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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男里長家務戰2/法院默許幼女與家暴母同住 保護令遭疑僅「裝飾功能」
新北市新店區大鵬里型男里長喬天鼎近日出面控訴,大女兒遭到前妻陳女家暴,導致大面積瘀血,儘管女兒有法院核發的通常保護令,但疑似無法阻止家暴行為。本案凸顯在缺乏社政體系積極介入與主動追蹤下,保護令恐已淪為一張「催命符」。司法機關核發保護令後,若缺乏社政體系「高風險分級」與「主動追蹤」等後續配套措施,受害者可能面臨更嚴重的報復性傷害。 近年來保護令失效,受害者最終死亡的血淋淋案例層出不窮,顯示家庭暴力防治網已出現重大疏漏,今年7月新北土城當街殺妻案,被害人早已在5月聲請家暴保護令,謝姓前夫因不滿妻子聲請保護令,7月7日埋伏在妻子住處外,開車撞倒騎機車的妻子和其妹妹,並持刀和鋁棒追砍致死;同月30日,信義區又發生停車場情殺案,27歲夜店谷姓女公關也因家暴問題申請保護令,沒想到保護令剛下來隔天,因感情糾紛及疑似房租分攤問題,引起劉姓前男友不滿,埋伏於停車場,谷女頸部及腹部中十多刀身亡。 國立暨南大學家暴研究中心主任王珮玲教授表示,被害人平均需要歷經 6.8年才會鼓起勇氣求助,因此像土城命案這類個案,死者雖然可能僅是首次通報,但過去未揭露的家暴,往往早已在暗處累積多年。王珮玲沉痛地表示,許多被害人臉書上的「幸福照」可能只是包裝,家暴最可怕的,是它常常發生在最親密的關係裡。 儘管核發保護令,仍有極端個案無視命令,王珮玲教授點出了這類人 3大關鍵特徵,這些類型極可能是高風險中的極高風險,第一:有前科紀錄者,這類人連刑法都不怕,更不會懼怕家暴法;第二:有精神或人格疾患者,他們較無法理性應對壓力與衝突;第三:是控制欲極高者,他們常出現跟蹤、脅迫等控制行為。 這些驚悚案例一再證實,當施暴者將保護令視為挑釁或報復的導火線時,若沒有即時且強力的司法與社政干預,保護令就只能淪為一張廢紙。這些案例都點出家暴防治體系的缺失,包括風險評估失準、跨轄追蹤不易,以及保護令執行不夠全面。27歲谷姓夜店女公關保護令才核發一天,隔日就在地下停車場身中10多刀身亡。(圖/翻攝自IG)型男里長喬天鼎在其大女兒案件中,質疑社會局的訪視程序有嚴重瑕疵,即「社工不該在受害住家訪視」,社工在進行「高風險家庭訪視」時,必須高度警覺施暴者可能在場的情況。如果在施暴者身邊進行訪談,受虐兒基於恐懼、妥協以及對施暴者的依賴性,往往會說出違心之論,甚至被引導說「沒有被打」的結果。 喬天鼎的懷疑點出社工訪視程序的重大困境,在保護令已核發的情況下,社工必須採取隔離式訪談,如帶至學校、醫院或其他安全地點單獨詢問,才能獲取真實的資訊。法院雖然命前妻需接受12次親職教育,但如果她的行為沒有改善,社工的柔性輔導也難以奏效。 再者,保護令一旦核發,即代表不容發生任何家庭暴力行為,喬天鼎的女兒在保護令核發後,仍疑似遭受施暴,反映出法院在保護令上雖有「不得實施不法侵害」的禁令,但對於「違反保護令」這件事,在追究責任和執行層面顯然不夠嚴格。 如果施暴者無視保護令,社會局能否即時、強力地回報法院並聲請裁罰也是大題。觀察現行體制,社工人力不足、案件量龐大,難以對每個保護令家庭進行高頻率的追蹤,也使得保護令的效力,從強勢的法律武器退化成了柔性的紙上警告。社會局進行社工訪視和法院開出的保護令等機制能具體落實,才能完善社會安全網。(圖/報系資料照,與本案無關)層出不窮的案例也提醒民眾,當家庭關係破裂且有保護令介入時,法院在審理不能只著重在肢體衝突的輕重,而是必須將施暴者對受害人的「精神傷害」也納風險考量。對於目前保護令已確定駁回裁定下來的結果,喬天鼎擔憂地說:「下一步是不是就跟電視上那些新聞一樣,媽媽就會開始報復?」 王珮玲教授指出,公眾不應因極少數的憾事而對保護令失去信心,根據她帶領的團隊追蹤 203 名家暴案件當事人的調查結果顯示,保護令對8成的案件有明顯的嚇阻效果,僅有約19%的行為人仍會再次施暴。王珮玲強調:「如果害怕求助,後果可能更嚴重。」這項數據表明,保護令作為一種法律工具,對於絕大多數的家暴行為人而言,仍具備一定的約束力和法律壓力。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若聲請人不服法院的駁回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後的10日提出抗告,尋求法律救濟。然而,在司法救濟的空窗期,人身安全依然是最大的隱憂。即使保護令被駁回,受害者仍應立即啟動「安全計畫」並尋求社政支持,主動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協助,該中心整合了警政、社政、衛政資源,提供24小時的諮詢、緊急庇護安置、法律服務轉介等全方位支持。如何讓受害者人身與心理的安全得到持續性的保障,不被推向更危險的境地,也值得外界省思。針對前夫喬天鼎所指控對女兒受虐、保護令核發後又疑似施暴等爭議,本刊多次致電喬男前妻陳女,但直至截稿為止,未做出任何回應。◎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性剝削防治 新北獨創紫絲帶學堂深入校園護兒少
網路社群平台興起,加上智慧型裝置普及,資訊的流通加快卻也使兒少暴露在性詐騙勒索的危機中,利用公私協力的合作模式預防網路性犯罪,已經是各界努力目標。學童數量高居全台之冠的新北市從民國100年開始與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合作辦理「紫絲帶學堂」,進入校園厚植學子性別暴力識別能力,獨步全台的作法已經成功受益每年超過30萬人次。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主任許芝綺指出,據衛福部統計,近三年兒少性剝削受害人每年破千件,有超過一半是在網路上遭受誘騙、要脅,並自拍照片後傳給加害人,此外被害人年齡也逐年下探,連小學生也深受其害,男性被害人比例也逐步上升,在資訊爆炸時代,建立兒少對於性別暴力、剝削的概念,才能避免後端大量的被害個案。109紫絲帶學堂上課。(圖/新北市政府提供)紫絲帶學堂每一年設計不同的主題及學習單,透過學校老師的學習引導,讓學童了解「什麼是家庭暴力、兒少保護、性侵害、兒少性剝削?」以及「如何求助與通報」。110年開始與民間團體攜手,利用行動劇、策展、短影音、暑期網安營、講座、臉書IG社群等多元手段,成功將性剝削防治意識向下紮根。AI文字雲分析 熱門社群話題成舞台劇素材兒少性剝削的樣態複雜,法規命令也十分繁瑣,為了使用兒少熟知的用語加速資訊的消化吸收,新北市特別邀集台灣關懷社會公益服務協會、中華文創藝術公益協會、新北市中小學家長協會、台灣原住民族文化推廣協會、白絲帶關懷協會等民間社團,利用文字雲技術捕捉社群上討論度高的內容,並與家防中心進行案件類型熱點討論,將真實的案件轉化成戲劇腳本,再透過舞台劇演出讓學生了解兒少性別暴力及數位暴力犯罪樣態。中華文創藝術公益協會理事長陳泰源表示,台灣女兒林郁婷去年在巴黎奧運勇奪拳擊金牌,立刻成為網路社群熱搜第一名關鍵字,也一併提高女性在國際體壇所受歧視的討論度,協會立即召集工作夥伴以外表中性的女性運動員為主角,搭配學童日常生活情境,讓兒少了解最新的網路誘騙手法、語言、應對方式,以及網路性犯罪的罪刑,巡迴演出都獲熱烈回饋,趣味的內容也吸引其他縣市取經效仿(承辦人不知是否有其他縣市效仿)。109國高中職作品。(圖/新北市政府提供)同理取代責難 陪伴是守護兒少特效藥許芝綺表示,家長面對家中兒少遭遇性犯罪應該「共同面對,拋下責備」,以接納同理取代責難,成為孩子願意第一時間求助的大人。尤其近年犯罪集團會透過孩童對感情與友情的需求、對身材雕塑、金錢的渴望,利用話術陷阱誘騙兒少上當,因此具有包容陪伴能力的家庭,更是抵禦兒少性剝削犯罪的最佳良藥。許芝綺強調,兒童與少年的心智尚未成熟,難以辨識及判斷加害者的惡意與目的,在信任及誘惑的情形下提供自身性私密影像甚至遭到散布,而遭受威脅後,焦慮、羞愧、自責、擔心遭到責難的心理狀態,更讓兒少難以在事發後立即向外求援,選擇沈默承受,受害者所承受的身心壓力難以想像,更成為性暴力犯罪的陰暗死角。110紫絲帶學堂國高中職作品。(圖/新北市政府提供)性暴力概念普及 通報案件數逐年上升觀察新北市111年至113年兒少性剝削案件數成長達56%,雖然成長速度驚人,但也反映了民眾對於性剝削的認識,與更願意向公部門請求積極協助。許芝綺說,若一旦發生誘拐犯罪,第一要務就是要保存對話紀錄,並截圖報警,向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將影像下架,減少衝擊。24小時求助專線「110」及保護專線「113」,以及「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也可以及時提供協助。防範網路性勒索,三不一要口訣:一、不拍攝:不因對方誘惑或自我滿足而拍攝私密照片。二、不留存:私密照不要留存在他人或自己手機、電腦等任何通訊設備中。三、不散布、不外傳、不分享及立刻刪除。四、要截圖:完整保存網頁內容或手機訊息內容,以做為報案證據。
恐怖情人2/親密愛人成殺手! 精神科醫生曝致命警訊:快求助
過去更有不少夫妻情侶之間反目成仇,最終登上社會新聞版面的悲劇,如台科大學生不滿被分手,在台大校園內對謝姓研究生潑酸之後自殺等。對此,精神科醫生楊聰財也對親密關係暴力危險提出建議,呼籲民眾可以「台灣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進行評估,民眾可參考加強自保,只要出現「不能呼吸」的暴力行為,如掐脖、勒頸等,是親密關係中預測致命結果的強烈指標。楊聰財指出,過去他曾參與「台灣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的設計,現已改版至2.0,該表原設計為提供醫療相關人員使用,不過由於該表準確度高,因此民眾也可以加以參考自保。他指出,「台灣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2.0 (TIPVDA)」是台灣家暴防治領域的重要工具,其設計旨在協助評估親密關係暴力的潛在危險性。只是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這份量表僅供參考,並不能取代專業的評估,若民眾感到自己或身邊的人身處家暴危險時,務必尋求專業協助,例如撥打113保護專線或諮詢相關機構。楊聰財表示,在TIPVDA量表中,若對方曾讓人有不能呼吸的暴力行為,如勒掐脖子、悶臉等,加權分數高達5分,這確實象徵著這是最具指標性的危險行為之一。其原因在有極高的致死風險,研究顯示,勒頸是親密關係中預測致命結果的強烈指標。S先生的脖子上還可以看到紅痕,顯現出當時施暴者用力之大。(圖/S先生提供)而該暴力行為更代表對方有強烈的控制意圖, 不僅是身體上的攻擊,更是心理上的恐懼與威脅,相較於其他形式的暴力,勒頸或悶臉的外部痕跡可能不明顯,容易被忽略或低估其危險性,但也因此更具隱蔽性,同時也是升級暴力的預警,因此,將此類行為賦予高加權分數,是為了提醒使用者這類行為的極端危險性,務必提高警覺。楊聰財透露,在TIPVDA量表中,傷害性器官和未經同意將人帶走這兩項,加權分數也各有3分,其意義如下,傷害性器官本身極具侮辱性與侵犯性,也代表加害人有高度控制與報復意圖;未經同意將人帶走則剝奪對方自由與高度控制,並以此達到隔離受害者,方便加以施暴的目的。不過楊聰財也指出,是否TIPVDA分數小於20分就可放心?,「答案是否定的。」他表示,TIPVDA量表的分數是用來評估風險等級的參考指標,分數越高代表風險越高,但分數低於20分絕不代表可以完全放心。即使分數較低,只要存在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都應該視為警訊。家暴的本質是權力與控制的失衡,即使是看似輕微的暴力,也可能隨著時間推移而升級,施暴者的行為模式往往具有漸進性,從言語、精神暴力到肢體暴力,甚至可能發展為致命暴力。因此,任何程度的暴力都應該被嚴肅看待,並尋求專業協助。他強調,家暴案件的受害者通常不需等到TIPVDA量表中的「危險行為」完全出現才反應。根據處理家暴案件的經驗,以下任何一種行為出現時,受害者就應該拉響警報,如言語和情緒暴力持續升級、控制行為越來越明顯、推、抓、打等肢體衝突的首次出現,以及「打破」個人的界線或尊嚴、暴力行為後的「蜜月期」─施暴者在暴力行為後表現出悔恨、道歉、承諾改變,但隨後暴力又再次發生。楊聰財呼籲,親密關係家暴最直接的指標就是「直覺」,只要有感到害怕或威脅,或者在施暴者身邊感到緊張不安,「就是需要尋求幫助的明確信號。」他強調,「家暴零容忍」,如果民眾或身邊的人正在經歷家暴,請不要猶豫,立即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專業協助,或是聯繫當地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婦女服務中心等機構,他們會提供最即時與安全的支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酒後討錢未果檳榔刀砍老母 哀嚎聲傳整棟警破門畫面曝
新北市新莊區天泉二街一處民宅今(11)日上午11時許驚傳家暴案件,45歲吳姓男子酒後向年邁母親索討金錢遭拒,竟情緒失控持檳榔刀砍傷64歲母親右手臂。警方與消防單位接獲報案後迅速到場破門救人,成功壓制男子並協助傷者送醫,現已依法將其帶返派出所偵辦,並協助申請緊急保護令。據了解,吳姓男子平時在工地擔任臨時工,疑似長期與母親同住且有酗酒習慣。今日上午吳男酒後返家,再度向母親索錢買酒,遭到拒絕且遭母親斥責後情緒激動,兩人爆發激烈口角,吳男一度摔物洩憤,隨即拿起檳榔刀威脅母親,並劃傷其右手臂。吳男酒後情緒失控爆發衝突,持檳榔刀劃傷母親。(圖/翻攝畫面)警方抵達現場時,發現屋內有女性哀號聲,經多次喊話無回應後,通報消防破門進入,成功將現場控制。警方在門口發現吳男渾身酒氣,情緒激動,現場立即依法依傷害現行犯逮捕,傷者則由救護人員協助包紮止血後,緊急送往醫院救治,所幸意識清楚、暫無生命危險。新莊分局表示,警方已依職權協助傷者申請緊急保護令,並通報新北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介入關懷與後續處理。警方強調,民眾如察覺親友或鄰里有暴力徵兆,請即通報警方或113專線,警方將嚴正執法,以守護弱勢與家庭安全。
高雄少年給1500元想租屋 母因「錢太少」拒絕竟遭當街狂毆掐脖
高雄市路竹區中正路上昨(19)日晚間一名17歲張姓少年為了搬出去住,拿出1500元要求母親幫他租房子,但母親卻認為「錢太少」拒絕,少年聽完後,竟暴怒失控毆打母親,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將人帶回釐清,並通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介入處理。據了解,張姓少年平時在台南當鐵工,6月19日晚間8點45分,少年在高雄市路竹區中正路的大街上拿了1500元現金給張母,想讓張母幫他找能租的房子,但43歲的張母認為「錢太少租不到房子」,於是拒絕兒子的要求並退還1500元。沒想到,此舉卻惹怒少年,少年開始對張母破口大罵,張母原本打算直接離開,卻遭到少年猛力拉住並毆打,甚至掐住張母脖子,路人見狀連忙上前制止,但少年仍情緒激動,一邊飆罵台語「三字經」,一邊繼續怒吼。警方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將張姓少年帶回派出所釐清。警方初步了解,張姓少年辯稱,因為母親把他賺的辛苦錢丟在地上才會失控。事後張母表示不會對兒子提告,但傷害直系親屬屬於公訴罪,警方已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將張姓少年送辦,後續也將協助張母申請保護令,防止類似情況再度發生。◎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不滿女友在臉書社團宣布分手 已婚鄉代怒揮鐮刀闖宮廟狂吼「不給你生存」
南投縣竹山鎮民代表會副主席張秋淋,在已婚狀況下發展婚外情,而他不滿女友在臉書社團公開宣布分手,25日持鐮刀前往女方工作的宮廟現場叫囂並敲打桌椅,情緒激動地喊出「繼續亂搞啊」、「你不給我生存,我也不給你生存等語」等語,嚇壞現場民眾,女方事後報警,警方依恐嚇等罪嫌將張男移送法辦,並通報家暴防治中心介入。據了解,張秋淋為無黨籍,他曾任村長,2014年起擔任竹山鎮民代表,並於2018年出任代表會副主席,而他婚後發展還外遇,女方曾送他名牌皮帶等禮品,後因對方遲未給予交往承諾,遂在社群平台公開分手聲明,引發張男不滿。根據現場畫面,張男25日持鐮刀闖入女方工作的宮廟,朝女方高聲斥責,並敲打桌椅大聲威脅:「你不給我生存,我也不給你生存」。現場民眾不斷勸阻,仍無法平息其情緒警方表示,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到場,但張男已離開。初步調查認為,事件可能與張男對於女子在臉書公開談論交往過程心生不滿有關。目前警方已依恐嚇罪嫌將案件移送南投地檢署,並依規定通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針對女子的住家及工作場所加強巡邏,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防治兒少虐待!公民團體發起「兒少保護6訴求」 保護司回應了
近日,公民團體發起「終結兒虐.陪你長大」護兒集會活動,對此,衛福部保護司表示,感謝公民團體對於兒少保護議題的高度重視與關注,為強化防治兒少虐待,刻正透過三級預防工作,加強推廣社會大眾對於兒少虐待防治觀念、及時提供家庭支持,並降低兒少再受虐風險。防治兒少虐待 三級預防工作 1、初級預防:為加強社會大眾對兒少保護的觀念及求助意識,於社區推動初級預防工作,將「暴力零容忍」防治意識向下扎根。2、次級預防:透過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布建社福中心及家庭支持服務方案資源,並推動「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針對8類學齡前照顧風險較高之嬰幼兒主動關懷,業結合公衛醫療資源預防兒少虐待,運用幼兒專責醫師、高風險孕產婦(兒)關懷計畫等服務,提供家長相關親職衛教與諮詢。3、三級預防:針對已發生不當對待事件之受虐兒少及其家庭,強化家庭處遇工作,並運用跨網絡合作模式,強化兒少安全並改善家庭功能。推動兒少保護體系升級 設專責單位正積極評估至於有關本次公民團體集會活動的訴求,第一項「設立兒少保護部,強化兒童保護的跨機關合作」。對此,保護司說明,目前已設有「兒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協調跨部會資源,共同致力於提升兒少福祉。另為落實對兒童照顧安全與品質提升,行政院於114年5月8日審查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以確保受托兒童及家長權益。針對「設立兒少專責單位」一事,目前正加速評估規劃後向各界報告,透過提升行政效能和網絡合作,強化對兒少的保障。守護兒虐傷勢處理與身心復原 兒少保護醫療體系全台佈建第二項「增設有給職兒少保護專責醫師」。保護司表示,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下,已成立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補助醫院建立兒少保護跨專業醫療團隊,針對嚴重複雜傷勢兒虐案件,提供全面性身心復原服務。此外,也透過辦理兒虐風險辨識教育訓練、跨院協力傷勢諮詢等服務,實踐兒少保護醫療三層級服務,至114年本部依健保分區於全臺布建12家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106家兒少保護醫療小組醫院。設立專責社工、提升辨識能力 持續精進兒虐通報與處遇系統第三項「設立兒虐專責公務員(社工)並加強兒虐辨識訓練」。保護司說明,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8條規定略以,地方主管機關應整合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務及人力,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提供被害人24小時緊急救援及保護服務或轉介相關資源。目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前開規定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依被害人年齡進行專業分工,針對未滿18歲兒少遭受不當對待事件,由兒少保護專責社工人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保護專章規定,受理通報、提出調查報告、必要時進行保護安置、提供家庭處遇服務等。此外,亦訂有「保護性社工訓練實施計畫」,針對新進兒少保護社工人員應接受19小時兒虐辨識等相關訓練課程,在職兒少保護社工人員應接受每年20小時在職訓練,以確保其服務品質。推動預防性訪視機制 強化幼童照顧安全第四「建置訪視助理員制度,進行預防性訪視」。保護司回應,針對幼童預防性訪視,目的係為確保幼童的照顧與安全,藉由提供家庭支持服務達到該目的。現有的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守護家庭小衛星計畫、育兒指導服務方案、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等服務,皆具有預防性功能,尚能及早介入提供家庭支持性服務。現行法已加重處罰 後續將持續研商第五項「增訂《刑法》第271-1虐殺兒童罪,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保護司指出,有關兒少虐待案件加重量刑,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業已明定「成年人故意對兒少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等規定;另法務部於113年7月增修《刑法》第286條「對於未滿七歲之人,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至於是否增訂《刑法》虐殺兒童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涉及刑事司法量刑政策,將配合法務部凝聚共識研商處理。兒少最佳利益為原則 各地政府依法得啟動即時安置措施第六項訴求「授權在未定案前,即隔離受虐兒童與疑似加害人」。保護司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規定略以,兒少倘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有立即接受醫療之必要而未就醫;遭受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疑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基於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經多元評估後,加強保護、安置、緊急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目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倘受理兒虐案件通報,自應依法啟動調查,並評估兒少人身安全,提供妥適安全維護之措施,以維兒少權益。【延伸閱讀】新北兒虐案兒盟認缺失 提出改善方案服務不中斷台灣兒虐每年逾萬名 醫界籲重視兒少保護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5125
終結兒虐!民眾聚集凱道聲援「剴剴案」提六大訴求 衛福部回應了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將在5月13號一審宣判,全台各地關心兒少議題的家長與公民,10日集結於凱達格蘭大道,舉行「終結兒虐,陪你長大」集會遊行。衛福部對此回應表示,強化防治兒少虐待該部責無旁貸,刻正透過三級預防工作推動,且對此次公民團體集會活動的六大訴求,該部亦納入研議。訴求一:設立兒少保護部,強化兒童保護的跨機關合作:兒童及少年福利、保護與權益的維護,需各部會協力合作,形成一個有力且緊密的支持系統,做為兒少保護工作後盾。衛福部亦已建立跨司署合作機制,定期檢視兒虐防治政策,並持續整合兒童醫療照護網與社會安全網等系統,完善配套與銜接措施,並設有「兒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協調跨部會資源,共同致力於提升兒少福祉。另為落實對兒童照顧安全與品質提升,行政院於114年5月8日審查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以確保受托兒童及家長權益。政府一向秉持專業,傾聽社會各界聲音,持續推動相關政策,讓每一位兒童與少年能夠安全健康的發展與成長。針對各界關注的「設立兒少專責單位」,社會的期待與關切,因兒少業務跨本部相關司署職掌,目前正加速評估規劃後向各界報告,透過提升行政效能和網絡合作,強化對兒少的保障。訴求二:增設有給職兒少保護專責醫師:為強化兒少保護支持服務,衛福部於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下成立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補助醫院建立兒少保護跨專業醫療團隊,針對嚴重複雜傷勢兒虐案件提供全面性身心復原服務,並為帶動轄內兒保醫療小組醫院、基層醫療院所等醫事人員對兒虐議題的重視,透過辦理兒虐風險辨識教育訓練、跨院協力傷勢諮詢等服務,實踐兒少保護醫療三層級服務,至114年衛福部依健保分區於全臺布建12家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106家兒少保護醫療小組醫院。訴求三:設立兒虐專責公務員(社工)並加強兒虐辨識訓練: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8條規定略以,地方主管機關應整合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務及人力,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提供被害人24小時緊急救援及保護服務或轉介相關資源。爰現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前開規定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依被害人年齡進行專業分工,針對未滿18歲兒少遭受不當對待事件,由兒少保護專責社工人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保護專章規定,受理通報、提出調查報告、必要時進行保護安置、提供家庭處遇服務等。另有關加強兒虐辨識訓練,衛福部亦訂有「保護性社工訓練實施計畫」,針對新進兒少保護社工人員應接受19小時兒虐辨識等相關訓練課程,在職兒少保護社工人員應接受每年20小時在職訓練,以確保其服務品質。訴求四:建置「訪視助理員」制度,進行預防性訪視:針對幼童預防性訪視,目的係為確保幼童的照顧與安全,衛福部藉由提供家庭支持服務達到該目的,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中,現有的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守護家庭小衛星計畫、育兒指導服務方案、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等服務,皆具有預防性功能,尚能及早介入提供家庭支持性服務。訴求五:增訂《刑法》第271-1虐殺兒童罪,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有關兒少虐待案件加重量刑,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業已明定「成年人故意對兒少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等規定;另法務部於113年7月增修《刑法》第286條「對於未滿七歲之人,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至於是否增訂《刑法》虐殺兒童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涉及刑事司法量刑政策,本部將配合法務部凝聚共識研商處理。訴求六:授權在「未定案」前即隔離受虐兒童與疑似加害人: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規定略以,兒少倘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有立即接受醫療之必要而未就醫;遭受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疑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基於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經多元評估後,加強保護、安置、緊急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針對兒少安全維護議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倘受理兒虐案件通報,自應依法啟動調查,並評估兒少人身安全,提供妥適安全維護之措施,以維兒少權益。衛福部推動強化防治兒少虐待的三級預防工作,包括:1、初級預防:為加強社會大眾對兒少保護的觀念及求助意識,於社區推動初級預防工作,將「暴力零容忍」防治意識向下扎根,加強推廣社會大眾對於兒少虐待防治觀念。2、次級預防:透過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布建社福中心及家庭支持服務方案資源,並推動「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針對8類學齡前照顧風險較高之嬰幼兒主動關懷,業結合公衛醫療資源預防兒少虐待,運用幼兒專責醫師、高風險孕產婦(兒)關懷計畫等服務,提供家長相關親職衛教與諮詢,及時提供家庭支持。3、三級預防:針對已發生不當對待事件之受虐兒少及其家庭,強化家庭處遇工作,並運用跨網絡合作模式,強化兒少安全並改善家庭功能,降低兒少再受虐風險。
毒蟲母家中拉K 台中5歲童驗出K他命竟是「正常值565倍」
台中一名洪姓女子日前因毒品案被捕,家中被搜出K他命等三級毒品,但警方發現同住的5歲女兒頭髮也有11萬1881奈克K他命,是一般臨界值的565倍,研判女童長期吸到毒煙。警方2023年去洪女家調查毒品案,當場查到K他命,而因為5歲女兒無人照顧,通知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介入,後續送驗女童毛髮,怎料發現高濃度K他命。社工將毛髮4度送驗,K他命值分別為11萬1881、5199、11410、442奈克。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藥物檢驗中心表示,正常K他命閾值是200奈克,女童是臨界值的2.2至565.4倍。洪女辯稱,是前夫朋友來家裡吸毒,但社工跟女童祖父說,多次在她家中聞到濃濃的K毒煙味。女童也說,媽媽會在廁所吸K菸,她覺得很臭會離開。檢警發現,洪女跟前夫會在家客廳、廁所和車上吸K菸。起訴書中指出,女童每毫克毛髮中被驗出最高11萬1881奈克的K他命,研判她在檢驗前1到3個月曾使用過K他命,進入體內方式不是「二手菸」的形式,是長期跟吸食者待同一空間。檢方表示,K他命是第三級毒品,有成癮性、濫用性,燒烤K他命會產生煙霧,在密閉空間也會讓他人吸入,這一般人都知道,洪女的女兒案發時不到6歲,對毒品耐受力低,代謝能力也差,可能危害身心健全發展,,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嫌起訴洪女。《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懷疑老公出軌!女持水果刀當街追砍 夫狂奔逃難
北市中山區驚傳女子當街持刀對男子追砍!警方獲報,吉林路9日晚間9時許發生一起持刀追砍事故,緊急到場後發現雙方為夫妻關係,女子因懷疑丈夫出軌,雙方因而爆發口角衝突,氣不過的女子竟直接抄起水果刀朝老公追砍,造成老公身上有多處皮肉傷,所幸其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據了解,50歲的林姓女子與55歲的羅姓男子2人為夫妻關係,結縭20多年後近來林女懷疑丈夫有出軌情形,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越想越氣的林女一氣之下竟抄起水果刀對著丈夫追砍,造成丈夫身上有多處皮肉傷,其右胸與右上臂均遭刺傷。警方獲報到場後,林女也主動交付犯案用之水果刀,警方除立即查扣外,也將受傷的男子送往馬偕醫院治療,所幸其意識清醒,並無無生命危險。由於男子事後不願對妻子提告,警方後續也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山分局呼籲,遭受家庭暴力或有緊急狀況,可撥打110、113保護專線,或向派出所及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等單位請求協助,切勿因一時衝動發生憾事。
虐童案引發社會譁然 陳昭姿狠批兒福聯盟卸責
去年底發生一起由兒童福利聯盟轉介幼童個案交由合作保母照顧,卻發生保母將幼童虐待致死案件,兒福聯盟也為此事在12日舉行記者會向社會大眾道歉。對此,民眾黨立委陳昭姿12日發表聲明指出,兒福聯盟稱「僅進行收、出養服務」,兒童虐待應回歸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處理等語,她認為兒福聯盟此舉是卸責之言。陳昭姿在聲明中點出了幾個問題,首先,她指出兒福聯盟在該案中既擔任收、送養媒合機構,又受委託辦理兒童保護個案居家短期安置機構的角色,卻將安置責任轉介委託給該名涉案施虐的保母。陳昭姿認為,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福聯盟應該追蹤保母的實際照顧情況,而不應該僅負責收、送養服務。其次,陳昭姿提到,該案為每日24小時全天候的短期安置,若兒福聯盟未盡責地密集訪視追蹤,等於將幼童置於兒福聯盟無法實質監督的場域和人員之中。對於一個月僅訪視一次是否足夠?且是否有如實訪視,兒福聯盟仍未進行完整說明及檢討。此外,陳昭姿表示,遭虐死之幼童所受之傷害,疑似長期施虐造成,兒福聯盟的每月一次訪視是否有落實、訪視規範細節為何、標準作業流程為何,兒福聯盟、社福主管機關均有責任出面說明清楚。最後,陳昭姿強調,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作為社福主管機關,從去年12月24日發生凌虐致死悲劇迄今,未能對兒福聯盟進行實質調查,竟是11日經報導始知悉該案,此狀況是地方政府社會局未向社家署通報,還是社家署怠忽職守,社家署有責任出面說明清楚。
情侶當街大吵上演全武行!還誤觸警報器 竟是為了這件事
情侶當街吵架上演全武行!張姓男子於9日下午6時許,騎機車載陳姓女友準備返回住處,豈料在途中發生激烈爭吵,其吵架原因竟是2人為了機車所有權而互相拉扯,且在一陣混亂中,還不慎觸碰到店家的警報器,警方獲報後趕來制止,並沒有讓事端擴大。據警方調查,事發於9日下午6時許,當時張姓男子騎機車載陳姓女友,在行經北市汀洲路一段附近時,發生激烈爭執。其背後原因是2人騎乘的機車是由張男出錢購買,但機車買在陳女名下,因此陳女認為機車是她所有,但張則自始至終都認為機車是他的,2人為此大吵,還不時在大街上互相拉扯。且在一陣混亂中,還不慎誤觸路旁店家的警報器,警方隨即趕到現場制止,並告知2人法律相關權益,雙方則表示會各自去醫院驗傷,也將至就近警察機關報案提告。警方表示,由於雙方的關係屬於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家庭成員範圍,因此警方也依規定通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建案處理。
校安危機!少年再犯率翻倍飆高 國教盟呼籲「補司法漏洞」
新北市國中生命案引發社會關注,國教盟今(9)日召開記者會,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與少年保護息息相關的司法院迄今未對外說明,而少年觸法照理來說應該是司法判決後的一條龍服務,為何演變成是多頭馬車的輔導制度?主要是因為「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過後,改為「行政輔導先行,以司法為後盾」,明顯缺乏配套措施。王瀚陽說,司法未及時介入會產生漏洞,一方面曝險少年定義過於侷限,導致黑幫不在少輔會輔導範圍內;另一方面少輔會只收曝險少年個案,導致案量太低失去功能。試問,當校園「老大級」學生面臨少保官沒空,少輔會也不來,單靠專輔老師肉搏戰能贏嗎?台灣照顧管理協會榮譽理事長張淑慧指出,以新北市為例,每名少年調查保護官平均每年要處理14件調查案、75件保護管束案,還不包括假日生活輔導、安置輔導、感化教育等業務,人力過於吃緊。據統計,少年犯進入矯正學校的再犯率居高不下,以誠正中學為例,安置1年的再犯率55.35%、安置2年66.39%、安置3年更高達80%,且36.58%再次被收押。張淑慧表示,各縣市均設有少年輔導委員會,全國有253名少輔員和督導,但有高達36.6%不開案,平均每人的在案數僅1.2人,先前曾發生國中生不滿媽媽提醒期末考將至、要求他讀書,孩子被唸到火大,竟持水果刀威脅媽媽「不要逼他唸書」,媽媽求助少輔會後,竟被列為家暴案,少輔會不開案處理,但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幾乎都在輔導被害人,媽媽有開案,但孩子卻無人輔導,「今天孩子會拿水果刀恐嚇媽媽,明天會不會拿水果刀到學校」。她建議,建議提供更多的人力及資源給少年保護業務;提供輔助人力,讓社工師、心理師在法院協助保護官執行保護管束;讓調保分流,發展專責保護官,結合跨網絡資源協助司法少年。少輔應擴大輔導類型與範圍,及早啟動社區、少年輔導機制,降低再犯率。國教盟呼籲主管機關應切實檢討非行少年輔導機制成效不彰問題,才能修補少年保護漏洞,和黑幫搶人,「避免今日的非行少年,成為明日的成人罪犯。
暴力夫殺狗毆妻2/幼童模仿莽父對母勒脖 專家:恐陷「暴力控制」迷思
新北市一名30多歲洪姓男子遭控長期家暴妻子,還當著6歲兒子的面怒拿鐵棍狂插寵物犬喉嚨,甚至以西瓜刀將狗砍殺致死並棄屍,而其兒子也學習了父親的家暴動作,在一次和媽媽吵架過程中伸手掐母親脖子。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表示,針對類似高風險家庭,被害人與家屬應懂得使用公權力與社會資源,才可預防再犯。對於長期有虐待動物傾向之人,是否可能會將暴力行為同樣複製在人身上,楊聰財不避諱表示「很有可能」。他強調,「因為都不尊重生命,他們會虐待貓狗,只是因為牠們不會講話、好控制,加害人在潛意識中有機會將相關暴行施加在可以欺負的人身上,例如女人和小孩。」洪姓男子在臉書上常貼出自己和道上兄弟交好的相片。(圖/當事人提供)針對此一個案,楊聰財表示,人的腦部具有豐富模仿神經元,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完全有相當的科學基礎,而家中有家庭暴力施暴者,甚至會虐殺動物,被害者都應儘快對外求救,讓專業的社工、心理與護理等專業人員介入,努力執行「預防再犯」的措施,打破法不入家門的迷思。而對於施暴者,楊聰財認為應安排「強制性親職教育輔導」加強其法治觀念,訓練其懂得尊重生命,提升同理心,如果過度殘暴嚴重的犯行,也應接受刑法處置;在此高風險家庭中的幼兒,則需接受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專業人員輔導,評估是否已養成「用暴力進行控制」的壞習慣或陷入迷思,有需要時應該要安排適切的課程與關懷輔導,養成良好的舒壓方法,避免產生下一個加害人。洪妻發現兒子在生氣時竟會模仿爸爸掐她脖子,因此決心連夜帶著家當逃離。(圖/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湯宏正提供)楊聰財指出,相關被害人及其家屬也應懂得使用公權力以及相關的社會資源,包括精神科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工師、職能治療師,降低自己無助感、孤寂感、害怕不安的情緒。如真的遭到暴力對待,可以準備預防安全措施,包括準備好逃生包,也要做好保全人證物證的動作;同時善用鄰里長守望相助和派出所警察公權力,千萬不要姑息暴力,也可加入良好宗教團體,提升家庭成員的靈性,培育悲天憫人的胸懷,不要讓暴力代代相傳。
夫妻吵架報警求助!狠男竟「縱犬襲警」 當場多一條妨害公務罪
大同警方8月5日接獲林姓女子報案,電話中表示夫妻在家中發生口角後,便未出聲,警方見狀擔心其發生危險,立即派遣巡邏警員張秀如、陳旻軒迅速趕到現場協助,未料林男因事前有飲酒導致情緒激動,竟故意放狗咬傷女警,造成女警小腿、大腿受傷,全案訊後將依《妨害公務罪》、《傷害罪》將林男移送法辦據了解,寧夏路派出所員警8月5日上午接獲林女報案後,出動2名警力到場援助,抵達後林女告知警方,自家飼養的狐狸犬對陌生人極為警戒,有可能攻擊人,為確保員警安全,林女立即將寵物犬帶進房間,並將門關上。未料林男因與妻子發生爭吵,心生不滿情緒激動,明知狐狸犬可能具攻擊性,卻為了激怒妻子而故意挑釁,連續三次打開寵物犬所在的房門,讓寵物犬跑到客廳,使林女不得不一再將牠抱回房間,陷入疲於奔命的困境。儘管警方已到場,林男卻不顧警告,任意打開房門,讓狐狸犬衝出來,結果咬傷了執勤警員張秀如的腿部,造成多處傷口,受傷的警員張秀如當場忍痛處理完案件後,前往馬偕醫院急診室接受治療,所幸經院方治療後已無大礙,駐區督察陳寬良當日也前往派出所關心慰問,且對其其英勇執勤態度表示讚許,頒發因公受傷慰問金。大同警方表示,已將此案通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進行列管,林男脫序縱狗咬人行為,已違反《妨害公務罪》、《傷害罪》事後將移函送交台北地檢署進行進一步的偵辦,警方呼籲,民眾應理性合作,給予警員足夠的尊重,以免干擾執行公務並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元宵節人倫悲劇 中壢43歲女「持刀弒母」後墜樓慘死
桃園市中壢區在元宵佳節發生一起人倫悲劇!43歲女子今(5日)上午10時許從住家墜樓,警方獲報後到抵達現場,發現女子70歲母親倒臥家中,立即協助送醫和封鎖現場,並通知鑑識人員至現場採證。初步研判是女子持刀刺傷母親後從頂樓跳樓,雙方送醫搶救後均宣告不治。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警方封鎖案發現場,依據檢察官指示採集現場和相關跡證,綜合分析研判無發現其他外力介入,後續由檢察官到場相驗釐清死因並詳細調查案發原因。警方同時在現場採集微物跡證,包括血衣、行兇用水果刀、指紋,並通報社會局家暴防治中心,後續由檢察官到場相驗釐清死因。據鄰居指出,女子平日和母親感情融洽,事發前毫無任何異狀,案前也沒傳出爭吵或打鬥聲響,由於案發現場大樓內和屋內均無監視器,目前中壢分局已通報社會局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全力協助被害人家屬轉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供必要協助。
怕南韓「N號房」在台發生!立院三讀通過 網路平台將限制、移除性犯罪影像
南韓過去曾發生「N號房」事件,在資訊發達下,網路成為性侵害、性剝削場域。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少性剝削犯罪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網路平台提供者發現或被通知有性侵害犯罪影像等資料,應先限制瀏覽或移除相關網頁資料並報警,相關資料也應保留嫌疑人個資及網路使用資料至少180天供司法警察機關調查。為避免發生性犯罪影像或資料在網路上流傳,三讀條文明定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應用服務提供者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發現或透過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主管機關或其他機關,知有性侵害犯罪嫌疑情事,應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與犯罪有關之網頁資料,並通知警察機關。並保留相關犯罪證據180日,供司法及警察機關調查。平台業者於技術可行下,應依主管機關比對,移除、下架被害人之性影像。網路平台無正當理由不願配合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限期未改善得按次處罰。對於引誘、利用使兒少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者,修法加重其刑,從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至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另以強暴、脅迫等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少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得併科500萬以下罰金。為防治跨國性侵害犯罪,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必要時,得依法律、條約、協定或協議,提供加害人之個人資料。加害人應接受司法警察機關對其照相、採取指紋及DNA採樣,不得拒絕。性侵害犯罪經緩起訴處分確定者,其接受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期間,應定期向警察機關辦理身分、就學、工作、車籍之異動或其他相關資料之登記、報到。三讀條文亦明定縣市主管機關應整合跨局處資源,設立性侵害防治中心,推動性侵害防治業務,並得與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合併設立。為鼓勵醫療機構積極協助被害人伸張司法正義,地方政府得核發被害人申請之驗傷與採證費用補助。
虐嬰影片瘋傳引眾怒 失控媽媽怒吼:哪裡可以賣小孩
有網友於昨日在臉書社團公布一段影片,內容為1名母親疑似受不了孩子持續哭鬧,因此出拳毆打小孩,並在限時動態留言稱,「哪裡可以賣小孩?」、「就這樣哭,你就繼續」。而桃園警方接獲通報後,於今(15)日凌晨前往了解,家庭暴力防治中也介入調查。警方調查,該名女子年約21歲,獨自扶養嬰兒,日前她疑似難以承受小孩不斷哭鬧,一時情緒失控,竟出拳毆打小孩,並將過程錄下上傳社群軟體,畫面被網友發現後,引起一陣撻伐。而桃園市警方獲悉後,在今日凌晨前往女子家中了解,目前孩子由外婆代為照顧,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也正了解當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高市再爆老師對孩子拳打腳踢 學校調查竟「查無此事」瞞天過海
人本基金會21日再度踢爆,高雄市楠梓特殊學校的陳姓導師會以拳頭對孩子揍胸、打頭,去年12月初,陳老師又對一名孩子拳打腳踢,孩子放學回家後昏睡不醒,家長帶去就醫後,醫師馬上向社會局通報兒虐,而學校的內部調查都說「查無此事」想瞞天過海,高雄市教育局也出面回應絕不姑息寬待,要求學校徹查依法懲處。人本爆料高雄市楠梓特殊學校高職部陳師被家長指控,從一年級時經常對某位曾被他稱為「班上最聰明的學生」施暴,家長陪同到校時,也多次目睹陳師以拳頭對該生揍胸、打頭,家長阻止「孩子心臟不好、不要打」,陳師卻回「你太寵了啦」。去年12月初,陳師又對該生拳打腳踢,甚至呼巴掌,陳師竟還要求受傷的特教生,在教室外罰站兩個多小時、不准上課。該生放學回家後,不斷哀號、全身疼痛,且一直昏睡不醒,家長很擔心,只好帶去就醫,醫師檢視傷勢後,馬上通報兒虐,該生之後陸續出現情緒低落焦慮、害怕去學校、常做惡夢和撞頭自傷行為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癥狀,學校知情後,校長出面安撫家長說「老師五十幾歲了,不要讓他沒工作,給個機會,學校會讓陳師請假半年,之後當行政,學生畢業前不會被他教到」,以此說服家長不要追究。由於本案係由醫院主動發現疑似兒虐事件,依法通報社政單位,逼得學校啟動校事會議調查處理,在今年2月學校表示「查無陳老師有違反教師法情況、應予結案」,經教育局退回,要求重新調查,然而查到5月,學校依舊認定「查無違法」,再次被教育局退回,要求重新調查中。人本痛批,根據診斷證明和心理衡鑑報告,認定行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學校還包庇陳師,醫院通報兒虐,社會局開罰兒虐,然而學校卻兩度查無違法,指控學校恐怕是不想要查到吧?這種寧可學生受拳打腳踢,也要維護教師工作的態度,孰可忍,孰不可忍。學校表示,為積極維護學生之學習權及受教權,本案發生以來,學校內啟動相關輔導機制,安排專屬輔導教師陪伴學生,協助安頓學生身心健康及學習輔導,並告知家長相關之權益。教育局也出面回應,絕不姑息寬待,要求學校徹查依法懲處,且此案學校於2021年12月8日接獲社會局家庭暴力防治中心通報,該教師有疑似體罰學生行為後,立即進行校安通報,並召開校事會議審議,本案若調查屬實,有造成學生嚴重身心侵害,將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移請教評會審議解聘之必要處分。
男童「肚子痛」不治驚見腹背有瘀青 父:怎麼可以這麼殘忍去對小孩
台中市龍井區3歲男童昨日下午在住處突然失去生命心跳,其母向119求救,但男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醫護人員還在孩子腹部和背部身上發現瘀青,立刻通報台中市家暴防治中心,而男童父母現已離異,父親更發文指控「怎麼可以這麼殘忍這麼恨去對小孩子」,男童死因疑似另有隱情。昨日下午3時許,男童母親致電119,表示兒子腹痛如絞需要送醫,救護人員趕抵時發現男童已失去生命跡象,送往台中榮民總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院方更發現死者腹部和背部有明顯瘀青,擔心他恐因受虐或其他外力造成死亡,立刻通報家防中心。而男童父母已經離異,他平時由在檳榔攤上班的母親撫養,父親則帶著哥哥住在南部,突如其來的噩耗也讓男童父親難以接受,昨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怎麼可以這麼殘忍這麼恨去對小孩子,為什麼是到底為什麼」,也希望兒子能在另一個世界快快樂樂地長大,更強調「爸爸,永遠愛你」。警方和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現已開始調查此案,男童母親則否認家暴,僅表示兒子昨日下午突然大喊「肚子痛」便昏迷,其確切死亡原因則還須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