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
」 柯文哲 京華城 應曉薇 沈慶京 北院
不認預謀殺人!台中寵物鼠設局命案開庭 詹朱男認罪僅爭執犯意
台中南屯去年發生震驚社會的「寵物鼠設局」情殺案,24歲詹朱姓男子涉嫌以歸還寵物鼠為由,將18歲前女友約至台中,持刀刺殺身亡。台中地院23日召開準備程序庭,詹朱男當庭表示,除否認檢方指控的「預謀殺人」外,其餘起訴事實均坦承,法院並整理本案爭點,全案將於9月14日起由國民法官展開審理。根據檢警調查,詹朱男與被害人曾遠距交往約3年,兩人在案發前數月分手。當時就讀北部高中三年級的詹女,成績優異、曾擔任校內儀隊,也已錄取大學,正準備迎接新生活;然而詹朱男始終無法接受分手,於2025年5月10日以歸還寵物鼠為由,將她從桃園約到台中南屯區見面。被害人詹女擔心對方情緒失控,特地請學長陪同南下,但仍獨自前往約定地點,詹朱男涉嫌預先攜帶水果刀及摺疊刀,見面後先搭住她肩膀,再朝胸口等要害猛刺,導致肺部破裂、大量失血,送醫後仍傷重不治。檢方偵查後依殺人罪起訴,並認定詹朱男犯案前已預先攜帶刀械、設局約人,屬於預謀犯案。不過在23日準備程序庭中,被告辯護人主張起訴書使用「預謀」字眼恐有預斷之虞,聲請法院刪除相關記載。公訴檢察官則表示,「預謀」是檢方起訴的重要論證基礎,既已依此方向起訴,就必須在審理中負起完整舉證責任,若刪除將影響整體起訴架構,因此不同意更動。庭訊時,審判長吳孟潔當庭詢問詹朱男對起訴內容的意見,他回應「除了預謀之外,其餘都承認」。法院也整理後續審理重點,包括詹朱男犯案動機、是否屬預謀殺人、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辨識與控制能力減刑規定、是否成立自首,以及有無《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適用等爭點,全案預定自9月14日起由國民法官法庭進入審理程序。
狠甩律師公會理事長巴掌還嗆「打全世界律師」 台中惡女5罪重判最重1年6月
台中46歲林姓女子因家族財產訴訟糾紛,接連辱罵、恐嚇、攻擊多名律師,甚至在法院走廊當眾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審理期間還囂張揚言「我打全世界律師巴掌」。台中地院今天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資法等5罪,分別判處1年1月至1年6月徒刑,其中最重為恐嚇罪1年6月,尚未定應執行刑。判決指出,林女因返還信託物及家族爭產民事訴訟,對對造委任律師心生不滿,自案件審理期間起,多次在法庭內外辱罵、恐嚇律師,甚至追打、拉扯頭髮及潑灑不明液體,還揚言「我會殺你」。去年11月,她又在台中高分院開庭時辱罵並恐嚇高姓律師;今年2月則誤認到庭旁聽的吳中和及侯姓律師是媒體記者,偷拍照片上傳社群並發文恐嚇,行徑愈演愈烈。今年3月17日,吳中和率領律師公會成員到台中地院旁聽案件,林女突然情緒失控,當眾朝吳中和臉部重摑一巴掌,並連番飆罵髒話,造成吳左臉、左耳挫傷及腦震盪;檢方訊後認為她有反覆犯案及危害法庭秩序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資法等5罪提起公訴。案件審理期間,林女曾一度認罪,隨後又全盤否認犯行,還在庭訊中多次打斷他人發言,並因不滿法警錄影蒐證而情緒失控,甚至嗆聲「我打全世界律師巴掌」,最後出動7名法警控制場面,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台中地院今天宣判時,為防止再度失控,庭內外部署多名法警戒護,林女全程情緒平穩。合議庭最終依3項恐嚇罪、傷害罪及違反個資法,分別判處1年1月、1年2月、1年6月、1年6月及1年6月徒刑,應執行刑仍待裁定。吳中和表示,恐嚇罪已接近法定刑上限,足見法院認定犯行情節重大,希望林女能記取教訓,不要再犯。
彰化狠夫當子女面砍殺前妻18刀逃死!上訴喊「判太重」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2024年11月,彰化縣二林鎮發生一起駭人的殺人案。一名李姓男子因向蔡姓前妻討要65萬元不成,竟在子女面前持刀狂砍前妻18刀,導致蔡女傷重身亡。一審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判處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李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主張刑度過重,甚至認為是前妻先出軌才導致他犯下此案,不過台中高分院今(21)日審理後,認定一審量刑適當,駁回李男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蔡女結婚前曾與他人育有一名成年女兒,而李男與蔡女於2014年結婚,婚後2人育有一子,同住在蔡女名下房屋,但因李男無業、情緒不穩定,平時還有賭博習慣,欠下不少賭債,都由蔡女幫忙償還,且李男常在酗酒後多次家暴蔡女,蔡女不堪長期遭受暴力對待,於2020年與李男離婚,並申請保護令搬離住處,但蔡女因需要照顧母親,仍會多次返回住處。根據檢警調查,2024年11月,蔡女帶26歲女兒及9歲兒子回家看望母親時,醉酒的李男因不滿蔡女讓新男友接送,且向蔡女索討65萬元不成,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隨後李男情緒失控持刀恐嚇,26歲女兒見情況不對,先帶著9歲弟弟離開現場。不料,傍晚女兒返家時,李男情緒再度失控,先持水果刀架住蔡女脖子,隨後又改拿菜刀追砍。蔡女見狀為了保護兒女,上前阻擋李男並大喊「你們快走,媽媽會沒事」,最終蔡女遭李男揮砍18刀,傷勢過重,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殘忍行兇過程,蔡女的兒女全程目睹,年幼的兒子事後更表示,希望父親能被判處死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一審時認定,李男行兇過程中曾更換刀具持續攻擊被害人,顯示殺人犯意十分強烈。雖然李男表示「若再來一次不會再犯」,但法官認為,其說法只是擔心受到重刑,並未展現真正悔意;此外,他犯後未向家屬賠償,也未顧及子女身心創傷,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進入二審後,李男主張量刑過重,甚至在法庭上指稱是前妻出軌在先,試圖將自己的犯案原因推給前妻。對此,審判長當庭指出,兩人當時婚姻關係早已結束,加上李男長期家暴、案發前後毫無悔意,因此認定沒有減刑理由。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何志揚表示,李男在二審期間仍關心自己積欠的60多萬元債務,對被害人生命及家屬傷痛毫無反省,雖然家屬原本希望法院能判處死刑,但考量無期徒刑依法至少須服刑25年才能申請假釋,短期內確保李男可與社會隔離,也能讓家屬及子女暫時不必再擔心遭到報復,因此最終接受判決結果。台中高分院審酌全案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屬妥當,因此駁回李男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陳佩琪再批司法程序 質疑柯文哲案未獲公平對待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11)日在臉書再度發文,質疑司法審理程序,表示過去多分享醫療相關議題,如今滿腦子只想著丈夫的案件何時才能獲得平反。陳佩琪表示,至今仍記得審判長曾提到「台灣司法很脆弱」,但她實際感受到的卻是「你講你的,我判我的」,認為辯方提出的訴求未獲採納,對司法審理方式表達不滿。她指出,若司法理念真是如此,應該直接說明,不必讓檢辯雙方持續進行攻防,並再次呼籲讓柯文哲等人停止羈押。她也提及柯文哲過去曾因腎結石、心律不整等健康問題接受治療,並提到同案被告沈慶京的健康狀況,認為相關人員承受身心壓力。陳佩琪也提到2025年蔡姓女學生遭吊車輾斃事件,質疑台北地方法院曾就該案發布新聞稿說明,反觀柯文哲案卻僅針對冷錢包及存摺數量等事項發布聲明,認為兩案處理方式有所不同,因此提出質疑。
「鮑魚大亨」鍾文智遭重判未監控潛逃 法官漏給檢方裁定罰俸1年
「鮑魚大亨」鍾文智炒作TDR狂撈4億元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卻在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當初裁定他加保2千萬元、未延長科技監控的高院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未指示書記官將裁定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事後無故修改裁定內容又抽換電話紀錄,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日宣判,陳勇松罰款,其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年。本件可上訴。懲戒法院指出,陳勇松確實有移送書所稱之違失行為,辦理強制處分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的公平性,嚴重侵害檢察官抗告權,又未依規定修改評議內容及公務電話紀錄,已損及法官職位尊嚴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懲戒法院判決的罰俸金額比司法院建議的多2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移送指出,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也和陳勇松一樣遭移送評鑑,法評會認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失控女狂嗆「打了全宇宙律師」 法庭暴走拉扯法警遭續押2月
因接連恐嚇、辱罵及攻擊多名律師,甚至當眾掌摑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17日於台中地院開庭時再度失控,不僅當庭翻供,否認犯行,還頻頻打斷訴訟程序、挑釁被害人,狂喊「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並與法警爆發拉扯衝突;法官認定她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犯行之虞,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起因於林女(46歲)與弟弟間的家產及信託財產糾紛;她不滿對方委任律師幫其胞弟,於113年至114年間,陸續對多名女律師辱罵、恐嚇,甚至追打及潑灑不明液體。今年2月,她又誤認到庭旁聽的律師是記者,拍照上傳社群平台公開辱罵;同年3月17日更在台中地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辱罵「智障」、「肥豬」等字眼,引發律師公會抗議法院不作為。檢方調查後,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嫌將她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庭訊期間,林女原本曾坦承部分犯行,未料昨日開庭時卻突然翻供,改口「全部不認罪」,還不斷打斷被害人陳述,挑釁表示「笑很開心齁」、「向我求償300億好了」。庭訊過程中,法警開啟密錄器蒐證後,林女情緒進一步失控,不斷追問法警姓名並起身逼近,雙方發生拉扯。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讓她冷靜,但她隨後又起身朝法庭出口方向移動,法警擔心在押被告脫逃,立即上前攔阻,雙方再次爆發肢體衝突,現場戒護人力也由5人增援至7人,才順利控制場面。但林女的辯護律師還是主張,林女羈押期間已深刻反省,也向律師表示不會再從事違法行為,希望能與被害人和解,請求以10萬元交保,並以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不過法官認為,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措施,均不足以降低其再犯風險,也難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因此駁回聲請。台中地院裁定書指出,林女自113年間起陸續涉犯多起傷害、恐嚇律師案件,受害律師多達6人,且相關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法官認為,她即使先前已有案件遭判刑,在訴訟期間仍持續出現掌摑、辱罵及恐嚇等行為,顯示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的高度風險。法官審酌相關卷證、證人證述及林女歷次犯行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仍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等同類犯行之虞,裁定自115年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已辯論終結,預定7月22日宣判。
掌摑律師還嗆「打全宇宙律師」!台中失控女法庭暴走 4法警壓不住續押等判
台中林姓女子涉嫌接連恐嚇、傷害3名女律師,甚至當庭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遭羈押至今;今天上午台中地院開庭時,她突然翻供改口否認全部犯行,不僅當庭嗆聲告訴人、宣稱「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還與4名法警激烈拉扯,場面一度失控;法官最終諭知7月22日宣判,林女續押候審。被告林女因姊弟財產糾紛,於2024年11月及2025年6月間,先後涉嫌恐嚇、傷害弟弟委任的傅姓及聶姓律師。之後又於2026年3月17日在台中地院開庭時,當眾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並涉在網路發布揚言殺人的言論,因此遭檢方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並羈押至今。台中地院上午召開審理庭,林女原本在準備程序中坦承相關犯行,未料開庭後態度丕變,指控多名律師透過媒體「亂講話、說謊」,當庭改口表示「全部否認」、「全部不認罪」。一旁辯護律師張焜傑不斷勸說,希望她不要被情緒左右,並提醒翻供可能造成不利後果,但林女仍堅持否認犯行。她甚至不時轉頭盯著坐在告訴人席的吳中和、侯珮琪及高肇成等律師,語帶挑釁表示:「笑得很開心齁你們。」庭訊期間,林女情緒愈發激動,多次打斷程序進行,反覆詢問法官是否要問她職業。當審判長依法詢問時,她竟自稱從事「洗錢」、「替國泰洋酒洗錢」,還高喊要媒體揭發相關內幕,並脫口稱「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跟我要300億元啦」。隨著庭訊進行,林女持續對告訴人叫囂,並在法警上前制止時與4名法警發生拉扯,甚至嗆問法警姓名、揚言驗傷。張焜傑當庭提醒她,若持續脫序恐衍生更多刑責,甚至可能面臨更嚴重後果,但林女僅回應知道,仍持續失控,合議庭被迫暫時休庭約5分鐘,待其情緒稍微平復後再續行審理。遭掌摑的吳中和則在庭上感嘆,本案原本可以避免,卻因種種因素演變至今。他表示,法院本應是主持正義與維持秩序的場所,竟發生律師在法庭內遭攻擊事件,在民主法治國家實屬難以想像;林女今日在法庭上的言行,看不出任何悔意與法治觀念,案件更已對司法實務造成衝擊,不少年輕律師與法律系學生甚至直言,律師已成為高風險職業。由於林女當庭翻供且情緒持續失控,合議庭在聽取各方意見後,諭知全案將於7月22日上午宣判,林女則返回看守所繼續羈押。
昔日緝毒幹員淪詐團收簿手!調查官欠百萬債 為4900元跑腿遭判3年半
曾任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緝毒幹員的劉晉庭,因投資虛擬貨幣失利背負百萬元債務,竟替詐騙集團擔任「收簿手」,到超商、貨運站領取被害人寄出的提款卡與信用卡,兩度跑腿僅獲利4900元;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定他涉犯詐欺等罪,今判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34歲的劉晉庭為調查班58期出身,過去曾在警界及調查局服務,原本前途看好,卻因投資失利與家庭經濟壓力,欠下逾百萬元信用貸款。2024年7月間,他依詐團指示,前往台中西屯區超商及貨運站領取包裹,包裹內裝有多名被害人的提款卡與信用卡。案情曝光源於一名民眾求職時,被要求先寄出提款卡當作「保證」,察覺有異後報警;警方隨即設局追查物流流向,當場掌握劉晉庭取貨、寄送包裹行蹤,並查扣5名被害人的金融卡與信用卡。劉晉庭落網後辯稱只是替朋友代領包裹,單次酬勞約1500元,並不知道涉及詐騙,但檢方未採信,依加重詐欺等罪將他起訴。法院審理期間,劉晉庭坦承普通詐欺與幫助洗錢犯行,但否認涉及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他在庭上哽咽表示,自己因投資失利急著找兼差,「是我不夠謹慎」,希望有機會賠償被害人、爭取和解,甚至當庭痛哭認錯。不過法官當庭直言,連國小學生都知道不能隨便交付提款卡、更不能替人收簿,身為執法人員卻涉入詐團運作,令人遺憾;審判長也感嘆,國家培養一名警察、調查官相當不易。合議庭最終依詐欺等罪,判處劉晉庭有期徒刑3年6月。
上週才重判金建希關4年! 二審主審法官被發現陳屍花壇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的妻子金建希,因涉嫌股價操縱、貪汙受賄,首爾高等法院4月28日二審判她有期徒刑4年、罰金5000萬韓圓(約新台幣108萬元)。然而,二審主審法官、55歲的申宗旿(신종오)卻在今天(5月6日)凌晨被發現陳屍於首爾法院綜合大樓附近,現場留有遺書,內容包含「對不起,我自願離開」等字眼,目前警方仍在調查其具體死亡原因。根據韓媒《韓聯社》、《朝鮮日報》報導,申宗旿是首爾高等法院高等法官,他曾擔任金建希涉及德意志汽車股價操縱、收受統一教賄賂等案的二審審判長。法院於1月28日一審判金建希有期徒刑1年8個月,4月28日二審則加重至有期徒刑4年。二審判決指出,針對德意志汽車股價操縱案,認定部分有罪,而涉及統一教的收受賄賂案則判定全部有罪,因此判處金建希有期徒刑4年、罰金5000萬韓圓,並沒收價值約6220萬韓圓(約新台幣134萬元)的格拉夫(Graff)項鍊1條。5月6日凌晨0時左右,警方接獲報案,指法院大樓附近有重物墜落聲,警方在凌晨1時許,在首爾法院綜合大樓旁的花壇中發現了申宗旿,雖已無生命跡象,但警方仍立即將其送往醫院搶救,最終確認身亡。報導指出,警方在申宗旿的衣物中發現一封遺書,內容寫道「對不起,我自願離開」等字眼,但並未提及有關金建希二審判決的事宜。目前警方仍在確認筆跡是否為當事人,為了釐清確切案情,將對其家屬、同事進行深入訪查。《CTWANT》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基隆市成立法制及勞動處 由前法官劉邦繡擔任處長
基隆市長謝國樑今(30)日正式宣布,為因應多元勞動型態並強化基層勞工保障,基隆市政府推動組織再造,正式成立「法制及勞動處」,並由基隆市政府法律顧問江惠民律師(前檢察總長)到場共同見證。此舉象徵市府將「預防導向」的法制專業與「權益保障」的勞工行政深度結合,為基隆市約18萬名勞動人口打造更具韌性的就業環境。謝國樑表示,勞工是支撐基隆城市發展的核心力量,在全市約36萬人口中,約有一半為勞動人口,且其中逾6成為往返雙北的通勤族。他指出,早在18年前擔任立法委員期間,便與新任處長劉邦繡建立良好合作默契。劉邦繡處長曾任臺中、新竹、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並歷任臺中地方法院審判長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新竹、臺南、嘉義分署長,法律實務歷練完整、經驗深厚,此次延攬其出任處長,期盼借重其專業推動制度革新。謝國樑說明,基隆過去缺乏專責法制單位,為落實依法行政並讓公務同仁能安心推動政策,特別成立法制及勞動處,未來將與政風處採取「雙軌並行」模式,除提供法律諮詢外,也透過事前預防與法規引導,降低行政風險。他強調,選在五一勞動節前夕揭牌,更象徵市府對勞工權益與法治行政的高度重視。劉邦繡表示,感謝市長信任與邀請,基隆市勞保投保人數約9萬人,但實際涉及勞動事務人口高達18萬人,過去卻未設勞動專責局處。此次整合法制與勞動業務與政風處密切合作,從預防角度出發,協助公務同仁在法規框架下積極任事。在勞動政策方面,劉邦繡指出,未來將持續優化勞動環境與條件,確保勞工權益獲得充分保障,同時也強化對企業的輔導機制,協助建立合法制度,降低勞資爭議與訴訟風險。他強調,法制及勞動處的成立在全國屬少見的整合型專責單位,象徵基隆在法治與勞動政策上已走在前端。新成立的法制及勞動處將提供一站式勞權服務,涵蓋入職諮詢、勞資協商、法律扶助等面向,並導入法制專才協助證據保全與爭點釐清,針對高風險產業加強預警機制。同時,市府也將由傳統裁罰導向轉型為專業輔導,主動提供中小企業契約範本與操作指引,協助建立合規制度,提升整體投資環境。此外,透過組織再造吸引法制專業人才進駐,未來重大政策與開發案將納入嚴謹法律風險評估,從「被動處理」轉為「主動預防」,有效降低國賠與敗訴風險,確保公共資源運用效益。謝國樑強調,成立法制及勞動處不僅是落實法治行政,更是在勞工權益與企業發展之間建立雙贏基礎。市府將持續精進制度,打造更安心宜業的城市環境,讓基隆邁向具韌性與競爭力的未來。
YT揭「割頸案乾兄妹」個資!破347萬觀看 媒體人:反映出台灣司法有多瞎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持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詳述案件,並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迄今已累積逾347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9萬人按讚、2.7萬人留言。對此,資深媒體人羅旺哲直言,這個觀看數字除了呈現人民的怒火,也反映出台灣的司法有多瞎。羅旺哲22日於臉書粉專撰文道,「謎案追蹤」上傳的影片,把案情、審判法官、律師、兇嫌背景全部講出來,至今已經超過347萬次觀看,而這個數字呈現出台灣社會對割頸案非常憤怒,「但300萬點閱的意義,更直接反映出,台灣司法有多瞎。」羅旺哲直言,扭曲的司法,導致加害者資料不能被公開,甚至還得處處保護未成年的殺人兇手,「根本把殺人犯,當成寶一樣。反而造成,受害者家屬二次傷害。」羅旺哲提到,上一次在節目中,他聽著楊姓學生的父親講述失去兒子的痛,做父親的要替兒子討公道,卻沒想到,這個公道讓楊爸爸越來越絕望;22日他與楊爸爸二次同台,楊爸爸說出法庭上法官、審判長的言詞有多麼荒謬,楊爸爸也表示,整件事情到現在,在法律上變成「你們司法接不住,現在變成受害者要來接住」,真的讓人沒辦法接受。羅旺哲指出,殺人的乾兄妹,最快1年就可以假釋出獄,而楊爸爸擔心的是,民事庭居然讓律師將他的個資,包括動產、不動產等資料調查相當詳細,等於自己住哪,嫌犯就很容易能找到。羅旺哲無奈道,「楊爸爸能不害怕嗎?難道不擔心這對乾兄妹,出來對受害家屬報復嗎?整件案子,行兇的乾兄妹令人髮指,但引爆社會怒火,還是我們的扭曲、荒謬司法。到底,是保護被害人,還是保護加害者?台灣社會,正義在哪?」
北院公布「剴剴」凌虐悲慘細節 合議庭三大理由重判社工陳尚潔2年
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被控未據實通報一歲幼童「剴剴」傷勢,導致慘死惡保母劉彩萱等人手下。台北地院今天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另涉偽造文書的部分則判決無罪。北院合議庭公布判決理由,痛批「剴剴」被惡保母劉彩萱綑綁凌虐,牙齒掉3、4顆,全身42處受傷,與托嬰前判若兩人,陳尚潔卻怠忽職務推諉卸責,至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和解,因此判刑2年,還可上訴。虐死剴剴的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二審皆遭重判刑無期徒刑、1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片)判決書指出,陳尚潔為兒福聯盟之收出養社工,從事媒合兒童收出養及家庭聯繫、訪視輔導、出養前身心狀況追蹤等業務。「剴剴」因嚴姓外婆無力照顧,經轉介兒福聯盟出養,陳尚潔收案後,「剴剴」經兒福聯盟安排交由保母劉彩萱全日托育。然「剴剴」112年9月1日至12月24日托育期間,遭劉彩萱綑綁、蒙眼、長時間裸體罰站、餵食廚餘及施以非人道之毆打等方式長期凌虐。而陳尚潔透過3次訪視過程,已知悉「剴剴」額頭出現大片瘀青、面龐明顯消瘦、表情落寞悲傷、眼睛空洞無神、嚴重掉牙3、4顆、頭髮稀疏及額頭反覆新舊瘀傷,與交付劉彩萱托育前出現明顯異常及巨大落差,外表判若兩人。陳尚潔竟怠忽職務,盲目偏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使劉彩萱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剴剴」因長期缺乏適當之照護與醫療處置,在長達3個多月的凌虐中陷於孤立無援之處境,更因受不當傷害及精神虐待,致患有憂鬱症,全身至少42處遭受人為暴力、蓄意、反覆及長期身體虐待傷勢,終致「剴剴」因全身虐待性傷勢引發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長期營養不良,於112年12月24日凌晨1時31分許,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合議庭判刑理由指出,一、陳尚潔有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並有協同兒福聯盟監督劉彩萱照護品質、追蹤劉童「剴剴」身心發展狀況,以防免劉童死亡之作為義務。二、陳尚潔就劉童「剴剴」死亡結果,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且陳尚潔之過失行為與劉童之死亡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三、陳尚潔雖辯稱其非主責社工,然查法規上對主責社工一詞本無明確定義,合議庭認定陳尚潔具有自願承擔義務之保證人地位,不採陳尚潔辯詞。合議庭審酌陳尚潔為具有專業知能之收出養社工,本應為弱勢兒少之保護傘,卻背棄職責,身為最能拼湊受虐真相與救援劉童之關鍵角色,竟消極不作為,怠於履行保證人地位所應負之作為義務,面對「剴剴」托育前後判若兩人、身心急遽惡化之重大兒虐警訊,放棄其專業立場,盲目聽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致使一再錯失救援劉童之機會,更使劉彩萱在無效監督下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使未滿2歲毫無求救能力之「剴剴」,飽受身心凌虐而悲慘喪命,其消極漠視之舉,甚屬不該。考量陳尚潔犯後推諉卸責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調解或有何賠償其損害之意願等犯後態度,斟酌「剴剴」外婆、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之意見,兼衡陳尚潔違反義務之程度甚高,造成劉童生命法益喪失及家屬終身無法彌補之苦痛與自責,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暨其素行、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2年。本案審判長為吳家桐法官、陪席法官趙書郁、受命法官胡原碩。
京華城案庭審畫面曝光 應曉薇「包青天」式發言引熱議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後,法院公開庭審畫面,引發外界關注。其中,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在庭上情緒激動的發言與表現,成為討論焦點。判決指出,應曉薇涉犯收賄及洗錢罪,遭判處有期徒刑15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庭審影片中,她不僅情緒激動,還引用過去參與演出的戲劇內容,將案件比擬為《包青天》劇情,並喊話審判長應如「現代包青天」,甚至提及「虎頭鍘」斬檢察官林俊言的說法,引發爭議。應曉薇在庭上表示,自己18歲起進入演藝圈,曾參與《神鵰俠侶》、《包青天》等作品,並強調過去收入穩定、生活無虞,不可能涉入貪污行為。她也數度聲淚俱下,強調自己是為清白而戰,並提及家庭責任,表示將「誓死捍衛家人與自身名譽」。相關畫面曝光後,引發網路熱議。有網友形容其表現宛如戲劇場景,甚至以「花系列」演技作為比喻;也有評論認為其發言情緒強烈、戲劇張力十足。政治評論員吳靜怡則在社群平台發文,以戲劇角度調侃整段庭審表現。整體而言,法庭直播讓案件審理過程更透明,但也使被告與檢方在庭上的互動與表現,成為社會輿論討論焦點。後續案件發展及二審結果,仍有待司法程序進一步釐清。
快上網路看阿北! 北院公播柯文哲開庭、宣判錄影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一審遭重判17年,台北地院今天上午10點在該院官網播出一審開庭言詞辯論及宣判的錄影畫面。柯文哲曾在開庭時詢問審判長江俊彥「可以戴面具出庭?」江回「不可以」。柯也主張法庭直播但遭合議庭駁回。另外,柯文哲在一審宣判前聲請法庭直播,北院合議庭認為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為社會矚目案件,「公開播送」尚無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對程序參與人及他人生命、身體、隱私、營業祕密或其他權益造成損害之虞,裁定本案其餘當事人及參與人全案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都公開播送,但沒有裁准「法庭直播」。柯文哲則質疑原先主張的法庭直播現在淪為事後紀錄片,抨擊司法院和北院「你們到底在怕什麼?你們有什麼不敢讓人家知道的?」柯文哲表示,「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司法不可以變成當權者的工具,特別是不可以勾結媒體,淪為政治打手,變成迫害人民的工具。我相信,大罷免大失敗,32比0,台媒跟地檢署的檢察官絕對是重要的因素。」北院審判長江俊彥為了一審法庭公播這個司法首例,在法庭花了1個多小時與檢辯討論,他說被告可以戴口罩遮蔽面容,柯文哲問「可以戴面具出庭?」江回「不可以」。北院113金訴51,完整YOUTUBE連結如下:12/15,上午https://youtu.be/CXKiBIamLC412/15,下午https://youtu.be/0KeURwJSR_Q12/16,上午https://youtu.be/9JyOZ5CWGz412/16,下午https://youtu.be/IB49wmaJWtw12/17,上午https://youtu.be/NDpqyQ8TlV012/17,下午https://youtu.be/sO8SNz7mXis12/18,上午https://youtu.be/X9M3axM1LIU12/18,下午https://youtu.be/Q2uHOiwtENo12/19,上午https://youtu.be/NfrdKX5NBQc12/19,下午https://youtu.be/7SD1Ue5QAiE12/22,上午https://youtu.be/DS56afN36A812/22,下午https://youtu.be/JaMUi1QUmbg12/23,下午https://youtu.be/xV6hqj2Ybds12/24,上午https://youtu.be/koSUntQfpmY12/24,下午https://youtu.be/HXqeVOdrDrs3/26,下午https://youtu.be/1NXVGenL8J8
應曉薇加保3000萬 女兒庭外淚崩急打電話
京華城案26日下午宣判,4名核心被告皆遭判處有罪,柯文哲遭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遭判刑有期徒刑10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遭判有期徒刑15年6月、李文宗被判有期徒刑4年6月,應、沈則被加保3000萬元,應曉薇大女兒應佳妤在宣判期間守在庭外,得知加保後立即進入法庭與母親商量,不出法院後在庭外淚崩,並不斷打電話疑似在與親友籌錢。合議庭認為,柯、沈、應所犯罪名非輕,且3人都有足夠資力和人脈支撐逃亡海外,原本因沈慶京罹患重病而在加保後同意交保,但考量其目前身體狀況,決定柯文哲維持7000萬元交保金的交保條件,沈慶京和應曉薇則各加保3000萬元。應曉薇26日下午在2位愛女的陪同抵達北院,她聽到強制處分後當庭痛哭,懇求審判長「別讓她與媽媽生離死別」,希望休庭後能再考慮,而倘若沈、應2人26日無法籌到保金,法院將開出拘票,2人可能再被羈押。應佳妤步出法庭後則頻頻拭淚,一旁親友給予擁抱打氣,她則是不斷打電話,並與電話那端低聲商量,疑似在向親友籌錢,希望能趕快湊集交保金接出媽媽。
飆粗口、丟水杯 「非典型被告」柯文哲開庭駁火回顧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貪案今(26)日下午宣判,在審理過程中多次情緒激動、言詞強烈,與一般被告表現大相逕庭,被外界形容為「非典型被告」。庭審期間,柯文哲多次將案件與政治情勢連結,質疑檢調辦案動機,甚至在庭上批評檢察官,並爆粗口飆罵不雅字眼,引發現場關注。他亦曾指控案件與政治因素相關,質疑司法公正性。在審理過程中,柯文哲不僅對蒞庭檢察官言詞激烈,亦曾當庭對審判長發言,要求法官「在獨處時想一想」、「10年後怎麼看這個案子」,言行引發議論。此外,庭上也出現多次衝突場面。2025年8月一次開庭時,檢方提出補充理由書,柯文哲閱讀後情緒失控,除出言怒罵外,還將水杯丟向檢察官,甚至將文件拋向空中,出現「狀紙滿天飛」情況,震驚在場人員。同日庭審結束時,其妻陳佩琪亦一度衝向法庭對法官高聲質疑「他做了什麼事」,造成短暫混亂,經勸阻後才恢復秩序。整體審理過程中,柯文哲多次強調自身清白,並批評司法制度與辦案方式,其強烈言行與一般被告在法庭上的克制態度形成鮮明對比,也讓整起案件備受外界矚目。
當庭痛哭!應曉薇遭加保3000萬 2愛女急進法庭商量籌錢
京華城案26日下午一審宣判,4名核心被告皆遭判處有罪,柯文哲遭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遭判刑有期徒刑10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遭判有期徒刑15年6月、李文宗被判有期徒刑4年6月,合議庭認為,柯、應、沈犯行非輕,經合議庭討論後,柯文哲維持原本具保條件,沈慶京和應曉薇則各加保3000萬元,應曉薇聽聞強制處分後當庭痛哭,盼法官可以再考慮。合議庭認為,柯、沈、應所犯罪名非輕,且3人都有足夠資力和人脈支撐逃亡海外,原本因沈慶京罹患重病而在加保後同意交保,但考量其目前身體狀況,決定柯文哲維持7000萬元交保金的交保條件,沈慶京和應曉薇則各加保3000萬元。應曉薇聽到強制處分後當庭痛哭,懇求審判長「別讓她與媽媽生離死別」,希望休庭後能再考慮,而倘若沈、應2人26日無法籌到保金,法院則將開出押票,2人恐再遭羈押,應曉薇的2個女兒則已進入法庭與她討論籌錢,李文宗則是解除電子腳鐐,維持個案手機。
柯文哲因210萬遭判貪汙 法官不認「小沈1500」原因曝光
京華城案於26日下午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貪汙、公益侵占和背信罪遭判17年,法官認為威京集團7人給民眾黨210萬元的政治獻金有對價關係,但無法以工作簿中的「小沈1500」認為柯收賄1500萬元,因而以210萬元的部分判處柯文哲貪汙。審判長江俊彥在法庭上表示,柯文哲的貪汙案主要是針對210萬元,法院認為有對價關係,因有「前金後謝」,比例原則非法律上認定的重點。檢方根據柯文哲工作簿中的「小沈 1500」指控柯文哲收賄沈慶京1500萬元,但江俊彥表示,因此為被告審判外不利於己之供述,且沒有補強證據,無法證明柯文哲確實有收1500萬元。
猥褻性騷書記官、女法官 士院噁心審判長「發毒誓」遭打臉二審判更重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2007年及2022年間,先後對女書記官及女法官性騷猥褻,被看不下去的法官踢爆全案才曝光,而蔡毫無悔意,一審遭判2年2月,二審於24日出爐,加重改判他3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一審判決認定,蔡明宏早在 2007 年擔任士院行政庭長時就已伸出魔爪,他藉口感謝女書記官協助公務,邀約共進晚餐,隨後竟將車開往陽明山偏僻處,謊稱幫女方按摩卻趁機強吻、掀衣吸胸。女方憤怒質問他「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男竟噁心回覆「早就不想做了」、「再5 分鐘就好」,書記官推開車門逃離,但在蔡的怒視下,只好又坐上其車輛返回法院。然而蔡明宏並未收手,2022 年 11 月他故技重施,約出一名女法官至陽明山土雞城用餐,餐後他再度將車停在偏僻產業道路的避車彎,宣稱頭昏休息,隨即出手揉捏女法官頸肩。儘管女方驚恐閃避並要求下山,蔡男仍厚顏要求「再給我 5 分鐘」,隨後隔著褲子強行摳碰、觸碰女法官私處。此舉最終引發法界正義人士不滿,於 2023 年在「法官論壇」以「你不孤單」為題發文踢爆其惡行。而蔡明宏犯後毫無悔意,還大動作在論壇上PO文,甚至以「身家性命賭上詛咒」發毒誓,強調自己絕對清白,指控一切都是抹黑。直到檢方介入調查,順藤摸瓜查出14年前其對女書記官下的毒手,蔡男才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一審遭判處1年6月與1年,合併執行2年2月,蔡男仍堅稱無罪並上訴。高等法院判決於24日出爐,高院法官認為,蔡明宏身為資深法官,理應具備高度法律素養與道德操守,卻利用權勢地位滿足私慾,對後輩女性造成長久難以抹滅的陰影,一審量刑未能充分評價其「知法犯法」與「犯後狡辯」的惡劣態度,因此撤銷原判決,將兩罪刑期分別提高至2年10月與1年10月,合併應執行3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打律師惡女遭預防性羈押 法官認定犯下傷害等5罪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遭林女甩了一巴掌,台中地檢署中檢今天(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訊問後,認定她已對多位律師施暴,下午火速聲請預防性羈押,理由是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公然侮辱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建請台中地院收押林女,法官晚間裁定收押。林姓女子在台中地院公然打了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一巴掌。(圖/民眾提供)據了解,法官認定林女共犯下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法院組織法第95條違反審判長所發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罪,及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第309條第2項加重公然侮辱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法官考量林女從去年11月29日起即涉傷害傅姓女律師,再於今年3月17日涉嫌傷害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另有數次涉對高姓、林姓、聶姓等律師施以危害生命、身體、安全之行為,法官鑑於林女相關案件尚在審理及偵查中,仍可能接觸相關律師,有反覆實施同一傷害、恐嚇危害安全之虞,所以有羈押之原因及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如不服羈押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