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變更
」 保單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有錢無人!北捷工程人才短缺逾140人 連高普考都招不到
台北捷運許多路線正在建設中,捷運工程局長鄭德發表示,目前已遭遇人才斷層及缺人問題,甚至到非本科須支援的程度,各案都必須盡早發包,以免到時「有錢無人」,還有須承擔其他局處代辦建設的壓力。多位議員表示,該墊付的經費若合理會支持,未來捷運局也不該繼續代辦他局處業務,並要求須針對建設經費提出專案報告。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21日由捷運工程局報告,鄭德發指出,為使建設順利進行,在信義線東延段第4次修正計畫案、萬大中和線第3次修正計畫案未獲中央審議核定前,提請議會同意明年度以市庫墊付款項,先行支付廠商契約變更工程款及物調費用1.43億元、25億餘元。鄭表示,在東環段原核定計畫經費1024億餘元,因缺工及通貨膨脹等因素,預算需增加931億餘元,完工日從2032年9月延長至2034年3月,而中央審查約需費時1年半至2年。考量現金流足以支應及避免空轉期過長,以及物價勢必逐年增加,希望議會先行同意發包,以免屆時不僅成本增加,還找不到廠商。交通委員會召委游淑慧表示,她憂心中央持續砍預算,市府沒辦法一直代墊,若捷運局財務試算尚可支應,原則上通過,但須安排專案報告,說明中央刪減補助款衝擊。此外,議員陳炳甫、耿葳表示,除施工中4條捷運路線,捷運局還另協助代辦6項他局處工程,憂心人力短缺,會使主責捷運建設執行率下降,延宕工期。鄭德發回應,捷運工程人員已出現年齡斷層,包含土木、機電人才等在內,短少逾140人,連高普考也招不到人。鄭強調,目前除持續招聘、頻繁安排專業技術傳承課程外,將導入人工智慧,強化資深人員經驗數位化、模組化,打造「智慧虛擬前輩」改善,並已向副市長李四川明確表達,未來無法再承接代辦工程。
幽靈催繳1/全球人壽竟通知亡者交保費! 評議中心判定賠逾八百萬
全球人壽憑藉著豐富的壽險商品,深耕台灣超過30年,總資產突破1.48兆元,近來卻爆發理賠爭議,竟在知悉要保人亡故的狀況下,仍把催繳通知寄給對方而非繼承人,待繼承人申請理賠時,全球人壽卻主張保單早已失效,並強調已寄了催繳通知,拒絕理賠,繼承人無奈向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申訴,全球人壽遭判定應理賠共871萬4000元。本案當事人小楷(化名)現年32歲,父親109年9月去世,小楷與妹妹分別在同年的10月12日以及10月13日至全球人壽臨櫃為父親名下的保單申辦理賠。然而,當時小楷兄妹2人雖知悉父親有為母親投保2份保單,但卻不知道父親以此保單質借,更不知道借款本利和即將超過保單價值,且在臨櫃過程中也無人告知此情形。楷父109年9月23日離世,當時小楷兄妹曾至全球人壽臨櫃申辦理賠事宜。(圖/投訴人提供)110年9月16日全球人壽分別寄出2份保單的催繳通知至已離世的小楷父親位於金門的故居,根據全球人壽的說法,信件內容提及欠款本利和即將超過保單價值,並通知要保人這2份保單將於110年10月21日停效、112年10月22日失效。但理所當然的是,2份保單均未得到回覆,因為小楷父親早已離世,徒留空屋在金門。113年1 月18日,小楷妹妹到全球人壽為自己的其他保單辦理更名,當時全球人壽雖口頭提醒其亡父名下仍有保單的要保人未更改,且有欠款,但對方卻並未拿出催告的相關文件,僅拿出契約變更的空白申請表,而小楷妹妹並不知情詳細的欠款狀況,全球人壽也僅表示已將催繳通知寄出,但楷妹當下只覺得無比困惑,於是沒有立即填表。113年10月小楷母親離世,當小楷臨櫃詢問理賠與變更要保人的相關事宜時,全球人壽回應由於保單已失效,故不予理賠,並且若要變更保人,小楷須先將225萬餘元的借款本息償清。但小楷委屈地向記者表示,家中從未收到全球人壽的催繳通知,且從頭到尾並不知情保單即將面臨失效,如今是因為母親過世才突然被告知這些訊息,他實在是感到不平。113年11月7日,小楷帶著憤怒的心,步入全球人壽大門,臨櫃進行申訴, 他在空白的表格處傾瀉自己滿腹的委屈,主張全球人壽竟將催繳通知寄到已故父親的居所,並單方面決定保單失效,實在讓人難以接受,但全球人壽並未採納。失望與無奈之際,小楷113年11月23日轉向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申訴,並於114年6月18日收到結果,評議中心要求全球人壽應分別給付小楷與妹妹理賠金各517萬5000元,扣除保單借款各81萬8000元,共計可獲賠871萬4000元新台幣。整起理賠金爭議事件時間序。(圖/本刊美術組)對此,全球人壽表示,此案保單失效主因為申訴人沒有基於保單繼承的權利來辦理變更要保人,且沒有償還借款所致,全球人壽設有多重提醒機制,方能確保保戶可以掌握相關資訊,而本案全球人壽皆有依作業流程進行提醒。公司接獲理賠申請後,已依照保單條款進行必要審核,因此未接受本次評議決定,目前已持續與申訴人積極溝通中,盼能妥處後續事宜。
幽靈催繳3/全球人壽澄清曾當面提醒繼承人 擔心個資外洩才未發函
本刊日前接獲全球人壽保戶之子小楷(化名)投訴,全球人壽明知其父親過世,仍將催繳通知寄至無人居住的舊址,未依「到達主義」通知繼承人,導致保單失效、還拒絕理賠,雖然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判定全球人壽應理賠871萬4000元,但全球人壽表示已經釋出最大善意,希望雙方能達成和解。此案源自保戶楷父105年5月23日以2份保單向全球人壽借款共163萬6000元,直至109年9月身故後仍未償還。全球人壽澄清曾多次致電繼承人小楷及楷妹,也於113年1月18日楷妹臨櫃至全球人壽辦理保單更名時,善意提醒。全球人壽指出,當時業務人員向楷妹口頭說明,其亡父名下仍有保單的要保人未更改,且仍有欠款時,但對方僅表示了解後,便拿著空白的契約變更申請表離去。而負責此保單的業務人員也多次的致電提醒小楷需做要保人變更,否則保單將會失效,但對方也僅表示「知道了」以後,遲遲並未行動。全球人壽也強調,若當時臨櫃時,小楷或楷妹針對保單的相關事宜有作出反應或詢問,業務人員定可以給予回答,並第一時間提供相關單據及文件,並不用再另外耗資郵件費用做寄信通知。針對幽靈催繳的指控,全球人壽澄清,雖然按理當時全球人壽可以將催告信件寄至繼承人家中,但這部份涉及個資洩露,因為保險公司無法確定繼承人和要保人之間的關係是否可以揭露,因此在顧及此層面的情況下,並不能寄信給要保人以外的人士,以防衍生其他問題。而針對此案,由於繼承人同時又有小楷以及楷妹2人,對於保險公司來說,確實無法在主動臨櫃告知的狀況下,釐清新的要保人為何,因此才將相關單據以及通知寄給原要保人地址。全球人壽強調,未來針對這類型的狀況也會做出優化,視情況主動電訪,確保對方可以收到通知,避免更多爭議。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判定全球人壽明知保戶過世,仍將催繳通知寄至無人居住的舊址,未通知繼承人,應理賠871萬4000元。(圖/報系資料照)當談及全球人壽當年在催繳通知的信函登記,為何其中1份被登記為有成功領取時,全球人壽則表示,此部份確實為系統方面疏失,但由於評議中心的機制是僅有一次的陳述機會,因此當時在還未能完整陳述、解釋相關疑點的情況下,就交由評議結果出爐,如今針對結果確實感到有些遺憾。全球人壽表示,根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9條之2,以及金管會110年9月17日之公告,依商品或服務爭議類型分為新臺幣120萬元或12萬元,將具一定強制力,但由於此案涉及保單借款及保單效力等問題,公司在接獲理賠申請後,已依照保單條款進行必要審核,因此未接受本次評議決定。目前全球人壽,願意以440萬元向小楷提出和解,並不向小楷要求償清欠款,向對方施出最大善意,如今和解金額已超過原定保單理賠金額的半數,是目前公司所能施以之最大善意,若小楷仍無法接受和解,將把此案交由司法釐清。
889名委外清潔人力「無法累計特休」少2170天 台北捷運回應了
台北捷運整潔乾淨受到許多民眾肯定,但其委外清潔人力卻遭爆,北捷與清潔業務承攬廠商的契約中,未依規定納入「特休年資併計」條款,導致一旦合約結束或換廠商,在年資歸零、特休重計的情況下,全清潔人員無法累計年資、特休歸零,總計短少2170天特休、折合329萬餘元工資。北捷回應,將研擬變更現行契約,納入特休年資併計,未來新清潔契約招標時也會比照辦理,維護清潔人員權益。五一勞動節前夕,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30日在北捷公司前召開記者會,怒批北捷還要當「特休小偷」多久。派遣工會指出,北捷目前有889名清潔人員,均為「委外人力」,2年1約,合約到期須重新招標,若原廠商沒有繼續得標,清潔人員必須離職成為新廠商員工才能續留北捷,也因此導致受雇年資歸零,特休也跟著重新起算。北捷統計,目前889名委外清潔人員平均年資長達8.21年,更有4成、354人任職超過10年。今年是北捷現場清潔廠商承攬業務第3年,在年資歸零、特休重計的情況下,全體清潔人員共短少2170天特休,以時薪190元推算,折合329萬8400元工資;若明年換新廠商,推估更將短少7820天特休,折合工資高達1188萬6400元。派遣工會指出,針對委外人力的弊病,行政院工程會2019年即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將委外人力的「特休年資併計」列為條款,但直至現在,北捷的清潔勞務採購契約仍沒有這項推定。工會要求,北捷應立即清查旗下委外清潔人員年資並對外公開;與清潔業務承攬廠商契約變更,併計勞工特休年資;同時提出方案、時程,將委外清潔人員收回自僱。北捷回應,已與清潔公司同步清查清潔人員年資,另組成工作小組檢視相關年資資料,經評估後,將研擬變更現行契約,納入特休年資併計,未來新清潔契約招標時也會比照辦理,維護清潔人員權益。針對將清潔人員納編雇用,北捷表示,已召集市府相關單位開會,因涉及變更組織編制、公開招募及年長者就業事宜,因此目前各公民營機關機構皆採承攬方式辦理。
二期未啟用先漏水 洪婉臻批環南市場如同大巨蛋
市場改建被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視為任內重要政績,台北市議員洪婉臻今(12日)在議會質詢指出,環南改建已歷時25年,前後多達6次契約變更,變更項目高達2,859項,預算從原本的發包金額55億到現在已經加到快百億。離譜的是,環南二期市場尚未啟用就已出現嚴重漏水等多項缺失,她要求市府成立獨立調查小組全面檢視,積極徹查改建工程所有疑點。洪婉臻指出,第一魚果減項發包後續擴充成為一大弊案,她日前已要求蔣萬安市長必須針對那段消失的決策做出調查,今日再要求相關部門半個月內必須提出回覆報告。此外,環南市場改建工程已歷時25年,前後多達6次契約變更,變更項目高達2,859項,預算從原本的發包金額55億到現在已經加到快百億。離譜的是,但尚未啟用就已出現嚴重漏水情形、搭電扶梯要去二樓的飲食雜貨區居然要與車爭道,以及攤商不斷陳情攤位大小落差很大、有人為的不公的問題。洪婉臻怒批,花近百億改建市場,結果問題一堆,局處還狀況外,蔣市府明顯瀆職並且浪費人民納稅錢,二期工程不但在動線規劃上出現重大缺失,電扶梯設計更是危及民眾採買安全。另外,在攤位抽籤時看到攤位面積圖示大小都一樣,結果抽完籤,看現場才發現攤位被畫的大小不一,面積竟然可以相差1.6倍之多,許多攤商連基本的冷凍設備都無法放置。她接到攤商質疑:「抽籤前後差這麼多,市府到底是在圖利誰?這分明就是黑箱作業!」另外,洪婉臻指出,二期工程未啟用就出現漏水問題,簡直是「大巨蛋市場版」,市府完全沒有把關工程品質,隨意亂花百億預算,最後受害的還是辛苦的攤商與消費者。洪婉臻表示,既然工程已經延宕25年,應多花一點時間把關品質。洪婉臻要求市府,環南市場改建工程應成立獨立調查小組全面檢視,積極徹查改建工程所有疑點,並主動送政風調查,以釐清是否有人為疏失;另外,針對市場改建缺失,要求產發局與市場處提出具體改善方案,確保攤商與消費者權益。
蔣萬安赴北市議會談法案 戴錫欽喊該提前溝通
台北市長蔣萬安9日表示,近期北市府共有3大法案與20項議案,希望國民黨與友好議員支持;同黨籍台北市議長戴錫欽則警示,國民黨席次在台北市議會恰好一半,任何預算和建設案,必須友黨全力支持,才有望通過,籲請北市府加強府會溝通。蔣萬安9日下午赴市議會國民黨團說明近期北市府有意推動的重大法案與議案,並親自向藍營市議員請託支持,其中重大法案有三:首先,因應中央修法,調整「消防局組織編制」,持續增補員額,朝1名消防員服務1,000位市民目標前進;第二,《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鎖定囤屋族課稅,透過調高非自住住宅房屋稅,增加持有成本以希望穩健房屋市場;最後是「包租代管減徵地價稅」案,持續鼓勵房東加入「包租代管行列」。蔣萬安也說,各議案中重大議案有二,分別是捷運紅線「信義東延段」、「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包括展延以及契約變更,都需要議會支持。他強調,府會溝通一定會面臨挑戰,議員也會有不少建議,市府當然會針對編列的疑問逐一釋疑,而每一項建設都有其道理,市府也會做詳細說明,這便是來國民黨團溝通報告的目的。戴錫欽則提醒,國民黨在議會席次僅剛好一半,法案和議案都還須友黨的支持,大家必須共體時艱。他說,細看其實有一些例行性的預算,並沒有到「重大」的地步,市府本就可預見,日後希望及早送議會,及早溝通,避免耽誤市政發展。
細看高端合約「這2點」太詭異 賴士葆:這不是電影演的情節嗎?
副總統賴清德在競選時承諾公開高端疫苗合約,16日疾病管制署署長莊人祥公開高端的58頁合約。不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高端通過EUA(緊急授權),當天就改合約,希望衛福部能向大眾說明2疑點。而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也說,「高端疫苗EUA怎麼過的?到底要保密什麼?」賴士葆在臉書發文,「7/19通過EUA,7/19就立刻改合約,重新訂了更嚴格的保密合約,仔細看真是太詭異!」賴士葆說,「第一條就寫到合約簽署日之前或之後的資料都屬於機密資料。合約都還沒簽,資料就算機密?難道合約簽署之前就有不可告人的資料,所以連沒簽約之前的都不能公開?政府會不會對高端過度保護?」賴士葆表示,「第二條第五款提及,必須向法院或主管機關要揭露機密資料時,要先通知對方,並且盡力縮小揭露範圍。如果都遭受法院調查時還要先通報並且盡量隱匿?這不是電影才會演出的情節嗎?法院或主管機關如果都要調查了,還得預先通知資料提供者!是為了串供還是銷毀資料,必須說清楚!之前法院調查高端炒股案時,是否有依照合約通知?」賴士葆稱,高端多次延遲交貨,衛福部包庇不罰或輕罰,「衛福部絕對不可能發個新聞稿就想船過水無痕!必須針對以上的疑點向社會說清楚講明白,否則很難洗清外界對於衛福部處處為高端護航、有圖利高端之嫌的疑慮!」游淑慧指出,之前民進黨政府以保密條款為由拒公開,「原來,原本的合約是正正常常、沒有保密條款,但2021年7月19日突然進行契約變更,而唯一變更的內容,就是新增這個保密條款。」游淑慧,2021年7月18日食藥署邀專家開會,討論高端緊急使用授權,隔天衛福部正式核准高端專案,發了EUA,「為什麼在拿到EUA後,就趕快同時加上保密條款,高端疫苗EUA怎麼過的?到底要保密什麼?我想更重要的是當初的EUA審查資料,也應一併公開。」
新北抓黑幫吸金 案外案意外扯出王美花
竹聯幫旭仁會施姓成員以「保本保息」投資房地產等話術,勾結時任星展銀行柯姓理財專員,2019年至今吸金4800萬餘元。新北地檢署發動搜索帶回施、柯等7名被告,複訊後施被聲押禁見裁准,柯則由新北地方法院裁定4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均獲檢方諭知交保。檢警調查,施男等人還成立行銷公司洗評價。據公開資料,該行銷公司在去年接下台灣電力公司台北區營業處標案,替台電辦理「電動車充電示範場開幕儀式」,經濟部長王美花亦出席。施男與5名同夥共組公司,以投資房地產「保本保息」16%至24%的高額年息吸金,並勾結柯姓理財專員,由柯提供星展銀行高資產民眾資料為目標,並與柯約定給付高額佣金。檢警發現,施男等人為了取信民眾,還成立「孫字兵法行銷策略」行銷公司「洗評價」,使民眾誤信公司確實從事投資,清查受害人數約10人,目前仍在以金流追查是否有未知受害者。新北地檢署企業專組檢察官王宗雄指揮警方,在10月16日兵分7路搜索,帶回施男、柯男等共7名被告,並查扣現金45萬、名錶6只、金飾、電腦等證物,另扣押施等人位於台北市內湖區的不動產1處。檢方複訊後,認為施男、柯男涉犯《銀行法》、加重詐欺罪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反覆實施詐欺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其餘被告諭知交保;院方裁定施男收押禁見,柯男40萬元交保。公開資料顯示,「孫字兵法行銷策略」公司在去年2月9日以94萬餘元接下台電台北區營業處「電動車充電示範場開幕儀式」標案,並以第一次契約變更另拿決標13萬餘元,合計共107萬餘元。該標案公開招標,但以「參考最有利標精神」為決標方式,至於台電當時為何選擇該公司作為發包廠商,台電至截稿都未回應。
北流1.9億用預備金支付? 綠議員:拿市民保命錢當政治遮羞費
台北流行音樂中心積欠1.9億元的工程款,讓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摃上中央與台北市議員,柯陣營日前呼籲,台北市政府以「第二預備金」支應北流未付工程費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24)日表示,根據柯自己訂定的SOP,該筆款項根本不能動用二備金,柯替自己開脫之詞,都只是證明自己「省錢破功」、「誠信掃地」,還想拿市民保命錢的二備金拿來掩蓋自己施政錯誤的「政治遮羞費」。林延鳳指出,前副市長黃珊珊對北流該款項稱「本就應該以第二預備金先行支應」,根本大錯特錯,因為依照2020年3月3日,也就是柯市府任內函頒之「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流程及審查機制」(動二)第三條第五款,包含監造費用在內「需配合工程進度支付款項之案件」除非是「確屬急需辦理之計畫」,否則「原則不得申請動支」,但這筆1.9億餘元的爛帳,就是「設計監造及專案管理」之新增費用,且該計畫早驗收了結,根本「毫無急需」。林延鳳指出,依照審查機制第九款,契約變更或賠償確實能申請支應二備金,但前提是「爭訟或仲裁案件於判決或仲裁結果確定後」,故如未經仲裁的北藝2.34億賠償金,或北流這筆帳,都不能走「動二」程序。林延鳳痛批,顯見柯文哲不僅忘記「北流不能辦政治活動」,連二備金怎麼用都忘得一乾二淨,而黃珊珊貴為律師,還替柯出這種餿主意,套句「柯式用語」,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監」。林延鳳表示,柯文哲若真想動二備金,大可在市長任內推翻自己所立之各種規定加以動支,但他卻未如此行動,關鍵並非「來不及編」或要「等中央回文」,而是在於他根本不想面對議會。反觀,柯文哲為了替黃珊珊「大撒幣」辦城市博覽會,曾動用二備金8474萬元,卻拆分成兩筆不到5000萬,也就是未達須向議會報准門檻之款項,這早已顯見柯規避監督的心態,其二,這筆帳瑕疵斑斑,柯自己也知道經不起議會檢視,索性兩手一攤,丟給繼任者自己面對。林延鳳認為,拋出「二備金」之說只是柯文哲的困獸之鬥,「北流欠款事件」已令柯人設現形,甚至恐比「太監說」、「厭女言論」都還嚴重影響其選情,因為他治理台北無方、無能的證據已經攤在陽光下,全體國人都知道他連台北市長都做不好,還想做總統,她同時更呼籲蔣市府應立場堅定,拿出具體行動叫柯道歉、還錢、負起政治責任,切勿屈服於柯的耍嘴皮功夫。
八德運動中心天花板崩落包出在這 監察院糾正桃市府
去年9月桃園八德國民運動中心羽球場因地震造成天花板崩塌,畫面怵目驚心。監察院調查指出,此一缺失不僅盡失統包最有利標立法美意,亦斲喪政府施政形象,核有嚴重違失,今天通過3位監委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桃園市政府案,並函請桃園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監委郭文東、張菊芳、林盛豐調查發現,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代辦「北景雲開發計畫」,未督同PCM依統包作業須知落實審查八德國民運動中心5樓羽球場沖孔鋁障板吸音天花板設計圖說,致統包設計單位圖面缺漏天花板吊架固定部位之現場施工製造圖,竟無人察覺;且天花固定方式採單支3.92mm自攻螺絲固定於0.52mm薄鋼板之錯誤方式施作,導致大面積沖孔鋁障板吸音天花板於震度僅3級的地震中骨牌般崩解掉落,造成1名民眾受傷,甚至引來國外媒體報導,亦斲喪政府施政形象,核有嚴重違失。郭文東、張菊芳、林盛豐說,北景雲計畫是桃園市大型統包工程,計畫內容包含新建「八德國民運動中心」、「大湳消防分隊」及「桃園市大湳社福館」,結算金額12億8208萬餘元。監委表示,除了前述八運中心5樓羽球場沖孔鋁障板吸音天花板崩落重大缺失外,尚有許多缺失有待檢討改進,包括八運中心、大湳消防分隊施工期間即經施工查核有漏水、裂縫等常見缺失情形,惟新工處未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及統包工程契約,即時處置;保固期間亦未有效要求統包商限期改善,致相同缺失重複發生。缺失還包括新工處辦理PCM契約變更作業,已逾投標須知第62點規定所載可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工處未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按不同建築物用途分類核計監造服務費,致有溢計委託技術服務費用情事。監委也提及,新工處為克服八運中心外水水壓過小,易生瞬間用水量大時,補水不及等問題,另案規畫於地下1層停車位增設水箱,增加73萬餘元公帑支出,是否符合統包作業須知及統包工程契約等。本案統包商所提送TAB報告,非由統包需求書所規定之第三公正單位(公立機構、學術機構、財團法人)所測試;最後是統包商、監造單位及PCM均有部分專職人員違約兼職情事,新工處除依相關契約計罰外,仍應就事實提報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裁處及移送相關公會懲戒等。
鄭正鈐揭露新竹棒球場營造商黑歷史 質疑前朝市府失能舞弊
新竹市立棒球場缺失一籮筐,民進黨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因過去曾強調「高度參與公共建設,也都經常到工地巡查」,現在成為迴力鏢,屢遭外界質疑綠色執政成了災難保證;對此,立委鄭正鈐今(9)日痛批,承接新竹棒球場統包工程的「巨佳營造」的黑歷史令人毛骨悚然,但新竹市政府過去卻是異常愛用,並質疑為什麼棒球場被埋了疑似營建廢棄物都沒發現,究竟是失能還是舞弊?鄭正鈐指出,總統蔡英文曾在去年新竹棒球場開幕賽致詞時,指出期許球場帶給「市民滿滿的感動」,但如今卻是帶給國人「滿滿的憤怒」。他痛批,蔡英文用盡洪荒之力力挺林智堅,親自出席開幕賽為球場背書,而今棒球場大出包,蔡英文難道不用為自己的力挺與背書向國人道歉?鄭正鈐表示,新竹棒球場缺失多達152項,市政府目前無法貿然訂出改善完工的期程,中華職棒3月底開打,被列為味全龍隊雙主場之一的新竹球場,勢必無法進行賽事。他認為,營運廠商龍來公司若要求賠償,不應用納稅人的血汗錢來賠,林智堅既然喊出「責任由我一肩扛」,就應該好好負責。鄭正鈐說,承接新竹棒球場統包工程的巨佳營造,在2012年桃園新埔國小承包案被發現偷工減料;2016年在桃園大溪高中圖資大樓興建工程倒塌,5名工人從高樓摔落、慘遭活埋,並曾因「違反政府採購法圍標」及「公共工程偷工減料」,分別在2009與2013年遭判刑。「巨佳營造的黑歷史令人毛骨悚然,但新竹市政府卻是異常愛用。」鄭正鈐指出,2019年標到新竹棒球場工程統包案之後,自2019到2022年總共標到32件政府標案,其中就有21件在新竹市,比率高達66%。他進一步揭露,除了新竹棒球場工程統包外,其他都是學校校舍補強、改建工程,每一個學校工程都只有巨佳營造一家投標,而且都是得標後至少經過2次變更設計或契約變更追加經費,鄭正鈐也舉例,包含華德福實驗學校、民富國小、育賢國中及香山高中等各校工程,得標總經費也從6.62億元追加至10.25億元。他質疑,新竹棒球場不但缺失一籮筐、疑雲重重,偏偏選一個有偷工減料、有重大工安意外前科的廠商承包,令人不禁懷疑這水到底是有多深?
遠雄宣告放棄國賠 黃珊珊:大巨蛋爛攤子「我們收完了」
台北大巨蛋先前因未按圖施工遭台北市政府勒令停工5年,遠雄為此向北市府請求國賠。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5)日在臉書上發文表示,11月18日遠雄宣告放棄國賠並同意台北市府提出的營收分潤,已經於11月22日簽訂契約變更,這個遲來的正義屬於全體台北市民,「大巨蛋的爛攤子,我們收完了! 」黃珊珊今天在臉書上發文指出,今年六月與遠雄商議分潤機制時,遠雄要求「國賠」與議約要脫勾,而北市府堅持說不。原因很簡單,因為一塊兩百多億的土地,零權利金交付開發,已經是全體市民的重大損失,所以堅決不讓步,而當年在議會質詢大巨蛋案,她無力回天,但是20年後,柯市長把重責大任交給她,要把遠雄帶上談判桌,並給全體市民一個可以比賽的棒球場。 黃珊珊表示她要向大家報告,在11/18這天,遠雄宣告放棄國賠並同意台北市政府提出的營收分潤,已經於11/22簽訂契約變更,這個遲來的正義屬於全體台北市民。雖然大巨蛋不是政績,但絕對是一面照妖鏡,市府只是堅持本應堅持的公平正義,讓人民相信正正當當也能做生意。黃珊珊表示,所有簽訂契約及談判會議記錄,全部都會上網公開在台北市政府大巨蛋公開資訊專頁,也希望新政府能秉持「公開透明」的施政理念,保留這個網站並持續更新,以保障市民「知」的權利。黃珊珊表示,接下來,大巨蛋能否在明年順利完工,也邀請市民朋友們與四位民眾黨台北市議員一起持續監督,讓過去的黑金政治,不會再次上演,讓公正廉能的價值延續,讓台北持續前進。
投資型保單2月飆漲他卻慘賠65萬 保險公司因這個被告賠錢
屏東六旬潘男向保險公司投保2張投資型保單,某日向業務員求助轉換標的,但事後卻發現,原本要全數轉換的標的,僅轉入100單位,導致損失價差65萬8550元,因此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經法官審理認為雙方都有責任,一審判決公司須賠償25萬7802元,可上訴。潘男表示,2020年3月臨櫃向業務員請求將目前所投資標的全部贖回後,再全部投入能源基金,業務專員確認後,隨即透過平板電腦以線上操作方式進行投資標的轉換,完成後,他當場於平板電腦上簽章。但數日後發現,原本應該百分百轉入新投資標的的原贖回基金,竟僅轉入100單位,潘男隨即將客服提出申訴,並要求補足已漲的價差,保險公司拒絕,雙方鬧上法院。承審法官發現,從保單轉換日到重新投入金額這段期間,短短不到2個月,投資淨值漲幅價差為52.98%,試算價差損失為65萬8550元。但保險認為,申請書均經潘男自行確認後簽名,顯見當日投資標的轉換申請內容已確認無誤。再者,申請書聲明、同意暨應注意事項中亦載明:「前開保險契約變更之內容均經本人確認,並願意遵守保單條款所約定之相關費用,如有虛偽、不實或不盡之情事者,概由本人負責。」等字句。法官審酌後認為,保險公司確未盡協助義務而有過失,但潘男疏未於簽章前確時核對、了解所簽內容,亦非全無可受非難之處,因此認為兩造過失程度應各自負擔50%過失責任。全案可上訴。
老榮民繳20年保單「受益人竟是陌生人」 業務員揭保險黑暗面
繳了20年的保費,受益人竟是無親無故的她。有名網友發文透露,日前遇到一名老榮民請他幫忙確認保單內容,沒想到竟在身故受益人欄位看到同業業務員女兒的名字,向老榮民詢問,也確認對方與老伯伯沒有任何私交,原Po看到得知此事、保單又已期滿的老榮民落寞、無奈眼神,氣得怒嗆「有些人做保險實在是沒良心到極點」。這名業務在「爆料公社app匿名館」發文表示,這位老伯伯當天拿一張繳了20年的保單,要他幫忙確認內容,結果原Po竟發現身故受益人是同業業務員的女兒,且老榮民也表示和承辦女業務員及其女兒沒有任何關係,她們「只是常常路過家裡而已」,讓原Po直呼「老伯伯這張保單已經20年滿期了,現在也不可能買任何保單」,並暗示老榮民遭到不肖同業誘買保單,「當初孤身一人的他買這張保單要幹嘛,我真的想不透」。原Po也痛斥承辦女業務員「實在是沒良心到極點」,表示保險本身是很好的社會互助機制,但業務性質的工作,卻也常出現「因人而異的邪惡,因人而異的善良,甚至因人而異的泯滅人性」,對那些利用職務之便,行不義之利的同行感到不恥。另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公布的2021年第3季申訴統計,保險業以申訴案1,787件與高達79.5%的佔比,高居金融3業申訴量第一,而壽險非理賠爭議案件中,又以「業務招攬爭議」為最多,達到12.02%,其次依序為費率爭議、解約爭議、停效復效爭議、拒保或加費承保爭議、未遵循服務規範與契約變更;產險非理賠爭議,由續保爭議為最多,佔23.90%,其次依序為未遵循服務規範、拒絕承保、解除或終止契約、保費之交付與業務招攬爭議。
3家壽險擴大門診理賠!南山、遠雄、台灣人壽宣布 凡遇這一情況視同住院定義
(不斷更新)由於疫情升溫,再加上醫療能量面對疫情緊繃,排擠到其他疾病、癌症患者等的治療資源,南山、遠雄、台灣人壽等多家壽險公司陸續宣布擴大住院理賠條件,感染新冠肺炎疫情確診者、癌症等疾病者,在前述原因改為門診治療時,將視同住院理賠條款的定義,並且提供多項便捷理賠管道。南山人壽:擴大癌症患者住院理賠條件保戶若因罹患癌症經醫師診斷必須住院,但因醫院量能不足改以門診治療時,將視為住院,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提供溫暖關懷的理賠服務。遠雄人壽:擴大確診理賠服務,因新冠肺炎確診入住檢疫所或防疫旅館視同住院理賠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嚴峻,遠雄人壽以保戶需求為優先考量,即日起擴大理賠服務範圍,若保戶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新冠肺炎(Covid-19),且必須入住醫院並辦理住院手續,卻因醫院病床滿載而轉往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進行治療(不含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保戶只要提供確診新冠肺炎診斷證明書、隔離治療通知書、集中防疫所或防疫旅館之入住證明三文件,遠雄人壽則融通給付住院日額醫療保險金(不含加護病房、在家療養、住院前後門診等條款約定之其他保險金的給付)。此外,為配合政府防疫政策,維護客戶及員工健康與安全,自110年5月31日起,遠雄人壽台北、台中、高雄服務中心營業日服務時間調整為08:30~15:30,客戶如有辦理保單借款、契約變更、理賠與繳費需求等服務,可多加利用官網保戶專區或遠雄人壽行動APP線上辦理,減少面對面接觸機會。值此疫情升溫時期,遠雄人壽提高各項保戶及員工防疫措施,保持營運不中斷,以維護保戶權益及服務品質。保戶如需要任何服務,建議優先線上辦理,亦可撥打服務專線0800-083-083,或上遠雄人壽網站www.fglife.com.tw查詢。台灣人壽:確診者擴大4項認定範圍,一般疾病者擴大住院理賠條件中信金控旗下子公司台灣人壽公告,新冠肺炎疫情警戒升級達第三級(含)以上,若保戶依其病況及療程,原應住院接受治療,經醫囑註明因醫院滿載、無法入院而需改採醫院門診治療時,則視同符合保單條款住院的約定,可依條款給付相關的保險金,落實公平待客原則,關懷保戶疫情所需。另外,台灣人壽為服務保戶,因應疫情快速變化,對確診者相關放寬理賠認定措施如「法定傳染病不視為除外責任」、「法定傳染病取消30日疾病等待期限制」、「入住負壓隔離病房比照加護病房住院項目」、「依政府安排入住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視為入住普通病房」,確診保戶均可依投保險種規定,獲得理賠保障。疫情期間,台灣人壽客服專線0800-099-850及理賠窗口服務不中斷,為避免接觸人群,台灣人壽提供保戶四種便捷理賠管道,保戶可多加利用:一、照相理賠,登入台灣人壽保戶天地「龍e賠」線上填寫申請資料,拍照上傳理賠文件,即可完成申請,正本文件再寄回本公司。二、醫院串聯,登入台灣人壽保戶天地「eClaim理賠區塊鏈」及「理賠醫起通」,線上填寫申請資料,授權合作醫院傳送就醫資料,即可完成理賠申請。三、超商理賠,保戶可在7-11 統一超商ibon 生活便利站,依照導引式表單填寫申請資料,掃描上傳理賠文件,正本文件交給7-11櫃檯寄回本公司即完成理賠申請。四、醫院墊付,保戶於合作醫院住院時,來電本公司申請確認,即可以理賠金扣抵住院醫療費用。(合作醫院名單詳見本公司官網)
「理賠服務不應免費無限上綱」!保險業務總工會出招 業務員跑腿交通費公司應全買單
明年元旦起,保險公司須跟承攬約制的保單業務員就「續期佣金」、「服務津貼」給付方式講清楚說明白。為此,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已去函金管會,提出一套具體規範計算方式,譬如說保戶請業務員代為申辦理賠保險金作業時,保險公司須付相關的服務費用給業務員。根據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向金管會,提出的「保險業2021業務員保單服務費用表」,是以保戶常詢問業務員的內容中,加以分為「服務項目類別」、「服務地區」、「服務費計價方式」三類,給予清楚定義及舉例金額計算案例。第一類「服務項目類別」中,像是醫療、失能給付申請、死亡等「理賠服務」,還有「契約變更」、「已成交保單的保障說明」,列為「基本收費」項目。至於「協助糾紛案件處理」、「與保單無關的服務項目」的月曆、滿期禮、溢繳保費等,建議為「加費」而予以區別。第二類「服務地區」則是就業務員的交通往返里程給予津貼。首先,基本公里數20公里服務費為1000元,超過20公里後,每10公里加收100元,未滿10公里以10公里計算;計算基礎包括過路費、油費、汽車耗損等。此外,還可從業務所出發所在地工作地點,做為起始點計算,像是分公司、業務行政中心、報帳處、通訊處等。第三類「服務費計價方式」部分,基本收費為1000元,另依項目數量分別增加1000元。加收費用項目另含基本收費,每項分別加收,但若有項目為加費項目時,採個別累加。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嚴慶龍。(圖/李蕙璇攝)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嚴慶龍,列舉第一個案例來說,台中業務員協助南投信義鄉的保戶,辦理醫療險理賠(服務項目),皆為基本收費,此項服務即收取一筆(公里)基本收費。北台中分公司-南投信義鄉,共計78.5公里,故基本費用1000元+600元,總計1600元。嚴慶龍並舉出第二個案例來進一步讓大家明白,高雄的保戶張三要求台北的保險業務員小明,協助辦理受益人/要保人變更,此項的服務收費:基本收費+加費項目。高雄分公司-台北民權西路辦理契變,共計355公里,基本費用1000元+3400元,總計4400元。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嚴慶龍表示,很多保戶可能已經習慣,既然是透過保險業務員說明保險契約條款、簽約購買,之後申請保險理賠等相關收件、送件,都會聯繫保險業務員服務。但事實上,很多保險公司並非以《勞基法》聘僱業務員,而是採取「承攬契約」,類似委外、經銷與代理的概念。也就是說,保險業務員並非保險公司編制內的職員,南山人壽企業工會、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多年來,就要透過立法,譬如說修改保險法、保險業務員懲處等相關規定,將保險業務員地位與保險公司常說的「事業合夥」相平等。 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向金管會,提出的「保險業2021業務員保單服務費用表」。(圖/李蕙璇攝)
【ETC罰單貓匿2】高公局託警方處理 工程會:還是應招標
高公局外包印製、寄送逾期未繳高速公路通行費的罰單,多年來未對外公開招標,而是透過「行政互助」的名義,直接交給承做處理警方罰單的民間公司,遭檢舉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逾期未繳高速公路行車電子收費的罰單,承做起來很簡單,利潤比處理警方的罰單高出好幾倍。」台北市一家承做罰單印製、寄送的資訊公司人員說,高公局的「電子收費系統交通違規案件舉發作業」流程簡單,違規項目只有「逾期未繳」一種,遠通電收的系統會自動列出未繳的車號清冊,經過高公局與監理單位資料連線,再傳回車主登記的通訊地址、戶籍地址或是車輛登記地址,承做廠商只要收取檔案,遂條列印再拿去郵寄即可,廠商收取的費用包含列印的紙張、油墨、機具以及人工等成本及利潤,郵資則另外計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業務科陳科長說,政府機關之間的行政互助是依照《行政程序法》,而機關對外的採購則要依照《政府採購法》。他說,以高公局與公警局的罰單處理事務為例,高公局若是無法自行處理罰單的外包勞務,可以和公警局協定,交由公警局協助辦理;如果公警局已經有公開招標的得標廠商,可以與得標廠商商討,廠商願意承接時,雙方就必須進行契約變更,將新增加的工作內容與預算額度寫進契約。陳科長進一步說,行政機關的對外採購必須依照《政府採購法》的程序正義,如果公警局與先前的得標廠商約期已滿,重新招標新的勞務採購案時,就一定要講清楚,把高公局要求的工作內容細節以及預算額度寫進新的招標文件;另一方面,公警局與高公局之間,也要把預算由誰支付、錢怎麼給…這些細節明列在雙方的「行政互助協議書」裡。但陳科長表示,高公局的案件是否涉及違反《政府採購法》,仍需待詳細暸解實際情況。關於遭指控高公局違反《政府採購法》一事,本刊致電詢問高速公路局業務組,但至截稿為止,尚未獲得回應。高公局業務組組長劉逢良27日表示,2006年前國道採人工收費,少有未繳的情況,除了少數硬闖收費站的車主,由公路警察開單舉發;由於ETC欠費跟警局取締超速、行駛路肩等違規內容不同,2006年開始有電子收費後,高公路就與公警局簽訂行政協助,由高公局與公警局的得標廠商另外議價,委外處理逾期未繳的舉發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