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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跳舞再領證?結婚率下滑「上海夜店辦結婚活動」 夜生活與官方跨界合作掀話題
在大陸整體結婚率逐年下降的背景下,上海黃浦區民政局近日與當地知名夜生活場域「INS新樂園」合作,推出結合夜店氛圍的「夜間結婚頒證體驗活動」,企圖透過創新方式吸引年輕人參與婚姻登記流程。活動一曝光便登上微博熱搜,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與正反意見。綜合《香港01》、《九派新聞》、《華商報》與《向陽視頻》等媒體報導,此次上海的活動預計於11月14日至11月22日間、每週五與週六晚間舉行,由官方派員進駐場地協助頒證,消息一出即登上微博熱搜,也引起網路上對「形式創新是否能實質提升婚育率」的討論。活動地點「INS新樂園」位於上海市中心復興公園內,為一處結合電競、音樂、展演與酒吧經營的複合型夜間娛樂空間,平時吸引大量年輕人聚集。主辦單位指出,此次合作主打「儀式感」與「生活場景融合」,希望讓新人在輕鬆氛圍中完成具有紀念性的頒證過程。依活動規劃,凡於11月14日、15日、21日、22日四天內已在黃浦區婚姻登記中心完成登記的新人,可選擇至INS新樂園舉行象徵性頒證儀式。此外,若有新人計畫在2025年內於黃浦區登記結婚,亦可於現場進行預約申請,並由工作人員設置的「狀態確認機制」確保雙方非處於酒後或情緒衝動下作出決定。根據大陸官方統計,2024 年全國結婚登記對數僅約 610 萬對,較前一年下降約兩成,創下近數十年新低。專家指出,晚婚、不婚趨勢愈趨明顯,與就業壓力、房價負擔及價值觀轉變息息相關。針對這項活動,黃浦區婚姻登記處強調,現場不提供結婚登記服務,所有法定程序仍須在民政局完成,INS新樂園僅為象徵性與紀念性儀式場地。活動設計初衷為提升婚姻參與度與話題性,並非鼓勵「衝動結婚」。這項結合夜生活與婚姻服務的創新做法引發社群平台上兩極反應。部分網友認為此舉「接地氣」、「讓人想結婚」,也有人表示「不失浪漫與趣味」;但也有不少聲音質疑此舉過於輕率,恐怕讓婚姻變得過於娛樂化,甚至可能引發未來離婚率上升等問題。對此,主辦單位回應,此為公益性質的合作企劃,參與者皆須預約且經過資格確認,非外界想像中「閃婚派對」,盼社會各界以開放態度看待公共服務的創新可能。
竇驍何超蓮傳婚變!知情人爆男方拒簽「28頁婚前協議」 雙方至今沒領證
大陸男星竇驍與「賭王千金」何超蓮的婚姻風波近日再度引發熱議。先前有消息稱,何超蓮婚禮由男方承擔費用,房產歸女方所有,雙方因經濟矛盾鬧出離婚風波。不過,今天(22日)又有知情人士爆料,2人至今未領結婚證的原因,源於竇驍堅決不簽署、長達28頁的婚前協議。綜合陸媒報導,該份協議核心條款包括夫妻財產完全隔離、竇驍不得干預何家生意、婚後收入五五分成,若婚姻維持不足3年,男方持股需折價清退。竇驍對此態度強硬,直言「結婚不是開公司」,拒絕簽字。爆料稱,協議背後反映了賭王家族對歷史財產糾紛的戒備心,尤其是三太陳婉珍對非豪門背景成員的配偶採取嚴格防範。此外,原本傳言竇驍獨立承擔2人在峇里島的婚禮費用,實際上該場婚禮耗資約5000萬港元,是由何超蓮母親陳婉珍出資,竇驍僅支付500萬港元聘金。由於竇驍並非家族聯姻對象,無法動用何家信托基金,此與何超蓮先前稱婚禮細節由竇驍全權操辦的說法形成矛盾。網友實際查詢澳門婚姻登記系統後,未發現2人登記紀錄,由此引發「只辦婚禮未登記」的猜測。據悉,賭王家族有「先婚禮後登記」傳統,需經生育考驗或簽署協議後才補辦登記,竇驍拒簽協議可能導致流程無限期擱置。事實上,竇驍與何超蓮自2024年起,已不再公開同框,其中男方不僅缺席何家中秋宴及三太壽宴,並清空微博夫妻合照,個人簡介也由「何超蓮丈夫」改為「演員」。截至目前,竇驍與何超蓮仍未對爆料作出正面回應,事件仍引發外界關注。
29歲中國男遇婚騙!認識4天就結婚「花費近130萬」 不到一個月就離婚「女子已遭逮捕」
中國近期傳出一起「閃婚陷阱」案例。安徽太湖29歲何男與經由婚友牽線認識一名女子,在短短相處兩次後,4月24日便在貴陽市雲岩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完成登記,前後支付人民幣近30萬元(折合新台幣128萬元)給男女雙方紅娘、婚友平台與女方聘金。沒想到,婚後不到一個月就關係破裂、人財兩空。何男認為自己遭遇騙婚,所以選擇報警。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花果園派出所20日下午回覆,涉案女子陸女已被刑事拘留。根據《大皖新聞》的採訪,何男去年透過老家太湖的職業紅娘王女留下聯繫方式,今年4月王某邀約,稱可在貴陽安排合適對象。4月20日,王女帶何男至花果園商圈的臻熙婚戀相親,對方是年長何男5歲的陸女、且過去曾有過婚史,何男表示不在意,最後雙方於4月24日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何男表示,在登記前已向男女雙方紅娘、婚友及女方合計支付人民幣27萬多元,並與平台簽下服務合約及婚前合約。4月26日,兩人前往陸女稱的「唯一親人」姑姑家拜訪;此後陸女隨何男返太湖,抵家門口臨時追加「三金」與見面禮要求,何男同意隔日補辦才順利進屋。陸女在太湖停留2天,隨即以家中有急事獨自返黔;在多次催促下,5月6日短暫回到安慶,5月8日再稱親戚結婚要求2萬元並承諾24日歸還,離開後未再返家,5月30日主動提出離婚。何男其後趕赴貴陽向臻熙婚戀詢問,陸女一度同意協商退還聘金,歷經數月不見實際履行。其間前往「姑姑」住處核對,對方自稱只是認識陸女,並非長輩,不掌握去向,何男遂至南明分局花果園派出所報案。平台其後退還服務費並與何男簽署《合約調解退費終止協議書》,約定今後不再向平台主張權利;多名紅娘退回謝紅費。立案告知書顯示,此案於8月14日被認定符合立案條件,轉作刑事偵查。何男稱,立案後得知陸女曾兩次登記結婚且有吸毒紀錄,現階段訴求集中在追回損失。紅娘王女受訪表示「自認也是受害者」,已將收款退回並多次陪同往返處理;臻熙婚戀負責人應女稱公司僅提供共享平台,能核對的多為公開資訊如徵信,當事人若提供虛假資歷「難以完全核實」。同一類型糾紛並非個案。根據《瀟湘晨報》旗下《百姓關注》在9月11日的報導,江西劉男於2024年11月透過貴州的婚戀服務公司匹配到張女,雙方僅見兩次便於11月13日登記,前後向公司與相關人員支付30.8萬元。劉男稱兩人婚後爭執頻繁,12月3日晚報警,隔日張女以奔喪為由離家,期間仍向劉男要錢,之後再未返家;劉男陸續發現張女涉賭負債並與「相好」往來。劉男最後於5月起訴離婚,向平台協商退費,據稱平台費全退,加計部分項目共追回9萬多元,但12萬元聘金及部分紅娘費未回款。
結婚19年出軌16年!她在葬禮上揭穿尪謊言 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
山東省臨沂市近日發生一起罕見的婚姻案件。一名女子在公公的葬禮上,意外發現丈夫另有「婚姻關係」。該名陌生女子身穿孝服、以「兒媳」身分守靈,由此揭開丈夫長達16年的出軌事實。法院最終依重婚罪判處丈夫有期徒刑一年。根據中國大陸《知淵》報導,事件可追溯至2022年6月,地點位於臨沂市蘭山區。女子尚某與丈夫王某已婚19年,然而在公公過世的葬禮上,一名女子溫某以「兒媳」身分披麻戴孝,並在靈堂接待賓客。異常舉動引起尚某懷疑,進一步調查後發現,王某早在2006年便與溫某同居,並於2016年開始以「跑長途貨運」為由離家,實際與溫某同居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兩人更育有一名子女。案件調查顯示,王某與溫某的關係在鄰里間已是公開秘密。多名證人證實兩人以夫妻身分活動,王某陪同溫某就醫、處理家庭事務,並在醫院家屬簽名欄直接填上「丈夫」。此外,物流園區監控也拍下王某頻繁進出溫某住所的畫面。庭審過程中,王某辯稱自己與溫某僅是「搭夥過日子」,未領結婚證,因此不構成重婚。然而,法院依據《刑法》第258條認定,重婚罪不僅指登記結婚,亦包括「事實婚姻」,即在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仍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獲得社會普遍認可。王某的行為符合重婚罪要件,最終遭判刑一年。據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統計,2021年至2023年間,當地重婚罪訴訟案件中,約有34%涉及「事實婚姻」認定。法院指出,此類案件多發生於農村或流動人口群體,被告人往往利用「未領證不算重婚」的誤區規避法律。辦案法官強調,婚姻登記並非唯一標準,長期穩定的同居與社會公開認同才是認定關鍵。法學專家指出,此案反映部分人對婚姻忠誠義務的漠視。事實婚姻的認定需滿足三要件,包括共同居住、經濟混同與社會公開性。本案的證人供詞與監控證據形成完整鏈條,足以排除王某的辯解。尚某的代理律師表示,王某不僅背叛婚姻,更在公公葬禮上公然羞辱原配,對家庭造成長期心理傷害。王某的上訴最終遭駁回,溫某未對外回應。據鄰居透露,其子目前就讀中學,母子兩人已搬離原住所。
沒結婚卻被註記「已婚」?未婚律師查發現自己被結婚了 奔波半年揭真相
大陸上海的婚姻家事律師NiNi,近期在查詢自身信用資料時,意外發現自己在未婚的情況下,竟被系統標示為「已婚」。她將這段經歷上傳至網路平台後,引起數萬網友關注與討論,意外成為點閱率最高的影片之一對於被結婚事件,警方提醒如懷疑身分遭冒用應及時報案並提供相關證明。(圖/翻攝自南風窗)根據《南風窗》報導,NiNi表示當時她正協助客戶處理業務,順手查詢了自己的徵信資料,未料其中竟顯示她的婚姻狀態為「已婚」。由於戶口本並不在自己手中,且從未主動申請婚姻登記,她不禁質疑:「我連自己的老公是誰都不知道。」她曾懷疑是否因早年遺失過身分證而被冒名登記結婚,便前往上海徐匯區民政局查詢。民政單位表示,若結婚登記非在本區,系統將查無紀錄,建議她前往檔案館進一步確認。經查證後,NiNi在上海全市亦無婚姻登記資料。最終,她向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客服詢問,對方回應稱:「可能是曾有金融機構(如放貸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將婚姻狀態設為已婚,以利審批流程。」NiNi得知,她需親赴中國人民銀行辦理婚姻狀態更正手續。《南風窗》指出,類似「被結婚」案例並非個案。今年初,雲南一名羅姓女子在退稅期間查詢征信時,赫然發現自己「已婚八年」,婚姻登記地點甚至在她從未踏足過的安徽。經調查,警方證實她的身分資料遭他人冒用。事實上,不少人直到買房、辦貸款、甚至準備結婚時,才發現自己早已有婚姻記錄,有人甚至遭誤登數次。部分原因來自民間機構在辦卡、貸款申請中擅自填寫婚姻狀態,以利提升審批通過率,卻未經當事人確認。此外,也有更嚴重的情況涉及假結婚與冒用身分證明辦理登記。律師表示,若發現婚姻狀態異常,民眾可報警處理,或透過行政訴訟爭取撤銷登記,但此類程序通常曠日廢時,需提交筆跡鑑定、歷史登記資料等作為證據。2025年5月上路的新修訂《婚姻登記條例》,雖已強調「全國通辦」與資訊共享,但目前仍無自動糾錯機制。律師提醒民眾,應定期檢視自身婚姻狀態與征信資料,避免遭遇「被結婚」困擾而影響法律與財產權益。
補辦結婚證驚覺「10年前早被離婚」 人夫傻爆眼!女方搞神隱
大陸江西省豐城男子徐林近日補辦結婚證時,意外得知自己早在10年前已被辦理離婚,事件引發關注。對此,當地民政局表示,需調取當年離婚登記檔案,經司法鑑定比對照片是否為本人,才能確認真偽。律師指出,若涉偽造證件或再婚,將涉及偽造國家證件罪與重婚罪。徐林則可依法申訴,要求撤銷離婚登記。《今晚報》報導,據徐林提供的聯繫方式,媒體致電其孫姓妻子的父親。對方僅表示,女兒幾年前確曾提過與徐林離婚,但其他細節並不知情,且多年來與徐林沒有往來。隨後,記者多次撥打孫女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豐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回應,徐林需調取當年的離婚登記檔案,並通過司法鑑定機構,比對其中的男子照片是否為本人。該人員強調,照片鑑定並非僅憑外貌判斷,而是必須出具正式的司法鑑定報告。徐林若取得鑑定結果,可憑此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最終裁定照片是否屬本人、證件真偽等問題。該工作人員同時指出,早年間離婚登記尚未引入人臉識別,僅憑身份證和照片辦理;如今登記程序則需採集指紋並進行人臉比對,以避免冒名情況。針對相關法律爭議,天津匯偉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博表示,如果離婚證係一方違背另一方真實意願,以欺騙方式獲取,而未涉及偽造身份證等嚴重違法行為,通常不會直接構成犯罪。不過,律師說明,若孫女在2015年6月辦理離婚時,偽造了徐林的身份證等國家證件,則可能涉嫌偽造國家證件罪。此外,如果女方在騙取離婚證後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還可能構成重婚罪。至於徐林的維權途徑,楊博建議,他可先向民政局提出異議,要求撤銷離婚登記;若民政局拒絕,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由法院判定是否撤銷登記。律師同時提醒,隨著技術手段提升,現行婚姻登記已大幅強化身份驗證程序,以避免類似爭議重演。
離婚冷靜期能分遺產嗎?婆婆剛走房就賣了 妻怒喊:我還沒離成也要分
當婚姻走到無法維繫的地步時,離婚成為許多夫妻最終的選擇。不過近日在中國大陸卻出現一起引發廣泛討論的案例:一對夫妻正處於離婚冷靜期期間,男方母親過世留下一套房產,男方繼承並出售後,女方主張仍具婚姻關係,要求分割售屋所得,引發是否屬於共同財產的爭議。根據《北京時間》報導,當事人黃先生與王女士因感情破裂,雙方達成離婚共識並簽署自願離婚協議書,目前仍在30天離婚冷靜期內。期間黃先生的母親過世,並留有一處房產。黃先生隨後與其他繼承人完成遺產公證,並將該處房產出售。然而王女士得知此事後,主張自己當時仍與黃先生具有婚姻關係,該筆售屋款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依法有權分割。黃先生則對此表示不解,認為兩人已簽署離婚協議,離婚程序已進行中,該筆財產是否仍需分割產生疑問。針對此案,律師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一方若不同意離婚,可撤回申請。因此,在離婚冷靜期內,雙方仍屬婚姻存續關係。此外,依據民法典相關條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或受贈的財產,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遺囑或贈與契約中明確指出該財產僅屬於其中一方。就本案情況而言,黃先生繼承的房產如無其他限制性條件,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即便該房產已售出,王女士仍有權依法主張分得相應的售屋款額。法律界提醒大眾,離婚冷靜期雖為離婚程序的一環,但雙方在法律上仍具夫妻身份。此期間若涉及財產繼承、交易或重大變動,應特別謹慎處理,必要時應尋求律師協助,以保障雙方合法權益。本案因涉及離婚冷靜期內遺產處理問題,引發夫妻共同財產範圍的法律爭議。(圖/翻攝自微博, 北京時間)
新人辦結婚登記 拿到手一看竟是「離婚證」氣炸!當地民政局揭原因
大陸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平台發影片,稱自己去長春市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誰知等證件拿到手時,卻變成了離婚證。當地民政局證實,確實有發生發錯證的事情,但及時更換後,當事人也諒解了,「因為周一我們統一往各個窗口增加新證,當時是把離婚證放錯位置了,插在結婚證裡頭了。當時沒注意,就發出去了」。綜合陸媒報導,該影片發布者稱,7月21日上午,她和丈夫到長春市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證,結果領證時突然發現,紅色的證書封面竟然是「離婚證」,內頁本應印有「結婚證字號」的位置也是「離婚證字號」,不過具體的字號開頭字母是代表結婚的「J」,而不是代表離婚的「L」。對此,長春市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民政局客服人員表示,當天確實發生了一起發錯證的事情,但及時更換後,當事人也諒解了,「因為周一我們統一往各個窗口增加新證,當時是把離婚證放錯位置了,插在結婚證里頭了。當時沒注意,就發出去了。(發現後)及時給新人把證換過來了,更正了。」另外,接線人員也表示,此事是用錯了證,不是業務辦錯了,新人結婚的信息都是正確的,且網友所發的離婚證件上的字號不是離婚證字號,而是結婚證字號。長春市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另名工作人員則回應,「證件發錯了,我們已經糾正了,也給當事人道歉了,下次一定注意。」
「長輩級新人」雙雙病危!病榻上向戶政人員齊喊「我願意」 女方完婚隔天離世
近日,花蓮縣秀林鄉戶政事務所接獲民眾求助,一名女性向戶政人員表示母親病危,希望能在臨終前與相戀多年的男友完成結婚登記,但母親男友如今也在加護病房住院、情況危急。面對特殊情況,秀林鄉戶政事務所人員立即展開協助,在研議相關法規後,趕赴2間醫院進行面訪,兩位當事人雖幾近無力言語,但在病榻上面對戶政人員,仍以微弱氣息喊出「我願意」,最終順利完成結婚登記,場景令人動容。秀林戶政事務所指出,日前接獲一名女性民眾求助。該女子在電話中表示,母親與男友相戀多年,2人雖未正式登記結婚,情感卻已如家人般深厚。近來母親病危住院,男方也住進加護病房,兩人的情況都不樂觀,她希望能在母親臨終前幫她了卻心願,懇請秀林戶政事務所協助辦理結婚登記。秀林鄉戶政事務所主任吳敏賢在得知此一特殊情況後,立即與同仁研議相關法規,並經當地鄉長及地方仕紳確認2位當事人早已共同生活多年,情深義重,於是協助家屬申請「到府服務」程序。由於依規戶政人員需親赴醫院面訪2位當事人,確認雙方意識清楚且具有結婚意願後,方能辦理結婚登記。家屬深知時間寶貴,在了解相關行政流程後,積極聯繫慈濟及門諾醫院協調,並請秀林鄉戶政人員趕赴2間醫院。在面訪過程中,戶政人員首先抵達男方所在醫院,他在聽聞來意後,語氣堅定表示願意完成婚姻登記;戶政人員隨即趕往女方的醫院,儘管這位當事人病情嚴重、氣喘吁吁,幾近無力說話,但她仍深吸一口氣、奮力喊出「我願意」,清晰表達想與伴侶完婚的強烈意願,場面令人鼻酸。秀林戶政事務所指出,在雙方當事人明確表達結婚意願後,戶政人員攜回書面相關文件,並於當日圓滿完成了這項結婚登記服務。不過令人惋惜的是,2人在完成結婚登記的隔天,女方就因病重離世。秀林戶政主任吳敏賢向媒體表示,能夠協助這樣一對有情人完成心願,在這樣特殊的狀況下完成登記,是戶政人員的榮幸。他也強調,戶政工作雖以法規與程序為依據,但戶政服務不僅是冰冷的行政程序,更是充滿人道關懷與溫度的體現。
退稅驚見自己「被結婚」8年!未婚女傻眼了 當地警方回應了
大陸雲南省文山市的羅女士(化名)近日辦理退稅時,發現自己8年前在安徽省馬鞍山「被結婚」了,但她與結婚登記證上的「丈夫」完全不認識,也從未去過安徽。今天(12日)上午11時30分許,羅女在社交平台上再次發聲,指目前含山縣警方已查出嫌疑人,接下來文山警方會積極和含山警方聯合調查。綜合陸媒報導,羅女於今年4月辦理個人所得稅退稅時,在婚姻情況一欄填了未婚,提交後,工作人員退回了她的申請,說根據查詢到的情況,她是有配偶的。羅女隨後前往居住地民政局查詢,但結果顯示,她於2017年在安徽省馬鞍山市辦理了婚姻登記。7月10日,她向居住地警方報案。7月11日,馬鞍山市民政局工作人員受訪時曾表示,羅女這次婚姻登記所用的身份證和戶口本都是真實的。婚姻登記時,在雙方到場的情況下,民政部門只會進行形式上的審查,也就是核對照片和本人是否一致。如果登記人和羅女身份證上的照片比較像,確實可能會發生冒用身份結婚的情況。7月12日,安徽含山縣警方通報稱,7月11日晚,該局工作中發現有網路平台反映「未婚女子退稅時發現自己被結婚8年」相關信息,立即組織核查。經初查,該縣黎某(女,37歲)於2017年6月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辦理婚姻登記。該局正在深入調查,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處理。今天上午11時,羅女再次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報案後警方辦事速度和效率都很快,目前被登記的當地警方已查出嫌疑人,接下來她這邊的警方會積極和當地警方聯合調查。與此同時,羅女還在配文表示,接下來就是等著具體調查,可能需要一段時間,她不著急,事情總會被解決。
日本國籍欄「1更動」可填台灣了! 全面導入振假名、規範閃亮名
日本《戶籍法施行規則》部分修正條文於26日正式實施,其中最受矚目的變革包含2大重點:一是戶籍文件國籍欄位標示從「國籍」修改為「國籍・地域」,因此允許記載「台灣」;二是全面導入戶籍姓名標註「振假名」(ふりがな)制度,以防止姓名誤讀情況。在國籍記載方面,修正前的規定要求台灣出身者在辦理戶籍相關手續時,必須將國籍填寫為「中國」。此次修法前,日本原則上僅允許記載正式國名,唯一例外是對未承認國家地位的巴勒斯坦地區給予特殊記載待遇。新制實施後,「國籍」欄位將更改為「國籍・地域」,意即允許在該欄位中登記地區名稱,因此台灣也可正式記載於官方文件。法務省官網同日更新的婚姻登記、出生登記等申請表格注意事項中,已明確在外國人國籍欄位加註「可填寫『台灣』」的說明。另一方面,為解決因姓名讀音產生的社會問題,日本同步實施「振假名戶籍制度」。現行戶籍原本僅登記漢字姓名,自今年5月26日起,所有新生兒的出生登記將立即加註振假名;既有戶籍則將於明年5月26日前全面更新,各地方政府已陸續寄發記載預定登錄讀音的「振假名通知明信片」給民眾核對。這項制度改革還規範特殊讀法姓名(俗稱「閃亮亮名字」),禁止漢字本義與讀音完全脫節,如「太郎」讀作「ジョージ」;或易導致誤讀的組合,如「高」讀作「ひくし」、「太郎」讀作「じろう」。官方也特別提醒,新制實施期間可能出現假冒政府名義的詐騙行為,強調振假名登記「不收取任何手續費」、「未申報不會處罰」,呼籲民眾提高警覺。
中國86歲老人與「準兒媳」再婚 親生女兒砸門揚言「護家產」
中國廣東佛山市順德區,近期發生一起高齡再婚與家庭財產繼承的糾紛事件。86歲的標叔於2024年3月12日與王姓女子登記結婚,但這王女其實是標叔已故兒子的女友,年紀小標叔33歲。標叔表示,是因王女長期照顧他生活起居,加上女兒覃女頻繁騷擾與施壓,才決定與王女建立名份,以便擁有決定生活安排的權利,避免被送往養老院。但沒想到此舉反而更加放大女兒覃女的騷擾行為,甚至不惜砸門來「保護家產」。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自2022年妻子去世後,標叔長期與未婚兒子生活。直到2024年初,兒子因病過世,王女仍留在屋中照顧他。而女兒覃女自兄長過世後才頻繁出現,不僅要求王女離開,也試圖將父親送往養老院,並多次破壞其住所設施,包括撬鎖、剪斷電線、毀壞充電設備、扔掉衣物與床具。甚至有一次因衝突導致標叔跌倒送醫。她還曾沒收其手機卡,阻止對外聯繫。覃女強調其行動源自對房產的擔憂,由於房屋產權登記在已故母親名下,且蓋房時她曾出資,應保有繼承權,不希望父親將房產贈與王女。對此,標叔則聲稱該房部分資金來自村土地補償與借款,並強調自己有權決定遺產歸屬。王女則強調,與標叔登記並非圖財,而是希望能在法律上成為他的監護人,保護其免於被女兒強送進養老機構。她表示目前已搬離標叔家中,但仍持續提供協助。王女也提到,標叔的住宅為村宅基地,無法正常過戶,自己也未曾要求任何財產。對此,當地村委會已組織10多次協調,試圖化解雙方矛盾。標叔希望將亡妻名下兩棟建物過戶為己名,但覃女堅決反對。村方表示,只要覃女同意並辦妥法定手續,即可協助辦理過戶。針對這起事件,就有法律專家表示,這場糾紛反映老年人面對親情缺位與照護依賴時的心理困境。標叔將王女視為依靠,女兒則陷入繼承焦慮與道德審視衝突。法律層面上,兩人婚姻登記具法律效力,王女擁有繼承與扶養義務,但覃女多次破壞行為可能已觸法,須承擔法律責任。律師進一步指出,即便房屋登記在亡妻名下,只要辦妥公證與產權變更手續,標叔有權處置名下份額,而宅基地屬性則限制流轉對象。若王女願意放棄繼承權,書面聲明將有助於緩解疑慮。整體而言,案件應以尊重長者婚姻與生活意願為前提,並在法律範圍內尋求解決途徑。
結婚7年妻子突離開…警調資料「竟查無此人」 他困虛假婚姻20年崩潰
「我困在這個婚姻裡20多年,現在終於解脫了。」大陸男子李建祥(以下皆為化名)上月底拿到好不容易到手的《撤銷婚姻登記決定書》後,如釋重負地感慨道。他真誠地向瑞安市檢察院陶山檢察室辦案檢察官致謝,言語中滿是20年間為撤銷虛假婚姻登記不斷奔走的苦楚與辛酸。《溫州都市報》報導,李建祥1995年在陜西省寧陜縣務工時,認識了當地女子林書娟。經過一段時間相處,李男帶著女方回到老家瑞安市進行婚姻登記,2人婚後生下1女,2002年因感情不睦決定離婚,但林女卻無法提供身份證明,之後便悄然離開,至今杳無音信。此後,李建祥一直想離婚並另組家庭,卻苦於無法聯繫林書娟,只好在2018年前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判令離婚。不過,法院審查後發現,林書娟在結婚登記時留下的身份證號碼,無法查到對應人口信息,訴訟主體不明確,不符合離婚訴訟的受理條件。檢方介入後,認為李建祥的情況已涉嫌虛假婚姻登記,於是立案調查,幾經輾轉,雖然始終無法找到林書娟本人及相關線索,但已有充足證據可證明林書娟登記結婚時,確實使用了虛假的身份信息。根據相關規定,檢察機關經調查核實,認為婚姻登記存在錯誤應當撤銷者,應及時向民政部門發送檢察建議書建議其予以撤銷。今年1月17日,瑞安市檢察院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人民監督員參加聽證,湖嶺鎮人民政府及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等出席聽證會。會上,檢察官就應否撤銷李建祥與林書娟的結婚登記聽取各方意見;聽證員認真核實證據材料,圍繞法律適用、身份認定等進行提問。經評議,聽證員一致認為應當撤銷李建祥和林書娟的婚姻登記。另外,檢察官在案件辦理期間,了解到李建祥一直在當地以理髮為生,顧客多是上了年紀的老人,微薄的收入既要維持日常開銷又要撫養女兒,生活始終清貧,加上他20多年間不斷奔波維權,更讓家庭經濟雪上加霜。今年3月21日,瑞安市檢察院在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後,向李建祥發放了人民幣1.5萬元司法救助金,最大限度為其解憂紓困。
看佩佩豬順產! 醫院拿「3歲智商產婦」當宣傳遭轟
近日大陸河北省保定市第二醫院公布一則宣傳影片,內容有關「3歲智商媽媽分娩」,引發爭議,登上熱搜。對此,保定市第二醫院回應了。根據陸媒《海報新聞》報導,河北保定市第二醫院產科日前發布一則影片,內容是一名智力水平相當於3歲的女子在分娩過程中,因宮縮痛情緒失控,由於無法進行全麻,醫護人員採取播放《小豬佩奇》動畫片的方式安撫,最終順利完成分娩,母子平安。消息曝光後,網路輿論炸鍋,不少人質疑「把恐怖當有趣,還拿來宣傳給自己貼金」、「到底警方介入此案了嗎」。對此,保定市第二醫院表示,事件目前正在調查當中,有相關負責人跟進此事,該事件涉及病人個人隱私,具體情況不便透露。對此,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植升砲轟,作為法律從業者,個人認為此事絕不能被輕描淡寫地忽略,這不僅關乎產婦本人的權利,更可能涉及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相關部門必須給出交代,「試想,一個3歲的孩子能理解婚姻的意義嗎?能自主表達結婚意願嗎?恐怕連基本的語言表達能力都未必具備,更不用說履行結婚登記的法律程序,既然如此,該女子的婚姻登記是如何通過的?」鄭植升認為,當地婚姻登記機關違反了法律規定,辦理了一起明顯不合法的婚姻登記,這不僅是行政違法,甚至可能涉及瀆職;另外,根據法律規定,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發生性關係的構成強奸罪,而對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法律未賦予其性同意能力,這也就意味著,該女子無法合法同意性行為,因此與其發生性關係應當被認定為違背意願,從而涉嫌強奸罪。鄭植升直言,如果事實屬實,那麽不僅丈夫與其發生性關係者涉嫌強奸罪,其背後的家人若知情甚至促成此事,亦可能構成共同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西單身女與男友登記結婚 櫃檯前發現自已「結婚6次、離過婚」傻眼了
近日,一則趣聞在中國網路上流傳。廣西一名女子小梅(化名)2023年想和男友辦理結婚登記時,卻驚訝發現自己已經「被結婚」了6次,還在6個不同的、她根本沒去過的城市。經過一系列調查,最終才發現她曾在2013年遺失過身分證,此後便被另一名女子冒充身分,多次向他人「騙婚」詐財。好在最後終於還小梅清白,讓她終於得以如願與男友結為連理。據《極目新聞》報導,廣西女子小梅2023年與未婚夫想在廣西南寧登記結婚,沒想到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告訴她,「系統顯示妳有過6段婚姻,還離了1次婚」,讓小梅震驚不已。工作人員告訴小梅,根據紀錄,她在2013年到2014年間,分別在浙江衢州、山東臨邑、湖南湘潭、福建莆田、河北保定和安徽肥西等6個城市,分別在民政部門進行過婚姻登記。小梅則對此表示,自己不但對這6段婚姻毫不知情,甚至上述的城市,她一個都沒去過!根據這6段婚姻紀錄,小梅最早曾在2013年6月,在浙江衢州登記結婚,於是她與當地民政局聯絡,表示想要撤銷這些假結婚紀錄。工作人員則告訴她,想撤銷紀錄,必須要先證實她是被「冒名頂替」。為此,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第一時間替小梅報了案。沒想到,當地公安表示,由於這段婚姻已經超過5年「過了追訴時效」,拒絕替她立案。事後,小梅又在工作人員的建議下,在2023年11月向衢州市衢江區人民檢察院提交了檢察監督申請書。檢察官在了解狀況後,認定短短2年間進行6段婚姻,紀錄確實不合常理,對此決定進行調查。而小梅則想起,自己曾在2013年5月遺失過身分證,1個月後自己的名字便出現在婚姻登記上,懷疑兩件事之間有關聯。檢察官進一步調取了這6段婚姻的紀錄,發現6張登記照上的女子,全部都是同一名長相與小梅差異極大的女子,在透過公安機關進行照片比對,最終確定這名冒名到處結婚的女子是另一名王姓女子,王女多次以小梅身分參加婚姻仲介,閃婚,並且騙取男方的財物,得手之後便快速人間蒸發。事實上,這名王姓女子已經在2015年在河北落網,遭到當地法院判刑。而這也是小梅2014年後便不再出現新的婚姻紀錄的原因。甚至河北法院也已經調查出了王女冒充小梅的行為,並且寫在王女的判決書上。然而,沒有任何人就此事通知小梅,也沒有任何人想到要去取消這名被冒名的無辜受害者身上的假婚姻紀錄。事後,衢州市衢江區人民檢察院將上述調查結果,陸續發給了6處都市的監察部門,要求共同督促當地民政部門取消這些假紀錄,還取消了其中一段因為假結婚而成立的離婚宣判,最終在2024年7月,小梅終於恢復了「清白之身」,並且如願在2024年7月與男友登記成功,永結連理。
丈夫結婚月餘就病逝「遺產2千萬」 小姑提告妻子拿「這一物」逆轉
陳姓女子與黃姓男子自2014年交往,並於2018年8月22日正式登記結婚。但結婚當時黃男已罹患大腸癌末期,婚後僅一個月就病逝,陳女依法繼承黃男2,124萬餘元的遺產。但此事引起黃男胞姊強烈質疑,認為其弟在結婚之時已神智不清,無法作出結婚決定,控訴陳女藉機攀附婚姻,以獲取巨額遺產,並向法院提起婚姻無效訴訟。但後續陳女拿出錄音檔,證明陳男在結婚當時意識清楚,因此法院二審判決認定兩人婚姻有效。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黃男與與陳女結婚後病逝,陳女雖依法獲得遺產,蛋黃男的胞姊認為,弟弟在結婚時已經意識不清,無法明確表達結婚意願,他也認為結婚登記現場缺乏妥善見證,證婚人未能明確確認黃男的意願,僅在結婚書約上簽名,質疑陳女趁黃男病重時辦理結婚登記,目的是獲取遺產。台南地方法院一審時,法院採信黃女說法,以民法「結婚應以書面為之,須有兩人以上證人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登記」的規定為由,認定2人婚姻登記程序有瑕疵,認為僅有一方的登記有效,因而判決婚姻無效。後續陳女不服上訴。台南高等法院二審時,法官審酌證據後認定黃男雖然罹癌,但在結婚當日仍意識清楚,具備自主行為能力,並能自由活動。關鍵證據之一,是陳女提供的一段錄音檔,錄音中顯示黃男胞姊曾親口承認,婚姻登記乃出自黃男本人的意願。經聲紋鑑定,該錄音檔未經剪輯,法院據此推翻一審判決,認定婚姻有效。判決書中也提到,陳女與黃男交往多年,並同居一段時間,早已有結婚打算。黃男確診癌症後,陳女也承擔起照顧責任,至2018年8月22日,兩人前往台南市仁德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婚後僅一個月,黃男病情惡化,最終不治身亡。由於黃男無子女,且雙親早逝,按照繼承法,配偶依法可繼承遺產。
5億高中生案夏男確定入獄…賴母謝法官還公道 遺體冰封逾600天「預計火化日出爐」
台中市5億高中生命案,賴生的配偶夏姓男子涉偽造文書罪,今(23日)判決有期徒刑1年半、婚姻無效,不得易科罰金,而且不得上訴,因此確定要入獄。賴生母親得知判決結果,感謝法官明察秋毫還公道,兒子的遺體將在2月12日火化,冰封超過600天後終於得以安息。據了解,台中高分院認定夏男罪證明確,明知賴小弟才剛滿18歲、高中尚未畢業,動機是為圖個人私利,利用賴小弟年紀尚輕、涉世未深,著急解決家族糾紛,利用人性弱點以話術邀賴小弟犯案,居於案件主導地位,惡性甚高,法治觀念極度偏差。法官審酌,辦理假結婚背後牽扯賴小弟名下龐大財產利益,夏男犯罪手段明顯悖離一般人民道德感情,並嚴重侵害以及濫用民法所建立之婚姻登記制度,犯罪情節重大,所生損害甚鉅,量處1年6月徒刑,原審均無不當,夏男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同時不得易科罰金。賴母得知判決結果後,透過委任律師許哲維發聲,感謝所有社會大眾這段時間的關心,也感謝法官明察秋毫,還給賴小弟一個公道。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賴母認為終於還給兒子一個公道,決定在年後火化遺體,初步訂為2月12日,從2023年5月4日冰封第1天算起,若確定日子將是冰存的第650天。
岡田將生今早宣布閃婚高畑充希! 《1122好夫婦》演夫妻後「假戲真做」
35歲日本男星岡田將生在今(19)日稍早於Instagram宣布,將與32歲女星高畑充希結為夫妻。據悉,2人早先一同出演戲劇《1122好夫婦》,在劇中飾演一對夫妻,沒想到假戲真做,於今年初開始交往,目前正在調整結婚日程。岡田將生、高畑充希今日分別在Instagram發文證實,2人互相鼓勵、扶持,原先以朋友關係相處,如今將成為夫妻關係,「多虧了大家的支持才得以走到今天……我會更加努力,讓大家在作品中看到更好的面貌,天氣逐漸變冷,但祝各位身體健康、幸福美滿。今後也請多多關照。」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根據日媒《體育報知》(Sports Hochi)報導,消息人士透露,2人在去年秋天第1次在《1122好夫婦》的片場合體,共同朋友不少,並在拍戲過程中互生好感,於拍攝結束後才正式開始交往。2人在《1122好夫婦》中飾演夫妻。(圖/高畑充希IG))在《1122好夫婦》中,2人飾演一對結婚7年的夫妻,由於婚姻出現狀況,又為了維持和睦的關係,達成了「允許婚外情」的協議。據悉,2人對手戲相當多,雖然是第1次合作,但現場氣氛非常好,休息時間也會聊天,高畑充希還曾教岡田將生如何使用Instagram。今年6月,2人現身《1122好夫婦》的宣傳活動,岡田將生曾表示,2人的性格截然不同,他個性內向、悲觀,高畑充希則是性格樂觀且穩重,在片場給予他許多支持。如今,2人已經陸續向雙親、親戚、親近的朋友報告了要結婚的消息,也向電視劇、電影工作相關人士公布喜訊,高畑充希也已經聯繫精品品牌拍婚紗照所需的服裝。就有電影相關人士透露,「2人正在討論辦理婚姻登記的日期,看起來非常幸福」。報導指出,岡田將生身高182公分,在2006年憑藉電視劇《東京少女~遠望的少女》出道,曾多次獲得電影新人獎。他在2021年傳出與富士電視台美女主播鈴木唯交往,但由於各自想要繼續發展事業,最終在2022年分手。高畑充希則在2005年從音樂劇出道,憑精湛演技走紅,並於2013年開始發展歌手路線,以「みつき」名義展開活動。她曾與坂口健太郎交往4年,最終在2020年分手,多年來沒有再傳出新戀情。
「5億高中生」遺體冰1年 生母這原因至今不願安葬
台中市一名身價高達5億的賴姓高中生先前離奇墜樓,且在墜樓前突然與幫他們處理事務的夏姓代書的兒子登記結婚。僅兩小時後,賴生便被發現從夏姓地政士之子的住處墜樓身亡,因此賴姓高中生的母親質疑兒子遭謀財害命,且因此案不願意將兒子下葬,台中地方法院於28日作出一審判決,而賴生的母親也表示對結果感到欣慰。賴姓男高三生先前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賴姓高中生的母親質疑兒子遭謀財害命,而夏男涉嫌犯偽造文書罪,但始終拒絕認罪,還嗆法官「很好笑」、「正義後到」等。台中地方法院也於28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夏男為牟取賴生繼承的大量遺產,與賴生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夏男1年6個月有期徒刑。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在判決出爐後,賴生的母親對結果感到欣慰,但仍質疑兒子的死因,希望檢方能進一步查明夏男是否謀財害命,據悉,目前賴母控告夏男的案件中,有兩案在審理中,一案在偵查中。審理中的案件分別是刑事侵占案和民事的婚姻無效之訴,且由於該案尚未偵結,賴生的遺體已冰存於冰櫃逾一年,賴母不願安葬。回顧這起案件,是一名台中年僅18歲賴姓高中生,生前曾獲長輩贈與市值約5億元房產,但在5月4日,卻和協助處理相關過戶事宜的夏男,兩人辦理婚姻登記,結果兩人在登記結婚的2小時後,賴生就被發現從夏男的住處,莫名墜樓身亡。因時機、地點都很敏感,因此賴姓高中生的母親質疑兒子遭謀財害命,控告夏姓父子。
兒新婚2個月沒洞房 公婆找親家驚揭「媳婦是男人」
入門2個月的媳婦竟是男兒身。印尼一名26歲男子認識另名女網友僅1年時間,就把女方娶進門,爸媽更對妻子疼愛有加,怎料美妙的婚姻只維持短短2個月,就隨著妻子的真實身分曝光畫下句點。據印媒《Tribun News》報導,西爪哇省26歲男子AK於2023年認識同齡「妻子」ESH,並與自稱艾丁妲(Adinda Kanza)的ESH陷入熱戀,AK更對頭戴面紗、身穿穆斯林服飾的ESH話語深信不疑,相信對方父母已經過世,直到結婚2個月後才發現驚人真相。AK在當地宗教婚姻監護人見證下,於自家舉辦婚宴,但AK一家不知道的是,他們所喜愛的妻子、媳婦,早被婚姻監護人懷疑真實身分並通報警方。巧合的是,想更加瞭解ESH的AK一家,也發現ESH的父母雖然年邁,但都還健在。AK父母帶著複雜心情首次探訪ESH老家時,ESH父親很快說明「女兒」的真實身分,短短一句話就讓ESH掩蓋真實身分的1年多努力付諸東流,AK一家也立刻向警方報案。當地刑警組收到通報後立刻將ESH逮捕歸案,並解釋警方擔心「先抓人會招惹民怨」,因此沒有馬上主動出擊,不過AK與ESH的婚姻登記在相關單位介入下沒有生效,就算有也會因為ESH的男性身分無效。得知妻子真實身分的AK則落寞表示,「老婆」婚後每天都戴著面紗,被他求歡也都用「很累」拒絕,2個月的婚姻生活雖然有異,卻沒料到「我的妻子變成了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