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
」 律師 詐騙 吳中和 遺產 黃大煒
景甜捲代孕風波、1.3億官司!她見「1關鍵」直呼:言情小說演成科幻片
大陸女星景甜陷入與加密貨幣知名人物孫宇晨的財務與感情糾紛。孫宇晨代理律師昨(27)日證實,對景甜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追討高達3,000多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5億元)的談婚論嫁「聘金」。孫宇晨也用小說的方式暗指,女方在交往期間獅子大開口,為了取卵向他索取5000萬美元,他問了AI,被告知不合理,沒給這筆錢才導致分手。對此,網紅陳沂表示,「沒想到最後是AI救了人類,從言情小說演成科幻片。」這起事件源於孫宇晨委任律師張起淮的公開證實。據律師說法,兩人曾有過一段情並論及婚嫁,但在今年上半年協議分手。男方隨後以財產糾紛為由,將景甜及其父母一併列為被告,訴請歸還3,000多萬人民幣的「聘金」,並已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案件目前已立案。此外,孫宇晨還以小說「我的女朋友景甜」形式進行爆料,面對外界關注,景甜透過個人微博發表聲明,「我過去,現在,未來,都不會為錢出賣我的愛情,更不會出賣我的靈魂。我依然相信愛情,我依然眼光不行,我依然智慧欠奉。但我相信法律,相信善良,相信終究會有的正義和公平。時間會證明一切。」景甜團隊先前已透過工作室表示全案交付司法處理,並已依法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目前該案尚未進入實質審理階段,最終結果仍待法院審理判決。對此,陳沂在臉書發文表示,「一定有很多人問『景甜是誰?』她是中國女星,一直都是很神秘的資源咖。她道以來參與超多大製作,合作的都是超級大咖,甚至還進軍好萊塢,但都捧不起來。人是很漂亮,只是沒有記憶點,演技就那樣。她前男友小她兩歲,從大學時期在電視上看到她,就把她視為女神。」陳沂指出,「後來男的白手起家成為幣圈大佬,終於把到他的白月光。兩人交往後男的就在她身上瘋狂撒錢。她說看電影要包場,男的就去電影院現場發現金,叫其他觀眾離席。她要出國旅行,男的直接私人包機加保鑣隨行,還包最頂的渡假飯店。整個情節就是那種霸道總裁愛上我,大撒幣把我寵上天。」陳沂續指,「兩人出現分歧是因為女方主動說想要小孩,他們就開始找代理孕母。因為論及婚嫁,景恬說爸媽養育自己很辛苦,要男方給父母3000萬人民幣,男方戀愛腦也不囉嗦直接給。結果到了真的要取卵的時候,景恬突然反悔,威脅男方如果不給5000萬美元,她就不取卵了!」陳沂表示,「因為這次金額實在太大,男方就跑去叫AI分析一下該不該給?AI建議他不要給,他照做,雙方關係惡化後來就分手了。最有趣的是男方的這個爆料,是用言情小說形式『我的女友景甜』發表,太有創意,不知道是不是也AI 幫寫的」。陳沂直言,「因為內容實在太浮誇,一度被懷疑是幻想文。結果網友去查發現景恬自己發的旅遊時間地點全部對得上,加上男方確實委請律師提告景甜父母,可信度直接拉滿。在中國『代孕』議題敏感,景甜幾部待播新劇恐怕要涼了。雖然她硬剛說看男人眼光不行,但不出賣愛情,不過輿論似乎不買單。」陳沂認為,「如果男方爆料為真,我是覺得這實在目光短淺、貪得無厭。她可能真的把男的當戀愛腦自動提款機,發現出手大方就愈要愈多。沒想到最後是AI救了人類,從言情小說演成科幻片。」
《漫長的告別》再爆糾紛!前監製遭除名 控導演「抹煞貢獻、擅刪署名」
由導演張書瑋執導,集結金馬影帝李康生、金馬影后陳淑芳及王耀慶等實力派陣容的電影《漫長的告別》,今(28日)爆出嚴重合夥爭議。該片前監製姜寧委任「禾和國際法律事務所」陳德弘律師發表嚴正聲明,指控張書瑋在未經告知與同意下,擅自將其「監製」署名自文化部送審資料中刪除,並意圖以20萬元「概括結清」排除其合夥權益。姜寧今受訪時更當場撥打電話給張書瑋試圖溝通,但對方並未接聽。根據律師聲明書內容,姜寧與張書瑋雙方約定由姜寧擔任電影《漫長的告別》監製,並形成合夥關係。姜寧在籌備及製作期間,持續投入資金、勞務、信用及人脈等資源,不僅親自聯繫演員、執行行銷事務、引介置入贊助、辦理殺青酒,更多次代墊必要費用。聲明中指出,張書瑋在第一次將電影送審文化部時,確實將姜寧列為監製;然而在第二次送審時,卻在未經協議或同意下,擅自將姜寧自監製欄位刪除。聲明痛批此舉濫用信賴,企圖抹煞姜寧對該片的相關貢獻。此外,張書瑋於115(2026)年8月24日寄發「終止合作通知書」,雖在文中承認姜寧有「實質協助與付出」,並表示願意支付新臺幣20萬元,卻單方宣稱雙方無債務關係,要求概括結清,並表明後續製作、發行及營運全由其主導。姜寧方委任律師陳德弘強調,合夥事業決議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張書瑋擅自將姜寧排除並企圖獨佔後續收益,已涉犯刑法背信及侵占等罪嫌。姜寧目前已整理好相關帳務及代墊資料,將保留對張書瑋一切民、刑事訴追之權利,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捲代孕風波、1.3億官司!景甜首發聲認了「眼光不行」:不會為錢出賣愛情
大陸女星景甜陷入與加密貨幣知名人物孫宇晨的財務與感情糾紛。孫宇晨代理律師昨(27日)證實,對景甜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追討高達3,000多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5億元)的談婚論嫁「聘金」。景甜在沉寂多日後,今早首度公開回應,自己的眼光不行,但「不會出賣愛情」。這起事件源於孫宇晨委任律師張起淮的公開證實。據律師說法,兩人曾有過一段情並論及婚嫁,但在今年上半年協議分手。男方隨後以財產糾紛為由,將景甜及其父母一併列為被告,訴請歸還3,000多萬人民幣的「聘金」,並已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案件目前已立案。此外,孫宇晨還以小說「我的女朋友景甜」形式進行爆料,文中提到,男主從大學時期就仰慕景甜,等事業有成時,終於如願和景甜相識相愛,交往期間女方以各種理由要求金錢,男主角皆百依百順;直到景甜2026年初提議想代孕生子、開口要5000萬美元否則不取卵,男主角說了「讓我想想」,景甜隨即冷淡掛斷電話,兩人最終分手,留下代孕機構不予退還的20萬美元訂金、整箱未拆封的冷藏促排卵針,以及一筆筆無法退還的昂貴帳單。孫宇晨在故事尾聲,強調「本文純屬虛構,如果雷同實屬巧合,不設版權,請隨意轉發分享」。面對外界關注,景甜透過個人微博發表聲明,「我過去,現在,未來,都不會為錢出賣我的愛情,更不會出賣我的靈魂。我依然相信愛情,我依然眼光不行,我依然智慧欠奉。但我相信法律,相信善良,相信終究會有的正義和公平。時間會證明一切。」針對這起訴訟,景甜團隊先前已透過工作室表示全案交付司法處理,並已依法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目前該案尚未進入實質審理階段,最終結果仍待法院審理判決。
假不二連勝1/蛋黃酥名店槓美女團購主 抓盜版結局反轉
時近中秋,彰化蛋黃酥名店「不二坊」延續往年高人氣,引發搶購熱潮,老闆紀敏彥為防堵假貨流竄,親自出手「抓盜版」卻踢鐵板,他控訴一名桃園36歲美女團購主跟其他地區的團媽合作,狂賣7471盒、共4萬5987顆假不二坊蛋黃酥,涉嫌詐欺、侵犯商標並造成212萬元損失,不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台北地院接連判敗訴,他無法接受,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已分別提起上訴。不二坊槓上的蛋黃酥團購主外型亮眼。(圖/翻攝張雅婷臉書)本刊調查,不二坊槓上的團購主張雅婷,在桃園藝文廣場附近開藥妝店,她姿色頗佳也有生意頭腦,外號是「水水公主」,同一間店面除了兼做藥局,曾賣過仙草凍、仙草茶,在當地小有名氣。張雅婷在最近四年開設網路商店行銷自家保健品,另多次上網轉售超搶手美食,例如台中「讓一糖」檸檬蛋糕、「坂神本舖」長崎蛋糕、彰化「吳家牛舌餅」、南投「18度C巧克力工房」生吐司、台南「阿咪鳳梨吐司」34公分草莓生乳捲。不二坊周邊攤販知道蛋黃酥炙手可熱,常為人代購。(圖/報系資料照)張雅婷團購事業越做越大,常找人幫忙取貨、送貨,其中一名「代購車手」陳鵬宇得知張雅婷有辦法訂到不二坊蛋黃酥,找朋友隋文伶一起「入團」,以張雅婷叫貨、陳鵬宇取貨、隋文伶上網銷售的三人合作模式,從2022年6月底開始在臉書「木柵社團」、「中永和好鄰居」、LINE團媽批發群組與蝦皮購物等多個平台刊登不二坊蛋黃酥的銷售訊息。不二坊老闆紀敏彥得知後懷疑有假,跟團買到一盒6入蛋黃酥,發現包裝盒和塑膠提袋上的商標是仿冒的,因而報案處理。台北地檢署指揮保二總隊偵辦,算出全案共銷售7342盒6入蛋黃酥、129盒15入蛋黃酥,並認定張雅婷「明知」大部分蛋黃酥是仿冒品,仍冒用不二坊的商標上網銷售,涉犯《刑法》加重詐欺罪以及《商標法》「以網路方式販賣仿冒商品」罪;隋文伶在檢方的視角中,並不知情上游貨源有問題,所以不起訴。張雅婷獨自面對不二坊提告究責,分別在北院有刑事詐欺、智商法院有侵害商標權共2件案子,她先在今年4月得到關鍵勝利:詐欺案一審無罪,不二坊對面攤販和團購車手都證實,張雅婷有派人到不二坊取貨或者向周邊店家收貨,因此北院對於她是否「明知」蛋黃酥是仿冒品打上問號。另一個無罪關鍵是團購主彼此說法矛盾,張雅婷堅稱賣給隋文伶的蛋黃酥都來自不二坊,隋文伶卻說仿冒品來自張雅婷。檢警雖認定本案仿冒蛋黃酥多達7471盒、4萬5987顆,但隋文伶住家查扣的「張雅婷提供報價單統計」顯示,她只跟張雅婷進貨488盒6入蛋黃酥與1盒15入蛋黃酥,落差近7千盒的蛋黃酥,究竟來自張雅婷或隋文伶循其他管道補足?由於雙方沒有留存任何訂單、契約、LINE對話紀錄,形成團購主互推又死無對證的「蛋黃酥羅生門」,而且張雅婷實際收到的貨款只有44萬,如果她真的透過隋文伶賣出7471盒蛋黃酥,應收到209萬,北院認定本案仿冒品來自張雅婷的事證不足。張雅婷將北院無罪判決用在商標權侵害官司上,主張自已是清白的,不須賠償212萬元,智商法院更絕了,直接在判決中「教育」不二坊老闆,就算外盒和提袋是假的,有無仿冒的重點應該是「蛋黃酥本體真偽」,但不二坊沒對此提出任何分析,只針對外盒和提袋鑑定商標,難以說服法官,因此又吞了敗仗。張雅婷對本刊回應,她跟店家或跟附近代購業者買一買就走了,並非有特別購買的管道,所取得的蛋黃酥數量並不多仍被告,讓她一路走來很累,也有心理陰影,後來就沒再碰不二坊的生意了,甚至連帶其他團購生意也喊卡。為何張雅婷賣給隋文伶的蛋黃酥與檢警起訴的數量落差甚鉅?是否隋文伶透過其他管道才買到仿冒品?張雅婷表示她都不清楚,但已知不二坊提上訴了,對於官司尚未落幕,她說只能慢慢來,相信司法會繼續給她清白。不二坊委任律師回應本刊,紀敏彥提告初衷是捍衛消費者的權益,對於判決結果感到遺憾,原審的認事用法有違誤,已依法提起上訴。
前立法院副院長饒穎奇辭世享壽93歲 家屬初鹿老家設靈堂
前立法院副院長、總統府資政饒穎奇昨(21)日晚間於台東縣卑南鄉初鹿村老家辭世,享壽93歲,家人隨侍在側。家屬今(22)日上午低調為他頌經祈福,預計下午起在初鹿老家設置靈堂,供親友前往捻香致意。據親友表示,饒穎奇近年健康狀況較差,約6年前曾因摔傷導致下半身行動不便,此後外出多需由他人攙扶或乘坐輪椅。儘管行動受到影響,他仍持續關心台東地方政情,也不時參與政治活動,直到近期身體狀況轉差,21日晚間於老家辭世。饒穎奇長年深耕台東政壇,政治生涯曾連續擔任6屆台東縣區域立委及2屆不分區立委,締造立委「八連霸」紀錄。立委任內除了擔任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要職,也曾獲選為立法院副院長,在地方及中央政壇均具有相當資歷。卸任立法院職務後,饒穎奇仍持續參與公共事務,並獲聘為總統府資政。其政治生涯橫跨地方與中央,長期關注台東發展,在地方政壇具有深厚影響力。饒穎奇育有3名女兒,其中長女饒慶鈴現任台東縣長,任期將於今年底屆滿;次女饒慶鈺曾任外交部歐洲司西歐科科長及新北市政府秘書處處長,目前已返鄉投入年底台東縣議員選舉。
趙建銘秀「1億保密條款」 律師:陳幸妤4招可讓對方拿不到錢還倒賠
前總統陳水扁愛女陳幸妤,日前公開談及與前夫趙建銘的婚姻、資產等爭議,引發各界熱烈討論。趙建銘昨晚(20日)自越南返台,向媒體展示離婚協議書第8條內容,明指雙方婚姻期間相關隱私應保守秘密,否則須賠償1億元。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分析,如果他是陳幸妤的委任律師,有辦法讓趙建銘拿不到賠償,反而還要吐錢。楊律師於臉書帳號撰文道,假如趙建銘真的要陳幸妤賠償1億元違約金,其實勝算很高,但假設他是陳幸妤的律師,他會藉由以下招式來反擊、維護權益。楊律師提到,首先離婚協議的第8條規定,有些事應保守秘密,這代表有些可以說、有些不能說,而什麼是「個人生活的相關隱私」、「職業的相關隱私」?協議書上並未明確定義,也意味著「不確定哪些可以說,不確定哪些不能說」,因此依民法總則的法理,如果是「不確定」的意思,就表示無效,所以第8條無效。楊律師直言,即使第8條為有效,由於內容及定義「不確定」,所以不能確定陳幸妤說出的哪些內容算是違約。楊律師指出,如果第8條有效且確定違約,而陳幸妤說的都是事實,加上趙建銘壯年期間都在坐牢,扣掉6000萬診所及兒子2500萬教育金,這輩子從沒賺到1億元,足證1億元違約金實在過高,因此可以先依民法第252條請法院減少違約金。楊律師認為,陳幸妤並沒有全部違約,因為第8條應保守的秘密很多,而「個人生活的隱私」只提到一小部分,況且陳幸妤說得很模糊,很多是記者、鄉民自己查出來的;「職業的穩私」也提得很少,「協議期間的細節」更是根本沒提,故陳幸妤已履行絕大部分的保密義務,就算有違約,也只違反一小部分保密義務,所以能依民法第251條再減少違約金,「東扣西扣後就沒剩多少啦!」楊律師表示,假設近15年扶養孩子的費用共1500萬,陳幸妤可以請求趙建銘返還750萬,再追回2300萬元教育基金及利息,並撤銷6000萬的房屋贈與,而這與趙建銘要求的金額相抵銷後,陳幸妤絕對還有剩,「所以結論是趙建銘拿不到半毛錢,反而要再吐錢。」
逼砲警不理2/又是蕭惠珠!女兒頻突槌 「毒舌警」案害母女尋短
法院認證警方擺爛的「分手砲恐嚇案」發生在2024年2月中,當時內湖分局分局長是蕭惠珠,她與丈夫吳敬田(台中市警局長)同為高官,卻被爆女兒淪為詐團人頭戶;蕭惠珠執掌內湖分局期間還有另一件警紀爭議,港墘所劉姓員警受理母女遭詐千萬的案件,打電話聯絡時脫口說出「不會自殺吧」、「還活著喔」等言語,之後這對母女果真走上絕路,懲戒法院認定員警未秉持同理心協助被害人,有損警察機關信譽,判決休職6個月。2024年有詐團冒用網紅「柴鼠兄弟」的名義投資詐騙,害內湖一對母女損失1200萬元,兩人在同年12月8日陳屍家中,媽媽遺書寫下對不起兒子,不能再為你做飯;女兒手機有一個12月6日打好的備忘錄,標題取名:「To這社會」,內容提到「今天媽媽接到警局電話,還沒出聲就聽到昨天作筆錄的爛警察跟旁邊的人說,她已經自殺了吧,然後我媽說話,他竟然還說『喔,你還活著喔?』才接著說其他事。就如你所願,我們一起死給你看,抱著最後掙扎去報案,遇到這種人,可能老天也不讓我們活了,不懂這種人抱著什麼心態當警察」。內湖分局調取港墘所通話錄音與監視畫面,劉姓員警打了3次電話都沒通,打到第4次,遭詐媽媽才接起來,一開始沉默了一會,劉姓員警才會說「不會自殺了吧?喔,你還活著」,當時他四周沒有其他人,只是自言自語,但純聽對話內容會讓人以為,他是不是邊拿話筒邊跟同事聊天「諷刺被害人」。「毒舌警事件」害內湖一對遭詐千萬的母女尋短,時任分局長蕭慧珠出面道歉。(圖/報系資料照)蕭惠珠在「毒舌警」事件爆發時,因輿論撻伐出面致歉並懲處劉姓員警,但她不只前院狂燒、後院也失火,女兒在2024年底為了借15萬元,將提款卡及密碼寄給詐團當人頭戶;3名被害人總共匯款18萬元,報警追查發現洗錢嫌犯竟是高官之女。蕭惠珠宣導打詐,女兒卻提供帳戶給詐團洗錢。(圖/翻攝內湖波麗士臉書)蕭惠珠女兒委任律師頗有來頭:警政署政風室前主任黃錦秋(曾為檢察官)的姐姐黃秀惠,她為了說服法官被告多麼無辜,猛誇詐團「騙術真的很高明」、「真的是蠻厲害的」、「用盡心機的騙」、「話術蠻厲害,而且蠻有耐心」,最令蕭惠珠及吳敬田顏面無光的恐怕是這段答辯:「雖然政府一直有在宣導不要輕易把帳戶交給別人,不過,他們真的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形成父母打詐、女兒助詐的諷刺對比。女兒為詐團洗錢的事曝光後,蕭惠珠回應女兒社會經驗不足,一時不察誤信詐團話術,經此案例已學到經驗與教訓。蕭惠珠的女兒或許如母親所言社會經驗不足,但進出法院的經驗倒不少,2021年她在拿坡里披薩東湖店工作時,跟劉姓客人發生爭執,林姓客人加入戰局後,兩名男子到店外「釘孤枝」,眼看林姓男子佔上風快要打贏,蕭惠珠的女兒衝到店外拿安全帽狂K劉姓客人的頭部,遭法院以傷害罪判拘役20天並賠償1萬1千元。「披薩店扁客案」4個月後,蕭惠珠的女兒又突槌,在內湖疲勞駕駛連撞路邊停車格四輛車,其中一輛車上還有駕駛,因此以過失傷害罪判決拘役40天;總結蕭惠珠的女兒涉案類型涵蓋打人、開車撞人、人頭戶洗錢,「以身試法」的經歷倒非尋常警眷能及。◎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理科太太離婚後遭前夫抹黑、官司糾纏 獲判無罪吐心聲:真相會水落石出
知名YouTuber「理科太太」(陳映彤)與前夫John的離婚官司有新進展,台北地方法院今(14)日針對John涉嫌盜用理科太太銀行帳戶資料、扣繳美國房產稅金等共計新台幣100多萬元一案開庭審理,全案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對此,理科太太也透過社群吐露心聲。理科太太今日下午在臉書發表長文,指稱自己在過去這段關係中長期遭受「煤氣燈操控」(Gaslighting);她坦言離婚後仍面臨前夫頻繁的訴訟干擾、抹黑造謠及非法使用個人財務資訊等困境,過程經歷無數次澄清與漫長司法程序,心心理備受煎熬與挫折。隨著相關爭議案件陸續獲得檢方不起訴處分及法院無罪判決,理科太太強調,事實真相終究會水落石出;她選擇將自身經歷公諸於世,並非為了延續爭端,而是希望以過來人角度為同樣困於不對等關係或司法陰霾中的民眾提供心理支撐與力量。最後,理科太太感性呼籲大眾,面對感情挫折與人性考驗時應保持清醒與自信,透過踏實過好每一天來守護自我價值。理科太太也說,自己已正式告別過往紛擾,未來將集中精力於個人生活與重要事務,展現走出婚姻陰霾、重新出發的堅定態度。據悉,庭訊期間,理科太太前夫John透過委任律師表示,有攜帶3214美元(約新台幣10萬元)願意當庭返還部分款項,並公開道歉以求和解。然而,理科太太認為對方金額與實際損失相去甚遠,缺乏解決問題的誠意,現場明確拒絕和解提案,法官最終裁定擇期再審。
兆基被爆A走7億買豪車名牌包 李建成超辣前妻到案百萬交保
國內包租代管龍頭兆基集團爆發背信、侵占7億元弊案,兆基屋管前董事長李建成已在8月8日遭到收押,前妻何思瑩在檢調搜索前突然出境,直到昨天(12日)才搭機回台,今天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前往調查局北機站及台北地檢署接受訊問,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她侵占、洗錢犯罪嫌疑重大,諭令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何思瑩面容清秀、留一頭長髮,走出北檢時戴著白色棒球帽、黑色口罩遮住大半張臉,黑色露腰短上衣仍顯出婀娜身材,對於記者詢問有沒有幫忙藏錢?知道前夫掏空嗎?為何搜索前突然出境?有拿李建成的錢買精品跟車子嗎?跟李建成是不是假結婚還有持續拿他的錢?她保持沉默,委任律師盡心護駕,一度輕輕抓著何思瑩的手腕。何思瑩在檢調搜索前出境,李建成收押4天後才返國到案。(圖/劉松霖攝)檢調掌握,李建成透過趙姬投資公司持股兆基35%,成為兆基最大股東,2020年開始以趙姬、寄居蟹兩家公司發行公司債吸引投資人,至今金額已突破18億元,最近卻因為無力支付本金及紅利,大批投資人懷疑款項遭不法挪用,因而檢舉。專案小組發現,李建成與何思瑩2024年離婚後仍密切往來,今年8月6日李建成意圖將何思瑩的珠寶及名牌包委託二手業者變賣,疑似要脫產,8月7日緊急收網,查扣相關精品和豪車,李建成複訊後收押不禁見。檢調為了釐清李建成涉嫌侵占的7億元,策動何思瑩回國,她在今天(13日)上午到案說明,承辦檢察官姜長志偵訊後認為何思瑩涉犯侵佔、洗錢罪嫌重大,准予交保新台幣100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
護女心切!陳水扁低調證實陳幸妤離婚 3年前代打植牙官司免賠百萬
前第一千金陳幸妤上網發文責罵趙建銘並宣告兩人已離婚,引起軒然大波,父親陳水扁對於媒體查證僅回「不必再問」,不願說謊又想袒護女兒的心情顯而易見,2023年間陳幸妤被牙醫診所女病患提告植牙疏失求償130萬元,陳水扁親自出馬為女兒打官司,一審勝訴免賠,重現大學時期以高考榜首之姿考取律師執照的法學實力。台南一名周姓女子告陳幸妤植牙、製作假牙違反注意義務,害她牙齒高低長短不一以及牙齒向外爆出,以身心受損為由索賠130萬2500元。陳水扁代陳幸妤答辯,植牙過程均符合醫療常規,也符合一般醫療水準,並無醫療過失可言。台南地院採認陳水扁的主張,並引用地檢署刑事過失傷害不起訴處分書,認定陳幸妤沒有疏失不須賠償。陳幸妤一審勝訴後,因周姓女子上訴而續戰二審,陳幸妤更換委任律師,不再由父親操心官司,台南高分院仍判陳幸妤免賠,全案確定。陳水扁因貪污案判決有罪定讞,法務部2021年廢止律師資格,因此他為陳幸妤處理植牙求償案時並未掛上律師頭銜,只能以訴訟代理人身分答辯。
錢櫃女員工關窗摔死 練台生出庭不認罪被諷「和解不是談生意」
錢櫃KTV中華新館一名女員工前年為關逃生窗墜樓致死,北檢偵查期間,錢櫃反控死者上班摸魚抽菸才摔死,而且只願賠償法定的45個月月薪,死者父親請求精神慰撫金,卻被要求找到失聯多年的死者母親否則再談,檢方以過失致死罪起訴錢櫃公司及負責人練台生,今天首度開庭,練台生不認罪,律師說沒人指示員工關窗、練台生不會事必躬親,現場安全授權給店長。練台生不認罪,告訴代理人提醒他「和解不是談生意」,應善待員工。(圖/方萬民攝)本案發生在2024年11月13日晚間,錢櫃台北中華新館的22歲吳姓女服務生(兼代理組長)發現8樓逃生窗被打開,呈現往外推出的狀態,因為她身高154公分,窗台高度離8樓地板133公分、逃生窗的窗框離窗台60公分,為了關窗拿2個塑膠籃相疊再踩上去,探出身子想關窗,卻因為籃子突然破裂,她失去重心從8樓掉到1樓,胸部和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不治。北檢認定,工作場所的邊緣及開口部分高度在2公尺以上可能導致勞工墜落,雇主有責任設置防護設備,如果設置有困難,應讓員工使用安全帶以防止墜落死傷,但錢櫃負責人練台生疏於注意防墜設施,觸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偵結起訴練台生及錢櫃公司。練台生今日出庭,僅簡短答辯「基本上,我沒有犯罪」其餘交由委任律師高奕驤答辯,高奕驤說,錢櫃中華新館8樓陽台並非吳姓服務生的工作範圍,平常不會有人去,也沒人指示她將兩個塑膠籃以「ㄇ」、「ㄈ」的方式堆疊踩踏上去,而且塑膠籃不是用來踩踏的。高奕驤表示,如果是洗窗戶有墜落危險,但站在錢櫃中華新館8樓地板上沒這問題,案發現場也不是《職業安全衛生法》所定義的作業場所;練台生不會事必躬親處理基層事務,授權店長負責現場安全,對於吳姓服務生墜落「沒有預見的可能性」。吳姓女子的父親委任葉恕宏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葉恕宏說,錢櫃是國內最大的KTV,盡責員工功不可沒,本案偵查期間,錢櫃公司指控被害人上班摸魚去抽菸才會摔落,對於和解方案精打細算,「練台生是成功企業家,但和解不是談生意」,希望他和錢櫃公司善待員工,提出有誠意的和解方案。根據了解,吳姓女子來自單親家庭,從小母親失聯,她因本案身故後,錢櫃公司雖向吳爸爸表達有準備好45個月的平均月薪作為死亡補償金,但這其實是法律規定雇主對於員工職災身亡的給付義務,吳爸爸另外請求精神慰撫金,錢櫃顧慮付了錢之後,如果吳媽媽又跑出來要會很難處理,要求吳爸爸想辦法連絡到吳媽媽,後來有找到人,吳女的母親交給吳爸全權處理。開庭結束後,記者向練台生溝通是否受訪,他不願意,只說了事實勝於雄辯,隨即便下樓搭乘價值500萬左右的Lexus LM 500h離去,對於媒體問他剛過完生日(8月10日)就出庭是否感到觸霉頭?死者家屬律師希望你善待員工有什麼要說的嗎?是被害人自己不小心才摔死嗎?他均未答話,反而看到記者邊後退邊問差點被花盆絆倒,說了句「你小心點」。
家寧判無罪!律師「比YA」 被讚爆 超狂背景曝光
百萬YouTuber情侶檔「眾量級」Andy與張家寧分手後爆發財務糾紛,女方及其家人遭新北地檢署起訴,日前新北地方法院宣判,家寧獲判無罪,判決結果出爐後,家寧的委任辯護律師郭柏鴻備受關注,背景也隨之曝光,引發熱議。郭柏鴻在判決結果出爐後,隨即於個人社群曬出一張於法庭外的照片,身著西裝、手比「YA」標誌性手勢並露出燦爛笑容,內文興奮寫下:「家寧無罪啦!耶」,這張照片迅速在網路引發熱烈討論,短時間內即吸引超過3萬名網友點讚。不少網友開玩笑留言表示:「這律師太強了,名片先留著」、「一戰成名,以後有需要找你」、「留言超好笑,沒人敢嘴,只能轉個彎稱讚」。郭柏鴻的學經歷也相當驚人,台大法律系畢業後攻讀台大法律研究所公法組,並取得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碩士,2020年獲聘為司法院院長機要秘書,參與各項司法政策推動及法案研修,亦參與大法官釋憲、憲法法庭實務運作。在學期間考取國內航空公司之培訓機師資格,亦曾錄取台師大學音樂學系碩士班,主修管絃樂指揮。郭柏鴻曾表示,當初受託時僅將此案視為一般案件處理,未料獲得社會高度關注。他強調,身為律師本就有義務對案件與委任人全力以赴。對於判決結果,他感謝法官細心審視各項客觀事證、還原事實真相,最終還給家寧清白,同時也對這段期間社會各界的關心與資源消耗表達謝意。
持刀追車爆衝突!68歲翁遭打重傷5天亡 家屬告殺人、網紅反問:人家被砍還不能反擊?
台中市北屯區6日爆發行車糾紛,68歲李炯松持折疊刀劃傷葉男手臂,葉男反擊將火爆阿伯打倒,導致對方頭部重創昏迷,搶救5天後於11日不治,死者家屬指控葉男先逼車、揮拳,已提告殺人等罪;但行車記錄器曝光後,網紅Cheap質疑李男一路追車、持刀挑釁,認為葉男面對持刀挑釁,反擊並無不當。本月6日上午,李炯松(68歲)與葉男(35歲)在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一帶疑因超車發生糾紛,雙方從口角演變成肢體衝突,阿伯李炯松持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葉男手部受傷,葉男則徒手反擊將李男打倒,導致李男頭部重創、送醫後病情惡化,昨天宣告不治。死者家屬控訴葉男逼車、打人在先,見李倒地無反抗能力,又朝他頭部重擊2拳,將對葉提告殺人等罪嫌。至於為何會揮刀砍人?李炯松兒子解釋,父親平時從事割紙箱、束帶等工作,車內本來就會放置折疊刀,當天持刀是為了防身,並非預謀攻擊,是葉男先揮拳打中父親頭部,他才持刀揮舞反擊。行車記錄器畫面曝光後,網紅Cheap指出,從影片來看,雙方一開始都有超車行為,李男先跨越雙黃線超車,葉男則在下一個轉彎處超車;畫面顯示,之所以會爆發衝突,係因阿伯先下車「理論」,葉男趁綠燈開車離去,其實那時候已經有機會各自離開、讓衝突落幕,但李炯松卻驅車繼續追趕。Cheap強調,這只是一起很尋常的行車糾紛,過程中其實有多次可以「取消戰鬥」的機會,但李炯松沒有停下,反而持續追車、找對方理論,讓衝突一路升級,最後釀成悲劇;他也質疑阿伯家屬所稱「帶刀防身」的說法,認為如果真的是為了防身,應該遠離衝突,而非持刀下車找人理論,甚至持刀拍打對方車窗。Cheap更指出,從影片來看,葉男衝上前擒抱時,李男手上仍握著刀,且持刀的手又再次舉起,對遭到攻擊的一方而言,根本無從判斷對方是否會再次砍像自己。他強調,先亮刀的一方遭到徒手反擊後才主張對手「出手太重」,在情理上恐怕難以說服外界。此外,阿伯的「黑歷史」也被翻出,網友發現,李炯松早在1999年就曾因行車糾紛涉暴力案件。判決顯示,當年李男因追撞前車引發衝突,曾持鋁棒砸毀計程車玻璃,之後又騎機車折返,誤認旁觀司機是敵人,持鐵鋸揮砍,造成對方頭皮8公分撕裂傷及臉部、鼻尖受傷,法院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另有妨害自由前科,遭判刑2個月。對於網路言論,李男家屬則反擊表示,這些未經查證、偏頗及不公言論,已對死者及家屬造成二度傷害,呼籲外界在真相釐清前理性看待案件;已委任律師提出殺人等罪刑事告訴,葉男打死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仍須由檢警蒐證、調查完整影像及相關證據後,交由司法機關進一步認定。
收384萬給7本發臭破損護照! 外僑學校代辦業者無罪關鍵曝光
有30年歷史、標榜申請台灣外僑國際學校首選的長榮國際移民事業有限公司,在2018年到2024年期間收384萬元,為7名希望小孩取得外僑學校就讀資格的家長代辦西非國家幾內亞比索共和國的護照,卻因為護照發霉、發臭及破損而被質疑做假騙人,護照號碼以「AAIN」開頭更爆出是2014年後已失效的版本,台北地檢署起訴長榮移民負責人賴雲萍,不過台北地院透過外交管道取得幾國官方聲明,證實本案護照仍有效力,因此判決賴雲萍無罪。國內外僑學校的學生必須具有外國籍,本案家長為了安排孩子就讀,分別支付5萬到104萬元給長榮移民公司代辦幾內亞比索的護照,收到護照後卻發現有的骯髒破損、有的發霉、甚至有護照散發強烈異味,這些瑕疵讓家長忍不住懷疑拿到山寨品,檢警獲報偵辦,認定賴雲萍委任新加坡王姓男子申辦的幾內亞比索護照大有問題,尤其護照號碼以AAIN開頭,早在2014年就失效了,賴雲萍涉犯詐欺取財及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等罪嫌。賴雲萍不認罪,堅稱護照都是真的。北院函請外交部駐葡萄牙代表處向幾內亞比索查證,在今年3月獲得回覆,幾國曾透過內政部、外交部發布消息,為消除對於幾內亞比索所核發若干序列護照疑慮,聲明「AAIN序列護照在所有法律層面均具有效力」。有了幾內亞比索官方認證,北院確定本案護照仍有效,所以沒有偽造的疑慮,至於護照很破、很臭,法官指出,幾內亞比索護照的製作過程無從查證,而且在長途運輸過程中,或許會因為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汙損發臭,不能因為這些瑕疵就說護照有假。特別的是,檢方列舉諸多事證中,其中一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幾内亞比紹共和國大使館2019年1月30日、9月26日的網站頁面列印資料,欲證明幾內亞比索「AAIN」版本護照自2014年起失效,法院卻說這只是中共官方對境內人民的宣傳,並非幾內亞比索政府的宣導資料,中共官網所述是否符合幾內亞比索的真實情形,恐怕得打上問號。
台中阿北拿刀砍人反被打趴亡! 律師揭正當防衛關鍵:反擊時危險還在不在
台中市一名68歲李姓男子,於6日上午駕車行經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時,疑似與35歲葉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雙方爆發口角衝突,李男不僅叫囂,還持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對方手臂受傷後,反遭葉男徒手打倒在地,而李男在送醫治療5天後傷勢惡化身亡,死者家屬則委任律師提告。對此,律師劉韋廷說明,其實真正的關鍵不是「有沒有反擊」,而是「反擊的那一刻,危險還在不在」。劉韋廷於臉書粉專表示,如果有人拿刀朝自己走過來,能不能打對方?其實是可以的,但真正麻煩的是「可以打到什麼時候」,有些人會疑問「不是說對方有拿刀嗎?那打人的人不能主張正當防衛?」答案是有可能,但絕對不是「對方拿刀,我就可以一路打到底」。劉韋廷說明,根據《刑法》第23條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的權利而做出的防衛行為,原則上不罰,所以要是對方真的持刀攻擊你,為了阻止對方傷害自己,而將對方推倒、揮拳,甚至在極端情況下造成對方嚴重傷害,都不代表一定犯罪。劉韋廷提到,法院曾經判過一個案例,有人拿槍抵住對方頭部後開了一槍,槍枝卡彈後準備再射,被攻擊的人拿魚刀反刺持槍者2刀,最後持槍者死亡,法院仍認為是正當防衛,判拿魚刀者無罪,這是因為當時拿魚刀者面對的是「可能馬上被殺死」的危險,而真正的關鍵不是「有沒有反擊」,而是「反擊的那一刻,危險還在不在」。劉韋廷指出,若對方刀還拿在手上,並準備繼續攻擊,此時將對方打倒,是為了停止侵害,這可能是正當防衛,但如果對方已經倒地,或是刀掉了、失去攻擊能力,自己卻還繼續追打、踹頭、猛擊,法律上的性質就可能從「我怕被你殺,所以阻止你」,變成「你剛剛敢拿刀嚇我,我要打回來」,前者為防衛,後者可能是報復,「只差幾秒鐘,刑事責任可能完全不同。」劉韋廷表示,如果最後鑑定確認被害人的死亡,屬於遭毆打所造成,而行為人主觀上只有傷害故意,沒有殺人的故意,就可能進一步面對「傷害致死」的刑事責任;至於是否可能涉及殺人罪、防衛過當,甚至成立正當防衛而不罰,都要重新還原當時的攻擊過程、出拳次數,以及倒地後是否繼續攻擊、刀械是否存在等,以及致命傷如何形成。劉韋廷認為,行車糾紛最可怕的,並不是誰輸誰贏,而是原本可能只是按喇叭、搶車道,最後卻變成「一個人進太平間,一個人可能走進法院」,建議民眾在路上遇到挑釁,能不下車就不要下車,將車門鎖好,行車紀錄器留著,趕緊報警處理。
救援爭議1/浪貓卡鐵欄遭剪肚!這廠商連年得標 議員子女竟持股
苗栗縣苗栗市7月27日發生浪貓闖入民宅卻不慎遭鐵柵欄刺穿大腿,造成浪貓動彈不得。民眾緊急通報苗栗縣動物防疫所,由動防所委外救援廠商前往救援,廠商竟直接將貓咪大腿的穿刺傷口沿線剪開到腹部以此脫困,讓愛貓人士心疼不已。民眾爆料這家廠商未有相關專業,卻多年順利取得標案,並透露該公司與苗栗縣議員徐永煌關係甚密,且其子女為該公司股東。實際搜尋弘海公司地址,可以看見其外牆上高掛苗栗縣議員徐永煌的競選海報。(圖/翻攝自Google Maps)本刊調查苗栗縣動防所2026年犬貓動物保護1959專線,非上班時間勞務工作標案,由「弘海寵物生命事業有限公司」以99萬元的價格得標,承包苗栗動防所動物救援等相關工作,但7月27日有民眾投訴,有浪貓闖入民宅,不慎遭民宅鐵柵欄刺穿大腿,造成浪貓整隻懸掛在鐵柵欄上動彈不得。民眾發現後通報動防所,由弘海到場救援,卻被投訴其並未以常規、正確的救援方式進行救援─先將貓咪固定後,再持破壞工具拆下鐵柵欄,連桿帶貓送醫治療。弘海被控,其先以捕犬桿固定貓咪頭部後,再向主人家借了一把「剪刀」,沿著貓咪大腿遭刺穿的受傷部分,沿線剪開至腹部部分,將傷口撐大,變成一道幾乎長達20公分的傷口,才將貓咪救下送醫,所幸貓咪送醫後由獸醫將傷口縫合,生命徵象穩定,但仍需進一步住院療養。然而有民眾也發現,動防所的動物救援委外廠商「弘海寵物生命事業公司」,本業為寵物殯葬,質疑弘海公司是否具備相關專業,實際查詢苗栗縣府相關標案便可發現,弘海寵物生命事業公司不但得標2026年的1959專線標案,也同時是2025年與2024年的1959專線得標廠商,並自2022年至2024年均順利取得街道無主犬貓動物遺體載清運火化勞務工作標案,直到2026年動物遺體清運火化標案,才改由晴禾寵物生命禮儀得標。經查政府採購網資料顯示,弘海公司2022年取得街道犬貓遺體清運焚化勞務採購開口契約,決標金額89萬8500元;2023年取得街道犬貓遺體清運焚化開口契約及遺體清運焚化勞務委外案,合計357萬7300元;2024年則取得犬貓動物保護1959專線、街道犬貓動物遺體清運焚化委外案及追加案等3件標案,合計642萬4785元;2025年再取得1959專線及街道無主犬貓動物遺體清運火化勞務工作,合計509萬8940元;2026年則取得犬貓動物保護1959專線非上班時間勞務工作,決標金額99萬元。有知情人士質疑,弘海公司近年多次取得動防所的標案,與前通霄鎮長、現任苗栗縣議員徐永煌間的關係存在利益衝突等疑慮。根據資料顯示,弘海於2022年取得街道犬貓遺體清運焚化標案,按件計資,15公斤以下每隻為1995元;15公斤以上為3995元,當年共計處理229件,送審請款經費約45萬元;2026年由晴禾寵物生命禮儀得標,同樣按件計資,15公斤以下每隻為1370元;15公斤以上為1600元。根據苗栗縣府提供之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可以發現,弘海寵物生命事業有限公司股東為徐永煌子女。(圖/翻攝自苗栗縣政府)儘管弘海公司的負責人為一名鄭姓女子,但其營業登記地址與徐永煌的辦公地址相同,均位在通霄鎮平新路29號;而根據苗栗縣政府公開資料,徐永煌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填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註明其子女為弘海公司股東。對此,苗栗縣動防所回應,當時救援人員因在南庄同時也有救援案件,因此委任得標委外廠商進行救援情形,廠商隨後也在獲報約半小時後抵達現場,由於麻醉藥為管制藥品,非相關人員無法攜帶麻醉藥物,獸醫到場也需約半小時,經評估後為在黃金救援時間內,及時將貓咪救下,避免貓咪受到更大傷害,且貓咪軟組織幾乎與鐵欄杆嵌合、鐵欄杆也過粗,所攜帶之破壞器材無法將鐵欄杆鋸下,因此才以消毒過後的剪刀,將傷口剪開救援,並立即送往合作動物醫院進行縫合,該隻貓咪也在第二天被善心民眾領養,其後續復原狀況良好。另針對該廠商與苗栗縣議員徐永煌關係甚密一事,動防所相關得標案件均依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關係人揭露表於事前揭露,民眾均可在網路上查詢得到。一切開標、結標均符合政府採購法,且競標過程中,也有其他廠商參與競標,並非只有一家獨大,而每年動防所針對標案均有調整,不會只為特定廠商量身打造,每年規範也只會越來越嚴格。
救援爭議2/「通宵王」基層選舉超強 徐永煌才因圖利慘遭拘提發監
苗栗縣動物防疫所委外廠商,弘海寵物生命事業公司救援浪貓時,持剪刀將浪貓傷口剪大,協助浪貓脫困,被質疑不專業,且遭爆料該公司股東為苗栗縣議員徐永煌子女,引發關注。不過這並非徐永煌第一次陷入爭議,他過去擔任通霄鎮鎮長時,因涉及多起貪污案,其中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遭判刑有期徒刑2年10月確定,今年6月25日於議會考察行程中,慘遭檢方拘提,火速發監執行。回顧整起事件,徐永煌曾任通霄鎮鎮長,於2012年至2013年期間,向其他廠商以借牌投標等不法方式,違法承包11件通霄鎮公所標案,涉嫌圖利自家營造公司,得標承攬「新埔里拱朝雲天宮環境改善工程」等,從而獲利約91萬餘元,並在「2012年通霄鎮縣管河川暨區域排水疏濬清淤工程」案時,借牌投標,再轉包給其他包商,向廠商收取22萬元回扣,遭苗栗地檢署於2014年提起公訴。案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等罪,判處徐永煌有期徒刑18年6月,褫奪公權8年,另犯得易科罰金之罪部分,判有期徒刑1年6月;二審改判徐永煌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4年。案子來回最高法院和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二審,去年3月依犯對於主管事務違法圖利罪,判處徐永煌2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又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判刑9年4月,褫奪公權4年,將犯罪所得22萬元沒收。徐永煌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也在今年6月24日,撤銷徐永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等部分,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其餘上訴駁回,針對徐對主管事務犯違法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褫奪公權2年確定。對此,苗栗地檢署也啟動防逃機制,於6月25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宜蘭縣警局羅東分局,於徐永煌赴宜蘭參與苗栗縣議會參訪最後一天時,將徐永煌拘提帶走,並在同日發監執行。據指出,苗栗縣三灣鄉前鄉長溫志強因涉嫌收賄遭訴,卻在案件進入二審後,溫志強開庭未到,從而發現溫已在去年10月搭機前往香港,疑似棄保潛逃,苗栗檢方為避免類似情事再度上演,遂對徐永煌啟動防逃機制。地方盛傳,徐永煌因遭發監執行,無緣年底縣議員連任,將改由其兒子徐瑞轅出馬。(圖/報系資料照)徐永煌曾任通霄鎮民代表會主席、苗栗縣議員、2任通霄鎮鎮長,堪稱「通宵王」。徐於第二任通霄鎮長任內被控貪汙弊案,一審遭判刑18年6月後,鎮長職務遭停職,徐永煌改參選第19屆苗栗縣議員當選。如今徐永煌遭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發監執行,已無緣再爭取年底的縣議員連任,地方盛傳將由子女接棒參選,但詳細情形仍尚未定調。對此,苗栗縣動防所回應,當時救援人員因在南庄同時也有救援案件,因此委任得標委外廠商進行救援情形,廠商隨後也在獲報約半小時後抵達現場,由於麻醉藥為管制藥品,非相關人員無法攜帶麻醉藥物,獸醫到場也需約半小時,經評估後為在黃金救援時間內,及時將貓咪救下,避免貓咪受到更大傷害,且貓咪軟組織幾乎與鐵欄杆嵌合、鐵欄杆也過粗,所攜帶之破壞器材無法將鐵欄杆鋸下,因此才以消毒過後的剪刀,將傷口剪開救援,並立即送往合作動物醫院進行縫合,該隻貓咪也在第二天被善心民眾領養,其後續復原狀況良好。另針對該廠商與苗栗縣議員徐永煌關係甚密一事,動防所相關得標案件均依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關係人揭露表於事前揭露,民眾均可在網路上查詢得到。一切開標、結標均符合政府採購法,且競標過程中,也有其他廠商參與競標,並非只有一家獨大,而每年動防所針對標案均有調整,不會只為特定廠商量身打造,每年規範也只會越來越嚴格。
吳乃仁欠台糖上億傳每月僅還5萬 鍾佳濱:應儘速保障債權
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因台糖售地案面臨上億元民事求償,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昨(10)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吳乃仁7月提出的還款條件為每月5萬元,若以1.8億元計算恐需約300年才能清償。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11)日回應,債務協商最重要的是債權、債務雙方取得共識,同時要求台糖儘速採取措施保障自身債權。吳乃仁因涉及台糖售地案,遭台糖提出民事求償。由於相關債務遲未清償,台糖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及管收,台中地方法院今年6月11日裁定准予管收,吳乃仁隨後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6月22日開庭審理期間,台糖委任律師當庭撤回管收聲請,使吳乃仁在遭管收12天後獲釋。台糖方面表示,雙方7月16日曾進行協商但未取得結果,預計8月下旬再次協商,若屆時仍無法提出合理的清償方案,將再向法院聲請管收。王鴻薇昨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吳乃仁積欠台糖債務達1.8億元,卻傳出7月16日提出每月僅償還5萬元的條件。她質疑,以吳乃仁目前79歲計算,按照這項還款速度,需要約300年才能清償完畢,相當於要到379歲才能還清。鍾佳濱今日在立法院議場前進行輿情回應時表示,民間債務協商的核心,在於債權人與債務人如何就清償方式取得共識,相關條件原則上應尊重雙方協商結果。至於王鴻薇如何取得雙方協商內容,鍾佳濱表示並不清楚。不過,由於此案涉及台糖債權,他認為台糖應儘速採取必要措施,確保相關債權獲得保障。鍾佳濱強調,債務人採取何種方式清償,只要是在台糖能夠接受的合理範圍內,都可以透過協商處理。最重要的是雙方能取得共識,讓債務實際獲得清償,同時確保債權人的權益不受損害。
台糖追債漏洞遭緊盯 吳乃仁被爆每月擬還5萬:還清要300年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10)日針對台糖經營治理、中聯油脂事件及重大債權追償等議題進行專案報告,經濟部長龔明鑫與台糖公司相關主管到場備詢。藍白立委質詢時指出,台糖目前催收款項高達4.7億元,其中包含前董事長吳乃仁約1.8億元債權,更傳出對方提出每月償還5萬元的方案。立委質疑,按照這樣的速度恐需約300年才能清償,要求台糖若協商沒有合理結果,應重新向法院聲請管收。民眾黨立委洪毓祥指出,台糖先前撤回管收聲請,卻未取得實質資產抵押或其他具體還款擔保,僅因對方律師表達願意進一步協商,就放棄原先採取的法律手段,這樣的處理方式若放在一般民間企業,很難被接受。洪毓祥認為,管收原本就是追討債權的重要手段之一,台糖卻主動放棄可以運用的籌碼。他要求,涉及國家資產的債權追償不能草率處理,台糖應提出完整書面資料,交代目前追討進度及後續規劃。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則表示,台糖追討吳乃仁相關債權已長達20年,但吳乃仁個人至今僅償還750萬元。法院今年6月11日裁定管收後,台糖委任律師卻在6月22日開庭時撤回聲請,讓她質疑台糖為何在債權尚未獲得充分保障前改變策略。陳昭姿批評,一般民眾積欠水電費可能很快面臨停水、停電,但上億元債務拖延多年卻仍未解決。她質疑,台糖在沒有取得資產抵押或其他擔保的情況下撤回管收,整體決策邏輯令人難以理解。台糖副總經理蔡東霖回應,當時撤回管收聲請,是希望讓雙方有機會進入協商程序,相關決定則由獲得授權的委任律師在法庭上作出。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進一步指出,據她掌握的資訊,台糖內部傳出吳乃仁可能提出每月還款5萬元的方案。她表示,吳乃仁目前79歲,若以約1.8億元債權計算,每月僅清償5萬元,全部還完約需300年,形同要到379歲才能清償完畢,質疑這樣的方案根本缺乏還款誠意。經濟部長龔明鑫表示,尊重台糖在債權協商上的談判策略。王鴻薇則要求,如果雙方到了8月下旬仍無法談出合理結果,台糖應公開具體還款方案,並立即重新向法院聲請管收,避免國家債權持續遭到拖延。
獨/竊電24元比「通知執行費」少!法官未追討 檢卻為64元電費上訴
台北市大直地區有公寓住戶裝監視器對鄰居蒐證,卻偷接公共電源2個月,遭竊盜罪起訴,一審審查庭法官判處罰金4千元但並未宣告沒收,因為竊電金額僅有24元,寄信通知被告到案執行的費用還比較貴,但檢察官認定被告沒有收手,持續竊電5個多月(電費約64元),提起上訴,二審合議庭3名法官認為檢方擴張犯罪期間已超出起訴範圍,駁回上訴,本案確定,為了最多損失88元的竊電案,一審加二審共動用4名法官審案。以汽車多媒體維生的張姓男子,與樓上鄰居吳姓男子因噪音、環境髒亂問題長期不合並有多起官司,他認為吳家小孩下樓時會朝他家大門吐口水,在樓梯間裝監視器,卻被吳姓男子抓到監視器使用公寓的公共插座,因此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以竊盜罪起訴張姓男子,他在北院審查庭上承認竊電,法官以簡易判決處刑,處罰金4千元。犯罪所得通常會宣告沒收或追徵,一審法官以本案小米監視器的耗電度、約2個月的用電量算出張姓男子竊取24.192元的電能「犯罪所得價值低微」,如果開啟沒收程序,掛號通知張姓男子到案的郵務費用只怕就超過24元,執行成本遠高於沒收實益,欠缺剝奪被告犯罪利得的重要性,因此不予宣告沒收及追徵價額。北檢上訴主張,張姓男子被警方約談時就應該知道偷接公共電源可能犯法,仍未拔掉監視器插頭,直到一審開準備庭才停止竊電,以此認定他多偷了5個多月的電力,只罰4千元太輕,應加重改判。二審法官引用刑事訴訟法,「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本案起訴書認定的竊電時間是2025年1月1日(鄰居報案)到同年3月4日(警方約談),檢方上訴卻把犯罪時間擴張到同年8月12日(一審開庭),這和張姓男子去年1月到3月間的竊電不屬於同一次犯罪行為,並非本案起訴效力所及,原審量刑並無違誤,因此駁回檢方上訴,判罰被告4千元確定。本案不只檢察官上訴,張姓男子也想打到二審,他卻在上訴期滿兩天後才遞狀,遭合議庭駁回,但因為檢方有上訴,讓他發現起死回生的機會,開始委任律師,並且推翻一審認罪的立場,主張他繳給台電的電費已包含公共電源的費用,不知私家監視器接公共插座會觸法,請求改判免刑。二審法官認定,張姓男子明知公共插座多接監視器會增加公寓整體用電量,讓其他住戶都得多付電費,「不知者無罪」的辯詞不合理,因此也駁回他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