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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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商議延長會期至1月底 賴瑞隆質疑為涉案立委築保護傘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案,指行政院未依法編列軍警待遇調整相關預算,為避免時間緊迫而草率審查,建請將會期延至明年1月底,並已事先與國民黨團溝通,延會機率極高。對此,民進黨立委賴瑞隆今(15)日表示,藍白延會的真正目的,就是啟動國會保護傘,規避涉案立委遭檢調偵辦。立法院每年有兩個會期,法定集會期間分別為2月至5月底,以及9月至12月底,必要時得決議延長會期。上一會期在藍白兩黨合作下,成功延長至8月31日;由於本屆會期依法自9月1日報到,形同兩次會期之間沒有休會時間。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指出,藍白延會真正目的在於啟動國會保護傘,規避涉案立委遭檢調偵辦。(圖/方萬民攝)考量多項法案尚待審查,民眾黨主張應以立法品質為原則,要求延長會期。賴瑞隆表示,立法院法定會期應在今年底完成總預算審查,但行政院送入總預算案後,立法院卻因政治因素杯葛,至今仍無法順利進行實質審查,最終的結果當然是未能如期審查完畢。他批評,民眾黨團提案延會的真正目的,就是希望開啟國會保護傘,避免涉案的國民黨立委被偵辦。他批評,藍白嚴重侵害行政權及司法權,只會讓國會形象更加墮落,更加讓人民看透他們醜陋的嘴臉。
名導之怒2/陳宏一堅持程序正義槓北市府 三大瑕疵遭法院撤銷原處分
執導開喜烏龍茶等廣告聞名的金馬獎導演陳宏一在台北市大安區買下透天厝,不料遇上都更爭議,他指控建商「東家建設」為了要順利推動都更,過程充滿瑕疵。他向記者吐露,因遭人勸說打都更官司,是不可能會贏的。陳宏一反而被激到,終於成功戰勝台北市政府,且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還列出市府三大瑕疵。陳宏一說他並非反對都更,而是反對黑箱,如今他知道台北市政府一定會上訴,但他絕對不會退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首先,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和東家建設在處理都更計畫內一塊土地時,將其登記為無須額外計算同意及不同意票數的「宗祠、寺廟、教堂」但實際上,該地為祭祀公業土地,只要此地有「超過1/3派下員反對參加」,就該計入不同意。陳宏一導演帶著記者實際走訪位於大安區全安里的工作室,從屋內2樓往窗外看,公園綠樹美景清晰可見,環境相當優美。(圖/方萬民攝)此外,該祭祀公業共有18位派下員,即使當時有10人反對都更,但審議會和東家建設均認為無需計入比例,明顯違反正當行政程序,屬於未經實質審查的恣意判斷。且當時東家建設在通知祭祀公業派下員時,將通知信件寄至土地謄本上所載日治時代的地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未合法送達」。另一個陳宏一勝訴的關鍵在於,在此都更的事業計畫中,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若選配價值小於該選配房屋及車位之價值時,須經由東家建設同意才能選配,造成所有權人和東家建設權力不對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強調,在這次的事業計劃中,東家建設在列出許多共同負擔費用時均以上限提列,雖幹事會多次提出檢討,但最終仍以「討論後同意」的形式通過,屬裁量怠惰或裁量濫用。訪問尾聲,陳宏一與文創小店友人Karen(右)向記者表示,他們從來並不是反對都更,而是反對黑箱,希望程序要公平以及正義。(圖/方萬民攝影)最終,在歷經3年的審理以後,陳宏一導演終於以小蝦米之姿成功戰勝台北市政府這個大鯨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10月16日宣判陳宏一勝訴,並要求台北市政府撤銷原處分。當天訪問結束後,陳宏一也帶著CTWANT記者實際走訪其位於大安區全安里的工作室,該工作室外觀是三層樓的透天厝,外觀是日式清水模風格,而在走進屋內以後,從2樓往窗外看,可以清晰看見全安公園綠樹的風景,景色相當宜人。在訪問尾聲,陳宏一也語帶感慨表示「自己並不反對都更而是要求程序正義」陳宏一坦言,他知道台北市政府一定會繼續上訴,但他也不會就此卻步,絕對會堅持到底。而目前承租此屋一、二樓的店主Karen也和記者分享「我們都知道都更是好事,也不會去刻意反對都更,但如果遇到不公不義的事情,也許本來就應該與他抗爭吧!」本刊致電東家建設以及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詢問相關回應,東家建設表示會請承辦人回電,但至本刊截稿前仍未回覆。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表示,法院判決對事實認定及法令適用仍有討論空間,本府審議程序並無重大瑕疵,將依法提起上訴。此外,台北市政府都更處也對判決指摘重點做說明。首先,祭祀公業同意比率未予計算部分,係依《都市更新條例》(舊法)規定處理,本案計算方式並無不合;其次,選配原則針對超額10%選配部分,係由所有權人提出意願予實施者,並由雙方達成合意,應無爭議;最後,三大管理費未實質審議部分,本案都更審議會已充分實質審議並討論作成決議。
川普演說「剪接爭議」延燒!《BBC》總裁、新聞部主管雙雙請辭
英國廣播公司(BBC)於本週爆發罕見爭議。總裁戴維(Tim Davie)與新聞部主管特納斯(Deborah Turness)雙雙請辭,起因是紀錄片《環景圖》(Panorama)被揭發疑似誤導觀眾,經剪接後讓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的演說,看似直接煽動2021年1月6日國會山莊暴動。這場爭議使得外界對BBC的公正性與新聞操守提出尖銳質疑,也讓這個有百年歷史、曾被視為全球公信力典範的機構陷入史上少見的信任危機。根據《每日電訊報》(The Telegraph)上週一(3日)披露的1份《BBC》內部外洩備忘錄,《廣角鏡》節目團隊將川普演說中相隔50多分鐘的2段內容剪接在一起,使畫面呈現出他似乎明確鼓動群眾前往國會進行暴力行動。川普原本在2021年1月6日於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的演說中表示:「我們要走向國會大廈,為我們勇敢的參議員和眾議員加油。」但在《BBC》的剪輯版本中,畫面變成:「我們要走向國會……我會和你們一起去。我們戰鬥,我們拼命戰鬥(We fight like hell)。」2段原本相隔近1小時的話語被剪接在了一起,造成觀眾被誤導。此事曝光後引起政治界與新聞界的強烈反彈,甚至連白宮也發聲譴責,形容《BBC》「百分之百是假新聞」(100% fake news)。對此,戴維在當地時間9日晚間宣布辭職時表示:「如同所有公共機構,《BBC》並不完美,我們必須保持開放、透明與負責。」他承認,圍繞《BBC》新聞部的爭議「理所當然地影響了我的決定」,並強調身為總裁,他必須為錯誤負最終責任。特納斯隨後也發表聲明指出,《廣角鏡》事件「已發展到損害《BBC》聲譽的地步」,並表示:「作為領導者,我必須為此承擔責任。雖然確實犯下錯誤,但近期關於《BBC》新聞部存在制度性偏見的指控是不正確的。」2人同日請辭在《BBC》歷史上極為罕見,英國政治領袖們紛紛回應,期望此舉能為機構帶來改革契機。川普本人則在社群平台上發文,稱「《BBC》的高層辭職或被開除,是因為他們被抓到竄改我那場完美的演說」。他批評《BBC》「試圖干預美國總統大選,這是對民主的可怕背叛。」《每日電訊報》披露的備忘錄由前《BBC》編輯標準委員會外部顧問普雷斯科特(Michael Prescott)撰寫,他於今年6月離職。文件不僅揭露了川普演說剪輯問題,還指出《BBC》阿拉伯語頻道(BBC Arabic)在報導以哈戰爭時存在「系統性偏見」,但管理層對此未採取行動。普雷斯科特同時批評《BBC》在性別與跨性別議題上的報導「被特定LGBT專題記者主導,傾向於親跨性別立場」,導致部分議題被「實質審查」(effectively censored)。他在備忘錄中坦言,對《BBC》高層「面對問題卻無所作為」感到絕望。《BBC》近期亦面臨多起公正性爭議。包括主持人克羅克索(Martine Croxall)在新聞頻道直播中,擅自修改稿件將「孕婦」改為「懷孕者」(pregnant people)而被投訴;以及製作關於加薩的紀錄片時,未揭露旁白者竟是哈瑪斯(Hamas)官員之子。此外,《BBC》在格拉斯頓柏立當代表演藝術節(Glastonbury Festival of Contemporary Performing Arts)的轉播中,讓龐克饒舌二人組「Bob Vylan」領唱「死吧,死吧,以色列國防軍(IDF)」的口號,也被裁定違反節目準則。文化、媒體與體育委員會(Culture, Media and Sport Committee)主席迪尼吉(Dame Caroline Dineage)批評《BBC》「陷入一連串幾乎不間斷的危機與錯誤」,嚴重損害其聲譽。前《BBC》電視新聞主管莫西(Roger Mosey)則指出,《BBC》對最新醜聞「反應太慢」,並直言:「這樣的剪輯手法無法被辯護。」而英國國有媒體企業「第四頻道公司」(Channel Four Television Corporation)前新聞主管拜恩(Dorothy Byrne)則說,《BBC》不僅犯下「初級錯誤」,還「拖了太久才道歉。」《BBC》現任主席沙阿(Samir Shah)則形容當日「是《BBC》的悲傷時刻」,並表示董事會理解戴維承受的壓力,尊重他的決定。沙阿預定於10日出席國會委員會作證,預料將就剪輯事件正式道歉。據悉,戴維在《BBC》任職20年,於2020年接任第17任總裁,過去曾領導「BBC工作室」(BBC Studios),更早前曾在百事(Pepsi)與寶僑(Procter & Gamble)任職行銷主管。他表示,未來幾個月將進行「有序交接」,讓繼任者「有機會為下一份《皇家特許狀》(Royal Charter)奠定積極基調。」《BBC》的《皇家特許狀》規範了其資金來源與監管責任,現行版本將於2027年底到期。對此,英國文化、媒體和體育大臣南迪(Lisa Nandy)感謝戴維的貢獻,稱他「在重大變革時期領導《BBC》」,並強調:「《BBC》是我們最重要的國家機構之一,在這個時代,值得信賴的新聞與高品質節目對民主與文化生活至關重要。」保守黨領袖巴德諾赫(Kemi Badenoch)則表示,2人辭職「是正確的決定」,但強調《BBC》內部還有「更深層的嚴重問題」,不能以2人的辭職「轉移焦點」。她警告,除非《BBC》能展現真正的中立性,否則「不應期待公眾繼續以強制授權費(licence fee)資助它。」自由民主黨(Liberal Democrats)領袖戴維爵士(Sir Ed Davey)認為,這是《BBC》「翻開新篇章」的契機;而英國改革黨(Reform UK)領袖法拉吉(Nigel Farage)則呼籲政府任命能「徹底改造組織文化」的新領導人。接下來《BBC》董事會將依憲章規定負責任命新總裁。前主管莫西建議,未來或應考慮將總裁職位拆分為「企業管理」與「新聞編輯」2個獨立職務,因為「要同時應付政治壓力、新聞挑戰與公眾信任,幾乎需要超人(superhuman)的能力。」
在野擬7日提復議!退回115年總預算案 行政院:願與立院溝通
行政院會8月通過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暫緩編列志願役加薪以及提高警察人員所得替代率預算。據悉,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不滿行政院未依法編列相關預算,擬在明(7日)提出復議,將已付委的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退回程委會。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回應,行政院願意與立法院溝通協調,但身為憲政機關,有守護憲法的責任,無法執行具違憲疑慮的法案。李慧芝指出,行政院一直都願意與立法院溝通,但政院是憲政機關,有守護憲法的義務,無法執行有違憲疑慮的法案。她提及,35年前立院違憲增加政府支出,要求政院加發公教人員獎金,當時的行政院長李煥也拒絕執行並聲請釋憲,最終大法官做出第264號解釋,明白指出立法院的決議是「增加支出之提議」,違反憲法第70條。李慧芝強調,行政院尊重立法院審議預算權,而編列預算是行政權,立法院也應該尊重而非一再跨越紅線、甚至違憲,破壞民主法治根基。李慧芝表示,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攸關民生、經濟及國家發展,希望能順利付委、進入實質審查,由於行政院沒有權限召開朝野協商,若立法院召集協商,行政院願意共同參與,促進兩院的溝通與協調。
新會期聚焦兒少、社會正義 民進黨團13大優先法案一次看
立法院新會期展開,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也推出13大優先法案,其中分別聚焦在4大面向,包括「社會正義」、「兒少」、「教育」、「青年」,期盼在朝野合作下,共同未下一代而戰。民進黨團在新會期確立「四大優先」立法方向,其中攸關青年、教育、兒少與社會正義的重點法案。在「青年優先」方面,將推動《青年基本法》儘速協商、三讀通過;「兒少優先」則聚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托育服務法》及《刑法》第80條修法,完善兒少保護體系。「教育優先」部分,包含《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人工智慧基本法》與《原住民族學校法》,以提升教育公平與未來競爭力;至於「社會正義優先」,則包括《社會救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及開發管理利用條例》及立委赴中管理法案。民進黨團副幹事長范雲指出,本會期黨團所推出的13大優先法案,部分有望完成三讀,也有5案被納入行政院優先推動法案,希望在新會期透過黨團立委們的努力,讓優質議題進入實質審查,並盡速三讀通過,為下一代送上希望,為下一代而戰。
名牌包與項鍊成關鍵證物 韓統一教主涉賄金建希遭裁定收押
南韓政壇掀起「政教勾結、國政壟斷」風暴關鍵一役落下。統一教總裁韓鶴子(한학자)在經過羈押前被告人訊問約5小時後,9月23日凌晨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核發收押,移送至首爾看守所收監。專責逮捕令的部長法官鄭在旭(정재욱)認定,涉案事證待釐清且「有湮滅證據之虞」,以涉嫌違反《政治資金法》等罪由准予羈押。這是韓鶴子自2012年9月獨自就任統一教總裁以來,首次因刑案被收押。根據《聯合新聞(연합뉴스)》報導,特檢組指稱韓鶴子3度未依約出席,直到共犯、國民之力(국민의힘)權性東(권성동)議員於9月16日遭羈押後才到案,整體配合度不足並存在滅證可能;法院最後採納檢方見解。韓鶴子方面在22日的聲押實質審查末段陳述自稱「對韓國政治沒有關心,也不太了解政治」,大致否認犯罪,並稱後續將配合調查。整起案件起於2022年一連串疑雲。特檢組指控,韓鶴子與統一教全球本部長尹某共謀,於2022年1月向權性東請託尹錫悅政府對統一教給予支援,同時交付政治資金1億韓元;同年4月至7月,又透過綽號「健珍法師」(건진법사)的全成培(전성배)轉交高價項鍊與香奈兒(Chanel)包予金建希(김건희)女士,涉介入教團懸案請託,觸犯《禁止請託法》。此外,檢方並列舉以教團資金購置擬贈首飾與名包涉「業務上侵佔」,以及於2022年10月為應對警方針對海外賭博疑雲偵查,指示尹某湮滅證據涉「教唆湮滅證據」。尹某已先行羈押起訴。其起訴書描述,統一教方面依韓鶴子意志,試圖推動「政教一致」理念而貼近前總統夫婦並就懸案請託。與此同時,特檢組正加速蒐證其他串連情節,包括2022年2至3月韓鶴子疑向到訪的權性東遞交裝有金品的購物袋;以及在2023年國民之力全黨大會前,為推進權性東角逐黨代表,大規模動員信徒入黨的疑點。特檢組近日搜索管理國民之力黨員資料庫的外部業者,取得推定為統一教師徒的逾11萬名黨員名單,但入黨時點與是否具投票權等交叉核實仍在進行,未於聲押庭提出舉證。在22日的聲押實質審查上,韓鶴子除否認涉案,也以個人身分陳述「原是我自家人之人惹出事端,弄得全國譁然,深感歉疚」,重申已向特檢組「坦誠以告」,並稱「今後也將與迄今相同地配合調查」。她並回顧宗教活動歷程,提到曾在蘇聯克里姆林宮(크렘린궁)對數千人演講、與北韓金日成(김일성)會面,並與柬埔寨前總理洪森(훈센)、塞內加爾總統有過交流,藉此表明其跨宗教工作的長期軌跡。法院除對韓鶴子發出羈押令,同步審酌其幕僚動態。特檢組以違反《政治資金法》聲請拘提前總裁祕書室長丁某的羈押令遭駁回。鄭在旭表示,丁某是否為共犯尚難認定,責任程度仍有爭點。丁某現職為統一教最高行政組織「天務院」(천무원)副院長,被視為韓鶴子最親近側近之一,其姓名頻繁出現在多項犯罪事實共犯欄位,但此回未被收押。收押結果出爐後,統一教發布聲明稱「謙虛接受法院之判斷」,將「誠實面對進行中的調查與審判程序,以釐清真相」,並表示將以此為契機努力恢復社會信賴,向國民致歉。案發當夜,京畿道儀旺(의왕)首爾看守所外有信徒集結聽取教團說明,現場秩序平穩。
柯文哲、應曉薇可以回家過中秋! 合議庭裁原交保金理由曝
台北市前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獲得台北地院裁定交保,不過上周五高等法院發回裁定,台北地院因此於今(9月15日)召開羈押庭。庭訊2小時以後,法官諭知等候核辦,而柯文哲、應曉薇2人也先在候訊室等候裁定出爐,而合議庭也於晚間時宣布,柯文哲以及應曉薇皆維持以7000萬、3000萬進行交保。合議庭裁定理由如下:一、本院於114年9月5日裁准被告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新臺幣(下同)七千萬元保證金後,被告應曉薇以自己名義提出三千萬元保證金後,均准予停止羈押,並均限制住居於居所地,並均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月,及均應遵守下列事項:⒈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⒉接受電子腳鐶、個案手機之科技設備監控。嗣檢察官提起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114年度抗字第2234號),本院另補充理由及就禁止接觸證人範圍予以明確界定而為裁定。二、本案密集開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程序,就與柯文哲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之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已經陸續詰問完畢,就公益侵占之相關證人亦已有進行詰問,復已盡速就卷內爭執之重要證據進行調查審理。至目前尚未到庭之證人,無論貪污或公益侵占及背信部分,已於偵查中具結作證,辯護人亦不爭執上開證人偵查中證述之證據能力。另雖然有部分共同被告尚未於審理時到庭作證,但其等偵查中已經多次出庭陳述意見或作證,共同被告間就其他人所有的訴訟主張、答辯方向,均已經清楚知悉,而其等答辯是否可採,實乃證據取捨、評價之事實認定問題。三、本院於114年7月21日為延長羈押裁定之後,業已陸續詰問楊智盛、李得全、黃珊珊、邱佩琳、謝明珠、白仁德、邱清章、陳志銘、黃海清、陳佳敏、王尊侃、彭振聲等人,並於114年9月5日所為准予具保之裁定,雖與前次延長羈押裁定為不同處置,仍係維持本院一貫應視案件進行程度隨時實質審查羈押必要性之立場。本案雖仍有部分證人尚未到庭作證,但因前揭理由,本院權衡全案卷證,以及證人均已經於偵查中具結,足供檢辯於日後攻防,認為尚不能以凡有證人尚未作證完畢,即認定有羈押之必要,蓋該部分屬於羈押原因之審查,否則羈押必要性之審查,恐難落實。 四、綜觀全案卷證,本院認柯文哲及應曉薇上開羈押原因雖仍存在,惟非不能以其他方式替代羈押,審酌前次交保金額,以柯文哲尚需要家人協助籌措,第一時間並未完成交保,及應曉薇辯護人稱具保金額係其家人傾力協助向他人商借,本院認如命柯文哲及應曉薇之維持原具保金額,應足以對其等形成足夠之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未來審理、執行程序之進行。五、本院前次交保裁定另有命被告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經發回意旨認偵查中所列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抑或於本案審理過程中已經傳喚,或尚待交互詰問之證人均實屬繁多,容有範圍未明之疑慮。本院認被告得依其意志作為或不作為之一般行為自由,乃受憲法第22條之保障,然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法院為保全刑事訴訟程序之進行,自依法得對被告得否為特定行為、是否得接觸證人及其範圍為何為一定之限制,然亦需符合比例原則之衡量,不得為過度之限制。是檢察官雖主張起訴書證據清單所列證人,被告2人均不得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惟因證據清單所列證人數量甚多,一概予以限制接觸,恐怕過度限制被告2人一般行為自由,有限制過當之疑慮。故命被告2人除在法庭內開庭期間,因訴訟行為所必要外,不得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另就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之證人,被告2人不得有任何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六、其他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等,均同前次裁定。
惡霸校長1/才女老師每日工時12小時猝死 同事作證贏官司反成霸凌目標
本刊2021年5月18日揭露,屏東縣琉球國中的代理音樂老師莊佳樺被重如山的工作量逼到猝死,校長蘇傳桔卻否認此事。事發以後,莊母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災害給付,但勞保局駁回。所幸,去年(2024)8月13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勞工局須重新審查此案,最後莊母也成功拿到職業災害給付。孰料,在此案出庭作證的琉球國中代理教師阿邦(化名),卻成了蘇傳桔的霸凌對象。 莊佳樺離世以後,家屬曾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職業災害給付,而在調閱了莊師的健保就醫紀錄以及相關資料,並送請職業醫學科學醫師審查以後,勞保局認為莊師並非過勞死,因此僅按普通疾病死亡辦理。莊母不服,申請審議、提起訴願以後均遭勞動部駁回,萬念俱灰之下,莊母選擇提起行政訴訟。在歷經3年的官司以後,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勞保局調閱的琉球國中工時表中,莊師於7時20分為工時起點,晚上則計至晚上7時與事實不符,根據證人證述以及各項對話紀錄顯示,莊老師實際到校時間為上午7時,晚上甚至經常10時至11時才會離開學校。 根據判決書,莊佳樺不只要帶領直笛隊,還需要兼任家政課,同時還要應付導師工作,甚至還要到天南國小教音樂課。(圖/本刊資料照)此外,莊師不只需要上音樂課,還需要帶領直笛隊並且兼任家政課程,同時還要應付導師工作,甚至還須至天南國小教授音樂課程,高等行政法院也認為,勞保局的計算明顯有誤,單從莊師發病前2個月的平均超時工時,保守估計高達80小時47分,但高等行政法院強調實際情況遠超於此。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每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以此來看,估計莊師猝死前2個月,每月工時總計超過240小時,以每月20個工作天來看,莊師每天平均需要工作12小時,而這僅僅只是在保守估計的情況下。 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勞保局針對該案不予核給職業災害死亡補償給付之原處份,未依職權調查證據及未依正確之工時計算,就送請職業醫學科醫師審查屬違法行為,因此應該撤銷原訂處分,並重新根據事實完成實質審查。 據了解,莊母後續已經成功申請到職業災害死亡給付,她也由衷地感謝願意曾擔任莊師班上副導的琉球國中代理老師阿邦願意出面作證,只是沒想到這場噩夢竟沒有就此結束,甚至因為這次的作證,導致阿邦被校長蘇傳桔給徹底盯上。琉球國中代理老師阿邦為死去的戰友莊佳樺出庭作證後,遭到校長蘇傳桔屢屢針對。(圖/黃威彬攝)記者試圖聯繫莊母詢問近況,但莊母透過阿邦向記者轉達,每次收到這樣的訊息都令他感到心碎無比,並指出要從過往的悲傷中走出,真的很艱難,如今的她還在沉痛中,只希望可以把心情歸於平靜,因此暫時無法接受採訪以及公開發言。 莊母至今似未能走出喪女的沈重打擊,也無法認同當初校方處理的方式,判決確定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完全拒絕跟女兒舊同事及琉球國中有所聯繫,也婉拒思念莊師的學生希望能到老師塔前致意的請求。在監察院介入調查此案時,莊母一度也不願出面接受監委訪談,只表示希望一切歸於平靜。對此,琉球國中校長蘇傳桔表示,相關案情仍在調查中,等法定程序告一段落能告知時再說清楚。屏東教育處副處長吳佩珊則表示,確實聽說琉球國中疑似職場霸凌相關訊息,但尚未看到正式文件,如果收到就會開始調查作業。她呼籲,各校校長都應該落實友善職場,畢竟老師是教學現場重要的夥伴,學校端應該是要合作的,才能更加愉快,教育現場也還是有很多正面的議題,她期待可以看到越來越正面的教育現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亞陸域風場開發案爭議 經濟部:未取得地方共識前不會同意
近日有關媒體報導台亞風能計畫在東海岸開發3處陸域風場,因涉及景觀、噪音、環敏區域等環境議題,於環評蒐集意見階段引發地方反彈。經濟部今(8)日強調,依法嚴格把關陸域風場設置,台亞風能開發案未取得地方共識、釋疑生態影響前,經濟部不會同意開發。經濟部表示,目前已依法嚴格把關陸域風電設置,所有開發案都須依環評法規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及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再由經濟部正式轉送環境部進行實質審查,期間會公告環說書摘要並舉辦公開會議。目前台亞風能3處案場仍處在環評程序之籌備階段,尚未提出電業開發程序。經濟部進一步說明,國內既有陸域風電皆符合環評及電業申設程序,並未對環境與生態造成重大影響,環境部亦已加嚴陸域風電實施環評標準,陸域風機與建築物距500公尺內即須辦理環評,並依噪音管制法訂定噪音管制標準,日間不得超過50分貝及夜間不得超過40分貝,確保風電發展與地方、環境兼顧。此外,經濟部表示,已會同法務部成立「綠能產業廉政平臺」及跨部會專案小組,持續防範不當干擾與弊端,排除外部不當勢力影響,確保綠能推動在公開、透明且健全的制度下穩健前行。經濟部最後強調,已明確要求陸域風電開發須依環評法規、電業法、電業登記規則等相關規定,備齊環評文件與地方政府同意文件,方能申設,若地方未有共識且地方政府不支持,經濟部亦不可能同意,確保開發過程兼顧綠能發展與環境保護。
公務員財產申報不用自己查了! 廉政署:分3梯次回歸
監察院今(114年)2月指出,因預算遭砍,於3月1日起停止提供公職人員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然而法務部廉政署今(9月1日)發布公告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現規劃將分別於「114年9月16日」、「114年11月1日」、「114年12月16日」批次恢復授權。監察院2月27日表示,由於總預算遭砍,今年應刊登公報並上網公告公職人員財產的申報資料,皆採現場查閱。此外,從3月開始,將會停止公職人員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申報人須自行蒐集資料以後辦理申報。然而,法務部廉政署今日發布公告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將會分3梯次恢復授權,其中分別為「114年9月16日」、「114年11月1日」、「114年12月16日」3個階段,而服務方式則為「前開授權服務基準日,落於各申報義務人法定申報期間者」始可辦理。以下為廉政署公告: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現規劃「114年9月16日」、「114年11月1日」、「114年12月16日」批次恢復授權,服務方式仍為「前開授權服務基準日,落於各申報義務人法定申報期間者」始可辦理,同一申報機關之同一應申報職務若得參加2次以上者,建議優先參加時間在前之批次。二、按「就(到)職申報授權服務-基準日為『114年9月16日』」將賡續透過「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提供財產資料予申報人申報財產,相關作業流程如下(操作流程詳如附件1、2):(一)申報人未曾同意過「申報人同一受理申報機關之『應申報職務』於『各法定申報類別』申報期間」一次性授權服務:1、申報人端部分:(1)授權期間:114年9月10日至114年9月20日。(2)同意授權者即同意「本年度」授權及「往後年度」同一受理申報機關之應申報職務於各法定申報類別申報期間之「特定申報(基準)日(含每年度定期財產申報之11月1日)」一次性授權,申報人同意授權時應以自然人憑證線上完成授權,於配偶亦完成授權(線上或紙本)後(附件3-紙本授權書),始提供未成年子女財產資料。2、政風機構(後臺管理端)部分:(1)各級政風機構自申報人授權期間起,於「M101查調(授權)名單管理」,將授權名單送審至主管機關政風機構。(2)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於114年9月25日前,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鄉(鎮、市、區)民代表會,各地方政府主管政風機構應併同將該鄉(鎮、市、區)民代表會授權人員名單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3)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立法院、各縣市議會,併請於114年9月25日前,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俾辦理後續事宜。3、已完成授權作業之申報人,自「114年10月25日至114年12月18日」即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下載114年9月16日當日財產資料,並於法定申報期限前完成申報作業。(二)申報人曾同意過「申報人同一受理申報機關之『應申報職務』於『各法定申報類別』申報期間」一次性授權服務:1、原則由受理申報單位自114年9月10日起至114年9月20日止,於「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後臺管理端)」,點選授權欄位,申報人尚無須再自行辦理紙本或線上授權作業。2、惟申報人於本次授權期間如有增修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以申報基準日114年9月16日為斷),可視申報人意願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1)請申報人及其配偶確認基本資料內容及往後年度一次性授權內容,於授權同意書簽名(蓋章),由受理申報單位自114年9月10日起至114年9月20日止,於「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後臺管理端)」上傳該紙本授權書(以PDF檔上傳)後,以紙本授權方式辦理授權。(2)請申報人於114年9月10日至114年9月20日間自行辦理線上同意一次性授權。3、申報人同一申報機關之同一應申報職務若得參加2次以上授權服務,且已參加時間在前之批次者,因申報人該應申報職務,已於法定申報期間參加過授權服務,爰受理申報單位原則無須再於後臺管理端,點選授權欄位。4、各級政風機構自申報人授權期間起,於「M101查調(授權)名單管理」,將授權名單送審至主管機關政風機構。5、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於114年9月25日前,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鄉(鎮、市、區)民代表會,各地方政府主管政風機構應併同將該鄉(鎮、市、區)民代表會授權人員名單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6、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立法院、各縣市議會,併請於114年9月25日前,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俾辦理後續事宜。7、已完成授權作業之申報人,自「114年10月25日至114年12月18日」即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下載114年9月16日當日財產資料,並於法定申報期限前完成申報作業。三、各級政風機構(後臺管理者)於「M101查調(授權)名單管理」辦理紙本授權者,受理申報單位均應檢視M101申報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欄位,與授權同意書之基本資料應相符,並應於送審前與以往年度申報表逐筆核對其身分證字號,避免查調錯誤而無法提供財產資料予申報人申報財產。四、為避免漏將授權名單送審至本署查調,影響申報人權益,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協助確認所屬政風機構、各地方政府鄉(鎮、市、區)民代表會已辦理送審作業,並確實將名單送審至本署(「M103查調(授權)名單匯入平臺」)。五、已同意一次性授權服務者,若爾後申報人或配偶不同意授權服務者,申報人或配偶應以書面主動告知受理財產申報機關(構)(「取消同意一次性授權服務書」如附件4)。六、本署為辦理透過「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提供財產資料予實質審查使用,及申報人申報財產等業務,設有委外駐點人員3員及客服專線,分別為謝昀澤先生(電話:02-23141000轉2255、電子郵件:aac2255@mail.moj.gov.tw)、李嘉華小姐(電話:02-23141000轉2190、電子郵件:aac2190@mail.moj.gov.tw)、林佳惠小姐(電話:02-23141000轉2191、電子郵件:aac2191@mail.moj.gov.tw)及客服專線(電話:02-27845053、電子郵件:pdpsmoj@gmail.com),各級政風機構遇有上開業務各項問題時,可逕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洽詢。七、請各地方政府主管政風機構協助併同轉知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各該地方鄉(鎮、市、區)民代表會上開事項。八、附件電子檔請至本署網站:https://www.aac.moj.gov.tw/防貪業務專區/財產申報/業務宣導下載。
疑涉電子遊戲場案件 北市副議長葉林傳辦公室遭搜索
國民黨籍的台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31日上午傳出本人遭檢調帶走,議會辦公室也遭搜索。據了解,31日上午8時30分許,檢察官協同調查局北機站副主任等人搜索副議長辦公室,歷經3小時搜索後僅帶著一登機箱大小的行李箱離開,面對媒體詢問也並未多做回應。具知情人士透露,檢察官與調查局索取的資料,與過去在修訂「台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有關。據了解,檢調這次搜索的內容,與2017年修正的「台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有關,向議會索取的資料,多數是當時還不是副議長的葉林傳質詢自治條例的相關內容。檢調從上午8時30分進入葉林傳的副議長辦公室搜索後,約莫於11時30分離開,相較於過往北市議員遭搜索時數箱資料也被帶走,這回檢調人員僅帶走一登機箱大小的行李箱離開。針對「台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修正爭議,過去仍具時代力量黨籍的黃國昌曾透過網路節目公開揭露,直指葉林傳在修法過程中疑似施壓,讓下屬擔任負責人的欣欣電子遊戲場得以獲得合法執照。而當時葉林傳始終未出面回應,反倒是遭指稱協助護航的國民黨議員李傅中武則出面駁斥,表示自己絕無施壓,也未獲副議長授意、請託,更從未就此案在大會質詢發言,一切本於職責實質審查,「黃國昌可能搞錯了。」
行人不走人行道罰1800、超速秒噴6000?LINE群「流言瘋傳」 警方闢謠:攏系假!
喜歡在LINE群分享生活資訊的網友請注意,警方指出,近期LINE群組流傳多則流言,包含「行人不走斑馬線罰1800元」、「紅燈右轉罰5400元」、「超速罰金由1200~2400元上調為6000元,每多超速1公里還要加罰」、「申訴違規要求提供檢舉人『監視設備合格文件』」等,全部都是過去就流傳在網路上的假訊息,請民眾留意分辨、切勿上當,也請勿隨意傳遞假訊息給他人。警方指出,近期不少民眾在LINE群組接獲他人轉傳分享的資訊,包含「6月1日開始加強取締行人違規,只要不走斑馬線,一律開罰1800元」、「本月20日開始,紅燈右轉罰5400元,違規3次馬上吊銷駕照」、「紅燈右轉罰5400元」、「超速由1200至2400元調為6000元,每超速1公里加罰100元。若限速60,開80,則須付8000元」等,全部都是誤傳的假訊息。此前,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就已出過說明過,上述訊息自2023年開始,就已經在網路上大量流傳,即使警方多次出面闢謠,相關訊息仍每過一段時間就會重新在網上流行。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行人不走斑馬線可開罰500元;汽車在紅燈時違規右轉,可開罰600元至1800元;若超速行駛,可開罰1200元至2400元,不過汽車駕駛人依超速幅度處以罰鍰,並得加重處分。若超速達60公里以上,恐罰6000元至24000元,並吊扣駕照。此外,警方還指出,民眾的LINE群組內也時常流傳散播錯誤資訊的圖片,宣稱若民眾遭檢舉違規時向裁決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檢舉人「提供監視設備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作為反制;又或教導民眾反制檢舉達人時,可向監理裁決單位填寫申訴單,要求「請提供檢舉人的監視設備,是否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儀器,及定期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對此,警方駁斥稱,有許多被檢舉人以這類申訴理由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甚至告上法院,不過最終皆被駁回。事實上,不管是裁決單位還是法院,都會依據檢舉影片或照片作實質審查。而檢舉事實狀態交通違規如:以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闖紅燈、未依規定打方向燈、人行道或行穿線上臨時停車等,根本不用度量衡檢驗,因此網路流傳檢舉工具「必須經過檢驗合格說法」並非事實警方指出,交通違規只要符合檢舉要件,經過詳實查核確認違規後,就會依照程序告發。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的具體規定,則包括以下內容:一、檢舉人要填寫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實名制)。二、採證日起7日內必須提出檢舉,(如在6月20日拍攝相片,最遲要在6月26日提出檢舉)。三、取證照片或影片必須要有日期、時間顯示,並詳載違規行為地點及違規事實。四、違規車輛應拍攝清楚車牌、顏色及地面標線,照片應附上至少2張連續採證照片(或影片)。五、違規停車必須可以證明車輛未移動,所拍攝採證照片可明顯辨識駕駛座上無人,或者提供影片或2張以上的相片可看出違規車輛停放在同一位置,且靜置時間達3分鐘以上。
環境部前冒雨抗議 宜蘭高鐵二次環評初審角力
環境部9日召開二次高鐵延伸宜蘭環境影響評估初審會議,不少宜蘭鄉親前往環境部前表達訴求,高喊宜蘭不能再被邊緣,務必讓高鐵延伸宜蘭;不過交通部前部長賀陳旦等交通界人士則批評,目前環評程序有問題,因為無論是北宜高鐵或直鐵,都必須重頭啟動評估,至少要重辦說明會,也該找來高鐵、台鐵公司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高鐵延伸宜蘭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 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9日上午在環境部舉行,場外儘管雨勢不小,仍有「高鐵延伸宜蘭監督聯盟」等多個民間團體在會議現場外舉行記者會,質疑高鐵延伸宜蘭評估程序不正義。而支持高鐵延伸宜蘭的在地鄉親也不甘示弱,冒著大雨齊聚環境部前聲援,高喊宜蘭不能再邊緣化,「宜蘭要發展、宜蘭要高鐵」。兩方各有立場,所幸情況和平,無進一步駁火。賀陳旦首先質疑,環評根本忽略了台鐵行駛高鐵現行計畫路線的可行性,還有旅程時間、拆遷問題、膨脹效益等,環境部都沒有正視,在在都對蘭陽平原影響甚鉅,甚至連下鄉辦個說明會環境部都不願承諾,實在難讓人放心。宜蘭縣社區發展聯盟理事長陳世玉(圖)認為無論是高鐵或直鐵,宜蘭鄉親都值得快速安全的鐵路建設,「讓孩子早點回家」。(圖/黃鵬杰攝)賀陳旦直言,整個環評階段,根本沒邀請高鐵公司與台鐵公司兩個利害關係人進入說明,程序根本有問題。他呼籲,環評小組應要求鐵道局公開,到底交通部何時通過可行性評估審議,還有國發會對先期規畫內容的實質審查紀錄,到底有沒有完成。宜蘭縣社區發展聯盟理事長陳世玉則認為,交通就是宜蘭的任督二脈,更是宜蘭的命脈,懇請環評委員給宜蘭人一個機會,不論是直鐵或高鐵,現在工程建設技術已經可以和環保共存,希望環委盡速放行,早日優化宜蘭交通,讓孩子「早點回家」。公民團體仍呼籲,該加強對社會的溝通與意見,切勿一意孤行漠視民意,環評程序必須完備,否則最後受傷的,還是蘭陽平原的所有受拆遷戶、遊客與觀光產業,到頭來只肥了高鐵特定區周邊的地主與民宿業者。
刑訴法為個案修正? 不要用自認正義的語言扼殺早該進行的法制改革
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總長於特定條件成就時「應」提起非常上訴,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批這是為個案開脫。前最高法院法官、現職律師錢建榮在臉書反駁,不要用所謂「個案式修法」自認正義的語言,扼殺早該進行的法制改革。連署支持修法的立委也認為,制度改革不能因個案被貼上政治標籤而停擺。法界人士指出,任何修法提案都必須通過立法院實質審查,修法討論的是程序公義,而非個案導向,法令施行要有公正的制衡機制。錢建榮認為,非常上訴制度是救濟確定冤案的重要制度,現行法令卻只是檢察總長「一個人的武林」,擁有全然不受控的、美其名叫作裁量權的絕對權力,顯然有推動修法的必要,回歸再審機制。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日前審查民進黨立委許智傑等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441條條文修正草案」,新增第441條第2項,規定檢察總長於特定條件成就時,「應」提起非常上訴;也新增第441條第3項,明定案件依前項規定提起非常上訴者,執行檢察官應即暫時停止刑罰之執行。立委黃國昌卻揭露,去年有綠委提案變更證券交易法、企業併購法的犯罪構成要件,試圖幫涉入炒作大同股價的台商鄭文逸開脫;現在又有人幫判刑確定的鄭文逸修法「非常上訴」,他怒轟這種個案修法,乾脆直接說鄭文逸無罪。支持修法的立委認為,刑事訴訟法第441條修正案主要聚焦於再審制度之檢討,以及非常上訴之聲請,再審制度長年以來存在門檻過高、實務上幾無可能成功等問題;修法討論的是程序公義,而非個案導向,制度改革不能因個案被貼上政治標籤而停擺。更何況,過去許多法制改革,都是從爭議個案引發社會共鳴與制度修正,這是民主法治的常態;即使某個案件引發制度檢討,並不意味整個制度改革就是為該人量身訂做。民主社會應該鼓勵對政策與制度進行理性辯論,而不是將所有制度性提案,簡化成人身攻擊與政治抹黑。
遭公督盟指稱「擋案王」 林思銘:請先了解立院運作方式
公督盟昨(21)日指稱國民黨立法委員林思銘「封殺124案」,是「立法院國安擋案王」,林思銘駁斥指出,此種說法不僅謠言惑眾,更是刻意操弄數字遊戲、操弄資訊落差、以偏概全的政治抹黑,完全站不住腳,公督盟這樣的行為根本就是綠色打手,應該更名為「只督藍白盟」。林思銘說,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本質上是合議討論制,任何的決議皆於會議中就各提案經討論共識或在意見分歧時進行表決產生,委員會成員為各黨團所派定之委員共19人,每位委員於每次會議中投下自己的一票。他雖身為本屆上會期的國民黨黨團書記長,但在程序委員會中,一樣僅有一票的權利,請問,如何能僅靠林思銘一人,就可以「封殺」提案?更哪有可能單獨一人的投票次數,可以高過其他委員?難道其他委員都沒投票?這樣的計算方式,是故意因人設算,還是根本不知道程序委員會的運作方式,就在隨便擾亂視聽?林思銘指出,根據立法院議事記錄,本屆立法院第二會期自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止,共召開17次程序委員會,請問如何在17次會議中「封殺124案」?實屬荒謬至極。他痛批,公督盟這樣刻意操作,是否故意忽略了整體黨團運作與集體決策的事實,假監督國會名義,實打擊在野黨行鬥爭之實? 林思銘說,公督盟所謂的「擋案」定義為何?是投下反對票?主張暫緩列案?還是依法提出議程刪除?將同一提案多次暫緩列案重複計算?若僅因林思銘身為黨團幹部,便將所有決議責任一股腦推給個人,這難道不是典型的邏輯跳躍與造謠抹黑的政治操作?「自詡為公民監督機構的公督盟,揭示國會問題理當有積極意義,但是否也應秉持客觀及中立?」林思銘質疑,公督盟號稱監督國會,是否也應該也了解立法院各個委員會的運作方式?若認為程序委員會「不該擋法案」,是否也代表主張應跳過議案篩選程序、直接排案?但此舉不正是違背程序委員會設立宗旨,亦是變相進行實質審查的極端反例?林思銘認為,民主社會中,程序是制度防線,也是民意多元表達的空間。將制度化程序污名為「封殺」,將合理決策歸咎於單一委員的獨權,不僅誤導民眾認知,更破壞立法權運作基礎。公督盟應收起政治鬥爭的雙重標準,還國會公正、公平與理性討論的空間。
聯邦法官阻擋川普「第3國遣送政策」 保障非公民免於迫害風險
美國聯邦地區法官墨菲(Brian Murphy)於美東時間18日頒布初步禁制令,明確禁止川普政府在未經正當程序的情況下,將非公民遣送至非原籍國的第3國。這項裁決被視為對川普政府強硬移民政策的最新一起法律挫敗。法官在長達32頁的裁決書中嚴厲批評政府立場:「被告主張美國政府有權在未經審查的情況下,將非公民遣送至非原籍國、非移民法庭指定國,甚至是可能使當事人面臨酷刑或死亡的國家——這種主張不僅違反最高法院9位現任大法官的一致見解、美國助理司法部長立場、國會立法精神,更違背基本常識與人性尊嚴。」本案源於川普政府近期援引《外國敵人法》(Alien Enemies Act),在幾乎未經任何程序的情況下,將2架包機的委內瑞拉籍幫派成員遣送至薩爾瓦多的「反恐怖主義監禁中心」(CECOT)超級監獄。移民權益組織隨即代表數百名可能受影響的非公民提起集體訴訟。以下為該裁決的核心內容:要求國土安全部在執行第3國遣返前,必須提供書面通知當事人應獲至少15天期限申請重啟移民程序必須給予「實質機會」讓當事人陳述可能面臨的迫害、酷刑或死亡風險禁制令效力涵蓋所有已收到最終遣返令的非公民墨菲法官強調:「本案涉及的不可彌補傷害顯而易見,也就是迫害、酷刑與死亡。很難想像還有比這更嚴重的傷害。」他也特別點出,政府官員「已實施且將持續實施這項爭議政策,即在未經告知與聽證程序下將非公民遣送至第3國。」值得注意的是,這已是墨菲第2度阻擋該政策。他3月頒布的臨時限制令曾迫使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發布新指引,要求政府在將移民遣送至新指定國家前,必須先取得外交保證,確保當事人不會在該國遭受迫害或酷刑。然而法官18日明確指出,這項新指引仍不足以為基本權利提供保障。「即使這類籠統的保證在某些個案中可能符合正當程序要求,但這類指引在實際遣返前排除任何審查機會,」墨菲寫道:「若缺乏實質審查機制,國會賦予的權利保障終將淪為一紙空文。」國際人權組織「人權第一」(Human Rights First)的原告律師休斯(Anwen Hughes)指出,許多被遣送至第3國的當事人其實是已獲保護的難民,他們若被遣返原籍國將面臨迫害風險,「法院命令的保護措施至關重要,能確保DHS不會將他們轉送至同樣危險的第3國。」數據顯示,2023財年有1769名面臨最終遣返令者,因生命自由可能受威脅而獲得某種形式的保護。在另一起相關案件中,墨菲正審查政府是否違反其臨時限制令,當中至少有3位男性在未被允許陳述安全疑慮的情況下遭遣送至薩爾瓦多。同日德州聯邦法院也獲悉,2名被拘留的委內瑞拉男子接獲通知,政府擬依據18世紀的戰時法律對其執行緊急遣返。美國司法部文件顯示,川普政府已計劃對墨菲的裁決提出上訴。這項裁決將持續有效至訴訟終結為止,期間所有第3國遣返程序都必須遵循新規範。此案再度引發對「全國性禁制令」的法律辯論,川普政府過去曾多次要求聯邦最高法院限縮此類命令的適用範圍。
網瘋傳「定了!最遲6月全民普發1萬現金」 正確資訊曝
2024年國庫稅收超徵金額5283億元創歷史新高,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主張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而社群平台上開始流傳,稅收超徵最遲6月全民普發1萬元現金等資訊。對此,TFC台灣事實查核中心闢謠,草案尚未實質審查,是否定案仍待立院院會審查。TFC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指出,從3月9日開始,臉書多個社團流傳「定了!稅收超徵最遲6月全民普發1萬元現金」,這是錯誤資訊。TFC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提出2點說明,國民黨團提案的「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現金特別條例草案」,3月7日立院院會通過一讀交付委員會審查、3月10日立院財委會召開第一次公聽會,草案仍待審查,是否通過要視立法院院會決議。第二點,此次普發現金的另一焦點是預算法的修法,國民黨團在10日公聽會上一併提出要增訂「預算法81-1」,意即將普發現金常態化,該增修案過去僅通過一讀付委審查,後續是否通過仍待院會決議,因此,傳言稱「普發現金已經定了」是錯誤資訊。回顧立法院財政委員會3月10日舉行公聽會時,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推估,如果「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現金特別條例草案」5月能三讀,最快8月可普發現金。對此,事實查核中心再次強調,可知,截至目前,稅收超徵發放現金草案僅一讀付委,尚未實質審查,是否定案仍待立院院會審查,傳言稱「定案6月要發放」是錯誤資訊。
台電漏提四接環評關鍵內容彭啟明不知? 環團指嚴重瑕疵要求退件
環境部26日將對協和電廠第四天然氣接收站開環評大會,對該案高度質疑的環保團體「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今天再度出招,踢爆台電送環境部審查的「114年2月版第6次修正本協和電廠評估書」內容,居然漏掉整個第6章內容,從只能找到的「評估書目錄」推測,台電至少漏附3百多頁資料,相當於一本書的厚度,但環境部渾然不覺,讓環保團體相當驚訝。經濟部長郭智輝曾公開宣示,「2030年前不缺電前提是協和電廠轉型」,外界也原先認為,環境部明日舉行四接環評大會,通過的可能性應該非常非常高(圖/報系資料照)外木山行動小組質疑,不僅台電送件時未注意,連環境部收件後,居然都未察覺,反而火速配合台電排審環評大會。由於環境部已經預告26日大會審查,聽證(發言)人數首度限制為20人,還採抽籤決定,環團痛批嚴重背離環評機制,但環境部部長彭啟明卻回應,不見得非要在大會內有發言,民眾也可以透過網路參與,讓環團無法接受,請他說明,為何環評評估書漏掉關鍵資料,環評卻仍能一路闖關?行動小組強調,該評估書第6章是「開發行為可能影響範圍之各種相關計畫及環境現況」,不僅是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1條第2項第6款評估書初稿應記載事項,而且可以說是環評審查的核心資料。尤其評估書漏送部份內容,已經涉嫌隱匿(協和)廠區內土壤污染超標、操船模擬資料未更新等疑問,這部份內容應重新調查釐清,送專案小組重行討論。外木山行動小組也說,台電漏送環評評估書中最重要的一部份資料,環境部卻依然要召開環評大會,代表環境部不是過於草率,便是欲強力護航台電,兩者都令人難以接受。行動小組除請環境部說明,環評大會若不清楚環境現況該如何評估開發後的環境影響,也強調,既然台電評估書法定應記載事項未依法提出,環境部就應取消明日環評大會,請台電重新補齊資料,再送專案小組重新審查。環境部26日將對協和電廠第四天然氣接收站開環評大會,上月17日初審環委最終投票決定通過環評及建議不同意開發2案併陳大會討論,台電火速在本月17日提交補件資料,環境部排定26日舉辦環評大會審查。環團批評,開發案展延或速審,全掌握在台電手上,公民意見從來不被納入考量,大會當天有7名官派委員出席,還限制發言人數,環境部若真的「碾壓通過」,將提出訴願、行政訴訟因應,據瞭解,基隆市長謝國樑也會親自出席,表達意見。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今天在立院召開記者會,召集人王醒之指出,整份環評資料除了最關鍵的第六章消失外,另外還有攸關基隆港航行安全、港埠安全的資料台電也涉嫌刻意隱匿。他解釋,為確認基隆港港型改變後的影響,台電曾委託海大分別做了操船模擬試驗與水工模型試驗,部分結果顯示LNG船高風險航次比例過高、港池內平均波高增加一倍等不利結果,試驗結果更於2023年2月3日進行了第三方驗證,會議記錄中出、列席單位包括基隆港務公司、航港界專業人士提出諸多疑慮與問題。王醒之說,但2023年5月25日的環評專五審會議資料中,不但沒有該份會議紀錄,台電還移花接木刻意誤用了2019年7月18日的「舊」第三方驗證會議資料,且僅有操船模擬試驗,完全沒有水工模型試驗。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2023年6月20日在立法院公聽會現場踢爆此重大瑕疵並要求更正,台電與環境部皆派代表出席,但台電竟然到2025年1月17日的環評專六審會議、2025年2月26日環評大會仍使用上述舊資料,顯見台電隱瞞不利資訊、誤導環評委員之犯意明確。王醒之怒批,協和四接是社會矚目之重大開發爭議案件,台電身為開發單位為求通過不惜登載不實、提供錯誤資料、隱瞞重大資訊、誤導環評委員,已令人無法接受,如今,環境部對於環評書件出現重大錯漏,反加速排審,不但失職,更失格,如此環評品質無法令社會信服,也使明日環評大會更完全沒有召開的正當性,呼籲環境部即刻取消明天的環評大會,退回專案小組重新實質審查。
遭指曾向柯文哲抱怨「國昌收不回來」 黃珊珊:有各自看法很正常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遭羈押禁見,許多私人訊息也遭流出。今(18)日有媒體報導,柯文哲曾讓立委黃珊珊善後,避免造成負面觀感,去年立院總召黃國昌推《藐視國會罪》引發違憲爭議時,黃珊珊就曾傳訊息向柯抱怨「國昌收不回來」。對此,黃珊珊稍早回應,民眾黨是多元意見政黨,有各自看法很正常。據《鏡週刊》報導,檢調還原柯文哲手機紀錄,發現去年6月1日柯文哲與黃珊珊討論國會改革,避免造成民眾黨負面觀感,與她討論善後。黃珊珊傳訊息告訴柯文哲,「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因為之前說得太硬,我也覺得很難收場,我之前有和榆修討論放慢腳步,不要延會,慢慢審查,有人受傷反而可以趁機協商,但國昌收不回來,國民黨也繼續衝,拉不住,小傅又一直逼韓國瑜要有院長威嚴,這場列車只有一直開下去,但欲速則不達,違憲可能是必然的結果,我也很難說什麼,希望之後的法案,像財劃法,我會去找民進黨討論,委員會一定要實質審查,不要只是硬過」。對此,柯文哲則回「不能修法條,就要開說明會,如何善後?」對此報導,黃珊珊稍早透過助理回應,民眾黨本來就是一個有多元意見的政黨,大家對事情有自己的看法很正常,蓄意挑撥大可不必。黃珊珊隨後也於臉書發文表示,「外界見縫插針不曾停止,從未成功,民眾黨會團結一致,度過艱難時刻!」
3C海外購收750規費挨批 國民黨團:NCC假審查真加稅
國民黨立院黨團10日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大搞「750」之亂,不在乎比例原則,根本是扒民眾好幾層皮,也達不成實質審查,只是NCC在打造「小金庫」,毫無正當性可言。NCC近期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十四條,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針對民眾自海外郵購,具備藍牙、Wi-Fi 或其他無線傳輸功能的電信裝置,包括無線鍵盤與滑鼠、手機、遊戲主機、VR等,每件需收取新台幣750元的審查費用,5日起上路,引起民眾熱議。NCC官員強調,個人透過海外郵購「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也就是免執照,一般大眾可使用的藍牙、Wi-Fi 或其他無線傳輸功能設備,無論購買價金多少,每件需都繳交 750 元審查費。官員還說,若個人郵購超過 2 件,則必須申請「進口許可證」,目前申請進口許可證的費用為紙本 600 元,或給證號 400 元,但不需額外繳納審查費。由於因此將導致購買較少的民眾反需負擔較高規費的怪象,官員也說,正研擬修法,讓許可證費用與審查費一致,調整為 750 元。國民黨立院黨團10日對此開記者會,抨擊NCC「假審查,真加稅」,政策離譜又荒謬,簡直是「想搶錢想瘋了」。曾擔任NCC委員的立委翁曉玲直言,雖說《電信法》中有講到為了避免射頻器材干擾電波秩序,因此使用前要有主管機關核准,但過去針對民眾自用器材,從未曾收過審查費,如今無線通訊時代,3C產品本來就有無線通訊功能,只要個別民眾合理購買使用,都應考量比例原則,不可以任何產品都收取750元審查費,違反了比例原則。翁曉玲指出,現在NCC委員不足,只有3位,還有4位待補齊,如此情況下公布收費標準,就是要從民眾口袋拿錢,NCC應檢討收費標準,最好暫緩實施或直接廢除,不然就待委員補齊再來集思廣益,若真要徵收,也應看量體,多少規模以下免徵收費,不要喊出打擊水貨之名,卻行擾民之實,根本變相加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