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
」 陸配 移民署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地區 大陸
李貞秀竹北市長夢碎! 新竹縣選委會:登記資格不符
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登記參選竹北市長,新竹縣選委會今(7)日表示,李貞秀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期間未滿10年,爰候選人資格不符規定,應不予登記。新竹縣選委會表示,鄉鎮市長、代表及村里長資格審定權責在地方選委會,選委會於10月7日召開委員會議,審定32位鄉鎮市長選舉參選人,其中1位參選人登記資格不符,252位鄉鎮市民代表參選人,其中4位登記資格不符,369位村里長參選人,其中5人登記資格不符,總計符合資格參選人計643人。新竹縣選委會說明,李貞秀原為中國大陸人民,申請登記為新竹縣竹北市市長選舉候選人。依據兩岸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新竹縣選委會提到,大陸委員會115年4月16日陸法字第1150400418號令核釋前開規定所稱「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應指中國大陸人民經許可在台定居設籍,並依規定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予主管機關後屆滿10年,其起算時點應自當事人向主管機關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之日為始日。新竹縣選委會也說,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原中國大陸人民登記申請為公職人員候選人,應於105年11月28日(包含當日)以前向主管機關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李貞秀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期間未滿10年,爰候選人資格不符規定,應不予登記。新竹縣選委會指出,其他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參選人資格不符規定,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後,參選資格條件更為嚴格,依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投票行賄罪受緩刑宣告、免刑判決確定者,均不能參選,其他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等罪、加重詐欺判決確定者亦同,又如受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雖尚未確定,參選資格亦不符合規定。
修正發布「兩岸運動交流處理規範」 運動部:維繫兩岸健康有序交流
運動部今(14)日表示,為協助我國各級運動團體及地方政府進行兩岸運動交流時有所遵循,建構更加健康有序、對等尊嚴的交流環境,運動部依據近年實際案例,並參酌大陸委員會意見,修正發布「兩岸運動交流處理規範」。運動部指出,「兩岸運動交流處理規範」自民國87年由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訂定以來,作為我國進行兩岸運動交流的重要原則,已歷經四次修正,本次為第五次修正。本次修正重點除因應機關組改與相關法規引用調整外,主要係增修第7點條文,明確規範國人不得擔任中國大陸國家代表隊選手參加國際賽事。運動部說明,擔任中國大陸國家代表隊選手涉及國家認同,已違反大陸委員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及相關禁止任職規範。為防範類似情事發生,本次特別將相關法規意旨納入規範第7點條文,明確宣示兩岸運動交流的政策底線。運動部重申,我國各公私立單位及個人進行兩岸運動交流時,均應落實「對等尊嚴、相互尊重」原則,在運動專業範疇內進行平等互利的良性互動;同時,運動部亦將持續配合大陸委員會指導,透過多元管道向各運動團體及學校宣導兩岸條例、本規範及最新兩岸政策。運動部提到,面對陸方近年多元統戰策略(如積極邀請我方學校與團體赴陸,或提供「全額免費」、「落地接待」等優惠),運動部特別提醒受邀單位應深具風險意識,審慎檢視主辦單位背景、行程安排及文宣資料;切勿參與具統戰意圖或陸方主辦之全國性活動,更不得加入中國大陸國家代表隊擔任選手,維護個人權益與國家主權。最後,運動部表示,運動部秉持審慎穩健態度,持續與大陸委員會緊密合作,在協助我國運動發展與維護國家主權的前提下,與社會各界共同推動安全、對等且規範明確的兩岸運動交流。
NOVA爭產1/假護照繼承2.5億店面 創辦人陸妻淪通緝犯
NOVA資訊廣場創辦人之一鍾瓊明2012年55歲猝逝,留下台北車站商圈2.5億金店面,繼承人包括他再娶的陸籍妻子劉禕、與前妻所生的長子鍾林朋以及與劉禕生下的次子鍾林渝。劉禕因婆媳關係不佳又被婆婆追債,決意跟鍾家爭產,但兩岸條例對陸配繼承財產嚴格設限,劉禕為切割大陸人身分並強調已歸化美籍,竟塗改美國護照核發日期打官司,遭偽造文書罪起訴,因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從未出庭,被通緝到2048年。台北市館前路建國大樓1至3樓是鍾瓊明的遺產。(圖/黃耀徵攝)1996年共創NOVA的鍾瓊明、鍾瓊亮兄弟,因父母經營建國補習班起家致富,媽媽鍾王珊瑾在鍾瓊明12歲、鍾瓊亮11歲及三子鍾瓊華9歲時,就買下台北市館前路土地均分,三兄弟因此成為少年地主;其中位於館前路26號一樓到三樓、館前路2號一樓的店面都登記在鍾瓊明的名下,近年曾估過市值,大約2億5966萬元。鍾瓊明與二弟創辦NOVA之後並未留在台灣發展,赴美經營不動產租賃業,接下來幾年,他的工作和婚姻都發生劇變,2004年1月與莊姓妻子離婚、5月娶大陸籍女子劉禕、10月次子鍾林渝出生;2007年美國爆發次貸金融風暴,拖垮鍾瓊明的鍾氏公司,被迫賣掉洛杉磯兩棟辦公大樓,甚至驚動母親越洋金援1.9億元。2011年耶誕節期間,鍾瓊明回台探母並簽下承諾書,答應償還1.9億,但簽完不到3個月,意外猝逝於北京,當時劉禕帶著7歲兒子鍾林渝回中國學中文,卻遭逢丈夫撒手人寰,她辦完鍾瓊明後事,到台灣見鍾王珊瑾時發生激烈衝突,鍾王珊瑾決定向劉禕和鍾林渝索討1.9億元,引發後續家庭革命。婆媳展開長達14年的「鬥法」,2012年7月,劉禕去戶政所一天辦完她和鍾瓊明的結婚及死亡登記,2012年8月,住院中的鍾王珊瑾找律師寫遺囑,指定她最信任的二兒子鍾瓊亮繼承所有遺產,並強調絕不分給鍾瓊明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後續再對三人提告,要求把鍾瓊明名下的館前路房產過戶歸還。劉禕在2012年10月向臺北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但繼承亡夫財產遇到關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陸籍配偶想繼承不動產,必須在台灣長期居留,或者旅居國外4年以上並取得當地國籍。劉禕雖在1991年因定居美國遭註銷江蘇省太倉市的戶籍,仍持有大陸護照;她不住台灣住美國逾20年並持有綠卡(永久居留證),但直到2013年1月23日才歸化美籍、喪失陸籍身分,並於1月31日取得美國護照,換句話說,當鍾瓊明2012年3月19日死亡時,劉禕仍是大陸人,無權繼承鍾瓊明的不動產。鍾瓊明遺孀變造美國護照的核發日期及有效期限。(護照示意圖/擷取自pixabay)劉禕為爭奪房產出險招,將美國國籍歸化證書的生效日期從2013年1月23日改成2010年1月23日,美國護照核發日期2013年1月31日、有效期限2023年1月30日分別改成2010年1月31日、有效期限2020年1月30日,讓地政所誤認她在鍾瓊明死時已非大陸人而是美國人,准許她繼承房產。鍾家主張館前路房產當初是鍾王珊瑾借名登記給鍾瓊明,提告要求劉禕、鍾林朋、鍾林渝移轉不動產所有權;劉禕、鍾林渝認為館前路店租應付給鍾瓊明,卻被鍾家家族企業居中代收,提告要求返還不當得利。劉禕打這兩件官司也用到假護照、假國籍歸化證書,被小叔鍾瓊亮看穿其中有詐,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北檢發現兩個疑點,劉禕提出的美國國籍歸化證書,生效日2010年1月23日,婚姻狀況記載為喪偶(widowed),實際上鍾瓊明2012年3月19日才過世;劉禕提出的美國護照到期日為2020年1月30日,但下方機讀區編號第22至27碼編號是「230130」,這代表有效期限應該是2023年1月30日,兩者並不相符。為確認劉禕是否塗改護照與歸化證書,檢方透過法務部循台美司法互助管道查證,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查詢劉禕的美國國籍證明書、國務院提供劉禕的護照資料,美國司法部在2022年6月底回函我方,因此北檢認定劉禕造假,以變造特種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兩罪起訴。北院2022年分案審理後,劉禕始終沒來台灣開庭,2023年4月14日法官對她發布通緝,時效到2048年10月18日,NOVA創辦人遺孀使用假護照跨海爭產反引火上身,如今淪為通緝犯。
協助友人肢解烹屍!台男在陸坐牢3年 回台受審免再關
南投縣一名簡姓男子,曾在中國廣東省協助友人肢解、烹煮屍體,遭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已入監服刑後出獄,回到台灣後,南投地院依共同犯損壞屍體罪判處簡男有期徒刑2年,但考量到他已經坐過牢,已將刑期執行完畢,因此不須再關。判決書顯示,簡男與黃男是朋友關係,黃男在2008年9月間於中國廣東某農莊內綁架一名男子,並命令另外2人將該男子殺害,而黃男為了毀屍滅跡,就請簡男幫忙處理屍體,簡男同意後,於某租屋處內將屍體肢解、烹煮、絞碎。簡男後續遭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確認,並於2021年7月執行完畢。簡男回台後,台灣司法機關依法追訴,案經南投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雖在大陸地區曾受處罰,仍得依法處斷。但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執行」,考量到簡男已服刑3年,已具有懲戒效用,無再予執行必要,且簡男已坦承犯行、經濟狀況貧困、無業,最終依共同犯損壞屍體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並免其刑之全部執行。全案可上訴。
李貞秀宣布參選竹北市長 資格掀爭議!游盈隆:由竹縣選委會認定
前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與民眾黨決裂後,今(26)日宣布投入竹北市長選舉,預料將與民眾黨參選人邱臣遠正面競爭。不過,李貞秀能否取得候選人資格也成為焦點。中選會主委游盈隆表示,竹北市長候選人的受理及審查機關是新竹縣選委會,將依法認定參選資格。李貞秀過去因不分區立委資格等爭議與民眾黨爆發衝突,並多次公開批評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及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如今她宣布參選竹北市長,若最終通過資格審查,將與民眾黨推出的邱臣遠爭取選票,使竹北選情再添變數。針對外界關注李貞秀是否符合參選資格,游盈隆指出,依選舉相關規定,參選竹北市長的受理審查機關為新竹縣選委會。一般情況下,包括鄉鎮市長、市民代表及村里長等地方公職候選人的資格,都由地方選委會認定,除非出現特殊或爭議情況,中選會才會介入。爭議關鍵則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陸委會今年4月釋示,原中國大陸籍人士必須在台設籍、完成註銷中國大陸戶籍,並向主管機關繳附註銷原籍證明後滿10年,才符合登記為公職候選人的資格。李貞秀是在2025年3月才補繳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因此有熟悉兩岸事務人士認為,若依陸委會釋示,以完成繳附證明之日起算10年,李貞秀目前可能尚未符合相關年限規定。中選會先前也表示,若原大陸地區人民登記參選,地方選委會將請戶政機關協助查詢是否具有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的註記,並據此確認是否已滿10年。陸委會今天下午則再次說明相關規定,但並未直接宣布李貞秀不具資格,而是表示她是否符合參選條件,仍應由選務機關依法做成最終認定。隨著李貞秀正式投入選戰,除了是否分食民眾黨邱臣遠票源外,能否通過新竹縣選委會的候選人資格審查,也將成為竹北市長選戰後續焦點。
李貞秀選竹北恐先卡資格關 游盈隆揭認定關鍵:未牽涉國籍法
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今(26)日宣布投入竹北市長選戰,不過人還沒正式登記,過去纏身的身分爭議就先成為能否參選的一大關卡。中選會主委游盈隆透露,竹北市長候選人資格將由新竹縣選委會受理及審查,目前問題重點仍在參選資格,尚未涉及《國籍法》。出生於對岸湖南的李貞秀,先前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身分問題便一路從立院外燒進質詢台。為替自己解套,她今年2月曾公開湖南省衡南縣公安機關出具的文件,主張自己1993年4月26日嫁來台灣後,中國大陸戶籍就已註銷。不過陸委會隨即打臉,依當時兩岸條例尚未建立單一戶籍制度,因此政府也不會要求陸配提出註銷中國大陸戶籍證明。雙邊一來一回,對於李貞秀究竟「何時完成身分轉換」,至今存在明顯落差。如今李貞秀揮別立院、宣布轉戰竹北市長。依陸委會今年最新核釋,原大陸地區人民參選所要求的「在台設籍滿10年」。有趣的是,該規定中還提到,相關人士須從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之日起算,而非單看取得台灣戶籍的時間。意味著,主管機關先前認定,李貞秀直到2025年3月才繳回相關證明;若依此認定,她此次參選資格勢必面臨考驗。對此,游盈隆表示,依《選罷法》規定,李貞秀若登記參選竹北市長,受理及審查機關為新竹縣選委會,一般情況下由地方選委會進行認定,除非出現特殊狀況,中選會才會介入。游盈隆進一步指出,目前此事尚未牽涉到國籍法的問題,現階段面臨的是參選資格問題。至於參選資格的核心,則在於「入籍是否滿10年的認定」,由於陸委會已有新的認定方式,因此候選人可能會面臨相關影響。
檢察長發函恐嚇里長? 國民黨:反賄選宣導應說清法律界線
中國國民黨今(20)日召開「檢察長發函恐嚇里長?民進黨政府勿以司法之名製造政治恐嚇」記者會,考紀會主委張雅屏、律師蕭棋云、律師徐豪駿等出席。兩位律師表示,不反對司法機關進行反賄選宣導,但司法宣導應把法律風險及違法界線說清楚,而非讓民眾混淆合法交流行動與司法風險,甚至為避免困擾而終止所有交流;並指出若宣導未將真正涉及違法的具體情況說清楚,容易讓參加過交流活動的民眾產生恐慌及「寒蟬效應」。張雅屏指出,反賄選是地方及中央選舉前都會進行的相關工作,由檢察長寫信給基層村里長或參選人,也可以理解;但遍查過去相關資料,過往以檢察長名義發出的反賄選信件,並不會進行其他額外宣導。他質疑,為何這次檢察長的一封信,會「以這個宣導之名」,將兩岸交流、赴大陸交流相關事項納入說明,因此產生是否有「假宣導之名、行恐嚇之實」的疑慮,希望透過兩位律師就相關做法及司法面向進一步說明。蕭棋云表示,這次記者會「主要並不是說我們反對司法機關去對這些反賄選的宣導」,而是希望進一步說明,司法宣導應該更明確遵循「把法律的風險說清楚」,而不是很容易讓民眾混淆,認為一個合法的交流行動,就必然會造成自身的司法風險。蕭棋云認為,相關宣導內容所指的是,兩岸交流活動中不可夾雜支持特定人的違法行為,「而並不是說所有的交流行為都是必然是違法的」,但這個界線並沒有那麼明確地說清楚。尤其人民對司法機關具有信賴感,加上司法機關的高度威權性,很容易使民眾產生疑問,「是不是我為了避免所有不必要的困擾,就讓所有的交流都終止掉?」蕭棋云強調,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架構下,交流並不是被完全禁止的,甚至希望兩岸之間有更多溝通管道,讓交流更頻繁、互動更正常化。但司法機關的這封信,很容易讓人民接收訊息時誤認為所有交流都應該被禁止。因此,「司法機關在發這封信函的時候,它應該要把界線說得更清楚」,避免讓人民混淆所有交流都會造成自身司法風險。徐豪駿則以自身參加兩岸交流活動的經驗表示,在台灣參加過相關交流活動的人很多,「其實去過、去參加過交流活動的人都知道,好像沒有叫我們去支持特定候選人過」,甚至他參加的團體中也有政治立場不同的團員,但待遇完全相同,活動內容就是看風景、參觀歷史建築,以及分享對當地風土、飲食等看法,並沒有政治活動。徐豪駿指出,對曾參加過交流活動的人而言,若稱參加這類活動會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或《反滲透法》的風險,「其實是一個非常奇怪的事情,因為我們從來就沒有面對過這種情況。」徐豪駿表示,相關宣導只有一張紙,「有點像是命令的模式」,容易給人暗示不能前往參加交流活動的感覺。他強調,應該透過詳細問答,告訴里長參加活動可能遇到哪些情況、哪些事情絕對不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以及「為什麼這個活動還是可以繼續參加,然後也不會犯法」。徐豪駿說,今年暑假已有許多人參加相關交流團,若現在反過來告訴這些參加過的人,可能成為遭起訴的潛在對象,「這不是就確實是非常這個寒蟬效應」,也會對曾經參加交流活動的青年學子造成很大的恐慌。徐豪駿並指出,他們查閱過去里長遭起訴或判決有罪的案件,發現「過去真的有罪的里長是在當地收錢的」,但相關宣導文宣卻沒有把這樣的情況說清楚。他質疑:「為什麼不把這種事情講清楚?不把這種事情講明白?
暗助陸商來台申請貝里斯國籍 名律師陳振瑋「危害國安」遭起訴求重判
曾為連勝文槍擊案兇手「馬面」林正偉辯護的知名律師陳振瑋,在律師事務所樓上另開移民顧問公司,卻涉嫌以「假商務、真移民」方式安排中國大陸人士來台,向貝里斯駐台大使館申請貝里斯護照與國籍,共有4名大陸人在2023年到2024年間分別以建築工程公司、電梯公司、環保科技公司、杜拜雕刻機公司主管的身分,謊稱與台灣公司簽約合作需來台履約,其中一名李姓總經理甚至隱瞞自己有人大的背景。台北地檢署認定陳振瑋涉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今天偵結起訴,起訴書批評他身為律師卻沒有維護民眾對律師專業的信賴,利用友邦在我國設立大使館的外交優勢,以假資料向移民署申請,嚴重危害邊境有效管理,形成國家安全的潛在破口,並藉此牟利「2萬5千元」,因此請求法院重判。本案除起訴陳振瑋,還起訴陳振瑋移民公司員工、其他移民顧問業者以及配合造假商務行程的公司負責人等6名被告。根據了解,大陸人來台審核尺度近年緊縮,僅限探親與商務兩種目的,不少對岸有力人士為了「洗身分」取得外國籍,才規劃向貝里斯申請護照及國籍,負責接洽的移民顧問業者可能有向其他貝里斯友邦申請簽證卻不順利,又或者考量台灣也有貝里斯大使館而且距離大陸比較近,才想出假商務、真移民的方法。檢方掌握,自稱大慶正陽建築安裝工程公司技術部經理的祝乃賢,2023年9月16日入境台灣、同年9月20日出境;自稱杜拜商ColourfulWay Trading L.L.C採購總監的孫濤,2023年10月10日入境台灣、同年10月15日出境;這兩名大陸人表面上提出公司在職證明、商務活動團體名冊、商務活動計畫書、行程表、與台灣公司的採購合約書,實則趁著獲准來台的機會,前往貝里斯大使館接受面談,為取得貝里斯國籍做準備。還有一名自稱凱斯博電梯總經理的李鳳祥也申請來台商務履約,實際目的也是貝里斯國籍,他除了向移民署提出商務行程的資料,另外附上未擔任中共黨政軍或人大政協等職務的切結書,但仍被查核發現他具有人大的背景並駁回申請。承辦檢察官葉詠嫻查出,安排假商務行程的維鐸移民顧問公司,登記負責人姓黃,幕後操盤者就是陳振瑋律師,他跟加威國際移民顧問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施逢燊合作,再勾結昀倡、煜泰宏國際、智泰科技共三家公司,冒充這些大陸人在台商業合作的對象,向移民署提出商務行程的申請。陳振瑋與施逢燊約定,每件代辦費8萬元美金他抽5千,其餘7萬5給施逢燊,但烏龍的是,李鳳祥來不成台灣,祝乃賢、孫濤申請貝里斯國籍都被拒絕,所以一律退款。陳振偉等人本案唯一不法所得,來自一名自稱湖北興億豐環保科技總經理的陸濤,他付了2萬5千元代辦費,在2024年7月30日入境我國、同年8月3日出境,但來台目的不明。
陸委會說明參選資格新規 梁文傑:繳回除籍證明滿10年才能登記參選
中選會昨(15)日公告,原大陸地區人民申請登記為我國公職候選人前,須自繳交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起滿10年,才具備登記資格。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16)日表示,新規並非從取得台灣身分證開始起算,而是以完成繳交除籍證明為基準,目的在於避免雙重身分情形,落實《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梁文傑今天主持陸委會例行記者會時指出,政府過去核發台灣身分證後,都要求當事人在三個月內返回中國辦理除籍,並繳回相關證明。不過,陸委會清查後發現,多年來仍有不少人未完成除籍程序,導致同時持有台灣與中國居民身分,形成制度上的灰色地帶。梁文傑表示,依現行法規,具有雙重身分者不得登記參選,因此政府此次是透過制度補強,要求完成繳交除籍證明後,再經過10年才能取得參選資格。他強調,10年的起算點不是取得身分證,而是繳回除籍證明的時間。針對外界質疑新規是否與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相關事件有關,梁文傑回應,此次調整並非針對任何個案,而是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辦理。他指出,自1992年法令施行以來,確實存在部分原大陸地區人民未完成除籍的情況,因此有必要透過制度正本清源,並無任何政治考量。
陸配登記參選國籍欄如何填寫? 游盈隆:可填可不填
過去有5名陸配村里長被內政部認定未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因此以《國籍法》為由要求解職;中選會15日表示,若有原大陸地區人民登記為候選人,須查詢是否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註記,且以繳附證明日起算,是否已在台設籍滿10年;中選會也指,登記為候選人,應知悉《國籍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具「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不得擔任民選公職規定。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16)日被問到,那5名陸配村里長若要競選連任,要怎麼填寫?若寫「具其他國籍」是否為另類兩國論?游盈隆回應,這是optional (非強制的),可填可不填。立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邀請中選會主委游盈隆就「115年11月28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務整備、選務中立、假訊息因應作為與公民投票選務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針對中選會書面報告被視為在防止李貞秀2.0,會不會變相限縮陸配參政權?游盈隆於受訪時表示,這是一個很簡單的行政程序的處理,陸委會是兩岸條例主管機關,尊重陸委會對陸配居住是否滿10年的重新規定,所以採取這樣的新認定標準。游盈隆指出,未來地方選委會辦理候選人參選資格,主要特別是陸配,就會請內政部戶政司、移民署提供相關的方面資料作為判斷標準,這沒有其他複雜的政治問題存在。另外,過去有5名陸配村里長被說沒放棄中共國籍,倘若這次要寫在選舉公報,要怎麼填寫國籍,是寫「不具其他國家國籍」嗎?但這會不會是另類兩國論?游盈隆回應,就具結部分,「英文講『optional (非強制的)』,他們可填可不填」,不過根據內政部跟中選會去年關於施行細則第15條修正,是為了保障或提醒候選人的參選權益,會提醒到有關國籍的問題,這是單純的行政作業程序,沒有什麼複雜的政治考量。媒體詢問,過去曾說陸配參政用《國籍法》處理太過牽強,現在態度是否轉彎?游盈隆表示,「沒有,沒有任何轉彎。」因為這只是涉及到參選資格問題,《國籍法》是參選後的問題,中選會只管自己有關的部分。
辦護照不用跑外交部 符合1關鍵條件戶政所就能申請「最快14天可領」
暑假出國旅遊熱潮來襲,國人申辦護照需求大增,內政部今(4)日表示,為便利民眾辦理,內政部與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跨部會合作,推行「一處收件全程服務」。在台設有戶籍的國民若為「首次申辦護照」,只需前往鄰近戶政事務所即可一站式完成送件,免去奔波之苦。該政策自109年上路至今,已累計受理突破128萬件,成效顯著。內政部說明,過去民眾申辦護照必須親自前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現今首次辦理護照者可直接前往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民眾在戶所送件後,可透過四大超商、郵局、農漁會或網路銀行等多元管道繳納規費;經外交部審核製發後,約14個工作天後即可回到原送件戶政事務所免費領取,也可選擇付費郵寄至指定地址,製證流程快速便利。不過,內政部也特別提醒,這項一站式便民服務是有條件的,僅限「首次申辦護照且在台設有戶籍」的國民。若屬於在台無戶籍者、具僑居身分者、法定代理人為在台無戶籍國民、外國或無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與澳門居民,或是急需使用護照的民眾,皆不適用此服務,仍須直接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各地的辦事處辦理。內政部強調,這項跨部會的系統整合不僅強化了基層的便民服務量能,更是公部門攜手提升行政效率的實質展現。未來內政部將持續深化與各部會的橫向聯繫,積極推動更多「免奔波、零障礙」的優質戶政服務,讓公共政策能更精準地貼近民眾的日常生活需求,成為國民最堅實的後盾。
已議處3千餘件違規輸入食品案 貿易署:勿網購大陸食品以免觸法
針對監察院於6月21日就中國大陸製未經許可輸入之零食提出調查報告,並要求相關部會檢討改進一事,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今(22)日表示,經濟部重視監察院對於維護國人健康及對中國大陸物品未經許可違法輸入的調查意見,並重申對於大陸地區物品輸入之嚴格管制立場。貿易署表示,依據現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規定,中國大陸製蠟瓶糖、螺螄粉、辣條及麻辣花生等4類產品除經本署專案核准外,皆非「准許輸入貨品」。過去112年至114年中,貿易署僅同意11案專案核准輸入。目前坊間或電商平台販售之中國大陸此4類產品皆非合法輸入,請民眾購買應謹慎選購。貿易署強調,進口貨品所歸屬之貨號,實務上係由進口人向財政部關務署各海關申報,並由海關依據實際到貨之貨品進行查察與認定。倘若海關在邊境查獲任何非屬本部准許輸入之中國大陸食品,除由海關依海關緝私條例以涉及逃避管制規定,處貨價3倍以下之罰鍰或沒入之裁罰外,也會將涉案案件移送本部,由經濟部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進行議處,予以停權輸出入貨品,最重則廢止出進口廠商資格。貿易署指出,截至114年底,經濟部已議處3,071件海關移送案件,每張報單處以停止輸入貨品2個月之處分,並廢止16家公司、商號之出進口廠商資格,貿易署持續與財政部關務署緊密合作,呼籲民眾及業者勿以身試法。貿易署重申,保障國人食品安全與維持兩岸貿易秩序係政府一貫之立場,後續將依監察院調查意見,持續與財政部關務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數位發展部等密切配合,跨部會加強稽查與橫向聯繫,對違規輸入之業者進行議處,以積極落實監察院之檢討建議。
藍營駁國籍法修法助對岸人民選總統 批綠營刻意抹黑帶風向
民進黨立委近日質疑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等16人提出的《國籍法》修正草案,恐讓中國大陸人士得以參選總統等公職。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10)日召開記者會反駁,強調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早已明文禁止中國大陸地區人民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批評民進黨刻意扭曲法案內容,將法制問題操作成國安議題。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沛祥表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之2已明確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此外,《國籍法》也規範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相關公職,因此將修法解讀成「中國大陸人可以選台灣總統」,並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林沛祥指出,此次修法主要是為了解決《國籍法》、憲法增修條文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間的適用爭議,釐清中配參政權相關法律關係,確保法制一致性,而非如外界所稱涉及開放中國大陸人士參選總統。他批評,民進黨將原本屬於法律適用問題的修法內容包裝成國安危機,試圖透過政治操作轉移焦點,忽略台灣當前面臨的重要外交與區域議題。首席副書記長許宇甄則表示,藍營提出修法是希望保障已在台灣落地生根的新住民及中配家庭合法權益與尊嚴,反對將特定族群貼上政治標籤。她認為,民進黨持續以政治語言操作相關議題,反而加深社會對立與族群分化。許宇甄呼籲,朝野應回歸法案內容理性討論,不應以抹黑、恐嚇或造謠方式進行政治攻防,讓社會能夠聚焦於法律制度與公共政策本身。
報名俄羅斯行程被害慘!旅行社幫辦「1證件」 台灣身分竟遭註銷
旅遊Podcaster花爺近日公開一段親身經歷,引發外界熱議。他原本單純計畫前往俄羅斯旅遊,透過旅行社報名行程,對方宣稱可代辦簽證並協助快速通關,讓他安心交付相關手續。未料實際上,旅行社卻替他申請了一本「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導致整趟行程出現問題,就連台灣身分也因此遭到註銷。花爺透過影片中表示,自己當初透過旅行社報名行程,對方強調可以代辦俄羅斯簽證,也可以快速通關,不料旅行社幫他申請的是「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結果他返台後隨即接獲移民署通知,要求前往辦理登記,並被認定違反相關規定,台灣身分因此遭到註銷。事實上,移民署過去曾提醒,以往曾發生國人赴中國大陸旅遊時,向中國旅行社報名俄羅斯旅遊團,卻因誤信旅行社宣稱的「代辦俄羅斯簽證」及「快速通關」等話術,導致國人申領了一次性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移民署強調,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違反者,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另依廢止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戶籍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移民署知悉臺灣地區人民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應即通報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逕為廢止其臺灣戶籍。移民署說明,倘接獲其他機關或民眾檢舉國人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身分證或定居證,經依行政程序法查證並通知當事人說明後,即會依規定通報戶政事務所依權責辦理。移民署表示,「在臺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許可辦法」已於114年11月3日修正生效,對於許可已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申請回復身分,採取較嚴謹的規範,新增積極要件。移民署特別呼籲,國人於中國大陸旅遊期間,切勿為至中國鄰國短期旅遊,貪圖便利而領用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等證件。
批「台獨金孫變龜孫」 國民黨:為什麼不敢繼續推動修法?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日前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獲多名綠委連署,5日被爆默默撤案,引發議論。對此,國民黨5日表示,「台獨金孫變龜孫!」賴清德子弟兵兩國論修法,只撐2天火速撤案。並指出,要問賴清德:「是不是你要求林宜瑾撤案?」、「既然自稱務實台獨,為什麼不敢繼續推動修法?」國民黨於臉書表示,「台獨金孫變龜孫!」賴清德子弟兵兩國論修法,只撐2天火速撤案。兩天前,賴清德嫡系子弟兵林宜瑾高調宣稱,將提案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改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赤裸裸推動「兩國論」。國民黨指出,眼看輿論強烈抨擊,綠營自己人也看不下去,林宜瑾不但被抓包火速撤案,又辯稱「沒有成案何來撤案」,完美演繹民進黨瘋起來,連自己都可以切割!更諷刺的是,先前英系立委蔡易餘的類似提案,好歹還撐了七天,如今賴清德嫡系的林宜瑾,兩天就撤案,還不敢認帳。國民黨表示,要問賴清德:「是不是你要求林宜瑾撤案?」、「既然自稱務實台獨,為什麼不敢繼續推動修法?」。如果賴清德拒絕承認,甚至也認為林宜瑾並非撤案、只是未成案,那就請賴清德及民進黨全力支持林宜瑾,立刻在立法院提案、盡速排審,全國都在等!國民黨說,奉勸賴清德,若真要強推兩國論、遂行務實台獨,就別說一套、做一套,否則台獨金孫只會變龜孫,成為全國人民甚至國際社會眼中的笑話!
林宜瑾「兩國條例」撤案 鄧凱勛批:抗中保台被人看破手腳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日前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獲多名綠委連署,5日被爆默默撤案,引發議論。國民黨前發言人鄧凱勛表示,提案又撤案,民進黨自導自演憲政方唐鏡,抗中保台被人看破手腳。鄧凱勛5日於臉書表示,林宜瑾匆忙撤案,這場鬧劇,堪稱是民進黨執導,林宜瑾出演的憲政方唐鏡「我進來了、我又出去了」,在提案與撤案之間反覆橫跳,視國會殿堂如兒戲,視憲政體制如無物,也恰恰揭穿了民進黨長期以來的政治謊言。鄧凱勛說,民進黨習慣挑戰憲政紅線,認為國民黨為了國家穩定會擔任「煞車皮」,且只要國民黨一擋,就能轉身向支持者販賣亡國感,空手套白狼賺取政治紅利。然而,這次國民黨選擇把門打開,表明「不再阻擋」要民進黨自己面對後果時,民進黨卻立刻怯戰、縮手。證明民進黨口中的「愛台灣」與「抗中保台」,不過是喊得震天嘎響的騙票口號。鄧凱勛提到,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曾說,「只有僱傭兵才看酬勞打仗。」 而照樣造句還給民進黨也頗為通用「只有民進黨,才看政治紅利喊抗中保台。」鄧凱勛直言,對民進黨而言,一旦發現沒有紅利可圖,甚至可能引火燒身時,所謂的理想與堅持就可以立刻拋諸腦後,撤退得比誰都快。林宜瑾的撤案將民進黨的投機心態展露無遺,把國家安全當成政治籌碼,贏了就賭、怕輸就跑的作法醜態百出。鄧凱勛呼籲,請民進黨立刻停止這種「方唐鏡式」的政治操作,不要再把中華民國的未來,當成大型票騙實驗場。
林宜瑾提修兩岸條例 滿志剛籲千萬別擋:讓民進黨自己執政、自己負責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提修《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將名稱改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並刪除原條文「國家統一前」、「地區」等字眼,遭質疑可能創造兩國論。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議員擬參選人滿志剛今(5)日表示,呼籲國民黨,不用擋!千萬不要當民進黨的煞車皮,就讓民進黨自己執政、自己負責!2020年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也提過一模一樣的提案,最後在黨內壓力跟美國關注下,蔡易餘自己當縮頭烏龜,還留下千古笑話:「柯總召當黑暗騎士,我當小丑又何妨?」滿志剛指出,民進黨缺電、詐騙、居住正義沒半撇,又開始連署要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改成「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條例」,又要刪除原條文中「國家統一前」的字眼,把用爛的台獨神主牌又拿出來拜,就知道選舉又要到了!滿志剛表示,呼籲國民黨,不用擋!千萬不要當民進黨的煞車皮,就讓民進黨自己執政、自己負責!滿志剛提到,民進黨現在最希望發生的劇本,就是國民黨出來大鬧立法院、杯葛法案。這樣他們就可以順理成章地大喊「國民黨媚中賣台」、「藍營阻擋台灣國家正常化」,然後繼續收割選票,實際上根本不用承擔修法通過後的國安風險。滿志剛說,但還記得2020年5月,當時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也提過一模一樣的提案。那一次,國民黨看破手腳,不只不阻擋,還大喊「讓他過」、「幫忙付二讀費」。結果呢?民進黨自己嚇死了!最後在黨內壓力跟美國關注下,蔡易餘自己當縮頭烏龜,還留下千古笑話:「柯總召當黑暗騎士,我當小丑又何妨?」滿志剛表示,今年又是選舉年,民進黨故技重施想犧牲國家安全騙選票,那國民黨這次也應該一樣,不必阻擋!讓全體國人看清楚,這輛失速列車是會真的撞上去?還是駕駛員會再次承認自己是在「打假球」,再次承認自己只是個只想騙票、正事不幹的「政治小丑」!
政院通過兩岸關係條例修正草案 卓榮泰:完善公務員赴陸管制
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統戰滲透,並強化公務員等赴陸管制,行政院會今(26)日通過大陸委員會及內政部分別擬具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2項法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總統於今(114)年3月13日就臺灣當前所面臨的國安五大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行政院隨即進行全面檢視,已盤點20部法律需要立法或修法,相關計畫與行政措施總計超過120項,均持續推動中。卓榮泰再次感謝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海纜七法修正案;行政院另於上週(12月18日)院會通過「國家安全法」等4項法案修正作業,並已函請立法院審議。再加上今日再推動2項法案修正作業,皆是落實總統所指示的因應策略,以展現我國防禦滲透與維護主權的決心。卓榮泰強調,鑑於公務員及民選公職對國家都應負有忠誠義務,近來中共持續對我加強滲透,本次修法即為完善公務員赴陸管制,要求民選公職人員揭露接觸中共黨政軍資訊,並強化曾任特定職務人員赴陸行為規範,以確保國家安全。卓榮泰指出,基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第2項規定,任何鼓吹民族、種族仇恨之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者,應以法律禁止。另考量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及境外敵對勢力的不當訴求,對國家安全影響甚鉅,因此在兼顧言論自由的保障下,本次修法對於公共場所宣傳、播送,以及利用網路散布或傳送相關言論,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增訂相關管制措施及罰則,以維護公共利益及社會安寧。卓榮泰請陸委會及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儘速完成修法程序,以強固國家安全法制,待修法程序完成後,請相關主管機關加強執法,以有效防堵統戰滲透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本案修法重點如下:一、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一)增訂10職等以下未涉密公務員赴陸須經所屬機關許可;明定立法委員及因業務上知悉、持有及保管國家機密之人員等赴陸,須經內政部聯審會許可;增訂民選公職人員赴陸接觸中共黨政軍資訊,須公開揭露。(修正條文第9條)(二)擴大曾任特定職務人員範圍,渠等不得出席中共黨政軍慶典、活動有妨害國家尊嚴行為,並增訂不得出席中共黨政軍舉辦之「倡議消滅或矮化我國家主權之活動」。(修正條文第9條之3)二、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一)沒入供違反本法行為所用之物之範圍,將「以行為人所有者為限」修正為「不問屬於何人所有」。(修正條文第22條)(二)對於在公園、車站等公共場所,以旗幟、標語等相關物品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我國主權之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予以處罰。(修正條文第64條)(三)以網際網路公開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我國主權之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內政部得令相關網路服務提供者或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採取特定處置或措施,及不遵行該等處置或措施之處罰。(修正條文第64條之1)
出國旅遊注意!為貪方便「申領1證件」秒丟台灣身分 移民署證實了
以往曾發生國人赴中國大陸旅遊時,向中國旅行社報名俄羅斯旅遊團,卻因誤信旅行社宣稱的「代辦俄羅斯簽證」及「快速通關」等話術,導致國人申領了一次性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移民署提醒,依相關法令規定,申領中國護照將遭戶政事務所廢止戶籍,進而喪失臺灣身分相關權益。移民署強調,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違反者,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另依廢止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戶籍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移民署知悉臺灣地區人民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應即通報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逕為廢止其臺灣戶籍。移民署說明,倘接獲其他機關或民眾檢舉國人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身分證或定居證,經依行政程序法查證並通知當事人說明後,即會依規定通報戶政事務所依權責辦理。移民署表示,「在臺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許可辦法」已於114年11月3日修正生效,對於許可已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申請回復身分,採取較嚴謹的規範,新增積極要件。移民署特別呼籲,國人於中國大陸旅遊期間,切勿為至中國鄰國短期旅遊,貪圖便利而領用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等證件。(圖/移民署提供)
勞工生育補助明年起發至少8400元 搭配生育給付總額可達10萬元
依「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規劃,2026年起將再發給勞工生育補助至少8400元,並與生育給付合計達10萬元,勞動部已訂定「勞工生育補助要點」於2026年1月1日生效,但目前各部會預算仍未付委審查,意謂勞工要領取可能要再等等。依該要點指出,只要具中華民國國籍或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其於中華民國2026年1月1日以後分娩或早產,並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請領生育給付等條件可申請。補助金額則為勞工保險生育給付加計本補助,合計發給10萬元。勞動部也在要點中指出,要點所需經費由公務預算支應,並於2026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動支,其後年度依預算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