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幼兒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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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鎚皮帶衣架全成虐兒凶器 狠父「逾越管教範圍」遭判刑1年緩刑5年
台中1名男子育有4名子女,卻長達7年將暴力施加在大兒子身上,不僅拿皮帶、衣架、鐵鎚等物品毆打,還掐脖、罰跪,甚至不准孩子吃飯,導致少年長期傷勢未獲治療,最終罹患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重鬱症。法院認定男子行為已逾越管教範圍,判刑1年、緩刑5年,全案確定。檢方調查,男子與女友生下4名子女,雖未替孩子辦理認領,一家6口仍同住台中西區。男子疑因對大兒子缺乏耐性,自孩子9歲、就讀國小4年級起,便長期以暴力管教,約每周4次拿衣架、鐵製木柄、鐵鎚或皮帶毆打,甚至出手掐脖、命令孩子跪下受罰,讓原本應受父親保護的童年充滿恐懼。更令人髮指的是,男子不僅動手打人,還限制孩子飲食,甚至不准他在家吃飯,讓少年只能靠學校供應的營養午餐果腹。孩子身上新傷疊著舊傷,臉部曾出現撕裂傷,腰側腫脹、背部疼痛,雙膝也布滿瘀青,但男子幾乎不曾帶他就醫。學校察覺孩子反覆帶傷上學後,2017年通報社政單位,少年一度被緊急安置。然而返家後,暴力並未就此停止。直到2022年,少年升上高中後再次遭學校通報,向社工揭露自己從小遭父親施暴、長年受到凌虐的經歷,醫療院所進一步診斷他罹患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重鬱症。檢方認為,男子長期以積極暴力及消極虐待方式對待未成年兒子,已嚴重妨害其身心正常發展,因此依法提起公訴。台中地院法官認定,男子身為生父,卻在孩子身心發展關鍵期長達7年反覆施暴,還剝奪兒子的飲食、就醫權利,手段極為粗暴,顯已超出一般父母合理懲戒範圍,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1年徒刑、緩刑5年。案件上訴後,台中地院二審合議庭認為,一審適用的刑法條文版本有誤,依法撤銷原判決。不過二審認定,男子犯罪事實及刑度並無改變,仍依現行刑法第286條第1項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1年徒刑、緩刑5年。法院另考量男子坦承犯行,雙方已調解成立,少年目前也已恢復就學並返家,最終判決確定。
狠父長期施虐2幼子!小兒子「發育遲緩」幼稚園師驚覺急通報
桃園市一名37歲葉姓男子,疑似情緒控管不佳,長期施暴於2個未滿7歲的兒子,幼兒園老師發現4歲小兒子身上常有不明傷痕,且身高、體重低於同齡兒童的標準,因此通報家暴中心,經追查發現父親施暴情事,緊急將幼童安置,葉男也於偵訊時坦承因小孩不乖才出手教訓,桃園地檢署24日依妨害幼兒發育罪將葉男提起公訴。檢警調查,這名37歲葉姓父親在某公司擔任業務員,他於2018年3月至6月間,曾多次毆打6歲長子及4歲小兒子,小兒子全身上下有多處瘀傷,且出現貧血、身高體重低於標準、生長遲滯情形;長子的前額、左臉、左耳與左膝蓋等處有多數瘀傷與抓傷,左腳脛骨還出現疑似骨折傷害。幼兒園老師發現兄弟倆來上課時,身上經常帶有不明傷痕,懷疑有家暴情事,變通報市府家暴中心,經調查發現確有情事,社工立即將2名男童緊急安置。葉男在偵訊時坦承小孩不聽話才會出手教訓,桃園地檢署24日依妨害幼兒發育罪將葉男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