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扶養義務
」
77歲母再婚遭嫌丟臉 病重之際竟遭兒子冷眼對待
77歲母親再婚卻被兒子嫌丟臉,當她因胃出血倒下時,兒子卻連一通問候電話都不打。這起發生在中國河南駐馬店新蔡縣的人倫風波,讓無數網友感嘆「母愛深如海,兒心卻似鐵」。當事人錢女士向當地節目《小莉幫忙》求助,希望能喚回哥哥對母親的孝心。女兒們輪流照顧病重的老母親,盡顯親情與責任,反觀兄長卻避不見面。根據《現代快報》8月6日報導,錢女士表示,自家五個兄妹,她排行最小,有兩個哥哥和兩位姐姐。父親在她年幼時中風臥床,母親獨自撐起一個家,照料丈夫長達八年。父親去世後,母親獨居多年,直到三年前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一位老伴,兩人相處融洽、登記結婚。家人原本都樂見其成,唯獨大哥難以接受。根據錢女士說法,母親再婚後生活明顯變得快樂開朗,姐妹們也無異議。但母親今年突發胃出血,而老伴也因腦出血無法照顧,姐妹們便輪流照護母親,然而哥哥卻始終未現身探望,連一句關心的話都沒有。小莉實地走訪發現,錢媽媽一提到女兒們就滿臉驕傲,說她們「心疼娘」,但提到兒子卻嘆氣:「誰管你呢,連個電話都沒有。」大兒子堅稱『再婚母親不該由我養』,一度拒絕承擔照顧責任,引發輿論爭議。大兒子起初強調,母親已再婚且住在別人家、領了結婚證,扶養義務「暫時終止」,還直言自己「是做生意的,得顧面子,不能讓人笑話我媽再嫁」。後來他又補充,自己過去也曾匯錢、裝冷氣盡孝,但母親堅持要蓋房、搬家再婚,讓他難以接受。對此,律師席軍旗指出,根據《民法典》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義務是基於血緣關係,並不會因父母婚姻變化而消失,即便父母再婚,子女仍須依法履行責任。經過小莉多番勸說後,大兒子終於態度軟化,承諾:「我會照顧她,回來我管!」。這場家庭紛爭終於稍有轉圜,但也為社會敲響警鐘:父母養兒防老不易,盼望子女勿讓孝心缺席。
家暴母逼兒女打工 未盡扶養義務討扶養費敗訴
高雄于姓老婦人曾有過2段婚姻,生下1女2子,但最後皆是離婚收場,他因為年邁生活無法自理,向3子女索取共1萬8千餘元的扶養費,但3位子女不願支付扶養費,于婦憤而提告,法官認為于婦未盡養育子女責任,還要求兒女打工賺錢讓她花用,甚至對兒子家暴,因此高雄少家法院判于婦敗訴。可上訴。判決指出,于婦年輕時與唐姓男子結婚生下1女,離婚後再與李姓男子結婚生2子,3個孩子都成年後,結束與李男的婚姻,開始獨自生活,但前年12月她發生車禍造成眼耳及相關構造失能、重聽,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僅能打臨時工,又無財產可維持生活,於是要求3名兒女盡到扶養義務,每人按月給付她6133元的扶養費。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女兒稱自己出生後是由外婆、舅舅帶大,國中時讀夜校,白天上班晚上上課,之後就自行在外租屋生活,母親從來就沒有養育過她,況且她目前在電子公司上班,月薪僅約3、4萬,還需扶養身心障礙的配偶與4名子女,自己生活也相當困苦,無力扶養母親。長子則表示,他出生2個多月就由祖母照顧,直到4歲時與父母到台中同住,但遭到母親長期施暴,還被社福單位緊急安置,經過評估他回到屏東跟祖母一起生活,但他國中時,祖母年邁無力繼續扶養,才又回到父母身邊。沒想到母親仍慣性辱罵毆打長子,甚至要求他去打工賺錢供其花用,長子迫於無奈,只好在假日時到工廠擔任包裝工人,晚上則在加油站打工,賺來的錢全數交給母親,後來念高職也讀夜間部半工半讀,成長過程未曾受到母親的呵護與關愛。法官傳喚多位親友出庭作證,根據親友描述,于婦時常打罵小孩,且不賺錢養孩子,都是靠長輩和親屬幫忙,才將3名子女拉拔長大,孩子們成長過程中,于婦不但缺席,甚至還對他們造成精神和身體侵害,因此判決免除3子女扶養義務,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