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性自主告...
」 妨害性自主 性侵
國防醫醜聞1/醫學生被甩成恐怖情人! 樓梯間硬上、課堂毆打前女友
創立於清朝末年的國防醫學院,建校甚至比黃埔軍校還早了20餘年,是我國軍事院校中歷史最悠久之學府,可是這所救人無數、培育眾多軍方和民間醫學人才的最高軍事學府,近年來卻爆發一件醫學系學生恐怖情人案件,校方被控刻意遮掩,竟勸被害女大生花花(化名)息事寧人,過程荒謬離譜,完全違背該校引以為傲的校風「博愛忠真」!被害人花花和前男友阿民(化名)原本是校內人人稱羨的醫學系班對,孰料2016年交往期間,阿民多次對花花施暴,驚恐交集的花花嚇得趕緊分手,惱羞成怒的阿民不僅化身跟蹤狂,竟常趁四下無人之際對其施暴、甚至性侵,花花怒控「他曾多次掐我脖子、在我身上捏出瘀青痕跡,誇張的行徑班上同學都知道」。花花淚訴,當初阿民以說清楚為由哄騙會面,竟在校內大樓的樓梯間對她性侵得逞。(圖/翁靖祐攝)2017年2月6日,阿民以「說清楚」為由,約花花在校內某大樓會面,由於花花急於擺脫騷擾,且認為對方不會在校園內做出太過分的行為,於是答應會面,不料阿民仗著身高185公分的體型優勢,竟在校內大樓的樓梯間,對身高僅160公分的花花性侵得逞。半年後,2017年9月8日阿民在體育課下課時間,竟在眾目睽睽下,將花花整個人舉起往地上重摔。隔週同堂體育課上,花花為避免再起衝突選擇早退,不料因此惹惱阿民,竟在上課時間衝向花花、企圖再次施暴,所幸立即被在場的3位體育老師壓制,花花才免於再次受傷,身心俱疲的花花瀕臨崩潰,開始尋求身心科醫師與校內心理輔導老師的幫助,她也向校方的性平會提出申訴,結果卻不了了之。2021年畢業後,花花的惡夢還沒結束, 2024年7月花花得知阿民即將來自己隸屬的醫院受訓,為避免大學時期的噩夢重演,花花決心再次向校方提出性平,並且同時向阿民提出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告訴,阿民也因此被調到高雄的軍醫院。面對阿民的長期騷擾,花花於2024年7月對其提出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告訴,士林地檢署也在今年1月3日招開第一次偵查庭。(圖/民眾提供)2024年12月,國防醫學院性平會結果出爐,認定性侵案成立,學校對阿民記2支大過懲處。士林地檢署則在今年1月3日召開第一次的偵查庭。身心受創嚴重的花花現在只盼司法不要像國防醫學院一樣,讓案子草草了事,希望能盡快還她公道,讓惡徒早日接受制裁,否則不知道未來還有誰會受害!本刊致電阿民及國防醫學院,阿民表示,目前正積極配合調查,針對案件內容不願多做陳述,但他對性平調查公正性提出質疑,並表示已提出相關申訴。國防醫回應,記兩大過是根據性平會建議所進行的懲處,後續會待司法結果出爐後,再審視是否追加懲處。對於校方不願積極配合調查的指控,國防醫則表示,根據現行法規,除非是收到正式函文,否則無法提供相關資料作為佐證,並非不願配合司法調查。◎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賀軍翔遭控私人招待所內性侵女客 介紹人住處也被搜索共扣3手機
藝人賀軍翔遭控1月在私人招待所性侵女客人,松山警分局24日前往其北市住處搜索,警方也同步搜索介紹人,並查扣2人共3支手機,而賀軍翔也發聲明表示自己未與第3人有踰矩行為,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據了解,賀軍翔1月在友人的介紹下,前往不對外開放的私人招待所喝酒,期間疑似對其他女客人有失禮行為,遭提告妨害性自主告訴,檢警則於24日兵分兩日兵分兩路搜索。而不只賀軍翔,介紹他去私人招待所的友人也同樣遭搜索,台北地檢署證實,25日持搜索票上門,2人共被查扣3支手機,未來更不排處傳喚賀或其他證人出庭,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
OL聚餐喝醉!男主動照顧「同事直覺有鬼」 折回驚見他暗巷脫褲逞慾
一名陳姓男子去年和同事餐敘後,見一名女同事不勝酒力,自告奮勇擔任護花使者。另外2名男同事直覺有異,離開後偷偷返回查看狀況,不料竟驚見陳男將女同事帶進暗巷扒光,裸露下體趴在對方身上逞慾,過程中還不斷親吻猥褻,2人立即報警。被害人事後提告,台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乘機猥褻罪將陳男起訴。警方調查,陳男去年11月間和一群同事到北市大安區某餐廳聚餐,一行人飲酒作樂直到隔天凌晨3時許才解散,當時被害人早已不勝酒力,喝到全身癱軟;陳男見狀心生歹念,認為有機可趁,打算撿屍性侵,遂主動向其他人提議欲擔任護花使者,表示會單獨留下照顧女同事,同時不斷催促2名男同事快離開。2名男同事離開後,回想陳男一直催他們離開,心裡越想越不對,懷疑對方另有所圖,半途決定折返查看狀況,確保女同事安全。沒想到,2人返回現場時,竟赫見陳男把女同事扶進暗巷,隨後將對方下半身衣物扒光,接著再脫下自己的內外褲,下秒便趴在女方身上親吻逞慾,2名男同事趕緊上前喝止,同時報警處理。女同事酒醒後,得知自己遭陳男侵犯,怒不可遏,氣得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檢警調查時,陳男失口否認犯行,但全案有2名男同事目擊經過,2人指證歷歷,檢方因此不採信陳男辯詞,近日偵結依乘機猥褻罪將其起訴。
誰能幫我1/女童泣訴遭堂哥姊性侵 單親媽申請保護令遭拒崩潰
北台灣3歲女童花花(化名)父母離異,由雙親共同撫養孩子,但花媽7月發現女兒如廁時直喊痛,仔細詢問才知道她竟遭堂哥堂姊以手和筆性侵,花媽得知此事後立刻拒絕讓孩子回到花爸住處,但申請保護令竟被拒絕,花媽每日生活在女兒被帶走的恐懼中,崩潰詢問「誰能幫幫我?」11月初下午,記者抵達花媽的住處,在她與女兒的甜蜜空間,舉目所及全是小女生喜歡的芭比娃娃和粉色公主裙,還有許多專屬於小女生的繽紛飾品,每個角落都藏著母親對愛女的疼惜,花花也在母親的陪伴下如天使般快樂成長,在她天真可愛的外表下,卻藏著至今仍無法擺脫的陰影。「哥哥姐姐抓著我的手,用手和筆弄我的『小咪咪』(私密處),我說很痛他們依然繼續弄。」花花回憶,她在父親處居住時,與祖父母、姑姑和11歲堂哥與9歲堂姊同住,父親平時忙於工作,白天都由姑姑代為照料,當大人都不在時,哥哥姊姊便會開始讓她不舒服的遊戲。「她有次回來,跟我說尿尿好痛,講到廁所就開始大哭。」花媽提到,她與前夫離婚後,雙方協定每周輪流照護女兒,直到今年7月間,她明顯感覺到女兒情緒低落、行徑怪異,對洗手間有莫名恐懼,仔細詢問下才知道女兒遭受欺負。花媽心疼女兒遭受傷害,目前將孩子帶在身邊,且暫時放下工作以保護孩子。(圖/周志龍攝)花媽難過表示,她起初以為私密處疼痛是憋尿造成,聽到女兒的敘述才知道案情並不單純,而孩子過去被警告「不能跟大人說」,直到遭侵犯第3次才向她吐露實情,驗傷更發現女兒處女膜有泛紅感染狀況。為避免女兒遭受再度傷害,花媽拒絕孩子再回到其生父住處,通報113後,依照建議向警方出妨害性自主告訴,並由警局協助申請保護令,但她沒想到,保護令申請竟遭駁回。「家事法庭的司法事務官只問爸爸,根本沒有問我的女兒發生了什麼事情。」花媽表示,前夫在應訊時否認所有指控,稱私密處泛紅感染是因清潔劑用太多,並強調家裡隨時都會有大人陪伴,並不可能有3孩子單獨相處情況,司法事務官則對男方說法全部採信。今年9月底,家事法庭做出民事裁定,駁回花媽申請的保護令,除了否認花花親口說出的遭暴情節,還稱花花在此次事件後已到母親住處生活,「聲請人復未能釋明其有繼續遭相對人實施不法侵害之危險存在」,認為無核發通常保護令的必要,這也讓母女倆生活在恐懼之中。「小朋友出門就會害怕,說不知道爸爸會不會跳出來把她帶走。」花媽難過表示,前夫如今仍持續跟她爭取撫養權,而她不敢離開孩子一步,只能暫時放下工作守護女兒,並持續尋求法律協助,只求能跟孩子有個平靜生活的空間。花花在警詢筆錄中清楚描述受傷害過程,但家事法庭並未採信,竟駁回花媽的保護令申請。(圖/周志龍攝)桃園市議員朱珍瑤表示,她接獲此案後持續關心,花花已進入心理輔導階段,她後續也會以辦公室的法律和輔導資源給予協助,也希望社會局積極處理,給孩子安全的成長環境。桃園市社會局表示,目前社工都持續在關心花花,並對行為人進行輔導,而保護令的部分,由於雙方都是未滿12歲的孩童,行為人在少年事件處理法上不負刑責,在刑事調查中確實有所困難,在得知保護令無法成功申請後,社會局也積極提供律師資源,詢問母親方是否需要進行抗告,並與父親方協定安全計畫,希望能全方面保護孩子安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誰能幫我2/陪3歲女兒看灰姑娘電影 孩子吐「在爸爸家被打」嚇壞母親
北台灣3歲女童花花(化名)疑似遭堂哥堂姊性侵猥褻,而她受暴情節不僅於此,更自述在「在爸爸家常被打」,但她害怕大人的威嚴而不敢告知母親,直到有次看灰姑娘電影,她才知道原來不當管教並不正常,花媽如今已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希望孩子別再回到生父身邊。據了解,花媽與前夫透過網路認識並結婚,但2人常因瑣事爆發口角,花媽在生下女兒後,因「媽媽手」而到醫院就醫,前夫竟指責她「去太久」,2人再度產生衝突,花媽也因此被掃地出門,此段婚姻持續約一年就宣告結束。花花父母2人都希望爭取孩子撫養權,最終協定由父母各帶一個星期,而花爸屬於大家庭,花花和祖父母、姑姑和11歲堂哥與9歲堂姊同住,生活起居都由姑姑照料,堂哥堂姊卻疑似趁大人不在時用筆和手性侵花花,而花花承受的暴行卻恐不僅於此。家事法庭以「聲請人復未能釋明其有繼續遭相對人實施不法侵害之危險存在」為由,認為無核發通常保護令的必要,讓花媽難以接受。(圖/周志龍攝)「有一次我看她的手,腫得跟麵龜一樣,男方說是被蚊子叮,問她才說是被打。」花媽難過表示,她對待女兒如珍似寶,稍有磕碰都會無比心疼,而有次接回女兒,發現孩子的雙手明顯紅腫,孩子第一時間不願說出真相,直到透過電影才願意打開心防。花媽提到,她在陪女兒看「灰姑娘」電影時,看到片中的繼母和繼姊對仙杜瑞拉非打即罵,勾起女兒心中的陰影,她這才坦承自己曾在父親家中被打,手部紅腫也並非是蚊子叮咬,而是大人給予的懲罰。女兒的處境讓花媽心疼不已,她先向113求救,並依照建議向警方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並由警局協助申請保護令,但她沒想到,保護令申請竟遭家事法庭駁回。花媽提到,即使有驗傷報告和女兒的親口說法,司法事務官仍全面否認孩子有遭性侵的可能,並以就醫紀錄稱孩子認為受傷是被蚊子叮咬,全面傾向男方說法,也讓她無比失望,如今正提出再議,希望孩子能夠留在自己身邊。桃園市議員朱珍瑤目前持續關心花花狀況,並媒合輔導資源關心孩子,也敦促社會局積極處理,給孩子安全的成長環境。(圖/周志龍攝)桃園市議員朱珍瑤表示,她接獲此案後持續關心,而花花已進入心理輔導階段,她後續也會以辦公室的法律和輔導資源給予協助,也希望社會局積極處理,給孩子安全的成長環境。桃園市社會局表示,目前社工都持續在關心花花,並對行為人進行輔導,而保護令的部分,由於雙方都是未滿12歲的孩童,行為人在少年事件處理法上不負刑責,在刑事調查中確實有所困難,在得知保護令無法成功申請後,社會局也積極提供律師資源,詢問母親方是否需要進行抗告,並與父親方協定安全計畫,希望能全方面保護孩子安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北投爆搶劫毆人…驚見「羅時豐20歲兒」涉案 本人無奈訴心聲
台北市北投區近日發生一起詭異搶劫案,一名胡姓男子滿身是血,報案聲稱被搶,透露在女友家時突然出現多名男子,持棍棒朝他毆打,女友也被押走。警方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在內湖區救出女大生,發現現場有3名年輕男子,其中1人竟是金曲歌王王羅時豐的20歲小兒子,訊後依強盜等罪偵辦。對此,羅時豐也做出回應了。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事情發生在10月30日凌晨1點左右,北投警方接獲報案,得知有民眾被搶走手機和現金,還被打到渾身是血,到場後只見43歲胡姓男子神情惶恐,在女友家突然闖進5名男子持棍毆打,還把女友給押走,員警認為事態嚴重,立刻與刑警大隊組成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漏夜追查後,火速在內湖一帶找到女大生,而現場都是「九年級」,包括余、羅姓等3名嫌疑人,查獲BB槍、球棒、手機等物,同時也全力追緝另外2名共犯。女大生解釋,胡男並不是她的男友,余男才是,起因自己遭胡男侵犯偷拍,才找男友求救。不過,雙方說法有出入,讓案情一度陷入膠著,直到其他2名主動投案,在胡男手機發現,確實有數張女大生照片,才讓案情有進展。其中,20歲羅姓男子是羅時豐的兒子,他澄清自己是被朋友找去,從頭到尾只站在旁邊。羅時豐感嘆人生好難。(圖/翻攝自羅時豐牛棚臉書)5名涉案男子訊後被依強盜等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而女大生也對胡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據悉,胡男數年前專門在台北市東區捷運站搭訕正妹,誆騙可幫忙開店、當model,等被害人上鉤後,再一步一步引誘伺機侵犯,2012年被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8年6月徒刑,沒想到出獄後故技重施,結果踢到鐵板。得知兒子捲入社會案件,羅時豐今(2日)在臉書發文,提到自己出道多年,已經年過半百,能受到媒體和大眾朋友的關注,一直非常珍惜和把握,這幾年努力傳達善與愛,希望讓善能夠循環,盡到自己身為公眾人物小小的力量,怎料對於自己的人生基本習題,卻沒辦法做到完好。羅時豐坦言,家庭教育是社會的根本,因近年給予孩子的陪伴與時間少了許多,讓他自我反省,身為父親需要再多加油,最後感嘆「人生好難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尪偷搞外遇與妻大吵要離婚 小三「做一事」露餡…反讓自己挨告賠償
一名人妻跟老公因為感情生變走向離婚,但她面對婚變,整個人搞不清楚,究竟老公與她莫名爭吵到要離婚,到底是什麼原因。直到身邊有友人出面點醒她,提到人妻的丈夫,被其她女性提告妨害性自主,且獲不起訴處分,人妻去查了不起訴處分書的內容,才赫然發現,原來老公竟在婚內就在搞外遇,還曾把小三帶回住處過夜。人妻最後向小三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小三應賠償人妻30萬,全案可上訴。人妻提告主張,她跟丈夫結婚近10年,原本雙方婚姻生活美滿,但丈夫大約從2020年開始,整個人對她的態度丕變,夫妻倆時常莫名爭吵,最後已在去年辦理離婚。這名人妻坦言,原本她對於自己的婚姻,到底為什麼會跟丈夫吵到不可開交,有點摸不著頭緒。後來在2021年10月後經友人告知,有小三向人妻的老公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人妻去詳讀不起訴處分書內容後,才恍然大悟,原來老公婚內一直在搞偷吃,還與小三多次出遊,雙方發生合意性行為。人妻認為,小三侵害她的配偶權,因此對小三提告,並請求賠償100萬元。但小三辯稱,因男方熱烈追求,才與之交往;交往期間男方告知自己離婚,並扶養一名小孩,她並不知道對方是已婚人士。但出軌的人夫供稱,小三本來就知道他有老婆,他也曾帶小三回家過夜,還遇到過他的小孩,家裡也到處擺放全家福照片,表示自己沒有欺騙已離婚。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小三與男方交往期間至少有半年,殊難想像這名小三對於與其發生親密性行為關係之人之家庭背景及是否為已婚之身份,均未再進一步求證,最後判她必須賠償30萬。全案可上訴。
高雄監獄服刑「連9天菊花痛」…監視器驚見獄友拿藥膏做這事 他崩潰提告
高雄監獄一名44歲的張姓受刑人服刑時發現,同房室友習慣在睡前吃安眠藥,經多日觀察,確認對方服藥後會直接陷入熟睡,怎麼叫都叫不醒,直到白天才會清醒,不料他竟心生歹念,趁著室友無意識性侵得逞。被害人睡醒後,發現肛門疼痛不已,忍不住投訴獄警,透過監視器得知遭侵犯,氣得報警提告。檢方調查,張男在高雄監獄服刑,期間發現獄友習慣在睡前服用安眠藥,接著便一路昏睡到白天,中間幾乎不會醒來,誰知他竟心生歹念,經持續觀察確認對方服藥後會直接斷片,遂從今年2月4日開始,多次趁著被害人意識不清時,用手指和下體加以性侵得逞,還就地取材拿外用藥膏當作潤滑劑。被害人清醒後,驚覺肛門隱隱作痛,一開始不以為意,孰料過了9天仍未好轉,這才驚覺不對勁,立刻向獄方通報。經獄警調閱監視器,獄友發現張男竟多次趁他熟睡時施行性侵害行為,氣得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針對上述指控,張男僅坦承有摸被害人屁股,否認性侵。不過,檢方調閱獄方監視器畫面後,確定張男涉嫌性侵事證明確,今(16日)偵結並依乘機性交罪將其起訴。
知名建設公司總裁爆「3度性侵產女」10萬逼撤告 她崩潰:毀我30多年貞操
知名建設公司總裁黃文程今年67歲,近日被一名女子指控,2年前3度性侵她得逞,導致她懷孕,因信仰關係,不敢墮胎殺生;女子表示,談判時黃文程還罵女兒,甚至當場抽菸,讓她非常痛心,目前已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根據《鏡週刊》報導,女子指控,知名建設公司總裁黃文程2年前騙她到摩鐵,前前後後3度性侵得逞,導致她因此懷孕,產下1女,不僅毀掉她因信仰堅守30多年的貞操,更毀掉她一生;女子回想起當時,黃文程完事後竟脫口「我終於得到妳了」。報導指出,女子淚訴,在談判過程中,黃文程竟抽菸,還罵女兒「來討債的」、「看三小」,期間一度拿出10萬並承諾每月給5萬,要她撤告,最後雙方不歡而散;女子表示,目前已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全案偵辦中。檢視建設公司的官網,簡介形容黃文程「看待房子,如同孩子」,還表示這是黃文程經常脫口而出這些話,如今捲入性侵風波,還遭女子指控罵女兒「來討債的」,形象全毀。
家防官畸戀3/稱男警「佔有慾超過性能力」 小護士只當他是炮友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家防官阿甘(化名、33歲),利用職務之便認識已婚的家暴受害人薔薔(化名),2人最終發展成床伴關係,但薔薔認為阿甘的佔有慾超過性能力,因此另結新歡,阿甘發現其他「表弟」後震怒不已,要求最後一發後分手,薔薔認為自己遭脅迫,憤而提出性侵告訴。據悉,阿甘在意外發現有「表弟」存在的印記後,憤而質問薔薔,但薔薔認為阿甘的床上表現無法應付她的需求,且認為她與阿甘只是「炮友」而不願多加解釋,服下安眠藥想逃避枕邊人的冲冲怒氣,阿甘躺在床上卻輾轉反側,隔日醒來後,表示自己不願走「別人走過的路」,決定結束這段關係。雖然破鏡難重圓,可是阿甘無法斷捨離與薔薔的纏綿,希望能與薔薔以「最後一發」做為告別禮物,薔薔起初予以拒絕,但阿甘發揮警察辦案時努力不懈的精神死纏爛打,兩人躺在床上協議「維持現狀」,雙方再次進行「深度交流」。但薔薔事後越想越不對勁,自認她需要「經常灌溉」才得以獲得滋潤,阿甘佔有慾卻遠超過其性能力,早已無法滿足自己的需求,且當時是在阿甘頻頻哀求下才被迫打「分手炮」,於是決定舉發阿甘的行徑,並到亞東醫院驗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阿甘發現其他「表弟」時怒不可遏,要求薔薔打分手炮後結束關係,薔薔認為阿甘違反她的意願,憤而提告。(圖/本刊繪圖組)而阿甘在接受調查時大聲喊冤,表示是自己發現薔薔劈腿,女方於心有愧,才答應與他「溫存一番」,強調絕對沒有違反女方意願,由於雙方說詞不一,但警方仍受理此案,並釐清兩人交往過程與關係。本刊調查,阿甘形象開朗陽光,曾自稱不忍心看到需要幫助的人,因飢餓和貧窮而辛苦過活,當警察第一年的除夕夜,巡邏時看見有老婦人在販賣玉蘭花,因惻隱之心而買下所有花朵,此後看到需要幫助的人就會伸出援手,如今卻與報案人大玩禁忌遊戲,不免令人唏噓。三重警分局表示,警員當時已有交往對象,該名女子也是已婚身分,但警員在輔導該女子過程中,雙方發生不當關係,初步調查認定警員未以暴力脅迫受害人,但發生這樣的事就是不應該,已經將他記過2支並調離原職,而整起案情還需要釐清。
極樂教會1/團契過夜竟讓男女混宿 國中妹遭誘姦懷孕產女沒人認
小希(化名)國中時在某個強調社會關懷的基金會介紹下,進入浸信堂光復會參加活動,教會竟在某活動後安排她和神學院的鄭姓男大生與另名成年男性同室共眠,鄭男藉機誘姦少女,並讓小希懷孕產下一女,鄭男家庭卻拒絕負責,基金會牧師竟也勸說少女出養孩子,推託作法讓女方難以接受。就讀神學院的鄭姓男大生,利用小希的懵懂情愫說服她偷嘗禁果,之後「鬧出人命」卻不願意承擔負責。(圖/翻攝自臉書)今年16歲,正處碧玉年華的小希,原該於校園徜徉知識之海,盡情享受青春的活力與美好,如今卻因產下女兒而必須暫時脫下制服,周旋於尿布和奶瓶之間,孩子父親卻不聞不問,至今都不曾來探視親骨肉,離譜行徑讓小希母親難以接受。「本來以為教會是最讓人放心的地方,沒想到會讓這種事情發生。」小希母親表示,該基金會人員2年前到小希就讀的國中傳福音,小希深受教義吸引,被帶到「浸信會光復堂」參與活動,最終受洗成為基督徒,也認識現就讀神學院的鄭姓男大生。但某次活動後,光復堂讓當時僅15歲的小希在宿舍過夜,未安排老師看顧,還讓鄭男與另名成年男子和她同住一室,鄭男在小希面前裝出陽光開朗的「大哥哥」假象,小希也對他抱持欣賞之情,結果鄭男卻利用小希懵懂無知的情愫,將她帶往另個房間偷嘗禁果,此後還多次發生關係,小希也在不知情下懷孕。小希母親說,女兒當時除了教會和學校,還有份實習工作,她則因肩扛經濟重擔而忙的足不點地,母女倆甚少有時間談心,但她發現女兒開始嗜睡和貪吃,曾出言詢問女兒的異樣行為,小希為了掩護鄭男而堅不吐實,直到小希腹肚隆起,她急忙將女兒帶往醫院檢查,卻發現已經懷孕36週。得知真相後,小希母親怒不可遏,致電該基金會詢問鄭男資料,基金會的楊牧師和律師介入協調,小希母親希望鄭男和女兒能先結婚或訂婚,至少讓新生兒無需背負「父不詳」的身分,鄭男稱自己「還在念書、沒有能力」而拒絕負責,鄭母則否決訂婚與結婚的提議,還煽動女方將孩子出養,楊牧師和律師也加入鼓吹行列。光復堂幾乎每周六都會舉辦青少年團契,活動有時會到深夜,因此曾經安排教友留宿。圖為光復堂團契活動,非當事人。(圖/翻攝自光復堂臉書)小希母親感嘆,基督教長年擁護家庭價值,該基金會自詡為「少女守護者」,但此事件處理上卻完全偏向男方,楊牧師竟以「讓兩個學生重新開始」為由,勸說她們把孩子送人,小希母親希望鄭家能幫忙負擔女兒的生產和月子費用,律師卻出言阻撓,要男方別答應任何要求,雙方兩次談判皆不歡而散。今年3月,小希在陣痛兩天後產下女兒,嬰兒天真無邪的笑容融化小希母女的心,她們也更加堅定要將孩子留在身邊撫養,鄭母也曾至月子中心探望孫女,卻只敷衍的看了一眼,便繼續遊說她們出養孩子,小希母女也忍無可忍,已向鄭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該基金會牧楊牧師回應,她只是協助雙方溝通並給予關心,並沒有「一定要怎樣」,但因她非當事人,相關訊息不便回答;本刊多次致電浸信會光復堂,有一女子接起電話後表示教會目前沒人在,將會轉達記者來電的訊息,但本刊至截稿前未獲回音,記者傳送臉書訊息給鄭男和鄭母,至截稿前也未獲回應。
極樂教會4/爽完不認帳!神學院生縮媽背後 只想花50萬「解決」親生骨肉
國中生小希(化名)在強調社會關懷的某基金會介紹下,進入浸信堂光復會參加活動,在去年某次活動後,該教會安排小希留宿,還讓神學院鄭姓男大生與另名成年男子與她同寢,鄭男見有機可趁,當晚與小希發生關係,並讓她懷孕產女,鄭男卻不願負責,只想花50萬「解決」親生骨肉,離譜行徑讓小希母親憤而提告。小希母親發現女兒懷孕時,她已有36週身孕,小希母親怒不可遏,致電該基金會詢問鄭男資料,基金會楊牧師和律師則介入協調,將鄭男與鄭母約出協商,小希母親希望鄭男和女兒能先結婚或訂婚,至少讓新生兒無需背負「父不詳」的身分,孰料鄭男的態度卻讓她火冒三丈。「他(鄭男)說自己還在念書、沒有能力,在他媽媽的指示下才跟我說『對不起』。」小希母親回憶,面對自己捅出來的簍子,鄭男絲毫沒有扛起責任的肩膀,多半時間都躲在媽媽的背後沉默不語,鄭母則否決訂婚與結婚的提議,還煽動女方將孩子出養,連基金會的楊牧師和律師也加入鼓吹行列。小希母親感嘆,基督教長年擁護家庭價值,該文教基金會自詡為「少女守護者」,但此事件處理上卻完全偏向男方,楊牧師竟以「讓兩個學生重新開始」為由,勸說她們把孩子送人,小希母親希望鄭家能幫忙負擔女兒的生產和月子費用,律師卻出言阻撓,要男方別答應任何要求,雙方兩次談判皆不歡而散。今年3月,小希在陣痛兩天後產下女兒,嬰兒天真無邪的笑容融化小希母女的心,她們也更加堅定要將孩子留在身邊撫養,鄭母也曾至月子中心探望孫女,卻只敷衍的看了一眼,便繼續遊說她們出養孩子,並希望能用50萬元和解,小希母女也忍無可忍,已向鄭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對此表示,教會獲知此荒誕的事件竟未即時通報北市府社會局,台北市府相關局處更是態度消極、沒有同理心,應曉薇強調,社會局和教育局要在小希回歸校園後,給予小希應有的援助,而她也將盡最大努力協助小希母女,希望能幫孩子募得教育費。「不論如何,我都會陪著女兒一起度過。」小希母親表示,外孫女已經沒有父親,她不會再讓孩子沒有母親,現已為外孫女取名,將與女兒一起守護孩子長大,也希望鄭男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基金會楊牧師回應,她只是協助雙方溝通並給予關心,並沒有「一定要怎樣」,但因她非當事人,相關訊息不便回答;本刊多次致電浸信會光復堂,有一女子接起電話後表示教會目前沒人在,將會轉達記者來電的訊息,但本刊至截稿前未獲回音,記者傳送臉書訊息給鄭男和鄭母,至截稿前也未獲回應。正值碧玉年華的小希,卻因教會不當安排讓她遭到就讀神學院的鄭姓男大生誘姦,產下女兒後整日周旋在尿布與奶瓶之間。(圖/黃威彬攝)
夫摸大腿求歡遭拒開嗆 妻怒提告判賠11萬
男子阿利(化名)某日凌晨1時許,對著坐在床沿妻子伸手求歡,從小腿摸至大腿,利妻不悅,隨即一腳踢開,更拿起手機錄影,雙方經一陣脣槍舌戰,最終敗「性」收場,不到半年後2人草草離婚收場,事後利妻向前夫請求精神賠償,法官判他需賠償11萬元、可上訴。判決指出,阿利與妻子2017年5月結婚、婚後育有一女,但期間感情不睦,阿利為緩解緊張婚姻關係,某夜看著坐在床沿妻子,希望對方同枕,於是伸手試探,從妻子小腿至大腿來回撫摸,但女方不耐用腳踢開,明顯拒絕,並口氣不悅的說「不要弄我」。原本要示好的阿利聞訊後拉不下臉,隨即也冷語回應「你不是喜歡給人用嗎」、「聞看看有別人的味道沒有」,這席話也觸動2人神經;男方向法官透露,妻子在婚姻關係續存中,就與叫「阿強」男子頻繁聯繫,懷疑當時他已被戴綠帽。據了解,雙方在婚前即已感情不睦,僅因當時女方懷孕,不得不奉子成婚,但期間爭吵不斷,不到2年就以離婚收場;且事發時間距離2人離婚不到4個月,顯見女生確已不願再與男方有任何肢體接觸,阿利當時示好想要恢復關係,要求與妻子共枕,顯然是單方面想法。法官認為,女性大、小腿是身體曲線一部分,男性撫摸此部位帶有性暗示及調戲意味,在女生表示拒絕及閃避後,阿利仍持續以手撫摸,難謂未違反對方意願,顯有冒犯之意,因此認為女方請求侵權損害賠償有理。但女方加碼對阿利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因提告時間距離發生時間超過2年6月之久,經檢方處分不起訴,利妻不服聲請再議,也遭高檢署駁回。
男大生交往國中少女上床5次認錯賠償 法官嘆:情輕法重!
某大學二年級李姓男大生與13歲國中少女交往,因少女懷孕被父發現提告,李男認錯願和解分期給付50萬元賠償,少女也證稱是自己同意之下才發生性行為,但情節雖然輕微,但所涉之刑是5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案經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即使判處最低刑度仍嫌過重,今5罪各判李男有期徒刑1年8月,合併應執行刑2年,並給予緩刑4年。根據檢方起訴調查,現就讀某大學資訊工程學系二年級的李男與13歲國中少女為男女朋友關係,在明知少女未滿14歲的情形下,自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間,在台北市萬華區的住處與少女性交5次,因此依法將李男起訴。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李男當庭認罪,並與少女父親達成和解,先付3萬元,後每月支付1萬5000元直至付清50萬元止。由於李男所涉法條刑度是3年以上、10年以下,且已與少女父親達成和解,具有彌補少女身心所受損害的誠意,即使判處最低刑還是過重,因此法官今依刑法規定酌減刑度。法官判決指出,李男明知少女未滿14歲,對兩性關係懵懂,卻未能克制情慾,而造成少女懷孕及引產手術,對少女的身心均造成負面影響,不過少女證稱每次是自願發生性關係且與李認識近4年,是男女朋友關係,少女也明確表示不願對李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因此給予李緩刑機會,緩刑期間責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約17歲嫩模拍裸照!獲獎人體攝影師挨告 他喊「藝術無罪」下場曝光
一名曾獲獎的吳姓人體攝影師2018年間找上17歲女模特兒到旅館拍攝裸體藝術照,事後卻遭控伸鹹豬手。吳男挨告後喊冤,指自己拍的是藝術照,也會拿類似照片參展,並非拍攝猥褻照片。雖然妨害性自主部分獲不起訴,但吳男仍被法院認定觸犯製造少年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遭處1年2月徒刑,緩刑5年。判決指出,吳男平時從事裸體模特兒拍攝工作,2018年11月間,他透過網路社交平台Instagram認識了17歲的小美(化名),隨即邀約對方到旅館裸拍,經女方同意後,2人遂於同年月8日在台中某飯店見面,待小美脫掉全身衣物,吳男便持數位單眼相機拍攝裸照,再將照片放上LINE相簿,供雙方瀏覽及下載。拍攝結束後,雙方原本相安無事,直到小美和另外2名18歲以下的裸拍女模聊天時,提及吳男疑似用手碰觸其隱私部位,話題引發3人共鳴,決定對攝影師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檢方偵查後,認定猥褻部分罪證不足,將吳男不起訴,但他另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依法提起公訴。庭訊時,吳男坦承知道小美未成年,也有拍攝裸照,但自己是從事人體拍攝創作的藝術家,過去也多次拿類似照片參加展覽,足證他拍的並非一般猥褻照;被告辯護律師主張,吳男拍的照片極具藝術感,且未針對性器官拍攝,加上他的職業是人體攝影藝術家,作品自然和裸露有關,故非猥褻照,應無罪。台中地院審酌,即便吳男是曾獲獎的人體攝影藝術家,小美是裸體模特兒,其行為在一般社會觀念中,仍足以刺激或滿足被告之情色慾望,已構成《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的「猥褻」定義,因此依製造少年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刑1年2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另接受5場法治教育。全案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被告於警詢、偵查及原審均否認犯行,心存僥倖,直到二審才轉念坦承,考量他犯後具有悔意,法院審理期間也一再表示有調解意願,且小美案發時只差2個月即年滿18歲等情狀,最後維持一審判決,但增加緩刑條件,責令吳男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須支付公庫10萬元。
15歲少女離家4天斷聯繫 母怒告男網友略誘罪
台中市15歲許姓少女,21日離開家門口被南姓男子載走後、離家4天,終於被警方在台南永康南姓男子租屋處尋獲,雖少女向警方說,她沒被控制行動,單純僅跟網友見面,但少女媽媽堅持提告,警方受理將依略誘罪名,將南姓男子移送台中地檢偵辦。警方表示,當天許姓少女家人到派出所報案指稱,搭乘校車的女兒沒按照時間返家,期間不斷以通訊軟體及電話聯繫未果,直到晚間9點多仍找不到人,焦急地向仁化派出所報案協尋。警方調閱許姓少女家附近監視器追查,發現南姓男子與許女21日,曾出現在霧峰區中正路,當天少女並未到校。警方追查發現,許姓少女與南姓男子2人到過南投縣,但最後影像在某路段消失,協尋過程出現斷點,後來以手機的GPS定位進而追蹤到,許姓少女最後的位置在台南市永康區,並請台南警方前往該男子租屋處埋伏。許母氣憤說,暱稱「柴柴」的南姓男子在與女兒Line訊息中提到,「把妳搞懷孕,妳就可以搬來跟我住了」等語,有引誘被誘人脫離家庭的動機;女兒乖巧跟家人感情很好,不會平白無故沒跟家人聯絡,除了提告略誘罪,若女兒檢查遭受傷害,及性交事實,另對南男再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