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耕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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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農業部函文清查農保資格 全台恐剔除8000餘名
恐再剔除全台8000餘名農民農保資格!近日傳出有地方政府收到農業部函文要求清查農保資格,據統計,此次全台約有8000餘名不符合農保資格,情況多為天然現金災害救助請領人與原有農保資格不符或出租光電板等情況,農業部強調,此次清查僅限未滿65歲,老農權益絕對不受影響。農業部說明,本次資格補正,包括審計部2024年審核通知,部分被保險人可能存有出租農地,本人未實際耕作情形,及因應立法院審議農業部預算,有立委指出「農地出租種電,是否符合實際從農及農保資格」。農業部除函請農會辦理資格確認外,同時也發函說明相關配套措施,確保實際耕作農民權益不受影響。農業部強調,為保障實際耕作者權益,除了依審計部比對清冊函請地方主管機關輔導農會辦理資格清查外,本次清查對象僅限未滿65歲者,老農權益不受影響,絕對沒有部分新聞所稱「養、套、殺」情形;被保險人如與天災救助申請人為農保審查辦法規定自有農地的親屬範疇,也就是配偶、直系血親或一親等直系姻親關係時,被保險人得繼續加保,不須退保。例如:同筆土地爺爺領取天災救助,孫子可繼續參加農保。農業部說,若被保險人如有其他從事農業生產土地,經審查符合規定,也可繼續加保;經審查不合格退保者,經補正合格可重新加保,原有年資仍可合併計算。農業部表示,針對加保農地設置光電設施的被保險人,農會將會同鄉(鎮、市、區)公所人員辦理現地勘查,經現勘認定被保險人從事農業生產的面積符合規定,其加保資格也不會受影響。農業部特別澄清,農會將依現況事實認定,並非名冊內被保險人皆會被退保。
山林女戰士1/遺產竟是一紙「租約」 農家女為弱勢奔走勇嗆林務局
從小在山林間長大的鍾如云(61歲),是財務會計專家,她自16歲離鄉北上謀生即很少接觸農事,直到務農的父親過世,家中10個兄弟姐妹無人承繼父業,她才和6妹聯合辦理繼承手續,這才知道她們家只剩下一紙租約,土地所有權早已歸政府,而且南部山區有很多和她相同遭遇的農民,從此她不計辛勞替農民討公道,多次為了農民和林務局官員對抗辯護。鍾女說,日據時代山區土地清查工作只做到台中以北,之後日本人即戰敗退回日本,因此台中以南的山區平地人民幾乎都沒有土地證明,也因此被政府逐一收回國有,近年交由林務局主管,但林務局竟以林地租約迫使農民就範。鍾女強調,林務局以《民法》為手段,不簽租約的林農,屬於《民法》上的「無權占用」,上法庭非輸不可,定讞後就會被裁定需拆屋還地及剷除農作物,這些離開祖先留下家園土地的農民往往欲哭無淚,也哭訴無門,林務局承辦人員一句話「依法院判決行使公權力」,就堵死農民所有的陳情作為。鍾女對農民被林務局強迫拆屋還地的案子十分關心,指控林務局的公告根本就是謊言。(圖/讀者提供)至於簽下租約的農民也有解決不了的問題,鍾女說,因為林務局的租約會規定山林地只能種植造林植物,凡是檳榔、茶樹、咖啡、果園,都是違反租約的農作,不准種植採收,農民如何生活?甚至就連住的地方也有規定大小,3、50坪對都市上班族來說或許不算小,但對山區農民而言,連放農具也不夠。鍾女認為,政府奪取早先幾百年前就在此落戶耕作的農民土地,這是一種搶奪農民賴以為生的私產行為,導致長期以來農民一直飽受政府壓迫而無法安居樂業,但官員不為所動。由於鍾女沒有機會直接面對決策者,只能找林務局的承辦人員,儘管她也知道作用不大,但她說:「告訴他們農民的痛苦與無奈,這些坐辦公室的人才會了解,而且他們可以向上級反映提出修法或放寬政策。哪有還在用50多年前的空照資料來判定農民耕作與否,卻不以農民的實際耕作情形作為依據?何況無論竹林、果林、木林或是雜樹林都是農民的先祖開墾耕作,所以才有今天的各種林貌。」立委陳明文曾找林務局副局長廖一光與林農座談,但顯然大家並不買帳,鍾女說:「因為他們已經被騙了很多次。」(圖/讀者提供)鍾女說著又取出一本林務局印製的宣傳手冊「務實放寬,林農換約不卡關」給記者看,她說:「還不卡關咧,哪個不被卡?哪個能順利換約?」「說不卡關,但限制條件一大堆」。原來最近林務局向農民宣導務實放寬林農換約不卡關,鍾女說,「結果照樣是原來的條件設限,牽扯無法訂約都是一場騙局」,而且現在政府竟想用環團來卡關農民的權益,這就是政府不負責任,根本不想把土地還出來或是給農民承租的一種推托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