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讞
」 柯文哲 土城 乾兄妹 割頸 黃子佼
前妻控性侵害他蹲40天看守所!真相逆轉判無罪 陳男獲國賠12萬元
陳姓男子遭前妻A女指控強拍裸照、強迫視訊公審及性侵,案件偵辦期間被羈押40天;不過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A女說詞反覆、前後矛盾,且現場情況與指控不符,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陳男事後聲請刑事補償,法院認定羈押對其人身自由、名譽及人格權造成重大影響,裁定國家補償12萬元。判決指出,去年1月間,陳男與已離婚一年多的A姓前妻相約用餐,A女並帶著襁褓中的女兒同行,餐後兩人返回陳男住處,期間因陳男懷疑前妻與大學時期楊姓男同學往來過密而爆發口角,A女認為雙方早已離婚,陳男無權干涉其交友,雙方爭執愈演愈烈。衝突過程中,A女先後兩度撥打電話給楊男未獲接聽,接著傳訊息稱自己有危險,希望對方代為報警。不久後,她又主動撥打視訊電話給楊男;楊男接通後,發現A女全裸抱著嬰兒餵奶,拍攝角度顯然非她自行持手機拍攝,隨後陳男接過電話,質問楊男與前妻的關係,甚至出言恐嚇,讓楊男擔心A女遭控制,立即報警並聯繫其家人趕往現場。然而警方與A女父母抵達陳男住處後,現場並未出現激烈衝突情形。警方密錄器畫面顯示,屋內沒有爭吵聲或嬰兒哭鬧聲,A女抱著孩子走出房間時神情平靜、衣著完整,也未向警方或家人求救。其母親私下詢問狀況時,A女甚至表示陳男沒有動手,也沒有對她做什麼,只是情緒激動大聲吼叫。事後在母親與律師陪同下,A女前往醫院驗傷,原本她並未主動提及遭性侵,而是在律師得知雙方曾發生性行為後,建議進一步檢查;醫院採證後雖驗出陳男DNA,A女隨後提出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告訴,指控陳男逼迫她脫光衣物拍攝裸照,並透過視訊向楊男公審,之後再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檢方依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嫌起訴陳男,法院也於偵審期間裁定羈押。陳男自2025年1月11日起遭羈押,直到同年2月19日才獲准交保,失去自由長達40天。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A女歷次供述內容多次變更,對於裸照拍攝、視訊經過,以及性行為是否違反意願等關鍵細節說法不一。她後來更坦承,裸照其實是自己一時賭氣同意拍攝,而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模式,也與過往交往期間類似,自己雖會先表示拒絕,但最後仍會配合。法官認為,A女指述缺乏一致性,且現場客觀事證無法支持其遭強制性交的說法,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無罪確定後,陳男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主張遭羈押期間不僅失去工作收入,更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與名譽損害。法院審酌認為,陳男並無故意妨礙偵查或審判等可歸責情事,而羈押屬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強制處分,將人自家庭與社會隔離,對心理、信用及人格權均造成重大衝擊,因此依每日3000元計算,裁定補償40天共12萬元。全案仍可提出抗告。
黃子佼涉肇逃穿「戰袍」出庭 自曝「離婚、無業、0收入」
藝人黃子佼因購買兒少性影像,遭判1年6月、緩刑4年定讞,而他又涉及肇逃遭起訴,新北地院於22日開庭,黃子佼在庭上並稱自己目前離婚、無業且毫無收入,而他否認肇逃,稱自己並未碰撞到被害人車輛。2025年8月24日上午7時許,黃子佼駕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46巷口,為禮讓從巷子騎出來的機車而剎車,騎在黃汽車旁的60歲林姓騎士則閃避不及,在未碰撞到黃子佼車輛的情況下倒地,導致林女臉部、右前臂、左手肘及右膝多處擦傷。而黃子佼並未停下查看便駕車離去,林女提告黃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罪,過失傷害部分在偵查期間撤告,檢方認為黃明知林女人車倒地,卻未停下報警或採必要救護措施,日前依肇事逃逸起訴黃子佼。黃子佼首次出庭時不認罪,新北地院22日二度開庭,黃著深藍色襯衫、格紋長褲的招牌戰袍現身,法官當庭勘驗案發現場行車紀錄和監視影像以釐清案發經過。黃子佼則否認肇事,律師蕭棋云辯稱,黃當時是順車道前進,沒有碰撞到林女機車,而從畫面中能看到,黃是為閃避前方黃男騎乘的機車而煞停,林女因驚嚇而摔倒,且從黃賓士車維修和保養紀錄能證明沒有碰撞和凹陷,蕭則另聲請2車殘留對方車漆的鑑定報告,而檢方聲請傳喚林女和黃姓騎士,蕭對傳林沒意見,但認為黃未目睹案發經過,沒有傳喚必要。而在準備程序終結前,法官為就量刑參考而詢問黃家庭和經濟狀況,黃承認自己「專科畢業,離婚、無業、0收入,要照顧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法官最後諭知擇期再開庭審理。
抓包妻偷情「蝦皮聊聊傳鹹訊」 殯葬男寄棺大樓烙人圍毆「小王」下場慘了
高雄一名從事殯葬業的李姓男子,發現結婚10年的妻子與同行方姓男子發展婚外情,兩人還利用「蝦皮聊聊」傳送大量鹹濕訊息避開追查。李男怒火中燒,在高雄市立第一殯儀館撞見方男,竟找友人持鐵條圍毆對方,遭法院依傷害罪判刑9月定讞;不過民事部分,法院認定李妻與方男侵害配偶權,判須連帶賠償20萬元。李男與妻子婚後育有2名子女,夫妻結婚10年。2024年間,李妻因工作關係認識同樣從事殯葬業的方姓男子,之後開始頻繁外出,引起李男懷疑。李男先是在妻子手機內發現曖昧對話,又透過定位功能,查到妻子曾與方男出現在澄清湖附近汽車旅館,還曾目擊兩人在楠梓餐廳共進晚餐。為了躲避李男追查,李妻與方男還利用「蝦皮賣場」聊天功能秘密傳情。根據法院判決內容,雙方對話不僅互稱「寶貝」、「我愛你」,還充斥露骨性暗示,包括「硬得很快」、「你真的讓我很多自信」、「中午過後做的時候比較容易高潮」等內容,累積對話多達200餘頁,李男在看到這些鹹溼對話後,怒火中燒。2024年11月9日下午,他在「高雄市立第一殯儀館」寄棺大樓2樓走道撞見方男,一時情緒失控,隨即聯絡江姓、曾姓友人到場助陣,涉嫌持鐵條及徒手圍毆方男,造成對方受傷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9月、江男7月、曾男8月。其中僅李男提起上訴,但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須入監服刑。另,李男另對妻子及方男提出侵害配偶權民事求償,案經橋頭地院審理,法官根據雙方對話內容及相關照片,認定李妻與方男在短短1個多月內有大量親密對話,且多次提及性行為感受,已明顯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構成侵害配偶權,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李男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老翁公車上「閉眼像睡著」其實已猝死 家屬怒索賠49萬結果出爐
大陸上海一名80多歲老翁日前搭公車外出時,突然在車上失去意識,當時他靠著椅背閉眼不動,一度讓人以為只是睡著休息,直到售票員多次拍肩仍毫無反應,眾人才驚覺情況不對。雖然司機與售票員第一時間報警、聯絡救護車,甚至8分鐘內就完成送醫接應,但老翁最後仍搶救不治。事後家屬向公車公司求償超過1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9萬元),案件曝光後也在網路掀起兩派論戰。根據陸媒《大風新聞》與上海松江法院公布案件內容,事件發生在2024年12月某日早晨。當時李姓老翁如往常般搭乘由上海某公交公司營運的公車外出,上車坐下約2分鐘後,就開始出現擦汗、喘氣等異狀。由於李男當時尚未買票,售票員前往詢問時,發現他閉著眼靠在椅背上,看起來像是在休息,因此先輕拍肩膀提醒。不過售票員多次呼叫、拍肩後,李男始終沒有反應,其他乘客也開始協助查看情況。眾人隨後發現,李男不但沒有回應,甚至連呼吸與頸動脈脈搏都出現異常,售票員當場緊急請乘客協助撥打120急救電話與110報警電話,並持續與急救中心保持聯繫,清楚回報現場位置與狀況。而司機則立即將公車開往方便救護車接應的佘山派出所門口,從發現異狀到抵達會合地點,全程約8分鐘。救護車到場後,售票員也協助急救人員將李男抬上車送醫,但最終仍宣告不治,死因為猝死。李男家屬事後認為,公車公司並未在車上配備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器與急救藥品,也未第一時間實施有效急救措施,甚至未及時提供監視器畫面、缺乏人道關懷,因此向公車公司提告,求償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慰撫金等共11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9萬元)。不過公交公司則反駁,指出李男當時尚未完成購票,且死因屬自身健康問題,與運輸行為無直接因果關係。此外,車上人員在發現異常後,已於能力範圍內積極履行救助義務,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上海松江法院審理後指出,雖然李男尚未完成購票,但從其上車接受運輸服務開始,雙方運輸契約關係就已成立。不過法院也認定,李男死因為猝死,屬自身健康因素造成,與公車公司的客運行為並無直接因果關係。法院進一步指出,售票員從察覺異常到協助完成送醫,全程約8分鐘,已盡合理救助義務,並無違約情形,因此最終判決駁回家屬求償。判決出爐後,雙方皆未再上訴,全案已正式定讞。消息曝光後,也在網路引發激烈討論。有網友認為「司機與售票員已經很盡責了」、「總不能把所有猝死責任都推給公車公司」;但也有人認為,大眾運輸確實應考慮增設AED等急救設備,以提升緊急救援能力。
黃子佼緩刑定讞惹議 范雲憂:若想開幼兒園「法律上可以」
藝人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遭判刑8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案經檢方上訴第三審後,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黃子佼獲緩刑定讞,不需入獄服刑。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今(9)日示警,若黃子佼未來想開幼兒園,「我要非常遺憾地告訴大家,如果他想,他可以!」范雲表示,黃子佼涉及37名兒少、共2341個性影像案件,最終判決確定為緩刑4年,引發外界對兒少安全防護機制的擔憂。她質疑,社會是否真有能力阻止涉及兒少性犯罪者再次接近孩子。范雲指出,雖然2023年修正施行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已針對幼兒園負責人及教保服務人員設有「消極資格」檢核機制,但黃子佼遭判的是《個人資料保護法》,而非《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現行法規中,與兒少性影像相關而足以阻擋任職資格的,多限於兒少性剝削罪名。她進一步提到,外界或許認為兒少性剝削條例已修法,未來類似案件會以該法判刑,但黃子佼此次為緩刑判決,待緩刑期滿後,法律上將視為「未曾受刑之宣告」,屆時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在檢核資格時,是否還能查到相關紀錄,恐怕存在法律漏洞。范雲透露,其辦公室已連兩日向教育部國教署詢問相關機制,但目前署方尚未確認,資料介接究竟是僅限前科紀錄,還是涵蓋所有前案紀錄,仍待釐清。范雲認為,從近期警察涉嫌偷拍性影像、持有兒少性影像卻獲緩刑,到黃子佼案定讞,都顯示台灣對兒少性暴力前案者的防範仍有不足,「真正保護孩子,我們做得太少了」。她表示,即便未來修法將《個資法》納入幼照法消極資格,仍涉及《教師法》、《補教法》、《兒托法》等制度缺口,甚至體育教練資格目前也缺乏完整母法規範。接下來,辦公室將著手研究「兒少工作證」制度的具體推動細節,盼建立更完整的審查機制,防堵潛在風險人士再次接近孩子。
黃子佼免入獄判決定讞 吹哨者吐心聲:法律保護壞人
藝人黃子佼2023年捲入「#MeToo」性騷擾風波後,後續又因非法持有大量色情影片遭檢警查辦,其中部分內容涉及未成年影像,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案件歷經審理後,7日最終判決出爐,法院判處黃子佼1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全案確定無須入監服刑。對此,黃子佼案吹哨者Zofia也發聲了。根據判決內容,高等法院審酌黃子佼已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加上過去沒有前科,因此改判1年6月徒刑,並給予4年緩刑,同時須接受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3場法治教育課程。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在採證、認事及量刑裁量上均無違法,檢方主張不應給予緩刑,以及黃子佼主張未違反個資法等理由,均不符合第三審上訴要件,因此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也代表黃子佼確定不需入獄。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討論。揭露相關事件的吹哨者Zofia,也透過Instagram限時動態發文,坦言得知結果後內心感到沉重,並提出對兒童保護與司法制度的看法。Zofia表示,希望社會能更加重視兒童隱私與未成年人的交友安全問題,並感嘆在現行法律制度下,「犯錯都是可教化」,認為法律反而保護了壞人。她也坦言,事件至今仍讓她感到害怕,「說我不害怕是騙人的」,即使目前人不在台灣,每天仍會把家中門鎖好。Zofia透露,目前住處附近有警察鄰居,家門口也設有監視器,但未來返台探親時,仍會更加小心謹慎,避免公開個人行蹤。她同時向關心她的網友表示,自己目前生活平安,也不會做出傷害自己的事情,「我很幸福,我的小孩還很小,我要看他們長大。」Zofia對於黃子佼的判決發聲。(圖/翻攝IG/Zofia)
黃子佼案正式定讞判1年6月須服180小時勞務 與37受害者和解成緩刑關鍵
藝人黃子佼涉入「創意私房」未成年性影像案,最高法院今(7日)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黃子佼因購買、持有2341個未成年不雅影像,一審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個月;二審則考量其認罪、與37名被害人全數和解並完成賠償,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4年,須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在採證、認事及量刑裁量上均無違法,檢方主張不應給予緩刑,以及黃子佼主張未違反個資法等理由,均不符合第三審上訴要件,因此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判決指出,黃子佼自2014年2月12日註冊成為「創意私房」論壇會員後,長期購買、蒐集並下載37名女童及少女裸露胸部、性器官及性交行為等性影像。即便《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於2023年2月17日增訂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刑責後,他仍持續以行動硬碟保存相關影像與個資。此外,黃子佼另涉及持有10名未成年、共503個性影像部分,因目前無法確認被害人身分與實際年齡,日前已由高院退回台北地檢署,另案持續偵辦中。 《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梁育誌虐殺女大生無期定讞 死者母哽咽質疑司法公正:我的控訴法官有聽嗎?
2020年發生於台南的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命案,歷經多年審理後,全案於23日定讞,最終由最高法院判處被告梁育誌無期徒刑。消息傳出後,遇害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母親情緒激動,對判決結果表達難以接受,並質疑台灣司法是否公正。根據《TVBS》報導,鍾姓女大生母親表示,得知最終判決後感到十分絕望,直言案件已定讞,「我就算再不願接受,也只能被迫接受判決,我們完全沒有選擇」,並質疑自己的訴求是否被法官聽見。她進一步指出,「這樣的判決,讓我嚴重懷疑司法是否公正獨立,6年了有改變嗎?」鍾姓女大生母親直言,對於這樣的結果,再心痛、再憤怒也改變不了什麼。回顧案情,事件發生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當時鍾姓女大生返回宿舍途中,遭梁育誌擄走並性侵殺害,遺體事後被棄置於山坡地。調查顯示,梁育誌案發前一個月曾企圖擄人未遂,且過去亦有闖入民宅與竊取女性衣物等前科。案件曝光後,引發台灣與馬來西亞社會高度關注。審理過程中,橋頭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梁育誌犯行情節重大,判處死刑;高等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不過,最高法院認為判決理由存在矛盾,將案件發回更審。更二審最終認定梁育誌未具明確預謀殺人意圖,難以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標準,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法院方面指出,梁育誌可透過長期監禁並接受心理治療與教化,仍有反省及改過向善的可能性。此一見解成為改判的重要依據。然而,判決結果也再次引發社會對死刑適用標準與司法審酌因素的討論。
確定逃死!虐殺馬國女大生 法官難認梁育誌犯「情節最重大之罪」無期定讞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更二審遭判無期徒刑,全案於23日定讞,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梁育誌確定逃死。2020年10月28日,就讀長榮大學的鍾姓女大學生下課後要走回租屋處,卻在學校旁的台鐵便道被梁育誌擄走,被害人試圖求饒,仍遭梁性侵勒殺,手段極其殘忍,梁犯案後還將遺體棄置高雄阿蓮山溝內,梁育誌落網後一審、二審和更一審遭三度判死,但最高法院二度撤銷發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審法官認為,審酌梁育誌行兇時手段、過程與其成長背景,並綜合凱旋醫院等醫師、教化師專業評估,認為梁育誌並非事先預謀殺人,而是臨時發生之行為,雖然他手段兇殘,但基於審慎用刑之考量,法院難認被告有達「最重大情節犯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全案於23日定讞,最高法院駁回檢辯雙方上訴,判處梁育誌無期徒刑,梁逃死確定。
YT揭「割頸案乾兄妹」個資!破347萬觀看 媒體人:反映出台灣司法有多瞎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持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詳述案件,並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迄今已累積逾347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9萬人按讚、2.7萬人留言。對此,資深媒體人羅旺哲直言,這個觀看數字除了呈現人民的怒火,也反映出台灣的司法有多瞎。羅旺哲22日於臉書粉專撰文道,「謎案追蹤」上傳的影片,把案情、審判法官、律師、兇嫌背景全部講出來,至今已經超過347萬次觀看,而這個數字呈現出台灣社會對割頸案非常憤怒,「但300萬點閱的意義,更直接反映出,台灣司法有多瞎。」羅旺哲直言,扭曲的司法,導致加害者資料不能被公開,甚至還得處處保護未成年的殺人兇手,「根本把殺人犯,當成寶一樣。反而造成,受害者家屬二次傷害。」羅旺哲提到,上一次在節目中,他聽著楊姓學生的父親講述失去兒子的痛,做父親的要替兒子討公道,卻沒想到,這個公道讓楊爸爸越來越絕望;22日他與楊爸爸二次同台,楊爸爸說出法庭上法官、審判長的言詞有多麼荒謬,楊爸爸也表示,整件事情到現在,在法律上變成「你們司法接不住,現在變成受害者要來接住」,真的讓人沒辦法接受。羅旺哲指出,殺人的乾兄妹,最快1年就可以假釋出獄,而楊爸爸擔心的是,民事庭居然讓律師將他的個資,包括動產、不動產等資料調查相當詳細,等於自己住哪,嫌犯就很容易能找到。羅旺哲無奈道,「楊爸爸能不害怕嗎?難道不擔心這對乾兄妹,出來對受害家屬報復嗎?整件案子,行兇的乾兄妹令人髮指,但引爆社會怒火,還是我們的扭曲、荒謬司法。到底,是保護被害人,還是保護加害者?台灣社會,正義在哪?」
李貞秀循王金平模式聲請假處分申冤 民眾黨主席評狀況有別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20)日表示,自己大概2天前已知前立委李貞秀向台北地院聲請假處分,不過這可和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狀況不同,一切交給司法處理,自己完全不擔心。李貞秀好端端的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席次,卻在13日遭民眾黨中評會以「對價索取金錢」、「散布不實言論損害黨名譽」等理由決議開除黨籍並隨即生效,並函送由中選會公告註銷李貞秀立委資格。為了保住立委身分與行使職權的權利,也要兼顧助理工作權,李貞秀19日晚間宣布,早已正式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北院並以「定暫時狀態處分」已正式分案。 李貞秀律師團回顧,2013年王金平遭國民黨撤銷黨籍後也是提出救濟,那時法院裁准「假處分」,同意王金平在訴訟確定前能暫時保留黨員資格,並可繼續行使不分區立委兼任立法院長職權。據了解,目前李貞秀雖已喪失立委身分而無法參與立院會議或行使質詢權,但一旦北院裁准假處分,李貞秀將能「恢復」身分直到全案訴訟定讞,外界多認為根本2028年本屆任期結束都還不會定讞;另若假處分遭駁回,則將確定由民眾黨遞補下一順位不分區立委、成大法律系教授許忠信。黃國昌對此強調,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早在2024年參選總統時就本於共融社會的價值跟精神,強調李貞秀具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當立委不是問題,但如今若在言行或職務上沒辦法滿足職務需求的時候,民眾黨迫於無奈,只好做一些處置。※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能否回到大院議場質詢?各界關注。(圖/周志龍攝)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長相、個資被公布! 議員:《少事法》要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但2人僅需3年多至4年就有機會聲請假釋。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直接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短短4天已突破200萬次觀看,讓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也跳出來呼籲,「《少事法》保護兇手,應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擁有超過76萬訂閱的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於4月15日上傳了一支時長超過40分鐘的影片,內容揭露新北校園「乾哥乾妹割頸案」,還放出2名未成年加害者的個資及生活照,迄今已累積逾200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6萬人留言、10萬人按讚。針對此案,侯漢廷19日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2名加害人各被判刑12年和11年,就有律師提到,依現行《少事法》,加害者可能在短短1年多後就能出獄,但刑期是一方面,另方面是對兇手的過度保護,《少事法》嚴格保護加害人的個資,甚至要抓出暴露兇手姓名的人,不久前有人公開乾兄妹個資,賠了30萬。侯漢廷指出,近期海外YouTuber公開了兇手姓名長相,讓許多台灣人認為「這才能伸張正義」,但當民眾必須仰賴法外手段才能獲得基本的公平感時,正是法治崩潰的開始。侯漢廷說到,他過去就主張,《刑法》第18條對於青年的犯罪減刑,以及《刑法》第63條,未滿18歲人針對死刑無期徒刑罪的一律減輕,應增加「涉犯故意殺人、致死之重大暴力犯罪時,得不予減輕」,畢竟「Adult Crime, Adult Time」,犯成人的罪就服成人的刑。侯漢廷提及,美國法律中有特殊的「移送機制」(Transfer/Waiver),當未成年人犯下殺人、性侵等重罪時,檢察官可以直接申請或法律自動規定將其移交成人法庭審理,一旦移交,其身分便不再享有少年法的保護,姓名與長相可被公開,刑期也比照成人。侯漢廷氣憤道,台灣的《少事法》83條,不得公開兇手相關資訊一條,更應該大修,判決前可以說考量無罪推定與冤獄不得公開,然而事涉惡性重大的殺人等案,判決定讞後,必須強制公開。侯漢廷認為,青少年偷竊、吸毒、打架、車禍等小罪,可以教化反省、重返社會,「但是都長到14至17歲,還要說自己不知道不能殺人?期待這種人受到教化後重返社會?犯下這種案件還奢望社會原諒?」侯漢廷直言,修法不僅是對於兇手的嚴懲,更是教育所有青少年,若犯下蠢事,一生都會被社會記住,這才是對下一代的教育。
割頸案乾兄妹長相公布!3天湧170萬訂閱 他嘆:要靠海外YTR實現正義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但2人僅需3年多至4年就有機會假釋,引發外界討論。不過,近日有YouTube頻道公布凶手的真實姓名、生活照,3天突破170萬點閱,掀起熱議。百萬網紅「Cheap」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近日上傳了1部影片,內容不僅詳細講述「乾哥乾妹割頸案」,還公布了國內媒體礙於法規無法揭露的細節,包括凶手的真實姓名、生活照等,影片在3天內破170萬點閱,網友紛紛抖內留言「謝謝你做了很多台灣人想做卻受法規限制無法做的事情!」他進一步指出,這件案子讓人氣憤的地方,首先是刑期很短,乾哥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假釋門檻4年;乾妹則是11年,門檻3年8個月。Cheap說明,乾哥如果順利獲得假釋,出獄時還不到20歲,甚至比一般大學生出社會還早,但受害者的生命卻永遠停留在15歲。他直言,《少年事件處理法》就像是惡魔保護傘,法律規定媒體不能報導加害者的姓名、照片,甚至連前科都要塗銷,「這是在保護凶手?」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有人因為公布加害者長相賠了30萬,「乾哥在監獄還可以賺錢,抓網友比抓壞人快」。Cheap感嘆,「法律不判死、判得輕就算了,我們希望透過『公布長相』讓他們社會性死亡,作為另一種懲罰、另一種正義,但這也做不到?還必須靠一個住在海外的Yter來幫我們實現?」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好人疲於奔命,壞人精神抖擻」、「沒想到民主的台灣也有需要靠海外人士為台灣人發聲的一天,之前還在笑對岸」。
父留500萬遺產兒拿錄音遺囑想霸佔 6姊妹怒告!法院判決曝
有些家庭在分遺產時,最慘可能鬧上法院!大陸福建漳平市發生一起遺產繼承糾紛,一名老翁與妻子育有6女1子,他生前留下一段錄音,聲稱要將遺產約109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00萬元)贈與孫女,氣得6姊妹告上法院。經法院審理認為,該錄音遺囑無效,遺產須按法定繼承順位分配給7名子女,全案定讞。根據陸媒《陝視新聞》報導,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遺產繼承糾紛案件,判決文件顯示,一名老翁與妻子婚後育有6女1子,夫妻倆晚年把自建房屋出售,獲得房款約人民幣109萬元(約新台幣500萬元)。兩人相繼過世後,6名姊妹主張將父母遺產均分給7名手足,但老翁兒子卻拿出一段錄音檔,堅稱父親生前指定把錢交給孫女繼承,拒絕與姊妹平分,因此姊妹們決定交給法院判定。經法院調查發現,該段錄音內容並未能清楚展現老翁具有明確的「立遺囑」意思,且錄音現場並無2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法官指出,據當地《民法典》規定,錄音錄像遺囑必須具備嚴格的法定形式,否則無法產生法律效力。由於該錄音證據程序不合法,法院判定該錄音不具備遺囑效力,該筆賣房款應被列為老翁夫妻共同遺產,回歸法定繼承程序。在分配比例上,法院展現了對弱勢與照顧者的關照。判決結果顯示,患有小兒麻痺症的其中一名女兒獲分30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以保障其未來生活;獨子獲分23萬元(約新台幣106萬元);而在父母生前承擔主要照顧責任的一名女兒獲分16萬元(約新台幣73.7萬元);其餘四名女兒則各獲得10萬元(約新台幣46萬元)。法院強調,遺產分配除考量血緣外,亦應審酌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程度與身體健康狀況。儘管老翁兒子事後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並申請再審,但均被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酒駕肇逃辯稱「想上大號」台中工程行小開難脫罪 再判1年10月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是工程行小開,2003年5月酒駕撞死機車騎士,短暫查看後竟離開現場,事後辯稱因「想上大號」才暫離,有打電話請母親代為報案,引發爭議;林男酒駕致死部份判刑六年定讞。最近,台中地院再針對其肇逃部份作出判決,法官認為其犯罪事證明確,再判1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悉,林男(46歲)過去已有酒駕前科,駕照遭吊銷仍心存僥倖;2023年5月6日酒後無照駕駛小貨車,行經台中市大里區西湖路時突然偏移車道,正面撞上對向機車,造成25歲林姓繪圖師頭部重創,送醫不治,後座劉姓女子也全身多處骨折受傷。事故發生後,林男僅停留約1分鐘查看傷勢,未積極協助或報案,隨即離開現場;警方接獲民眾報案趕抵時,他已不在場,直到約7分鐘後才步行返回,酒測值高達0.89毫克。林男辯稱,當時因找不到手機,又突感強烈便意,才先返家請母親代為報案並呼叫救護車,自己則去「上大號」,否認有逃逸意圖。不過法官認為,其離開現場已實質延誤救援時機,所稱理由不足採信。法院審酌,林男累犯酒駕且無照上路,顯見對公共安全毫無敬畏,雖事後以800萬元與死者家屬和解,但難掩犯行重大。酒駕致死部分已判6年徒刑確定,另就離開現場行為,再依肇事逃逸罪判處1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中石化擬售京華廣場 游淑慧:北市府都發局應主動對外釋疑
中石化及子公司鼎越開發於8日分別召開董事會,決議將以728%容積率為基礎,啟動出售京華廣場土地。對此,國民黨市議員游淑慧今(9)日表示,「中石化啟動京華廣場土地處分案」,此案涉及重大開發資訊與公共利益,台北市都發局應針對部份涉及重大交易資訊疑點主動對外釋疑。游淑慧指出,現行已公告核定之細部計畫的效力究竟為何,根據台北市政府於民國110年11月1日公告核定的《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細部計畫案》,內容明確規範了該土地的容積率與各項容積獎勵項目,總計達 840%。游淑慧說,這是一份引發社會高度爭議的細部計畫,目前是否仍屬有效?如果新地主接手,是否依然能以此細部計畫為法規依據進行開發規畫?市府若不說清楚,恐讓潛在買家誤判,甚至衍生後續與市府的國賠糾紛。游淑慧續指,市府與鼎越的容獎協議書的「繼受權利」爭議,當年鼎越開發與北市府曾簽署1份關於容積獎勵交換條件的協議書,這份協議書目前是否依然存在且有效?游淑慧說明,關鍵細節是「協議書第8條規定」,若土地轉讓予第3人,第3人得與市政府簽訂相同權利義務條件。「這是否代表未來的新地主,只要願意承接相關條件,就能依此條款要求市府繼續給予這些爭議性的容獎?」游淑慧強調,市府不能只是「等」了,應主動出擊,如果北市府一直採取「等一審、等司法定讞」的拖延戰術,而民間業者卻為了避險或財務調度急於處分土地,屆時法律地位不確定的「爭議容積」將被包裹在土地交易中,讓問題更加複雜化。游淑慧表示,「請問市府,當開發商主動處分資產時,被動的台北市政府該如何自處?」 是要等生米煮成熟飯後,再來面對更難處理的法律訴訟,還是現在就針對該計畫案的法律狀態給予社會大眾、以及市場明確的交代?
黨魁之亂1/民眾黨雙主席陷官非 傳蔡壁如備援上位先滅後院火
3月底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案一審被判17年重刑後全黨再陷危機,現任主席黃國昌也籠罩在被控變造錄音檔涉嫌偽造文書案陰影之下,傳言更指5月新北市長「藍白合」後司法大刀就會開鍘。知情人士直指,憂心忡忡的柯文哲已找上「創黨二把手」蔡壁如「備援」,深怕黃國昌也挨刀後,民眾黨群龍無首。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經台北地方法院3月26日一審宣判,他被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等共四大罪狀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其中被判2.5年的背信罪因僅可上訴二審,一旦半年後二審判決定讞,柯文哲可能在2027上半年重陷囹圄,不只2028總統夢早吹了,視其為精神領袖的民眾黨更危如累卵。雪上加霜的是,黃國昌卸任立委前在立法院質詢京華城案時,由於播放一段仿真檢察官偵訊的錄音檔被控涉及偽造文書罪嫌,3月初他還被台北地檢署依被告身分傳喚,儘管黃國昌稱早已講明該音檔僅為「示範性質」而非真實筆錄,北檢也先行請回未予命具保,但能否簽結或不起訴仍在未定之天,更傳出正忙著選新北的黃國昌5月與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李四川確定整合後將被「大辦特辦」,在在都讓民眾黨內部心驚。有民眾黨「創黨二把手」之稱的蔡壁如(圖)在雙主席亂流中有望在牛棚熱身隨時備援穩住局面。(圖/CTWANT攝影組)據了解,儘管柯文哲與黃國昌互信基礎不錯,但柯文哲已對司法有創傷後壓力症(PTSD),認定黃國昌在2026年底任滿前一定會遇司法亂流,這時早因轉戰台中閃過京華城風暴的蔡壁如便成了浮木。知情者透露,3月31日在嘉義市輔選前立委張啓楷問鼎市長行程中,柯文哲便在午餐嘉義劉里長火雞肉飯同桌蔡壁如後要其「暖身」隨時接棒黨主席,並另吐真言直指自己官司纏身,在民眾黨頂多當個精神領袖「不可能回任黨職」。儘管「藍白合」喊得震天響,但329民眾黨「爭清白」宣講中,國民黨籍大票縣市長都缺席,僅立院黨團中的23名立委出席應援,因而讓「藍白合只限縮在立法院」傳言不脛而走。(圖/黃耀徵攝)知情者續指,蔡壁如除了重申「力挺柯文哲」立場不變外,也坦言財力問題和黨中央磨合才是隱憂,畢竟自己和黃國昌2025年初才經過一場主席纏鬥,若真要掌黨機器,「基層黨工要先安撫」他一語中的直指後院之火得先滅滅。蔡壁如則對此直言,目前自己在中部地區跑透透,多年來還是心心念念2028年搶回2024年惜敗的台中市第一選區立委一職,對於操持黨機器唯一回答就是「力挺柯文哲」不做他想。她話鋒一轉,憂心藍白彰化縣長老推不出人,從南彰霸主議長謝典霖蹉跎起,後頭拋出出身綠營的前彰化市長邱建富「非綠大聯盟」等風向球合作又老碰壁,如今還有國民黨考紀會前主委魏平政「橫空出世」但地方又還沒擺平,身為芬園媳婦自己也確實曾起心動念過親自出馬「但沒錢啊」她吐露無奈。身在「小草」(民眾黨支持群別稱)大本營的新竹縣,國民黨立委徐欣瑩(右)是少數2026年底披藍袍問鼎百里侯選將者中,大方支持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的候選人。(圖/周志龍攝)警大境警系教授王智盛就拿近期民眾黨替柯文哲「爭清白」宣講結構分析,直指來的國民黨「戰友」全是立法委員,其中僅立委徐欣瑩和謝龍介是年底百里侯選將,徐欣瑩出身「小草」(民眾黨支持群別稱)大本營新竹縣、謝龍介則因與對手立委陳亭妃實力懸殊可謂「選身體健康」,其他還有大好前途的「東道主」台北市長蔣萬安以降一票縣市長都找理由不克出席,唯一現任縣市長僅出身民眾黨的無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在台下揮手「打卡」後匆匆離去也未致詞,活脫脫像是「交差了事」,其實在在都反映出2026年底要直面的地方選戰中雙方並沒有這麼「你儂我儂」,「藍白合只剩立法院了」他評估「藍白合」隨著選戰角力迫在眉睫,只會愈走愈窄。然而台師大政研所退休教授曲兆祥則認為還有轉圜,因為2024年9月柯文哲首度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時民眾黨支持度也面臨雪崩,直到後頭詭異地「偵查大公開」、不符比例地瘋狂延押等問題浮現,部分同情者回流支持民眾黨,還魂之下也兜兜轉轉撐到了今天基本盤站穩腳步,或許夾縫求生的民眾黨,還能枯木逢春。民眾黨發言人張彤則回應強調,民眾黨將持續專注於公共政策推動與2026地方選舉,戮力回應人民期待。張彤再強調,3月18日藍白已簽署「2026年聯合治理暨地方選舉合作」協議,7日嘉義市長初選更展現藍白合作初步有了開花結果的成效。另外,有關蔡壁如隨時備戰的消息,民眾黨「聞所未聞」。※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前軍聞社中校涉共諜案!判刑5年4月定讞
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簡稱軍聞社)前中校副主任孔繁嘉,在服役期間遭中國大陸情報單位吸收,之後試圖以旅遊名義接觸並拉攏現役軍官,企圖在軍中擴展組織,但最終未能成功。案件歷經檢方起訴與各級法院審理,一審法院嚴詞指其行為形同叛國,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二審則略為減刑,改判5年4月。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於今(7日)稍早遭駁回,正式定讞。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整起案件與金門退役上尉邵維強所涉共諜案密切相關。邵維強退役後在金門經營旅社,同時也擔任電視台駐地記者,藉此建立人脈。然而他隨後遭中國情報單位「中國廈門市人民政府第四辦公室」吸收,自2002年起開始在台灣積極發展共諜組織,並成功吸收多名軍中人士,其中包括曾任金防部金門守備上校大隊長、裝甲第564旅副旅長及八軍團作戰處副處長的向德恩。向德恩在被吸收後,不僅簽署2份投降誓言書並提供個人名片,還曾身穿軍服與邵維強合影留念,神情輕鬆。邵維強其後每月提供向德恩4萬元報酬,直至案件曝光,累計金額達56萬元。邵維強最終於2023年1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定讞,入獄服刑後被診斷罹患惡性腫瘤,並於去年6月病逝;向德恩則被判刑7年6月確定,目前仍在服刑中。至於孔繁嘉,則是在2006年遭邵維強以金錢利誘吸收,開始協助發展組織。當時孔仍具現役軍人身分,利用職務與人脈接觸現役與退役軍官,並以免費招待前往越南旅遊為掩護,試圖安排軍官出國,使其與中國情報人員接觸。然而,他所接觸的軍官最終均未成行出國,導致整體滲透計畫未能落實,共諜組織的擴展亦告失敗。檢方認為,孔繁嘉長達10餘年參與發展共諜組織,不僅收受不法利益,還使昔日軍中同袍蒙受質疑,更將國家安全置於高度不確定的風險之中,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利益,並以「叛國」措辭予以強烈譴責,判處5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改認其同時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以及《國家安全法》中的發展共諜組織未遂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最終,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全數判決確定。
清明祭祖才發現母墳消失!兄妹崩潰報警 真相竟是鄰「整座搬走」
清明節有許多民眾動身掃墓,大陸廣州卻發生一起離奇事件,一對曾姓兄妹前往祭拜已故母親才發現墳不見了;曾氏兄妹報警後,才知道母親的墳墓遭一名張姓男子(化名)在修繕自家祖墳時,擅自遷移他們母親的墳墓。對此,曾氏兄妹憤而告上法院,最終判決張男須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計人民幣2.8萬元(約新台幣12.6萬元),全案現已定讞。根據陸媒《廣州日報》報導,廣州白雲區人民法院近期審結一起案件,有一對曾姓兄妹於某年清明掃墓時,赫然發現母親的墳墓消失無蹤。報警後並由村委會到現場勘查後確認,原址已被鄰居張姓男子親人的墓地侵占,而他們母親的遺骨則被對方擅自移至他處。曾家多次要求將墓地恢復原狀,卻遭張男拒絕,曾氏兄妹只好轉向法院求償,要求張男支付墳墓損壞、重新安置費用及精神損害賠償。面對控訴,張男辯稱其在修繕自家祖墳時,發現鄰近有一座墓穴,有詢問村民卻無人知曉歸屬,才決定自行將該墓遷移至附近,並聲稱已妥善安置骨灰罈且修築磚牆圍護。然而,法院認為張男未經合法程序便擅動他人先人墳墓,行為已構成侵權。法院最終判決,張男必須賠償曾氏兄妹經濟損失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以及精神慰撫金人民幣8000元(約新台幣3.6萬元)。法官指出,墳墓在法律上並非普通的「物」,它承載著後輩對先人的緬懷與人格寄託。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家屬對先人遺骨受損而產生的精神痛苦,法律應給予救濟與保障。法官藉此提醒大眾,墓地具備特殊的人格利益與精神價值,任何擅自遷移、破壞或侵占的行為,即便聲稱「不知情」或「無惡意」,仍需承擔法律責任。
柯文哲回應判決爭議 強調未涉不法金流、盼維持司法信任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一審遭判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針對外界關注其背信罪未來可能於二審定讞後即須入監執行一事,柯文哲今(31)日受訪作出回應。柯文哲表示,相關法律攻防將交由律師處理,自己不便多作評論。不過他強調,整起案件至今並未查出任何資金流入其個人帳戶,對相關指控感到疑惑。針對法院認定涉圖利罪,柯文哲指出,並無任何公務員或都市計畫委員會成員證實其有實際參與相關決策過程,且檢調長時間調查亦未發現具體金流證據。他形容調查過程「非常徹底」,但仍未有明確結果。柯文哲也提到,司法制度的核心在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判決結果若引發社會質疑,恐影響民眾對司法的信任。他表示,雖不願過度批評司法,但認為相關案件應以一致標準檢視過去與未來類似情形,避免造成選擇性執法的疑慮。談及過去在法庭上的情況,柯文哲回憶,檢察官曾強調「公平」,他也認同司法應以公平為原則。他指出,台灣仍需維持司法公信力,讓社會能夠持續信任法治制度。柯文哲最後表示,希望整體司法運作能回歸公平與正義的本質,確保社會穩定與制度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