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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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油風暴!高檢署號令各地全面啟動 若涉刑責速辦、嚴辦
中聯油脂的大豆沙拉油因驗出苯駢芘超標4倍,引發「致癌油」食安風暴,在台中地檢署分案偵辦後,臺灣高檢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即時督導各地檢署密切掌握案情發展,並整合檢警調及食安主管機關的查處量能,全面蒐證以釐清事實,若涉及刑事責任將速辦、嚴辦,以兼顧國民健康與消費者權益。高檢署表示,中檢7月3日分案後,已前往中聯公司了解情形及調取資料,高檢署則督導各地方檢察署與食品安全主管機關、調查機關及司法警察保持密切聯繫,透過民生犯罪聯繫平台即時交換情資,掌握問題油品流向、污染範圍及行政查處進度,保持密切聯繫,共同研商後續查處及偵查作為,提升整體應變效率及查緝效能。高檢署指出,食品污染原因及風險判定,仍應尊重食安主管機關的專業認定,檢察機關將本於偵查職責,以客觀證據為基礎,不預設立場、不枉不縱,持續結合行政稽查成果,全面核實相關事證,依法審慎判斷是否涉及刑事責任,兼顧程序正義與實體真實。高檢署強調,如查有涉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或其他相關刑事責任,將依法從速偵辦,嚴予究責,絕不寬貸,呼籲食品業者善盡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切勿心存僥倖,檢察機關將全力守護國人食品安全、消費權益及公共健康。
對被告、證人有巨大影響力 常如山遭延押理由曝光
愛爾麗集團總裁常如山涉偷拍案,5月到案後遭羈押至今,於25日被起訴並求處重刑,新北地院26日下午召開接押庭,法官認為常如山身為愛爾麗集團實質負責人,對同案被告、證人有巨大影響力,認為仍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禁見。愛爾麗醫美診所以煙霧偵測器作為偽裝,實則在診間安裝針孔偷拍,有病患5月發現有異報警,檢警兵分多路搜索,在全國7間分店中發現針孔,被害人因而前往海山警分局提告。常如山和其特助張元齡,以及監視器設備商謝金亨5月到案後遭羈押至今,檢方25日起訴7名被告,對常求處14年以上、總經理劉真華13年以上、張12年以上、謝和蔡姓會計9年以上重刑,全案於26日上午移審,新北地院下午召開接押庭,經合議庭評議後裁定羈押禁見。新北地院認為,認被告三人涉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無故攝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之拍攝少年性影像等罪,犯罪嫌疑均重大。新北地院審酌,常如山身為愛爾麗集團之實質負責人,對同案被告、證人具有巨大影響力,且處理公司事務工作期間,仍有接觸相關證人之可能性;謝金亨為實際裝設、拆卸監視器之人,所為之供述與其他共犯仍有出入之處;被告張元齡前曾將其與他人手機內對話紀錄刪除之情,是被告三人均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可能性,新北地院依比例原則衡量被告防禦權之行使、人身自由之限制、對公共利益之維護、本案犯罪情節、發現實體真實之利益等後,認被告三人仍有羈押之必要,均應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法官輸官司2/放牛班孩子成司法「秦漢」 智計調解大俠王羽撤告
資深退休法官梁耀鑌去年和友人誤闖雪山步道遭裁罰3000元,他不服而提起行政救濟,但二審敗訴確定。45年次的他是司法官訓練所第32期結業,曾任法官學院主任秘書還代理過院長,身材高大,年輕時酷似電影男神秦漢,在許多女性司法官心中留下深刻印象,不過外界不知道的是,梁耀鑌高中時唸的是放牛班,畢業後擔心服役當「大頭兵」,從彰化老家北上投靠當會計師的哥哥,苦讀後考上東吳大學法律系,最後終於成為司法官。父親早逝的梁耀鑌,由阿公和母親撫養長大,對念書不太感興趣的他,高中畢業到台北投靠哥哥梁再添(曾任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理事長),眼見只有商職學歷的哥哥竟能當上會計師,放牛班畢業的梁耀鑌異想天開,心想:「哥哥能當會計師,那我也可以當律師!」因此日夜苦讀,先以大學法律系為第一志願,終於如願以償。可是當時的年代,律師錄取率偏低,想考上沒有那麼容易,因此他先考高考,錄取後一邊在公立銀行上班,一邊準備考試。只是幸運女神一直未能降臨在梁耀鑌的身上,他在銀行「半工半讀」待了8年,一度辭職到花蓮專心讀書準備考試,後來律師雖然沒考上,但和律師一樣難考的司法官卻上榜了,從此踏上了法官生涯,一晃眼就是27年。在司訓所受訓時,梁耀鑌一心一意只想當法官,後來得償夙願進入被稱為「天下第一院」的台北地院,且是司訓所同期同學中最早擔任一審審判長和庭長的人。在台北地院任職期間,梁耀鑌審過最知名案件首推武打明星王羽控告歌星甄妮案,主因是王羽認為多年好友甄妮擔任女兒王馨平的經紀人,卻未能好好照顧她,因此憤而提告。梁耀鑌開庭時勸王羽息怒,要他多想想甄妮的優點、不要只記得缺點,並問王羽:「如果對方道歉是否願意原諒?」王羽才剛回答「願意」,聰明的甄妮馬上當庭致歉,聞名華人圈的「螢幕大俠」王羽怎能食言而肥?只好撤告,梁耀鑌一句話就順利化解知名藝人間的官司糾紛。已故武打明星王羽(左)曾因女兒王馨平(右)和多年老友甄妮對簿公堂。(圖/報系資料照)升上高院法官後,梁耀鑌因為有銀行界背景,因此擔任金融專庭法官,許多商場上叱吒風雲的大亨都被他審理過,不過最讓他印象深刻的還是經濟弱勢的民眾。例如他曾經審過2個19歲年輕人被老闆叫去幫女友搬家,其實是去情敵家行搶,老闆要求他們看管被害人,2人傻傻照辦,並買來玩具本票要被害人簽下,結果被警察抓到,起訴後,一審將2人都依強盜罪重判7年3月,如果二、三審維持原判,2個年輕人的一輩子大概就毀了。案子上訴後,到了梁耀鑌的手上,他發現2個初入社會的年輕人不知江湖險惡,傻傻地跟著老闆做壞事,後來玩具本票不見了,因此改依強盜未遂等罪輕判,都給予緩刑5年,讓2人不用入獄就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但是指使他們做壞事的老闆則不輕饒,重判有期徒刑7年10月確定。梁耀鑌指出,他當法官超過27年,在漫長的審判生涯,發現部分案件,無社會資源的被告,法院容易判有罪、重罪,而有社會資源的被告,則容易判無罪、輕罪,縱判決有罪,也不容易確定,顯示社會資源不均,法庭上當事人不對等,審判結果就有差異。此外,大部分法官僅斟酌當事人主張及提出的證據,不主動依職權探知「事實真相」,導致部分案件,因法官認知不一,審理結果就不一樣,即俗稱「法院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梁耀鑌認為,法官的天職應該在程序正義下「發現實體真實」,如不能好好調查證據,發現實體真實,有違當初從事審判工作的初心,因此法官應該秉持「江湖愈老、膽子愈小」的精神,才能避免認定事實錯誤,導致誤判枉人是非的後果。梁耀鑌坦言,人民對司法不滿,不可能全部是盲目的,多半體驗到法官對某些特定個案的偏頗認定,偏離正義。「邏輯是靜止的,經驗是流動的」、「法律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他強調,沒有個案的經驗,正義只是空洞口號,邏輯只是抽象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