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美髮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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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星遇狂粉闖家裡影響全家人生活 罕見動怒:還有類似事情就報警
從選秀節目出身、擁有甜美外型的台語女歌手翁鈺鈞,近日因瘋狂粉絲直接找到家中,生活嚴重受干擾,罕見在社群發聲動怒;由於她家中經營家庭美髮,不少粉絲打聽地址後竟直奔其住處,闖入後隨意拍照和要求她表演,讓她決定若再有類似狀況,未來將直接採取法律途徑報警處理,並強調希望人與人之間能彼此尊重。女歌手翁鈺鈞昨(4)日透過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從小在家庭美髮店長大,非常感激許多看著她長大的鄰里老顧客,但近期卻頻繁遇到意圖不軌的追星行為。翁鈺鈞透露,曾有陌生人深夜10點多在店內不願離開,只為等她下課回家進行身家調查;也有人一碰面就當面酸言酸語「怎麼跟電視上差這麼多」,甚至有住處遙遠的粉絲登門要求發展「進一步關係」,甚至當場逼她唱歌測試實力,讓她大感無奈。除了強烈侵犯隱私,翁鈺鈞指出,這些私闖住處者不僅會過度探查隱私,更會在明確被告知不方便後偷偷拍照;她強調,自己在工作與休假時各有不同狀態,私下的她只是個普通人,平時在家需要照顧弟弟,忙碌時也會幫忙打掃、折毛巾,不可能在放假的時候隨時維持完妝、穿著高跟鞋的表演姿態迎接外人。對於私生活頻繁受干擾,翁鈺鈞坦言人與人的相處建立在禮貌與感受上,若大家發現她收起招牌笑容,應該先反思自己是否已嚴重打擾到別人。另外,翁鈺鈞強調,大家都是再平凡不過的人,雖然歡迎真心支持的朋友,但基本禮貌是底線,希望大家能給予藝人及家屬適當的私人空間,勿將方便當隨便。最後翁鈺鈞也鄭重聲明,「如果還有類似的事情發生,造成家人困擾,就會採取報警處理」。貼文曝光後引發熱烈討論,翁鈺鈞的緋聞男友許志豪也留言「辛苦了,不氣不氣」,給予溫暖安慰。雖然大多數人支持翁鈺鈞不想被打擾私生活,但仍有少數酸民留言諷刺「紅了就臭屁」,對此,翁鈺鈞高EQ回應,「說到這句話,我遇到的這些人也會這麼說,您怎麼對這些人這麼了解。」
許富凱喬裝上街 遭鐵粉識破示愛
許富凱2月20日將在台北小巨蛋舉辦「拾歌」演唱會,曾擔任天后江蕙演唱會固定嘉賓的他,日前更獲江蕙「聲援」,演唱會聲勢強大來襲。親切又親民的他在主持人阿甘與小路的要求下,敬業的配合當起收音的「Boom桑」要到市場裡面親自試探婆婆媽媽們看到許富凱的真實反應,許富凱更適配合的戴起漁夫帽與口罩遮住臉,到市場給所有粉絲驚喜。一到市場隨機訪問到一位漂亮的雜貨老闆娘,最愛許富凱《今夜擱再想你》,不但知道許富凱要辦演唱會,還一眼識破喬裝舉Boom收音的許富凱,忠心鐵粉讓現場眾人大笑,還有一位市場阿嬤最愛許富凱《疼你會入心》還大喊:「阿凱!我愛你!」缺牙不好意思唱歌的她,主持人阿甘、小路介紹現場有位「工作人員」很會唱歌,許富凱直接拉下口罩為粉絲演唱,只見阿嬤眼睛緊盯許富凱「冒出濃濃愛意」,沒想到下一秒反應居然說「等我一下,我找手機」,隨即人不見,跳Tone的真實反應讓許富凱也笑到瘋狂,許富凱更是玩上癮,直接亂入家庭美髮店,老闆娘與客人認出她,許富凱當起美髮師親切的直接為阿嬤吹頭髮,熟練的把阿嬤的短捲髮吹直,讓老闆娘大讚有真功夫。許富凱偽裝成工作人員。(圖/民視提供)賣包包的夫妻檔受訪的時候表示已經買了特區的票,最愛許富凱的《雨傘情》,主持人現場斥責拿「boom」的是新人沒拿好,喊卡要他站到旁邊拿好,眼睛犀利的老板大喊「他就是許富凱」,老闆娘愣了2秒沒反應過來,瞬間害羞又笑容滿面說「找手機」又離開鏡頭去拿手機,自顧自滑起來說要拍給女兒看,讓全場人都說許富凱市場隨便一位都是鐵粉,而且大家看到他大喊「找手機」,鐵粉婆媽的另類真實反應讓眾人笑歪。
美髮師勾男客「店內直接來」 夫兒媳4人「9分鐘LIVE秀」全程直擊
新北市一間家庭美髮店的張姓老闆娘,因為幫一名陳姓男熟客剪頭髮,工作到一半居然「剪」出慾火,兩人竟在大白天裡,在美髮店內的後方廚房「直接來」,上演激情春宮秀,恰巧被張婦的丈夫,透過手機的雲端監視器抓包,震驚之餘通知自己兒子、女兒與媳婦共4人,一起確認畫面中激烈接吻嘿咻的女子,就是自己的老婆、媽媽。婚外情爆發後,高等法院判張婦須賠償陳妻30萬元確定。根據判決書指出,發生婚外情的張女和陳男,年紀都約50多歲,陳男的妻子出面指控,2018年8月10日上午,張女曾在家中客廳和丈夫相擁接吻,遭張夫裝的監視器拍下3段,各3分鐘的畫面;同年8月26日,張女又在美髮店後方的廚房和自己丈夫嘿咻,後來張夫在外,透過手機所安裝的雲端監視器發現妻子背著他大搞婚外情,氣得打電話給兒子、媳婦與女兒,同步從手機「檢視」畫面中上演「春宮LIVE秀」的女子,就是自己的母親。陳妻控訴,她和丈夫結婚10多年,育有1子1女,未料張女竟勾搭丈夫,讓她精神遭受嚴重打擊,因此求償100萬元。但張女否認光碟中嘿咻的女子就是她,並辯稱自己不清楚陳男有婚姻關係,兩人是因理髮才認識,親密摟抱只是西方人禮貌性的交際行為而已。不過張女兒子則出面「大義滅親」,表示他的手機也有雲端監視器畫面,的確看到母親與陳男發生關係。張女兒子明確表示:「看到他們在廚房性交,陳站在母親後方」。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法官認為,張女明知陳男為有配偶之人,仍為通姦、相姦,顯有違善良風俗,並已破壞對方夫妻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6日判賠30萬元確定,全案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