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文化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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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來台發展傳與張菲緋聞!金元萱成立公司未登記營業 韓警依違法移送檢方
韓國歌手金元萱(新譯名:金完宣,Kim Wan-sun)近日傳出法律爭議。韓媒報導指出,她名下成立的個人經紀公司涉嫌未依規定完成登記卻持續從事營利活動長達5年,警方已依違反《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相關規定,將案件以不拘留方式移送水原地方檢察廳調查。韓國媒體《體育京鄉》報導指出,金元萱於2020年成立個人經紀公司「KW Sunflower」,並登記為公司代表。警方調查發現,公司在成立後長達約5年間,未向地方政府完成「大眾文化藝術企劃業」或「大眾文化藝術經紀業」的登記程序,但仍持續進行相關營利活動。相關問題在2025年9月被揭露後,公司方面曾對外表示,近期才發現登記程序出現疏漏,並已著手補辦行政登記。之後公司在約2個月後、同年11月完成相關登記手續。不過警方認為,即使事後補辦登記,仍須調查此前營運期間是否涉及違法。京畿道龍仁東部警察署因此認定金元萱涉嫌違反《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並在本月將案件移送水原地方檢察廳,由檢方進一步偵辦。現年56歲的金元萱因性感舞台風格與舞蹈實力受到矚目,被外界稱為「韓國瑪丹娜」,也有「女版麥可傑克森」之稱。她在1980年代與1990年代於韓國歌壇走紅,之後曾來台發展,並多次登上張菲主持的綜藝節目《龍兄虎弟》。兩人當年互動密切,甚至曾傳出緋聞,使她一度被媒體稱為「菲女郎」。金元萱近期仍持續進行藝術創作。她預計在美國紐約舉辦個人畫展,展覽主題為「Icon On Demand」,將於當地時間3月13日至31日在天理文化中心(Tenri Cultural Center)展出,作品以反思流行歌手的生活與身分為主題。她日前也在社群平台分享多幅畫作為展覽宣傳,不料隨即傳出公司遭調查的消息,引發外界關注。韓國娛樂圈近年也出現多起藝人成立「個人公司」但未完成登記的案例。報導指出,包括2NE1隊長CL、演員姜棟元與歌手成始璟等人,都曾因類似問題受到調查。業界人士指出,若個人公司未依法登記,可能在稅務與財務管理上產生灰色地帶,甚至衍生逃稅爭議,因此相關單位近年加強對娛樂產業的監督。
傳奇女團2NE1隊長CL遭移送檢方 1人經紀公司爆違法
南韓演藝圈又有人出事了!傳奇女團2NE1隊長CL(李彩麟)因涉嫌經營未登記的經紀公司Very Cherry,今(22)日遭首爾警方以違反《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罪名、不拘捕形態移送檢方;與CL一同被送交的,還包括她所經營的公司法人。綜合韓媒報導,首爾龍山警察署今日表示,CL於2020年成立單人經紀公司「Very Cherry」,但在近5年間未向文化體育觀光部登記,涉嫌違法經營。警方表示,此案為不拘捕送辦,CL目前尚未被正式起訴,已被送至首爾西部地檢署,調查仍在持續。依據南韓現行的《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凡是法人或達到一定規模的個人事業者,若要從事藝人管理或經紀業務,均有義務進行藝人經紀業登記;若違法者,恐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萬韓元(約新台幣47.3萬元)以下罰金。另一方面,曾被捲入相同疑慮的南韓男星姜棟元,經警方調查後,已被認定無涉此案,因此不予起訴。不過姜棟元所屬經紀公司的代表及法人仍一併送交檢方處理;對此,警方說明,姜棟元本人並未參與公司日常經營或管理,因此未涉違法行為。事實上,CL在去(2025)年9月就被揭發此情形,當時Very Cherry方面承認確有疏漏,並表示,「已確認未登記的事實,正嚴肅看待,正在迅速進行補登手續。」如今CL遭移送檢方,不禁令網友質疑,是否又是為了掩蓋什麼大事,才會接連有藝人出事的狀況。
才爆挪用公司鉅款!南韓女星李荷妮又涉違法遭調查 最慘恐關2年
南韓女星李荷妮先前爆出挪用款項,日前才獲警方裁定侵佔、背信嫌疑「不立案」,但其經營的一人公司「Hope Project」,被查出自2015年成立至今未登記為經紀業,涉嫌違反《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目前正接受警方調查。馬上恐面臨2年以下徒刑或罰金。《京鄉體育報》(스포츠경향)報導,首爾江南警察署29日證實,已接獲針對李荷妮違反《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的控告案件。控告書指出,經紀業務登記及會計規範是保障大眾信任與藝人權益的最低標準,要求警方徹查李荷妮是否如實遵守相關法規。控告人並強調,隨著《政府組織法》修訂,警方專業性與責任性更受矚目,呼籲嚴正處理本案。調查顯示,李荷妮於2015年設立的一人經紀公司「Hope Project」,至今近10年未登記為大眾文化藝術經紀業者。該公司由其丈夫張彼得擔任代表理事,李荷妮本人則為社內董事。依規定,未登記業者將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萬韓元以下罰金。另一方面,李荷妮今年2月曾因遭國稅廳追繳高達60億韓元稅款,被控涉嫌侵佔與背信。然而,警方近日已作出「不立案」決定。控告人當時質疑,Hope Project於2021至2023年間,在無常駐員工的情況下支付27億韓元薪資,且資本僅1000萬韓元的公司,短短2年內卻以法人名義購入價值65億韓元的不動產,資金來源不明。然而,警方在「不立案決定書」中指出,相關不動產購置乃因現金及抵押貸款所致,難以認定為侵佔或背信行為。同時,薪資與獎金屬演藝收入的合理報酬,亦無法斷定公司資金被用於私人住宅租金。基於此,警方認為無足夠證據支持侵佔或背信嫌疑,予以結案。不過,法務法人「存在」律師盧鍾彦對此決定表示質疑,認為公司長期將高價公寓登記為本社地址極為罕見,警方僅憑「戶籍與登記地址不同」便未深入調查即結案,令人難以理解。李荷妮目前僅面臨「未登記經紀公司」的行政與刑事調查,後續發展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