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眾往來...
」 飆車
三多商圈驚魂夜!30歲男逆向蛇行撞警車還落跑 狂飆逃逸
高雄市苓雅區在20日凌晨爆發一起離譜的肇逃事件,1名30歲李姓男子深夜行經中山、三多路口時搖搖晃晃,疑似精神或身體狀況不佳,不但逆向、蛇行,甚至在路口直接撞上正在值勤的警車,更誇張的是,李男撞車後未停下查看狀況,反而油門一踩加速逃逸,引發警方立即追捕。據警方指出,事發當時巡邏員警剛協助一名行動不便的民眾返家,正駕車回程行經三多一路口,沒想到突然遭到李男機車從側方撞擊。撞擊後李男毫不理會,直接往中山二路北上狂奔。警方察覺肇事者企圖逃逸,隨即啟動追緝,沿途透過擴音器喝令停車,但李男仍持續蛇行騎車,對來往用路人造成高度危險。警方一路尾隨至中山路與五福路口,終於成功攔截李男。被逮下車後,李男情緒激動、語無倫次,高喊自己「身體不舒服」才會失控亂騎。警方為避免他情緒再度失控,先將其管束並通知救護人員到場,李男之後被送往醫院評估身體與精神狀況。事後調查發現,李男當時行為已有多項違規,不僅逆向、蛇行,還衝撞公務車輛後肇事逃逸。警方表示,他已涉嫌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加上肇事逃逸部分,依規定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另將面臨吊扣駕照1至3個月的處分。後續警方將李男訊後,移送高雄地檢署進一步偵辦。
樹林火車站階梯驚見「尖刺」 37歲男不滿街友聚集擺防鴿板趕人遭法辦
新北市樹林區37歲羅姓男子,不滿樹林火車站後站行人階梯常有街友聚集,竟自行在階梯上放置6塊防鴿用塑膠尖刺板,企圖藉此驅離街友,但附近民眾擔心危險物品恐造成意外,將此事放上社群網站引發議論,警方獲報後立刻到場將尖刺板移除,並將羅男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嫌送辦。樹林警分局表示,警方近日網路巡查時發現民眾貼文,稱樹林區後站街某家店前地面有釘子,警方立即前往查處,現場發現地面放置防鴿用塑膠尖刺板,除立即排除,以避免造成危害,並追查來源。警方調查確認尖刺板為羅姓男子所放置,羅男向警方表示,因不滿該處周遭常有街友停留,認為影響環境觀感,於是擅自將尖刺板放置於路面,警方訊後則將他依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桃園蘆竹群眾深夜競速飆車 4人遭檢方起訴求重判
24歲林姓、19歲羅姓、19歲李姓、20歲莊姓、等人利用Line群組號召,指示24歲廖姓男子以小貨車載運未懸掛車牌、改裝機車4月5日凌晨到桃園蘆竹南青路聚集並超速競駛、逆向佔用快慢車道等。桃園地檢署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起訴,建請從重量刑。(圖/警方提供)24歲林姓、19歲羅姓、19歲李姓、20歲莊姓、等人利用Line群組號召,指示24歲廖姓男子以小貨車載運未懸掛車牌、改裝機車4月5日凌晨到桃園蘆竹南青路聚集並超速競駛、逆向佔用快慢車道等。桃園地檢署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罪起訴,建請從重量刑。檢方調查,林姓、羅姓、李姓、莊姓男子等人,利用Line群組號召,並指示廖男駕駛小貨車載運未懸掛車牌、供競速使用的改裝重型機車到南青路聚集,無視其他用路人安全、沿途居民住宅安寧,且為避免遭查獲指示廖男駕駛小貨車,載運未懸掛車牌而供競速、飆車使用之改裝重型機車到場。眾人集結完畢後,旋即於4月5日凌晨5時50分,在供公眾使用之道路上,以改裝重型機車進行超速競駛、逆向佔用快慢車道等危險駕駛行為,並引發現場民眾分據道路兩旁圍觀,完全不顧超速、競駛、逆向等危險駕駛行為,除製造噪音外,更極易造成車輛失控,危及無辜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用路安全及居住安寧甚鉅。嗣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獲報前往,於路口設檢、攔停危險駕駛車輛,經詳細偵查、完整蒐證後,一舉查獲林男等人不法犯行,以期杜絕聚眾飆車風氣。桃檢檢察官楊舒涵偵辦,認為林男等4人涉及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廖男則犯幫助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均依法提起公訴,並審酌林、廖等人漠視公眾往來安全,群聚競速飆車,嚴重妨害道路交通安全,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遏止群聚競速歪風。桃檢呼籲近期多有民眾群聚道路競速飆車,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及民眾安寧,將與各警分局共同查緝此類犯罪,遏止此類不法犯行再現,以實現檢警維護身體及財產安全之國家任務。
桃園車站女子跳落軌道!列車進站急剎「差1秒險釀悲劇」
桃園車站昨(18日)傍晚發生一起驚險事件。當時台鐵141次自強號正準備進站,一名女子卻突然不明原因跳下月台軌道。所幸站務人員及時發現並通報司機員,列車隨即緊急煞停,才避免釀成傷亡。鐵路警察局指出,桃園分駐所於17時58分接獲通報,地點在桃園車站第1月台第6車位置。初步調查顯示,女子在列車進站前突然落軌,所幸司機員接獲通知後立即反應,避免發生意外。事件發生後,女子隨即在其他旅客協助下被拉回月台,並由員警陪同送往長庚醫院檢查。由於女子未透露落軌原因,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確認其行為已影響列車運行,訊後依《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移送地檢署。至於141次自強號,則在確認旅客上下車秩序恢復正常後,於18時03分發車,僅延誤2分鐘。有網友拍下這一幕PO上Threads表示,「下班搭火車回家,眼睜睜看這位小姐直直躺在軌道上,幸好火車有停下來,好可怕。」其他網友也紛紛抨擊此行徑, 「他以為自己是朱自清的爸爸」 、 「台鐵司機真的是心理素質強大」 、 「支持台鐵告她求償誤點的損失」 、 「是有什麼過不去的事?不要浪費社會資源好嗎!」
台中離譜酒駕!男閃責跳到副駕駛座 警開門驚見「男男交疊」看傻
台中市南屯區日前發生一起離譜酒駕事件。一名20歲的蔡姓男子和友人一起到夜店喝酒,事後竟僥倖開車離去,途中遇上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員警攔查,蔡男見警疑似為了躲避駕駛事實,竟直接跳過去坐在副駕駛座上,讓打開門的員警驚見「男男交疊」,當場傻眼;過程中,蔡男還因為太過慌張,忘記將車輛停妥,因此撞上路旁的6輛車。大墩派出所員警日前晚間巡邏經過大觀路與向上路口時,發現一輛汽車行跡可疑,示意汽車靠路邊停,孰料開車的蔡男竟是酒駕,其聽到員警上前攔查,擔心酒駕被逮,竟直接跳過去坐在副駕駛座上的友人身上。警方到場一開門,就見「男男交疊」的畫面,當場看傻,而蔡男過程中也因為太緊張而忘記打P檔,整輛車滑行撞上路旁停放的5輛機車與1輛汽車。蔡男等人眼見逃不過,只好下車乖乖受檢,表示其前往夜店只喝了一口調酒,果然確認其酒駕狀況,酒測值0.09mg/l,不過因未超過法定數值,蔡男後續也通過測試觀察紀錄表。全案訊後也依照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門前被設置鐵皮圍籬!他多次陳情未獲處理 監院糾正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關西鎮一處建物門口自2020年起遭人於門前設置鐵皮圍籬、種植樹苗、搭設支架、擺放紐澤西護欄及廢棄車輛等障礙物,長期嚴重妨礙通行,住戶多次向新竹縣政府陳情卻未獲妥適處理。監察委員林郁容及施錦芳調查認定新竹縣政府未善盡職責,核有違失,糾正新竹縣政府。監委表示,該建物經新竹縣政府指定建築線且核發建築執照之合法建物,應保障住戶居住與通行權益。但自109年起,特定人士擅自於該建物門前停放車輛並設置各類障礙物,除妨礙住戶正常通行,侵害其法定權益外,更占用公有道路用地,影響公共通行秩序。監委認定,新竹縣政府未能查明事件發生緣由,僅以違建查報及裁處罰鍰等方式進行處理,未能即時排除妨害,坐視障礙物堆置圍堵、占用道路歷時逾4年,顯未盡維護公共秩序與保障人民權益之責,該府相關單位推諉卸責,行政作為流於虛應故事,態度消極寬縱,殊有未當。監委表示,爭議緣於1991年新竹縣政府為關西鎮都市計畫2號道路工程需要,申請徵收部分土地,但新竹縣府未察該筆土地已被指定為建築線核准系爭建物興建,造成分割後部分土地未納入工程用地徵收範圍,致使該建物面臨都市計畫道路境界線與地籍線不符,合法建物未能臨路之窘境,影響民眾權益。另外,林郁容及施錦芳委員並就特定人士自2020年起陸續以架設鋼架鐵皮圍籬、刨除原水泥鋪面、種植樹苗、搭設圍籬、擺放紐澤西護欄及停放廢棄車輛等手段,嚴重妨礙住戶進出通行,有否涉及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及第304條強制罪等罪嫌,以及有無勾結公職人員徇私不法等情,函請法務部轉相關檢察機關查明後依法處理。
高雄男偷輕軌22組玻璃支架 獲利558元被依竊盜罪起訴
高雄輕軌因站體設置在一般平面道路,沒有隔離設施,到了夜間又無人看守,站體設備易遭宵小覬覦,今年3月期間,69歲丁姓男子連續2天,覷準無人時機偷走位置偏僻的3個車站,共22組月台玻璃固定支架,警方接獲報案後循線索逮人,檢警偵訊丁男後,依竊盜罪起訴。經查,丁姓男子於今年3月23、24日連續2天,趁深夜和清晨時分輕軌停駛、行人稀少又無人看守的時機,潛入前鎮區經貿園區站、凱旋瑞田站、前鎮之星站3處月台,以螺絲起子、六角扳手等工具,偷走22組月台玻璃固定支架,然後再把得手的贓物賤賣給回資源收業者,共得558元。高捷公司連續兩天發現站體設施失竊,於是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找到可疑對象,清查之後逮捕丁男,並餘回收場找回21組失竊的支架發還給高雄捷運公司,丁男被捕後對犯行也坦承不諱,由於沒有月台玻璃支架,可能會導致玻璃落下月台,軌道運輸受阻,因此除了提告竊盜罪外,高捷公司還加碼提告公共危險罪。但高雄地檢署偵查時,檢察官認為,被偷的月台玻璃支架是安裝在月台外側,即使支架缺失脫落,距離軌道還有一段距離,即便玻璃掉落也不會造成輕軌系統損壞,因此不構成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僅依竊盜罪將丁男起訴。
太缺德!高雄林園出沒「撒釘怪客」害破胎 警鎖定犯嫌追查中
高雄市林園區近日出現1名鐵釘怪客,他沿路丟擲釘子在車道上,導致不少騎士行經時輪胎被刺破,甚至直呼「補胎補到懷疑人生」,周遭店家更是自製「吸鐵釘神器」撿拾,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1名53歲陳姓男嫌,由於他先前2次未到案,警方已於8月31日依法將他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林園分局近日接獲民眾通報,指稱林園區沿海路一帶有1名男子沿途丟擲鐵釘,害往來車輛破輪,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展開調查,但並未發現有騎士撒釘的畫面,不過目前已鎖定1名特定對象追查,全案正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方向偵辦,若違法事證屬實,警方將依法送辦維護行車安全。據了解,林園區沿海路一帶的車道上散落小鐵釘,造成往來汽機車輾過破胎,使受害者無奈抱怨稱「我剛換輪胎就被刺到了」、「走那條天天都得去輪胎行」、「補到都懷疑人生了」,附近1間火鍋店老闆也表示,已持續好一陣子撿拾好幾把鐵釘,甚至自製「吸鐵神器」清理掉落路面約3公分的鐵釘。高雄市小港區分別在5月及10月間也出現類似情形,警方當時掌握陳男涉有重嫌,他都騎乘後方裝有白色大箱子的機車出沒,當時因他2次未到案,警方便於8月31日將他依涉《公共危險罪》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嚇壞民眾!無牌車「街頭鳴空氣槍」 男落網竟辯:驅趕野狗
嘉義縣大埔鄉日前驚傳槍響聲,1名男子開車到中途竟往天空鳴槍,巨大聲響嚇壞路邊民眾,所幸未造成傷亡或財物損失,警方獲報立即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迅速鎖定男嫌後,隨即前往住處將他逮捕,並查扣長槍及短槍各1支,男嫌供稱開槍是為了驅趕野狗,但警方研判具有殺傷力因此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中埔分局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有男子駕駛無牌轎車在光天化日下亮出1把槍,並朝天空鳴槍擊發,由於該車未懸掛車牌,員警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過濾犯案車輛,並向嘉義地方檢察署及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隨後警方於24日持搜索票前往犯嫌住處查緝,當場逮獲男嫌,並查扣1支長槍及1隻短槍。警方說明,男嫌聲稱鳴槍是為了驅趕路邊野狗,並無傷人意圖,雖然他持的槍枝為空氣槍,但經警方判斷已具殺傷力,隨即將他帶回偵訊,全案訊後將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警方也表示將向上溯源,繼續清查男嫌是否涉犯其他刑案,同時呼籲民眾切勿非法持有或使用槍枝,如若發現可向警方聯繫處理。
基隆改裝機車「深夜飆車大賽」警全力追查 改裝車行老闆等4人被捕
基隆市近日發生一起市區「賽車夜狂飆」,1名薛姓改裝車行老闆,與其訓練的2名機車賽車手,在市區道路竟然公然進行飆車活動,儘管警方提前部署,但當時仍無法阻止他們的狂暴行為,事後警方展開追查,成功逮捕薛男和另外2名賽車手,並查獲數輛被改裝的機車。據警方調查,這起事件的幕後主使是1名陳姓男子,陳男在改裝機車LINE群組中號召同好於凌晨5點前往市區道路競速,警方事先得知這起事件的動向,提前在現場設下埋伏,於凌晨1點38分,發現3輛改裝機車在明德二路和實踐路口競速,完全無視紅燈信號,並且大量排放白煙,對公眾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當時3人擺出一字排開的姿勢,準備進行狂野的賽車活動,儘管警方出動多名警力,但這3輛改裝車還是趁機逃脫,警方並未就此放棄,繼續追查線索。最終,警方發現其中1輛改裝機車的車主是薛姓男子,並在基隆市東明路經營改裝機車行,更令人意外的是,薛男將原本是電動車的Gogoro改裝成燃油車,並聘請20歲陳姓與19歲許姓2位賽車手參與飆車活動。警方逮到薛男等3人進一步調查後,發現飆車活動的幕後策劃者,是1名23歲陳姓男子,透過社交媒體號召了大批人參與,幸運的是,警方及時掌握了情報,成功制止這場危險的活動,並於6日將陳男拘提到案後,依違反《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將4人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基隆市警局第三分局長童寶賢表示,改裝車輛引起的環境噪音已引起了社會的反感,這種任意在市區道路上飆車的行為更將構成《公共危險罪》,警方將持續加強對改裝車輛和飆車行為的打擊力度,以確保市民的生活安寧和道路交通的安全。
北投深夜驚見山道猴子狂飆!警逮6人查扣3車 狂開59張罰單
北市北投區大度路與承德路段3月30日凌晨驚傳有飆車族於此處聚集,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啟動快打機制到場,一群人見警方到場立即一哄而散,但仍有幾輛漏網之魚被警方逮住,當場依道交管理條例查扣1輛自小客車與2輛機車,同時依規定舉發總共開出59張罰單,至少8.6萬元的罰款。據了解,民眾向警方報案指出,大度路3月30日凌晨至少有4、50輛機車於此處聚集,一群年輕人不但未戴安全帽,還將車牌遮蔽以躲避檢舉。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啟動快打機制前往現場,不過飆車族一看到警方便立即落荒而逃,但仍有幾輛跑得比較慢的1輛轎車與2輛機車遭警方逮住,當場依道交管理條例第12與21條,「使用吊銷、註銷牌照」、「無照駕駛」等開罰。北投分局儘管未當場逮到人,但事後也積極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清查過濾違規、違法車號,鎖定涉案普重機車20餘輛,逐一依「遮蔽號牌」、「行駛禁行機車道」及「未戴安全帽」等違規事實情節製單舉發,同時該等車輛於道路上危險駕駛、占用道路飆車競駛與競技等違法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二輛以上之汽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重罰汽車駕駛人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不過在警方攔查過程中,有逃逸機車擦撞警方車輛等,警方事後也檢具相關違法事證,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陸續以拘提等方式帶同犯嫌6人到案,訊後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及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北投分局呼籲,近來天氣炎熱許多地區迭次發生青少年群聚競駛、競技及競速等違法行為,已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及治安,不僅陷自身於危險境地,更是罔顧他人安全,警方再次強調,絕不容許挑戰公權力行為,將持續加強深夜時段防飆勤務攔查力度,提高見警率,針對是類違規、違法行為強力執法,絕不寬貸,以維護民眾交通安全及居住環境安寧。
白沙屯媽祖進香竟出現撒釘怪客 42歲男遭逮辯:我也不知道為何要撒
苗栗縣拱天宮白沙屯媽祖展開9天8夜進香之旅,媽祖鑾轎19日從大甲鎮瀾宮出發持續南下,有香客昨上午11時許發現,隨隊騎乘機車的42歲陳姓男子,竟在大肚區沙田路三段591巷附近沿途撒鐵釘,幸未造成人員受傷,警方將人帶回後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嫌函送偵辦。白沙屯媽祖進香之旅,吸引逾18萬信徒跟隨。媽祖鑾轎18日晚間停留大甲鎮瀾宮,昨日一早啟程,一路行經清水、沙鹿,並在下午2時24分進入龍井區。有香客昨日上午11時許在大肚區沙田路三段591巷一帶發現,一名男子隨隊騎乘機車時,竟沿途撒下鐵釘,香客立刻上前制止並報警處理;在場熱心的香客也緊急協助撿拾散落鐵釘,幸未造成往來車輛和人員受傷。台中市警局烏日分局接獲報案,立即派員到場了解,發現現場有一輛機車停在路邊,腳踏板還留有一包鐵釘,但車主並不在場,警方沿路調閱監視器追查。42歲陳姓車主昨近中午11時55分返回牽車,警方盤查發現他疑似精神不穩,對警詢答非所問。據悉,陳自述從沙鹿騎車前來,更說「我也不知道為何要撒鐵釘」,警訊後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嫌函送偵辦。烏日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在道路上丟棄危險物品,以免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造成事故,如有發現狀況應立即向警方報案。
國1造橋段「太空包」掉路面 內容物全散落耗費逾1小時才清完
國道1號苗栗造橋段115.1公里處今(12)日發生交通事故,1輛小客車在行經該路段時,赫然發現道路上出現「太空包」,且又因閃避不及而撞上,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隨後清潔人員更是費時逾1小時,才將散落在車道上的物品清除完畢,以恢復全線通車。國道二隊造橋分隊表示,該起交通意外發生在下午1時37分許,當時1名46的馮姓聯結車駕駛車上正載運太空包,未料卻在行經至國道1號南向115.1公里處時,竟意外掉下2大袋太空包,造成行駛在後方的1輛小客車閃避不及而撞上,所幸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警方在獲報到場後,隨即針對現場2名駕駛進行酒測,雙方酒測值均為0,目前已排除酒駕肇事可能,另外由於掉落的太空包有破損情形,導致內容物四散在現場道路而影響通行,遂也趕緊通知清潔單位到場處理,在耗費約莫1個多小時的清潔作業後,終於在下午3時許恢復全線通車。國道二隊警方呼籲,車輛於行駛道路前應檢查車輛機件、設備是否穩妥,若載運貨物請依規定綑紮牢固、嚴密覆蓋,以避免貨物掉落造成類似事故發生,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若涉嫌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部分,則將待調查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驚險畫面曝!鐵路遭「吊臂入侵」 潮州副站長急通報防憾事再演
台鐵潮州車站28日竟發生吊臂入侵鐵道路線事件,台鐵潮州車站副站長邱旻杰在28日巡視月台時,竟發現有吊車臂已入侵鐵路用地,見狀後憂心變成「台中捷運事故翻版」,遂趕緊通報以防止憾事再度發生,經鐵路警察局調查,施工單位確實有觸法情事,將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嫌送辦。經查,事發於28日上午10時29分許,由於當時潮州車站即將有列車進站,副站長邱旻杰正按規定巡視月台狀況,卻驚見第一月台線路外側有吊臂緊鄰在旁,若是一個不注意隨時都會入侵路線中央,嚴重影響鐵路行車安全,讓他不禁擔憂重演「台中捷運事故」,當下立即通報相關單位進行處理,而現場畫面也全都被邱旻杰錄下上傳自YouTube頻道「Dukoff血汗台鐵」。經查,該案是民宅鐵皮屋作業之吊車臂入侵鐵路路線,透過邱旻杰上傳之影片,可見事發地的確為鐵路用地,屋主及吊車司機訊後被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送辦。(圖/翻攝自YouTube頻道「Dukoff血汗台鐵」)根據邱旻杰上傳之影片,可見吊車臂相當靠近列車行駛路線,又該副站長事後親自前往施工處查看,發現吊臂作業距離鐵路線路僅5步距離,且該處地上皆有「鐵路用地」標誌,確實有入侵鐵路範圍之虞,同時他也質疑施工單位行為已涉及違反鐵路法。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表示,經調查,該案是民宅鐵皮屋作業吊車臂入侵鐵路路線,且該作業距離鐵路線路僅4公尺,明顯影響列車行駛安全,加上施工前也未向台鐵申請許可,警方經通知施工屋主及吊車司機到案說明,訊後依違反《刑法》第185條第一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3彈簧床墊掉落國道害撞 貨車駕駛送辦
一輛大貨車23日晚上行經國道5號南向44.5公里處,車上載運的3張彈簧床掉落車道,駕駛卻渾然不知,導致後方自小客車、皮卡車閃避不及直接撞上,其中1張床還卡在皮卡車底,所幸無人傷亡,警方獲報通知貨車駕駛到案說明並舉發違規,另涉嫌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將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據了解,自小客車和皮卡車前晚7時57分行經國5南向44.5公里外側車道,撞上散落在國道上的彈簧床,其中1張床甚至捲入皮卡車底卡住,所幸無人傷亡,不過不知道國道上怎麼會出現彈簧床。警方獲報後前往處理,追查出63歲李姓男子駕駛的營業大貨車裝載貨物未捆紮牢固,導致彈簧床掉落車道影響交通。李男經酒測無酒精反應,除舉發貨車駕駛違規,另涉嫌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則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車輛行駛道路前應檢查所載貨物是否綑紮牢固,以確保不會掉落,若貨物掉落造成事故發生,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開罰,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若涉嫌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調查後將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另提醒,如貨車駕駛發現所載運貨物散落在車道時,應盡快將車輛停靠於相對安全處所,撥打1968通報高公局交控中心派員處理,切勿自行於車道上清理散落物,以免危及自身安全。
國5車道床墊掉落 2輛車閃避不及撞上卡在原地
宜蘭縣1輛大貨車昨晚7點,行經國道5號南向44.5公里處宜蘭羅東交流道時,車上載運的3張彈簧床,竟滑落於車道上,貨車駕駛毫不知情直直離開,致後方2輛車閃避不及迎面輾過,所幸無人傷亡;警方獲報後已通知李姓貨車駕駛到案說明,並製單舉發,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部分將移送宜蘭地檢署,可處1萬8000元罰鍰。據了解,警方昨晚獲報,國5南向44.5公里外側車道上竟有3張彈簧床,造成後方行經此處的2輛車撞上,其中1張床甚至卡在車底,導致車輛懸空無法動彈,所幸無人受傷,第九公路警察大隊獲報後前往現場處理,調閱相關監視器,發覺是63歲李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因貨物未捆紮牢固,彈簧床滑落車道造成事故發生。警方通知李男到場說明,並檢測酒精值為0,無酒駕嫌疑,針對貨車駕駛造成事故發生,警方已製單舉發,警方依涉嫌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移送宜檢偵辦,也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呼籲,車輛裝載物品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避免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造成類似事故發生,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國道客車遭飛來橫禍 「鐵片天降」砸破擋風玻璃
國道驚傳天降鐵片!51歲陳姓男子與51歲劉姓乘客昨日下午4點,開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362.3公里時,擋風玻璃突遭一塊「鐵片」砸中,車內2人當場嚇傻,副駕駛座的劉男因閃避不及,身體多處挫傷及撕裂傷,所幸意識清楚送醫治療,國道警察已經調閱CCTV、ETC相關影像,查明掉落鐵片車輛。國道警察獲報後到場處理,此事故也於40分鐘內排除,恢復國道交通,警方調閱相關影像表示,陳男當時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鼎金路段時,1塊鐵片突然從天而降,重重砸破前擋風玻璃,令車內2人嚇了一大跳,發生速度之快,鐵片朝副駕劉男迎面而來,其當下來不及反應,而身受輕傷,所幸就醫後無大礙。警方表示,駕駛並無飲酒情形,後續將調閱CCTV、ETC相關影像,積極查明掉落鐵片肇事車輛,將待調查結果出爐後函送地檢署偵辦,國道警察也呼籲,車輛裝載物品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避免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造成事故發生,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警方表示,汽車裝載時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一,處汽車駕駛人3000至1.8萬元以下罰鍰;若使他人財物損壞或壅塞道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將依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澎湖觀光客拿安全帽狂K在地人慘了 檢方起訴5人各5罪
澎湖今年4月間發生觀光客與在地人衝突事件,澎湖在地的洪姓男子因行車糾紛,遭多名觀光客拖出車外爆打,還被拿安全帽猛K,不僅如此,洪男還被一路拖到路旁繼續圍毆,引起澎湖鄉親憤怒、包圍派出所,要這群觀光客出來面對。澎湖地檢署8月1日偵結本案,打人的5名遊客遭提起公訴,5人各被求刑5罪,另1人則不起訴。這起衝突發生在4月26日,一群騎機車分別來自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園的6名觀光客,行駛至澎湖東衛派出所前方道路,疑似對路況不熟悉,未依規定分兩段而直接左轉,而住在澎湖西嶼的洪姓駕駛正好看見這一幕,便按喇叭示警,豈料,洪男竟遭觀光客拖出車外爆打,甚至還有人安全帽狂K,場面相當驚人。澎湖檢方指出,訊問案發在場所有被告、證人與告訴人、勘驗監視錄影畫面,並赴案發現場實地履勘、蒐證後,認定其中5名被告確實將機車停放被害人汽車周邊,刻意阻擋對方駕車離去,再以安全帽毀損被害人汽車擋風玻璃、駕駛座車窗,還強行把被害人拉出車外拖行,並出手毆打等行為,造成現場用路人難以通行的公眾交通安全風險。檢方認為被告林姓、兩名江姓、郭姓、王姓等5人涉犯《刑法》第150條第1項、第2項第2款於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之危險罪、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第354條的毀損等罪嫌。至於同行的另名林姓遊客,當時騎機車跟在最後面,案發時僅單純停留現場,全程均未參與犯行,也沒有助勢行為,查無其他證據足以認為他與另5名被告有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因此認定他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酒醉兄弟檔亂扔土塊砸中騎士 被逮後稱「好玩」
昨(9)日晚間6時許,一名騎士行經台北市南港區胡適公園時,突然被路邊不明人士,持「土塊」扔擲攻擊,嚇得騎士趕緊逃離現場,報案後才知道竟然已經有不少人受害。轄區警方趕緊調閱相關監視器,追查攻擊騎士的犯嫌,後續找到一對陳姓兄弟檔,原來他們喝醉酒後在公園旁嬉鬧,還撿拾花圃土塊亂丟攻擊,員警訊問後將人依《刑法》第185條涉嫌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移送,並約制告誡不得再犯。警方調查,27歲、24歲的陳姓兄弟檔,平時在工地打零工維生,昨天晚上7時許,喝完酒後跑到研究院路2段巷弄內的胡適公園,在公園內互扔土堆嬉戲,豈料,當場砸中一名騎車經過的上班族女子,被害人氣得上前理論,又被這對兄弟檔丟土塊,負氣離去後向警方報案。員警經調閱監視器查出兄弟檔穿著衣物等特徵,巡邏經舊莊街一帶發現兩人徒步行走,渾身酒氣,帶回派出所調查。兩人稱喝醉酒,只是好玩,但被依照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移送法辦。員警也再三告誡丟土塊「有夠危險」,不能再犯。兄弟檔酒醉在公園互丟土堆,最後還朝路人丟擲險些造成騎士摔車。(圖/翻攝畫面)
「野馬富少」撞死上進女 判4年8個月…服刑前先強制治療
涉嫌於2021年8月間,駕駛黃色野馬跑車在苗栗縣竹南鎮闖紅燈撞死巫姓女子的富少葉菘博,經苗栗地院審理後31日做出判決,以葉菘博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處有期徒刑10個月;又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共判處4年8個月。由於葉菘博罹患精神疾病,法院另裁定他接受強制治療3年,治療結束再續服本刑。法官調查,家住桃園的富少葉菘博,是先於2021年8月8日上午8時許,駕駛1部黃色美造野馬跑車,在台南市中西區湯德章紀念公園圓環與民生路口,撞闖紅燈並持續逆向行駛,占用快、慢車道行駛,又在民生路及西門路口闖紅燈、在海安路與民生路口跨越分向限制線持續逆向行駛,致生道路上不特定人車往來之危險。富少野馬男葉菘博駕駛黃色野馬跑車撞死巫姓女子。(圖/謝明俊攝)同年14日上午5時46分許,葉菘博再駕同部跑車,以時速106至112公里沿苗栗縣竹南鎮台一己線由東往西直行,在與全天路交岔路口闖紅燈並超速行駛,致撞及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的巫姓女子死亡。葉菘博肇事後並未逃逸,留在現由轄區竹南警分局員警逮捕送辦。法官調查後認為葉菘博在撞及巫女後,當場向前往現場處理的員警自首為肇事人而接受裁判,法官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而法官在觀察葉某警詢、偵查中歷次供述內容,都能清楚對話、一問一答,其陳述客觀事實的態度、能力、思考邏輯等,均未因其精神病症而產生任何影響。且對於自身的行車動向、目的地、違規駕駛情形,都能清楚記憶及描述。被告甚至明確表達其「想闖紅燈就闖紅燈」、「自己行車技術高超」、「反應能力靈敏」等心態,而對於其違規行為恐致其他用路人生命危險一情毫不在乎。富少野馬男葉菘博駕駛黃色野馬跑車撞死巫姓女子,巫女所騎機車被撞成廢鐵一堆。(圖/讀者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法官再衡以被告於事故發生後,對被害人施以急救行為,可知被告對於上開違規駕駛行為的法律效果應有認識及瞭解。惟其於評估後,仍選擇冒險為之,不尊重他人生命安全,足認被告於案發時 其精神及心智狀況均未因罹患精神病症,以致影響其駕駛車輛之單純行為,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的能力亦均屬正常,不符刑法第19條第1項或第2項規定,均不予減輕其刑。法官認為葉菘博行車肇事致被害人喪失寶貴生命,無可回復,被害人親人也因此承受巨大傷痛,所為實有不該,自應嚴懲。並且迄今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民事和解,因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法官並參酌鑑定報告及全案卷證,認為被告既無法聽從親人約束、照護,且因未定期就診及服用藥物治療,若遽令其返回社會,恐有再犯及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法官因而在本案判決前,已先裁定葉菘博接受強制治療,並於今年2月24開始執行,監護3年,治療期滿再續服本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