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九序列秘書、專員、副分局長、少年、婦幼警察隊隊長、捷運警察隊副隊長、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督察員、警務正、警備隊隊長、中隊長、副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88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4年8月28日(星期四)離到職。1、萬華分局副分局長江勛貴陞任本局督察室秘書2、大安分局副分局長段智剛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秘書3、中山分局副分局長黃全愉陞任本局督察室專員(第四序列)4、本局防治科專員(第五序列)蔡煉勇陞任本局防治科專員(第四序列)5、大同分局副分局長陳義孟調任萬華分局副分局長6、內湖分局副分局長楊文欽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7、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楊坤明調任內湖分局副分局長8、少年警察隊隊長翁麒豪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9、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張翊軒陞任少年警察隊隊長10、婦幼警察隊隊長許煜凡調任大安分局副分局長11、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陳志傑陞任婦幼警察隊隊長12、松山分局副分局長吳坤安調任中山分局副分局長13、北投分局副分局長鄭威信調任松山分局副分局長14、本局秘書室秘書林佳毅調任北投分局副分局長15、本局犯罪預防科專員(第五序列)吳添發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專員(第五序列)16、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陳俊誠陞任本局秘書室專員(第五序列)17、捷運警察隊副隊長詹永樟調任中正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18、萬華分局秘書室主任黃孝勳調任捷運警察隊副隊長19、刑事警察大隊專員張駿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隊長20、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詹木順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21、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22、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袁雲澂調任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23、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24、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徐崧騰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25、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黃琦鈞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26、刑事警察大隊專員林承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27、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曾逸群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28、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施純興調任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29、萬華分局督察組組長陳佳宏調任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30、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林聖崴調任萬華分局督察組組長3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洪長義調任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32、士林分局督察組組長吳國鍵調任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33、中正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魏子淘調任士林分局督察組組長34、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林宇鴻調任中正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35、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鄭碩堯調任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36、大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蘇信蓉調任萬華分局秘書室主任37、保安警察大隊後勤組組長柯巧心調任大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38、中正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柯立福調任保安警察大隊後勤組組長39、文山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溫冀傑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0、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柯清波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1、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蘇棋秀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42、本局保防科警務正馮忠堂調任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43、本局防治科警務正薛博文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44、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健仲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45、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黃冠豪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46、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盧禹澄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47、本局保安科警務正鄭俊廷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48、南港分局刑事警務員許書桓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49、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余承翰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50、本局防治科警務正陳謙時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51、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霍建元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52、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林柏齡調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53、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黎家維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54、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易典調任松山分局警備隊隊長55、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歐陽勳調任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6、中山分局民權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張孝安調任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7、中正第二分局南昌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劉張長誠陞任中山分局民權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8、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曾鈺舜陞任中正第二分局南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9、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梁宇謦陞任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0、大同分局民族路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黃政維調任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61、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方定工調任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2、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欣鴻調任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3、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朱柏翰調任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4、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鄭偉男調任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5、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熊一鋒調任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6、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林錦瑞調任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67、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聖傑調任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8、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楊開琮調任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9、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冠畬調任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0、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俊諺調任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1、少年警察隊警務員林文基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2、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江中月陞任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3、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岱娟陞任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4、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郭冠呈調任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75、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賴何杰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6、中山分局警務員林健智調任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7、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張哲偉陞任大安分局警務員78、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陳睿哲調任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79、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曹明德陞任士林分局警務員80、南港分局舊莊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陳永晉陞任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孫晟豪調任南港分局舊莊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2、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陳布長調任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3、士林分局警務員吳柏毅調任大安分局警備隊隊長84、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梁雅晨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85、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李智瑋調任南港分局刑事警務員86、中山分局警備隊隊長黃紀德調任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87、保安警察大隊副中隊長王嘉明調任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88、大安分局警務員林孝儒調任保安警察大隊副中隊長
北市男街頭失控暴走!沿路砸車踹破超商玻璃門傷及2路人 遭警方送辦
40歲吳男24日上午在台北市大同區街頭暴走,他先攻擊路人,拿告示牌砸毀汽車後照鏡,再猛踹超商玻璃門。接著他轉往附近破壞路邊旗桿、推倒機車與自行車,過程中波及另一名路人,共造成兩人受傷。大同分局警方獲報後,迅速在塔城街將他查獲到案,訊後依法送辦。警方獲報到場時,吳男已離開現場。警方根據目擊者描述的特徵展開搜查,很快便在塔城街發現吳男的身影。警方為防止他再度危害公眾,立即上前對他實施保護管束,並將他帶回派出所調查其失控原因。警方調查後釐清,吳男的脫序行為共造成2名路人受傷。第一名傷者是遭他徒手攻擊,導致頭部輕微紅腫。另一名路人則是在他破壞旗桿時,被斷裂的旗桿意外波及,造成右腳擦挫傷。所幸2名傷者傷勢均不嚴重,目前都向警方表示不願提告。警方偵訊後,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刑法毀損等罪嫌,將吳男移送偵辦。大同分局也呼籲,民眾若在公共場所遭遇類似突發狀況,應保持冷靜並立即撥打110,由警方到場處置,以確保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初音coser看《鬼滅》遭狼爪摸胸5次 噁男還辯「不小心」
台北市京站威秀影城8日傳出性騷擾案件,一名27歲顏姓女子身穿初音未來天羽川聯名JK制服觀賞《鬼滅之刃劇場版無限城篇》時,左側座位的35歲馮姓男子竟多次伸手觸碰她的胸部,前後達4至5次。顏女一度用眼神警告,但馮男毫不收斂。為免影響其他觀眾,她在手機輸入求救訊息遞給後排觀眾,對方察覺後馮男才稍作收斂。過程中,馮男見被顏女怒瞪後,曾假意離場,返回後又以同樣方式繼續騷擾。電影結束後,顏女當場怒斥,影城工作人員聞訊後通知經理並報警。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獲報到場,馮男配合至派出所偵訊。警方調查馮男並無相似前科,但在警訊中完全否認指控,聲稱「都是不小心的」,態度毫無悔意。由於影廳內沒有監視器設備,顏女已在網路徵求目擊者協助,並提出性騷擾告訴。警方訊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將馮男函送法辦。
國安局副局長黃明昭回鍋!接任警大校長 118名高階警官調動名單曝
內政部表示,中央警察大學楊源明已於7月16日屆齡退休,遺缺由現任國家安全局副局長黃明昭接任,並於8月1日到任。內政部並表示,新任校長黃明昭現年62歲,中央警察大學51期、犯罪防治學系碩士,歷任刑事警察局局長、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警政署署長及國家安全局副局長等重要職務,具有豐富的行政經驗、資歷完整,有助於該校推動各項警察教育政策。另警政署副署長等重要警職職缺,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經核定(布)相關調整如下:(計118員,統一於114年8月1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廖訓誠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李文章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方仰寧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4、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廖恆裕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局長5、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吳敬田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6、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劉鴻烈陞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7、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主任趙瑞華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8、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呂新財陞任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主任9、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李安淳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0、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李謀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1、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總隊長王文澤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黃勝源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1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盧廷彰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總隊長1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邱紹洲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1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陳錦坤調任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16、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張素菱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武宏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8、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沈炳信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蔡文峰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張文瑞調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2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陳世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22、雲林縣警察局局長李建民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宣介慈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梁東山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5、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戴台㨗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6、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陳永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27、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古瑞麟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2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蕭瑞豪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29、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陳明志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30、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1、內政部警政署秘書室主任黃富村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局長32、內政部警政署國際組副組長甘炎民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3、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黃文哲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3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林志盛調任內政部警政署秘書室主任35、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陳昭甫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36、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主任秘書李建廣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37、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林詮峰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38、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志朋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3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陳志榮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主任秘書4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姜祖培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41、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蔡培崑調任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副組長42、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林志駿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國際組副組長4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張嘉煌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4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林泰裕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4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啟南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陳祥麟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分局長許健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8、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潘志成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9、內政部警政署法制室科長周祐聖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5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分局長董欣欣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林明志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詹志文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顏勤峰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分局長王鉉仁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分局長蘇政敏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6、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余鴻恩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振順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張偉中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9、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宏輝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6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黃能清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61、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督察長石進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6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分局長陳勇華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分局長6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周哲民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分局長6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許城銘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6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洪漢周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6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陳瑞基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6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分局長蕭惠珠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6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張玲堅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分局長6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謝博賢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7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丁靖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7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陳義宏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7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廖誌銘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7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分局長王耀輝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7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分局長蔣叔君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分局長7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李智源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分局長7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分局長沈明義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7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楊力強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分局長7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黃建樺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7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許再周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80、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大隊長黃國師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8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鄭文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分局長8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施宇峰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8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林東星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8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分局長林大為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8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分局長謝建國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分局長86、臺中市政府警察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蔡期望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分局長8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陳柏任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8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分局長蔡慶星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89、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鴻文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分局長90、內政部警政署行政組科長劉永昌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91、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分局長林中興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9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蘇玉坪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分局長9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大隊長紀延熹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9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洪宏榮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9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張沛銘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96、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陳盈菖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9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分局長陳俊凱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分局長98、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分局長劉柏陞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分局長99、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科長蘇保安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分局長100、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洪國哲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分局長10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宗仁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0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賴銘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10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陳志埕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10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分局長吳信宏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分局長10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何正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分局長10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王永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10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王春生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10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蘇茂智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109、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科長江慶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110、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李明道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11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劉文雄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112、苗栗縣警察局副局長詹忠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傅孟煒調任苗栗縣警察局副局長11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警政監楊慶裕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5、連江縣警察局副局長蘇榮明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6、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涂文秀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7、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督察長施秀宜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8、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科長邱紹雄調任連江縣警察局副局長
和前妻爆金錢糾紛! 男怒點火燒床洩憤釀8人傷遭收押
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上一動大樓27日晚間10時許發生火災事故。警消獲報後也立即前往灌救,第一時間將8名嗆傷住戶送醫,所幸並未有重大傷亡事故發生。不過警方到場後,也隨後發現該起火災事故為人為縱火,第一時間逮獲62歲的胡姓男子。據了解,胡姓男子晚間因與前妻有金錢糾紛,才會憤而燒棉被洩憤,其被移送地檢署後,也被士院裁定收押禁見。據了解,胡姓男子晚間與同住在一起的前妻因金錢問題爆發口角衝突,氣沖沖的胡男一氣之下竟直接將自家床鋪點火洩憤,等到看著火勢燃起後,才慢悠悠地離開。警消獲報到場後,立即將該棟住戶逐層疏散住戶,陸續有8位住戶嗆傷送醫,所幸8人均無生命危險,送醫後並無大礙,同時將火勢撲滅。不過警方到場後,發現該起火警為人為縱火,第一時間將縱火的62歲胡姓男子逮捕到案,並依涉嫌公共危險縱火罪現行犯逮捕。其移送地檢署複訊後聲押禁見獲准。大同分局呼籲,任何形式的放火行為涉嫌公共危險罪,切勿以身試法,警方絕對嚴正執法、依法究辦。
北市大同怪男自家點火釀8人嗆傷送醫 警逮縱火犯
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上一棟大樓27日晚間10時許發生火災事故。警消獲報後也立即前往灌救,第一時間將8名嗆傷住戶送醫,所幸並未有重大傷亡事故發生。不過警方到場後,也隨後發現該起火災事故為人為縱火,第一時間逮獲62歲的胡姓男子。至於詳細動機原因等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警消獲報到場後,立即將該棟住戶逐層疏散住戶,陸續有8位住戶嗆傷送醫,所幸8人均無生命危險,送醫後並無大礙,同時將火勢撲滅。不過警方到場後,發現該起火警為人為縱火,第一時間將縱火的62歲胡姓男子逮捕到案,並依涉嫌公共危險縱火罪現行犯逮捕。據悉,胡姓男子為該棟大樓住戶,其因不明原因,晚間直接在住家內點火自燃,其被捕後拒絕夜間訊問。至於詳細動機原因等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大同分局呼籲,任何形式的放火行為涉嫌公共危險罪,切勿以身試法,警方絕對嚴正執法、依法究辦。
除濕機水爆衝突!7旬翁怒持斧頭砍室友 警持槍破門救人
北市大同區萬全街20日發生一起砍人事故。警方獲報有打架糾紛,緊急開門卻驚見有男子持斧頭與另一名男子對峙,立即持電擊槍喝斥,喝令男子放下斧頭,將男子當場逮捕送辦,所幸被害人僅有頸部與手部受有輕傷,其意識清楚,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據了解,76歲的陳姓男子與65歲的鄭姓男子,2人是住在同一層屋內的同居室友,素來就因生活習慣差異而互看不順眼,孰料鄭男20日晚間疑似將冷氣機與除濕機的水潑灑至陳男的門口前,讓陳男的理智線瞬間斷裂,怒抄起斧頭朝鄭男砍去,造成鄭男頸部與手部均有受傷,所幸其意識清楚,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警方獲報到場後,赫見陳男持斧頭將鄭男壓在身下,雙方仍在對峙當中,當即持電擊槍喝令要陳男將斧頭下,而陳男見警方到場後,也乖乖放下斧頭,遭警方逮捕送辦。全案訊後依照刑法殺人未遂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大同分局呼籲,民眾遇到衝突糾紛時應秉持理性處理,若有需要可隨時撥打110請求警方協助,保障自身權益。
尾隨住戶準備行竊!通緝犯北上踩點敗在「生面孔」 他跑給警追仍被逮
北市大同區建成派出所15日接獲一起涉嫌侵入住宅竊盜案。警方接獲里長通報表示,有可疑男子涉嫌尾隨住戶進入,企圖尋找作案目標,所幸其形跡可疑,住戶在第一時間察覺,才讓男子作罷。警方也火速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一名48歲的陳姓男子涉嫌重大,16日再次發現陳男出沒,火速前往盤查,孰料陳男見到警方竟拔腿就跑,但仍遭警方逮獲,並發現其通緝犯身份,還在其身上查獲安非他命。據了解,有多項竊盜、傷害、毒品等前科的48歲陳姓男子,其疑似為了躲避風頭,特意自屏東北上跑路,沿線伺機尋找作案目標,沿路尋找是否有店家、車輛、民宅可以犯案。只是陳男15日晚間尾隨住戶進入大同區一處老舊公寓內,準備伺機犯案,但還未下手就因生面孔,加上詭異行跡,引起住戶注意,隨即通報里長。里長獲報後也立即通知轄區建成派出所,警方獲報後為預防治安危害發生,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開始追查,迅速掌握該男子特徵,同時積極提供該男子特徵予轄內超商協助辨識,後續超商於16日6時許,發現疑似該名男子,立即報警。員警洪君壽獲報立即到場攔查,孰料男子見員警到場竟心虛拔腿就跑,沿路狂奔至少500公尺,所幸仍遭警方壓制逮捕,果然發現陳男為屏東地檢署發布之竊盜通緝犯,並在其身上搜出二級毒品安非它命(淨重:0.8公克)。全案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竊盜罪移送士林及屏東地方檢察署歸案。大同分局提醒,若民眾遇有可疑人士,可隨時通報警方協助查證。警方將持續與轄區里長、民力合作,並強化各種治安作為,淨化轄區治安、預防犯罪,保護市民財產安全。
地下街爭音樂 66歲男不滿被切歌掏刀恐嚇被捕
台北市中山地下街4日下午2時許,66歲張姓男子因不滿被要求輪流播放音樂,竟掏出20公分魚刀恐嚇39歲林姓女子。警方接獲報案後調閱監視器,於4小時內將張男逮捕,依恐嚇罪移送法辦。據了解,張男當時正使用地下街設置的「共享音樂機器人」播放個人喜愛的歌曲。林女經過時提出希望輪流播放的請求,卻遭張男拒絕,雙方因此爆發口角。張男情緒失控,從隨身行李掏出魚刀揮舞,並出言恐嚇林女。林女驚慌失措,隨即報警求助。員警接獲通報趕抵現場時,張男已離去。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展開追查,當天傍晚在中山地下街附近將張男查獲,並在他身上起出作案用魚刀。大同分局表示,張男訊後依刑法恐嚇罪移送偵辦。分局呼籲民眾遇到糾紛時應理性處理,如有需要可撥打110請求警方協助。
青春專案啟動! 蔣萬安率隊稽查護青少年暑期安全
隨著暑假到來,臺北市政府於6月30日晚間擴大舉辦「青春專案」聯合稽查勤務,警察局結合社會、教育、衛生、消防、產發局、建管及商業處等跨局處資源,針對青少年常出入的娛樂場所進行檢查。台北市長蔣萬安也親赴警察局大同分局聽取工作簡報,旋率領團隊到場臨檢稽查,展現市府守護青少年暑期活動安全的決心。蔣萬安指出,暑假是許多青少年探索興趣、求職打工、參與社交與休閒活動的高峰期,也容易接觸到外界各種誘惑與風險。市長強調,各局處應謹慎以對,嚴格把關青少年易出入場所之消防及公共安全,並加強求職防騙、毒品及詐欺防制等多元宣導,確保青少年暑期健康與安全。警察局局長李西河表示,為避免幫派、詐欺集團利用暑假期間招攬、吸收青少年加入從事不法行為,警方將針對毒品、詐欺、組織犯罪、兒少性剝削及性影像等案件列入重點工作加強查緝,同時對網咖、KTV、電子遊戲場、夜店等場所進行巡查與臨檢,並適時結合跨局處力量實施第三方警政,加大稽查強度與廣度。另根據統計數據分析,與青少年高度相關的詐騙案件類型,特別是利用網路購物平臺低價吸引消費,卻在付款後未收到商品的網路購物詐騙,以及在手機遊戲、虛擬交易中假冒客服或誘導購買虛寶的虛擬遊戲詐騙,均屬暑假期間高發案件。青少年在暑假期間務必提高網路安全意識,尤其在網路交友、線上購物等情境中,更應謹慎判斷及保護個資,避免洩漏帳號密碼、身分證字號、金融資料等敏感資訊,另外兼職打工亦應注意是否為合法管道,勿受詐騙集團利用,不慎淪為車手。此外,市府也辦理多元化的暑期活動,鼓勵青少年踴躍參與,包括「PaGamO線上電競比賽」及「青春進行式」反毒識詐系列宣導活動等,期望透過寓教於樂的方式,強化青少年對毒品與詐騙的防範意識,營造正向安全的成長環境。蔣萬安呼籲青少年與家長,共同正視暑期安全議題,並善加利用市府資源與活動,遠離不良場所與高風險行為,攜手打造一個快樂、平安的暑假。
2男騎機車形跡可疑 警逮通緝犯起獲一級毒品
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員警,昨天(28日)下午5時許在鄭州路口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兩名男子騎乘機車形跡可疑,經上前盤查,兩人竟試圖加速逃逸。員警見狀立即追捕並機警壓制,確認身分後,赫然發現兩人皆為通緝犯。其中,58歲的李姓駕駛不僅因竊盜及洗錢防制法遭到通緝,警方更在他的機車置物箱內查獲一級毒品海洛因一包。警方隨即將兩人逮捕,全案依竊盜通緝、洗錢防制法通緝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偵辦,展現警方打擊犯罪的決心。警方表示,當時李嫌與黃嫌在路口遇到警方攔查時,眼神閃爍,動作也顯得慌張,這些異常的舉動引起了員警的高度警覺。員警表示:「他們一看到我們就想跑,眼神很心虛,一看就知道有問題。」在壓制過程中,李嫌和黃嫌極力反抗,試圖掙脫。黃嫌情緒激動地喊著:「你們憑什麼抓我們!」然而,員警沉著應對,迅速將兩人上銬,並依法進行搜查。當警方在機車置物箱中發現海洛因時,李嫌的臉色瞬間刷白,默不作聲。目前,兩人已移送偵辦,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男欠20萬元債務被擄!女兒協商破局急報警 警獲報10hrs逮3人
北市警方24日凌晨接獲新北市警方單一窗口轉入報案,指出有男子因積欠20萬元債務,遭人當街擄走,過程中犯嫌還曾將被害人帶往中山捷運站與家屬協商,不料雙方協商破局,男子再被帶回樹林拘禁。警方24日獲報後,也在獲報10小時內將人救出,並將擄人的3人全數逮捕。據了解,62歲的張姓男子疑似因分期付款未繳,積欠20萬元債務,在20日遭人擄走,並帶往樹林地區拘禁。21日晚間,擄人一方與被害家屬相約中山捷運站協商,孰料雙方協商破局,張男再被帶回樹林地區拘禁。而張男的女兒直至24日凌晨才前往報案,北市大同分局警方接獲單一窗口報案後,鎖定35歲與52歲陳姓男子和34歲的鄒姓女子等人涉嫌重大,於家屬報案10小時內前往營救,順利將遭拘禁的張男救出,同時在張男被關押的地方搜出第2級毒品依托咪酯菸彈3顆、菸油2罐及智慧型手機6支等證物一批。全案依妨害自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大同分局重申將持續秉持強勢執法決心,對於暴力犯罪零容忍,強力壓制暴力氣燄,展現警方維護社會治安決心。
北市警局中階警官人事異動 萬華行政組組長人選出爐
為應勤、業務需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組長等職缺,經該局李局長邀集3位副局長、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六至九序列組長、警務正、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23人。其中,萬華分局行政組組長先前因涉及賭博案件遭收押至今,空缺將由現任士林行政組組長黃贏慧接任。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4年6月27日(星期五)離到職。1、士林分局行政組組長黃贏慧調任萬華分局行政組組長2、北投分局行政組組長龔鴻曦調任士林分局行政組組長3、少年警察隊行政組組長陳功輝調任北投分局行政組組長4、少年警察隊預防組組長連承志調任少年警察隊行政組組長5、本局防治科警務正薛先得調任少年警察隊預防組組長6、萬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黃冠豪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崇倫調任松山分局刑事警務員8、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春玄調任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盧禹澄調任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韋勲調任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文山第一分局木柵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石騰調任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2、文山第一分局警務員黃政剛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木柵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3、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榮柏毓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14、士林分局翠山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李佳諺陞任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5、保安警察大隊分隊長劉韋伶調任士林分局翠山派出所巡官兼所長16、文山第二分局興隆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蕭順升調任中山分局刑事警務員17、文山第一分局木新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建中調任文山第二分局興隆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8、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黃振綱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木新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9、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巡官兼所長蔡宗銘陞任南港分局警務員20、南港分局玉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吳璽名調任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21、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佾錩調任南港分局玉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22、萬華分局刑事警務員馬秋揚調任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23、保安警察大隊分隊長蘭建榕調任士林分局山仔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
北車商圈民宅藏賭場 警喬裝賭客避監視器逮23人扣33萬
北市大同分局日前接獲線報,指出疑似有大型麻將賭場藏匿於後台北車站商圈。警方經長期蒐證後,日前見時機成熟後,本月12日一舉持搜索票前往重慶北路上的民宅查緝,當場逮獲賭場負責人、員工及賭客共23人,並查扣抽頭金新臺幣近11萬元、賭資22萬餘元,以及賭具麻將、記帳單、籌碼、監視器等證物。據了解,該賭場鎖定北車後商圈人潮眾多,為躲避警方查緝,更將賭場設在民宅內,以此掩人耳目,同時在民宅周邊設置監視器畫面等,好掌握外界動向。警方扮成大樓住戶與賭客進行查訪,確認賭場確實藏身於民宅內後,見時機成熟後,避開監視器畫面,一舉前往突擊逮人,讓賭客和賭場負責人當場傻眼。警方當場逮獲賭場負責人、員工及賭客共23人,並查扣抽頭金新臺幣近11萬元、賭資22萬餘元,以及賭具麻將、記帳單、籌碼、監視器等證物。其中,賭場負責人及員工3人詢後依刑法賭博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賭客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由大同分局裁罰。大同分局呼籲,賭博是萬惡之源,害人害己,動輒使人傾家蕩產,該分局將持續掃蕩、刨根溯源,對於治安顧慮場所並協調相關單位持續稽查,從源頭淨化社會治安,確保市民安居樂業。
太想升官!丁丁藥局店長勾結太陽聯盟滋事 強收9萬顧問費慘了
台灣連鎖藥局丁丁藥局其位在桃園的多間門市遭到不明人士滋擾,其手法均是趁著藥師不在,購買物品後當場使用,隨後便聲稱身體不適,要求總公司賠償,如若不從就將對其檢舉違反醫療法等。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展開偵辦,鎖定桃園丁丁藥局的一名43歲黃姓店長涉嫌重大,其與太陽聯盟桃園會勾結,小弟前往滋事。警方日前見時機成熟後,逮捕含黃男在內等共8人。據了解,43歲的黃姓男子為丁丁藥局的店長,其疑似不滿自己在丁丁奉獻10餘年,和自己同期的同事早都已經升經理,只有自己還是店長,為了讓自己「升官加薪」,黃男竟動起歪腦筋,透過不明管道結識太陽聯盟桃陽會成員,並要太陽聯盟成員和自己互相配合。黃男利用自己對於業務的熟悉度,熟知各分店藥師的休息時間,利用藥師休息時間要小弟前往藥局購買「處方簽」藥物,只要店員不賣,小弟就會苦苦向店員求情,表示自己身體真的非常不適,希望店員賣他,以苦肉計讓店員招架不住,隨後當著店員的面直接點眼藥水等藥物,隨後展開「演技」大喊自己的身體在服用藥物後更加不適了,並前往診所開立診斷證明,拿著診斷證明怒要總公司負責。而黃男此時竟自告奮勇地跳出表示,「跟黑道很熟」,只要公司願意以一件3萬元的價格支付他費用,他可以將公司收到的6件案子全數「處理」,若公司願意在付他每月9萬元的顧問費,同時將他升為公關經理,就能保證後續不會再有黑道份子前來滋事。而公司聽聞後,當即報警處理。據了解,黃男先前還曾不斷找分店藥師的麻煩,指稱該藥師對外詆毀他的名譽,讓藥師氣到一度欲離職。而區經理為了不讓藥師離職,怒拿3.5萬元給黃男,只求他不要再找藥師麻煩。北市刑大獲報後與北市內湖、大同分局及新竹市刑大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於今年4、5月,持搜索票兵分多路,緝獲以黃男為首的8名犯罪組織成員,並前往桃園市及新竹市執行搜索,共查獲行動電話、現金29萬6000元、第三級毒品彩虹菸8大包(1,440支)、本票、玩具槍、計劃表等證物。全案詢後也依照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恐嚇取財、加重詐欺等罪嫌將黃男等8人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其中,黃男遭裁定羈押禁見。北市警局強調,將持續貫徹打擊「黑、金、槍、毒、詐」五打七安政策,對於危害社會治安的各類犯罪絕不寬貸、嚴加究辦,秉持「犯罪零容忍」立場與決心,溯源刨根、速查嚴辦,全力守護人民,堅定政府保障安定公義社會的決心。
女醉癱超商前狂睡「放我再睡一下」 女警暖送回家僅230公尺
台北市大同區日前出現一段令人哭笑不得的街頭插曲,1名45歲的蔡姓女子在與朋友聚餐喝酒後,疑因酒量不支,竟大喇喇倒臥在重慶北路二段的家樂福超市門口,當場「躺平」入睡,引起民眾驚訝並報警處理。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獲報後,迅速派員前往,巡邏女警吳庭華抵達現場時,只見蔡女渾身酒氣、衣著完整,卻已熟睡在騎樓地面上,包包大開、物品外露,場面相當驚人,女警試圖將她叫醒,卻只聽見蔡女含糊地說:「再讓我睡一下啦……」還略帶起床氣,不願移動。最後,吳庭華與其他員警一同護送蔡女返家,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其住處距離案發地點僅僅230公尺;對此,警方也無奈表示:「明明快到了卻倒在家門口不走,可見酒真的喝太多了。」蔡女事後向警方坦承,當晚與朋友聚餐時心情好,朋友還介紹1位男姓友人給她認識,2人相談甚歡,結果在幾杯黃湯下肚後,不知不覺就在路邊睡著。警方提醒,飲酒後應量力而為,並保持警覺與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因酒醉造成意外或暴露於潛在危險中,尤其女性朋友更要特別注意自身安全,避免獨自醉倒街頭。◎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