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醫師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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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直美亂象! 明年起醫師須完成PGY訓練才能做醫美
為改善醫美亂象,衛福部長石崇良日前拋出修法規畫,即使是低風險的醫美治療,執行醫師也需完成2年的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衛福部近日公告修正草案,預計最快明年1月實施,完備資格才能繼續執行醫美治療。石崇良今天(19)表示,將給予一定時間補正。衛福部近日預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法)修正草案,擬將光電治療、針劑注射等醫美處置納入更嚴格管理,未來必須由完成 PGY(畢業後臨床醫學訓練)的醫師施作,醫學美容手術則限定由外科系專科醫師執行。醫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陳亮甫認為,該草案不只對醫美產業,也對整體醫療人力生態影響甚鉅。倘若草案上路,首當其衝的是過往畢業逕直投入醫美產業的醫師,可能必須重返醫院進行2年PGY訓練,若未有銜接期間的配套,除了勉強部分醫師接受未必與醫美安全相關的臨床負荷,對於醫院亦是陌生的挑戰與成本。陳亮甫指出,過去爆發重大病安疑雲者,並非未經專科訓練的醫師,在推動限縮政策同時,衛福部應對提出服眾的數據佐證,包含過往未完成PGY而從事醫美者人數、非外科系與未具PGY資格的醫師涉及醫療事故比例及調查等。石崇良今天(19)赴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前受訪表示,特管辦法的修訂,最主要是回到醫療品質跟病人權益,長期建立的專科醫師制度自然有它的醫療品質上的要求,所以希望回歸到專科醫師訓練的基本能力培養,各國也都是朝這樣的方向在發展。至於修法後是否溯及既往,石崇良指出,所有的法規修訂時都會考慮到信賴保護原則,一種是不溯及既往,另一種是過渡、有補正的機會。衛福部會權衡民眾的利益跟執業者的權益,我們認為能力訓練還是最基礎的,所以給予一定的時間完成補正,再繼續執業。根據特管辦法修正草案,施行特定美容醫學處置的醫師,應完成PGY訓練;施行美容醫學手術的醫師,應為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所定外科、骨科、神經外科、整形外科、泌尿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科、急診醫學科及皮膚科的專科醫師。該辦法預計民國115年1月1日修正施行,若尚未取得醫師資格及訓練課程證明者,應於2年內完備,使得繼續施行特定醫美處置;若未取得上述專科醫師資格,應於3年內完備,使得繼續施行美容醫學手術。
耳鼻喉科擬更名「耳鼻喉頭頸外科」 衛福部:無須更換招牌、就醫權益不變
衛福部近日預告修正《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草案,內容包括擬將現行「耳鼻喉科」更名為「耳鼻喉頭頸外科」,並將「感染科」及「重症醫學科」自原本的次專科調整為部定專科。此次預告期為60天,期間將蒐集各界意見,以利未來正式公告施行。衛福部表示,該辦法自民國77年制定以來已近40年,期間歷經多次修正,面對近年COVID-19疫情與其他傳染病風險頻繁,為強化醫療體系韌性並提升醫療品質,有必要檢討與精進專科醫師訓練與管理制度。針對耳鼻喉科更名部分,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今(19)日表示,調整為「耳鼻喉頭頸外科」的提案來自相關專科醫學會,該學會早已更名為「台灣耳鼻喉頭頸外科醫學會」,此次名稱修正主要為配合專業發展趨勢,並與國際接軌。針對部分民眾擔心更名後是否仍能就診一般感冒等問題,劉玉菁強調,台灣醫療體系並未限制診治範圍,例如民眾感冒可選擇就診耳鼻喉科或兒科,專科名稱改變不會影響就醫權益。她進一步說明,若新制未來正式公告,現有醫師證書及診所招牌無需立即更換,僅在新設或證書到期換發時才會使用新名稱。此外,本次修正亦將現行次專科的「感染科」與「重症醫學科」納入部定專科。劉玉菁指出,部定專科自訓練、認證到資料登錄等皆由衛福部主管並納入系統化管理,較次專科具制度保障,納入後將有助於未來人才培訓與人力調度,例如疫情期間迅速掌握重症與感染專科醫師分布,作為公共衛生決策依據。目前該修正草案正處預告階段,衛福部將彙整各界回饋後,再研擬後續修正方向與公告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