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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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廣告」已成國人詐騙受害溫床!民間反詐協會助8受害者提告Meta 求償逾千萬
近年來,全球各地詐騙產業橫行,其中又以社交平台「臉書」(Facebook)上的詐騙廣告最為氾濫。不滿臉書每年爽從詐騙集團處收取大筆廣告費,遭詐損失卻全由受害者買單,在美國、日本、澳洲等地,都陸續有受害者對臉書提告求償。近日,「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主動宣布由協會負擔訴訟費及裁判費,協助8位受害人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臉書母公司Meta(包括Meta總公司、愛爾蘭Meta公司及台灣臉書有限公司)賠償受害者損失總額20%,合計1167萬5180元,創下全台首例。協會指出,這些詐騙受害人,大多是在臉書看到假冒名人與企業帳號的「投資」或「贈書」詐騙廣告而受騙,被害總金額高達5837萬5898元。凸顯臉書明知詐騙橫行,卻未落實廣告審查與假帳號管控機制,儼然成為詐騙事件溫床,應該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協會理事長許良源指出,根據警方統計,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假投資詐騙案件數高達2萬2892件,總財損約427億元,占整體詐欺案件財損的66%。其中,94%的受害者透過網路接觸詐騙資訊,主要來源即為社群平台上的詐騙廣告,顯示臉書平台對詐騙廣告監管嚴重失能。許良源指出,臉書是全球最大社群平台,不應只想收廣告費,卻嚴重失職未落實廣告審查,導致詐騙集團肆無忌憚地在平台上刊登虛假廣告,嚴重損害國人財產安全與社會信任,成為詐騙集團幫兇,應賠償受害人損失。許良源也表示,除此次提告臉書,針對打詐、阻詐、防詐,協會已擬定眾多工作計畫,感謝各界人士拋磚引玉捐款贊助,支持協會落實工作目標,共同為國人打造安全無詐的生活環境。包括石原慈善基金會創辦人石原智博100萬元、亞太集團總裁楊振豐50萬元、昇恒昌公司50萬元及昇恒昌公司總經理江建廷50萬元。本市反詐協會協助的8位受害人,分別於民國113年至114年間,透過臉書接收到冒用知名人士及企業名義的投資詐騙廣告,包括:冒用吳淡如、鄭弘儀、蘇姿丰等知名人士、冒用486先生、85克當沖日內波日記等知名粉專及冒用知名企業品牌之字樣與商標圖案,因此誤信陷阱。受害人H先生在記者會上指出,他是在臉書看到冒用「美超微執行長蘇姿丰」名義的免費贈書廣告,誤信後下載山寨版的APP投資,被騙金額超過73萬美元(約新台幣2209萬元)。他沉痛表示,臉書不能只收廣告費,卻對虛假廣告審查不力,放任國人受害。受害人A小姐則是在臉書上點擊冒用「486先生」名義的廣告,加入LINE群組並下載假APP,最終以現金交付與轉帳方式損失超過新台幣320萬元。她表示:「我從未想過臉書這麼大的平台,竟隱藏著如此多的詐騙廣告,現在每天都睡不著,還因此看了身心科,更不敢讓家人知道,非常痛苦。」D小姐是在臉書分享旅遊照片後,收到假冒企業家的留言,引導她加入LINE群組並進行投資,最終損失超過新台幣90萬元,她表示自己曾一度想不開,所幸警方協助才逐漸走出陰霾。此外,長期遭詐騙集團冒用名義的「財團法人台灣綜合研究院」創辦人劉泰英也應邀出席記者會,公開聲援受害人,呼籲政府與平台業者應正視詐騙問題,不能讓無辜民眾的積蓄與信任被詐騙集團輕易奪走。協會常務監事兼法律委員會召集人李禮仲法學博士表示,律師團成員為蕭奕弘、宋重和、徐翌菱等3位律師,這次訴訟準備歷時近4個月,期間將近60位受詐騙當事人與協會接洽,經過初步篩選後,團隊陸續與近20位被詐騙受害人以面談、視訊、電話等方式了解受騙經過,在考量現實資源有限的條件下,團隊決定先行協助其中8位被害人提起訴訟。8位被害人受騙總金額5837萬5898元,訴訟將以各被害人受騙金額的20%作為求償金額(1167萬5180元),向Meta總公司、愛爾蘭Meta公司及台灣臉書有限公司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民法》請求負連帶賠償責任。許多被害人在受騙後,至今仍深陷龐大的還款壓力與自責懊悔的情緒中。然而追溯源頭,即便類似名稱的假帳號、假粉專遭無數次檢舉下架,至今臉書平台上仍充斥大量冒用名人的假帳號,顯見臉書平台監管機制已嚴重失靈。期望透過此次公益訴訟,讓臉書負起平台責任,賠償被害人部分損失,並促使臉書強化防範機制,避免更多國人因臉書廣告而遭到詐騙。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於今年3月間與刑事局合作舉辦成立大會,並宣示3大重點工作方向,包括「提供被害人援助,減少詐騙帶來的傷害」、「對未履行防詐義務的社群平台提告,要求負起責任」和「擴大防詐宣導,深化全民識詐意識」。協會透過此次訴訟行動,充分展現公私協力、共同打詐的決心。
【名醫占地3】霸地收租恐吃官司 律師提醒:已涉刑事侵占罪
板橋區國慶路知名診所「廖世輝中醫診所」遭控占地收租,造成附近居民生活不便,而其實在新北市各處熱門商圈、市集都會有類似狀況發生,但是若經國有財產署或是相關業管單位通知後,還是不理睬,除了會遭強制拆除外,還可能吃上刑事、民事官司。本刊調查,在國有財產署接獲民眾檢舉後,會先確認業管單位,若該地號屬於國有財產署業管,國有財產署將會派專員到場勘查,若確認侵占事實,會先行文要求侵占人將此處淨空、拆除;若是侵占人仍不改善,國有財產署將會蒐集相關證據後,向檢調機關提起《侵占罪》訴訟;抑或是民事訴訟,要求強制拆除。然而,若是該處屬各縣市政府養工處所有,則會由養工處專員到場勘查,若該遭侵占的土地造成公共安全疑慮、阻塞交通,將由拆除大隊到場拆除。律師宋重和也提醒,若是霸佔國有地,可能涉及刑法《侵占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民法要求無權占有人立即返還土地,若霸佔時間長達5年以上,更會被要求返還5年的不當得利。新北市警察局板橋分局交通組表示,對於該處地帶有民眾擺放障礙物一事,已經開出勸導單,若攤架等障礙物再不清除,近日將配合整潔專案,一併強制清除。本刊致電廖世輝中醫診所詢問對於放置障礙物一事,一名接電話的廖姓女子先是表示醫生沒辦法接電話,而本刊記者問到關於占地收租一事,她則說:「附近市場都是這樣。」而針對是否收租,她先是含糊其辭後,最後才說空間是借人放的,並沒有收租金。市場附近還有幾間住家門前都擺著牌子、障礙物,上面寫著出租中。(圖/陳昭文攝)
【名醫占地2】行醫40年獲選百大良醫 卻為10萬租金違法
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知名診所「廖世輝中醫診所」遭附近住戶控訴,長期用障礙物占地,阻塞巷弄交通。據本刊調查,廖世輝是當地中醫名醫,行醫逾40年,更是網路認證的百大良醫之一,還是中華民國中醫協會顧問,在中醫界相當德高望眾。本刊調查,廖世輝行醫多年,在新北市頗具盛名,擅長的領域為眼科、皮膚科、癌症醫學等,臨床經驗豐富,曾任台灣中醫皮膚科副理事長、中華民國中醫協會顧問等等。他對於後輩不忘提攜,時常看到他出現在醫學分享會名單中。新北市警察局板橋分局交通組表示,對於該處地帶有民眾擺放障礙物一事,已經開出勸導單,若攤架等障礙物再不清除,近日將配合整潔專案,一併強制清除。本刊致電廖世輝中醫診所詢問對於放置障礙物一事,一名接電話的廖姓女子先是表示醫生沒辦法接電話,而本刊記者問到關於占地收租一事,她則說:「附近市場都是這樣。」而針對是否收租,她先是含糊其辭後,最後才說空間是借人擺放,並沒有收租金。律師宋重和提醒,若是霸佔國有地,可能涉及刑法《侵占罪》 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涉及民法,可要求無權占有人立即返還土地,若霸占時間長達5年以上,更會被要求返還5年的不當得利。廖世輝是當地中醫名醫,行醫逾40年,在板橋區頗具盛名。(圖/陳昭文攝)
【粉紅收屍隊5】送入榮家難躲性勒索 老翁被接走「開房間」
新北市89歲梁姓老翁近年結交多名陸籍女友,更在1年半內花光500萬元,還一度吞藥自盡,即使目前入住榮民之家休養,梁姓女友仍如水蛭吸附周翁,每次探望都還跟周翁拿錢,10月30日還硬把梁翁帶離院,而離院時間扣除車程,剛好就是一次開房間的時間。據了解,榮民之家為照顧當初從大陸撤退來台的老兵,每月只需支付3600元的膳食費用即可入住,梁翁自盡被救回來後,表示自己想到榮民之家安享晚年,其子阿國(化名)探訪後發現,院內護理人員多半專業細心,也就遵照父親意願,放心將他送進休養,父親住在單人房內享受「VIP」等級的照顧,而梁女卻還是「不離不棄」的待在周翁身邊。但這樣的不離不棄原來是場陰謀,阿國說,父親入住後梁女還是不斷向父親開口要錢,梁女每隔2、3天就會來探視,每次都要給她約3000元的「車馬費」,但此時的阿國已拒絕再幫爸爸養女友,原本活力充沛的周翁卻自稱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並被轉房加強照護,似是想以此逼阿國心軟。周翁入住榮家後仍因要給前來探視的梁女「車馬費」.不斷開口向兒子要錢,梁女則裝傻回應。(圖/讀者提供)即使周翁「病重」,梁女卻仍在10月30日接他離院,醫護人員阻止但未能成功,只能眼睜睜看著周翁被帶走,阿國原以為2人是去辦理結婚登記,向戶政事務所查證才知沒有此事,他仔細思索才發現,周翁離院4小時,扣除車程,剛好就是一次開房的時間。「我的家都被她們給毀了。」阿國表示,直到父親賣房,才知道自己其實是養子,但這並未改變他孝敬父親的心意,看著爸爸被這些身分不明的女子迷的暈頭轉向而萬分無奈,他也問過律師跟警察,但爸爸女友們這些行為並沒有違法,也無法提告,如今阿國只希望爸爸「早日清醒」,不要晚年「暈船」。阿國直到2年前才知道自己是養子,但對於父親的孝敬之心從未改變,對於這些附著在父親身上吸金的女子十分憤怒。(圖/讀者提供)退輔會表示,許多老榮民一生節儉而攢下養老身家,為避免榮民財產落入不肖人士口袋,退輔會長期加強關懷,訪視時也會詢問近日榮民的交友情況,若發覺有異則會即時勸說,並灌輸防騙概念,而自從《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法後,近期沒有再接到「粉紅收屍隊」的受害案例。面對長輩的「詐財情人」,律師宋重和表示,倘對方以詐術、下藥等手段取財,或答應伴其終老卻未做到,則涉嫌詐欺罪,若長者有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以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配偶、最近親屬二人或可向法院申請禁治產,由監護人管理受禁治產宣告人財產,避免失智、失能或精神疾病患者錢財遭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