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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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富商病逝留債!猴硐8萬坪土地遭法拍 每坪不到3200元
基隆市蕭姓男子當年因經營酒店致富,豪氣買下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車站周邊大批土地,但2004年死後因債務問題遭子女拋棄繼承,剩餘500萬元遺產稅無人處理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人員至現場查看驚呼「整座山都他的!」因占地超過8萬坪,將分為4標拍賣,底標總計1.5億餘元,換算每坪最高不超過3200元。新北市府表示,土地未來僅能作林業使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昨指出,蕭男生前在基隆經營酒店獲利頗豐,當時買下猴硐車站周邊大批土地,共9筆占地超過8萬坪。但蕭男2004年辭世後債台高築,光是土地抵押設定就高達3000餘萬元,其餘未登記債務恐怕更多,由於蕭男生前經營酒店往來複雜,子女對父親交友均不熟悉,擔心遭債主以不合法方式討債,最終決定全數拋棄繼承,留有遺產稅500萬餘元無人處理。宜蘭分署表示,書記官今年4月會同地政人員到現場查看,驚呼「整座山都他的!」拍賣的9筆土地價值逾億元,區分為4標、每標坪數均逾萬坪,各以底價3800萬元、4000萬元、3950萬元、4000萬元首拍,換算每坪最高不超過3200元。宜蘭分署說,因蕭男21年前去世後,家屬未立即做相關陳報,事隔7年半後才開始轉移並核發憑證移送,導致遺產稅事隔多年才執行,最晚2027年需補徵完畢。瑞芳區光復里長周晉億表示,該地分屬光復里與弓橋里,早年疑有建物,但近年始終荒廢,僅見私人土地告示,實際所有權人不明。弓橋里長朱靜琪指出,據傳蕭姓地主為雙溪人,極為低調,在地居民多年來從未見過其現身,該地長期維持原貌,僅台電曾因颱風砍伐坡地追查地主身分。新北市地政局說,該處屬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未開發、無道路,除近猴硐車站邊緣臨路,其餘皆為雜木林,相當偏遠,購地者未來僅能作為林業使用。
基隆酒店大亨買下「整座山」逾8萬坪土地 子女拋棄繼承將拍賣
基隆一名蕭姓男子當年因經營酒店致富,豪氣買下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車站周邊大批土地,但2004年死後由於債務問題子女拋棄繼承,剩餘500萬遺產稅無人處理,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表示,執行人員至現場查看驚呼「整座山都他的」,占地超過8萬坪,將分為4標拍賣,底標總計1.5億餘元,換算每坪最高不超過3200元。宜蘭分署指出,蕭男生前在基隆地區經營某酒店獲利頗豐,買下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車站周邊大批土地2004年辭世後,因民間債務問題子女均拋棄繼承,遺產稅500萬餘元無人處理,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基隆一名蕭姓男子經營酒店致富,豪氣買下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車站周邊超過8萬坪土地,但死後由於債務問題子女拋棄繼承,500萬遺產稅無人處理,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提供/徐佑昇基隆傳真)基隆一名蕭姓男子經營酒店致富,豪氣買下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車站周邊超過8萬坪土地,但死後由於債務問題子女拋棄繼承,500萬遺產稅無人處理,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提供/徐佑昇基隆傳真)宜蘭分署表示,書記官今年4月會同地政人員現場執行時,發現「整座山都他的」,占地超過8萬坪、土地價值逾億元,本次拍賣9筆土地區分為4標、每標坪數均逾萬坪,各以底價3800萬元、4000萬元、3950萬元、4000萬元首拍,換算每坪最高不超過3200元。基隆一名蕭姓男子經營酒店致富,豪氣買下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車站周邊超過8萬坪土地,但死後由於債務問題子女拋棄繼承,500萬遺產稅無人處理,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提供/徐佑昇基隆傳真)此外,本次拍賣還有生產工業化學用品公司名下新北市金山區陽金段萬坪廠區已荒廢多時,因欠繳房屋、地價稅逾百萬未繳納,本次將以底價5億9346元首拍。另有基隆地區欠稅大戶第某建商位於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同心圓社區2個平面停車位,本次亦將以底價274萬元降價拍賣。還有交通罰鍰欠款大戶周姓男子名下2013年出廠白色馬自達小客車將首拍,有興趣民眾歡迎到場競標。宜蘭分署說明,該署定期於每個月第「1」周星期「2」下午「3」時於宜蘭分署舉辦聯合拍賣會;聯合拍賣會前1日,則會在宜蘭分署基隆行政執行官辦公室(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69號),舉辦基隆市及新北市金山、萬里、瑞芳、貢寮、平溪、雙溪之不動產拍賣活動,更多拍賣資訊,請參閱本分署官網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拍賣公告查詢相關拍賣訊息。
麵攤遭賓士撞毀「2人嚴重燙傷」 約調解才知肇事者死亡…子女拋棄繼承
台南仁德區今年4月發生一起意外,66歲劉姓男子開賓士衝撞麵攤,造成郭姓女老闆娘及嫂嫂燙傷,整間店被撞毀,至今仍無法營業。如今過了1個月,業者多次聯絡肇事者,對方都以身體不適為由推託,後來更突然過世,只換來1張「死亡證明」,兒女也都已拋棄繼承,面臨求償無門的窘境。事故發生在4月23日,劉男當時沿仁德中正路由南往北行駛,疑似低血糖窗進路邊麵攤,造成店內2人燒燙傷,店內設備幾乎損毀損,老闆娘郭女指控劉男事發當下還能好好走下車,在一旁冷眼旁觀,稱會負責,卻從頭到尾避不見面,連一通關心的電話都沒有。郭女不滿,5月6日首次聯繫上劉男,對方表明會到場關心,卻臨時說要就醫,同樣劇本一再上演,約好又說身體不適要急診,最後談妥要等初判表出爐,才約調解委員會,當天又等不到人,等來的只有1張「心因性死亡」的死亡證明,日期就是5月10日,也就是打電話約調解的隔天。郭女多次聯絡不到人,如今肇事駕駛竟已死亡。(圖/報系資料照)郭女痛批,劉男子女不願出面,直到6月1日才來電,告知已拋棄繼承,後續想談保險理賠都被已讀不回。談到家人,她哽咽表示嫂嫂2度燙傷很嚴重,加護病房住了6天,每天要清創換藥,後續還有很長的醫療要走,她本身是小指骨折,右腳也受傷。由於麵攤的店面是租的,沒營業也要付租金,郭女透露原本就有車貸、信貸,家裡的老人從1月開始又一直頻繁住院,直言快撐不下去,怒嗆「家屬一句都拋棄了,我們只能自己吞嗎?還有天理嗎?」對此,社會局今(5日)已請社工主動關懷受害者,待訪視評估後,會依案家需求及意願連結急難救助、急難紓困及法律扶助資源等相關協助。
4孝子「爸遺產想全留給媽」 1動作律師驚喊母湯:落到親戚手中
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享財產繼承案例,一名父親過世後,留下房地和幾百萬元遺產,4名孩子決定要把財產全部留給媽媽養老,所以想要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心想如此一來媽媽就可以完整取得爸爸的遺產。對此,蘇家宏提醒,孝心100分,但千萬別拋棄繼承。蘇家宏在粉專《蘇家宏律師》提到,拋棄繼承的效果就是拋棄後,遺產完全跟你無關,子女拋棄繼承後,如有後順位繼承人,就由其他人取得繼承;案例中,如果爸爸的子女都沒有生小孩(沒有孫輩),而子女都拋棄繼承的狀況下,就要看爸爸的第二順位繼承人,如果爸爸的父母都不在,可能就會由媽媽與「爸爸的兄弟姐妹」(第三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 ,那麼爸爸遺產的一半反而是落到親戚手中。蘇家宏指出,遺產的分配在繼承人全體同意下,不需要「平均分配」,就算其中一個人自願分配是0,遺產分割協議書仍然合法有效,用這個方法比較拋棄繼承好。蘇家宏說,其實繼承發生後,也可以不用急著辦理分割遺產,先去辦理房地繼承後,維持公同共有的狀態,同意由母親使用到百年,金錢部分由母親繼承取得,也不失為好的方法。蘇家宏表示,子女拋棄繼承父親的遺產後,未來繼承人就可能是媽媽跟孫子(或祖父母,或父親的兄弟姊妹)繼承,本來5個繼承人,可能變成更多的繼承人,所需的手續更麻煩,其實,媽媽跟4名子女共同簽下遺產分割協議書 ,就算是四名子女分得0元,媽媽拿全部,法律上也是認可的,所以不必拋棄繼承。
父親債務遠大於遺產 子女拋棄繼承卻遭法院駁回疏忽關鍵一時限
繼承對有些人來說,並不像其他人那麼美好,相反的,他們面臨的是債務大於遺產的窘境,雖然我國民法已將繼承改為有限責任,但很多人不知道其實這只是有抗辯權而已,並不是債務皆與繼承人無關。若稍一不慎,違反民法第1162-1條規定應比例清償而損及債權人權益時,就可能會變成必須用自己財產清償繼承債務的困境,因此在債務大於遺產或債務複雜的狀況下,拋棄繼承仍是一個有必要的選項。【案例】王先生的父親生前在大陸經商,因遭意外突然過世,由於父親遺體在大陸,經過一番波折,他才將父親骨灰順利移回台灣安置,沒想到數月之後,他陸續接到銀行通知他父親未按時繳款繳息,這時他們才發現父親的債務遠高遺產,家人一番討論後決定辦理拋棄繼承,但卻遭法院駁回,讓他不知所措。【法令解析】拋棄繼承制度各國普遍都有,民眾對拋棄繼承一詞多少也有聽過,但實務上,拋棄繼承遇到最大的問題,往往在於民眾常常不知道,原來拋棄繼承是有時間限制的。在民法上,拋棄繼承是規定在民法第1174條,該條在民國修法前規定,民眾若要拋棄繼承,必須在二個月內決定是否繼承,若不想繼承,就必須把握這二個月的期限,才能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雖然二個月的時間不能說很短,但是遇到家裡有長輩往生,繼承人除了面臨親人離世的悲傷之外,還有很多的事情要處理,加上有時長輩的資產不是一下就能釐清,因此繼承人往往過了二個月的期間才去法院辦理,但由於這是屬於法定期間,一但逾時,法院也沒有辦法延長,只能駁回。由於拋棄繼承的期間過短,造成許多民眾無法拋棄的困境,後來在民國97年時,立法院修法將二個月延長為三個月,使繼承人有多一點時間考慮,但也只是多了一個月,不過因繼承人是否拋棄繼承,事關相關人的權益,所以也不宜拖太久,因此想要拋棄繼承的民眾,就要注意三個月期限的限制,以免到時無法拋棄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