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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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鞋起球見毛髮惹爭議!陸萬豪拖鞋疑重複使用未告知 飯店稱符合規定衛監已介入
大陸江蘇常州萬豪酒店近日被住客反映,入住期間發現客房內提供的白色拖鞋已明顯起毛球,鞋內甚至可見毛髮,質疑該酒店重複使用拖鞋,且未提前說明。對此,飯店回應表示拖鞋並非一次性用品,採循環使用並落實消毒,強調符合衛生規定。此事引發網路熱議,對於五星級酒店用品是否衛生、是否透明告知使用方式,引起廣泛關注。據《上游新聞》與《正在新聞》報導,該名住客9月20日發文指出,所見拖鞋表面起球、內附睫毛,當向服務人員反映後,獲得更換新拖鞋的處理,但仍對「重複使用拖鞋」表示不解。她質疑:「一雙拖鞋能環保到哪裡去?這些費用不都含在房價裡了?」對此,常州萬豪酒店工作人員坦承,酒店提供的拖鞋並非一次性拋棄式用品,而是為了兼顧環保與品質,採取「循環使用2至3次」的作法。該拖鞋材質多為棉質,經過機洗後可能產生起球現象,屬正常耗損,不代表不潔。飯店強調,所有拖鞋實施「一客一換、一客一消毒」制度,與床單、被套等布草同樣執行衛生規範。然而,飯店亦承認,該款拖鞋並未標示為「非一次性用品」,且在客房內亦無主動告知住客使用方式。對此,常州市與新北區兩級衛生監督單位表示,將依據現場標示、內部紀錄與採購單據進行查驗,一旦確認該拖鞋為一次性用品卻重複使用,將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依該條例規定,公共場所以非一次性標準提供的重複性用品,必須實行「一客一換」並進行清洗與消毒;若為一次性用品,則不得重複使用。針對這類現象,業界人士透露,高星級飯店中,確實存在部分「耐用型拖鞋」被回收使用2至3次的情形,有些飯店會在拖鞋上加註「帶走收費」以與一次性用品作區隔。但也有業者強調,「若明訂為一次性,就絕不重複使用。」
遭林昀儒「讓2追3」告負後怒摔球拍 陸選手被官方停賽1輪:違體育精神
中國大陸28歲桌球猛將孫聞因在乒乓球超級聯賽中,負於24歲的台灣籍好手林昀儒後怒摔球拍,引發兩岸球迷關注。對此,中國乒乓球協會今(31)日宣布,孫聞的行為違背體育精神和道德風尚,損害該體育項目的社會形象,依相關規定對他祭出停賽一輪的處分。比賽畫面顯示,中國乒乓球超級聯賽8月30日晚間,由四川豐谷酒業男子乒乓球俱樂部,對陣山東魏橋乒乓球俱樂部,到了第四盤單打時,則由效力於豐谷隊的孫聞,出戰效力於山東魏橋的林昀儒,其中孫聞在11比6、12比10先拿2局、局數2比0領先的情況下,於第三局被林昀儒打出1比11的大分差。林昀儒隨後沒有給孫聞太多機會,再以11比6追回一局和對手扳平局數,但在決勝局的第五局一度以5比8落後,結果孫聞領先時因第二度被裁判抓到發球回拋違例,直接丟掉1分,又在9比6領先的大好局勢下,被林昀儒連拿4分反超至9比10搶先聽牌。林昀儒(右下)一路猛攻,將比數反超孫聞並獲得比賽賽點。(圖/翻攝自微博/吃瓜比賽冠軍)然而,孫聞因在關鍵時刻對林昀儒的接發球居於下風,被林昀儒的正拍搶攻後回球未過網,以9比11、總局數2比3負於林昀儒。林昀儒獲勝後,觀眾席上傳出不少支持林昀儒球迷的歡呼聲,場地另一邊的孫聞竟氣得把球拍砸向地面,一直到與裁判、對手、團隊致意後,繞了球場一圈才把球拍撿起來。孫聞在桌球比賽負於林昀儒後摔拍,遭中國乒協處分停賽一輪。(圖/翻攝自中國兵乓球協會官網)對此,中國乒協表示,孫聞的行為違背體育精神與道德風尚,損害乒超聯賽及乒乓球運動的社會形象,根據國家體育總局《體育賽事活動賽風賽紀管理辦法》和中國乒乓球協會《全國乒乓球賽事活動賽風賽紀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對孫聞給予本階段比賽停賽1輪的處罰。另一方面,中國乒協表示,根據中國乒乓球協會《關於對國家隊人員加強自身行為規範的管理規定》,國家乒乓球隊要求孫聞對於自己的行為做出深刻的檢討,並將根據他對於錯誤的認識和反省態度,另行做出處理意見。此事也讓中國乒球協呼籲,所有乒超聯賽俱樂部引以為戒,加強對運動員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導運動員提高職業素養,「各參賽運動員應加強學習,時刻謹記尊重觀眾、尊重對手、尊重裁判、遵守聯賽紀律,展現國球文化、國球精神和良好的精神風貌。」
枯等「詐蘿蔔」2/不起重賞「東風」難掀無間道 辦案人員:製造更多被害者
立法院去年7月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並由總統公布施行,其中規定,對防制詐欺有功人員及檢舉人可獲得獎勵,並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實施細則。只不過,內政部在去年底公告「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草案,並送交行政院審核,但政院至今沒有進一步動作,遭外界質疑是否在擺爛,未積極提供第一線辦案人員打擊詐騙集團的工具。內政部去年12月19日已在部務會報中,修正通過了警政署擬定的「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草案,內容規定若民眾在詐團被查獲前檢舉,使嫌犯遭判刑三年以上,即可獲頒至少五十萬元獎金,最高更可達一千萬元,以鼓勵公私協力,共同打擊詐騙,還規劃在114年度實施第一年先由內政部編列獎金預算,後續由內政部及法務部分別編列預算。不過,這項草案送行政院核定,之後就如石沈大海,未見行政院會列入討論。一名辦案人士表示,司法實務上,雖有《證人保護法》提供法律保障,但犯罪集團的成員或是周遭親近者普遍都會擔心走漏風聲,若沒有高額獎金,誰都不願意鋌而走險,擔心自己成為被報復的對象。缺乏足夠的經濟誘因,難以促使內部成員提供關鍵線索,也因此,最常看到被警方查獲的,只是最末端的車手,破獲機房與直搗詐團的指揮核心的案例相對少,他認為近期不少重大案件,若能有更強的誘因鼓勵內部舉報,其實都有機會向上溯源、橫向擴大偵辦,逮捕更多共犯,政府拖延檢舉獎金發放,等於間接助長詐團,製造更多被害者。新北市海山警分局查獲詐團車手時,發現附近另一輛詐團的監控汽車,警方強力攔阻嫌犯駕駛的汽車脫困,先擊碎車窗再噴灑辣椒水,順利控制嫌犯。(圖/報系資料照)「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辦案人士形容詐騙集團的生態說,詐騙集團本質上是利益聚合體,成員流動性極高,轉換陣營是常態,機房地點也隨之頻繁更換。這種因利而聚的結構,雖使其內部因金錢分配不均而時有內鬨,但真正向司法機關檢舉的案例卻不多,因為「從事詐騙的人非常現實。即使內鬥後想檢舉對方,也常因顧慮未來仍有合作可能,或擔心遭到報復而作罷。」這種複雜的競合關係,成為檢警單位偵辦案件時的一大挑戰。一位協助辦案的知情人士表示,詐騙集團的機動性與警覺性極高,經常在檢警方收網前就轉移陣地;或是有詐騙集團因利益衝突而向警方檢舉對手,但就在檢警布線時,詐團雙方卻又達成和解,常常使得計畫功虧一簣,讓佈線的辦案人員備感挫折。這位人士說,近期不少重大案件,若能有更強的誘因鼓勵內部舉報,其實都有機會向上溯源、橫向擴大偵辦,逮捕更多共犯,單純依賴集團的內部矛盾,打擊犯罪的效果相當有限,難以瓦解整個犯罪網絡。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理事長許良源指出,獎金是檢舉詐騙集團的有效誘因,該協會今年成立後,為加強全民反詐意識及警方辦詐查詐專業能力,除規劃在全台各鄉鎮舉辦電影放映會,邀請民眾觀賞增強防詐識詐免疫力外,也陸續拜會警大校長楊源明與警專校長方仰寧,希望從辦案源頭培訓專業的反詐警察隊。另外為鼓勵民眾一起打詐,刑事警察局今年4月也展開「百斬計畫獎五萬」專案,提供2500元到5萬元的檢舉獎金,鼓勵全民抓車手,但詐團的不法所得動輒數千、甚至數億元,僅提供檢舉人幾萬元的獎金,確實不足以撼動詐團的核心。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理事長許良源(前排左5)表示,提供檢舉獎金可望大幅度打擊詐騙集團,當民眾感受到詐騙犯罪下降,最大的受益者還是執政黨。(圖/翻攝自刑事局官網)對此,「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或許是解法,但草案目前仍躺在行政院,但許良源認為,行政院應不至故意拖延該辦法的核定與實施進度,因為提供檢舉獎金可望大幅度打擊詐騙集團,當民眾感受到詐騙犯罪下降,最大的受益者還是執政黨。他呼籲,政府應該加快腳步,盡速核定詐欺犯罪檢舉人獎勵辦法並公布發放金額及標準,相信對打擊詐欺犯罪會有一定的效果。CTWant詢問行政院對此事的回應,行政院表示,日前草案已經回到內政部重行盤整中。
應對兵力壓力!澤倫斯基簽署新法 60歲以上公民戒嚴期間可服役
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Volodymyr Zelensky)於7月29日簽署一項新法律,允許年滿60歲的公民在戰時情況下,以合約形式加入軍隊服役,並明定相關條件與限制。根據《基輔郵報》等外媒報導,澤倫斯基簽署了第13229號法案,允許年滿60歲的公民在戒嚴期間,以合約方式加入軍隊服役,該法案於7月16日在國會獲得通過,306位議員投下贊成票。法案明文規定,60歲及以上公民可在戒嚴期間,經單位指揮官書面同意且通過軍醫體檢後簽署一年期合約加入軍隊 。報導指出,服役類別限定為非戰鬥職位,包括士兵、士官、下士階級或少尉、中尉等初階軍官。然而,如合約簽署者已是軍官,則其加入需經烏克蘭武裝部隊總參謀部批准方可執行 。 該制度也規範新人需接受為期兩個月的試用期,未通過者合約即自動終止。此外,合約在戒嚴解除時將失效,強調此措施具備明確時效性 。烏克蘭在2024年底至2025年初,烏克蘭曾先後實施降低徵兵年齡、刑期犯人服役計畫等制度性策略 ,而此次法案則為動員政策又邁出一大步。分析指出,此政策擴大了從技術、後勤支援到行政後勤等職務的人選來源,尤其是具豐富經驗的年長公民可供軍方運用。對此,政治觀察家認為,這樣的開放雖能補充戰力,但也須防範可能的濫用空間。例如法案尚未明確誰將審核、如何落實軍醫體檢與試用評估流程等細節將由相關附例於三個月內制定。目前,相關配套法規與實施細則仍在制定中;未來是否延長服役期或納為常態條款,還須視戰況與國會後續決議而定。統澤倫斯基簽署新法,擴大軍事合約制度至60歲以上民眾。(圖/翻攝自X)
陸審計署點名公司「10人用千坪辦公室」違反規定:存在享樂主義
大陸審計署網站近日發佈2025年第1號公告,說明中央部門單位2024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並直接點名中國人民銀行所屬中國金融電子化集團下屬的金電雲(深圳)數位科技公司,僅有10名員工,租賃辦公用房面積卻多達3937.03平方公尺(近1200坪),人均使用393.7平方公尺。該公告指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主要是8家所屬單位存在「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涉及金額1819.43萬元(人民幣,下同),有的高價租賃娛樂場所,如中科院所屬空天資訊創新研究院下屬公司,從2023年8月以來,支出153.27萬元租賃一處344平方公尺房產,用於員工活動和商務接待。有的辦公用房嚴重超標,另有租賃辦公用房其中有3041.05平方公尺閒置,目前指出問題後,聲稱有關部門和單位正在積極整改。
「巴氏量表」修法半年未實施 陳菁徽:最晚7月要上路勿跳票
立法院今(20)日上午進行國是論壇,立法委員陳菁徽表示,立法院於去年底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開放80歲以上長者,以及70至79歲、罹患二期以上癌症者,可免除巴氏量表評估、直接聘僱外籍看護,然而修法至今已逾半年,總統令也早已發布,實施細則卻遲未公布,呼籲中央7月前就要上路,不准跳票。陳菁徽指出,立法院在去年12月底三讀通過的《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開放80歲以上長者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病友免巴氏量表評估即可聘外籍看護,減輕更多三明治世代的照顧壓力,打造更平衡的生活模式。陳菁徽提到,雖然賴清德也早早發布總統令,但是勞動部針對施行細則卻是遲遲未公告,已經讓家中有長輩、有照顧需求的國人們,苦苦守候了6個多月。陳菁徽提到,日前勞動部部長洪申翰受訪,讓外界似乎看到了一絲曙光,規劃的既定時程,就是在七月底上路,但距離上路的期限僅僅剩下一個月時間,準備作業卻讓大家霧裡看花,到底跨機關協調了什麼?移工招募及引進機制又會怎麼樣來調整?今年春節後勞動部曾對外透露,說要到移工來源母國協商看能不能增加引進人數,那請問到底協商了沒?協商後有結果嗎?況且,勞動部還說,會有新版聘用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雙軌制」,又請問雙軌制的內容究竟是什麼?陳菁徽要求,未來減輕申請人舟車勞頓的過程,去年三讀通過後,許許多多的家庭充滿希望,並也大聲急呼,政府必須簡化申請流程,免去長輩往返醫院,省去為取得量表所耗費的時間與金錢。其實,這只是一些書面表單的簡化工作,但是至今大家也完全不清楚流程的簡化上,勞動部又會交出多少的成績?陳菁徽說,社會大眾們心中有十萬個為什麼,想要請勞動部說清楚、講明白,她呼籲,相關的預告作業,請馬上做,更重要的是,現在已經有民眾開始擔心,無法如期上路,也請勞動部不准跳票,讓長者、癌症病友家庭有喘息的空間。
茶香走味1/名間鄉將建焚化爐 茶農憂打擊全台手搖飲產業
南投縣政府日前宣布,優先選址在名間鄉新民村興建焚化爐,並將在一月中旬公布空汙等環境影響模擬結果。但居民質疑,縣府並未評估南投縣內其他適合的地點,就直接選定被列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的廠址,有帶頭違法的疑慮,而且名間鄉是台灣手搖飲基底茶的主要來源地,一旦造成污染,不僅將嚴重摧毀手搖飲產業,更可能危害台灣民眾健康。茶樹必須種在環境乾淨、空氣流通的地方,尤其風要大,茶廠老闆余金炘擔心附近一旦建焚化爐,茶葉品質受到污染。(圖/甯其遠攝)名間鄉的茶廠老闆余金炘從事製茶42年,是南投縣首位採用有機農業的茶農。他說,茶葉沒有外皮,特別會受到落塵污染的影響,他曾經應南投縣府的邀請,到台南市永康參觀當地的焚化爐,聽取廠方的說明,各種防污染的措施都很完整,但問題是未來焚化爐運營一定是委外,由民間廠商經營,縣府準備興建的焚化爐容量有500噸、700噸等不同版本,比南投縣每天250噸的垃圾量多出許多,民營廠商為了利潤,勢必會收受外縣市的垃圾,處理外來的垃圾,尤其是事業廢棄物,到時候燒出來有什麼污染落塵,誰都不知道,「南投縣政府你能保證,未來我的茶葉能夠賣出去嗎?」 一位當地居民表示,名間鄉是台灣的產茶重鎮,每年產量達3900多公噸,占全台產量3成,供應台灣8成的手搖飲基底茶,自從先前爆發手搖飲店用越南茶混充台灣茶引發爭議後,一些大型手搖飲連鎖店標榜使用台灣茶葉,直接向名間的茶農購茶,其中當然包括大家耳熟能詳的知名品牌,若在名間興建焚化爐,一旦造成污染,全台愛喝手搖飲的民眾都可能喝下肚,而整個手搖飲產業鏈也可能受到嚴重打擊。 另一位居民說,有一位在南投養乳牛的酪農朋友告訴他,之前從彰化某處買牧草餵牛,結果牛奶中竟驗出戴奧辛,懷疑是因為牧草中的殘留造成,而台灣年輕人這麼愛喝手搖飲,這些人都是家庭之中重要的生產力,萬一長期攝入污染物而慢性中毒,將會拖累多少家庭。他說,自己並不是一味反對蓋焚化爐,但南投縣這麼大,不解縣府為何偏挑中這一處特定農業區做廠址。 根據《區域計畫法實施細則》規定,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不同,是經農業主管機關認定的優良農地或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必須加以特別保護的區域。特定農業區的土地使用受到明確的用途限制,必須符合特定的農業相關用途,上面的建蔽率和容積率也有限制,還需要符合環境保護的相關規定,包括土地使用對水質和土壤的影響等,並可能有對農藥和化肥使用的限制。 「本來我們出家人是不干預世事的,如果今天只是影響到我,那沒關係,但是現在這個問題不是影響一年、兩年,而是世世代代,影響的層面非常的久遠。」名間鄉靈山禪寺住持聖元法師憂心地說,南投是唯一不靠海的縣,名間又被群山包圍,如果產生污染,恐怕完全出不去。他說,但名間鄉是農業鄉,如果農產品被檢驗出有污染而滯銷,這些農民的生計怎麼辦?污染不僅危害農民的健康,一旦沒有經濟來源,一定會產生很大的社會問題,「而且手搖飲的茶葉也是以名間鄉為大宗,所傷害的都是一些年輕人啊!」出家人原本不問世事,但靈山禪寺聖元法師希望南投縣政府能重新考量設置垃圾焚化爐的計畫。(圖/甯其遠攝) 聖元法師說,據了解,焚化爐燒民生垃圾,一公噸才3、4千元新台幣,但處理事業廢棄物每公噸費用約1、2萬塊,在公辦民營的情況下,業者自然大部分願意去燒事業廢棄物,蓋再多的焚化爐也不夠用。他建議,應由中央來協調,訂定處理民生垃圾與事業廢棄物的比例,並讓其他縣市支援沒有焚化爐的地區。他舉例說,南投縣草屯有一個鳥嘴潭,它的水可以供應南台中、北彰化,南投的水也供應六輕,「既然南投可以供應外縣市水,為什麼其他縣市不能幫忙燒垃圾呢?大家能夠互惠,不是很好嗎?」 CTWant致電詢問南投縣政府對相關指控的回應,至截稿為止尚未獲回覆。
勞動節出勤「薪資怎麼算」?勞動部揭這情況可領雙倍工資
今(5月1日)是一年一度的勞動節,根據《勞動基準法》,大多數勞動者可以享受一天的休假,但軍公教和七大類族群需要繼續工作,勞動部也說明勞動節出勤的勞動者工資應如何計算。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5月1日勞動節是國定假日,雇主應讓勞動者休息並支付薪水。如果確實需要勞動者在當天工作,必須征得其同意,並按規定支付工資。勞動部門指出,除了原定當日的工資外,在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內再支付一天的工資;如果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屬於加班時間,則應按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勞動部還提到,今年的勞動節是星期三,如果勞動者的例假或休息日恰好與勞動節同一天,根據《勞動基準法》實施細則第23條之1的規定,應由勞動者和雇主協商選擇另外補假日。而5月1日當天仍然保持原來的例假或休息日性質,不需要出勤,但照常支付工資;至於選擇的補假日,屬於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支付額外的工資。勞動部也強調,對於今年的勞動節的出勤和工資支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若違反相關規定,勞動者可憑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門的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此外,有些行業是採用排班制或變形工時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勞資協議與員工約定輪班,此時無需額外支付加班費。雇主在排班時需要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是休息日或例假,應當讓勞工選擇其他工作日補休;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是不需要出勤的日子(空班),則無需補假。如果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他工作日放假(當天需要上班出勤),則無需支付雙倍工資,否則應按照規定執行。
日本政府終於修法 廢除34法令中「限制使用磁碟片」交付資料規定
雖然日本科技也十分進步,但是在日本政府公家機關中,他們過往一直秉持著「印章文化」,許多大量的文件都需要透過印章、紙本來進行傳送,甚至透過早已過時的磁碟片、光碟來運輸,其中甚至是被「明文寫在法律裡面」所以不得不用。而近期日本政府終於修改法令,將34個法令中強制要求使用磁碟片、光碟運輸資料的條文作廢。根據日本媒體報導指出,日本數位廳為了改善目前法規所限制的「科技上限」,先前就在經濟產業省的協助下召開調查委員會。而在歷經了調查與討論之後,發現目前現行的法令中,存在大量規定使用磁碟片等特定記錄媒體的情況,如此嚴重妨礙數位線上化等情況,同時也延誤文件的製作與傳遞。而當中雖然有部分法令沒有強制規定「只能」使用磁碟片或是光碟進行資料傳輸,但對於「網路傳輸」等線上化的行為規範也是模糊不清。而在經過討論之後,經濟產業省下令將法令中的「磁碟片」、「光碟」等字樣刪除,改為「電磁紀錄媒體」等比較抽象的方式取代。其實根據《路透社》報導指出,在2020年,日本政府作業僅有不到12%的工作,是透過網路進行的。改革監管小組也曾於去年7月發表的報告,估計如果政府不進行數位化,每年可能多花3億2300萬小時處理工作,換算成人事成本近80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2400億元)。瑞士洛桑管理學院的2019年數位競爭力排名顯示,世界第三大經濟體的日本,數位化競爭力排行在63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23名。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所發表的「數位經濟展望」報告,在31個國家中,日本是吊車尾,僅5.4%的民眾在辦公室會使用程式軟體工作,這數值遠低於丹麥、愛沙尼亞和冰島的70%左右。本次涉及到的法律共計有34項,詳細清單如下:採礦法執行條例(通產省1952年第2號條例)採石場執法條例(通產省1952年第6號條例)武器製造法施行細則(通產省1952年第43號條例)工商會執法條例(通商產業省1952年第52號條例)飛機製造商業法施行細則(通產省1952年第52號條例)工業用水事業法施行細則(1955年通產省令第108號)商會法施行細則(通產省令1960年第58號)電工執法條例(通產省1960年第97號條例)小型企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業務處理規則(1963年國際貿易暨工業部條例第143號)日本電錶檢驗實驗室執法條例(1965 年通產省第 3 號條例)發電水力流量測量規定(通產省1965年第55號條例)瓦斯業執法條例(通產省1972年第97號條例)石油供需調整法施行細則(通產省令1972年第1號)《石油庫存確保法實施細則》(1976年通產省令第26號)揮發油等品質保證法施行細則(通產省令1978年第24號)結合日本和大韓民國關於共同開發兩國毗鄰大陸架南部的協定執行《石油和可燃性天然氣資源開發特別措施法》的規定(貿易和1973 年行業法規)第 29 號部令)特定瓦斯器具設置工程監督法實施細則(通產省令 1978 年第 77 號)深海海底採礦臨時措施法施行細則(通產省令1981年第34號)航空工業振興法施行細則(通商產業省令1985年第27號)工業產權相關程序等特別規定法施行細則(1990年通產省令第41號)產品投資顧問業務部令(通產省1992年第22號命令)與高爾夫球場等有關的正當會員合約法的實施規定(1993年通產省令第23號)禁止化學武器及特定物質管制法施行細則(通產省1995年第40號條例)電力事業法實施細則(1995 年通產省令第 77 號)《確保液化石油氣安全及正常交易法的實施細則》(通產省令 1997 年第 11 號)關於與貿易有關的非貿易交易等的省令(通產省令1998年第8號)殺傷性地雷的禁止製造及管制持有法施行細則(通產省1999年第10號法令)酒類商業執法條例(通產省條例2000年第209號)依據經濟產業省管轄的法律法規,利用資訊通信技術保存私人企業主等文件的法律施行細則(經濟產業省, 2005 年第 32 號貿易及工業條例)有限責任合夥契約法施行細則(經濟產業省令2005年第74號)商店街振興組合法施行細則(經濟產業省令2007年第12號)進出口交易執法條例(經濟產業省令2007年第27號)海外需求開發支援法人法實施細則(經濟產業省令 2013 年第 42 號)經濟產業省相關產業競爭力強化法實施細則(經濟產業省令2014年第1號)
五月天假唱怎麼判斷? 官方找來專家對「半開麥、墊音」調查討論
台灣天團五月天在上海的演唱會被網友質疑假唱,延燒多日引發討論,甚至若確定真的假唱就可能終身禁唱,並可能有罰款或刑責出現,大陸相關單位如今已經展開調查,對於是否假唱的判斷也將找來專家,並依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來做出最後的判決。五月天假唱成為話題,不少網友認為應該直接講清楚。(圖/翻攝自五月天臉書)五月天上海演唱會被質疑假唱,五月天所屬的相信音樂經紀公司發出聲明,否認假唱行為,並表示會積極配合相關單位調查。而大陸媒體也報導,上海市文話旅遊局對於假唱一事,有一套評審機制,並會找來專家鑑定。但對於假唱的標準,是否全對嘴才是假唱,若「半開麥」、「墊音開很大聲」能不能算假唱,是否構成詐騙等行為,都要由專家與相關單位去討論,但《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26條,對「假唱」有明確的定義,演出者在演出過程中使用事先錄製好的歌曲代替現場演唱,此行為就是「假唱」。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向《北京日報》透露,如果歌手在演唱會中假唱,這種行為涉嫌消費欺詐,觀眾可以要求主辦方「退一賠三」等賠款,而一旦被認定為假唱,歌手可能會被「終身禁唱」等處罰。
中國大陸恢復台港澳演出受理審批 中演協曝這些大咖都要去
觀察者網引述微信公眾號「中國演出行業協會」2月16日消息,以演唱會為代表的大型營業性演出無論在市場影響力還是票房收入上,素來是大陸演出市場的風向標。2月16日起,大陸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恢復對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的受理和審批。這意味著將有更多演唱會等大型營業性演出,重回市場聚光燈下。據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在業內調研瞭解,包括周杰倫、五月天、周華健、任賢齊、劉若英等港台藝人,李宇春、毛不易、張藝興、許嵩、張傑、華晨宇、薛之謙、許巍等內地藝人在內的數十組藝人,年內都有演唱會計畫。與演唱會一同升溫的還有大型音樂節,僅兩家音樂節品牌頭部機構目前已分別確定在十餘個城市落地大型音樂節項目。今年,尤其自第二季起,演唱會和音樂節將進入相對密集期,各地已出現不同程度的大型場館排期緊張狀態。業內預估,2023-2024年演唱會市場的競爭將非常激烈。音樂節、大型演唱會等對於提振行業信心和激發市場活力有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特別提醒演出舉辦單位、演出票務經營單位:牢牢守住安全底線。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落實演出內容安全管理責任。落實落細演出場所安全生產規定及臨時搭建舞台看台安全標準,做好演出現場秩序維護,確保演職人員和觀眾人身安全。規範企業經營。按照文化和旅遊部相關規定,合理制定票價、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不得捂票、囤票、炒票。面向市場公開銷售的營業性演出門票數量,不低於管理部門規定的可售票比例。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得對演出內容進行虛假宣傳,按規定明示演出最低時長、表演團體或者主要演員信息,以及相應最低曲目數量,切實維護消費者知情權。演唱會和音樂節一直是演出市場消費者、歌迷關注的熱點。更因其高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力,易成為不法分子、黃牛等「出手」的焦點。在此也特別提醒消費者,演唱會訊息還須注重官方消息來源,從正規管道購票,警惕消費風險。
武漢退休長者上街抗議醫保帳戶縮水 官媒回應待遇不會降低或損失
武漢近日有上萬名退休老人上街抗議醫保改革,要求解釋為何每月260多元(人民幣.下同)的醫藥補貼被降至僅數十元,15日示威活動中甚至一度出現警民推撞、長者跌倒躺地情形。大陸官媒新華社16日發文釋疑,針對「錢去哪兒了?」、是否影響個人醫保待遇,由中國社科院公共經濟學研究室主任王震表示,帳戶內錢的減少,並不意味參保職工醫保待遇會降低或者損失。武漢市政府先前印發的《武漢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從2月1日起生效,調整職工醫保個人帳戶的計入辦法,針對退休人員個人帳戶原則上由統籌基金按照定額計入,計入標準按照當地2021年度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5%確定,具體計入金額為每月83元,因而引發退休長者族群不滿。王震解釋,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險,意味具有互助共濟、責任共擔、共建共享的性質。年輕時得病少,到年老時容易生病,看病吃藥僅依靠個人帳戶積累是有限的,將大家的錢放在一起,可實現用大數法則化解社會群體的風險,更大範圍滿足公眾醫療需求。此外,有些城市的報銷上限也在這波改革中提高,例如廣州門診報銷由月度限額調整為年度限額的基礎上,提高了報銷金額;北京不再設置醫保門診最高支付限額。武漢亦在前期公布的1000多家零售藥店試點的基礎上,將第三批4065家定點零售藥店納入職工醫保門診統籌保障範圍。文中也指出,部分地區醫保改革後,將一些特殊病種納入門診。譬如武漢,將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特殊疾病病種由28類增加到37類,基本病種從32種增加到70種等,報銷可覆蓋疾病更多。
向糖尿病宣戰!新加坡2023年底禁止特定飲品打廣告宣傳
新加坡當地時間11日,衛生部長王乙康在出席活動時表示,為了進一步遏止國人糖尿病案例激增的不良趨勢,星國將從2023年底開始禁止糖分和反式脂肪含量較高的飲品進行廣告宣傳,具體實施細則會交由衛生部訂定並於明年公佈。報導稱,這些飲品包括咖啡店現場沖泡的飲料、鮮榨果汁以及珍珠奶茶等。星國衛生部將要求售賣這些飲品的商家在實體和電子通路中,標示出糖分和反式脂肪含量等營養成分。此外,從今年12月30日起,新加坡所有超商飲品和通過自動販賣機出售的飲料,都須貼上類似「紅綠燈」的營養等級標示。2023年底,那些糖分和反式脂肪含量最高的D級包裝飲品將被禁止宣傳廣告。新加坡目前有超過40萬人罹患糖尿病,等於每9位新加坡人當中就有1人患病。此外,星國每年平均有約1200位糖尿病患者需要被截肢。為了遏止國人糖尿病案例的激增,新加坡早在2016年就開始向糖尿病「宣戰」,推出多項措施限制民眾攝入過多糖分。
上海6月1日推動全面復工復市 出入公共場所須持72小時核酸證明
上海從3月底正式啟動封城後,4月多數時間都處在停工停業狀態,隨著新冠疫情開始緩和,上海正加速推動復工復產,以確保供應鏈穩定,並逐漸讓市民回歸正常生活。上海市政府發言人尹欣稍早表示,自6月1日零時起,進入有明確防疫要求的公共場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員,核酸檢測從原本48小時放寬至72小時。《人民日報》報導,在5月29日召開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尹欣通報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關於調整和優化核酸檢測時間要求的通知》。尹欣指出,當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勢向穩向好,全市疫情防控正處在向常態化防控轉換的關鍵時期。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全面恢覆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現就調整和優化核酸檢測時間要求等事宜通知如下。一、自6月1日零時起,進入有明確防疫要求的公共場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員,須持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二、離滬人員仍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24小時內抗原檢測陰性證明(持有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可免除抗原檢測證明),來滬返滬人員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三、對於機場港口、醫療機構、集中隔離、冷鏈物流等需定期核酸篩查的相關行業或崗位的從業人員,以及配送寄遞、城市保障等流動人員,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核酸檢測要求執行。四、以上措施,後續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進行動態調整。另外,上海也制定《上海市加快經濟恢覆和重振行動方案》,宣布自6月1日起全面有序推進復工復產復市 。上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吳清介紹,在認真分析本輪疫情對上海經濟的影響,廣泛聽取各類市場主體的訴求和建議,上海初步制訂形成助企紓困政策和經濟恢覆振興的五十條舉措。在政策制訂中,把保市場主體放在緊要位置,各項政策疊加實施,充分發揮政策綜合效應,支持幫助各類企業特別是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著重把握好四個統籌:一是統籌好常態化疫情防控與經濟恢復重振的關系。既要壓實責任、毫不放鬆,抓緊抓實疫情防控工作,堅決築牢疫情防控屏障;又要精準發力、突出重點,著力穩定市場預期,提振發展信心,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二是統籌好國家授權與自主創新的關系。用好用足國家政策,在地方事權範圍內,結合上海實際進行政策創新和突破,聚焦財稅、社保、融資、房租等企業普遍關心的問題,盡最大努力推出一批針對性強、含金量高、高效直達的紓困政策。三是統籌好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的關系。政府要有效作為,在財稅減收、抗疫支出增加的情況下,拿出真金白銀為企業紓困解難,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緩解燃眉之急。同時,要充分發揮各類市場主體在經濟恢復和重振中的主力軍作用,增強市場活力和經濟韌性。四是統籌好普惠性鼓勵支持與結構性精準施策的關系。既要幫扶各類市場主體兼顧大中小企業,又要把握政策導向推動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支持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和重點區域多增少降,充分激發投資、消費、外貿等動力潛力。吳清透露,市政府已明確要求全市各部門、各區抓緊出台實施細則,明確申報流程和辦事指南,實行免申即享、一鍵即享、線上辦理、精準送達等措施,確保各項政策以最快速度、最簡便程序落實落地,高效直達市場主體。同時,還將根據國家新出台的政策、企業反映的問題和訴求,及時補充和刷新政策,加強督促檢查和政策評估,全力以赴抗疫情、穩經濟、促發展。吳清說,雖然疫情給上海經濟社會造成巨大影響,但是上海經濟發展的基本盤沒有變,上海經濟長期向好的態勢沒有變。
農地工廠爭生存1/工輔法農產業群聚劃分惹議 立委首度提釋憲
經濟部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工輔法)公告的「農產業群聚地區」,對區內的未登記工廠關上大門,不得申請納管,但因劃設方式產生爭議,造成業者群起向立委陳情,不少立委也認為這項公告命令違反《工輔法》。立委林岱樺更發起連署「釋憲」,截至17日已有33位跨黨派立委參與連署,符合立委總數1/4法定人數(29人)的新修釋憲標準,這是「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今年元月修正更名為「憲法訴訟法」後,首起由立委提出的釋憲聲請案。立法院在2019年三讀通過《工輔法》修正案,對於未登記的農地違章工廠採取全面納管、就地輔導的原則,開放在2016年5月20日之前就已設立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2年內可申請為「特定工廠」納管,在3年內提出環保、消防、水利和衛生等工廠改善計畫,接受輔導轉型成為合法工廠。不過,經濟部去(2021)年依照《工輔法》中的但書,公告法規命令規範28項「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不能申請納管合法化,其中前27項區域認定均援引法源依據,僅有最後一項「農產業群聚地區」7個字模糊界定「不宜設立工廠」,被批評定義不清、缺乏法源依據,更有立委痛批,當初在立法過程中根本沒聽過這個名詞,等於是被偷襲。「全國農產業群聚弱勢工廠自救會」在1月5日與立委林岱樺、蘇治芬、蔡易餘到行政院前陳情,指劃設農產業群聚地區的方式恐消滅已經進行改建申請合法化的工廠。經濟部網站上宣導強調執法不手軟,呼籲違章工廠業者把握機會遞件申請納管,否則將面臨斷水斷電。(圖/翻攝自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網站)根據經濟部的說法,全台被納入「農產業群聚地區」的工廠有1000多家。但業者向立委陳情卻表示,許多未登記工廠的業者根本不敢曝光,實際可能超過5000家工廠被劃入,無法申請納管;而且部份被列入所謂「農產業群聚地區」的土地不乏地層下陷、鹽化的地段,並沒有耕作事實,質疑官員根本是在「冷氣房裡作業」,也違背了《工輔法》的立法精神。林岱樺說,《工輔法》的目的是要輔導低污染的農地工廠納入管理,以要求符合環境保護及公共安全規範,但經濟部公告「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當中列舉28項不適用農地工廠登記的地點,前27項都有明確法源依據,像是依《水土保持法》劃設的特定水保區、依《森林法》劃設的自然保護區、依《文資法》劃設的古蹟保存區等,不宜設立工廠;唯獨最後第28項,僅列出「農產業群聚地區」,不僅沒有法源依據,項目的定義和範圍也不明。林岱樺表示,她提出釋憲,是希望釐清這樣的條件是否合乎法治的原則,讓政府的政策更明確、完善,也讓業者有所依循,才符合當初推動《工輔法》的本意。立委林岱樺表示,提出釋憲是要釐清經濟部公告的項目是否合乎法治的原則,讓違章工廠業者有所依循。(CTWANT合成圖)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研究所所長羅承宗指出,由於法律無法鉅細靡遺規定所有事項的細節,所以在法條中會授權行政命令補充,這是法制作業常見的方式。以《工輔法》為例,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前項所稱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範圍、一定面積及一定電力容量、熱能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就是立法者把這些細節事項「放給」中央主管機關衡量,授權行政單位以命令處理。「當然,要不要放給行政權以行政命令處理,是立法者判斷。」羅承宗說,如果立法委員認為有些事項應該要在法律裡面講清楚,不能讓行政機關有太大的裁量空間,就可以將這些事項直接寫在法條裡,或明訂制定法律層次的條例或實施細則,而不能直接用行政命令規範,這樣才能避免有違反母法的爭議。
歷經2021年監管重拳打壓 市場看好中國網路產業谷底翻身
2021年大陸高壓監管網路企業重點事件。(圖/楊日興製表)論及2021年最悲慘的產業,莫過於官方高壓監管下充滿動盪的大陸網路科技產業,天價罰款一筆接一筆、業務禁令一道接一道,使近年如日中天的網路巨人們市值大幅縮水,必須在陰影下低調過活。不過進入2022年,市場看好這些網路企業最黑暗的時刻已過,將從谷底反彈迎來生機。股市上已經反映出相關跡象,進入2022年來,大陸網路巨頭們的股價已開始擺脫2021年底的低迷,在1月12日多檔在美網路中概股升至年內高點,甚至突破2021年12月的低迷價位,阿里巴巴ADS回升近140美元,創2021年11月23日以來的新高。百度ADS同樣自11月18日跌破160美元價位以後,在1月12日終於再次回升逾160美元。法國興業銀行日前分析,大陸在2021年嚴厲的整頓監管方針使網路平台、遊戲、教育科技等產業受到挫折,儘管當前大陸的監管動作尚未結束、可能還有進一步升級,網路科技企業們的業績成長也確實繼續受到政策的長期影響,但諸多現象已顯示,網路企業們最糟糕的監管風暴已經過去。法國興業銀行指出,預計在2022年,大陸會進入包括反壟斷等諸多新法新規的整理時段,這些新法律與規則需要進一步制度化及實施觀察,相信在這個時段中,對於企業的負面意外會減少許多,產業總體遭遇到的不確定因素也會大幅減少。大陸這波網路產業監管始於2020年底,從喊停螞蟻集團上市後開始,一路從金融科技、電商、遊戲娛樂、教育等相關產業展開監管動作,其中名列大陸市值前三大網路企業的阿里巴巴以及美團,總計被罰超過人民幣(下同)216億元的罰款,另外一家網路巨擘騰訊的主要業務遊戲和音樂,在過去一年也連番受到政策衝擊。資本市場上的相關企業同樣膽戰心驚,大陸前三大獨角獸之二同樣都受到監管衝擊,一是螞蟻集團上市觸礁,二是滴滴在2021年中旬赴美上市,惹怒大陸官方,直接祭出諸多新規嚴禁掌握數據的陸企赴美IPO,另外一家獨角獸字節跳動也因此遲遲沒有推進上市,至今業務已有萎縮,錯過了估值最好的時機。中美之間的較勁也波及大陸網企,美國在2021年底頒布「外國公司問責法」實施細則,讓中概股前景蒙塵,那斯達克金龍中國指數在2021年大幅下滑43%,創下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最大跌幅。但在上述最嚴苛的監管措施都出籠後,市場預期,疫情等因素下欲恢復產業生機的大陸可能選擇在下完馬威後,於2022年給予這些網企稍微寬鬆的環境發展業務,雖然這些網路巨人們短期難以恢復過往榮光,不過至少勒在脖子上的韁繩已鬆,有望恢復動能繼續向前奔跑。
港警逮《立場新聞》高層 何韻詩也被帶走…4天後演唱會生變
香港警方國安處今(29日)早上進行突襲,一次逮捕了6名《立場新聞》前任、現任高層,其中也包含了相當支持社運的歌手何韻詩,一行人被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帶回警局;值得一提的是,何韻詩將在4天後舉行線上演唱會,不過如今看來恐怕會被迫取消或是延期。綜合港媒報導,香港警方國安處今天早上6點兵分多路,逮捕6名現任、前任《立場新聞》高層,包含3男3女,6人分別是《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前董事周達智、前董事吳靄儀、前董事方敏生、前董事何韻詩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6人全被帶到不同的警局。據悉,警方是依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為由,將6人帶回警局,當時陳朗昇被捕時,一度透過《立場新聞》臉書粉專開直播,但直播僅維持了46秒就停止,看起來是被制止。香港警方表示,國安處今天早上執行由法院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1發出的法庭手令,搜查觀塘區一間媒體辦公室,即《立場新聞》辦公室,手令授權警方可以搜查及檢取新聞材料,一共派出超過200名軍裝及便衣人員,相當大陣仗。事實上,何韻詩被捕消息傳出後,不少網友都湧入她的臉書粉專留言聲援,而她稍早也發文向大家報平安:「我心情OK,請各位關心我嘅(的)朋友不用擔心。」不過,何韻詩原定在明年1月2日舉辦線上演唱會,如今看來有可能會面臨延期,甚至是取消的情形。
董事長無預警拋售1萬股…股民全嚇傻 上市公司急道歉:他手滑按到
上市櫃公司董事長的一舉一動都備受關注,若自家老董突然大量拋售公司股票,難免引發股民疑慮,擔心公司營運出現狀況。大陸「東方財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財富)董事長其實,本月11日突然賣出1萬張股票,且事先未進行公告,讓外界相當錯愕。對此,東方財富解釋,董事長是因為「手滑」誤賣持股。東方財富表示,其實先生於11日因操作失誤,通過集中競價方式賣出公司股票1萬股,成交均價35.15元/股,成交金額35.15萬元,占當日公司總股本的0.0001%。本次交易後,其實持有公司股票21億餘股,占當日公司總股本的 20.51%。東方財富坦承,本次交易行為未在15個交易日前披露減持計劃,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截至目前,其實沒有減持公司股票的計劃,本次交易行為誤操作,不具有主觀故意,未構成短線交易。聲明提到,上述行為發生後,其實董事長已深刻認識到此次失誤操作違反相關規定,就本次減持公司股票行為造成的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其實先生承諾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證券賬戶管理,杜絕類似行為再次發生。東方財富強調,公司知悉此事後高度重視,及時了解核實相關情況,未來將進一步加強組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學習,督促相關人員嚴格遵守規定,切實加強證券賬戶管理,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遭逮捕4次 民運女神周庭獲釋後坦言「最可怕的一次」
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日前也遭港警拘捕,經過26小時的審訊後,她於11日晚間11點順利交保,在走出大埔警署時對媒體表示,自己參加社運活動來共被逮捕4次,這次是「最可怕的一次!」根據國外媒體《德國之聲》報導指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丶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與數位香港人,日前遭到香港警方逮捕,而周庭於11日晚間11點左右,以2萬港元保釋金、18萬港元的人事擔保(折合新台幣約76萬元)獲准交保,但港警以警方以國安法及43條實施細則,沒收了她的護照。離開警局後,周庭對媒體表示,港警告知逮捕她的理由是今年7月至今,利用社群媒體勾結外國勢力,但港警並未對周庭講出具體的時間、內容,她批評港府此舉「不只是以言入罪,更是無中生有」。之後周庭也坦言,自從她參加社運活動以來,遭警方逮捕4次,這次是最恐怖的一次。在周庭獲釋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多名壹傳媒高層也陸續獲釋,其中壹傳媒的行政總裁張劍虹以10萬港幣交保,黎智英則是以總額50萬港幣交保,但香港政府凍結了黎智英高達5000萬港幣的資產。
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今生效!官方可凍結沒收財產 要求台灣政治組織配合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6日晚間公布「港版國安法」的第43條實施細則,於今(7日)生效。細則內容包括7大要點,香港政府可以限制被查者離港,必要時也能凍結、沒收危害國安的相關財產等;此外,若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或外國及台灣代理人未有按要求向警方提供資料,除非可證明已經盡力或有非可能控制的原因,否則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10萬及監禁6個月。《實施細則》具有法律效力,詳情如下: 1. 為搜證而搜查有關地方有關細則參照多條現行法例中有關特殊情況下容許緊急搜查的條文,包括《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38章)及《進出口條例》(第60章)等。為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警務人員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進入和搜查有關地方進行搜證。在特殊情況(如緊急情況)下,助理處長級或以上警務人員可授權其人員在無手令的情況下,進入有關地方搜證。 2. 限制受調查的人離開香港參照現行《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限制受調查人離境的條文,細則授權警務人員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要求懷疑犯了該等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受調查的人交出旅行證件,並限制其離開香港,以免部分涉案人士潛逃海外。交出旅行證件的人,可以書面向警務處處長或裁判官申請發還該旅行證件及批准離開香港。 3. 凍結、限制、沒收及充公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有關安排參考現行《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及《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第575章)相關權力和規定。保安局局長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財產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可藉書面通知作出指示,任何人不得處理該財產。而原訟法庭可在律政司司長的申請下,命令將罪行相關財產充公。任何人如知悉或懷疑任何財產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亦有責任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向警方披露,以及不得向另一人披露任何相當可能損害或會因應上述的披露而進行的任何調查的資料。律政司司長亦可向原訟法庭申請限制令或押記令,禁止任何人處理任何可變現財產,或指明可變現財產作為押記以擔保向政府繳付款項的命令,並可向法庭申請沒收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犯罪得益,命令在訂定期間内妥為繳付追討款額。4. 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及要求協助如警務處處長有合理理由懷疑在電子平台上發布的電子信息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授權指定的警務處人員要求有關發布人士、平台服務商、主機服務商及/或網路服務商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達該信息;或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達該平台或相關部分。但若所需的科技並非發布者或有關服務商合理可得,或有關服務商遵從有關要求有對第三方招致相當程度損失或損害第三方的權利的風險存在,則可為合理辯解。若有關的信息發布人未即時合作,而有關資訊會繼續在網上嚴重影響公眾,警務人員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檢取有關電子器材,並作出行動盡快移除該信息。有關人員亦可在指定情況向裁判官申請發出手令,授權警務人員,要求有關服務商按情況所需提供有關身分紀錄或解密協助。5. 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動提供資料警務處處長如合理地相信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藉向某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或某外國代理人或台灣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組識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按指定方式向警務處處長提交指明資料(包括在香港的活動及個人資料、資產、收入、收入來源及開支)。此細則參考了現有《社團條例》(第151章),社團事務主任可要求社團提供資料的條文。6. 進行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的授權申請為有效防止和偵測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及保護涉及國家安全的資料的機密性,所有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行動的申請,須經行政長官批准;而進行侵擾程度較低的秘密監察行動,可向行政長官指定的首長級警務處人員申請。授權當局須確定秘密行動能符合「相稱性」和「必要性」的驗證標準,方可作出授權。根據《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國安委對警務處採取規定的措施負有監督責任,而根據實行細則,行政長官可委任一名獨立人士,協助國安委履行上述的監督責任。此外,保安局局長亦發出《運作原則及指引》,為警務人員如何作出有關申請及行使權力提供運作原則及指引,規定警務處人員在執行有關職能時須予遵守。有關《運作原則及指引》會與《實施細則》同時刊憲。7. 提供資料和提交物料為協助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干犯有關罪行而獲得的得益,律政司司長或警務人員可向法庭申請批准,要求有關人士在指定時限内回答問題,或提供或交出相關資料或物料。有關條文,參考現行《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及《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第575章)相關權力和規定。香港政府表示,為確保上述有關措施能有效實施,《實施細則》亦按需要訂定違反規定的相關罰則。舉例而言,若無合理辯解,如信息發布人未有遵從警方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要求,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100000及監禁一年;如有服務商未有遵從移除或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達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或平台,或提供協助的要求,一經定罪,則可被判罰款10萬及監禁6個月。此外,若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或外國及台灣代理人未有按要求向警方提供資料,除非可證明已經盡力或有非可能控制的原因,否則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10萬及監禁6個月;而若涉及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則可被判罰款10萬及監禁2年,但有理由相信有關資料是真實、正確及完整則屬合理辯解。至於其他的各項,有關的罪行及免責辯護(如有訂明)與所參考的現有法律條文大致相同。在合適的情況下提供辯解條文,可以為無法遵從要求的人提供合適的辯解理由。上述的實施細則符合《國安法》及《基本法》的規定,包括關於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