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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已婚消防員騙實習女義消上床!害女方2度懷孕流產 遭記過調職處分
屏東縣一名42歲陳姓已婚消防隊員,謊稱與太太離婚,誘騙一名30歲實習救護女義消與他交往,更致使對方2度為他懷孕流產,引發憂鬱症。實習女義消家屬找陳男理論,陳男竟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氣得家屬向縣長投訴。屏東縣消防局12日表示,已在11日召開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後,決議記陳男2支小過,並調職處分。這名實習女義消的家長指稱,該名消防隊員情緒管制不佳,與隊員間相處不睦,卻利用職務關係,欺騙實習救護女義消感情,謊稱自己已經離婚,誘騙女義消與他發生令關係,導致女義消懷孕2次。女義消家人發現實情後,曾通報該名消防員的上級長官,屏東縣府政風室雖曾透過電話了解,但一直沒有對該員進行懲處。後來,屏東縣議員洪宗麒曾於今年1月23日出面調解,但陳員不僅不認為自己應該負責,還威脅說:「事情如果鬧大,我太太會告她(指女義消)控告侵害配偶權」,致使女義消身心受創、罹患憂鬱症,每週都要看精神科醫師。女義消家長還指控,洪宗麒議員4月10日再度邀請雙方到議員服務處和解,但是該隊員說他「寧願被懲處,也不願意和解」,且宣稱自己有精神上疾病,擺明不負責。針對此事,屏東縣消防局長李彬正今(12)日表示,這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陳姓隊員明知自已已婚,仍與實習救護女義消交往,行為明顯不當,言行失檢,影響機關聲譽,情節嚴重,違反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規定。11日經考績暨甄審委員會決議,依違反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第4點第17款及第5點第20款,核予記過2次,並調地處分。
高雄54歲特搜女義消被2車「先撞飛後被輾」宣告不治 肇事駕駛呆坐路旁「目睹搶救過程」
高雄市鳳山新富路於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一名54歲許姓義消在斑馬線上行走時,先被35歲林男駕駛的自小客車從西向東擦撞倒地,不久後又被48歲周男駕駛的自小客輾壓。雖然後續急忙將許女送往醫院急救,但最後仍傳出不治身亡的消息。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許女因接連兩次車禍受到重創,全身多處骨折、頭殼破裂,雖然送往802醫院急救,後轉院至長庚醫院,仍於當日晚間10時許宣告不治。有目擊者表示,當時現場竟未見明顯血跡。事後兩名駕駛均供稱「沒看到人」。警方經初步測繪認定,第一輛車因經行人穿越道時未減速,而第二輛車則未注意前方狀況,兩車皆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檢測結果亦顯示兩駕駛均無酒精反應,案件仍待進一步釐清。而從現場畫面可以看到,在事發當下,有其中一名肇事駕駛就坐在人行道上,報導中稱其疑似為第一輛撞許女的自小客駕駛,其在人行道旁目睹整個搶救許女過程。(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據了解,許女生前在高雄長庚醫院擔任洗腎室血液透析資深助理員,同時在鳳祥義消救助分隊服務約12年,長期以來不僅支援過高雄氣爆、台南維冠大樓倒塌及屏東明揚公司大火等重大災害,更以熱心與專業贏得同仁敬重。許女平日還會利用業餘時間自我進修,參與特搜訓練,不斷提升搜救及救護知識,並於1月17日因熱心救災獲頒年度義消菁英。高雄市義消特種搜救大隊長靜士正表示,許女在救災工作中不遺餘力,曾協助高雄市消防局參加NAP中型及重型認證,並擔任後勤組的重要角色,是義消繩索隊的重要成員,對消防界而言實屬難以彌補的損失。
高雄女義消過馬路被撞身亡 昔熱心救災助人…同事嘆:消防界一大損失
高雄市鳳山區本月17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54歲婦人走斑馬線過馬路時,遭到一輛高速行駛的轎車撞飛倒地,隨後又被後方的小客車輾壓,送醫搶救仍不治。而婦人的身分遭起底,不僅是高雄長庚血液透析助理員,還是高雄資深義消特搜隊隊員,為人熱心公益,消息曝光後讓同仁感到不捨。54歲許姓女子是高雄市義消,在鳳祥義消救助分隊服務,當天晚上行走於無號誌燈路口的行人穿越線,疑似要到對向的新甲國小運動,怎料被左側直駛而來的轎車碰撞,倒地不久又被後方另一部轎車輾壓,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高雄市義消特種搜救大隊長靳士正表示,許女支援災害搶救和火警均不遺餘力,相當熱心助人,也曾協助高雄市消防局參加NAP中型及重型認證,國際人道救援時,也用自己的時間投入擔任後勤組,是搜索人員重要後盾,如今卻遭遇噩耗身亡。許女相當熱心助人。(圖/報系資料照)許多義消同仁聞訊後整夜難以入眠,深感不捨大嘆「是消防界一大損失」,尤其許女也在長庚醫院服務,擔任洗腎室血液透析資深助理員。高雄市義消總隊長陳義永得知消息後,派員協助家屬辦理後事,並發出一封信給打火弟兄,內容提到「昨日我們的好夥伴鳳祥分隊許女因故不幸離世,他戮心戮力投入義消工作,災變時更不遺餘力協勤,去年高雄市消防局一年內通過NAP中型及重型認證,他更扮演強大後勤支援的角色」。陳義永說,聽聞此噩耗,我深感哀痛,也無法用言語表達我對他家人的深切哀悼之情。此刻,讓我們致上最深的悼念,院她的靈魂安息,願她的家人得到慰藉。也呼籲每位打火弟兄,平時切記自身安全與健康,因為我們身後還有最親愛的家人在等著我們回家。
複檢時身高差1.1公分!女消防員遭廢止受訓資格 憲法法庭:部分違憲
女義消陳韻宣考上女消防員後,受訓時被要求到醫院體格複檢,複檢後她身高為158.9公分,未及160公分,遭廢止受訓資格,她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判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款規定,「本考試體格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一、身高:男性不及165.0公分,女性不及160.0公分。……」部分違憲。陳女的確定判決違憲,廢棄並發回最高行政法院。憲法法庭認為,適用於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之範圍內,其所設之身高標準,排除女性應考人之群體比例明顯高於男性,使女性應考試服公職權受不利之差別待遇,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不符,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其效力。
桃園女義消投訴遭性騷卻被消防局包庇打壓 議員余信憲痛斥姑息養奸
桃園市議員余信憲17日陪同擔任義消的邱小姐,控訴楊姓義消幹部熊抱性騷擾,消防局不但包庇還打電話施壓:「我才剛上任妳就給我出這道菜!」要求撤告,害邱女身心俱疲求助身心科。消防局表示已讓楊男暫停協勤靜候調查,會全力配合司法,若屬實最重退隊。「我到現在都很怕工作上會遇到,隨時注意他在哪!」邱小姐說,自己擔任特搜義消3年,以為拿出很大勇氣救災,但站出來說出自己遭性騷需要更大的勇氣,她指出,過去楊姓幹部就常有小動作觸碰到胸部,她都會當場斥責閃避,孰料3月19日在值班台,她在講解救難動作時,楊男竟伸鹹豬手熊抱她還抓腋下。余信憲說,事後義消特搜大隊姑息養奸,允諾要將楊男降調隊員,但楊至今仍是幹部,並以疫情推託,獲悉邱女找上他報警,潘姓義消特搜大隊長竟打給邱女施壓要求撤案,說「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還稱跟特搜大隊長蔡樹林「講好了」,王姓義消分隊長則在LINE群組要求所有人都不能談論甚至公布這件事,違者直接退隊,痛斥第一時間應該送性平,處理明顯有疏失。蔡樹林昨坦言近日才知悉,絕無「串供」或聯手施壓。消防局副局長龔永信指出,兩造都是義消,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勿枉勿縱,並加強性騷擾防治教育宣導與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