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價關係
」 柯文哲 檢方 京華城案 民眾黨 民進黨
出國買戰利品注意!「1類物品」轉售最高罰百萬 隱眼、OK繃都入列
春節假期將至,出國旅遊熱度攀升,不少民眾規劃前往日本、韓國等地採買熱門眼藥水、止痛藥或隱形眼鏡等產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自國外攜帶回臺之藥品及醫療器材,僅限個人自用且有數量限制,嚴禁於網路或其他通路轉售,違規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請民眾務必留意相關規定,以免觸法受罰。衛生局提醒民眾出國買藥要遵循「不超量、不轉售、不代購」的三不原則,依據財政部關務署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旅客攜帶藥品入境僅限合理自用範圍,且依「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有明確數量限制,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得超過36瓶;中藥材每種最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中藥製劑則是每種最多12瓶,合計不得超過36瓶。前述藥品入境後僅供個人自用,嚴禁透過蝦皮、Facebook社團或LINE群組等平台販售。若未具藥商資格擅自販售,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依同法第92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販售或意圖販售未經我國核准之藥品,更可能觸犯刑責。另外,「隱形眼鏡」與「OK繃」等醫療器材也是民眾最常誤觸法規的品項,北市衛生局指出,具視力矯正功能的隱形眼鏡屬於第2等級醫療器材,依法僅限取得許可執照的實體通路販售。民眾購買攜帶入境時,單一度數隱形眼鏡最多60片,且每人限同一品牌、至多2種不同度數;OK繃合計不得超過60個(片)。若未經許可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若未具醫療器材商資格而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規定,可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如屬意圖販賣而輸入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亦可能涉及刑責。衛生局表示近年已加強監測網路賣場與社群平台,惟部分民眾仍誤以為標註「二手」、「代友出售」或「分攤運費」即可規避查處,但只要具備對價關係或陳列販售行為,即可能構成違法。去年間,已查獲多起民眾因不知情轉售國外藥品或醫療器材而遭裁罰或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案例,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最後,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出國前可先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詢各國藥品攜帶規定,或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了解藥品及醫療器材輸入及申請個人自用相關資訊,事前準備齊全,才能安心出國、平安返國,歡度春節假期。
涉收受統一教珠寶、名牌包 南韓前第一夫人金建希一審遭判1年8月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27庭今天(28日)下午,就前第一夫人金建希涉嫌違反《資本市場法》等案件作出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並沒收涉案項鍊,同時追繳約1,281萬韓元。法院認定金建希收受統一教珠寶,構成斡旋受賄罪,但對其餘指控則判決無罪。《中央日報》(중앙일보)報導,合議庭指出,第一夫人身處總統身邊,具有潛在影響力,因此必須具備更高標準的清廉性,「未能以身作則,反而成為國民的反面教材,實屬不當」。法院並批評金建希將自身地位誤用為追求私利的手段,惟考量其未曾直接索取財物,且對行為表現出反省與自責,這些因素被列為量刑上的有利情節。宣判前,合議庭強調司法應一視同仁,無論是否為掌權者,皆不應有例外,並重申無罪推定與「存疑時有利於被告」原則,表示判決係依據憲法第103條,完全基於證據認定。此番說明也被視為對最終量刑大幅低於特別檢察組原先求刑的回應。特檢組此前曾對金建希求刑15年、20億韓元罰金及近9.5億萬韓元的追繳金。對於德意志汽車股價操縱案,法院認定證據不足,判決無罪。雖然金建希的帳戶被用於相關交易,且不排除其在未必故意層面容認資金被利用,但法院認為,尚不足以證明其與其他被告之間存在共犯所需的犯意結合。在政治資金法部分,法院亦判定犯罪事實未獲證明。雖認定金建希曾於2021年至2022年間無償接受政治掮客提供的民意調查,但法院指出,相關調查並非專為前總統尹錫悅夫婦而做,提供者亦未藉此獲取財產性利益,因此不構成違法政治資金。至於斡旋受賄指控,法院僅認定金建希收受香奈兒包包與格拉夫鑽石項鍊等行為成立,認為作為總統配偶,其與請託事項之間存在對價關係。另她也涉及政黨法與其他斡旋受賄嫌疑等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
陳玉珍疑幫中華電信職員喬升遷! 馬郁雯、陳又新赴北檢按鈴告發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被將加入台北市議員選戰的馬郁雯與陳又新控訴,用立委的職權進行施壓,涉嫌介入國營事業中華電信的人事升遷。馬郁雯、陳又新今(1月9日)上午9時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陳玉珍圖利與藉勢藉端勒索。馬郁雯表示,國民黨立委為幫翁姓職員升遷對中華電信進行施壓,被中華電信發函給監察院,甚至發陳情信給總統府。不過,陳玉珍的施壓還包含另名李姓職員,並因此叫中華電信柯姓總經理多次來立法院報告人事案情,甚至當著李姓職員的面前,找王姓經理到國民黨金門黨部進行施壓。馬郁雯說,這名李姓職員還被中華電信查出,過去曾捐5000元的政治獻金給陳玉珍,質疑「這樣是對價關係嗎?選民服務是這樣做的嗎?」不僅如此,另名陳姓職員被要求不能原地升遷,即便找來地方人士向陳玉珍求情也沒用。馬郁雯指出,中華電信工會1月6日已經發函給中華電信,要求大規模清查公司人事關說案,並要求因陳玉珍關說獲得升遷的李姓職員調降回原職務,並繳回落差的薪資。陳又新說,陳玉珍並無否認關說,而是說在做選民陳情,但關說不就是從陳情來的嗎?關鍵在於陳情內容是否合法,合理,若不合法卻仗著職權去關說,那就是違法。陳又新表示,本案是否合法,其實從中華電信工會的反應就可以看得非常清楚。他指出,陳玉珍的行為已經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藉勢藉端勒索、第6條第1項第5款對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馬郁雯表示中華電信工會已經發函要中華電信徹查。(圖/翁靖祐攝)
獨/提告TVBS求償百萬敗訴! 張靖玲怒指一審未盡調查真實義務
2022年TVBS新聞台爆出3名女主播聯手欺負主播古彩彥,遭控霸凌者的張靖玲也被調職為資深文字記者,事後因曠職遭解雇。張靖玲希望恢復原職對TVBS提告,但一、二審均敗訴,如今她不僅上訴三審,更對TVBS提告民事損害求償100萬元,不過針對100萬求償部份,法院昨(12月9日)宣判張女敗訴,可上訴,而對此張靖玲認為法院的判決未盡調查義務,顯有失當。針對判決,張靖玲表示,2025年12月2日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將「職場霸凌」明文法制化,足見本案所涉議題具高度公共利益與必要性。她認為,針對此案她已經提出多項具體證據,足以證明陳述皆「有所本」。張靖玲批評到,古彩彥所提交之證據影片顯經剪輯、非一鏡到底、且後製主觀惡意臆測之文字,並夾雜不明時點之照片。張靖玲指出,她不但於公司內部程序提出質疑並要求調查原始資料,於法院審理期間亦再度聲請調查與案情高度相關之多項證據。然一審法院對上述關鍵證據與程序請求悉數置之不理,未盡調查真實義務,導致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均產生重大偏差,已違反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張靖玲質疑,若不調查該如何還原真相?而在審理期間,非法律專業出身的她為呈現事件脈絡與真相,按法院規範申請以PPT方式陳述,亦遭法官以技術性理由婉拒,使她無法完整陳述,審理過程諸多處分亦流於便宜行事,殊值遺憾。張靖玲認為,TVBS對她之陳情,挾職務與權勢之優勢,對她採取壓制、邊緣化等組織性打壓行為,已符合勞動部所列「職場不法侵害」態樣。一審法院未落實調查義務,致判決與事實嚴重不符,因此對整起事件提出澄清及聲明,以供後續審級正確認定。針對古彩彥,張靖玲則指出,對方長年於辦公區散布風水害人之不實迷信謠言,包括宣稱特定辦公室會致人罹癌或死亡、害人受傷,並以巫術言論攻訐同仁會用「黑風水」等,擅自移動他人物品、教唆他人行為;另未經允許私邀具有道士執照之風水師入內指點堪輿及包紅包形成對價關係,及張貼符咒、擺放陣法,致使同仁普遍感受恐懼與壓力,嚴重影響職場秩序。而在她向管理階層反映後,主管單位亦曾表明將予處理;惟其後不僅怠於管理,反而對外發布與事實不符之聲明,刻意隱匿古員不當行為,並限制本人不得說明事實,致使本人名譽及人格權遭受重大損害。張靖玲表示,在突遭調職後,她曾多次向主管、人資及法務詢問具體理由。惟各單位明明可於多個時間點明確說明,卻始終以模糊方式不予回應,明顯有違工作守則並刻意規避相關懲戒程序。她認為,在資訊不對等情況下,卻被迫以推測方式應對,致使後續採取救濟途徑受限,並承受不合理不利益,而此一程序瑕疵顯已違反誠信原則與勞動法令要求之適當程序。
民眾黨雙主席紛陷司法泥淖 羅智強籲適可而止否則民意會反噬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9)日表示,總統賴清德上任1年多來,從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陷入司法戰開始,現任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也被捲入司法風波,在野勢力被搞得七葷八素,呼籲執政當局「黨、檢、媒」適可而止,若把在野領袖逼到牆角,將會被民意反噬。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圖)被控與凱思國際資金有牽連,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目前被列為「他」字案被告。(圖/周志龍攝)近期有消息指控,身兼立委的黃國昌在立法院替一間成衣大廠權益質詢發聲前,這間成衣廠相關企業竟恰好注資到黃國昌妻妹高翬注資成立的「凱思國際」,消息並指控在檢視這間公司後續增資來源後,發現不乏與黃國昌關係密切的政商界人士,引發關注。對此台北地檢署已將黃國昌列為《貪汙治罪條例》「他」字案被告,並喊出要全面調查凱思國際的金流,尤其是否有部分凱思資金流入黃國昌的私人帳戶,以及有無對岸勢力介入,都將是調查重點。黃國昌本人對這些指控強烈否認,直斥「有什麼話到法院講」,也駁斥與特定公司的對價關係,強調自己揭弊從不收受好處,面對接踵而來的司法調查也不會有絲毫畏懼,「儘管放馬過來」。羅智強則說,除了民眾黨前後任主席先後陷入司法泥淖外,別忘了檢方近期全台「抄」國民黨黨部,大票國民黨黨工如今仍官司纏身,包含身兼國民黨組發會主委的不分區立委許宇甄和原住民立委盧縣一等人,不久前還有前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深陷司法痛苦,另外「戰鬥藍」領袖趙少康也因亮票案被偵辦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衝著在野勢力而來是斧鑿斑斑。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左)如今因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等案子官司纏身。(圖/黃耀徵攝)羅智強強調,「大罷免」民進黨大失敗後,執政當局把焦點轉移到司法戰上,「黨、檢、媒」一體簡直要殲滅在野力量,但正如黃國昌所言,國民黨與民眾黨都不會害怕這些司法攻擊,因為民眾都看在眼裡,若拿司法當作捍衛政權的武器清算在野,終會被民意反噬。※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4里長總統大選前赴陸旅遊! 一、二審均判無罪
高雄前金區陳宗佐等4名里長,因本屆總統大選前曾赴大陸旅遊,遭檢方指控接受落地招待並涉及影響投票意向,被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及《反滲透法》起訴。檢方不服一審判決無罪提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審認事用法無不當,13日駁回上訴仍判無罪。本案可上訴。《速審法》規定,當一、二審都判決無罪時,除非有「判決違憲、違背司法院解釋、違背判例」等情況,檢察官才能上訴第三審;本案一、二審都判無罪,未來檢察官想要上訴三審難度相當高,若無理由上訴,本案就無罪定讞。檢方指出,民國112年9月陳宗佐曾招攬31人組團赴北京旅遊,住宿與多數餐費由當地台辦負擔,期間曾宣傳「兩岸一家親」,並提及「不要支持賴清德」等內容。另有黃崑光、陳振琦、黃玉英等3名前金區里長,在112年12月受廈門港澳辦招待,團員只需自付機票,其餘費用由陸方支應。檢方認為此舉與即將到來的大選具有對價關係,構成不正利益。一審時,團員證稱旅程以觀光為主,有少數人記得導覽時聽到「兩岸一家親」,但皆視為一般寒暄語句。團員均表示未受政治施壓,里長也否認替特定政黨動員。地院因此認定,無法證明不正利益與投票行為間具體對價關係,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主張旅費低於行情且由陸方補貼食宿,已構成不正利益,搭配現場政治語句,足認與選舉相關。但二審高分院審酌旅遊相關資料及證人證述後認為,這些證據僅能證明確有落地招待,但無法推論里長收受利益後承諾特定投票方向,4名里長維持原判。本案負責安排行程的旅行業者,一審判有罪,但日前二審時逆轉均改判無罪。
塑料派系情2/地方香火慘遭單點突破 2026正國會困境雪上加霜
2026年百里侯選戰已逐漸加溫,老牌「正國會」派系卻在民進黨內討不到便宜,上周突襲式挺立委林岱樺準備重振雄風,卻又被輿論壓得全員切割,一波操作下更顯派系內部捉襟見肘。黨政高層紛紛嘆氣,如今執政層峰強勢領導下,日薄西山的正國會正逐漸被「單點突破」,老巢被刨根「只是早晚的事」。由外交部長林佳龍領導的「正國會」與總統賴清德出身的新潮流長期「不同掛」,正國會奉前立法院長游錫堃為精神領袖,成員包含前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還有立委林岱樺、王義川、黃秀芳、陳俊宇、吳琪銘,另外像身兼民進黨發言人的新北市議員卓冠廷、我方駐美國副代表楊懿珊等人,此外台南立委陳亭妃也是前重要成員,只不過在2024年因未配合派系中常委選舉配票慘遭除名。知情人士紛紛指出,如今層峰挾龐大資源對正國會要角「單點擊破」,林佳龍真的很難扛住「桶箍」腳色。新北一名輔選大將舉例,正國會出身的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就出身新北鶯歌,綠營地方有默契,已獲徵召選新北市長的立委蘇巧慧只要成功晉級市長,「那肯定是卓冠廷接棒」她直指地方確實不少卓冠廷支持者為此願意力挺蘇巧慧,也因此正國會在新北很難再有強勢主導權。而談到賴清德最在乎的「本命區」台南,另一名地方人士分析,儘管高民調的前正國會成員陳亭妃誓言在市長黨內初選力拼到底,但她的政治盟友、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態度才是關鍵。郭信良被控犯《貪污治罪條例》近期從一審有罪到二審被台南高分院「翻盤」,稱因始終「查不到金流與合理對價關係」等原因逆轉改判無罪,其實郭信良陣營也評估過,縱使公訴人上訴三審,此案最後應也能「安全下庄」,如此讓劍拔弩張的台南政壇氣氛緩和不少。這位地方人士直言,賴清德力挺接棒台南市長的現任立委林俊憲,本身並未與郭信良有何血海深仇,若民調真的無法拉起來,「放大絕」策略性承諾郭信良重返議長大位也不是不可能,「總之不要讓陳亭妃選市長就對了」他直指賴清德心心念念的就是「陳亭妃不能當市長」。立委林俊憲(圖)是綠營2026年台南市長選戰呼聲頗高的候選人,身為總統賴清德嫡系子弟,各界對他成功入主台南市政府看好度不小。(圖/周志龍攝)而身為六都之外的最大縣,彰化地方也有正國會輔選幹部跳腳,直指鑒於「中彰生活圈」一體,台中市與彰化縣過去都會由不同派系人士出馬角逐,如今與新系友好的立委何欣純已獲黨提名角逐2026年台中市長,但層峰卻始終沒確定讓正國會立委黃秀芳「參戰」,彰化縣初選更還在「五里霧」中,黃秀芳呼聲高歸高,但前縣長魏明谷力挺的立委陳素月、樁腳最綿密的前彰化市長邱建富、手握行政資源的彰化市長林世賢也各方逐鹿,正國會當然有危機意識。綠營黨政高層則緩頰稱,彰化之所以不像台中立刻「拍板」候選人,是因為「國民黨誰選大家還拿不準」,如果出身南彰溪州的立委謝衣鳳想選「沒人擋得住」,但謝衣鳳念頭仍舉棋不定,因為她若要選縣長,弟弟謝典林的「議長」大位絕對要讓出來,就算謝典林改選遺留的立委缺「還不一定選得上」。如謝衣鳳不選,究竟是出身北彰的參議柯呈舫還是海線的副縣長洪榮章選,「那就是(現任縣長)王惠美說了算」。因此層峰索性讓各方人馬「多跑2個月」,沒想到在風聲鶴唳的正國會中,以為層峰要「放鳥」,實在多慮了。民進黨2026年百里侯已提名人選中,僅角逐台東縣長的現任立委陳瑩(前排左)算是正國會人選,她將在藍大於綠的台東縣鏖戰藍營縣議長吳秀華與系出同門的前立委劉櫂豪,晉級難度非常高。(圖/方萬民攝)但黨政高層也直言,目前已提名的台中市、嘉義市、宜蘭縣、臺東縣中,只有挑戰台東縣長的現任原住民立委陳瑩勉勉強強算是「正國會」的人,而她將面臨國民黨現任台東縣議長吳秀華與出身綠營英派的無黨籍前立委劉櫂豪夾擊,要選上是難如登天。該人士直指,若吳秀華以不到4成票數僥倖當選,屆時若黨內究責「反正也是英派和正國會的鍋」他坦言種種提名斧鑿難怪惹火正國會。※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要謝龍介為造謠負責 郭國文:有不當往來證據願請辭負責
烏山頭水庫光電板爭議延燒,綠委郭國文17日在臉書發文指控國民黨立委謝龍介散佈假消息,並稱已派人至警局報案告發謝違反《社維法》。謝龍介今(28)日表示自己已收到傳票,並說「好快的刀!」,自己會全力配合,「下週一,我準時到案!」。對此,郭國文則表示,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隨意造謠,就讓謝龍介為散播謠言負起責任!如果有任何人有證據顯示自己跟業者利益交換、不當往來、或任何對價關係,不只歡迎向司法檢舉,更願意請辭負責!「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隨意造謠,就讓謝龍介為散播謠言負起責任!」,郭國文表示,謝龍介在直播說白賊習慣了,講到忘記法律界限,開始大肆造謠不實消息,如今因為散播假消息被警察約談,一切都是司法程序,謝龍介還要裝作被迫害,果然是連偽造連署書都不願意負責的主委。郭國文說,謝龍介有沒有造謠?有!「10/10謝龍介持續稱烏山頭光電板使用藥劑清洗,但前一天經濟部早已澄清,只用清水、10/14謝龍介接受媒體採訪再次說洗光電板不可能只用清水、10/14謝龍介直播說,烏山頭水質報告汙染超標,更用鎘米來做影射、10/15上黃光芹節目表明自己知道行政機關有說澄清,但仍造謠使用藥劑清洗」。每次都講得斬釘截鐵,那就把證據拿出來跟警察說明吧。郭國文指出,至於謝龍介的「細漢仔」陳昆和意圖用合法收取的20萬元政治獻金,來大幅度影射自己官商勾結。「我直接宣布,如果有任何人有證據顯示我跟業者利益交換、不當往來、或任何對價關係,不只歡迎向司法檢舉,我自己更願意請辭負責」。郭國文說,如果政治獻金代表不當往來,那看看謝龍介細漢仔陳昆和大肆攻擊,結果也收取從事太陽能光電業的「上貿電機」10萬元。郭國文指出,更不用說,國民黨也收取在北門做漁電共生的「怡和國際」、「怡和國際能源」業者的政治獻金,按照藍的標準,不就在搞官商勾結?最後,郭國文強調,謝龍介好好面對自己造謠的後果,其他地方議員想要跟上他的後塵,那就一樣面對法律制裁!
沈慶京出庭否認給錢 爆料檢察官林俊言趁律師不在「要我咬柯文哲」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25日由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作證,沈接受柯的律師詰問時爆料,2024年10月11日他當時戒護住院,林俊言檢察官說柯文哲不是好人、不要維護他,10月14日律師不在場時,林俊言還要他咬柯文哲,他也否認有「小沈1500」,他沒有給柯文哲錢。沈慶京證稱,去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他當時被羈押禁見,但戒護就醫在衛福部立台北醫院住院,林俊言檢察官帶著書記官,借用醫院會議室開偵查庭,林俊言就說「以不錄音、不錄影方式,要和被告聊一聊」,但談話內容卻是一直說,柯文哲不是好人、不要維護他,沈慶京說,當時談話近2小時沒有錄音錄影。沈慶京還說,林俊言跟他表示「你如果不能交保出去處理,你的公司會有問題」,林俊言還說,柯文哲不是好人,要求沈慶京不要再維護柯文哲,並拿出鏡週刊的報導內容佐證。沈慶京說,10月14日林俊言又到醫院視察,當時他旁邊沒有律師,他配戴腳鐐被綁在病床上,林俊言要他承認行賄柯文哲。沈證稱,後來他在偵查庭有痛罵檢察官是土匪、強盜及明朝錦衣衛,但檢察官沒有記載在筆錄中。公訴檢察官主張,柯文哲擔任北市市長下令把京華城案送研議,沈慶京也給了210萬元政治獻金,雙方有貪汙的對價關係;庭末,審判長諭知,9月30日下午2點由北市議員應曉薇作證,同案被告柯文哲、沈慶京及吳順民必須到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
海軍網紅爆軍中霸凌「發不自殺聲明」 艦指部發聲駁斥
前海軍中士、網紅許濱樺自爆在軍中被「長官霸凌」,其中包含遭長官以「毀損軍譽、言行不檢」等理由將他調職、降薪,並透露多次申訴高層無果,他只能無奈退伍,同步發表「不自殺聲明」。對此,海軍艦隊指揮部回應指出,指控事項與事實不符。Instagram擁有15萬人追蹤的許濱樺2日發影片透露,在軍中服役13年,長官要求他們用自媒體招生,而他也以海軍士官的身分擔任招募員,他因此獲得214%KPI好成績,考績也獲得甲上。許濱樺也一一列出長官霸凌事跡,包括他買房買車、年終獎金給老婆,卻被說「害別人家庭失和」;去車廠保養汽車時,車廠給他義大利麵吃,被長官指控是「賣車」;他幫老婆洗刷具,被說是「賣清潔用品」;而老婆在家賣褲子,他出現在影片中只是躺在旁邊睡覺,或者老婆影片有TAG他,都被曲解成商業行為。甚至是在家拍影片,許濱樺穿老婆衣服一起跳舞,被說是「行為不檢」;到法國拍婚紗照,卻被長官抹黑是「中共同路人」,甚至結婚時穿的大鳥裝,寓意希望早生貴子,被說是「毀損軍譽」。許濱樺表示,他後續有寫總統信箱、國防部長信箱、打1985、權保會投訴,最後全無下文,甚至被副艦隊長嗆:「你沒有違法、違紀、違規金流、對價關係,但10個長官中有5個說你有問題,你就是有問題!不管你去哪裡,你都要辦到底!」最後他突然遭到調職、扣薪。此外,許濱樺也發出不自殺聲明,「我許濱樺心情好、精神好,不會做對不起自己的事。今天是我最後一次講軍中的事情,純粹把我遇到的事情講完。5、6月士評會均不處分,我到現在也不知道政戰高層是誰。我會繼續寫投訴信,希望未來海軍不要再沒證據辦人。關於調職、中共同路人、施壓霸凌,我只想要一個道歉。」對此,海軍艦隊指揮部回應,針對所屬前許姓中士於個人社群平台表達服役期間遭受單位不當對待,其前於服役期間,已透過6次申訴管道陳情,海軍司令部與本部均已調查並回覆說明,未對其行政懲處或不合宜職務調整與不公平對待,所指控事項與事實不符,並未影響其個人權益。海軍艦隊指揮部強調,籲請當事人發表言論應符合事實;另本部為維護單位榮譽,將適時採取適法措施,以正視聽。◎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綠花議員自爆有人出錢包返鄉專車罷傅?陳玉珍質問檢調會查嗎
「金門坦克」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今天引用「自由時報」報導,指民進黨花蓮縣議會黨團總召張美慧日前受訪時,透露一位不是花蓮人的北部民眾,昨日主動找她,願意出錢請遊覽車載外漂民眾回花蓮。陳玉珍質疑,這可能已經觸犯選罷法規定,因構成「期約賄選」要件是要有對價關係、而非僅限交付賄選款而已,她也問檢調「坐車返鄉投票不要錢」要不要趕快辦?陳玉珍指出,他記得以前金門縣遇到選舉,只要傳出回金門「不用花錢」,不論是指坐船或坐飛機,金門檢方都會劍及履及,立即根據媒體報導分案,約談當事人,而且是「全船、全機乘客都叫去問」,她很想看看這次花蓮檢方會不會比照辦理。陳玉珍、翁曉玲引用自由時報報導,質疑張美慧受訪內容已涉嫌違反選罷法,要求檢調迅速偵辦(圖/中天新聞)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罷法)第99條規定,對有投票權之人,行求其約或交付賄賂或其它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包括投罷免票),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圖形,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該條法律條文也明訂處罰「預備犯」,可處一年以下徒刑。陳玉珍補充,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張美慧受訪時宣稱有人要給她錢,號召年輕人返鄉罷傅,雖然張強調願出錢者不是花蓮人,但從法律看,出錢者是不是花蓮人不重要,請檢調不要再繼續裝睡,張美惠議員也應配合調查,誠實供出究竟是哪位預備犯想要期約賄選?翁曉玲還說,外界現在看到綠營、罷團、民團推動罷免國民黨立委「彷彿錢永遠花不完」,例如近期社群媒體瘋傳罷免宣傳單截圖,內容還完全與事實相反。內容包括指責藍委親中賣台、亂砍預算,這就是典型黑函、謠言,而且宣傳單上完全沒有宣傳者的署名,但選舉期間不論發出什麼宣傳單,都要有發函單位或個人的簽名,否則就是違法黑函,嚴重違反選罷法104條。他說,黑函對被罷免者或候選人相當不公平,情節比「偵辦罷免連署涉嫌偽造文書」更嚴重,呼籲檢調也要拿出辦偽造文書疑案展現的高效率,查清楚究竟誰在散佈謠言。陳玉珍也說,黨團目前蒐集到的黑函內容林林總總,荒腔走板,非常離譜。例如黑函指稱藍白通過財劃法是「加劇人民困境」,包括租屋補貼、育兒津貼、試管嬰兒補助等都要消失,但財劃法明明是增加地方縣市政府的財源,而且包括租屋補貼、育兒津貼等都不會受影響,陳玉珍嗆聲「如果民眾沒領到錢,可以來找我」,他相信所有面臨罷免的國民黨立委也都會這樣說「沒領到,請來找黨團或藍委」,她痛批,罷團用這種魚目混珠不實謠言,想要欺騙選民挺罷免,相信眼睛雪亮的選民,不可能被騙。
綠指控賄選提告發 黃建賓澄清:虛構事實未查證圖製造寒蟬效應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25日)前往北檢告發國民黨台東立委黃建賓以免費下午茶換取支持者反罷免。對此,黃建賓澄清表示,提高者未經查證誣告抹黑,強調將依法提告捍衛名譽,並指民進黨發動惡意罷免卻對自身違法行徑視若無睹,展現雙重標準。吳崢指控台東立委黃建賓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指出黃於6月3日在娜路彎大酒店舉辦免費下午茶會,招待民眾並要求投下不同意罷免票,活動內容明確呈現挺黃訴求,已涉及對價關係與犯意聯絡。吳崢強調,相關事證明確,已偕同律師向北檢告發,並質疑該場活動背後主辦者為何、餐費由誰支付,要求黃建賓對外說清楚、接受司法調查。面對賄選指控,黃建賓表示,提高者未經查證便指控其涉及賄選,甚至虛構情節提出告訴,意圖陷人於罪,行為已觸及誣告、誹謗與散布不實謠言等法律規定,企圖影響罷免案結果。他強調,執政黨長期忽視東部發展,僅在政治鬥爭時才關注台東,對於吳崢以黨職身份散播不實言論、操弄司法、試圖製造寒蟬效應,他將依法提告,絕不姑息,捍衛台東鄉親與地方清譽。他進一步指出,民進黨發動全國性惡意罷免,過程中不乏違法疑慮,包括側翼團體以旅遊名義集結推動罷免、餐敘請客、舉辦高價春酒募款,以及前立委參選人以「請喝咖啡」方式操作連署等行徑,種種違法亂象卻遭執政黨刻意忽視,顯示民進黨在司法標準上雙重標準,毫無節制。
控違法提供免費茶會宣導反罷 民進黨赴北檢告發黃建賓
民進黨指出,國民黨台東立委黃建賓疑似邀集民眾出席免費下午茶會,提供每人價值250元的下午茶,呼籲與會民眾不同意罷免黃建賓案,已明顯涉犯違反選罷法。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25)日由房彥輝律師陪同,前往北檢告發黃建賓違反選罷法。吳崢要求黃建賓向民眾說清楚,免費的茶會是由誰主辦,由誰付款;房彥輝律師說,免費茶會已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疑,請求檢方依法偵辦查明真相,遏止歪風。吳崢指出,對於台東立委黃建賓疑似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案件,前來北檢告發。根據罷免團體及地方所回傳相關消息指出,黃建賓於6月3日在台東娜路彎大酒店舉辦下午茶會,當天有許多民眾出席;同時,相關訊息直指,出席民眾是被接受招待出席下午茶會,即免費用餐,且此並非只是單純聯誼性質茶會,活動上明確出現許多支持黃建賓的訴求,呼籲與會民眾表達不同意罷免黃建賓案,事證已相當明確。吳崢說,綜整相關事證,第一,茶會有招待民眾用餐的事實;第二,在茶會上,有要求民眾支持不同意罷免黃建賓案,已明顯構成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關於犯意聯絡、對價關係的成立,就此,今天偕同律師所整理的事證,一併向檢方告發。吳崢表示,對於所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情事,具體向立委黃建賓提出二項質問,其一,這場活動誰是幕後的主辦者,由誰找來民眾出席這場反罷活動?其次,此場活動的餐費用誰付款買單?要求黃建賓直接清楚向人民交代,並接受司法調查。房彥輝指出,從掌握的相關事證,本案涉及免費提供給選民用餐,並利用這樣的場合宣導反罷免、支持黃建賓的訴求,明顯已動搖選民的投票意志,影響投票的公正性,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投票行賄罪的嫌疑,因此,陪同發言人提出告發,請求檢方依法偵辦查明真相,以遏止此種歪風。
報稅倒數提醒!財政部曝「報稅4地雷」 報錯恐挨罰
報稅季倒數計時!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限就到114年6月30日,距離今天(25日)只剩不到一週的時間,財政部便點出4大常見「報稅地雷」,提醒報完的朋友也要再次確認,避免報錯遭補稅處罰。1、「免稅額」申報錯誤財政部表示,每人免稅額9.7萬元,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等)滿70歲14.55萬元。如果列報扶養滿70歲的兄弟姊妹、其他親屬或家屬(叔、伯、舅等),不屬於直系尊親屬,免稅額仍為9.7萬元,不可按14.55萬元計算。若子女及兄弟姐妹已滿18歲,須因身心障礙、在校就學或無謀生能力才能列報扶養,服役、待業、補習、無薪假都不算無謀生能力。2、「所得」申報錯誤民眾若誤刪或更改申報系統自動載入的所得資料,如有疑義,請先向給付該筆所得的扣繳單位查對,如因扣繳單位填報錯誤所致,請該扣繳單位向國稅局辦理扣(免_繳憑單更正。如果漏報租賃所得、私人借貸利息所得、海外所得及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如透過金融機構或信託業者投資境外或大陸地區基金、債券及股票等金融商品,所獲配的利息、股利、出售或轉換之利得)或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交易所得等。3、「扣除額」申報錯誤●「捐贈」列舉扣除額:誤報點光明燈、法會、安太歲或入會費等「有對價關係」的支出。●「保險費」列舉扣除額:誤報「非直系」受扶養親屬的保險費;誤報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非同一申報戶」的人身保險費(全民健保除外)。●「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誤報「非公立醫院或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醫院(診所)」的醫療費;誤報「非屬醫療性質」的醫美整形、坐月子費、看護費及住院餐費等;「未自行扣除」領有保險給付的部分。●「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誤報「修繕貸款」或「消費性貸款」的利息支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 113 年度在該地址「未辦竣戶籍登記」、113 年度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不可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誤報「非納稅義務人子女」(如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其他受扶養親屬)的學費支出。4、未完成申報上傳網路(含手機)申報系統一定要操作到最後步驟按下「申報資料上傳」,系統顯示「申報完成」或「申報成功」才算完成申報,也可查詢申報結果,顯示「您已完成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表示申報成功。最後,財政部也補充,民眾如發現報錯或想更改資料,本(6)月30日前再次登入申報系統,更正資料後重新申報上傳就好,系統會以最後一次上傳申報的資料為準,另外留意更正後應納稅額有無變動。
涉性招待案一審無罪「南檢提上訴」 陳宗彥:啟動已簽結案件令人匪夷所思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擔任台南市民政局長、新聞處長期間,涉及接受性招待,遭檢方因貪污罪起訴,法官認為無法認定「陳董」是陳宗彥,一審獲台南地院判處無罪,台南地檢署不服,向台南高分院提起上訴。對此,陳宗彥昨(9)日發出2點聲明表示,檢察官當時重新啟動這件十多年前就已經被他們自己簽結的案件,其實一開始就令人匪夷所思,並強調會在第二審為自己的清白繼續奮戰。陳宗彥被控於2012年受請託台南市某偵查隊副隊長調動案及2013年某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2次免費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南檢去年8月15日起訴,台南地院5月15日宣判,合議庭認定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及關說的證據均不足,判無罪。針對台南地院以關鍵錄音檔因無法認定性交易男客「陳董」指誰,判陳宗彥無罪一事,南檢指出,通訊監察譯文與LINE對話紀錄明確顯示,陳宗彥於2012至2013年間,多次透過王孝瑋安排性交易,並親赴指定地點與酒店女服務生發生性行為。檢方質疑,若如陳宗彥辯稱是「代他人安排」,何須親自赴約?原審一方面認定陳宗彥是以自身LINE帳號聯繫安排,一方面又指「男客為不詳人士」,判決邏輯明顯矛盾,未依法釐清。此外,南檢認為,陳宗彥於民國101年12月26日晚間,確有委請被告王孝瑋安排酒店女服務生提供性服務,並依約前往指定地點接受性服務;而被告王孝瑋於民國101年12月26日前,即曾請託被告陳宗彥協助「某員警平調案」,被告陳宗彥亦允諾並電請臺南市警局秘書協助處理,檢方認為此事構成典型的「對價關係」,且關說行為與其職務具實質關聯,屬於《貪污治罪條例》所規範的職務上行為,原審卻未予詳審,僅輕易判定無違法情節,顯屬重大疏漏。原審判決將連家樑與王孝瑋媒介性交10次之對象,從起訴書所載之「陳宗彥」改列為「不詳男客」,檢方也指出此舉與起訴書犯罪事實不符,卻仍據以量刑並宣告連、王緩刑,質疑原審顯有濫用裁量權,違反比例原則與公平正義。故檢方今日依法對陳宗彥、連家樑、 王孝瑋3人提起上訴,期上訴審法院將原判決撤銷,更為適當合法之判決。據《三立新聞網》昨日報導,陳宗彥對此發出2點聲明,一、無論是從證據取得的適法性,還是從建構案件事實的合理性來看,檢察官當時重新啟動這件十多年前就已經被他們自己簽結的案件,其實一開始就令人匪夷所思;二、感謝第一審法官清楚的認事用法,諭知我無罪的判決。非常遺憾檢察官再提起上訴,但我會在第二審為自己的清白繼續奮戰。
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性招待竟無罪 南檢上訴:代人安排何須親赴!
臺南地檢署針對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嫌性招待案提起上訴,認為臺南地方法院針對被告陳宗彥、連家樑、王孝瑋的原審判決,在認事與用法上均有違誤,且未詳加說明對價關係與職務上行為構成,判決理由明顯不備。檢方今(9)日已正式提起上訴,請求上級法院撤銷原判決,重新審理。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547號刑事判決指出,連家樑於101年至102年間擔任臺南市「慷樂隊酒店」、「皇龍酒店」、「天上人間酒店」實際負責人,王孝瑋則是連家樑之特別助理,兩人共同基於營利並媒介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之犯意聯絡,媒介三家酒店女服務生與男客為性交行為共10次,每次向男客收取性交易費用新臺幣1萬2,000元,並與提供性交易之酒店女服務生對分,以此方式共同媒介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以牟利。而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擔任臺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接受業者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及關說警官平調,接受業者性招待2次。臺南地方法院上月15日宣判,合議庭認定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及關說的證據均不足,判無罪。連家樑、王孝瑋均依媒介性交易罪,各判應執行1年、8月,緩刑2年。根據南檢起訴書內容,陳宗彥任職南市府期間,因綽號「歐哥」連家樑、綽號「豆哥」王孝瑋等酒店業者關說員警平調案件,以及接受業者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進而接受連家樑、王孝瑋所提供的性招待。檢方指出,通訊監察譯文與LINE對話紀錄明確顯示,陳宗彥於101至102年間,多次透過王孝瑋安排性交易,並親赴指定地點與酒店女服務生發生性行為。檢方質疑,若如陳宗彥辯稱是「代他人安排」,何須親自赴約?原審一方面認定陳宗彥是以自身LINE帳號聯繫安排,一方面又指「男客為不詳人士」,判決邏輯明顯矛盾,未依法釐清。此外,陳宗彥於101年12月26日晚間,確有委請被告王孝瑋安排酒店女服務生提供性服務,並依約前往指定地點接受性服務;而被告王孝瑋於101年12月26日前,即曾請託被告陳宗彥協助「某員警平調案」,被告陳宗彥亦允諾並電請臺南市警局秘書協助處理,檢方認為此事構成典型的「對價關係」,且關說行為與其職務具實質關聯,屬於《貪污治罪條例》所規範的職務上行為,原審卻未予詳審,僅輕易判定無違法情節,顯屬重大疏漏。同樣情形也發生在102年11月9日,當時王孝瑋在「某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上請託陳宗彥協助,並再次免費招待性服務。從對話內容可見其刻意交代女服務生「不要收錢」,檢方認為此舉即是利益輸送,構成賄賂行為。原審判決將連家樑與王孝瑋媒介性交10次之對象,從起訴書所載之「陳宗彥」改列為「不詳男客」,檢方也指出此舉與起訴書犯罪事實不符,卻仍據以量刑並宣告連、王緩刑,質疑原審顯有濫用裁量權,違反比例原則與公平正義。故檢方今日依法對陳宗彥、連家樑、 王孝瑋3人提起上訴,期上訴審法院將原判決撤銷,更為適當合法之判決。
幫巡佐學長「白單改紅單」省200元涉貪 台中女警遭停職淪麥當勞打工
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先前爆出「白單改紅單」案,目前有31名警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已被停職。台中地方法院5日開庭審理該案,其中一名學歷優異、曾任代課教師的陳姓女警,只因受巡佐學長李科甲的請託,將開罰較重的機車違停白單改為紅單,省下約200元,如今陳女不但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停職後還只能在麥當勞打工。2021年11月時任西屯派出所巡佐、兼任「警友會」承辦人的李科甲5日出庭應訊,坦承自己因騎機車違停,被時任大墩所警員的陳姓女警開出罰金較高的白單,之後他為了省下200元罰鍰,等陳女回到派出所後,請陳女將白單改成紅單,但陳女卻因此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起訴,遭到停職。據悉,陳女學歷不錯,進入警界前曾當過代課教師,沒想到進入警界後,卻因此案遭到起訴停職,目前只能在麥當勞打工,至於其他停職中的涉案警員,目前則從事木工、水泥工、外送員等行業。若貪污罪名成立,她與其他30名警員都將遭到免職,但如果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這些警察還有機會申請復職。而此案是因時任西屯所所長金桂明、「警友會」承辦人巡佐李科甲,涉嫌接受警友會成員或親友請託,要求屬下警員將「駕駛不在場」的白單,改為罰鍰較低「駕駛在場」的紅單,造成西屯所金桂明、李科甲及大墩所陳姓女警等共31名警員被起訴。今年4月,金桂明在準備程序庭上坦承所有犯行,表示不會辯解、全數認罪。金桂明表示,他對於當時所內同仁的遭遇感到抱歉,強調他們並未主動改單,也沒有收到任何好處,是他任內失職未能保護好下屬。5日開庭時,金桂明想為涉案下屬求情,但並未獲得陳述的機會。事後金桂明向媒體表示,警察機關屬於較封閉的公務體系,基層警員通常都是由學長姊教導,所以對於長官或學長姊的指令時,他們就會認為是上級行政的指導而配合。金桂明提到,涉案的基層員警根本不認識違規車主,更無對價關係,基層警員只是依學長姊指示將白單改為紅單,若以《貪污治罪條例》論罪,不只會被免職,連退休金也會一併被剝奪,對基層警員來說均屬過重,希望法官能以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判決,達到處罰與警惕作用。
涉詐領助理費384萬! 北市議員陳怡君再被爆收建商賄款70萬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起,利用胞弟、弟媳等人掛名擔任助理,與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合作,向台北市議會申報不實資料,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士林地檢署今(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將2人起訴,並將案件移審士林地院,將再下午召開延押庭。據了解,檢察官查出,陳怡君於擔任第13、14屆北市議員期間,與綽號「饅頭主任」的張惠霖共謀,利用陳怡君胞弟、洪姓弟媳、賀姓前員工、張惠霖胞姊充作人頭,掛名擔任助理,自2019年至2025年2月間,藉由偽造聘書、人事資料等方式,在聘書上偽簽姓名,再透過不知情的助理製作不實文書,向北市議會申報,詐領助理薪資、年終與慰勞金共計384萬8568元。檢方還發現,該款項經過了層層轉帳,張惠霖每月會領出現金,製造金流斷點,再將款項存入友人帳戶,甚至在2022年指示友人開立支票,存入個人帳戶,用以繳納陳怡君與張惠霖的房租,部分款項則被提領後存入張惠霖的證券交割帳戶,用於買賣股票,企圖規避追查,已構成洗錢行為。檢方更查出,陳怡君與張惠霖涉嫌收賄,2023年8月起至2025年2月期間,品嘉營造、品嘉建設及品佳資產管理顧問公司胡姓負責人高姓董事,希望能加速其建案的建築執照、行道樹遷移、污水審查、道路開挖許可及工地臨時用電許可等申請進度,每月以「顧問費」名義,匯款3萬9207元至3萬9219元不等至張惠霖指定的帳戶,共18筆、共計70萬5894元,與助理費部分合計為455萬4462元。陳怡君和張惠霖收款後,陳怡君疑似以職權向市府工務局、公園路燈處與自來水處等單位施壓,而「顧問費」同樣經由張惠霖領出現金,製造金流斷點,檢方認為其涉犯洗錢防制法、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一併起訴。對於相關指控,陳怡君在偵訊時否認主導犯行,辯稱洪、賀等人確實有幫忙跑行程、剪輯影片,並非完全是人頭助理,而聘任資料都由辦公室處理,涉案帳戶與提款卡「只是放在包包裡備用」,對金流運作並不清楚。針對建商「顧問費」部分,陳怡君聲稱是張惠霖處理,他本人直到第1筆款項入帳後才知道,從未與建商有對價關係。張惠霖則供稱,確實有使用洪、賀、張3人帳戶代為收款,助理聘書也是由她代簽,這些金額用於補貼辦公室開銷。至於「顧問費」,張惠霖坦承收款後有提領給陳怡君,但堅稱是高姓建商主動提議,目的是協助處理民眾的都更案。陳怡君的洪姓弟媳說,自己從未實際任職,只是掛名助理協助報帳,帳戶與提款卡都交給陳怡君使用,曾被囑咐若遭查詢「就說不知道」。賀姓前員工則稱,只是幫忙剪輯影片、論件計酬,不知自己被當人頭助理,也沒有授權他人提領薪資,對相關事宜毫不知情。關於「顧問費」一事,胡姓與高姓建商聲稱,這是基於陳怡君辦公室可協助行政協調,為避免公文延宕才給付酬勞,未曾談妥任何對價內容,純屬「單純贊助」。對此,檢方認定,陳怡君、張惠霖、洪、賀及張等5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與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而陳怡君與張惠霖另涉偽造署押、洗錢防制法之洗錢及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而胡姓與高姓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已將案件移審士林地院。目前檢方已聲請法院宣告沒收詐領所得384萬8568元及賄賂所得70萬5894元。另針對同案被告楊姓與陳姓助理,檢方認為犯罪嫌疑不足,已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性招待案 南院一審判無罪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接受業者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及關說警官平調,接受業者性招待2次。台南地方法院今(15)日下午宣判,合議庭認定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及關說的證據均不足,判無罪。連姓及王姓業者均依媒介性交易罪,各判應執行1年、8月,均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根據南檢起訴書內容,陳宗彥任職台南市政府期間,因綽號「歐哥」連家樑、綽號「豆哥」連家樑等酒店業者關說員警平調案件,以及接受業者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進而接受連家樑、連家樑所提供的性招待。檢方起訴認定,陳宗彥打電話給市警局謝姓祕書請託王姓警官平調案,具有職務上密切關連性,是陳宗彥有實質影響力所造成,2天後由連姓業者提供陳宗彥性招待,兩者具有對價關係;至於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也在陳宗彥請託後,前後不到1小時,經發局人員即已處理好,並簽核完成,明顯對承辦人員職務上發揮影響力,且有對價關係。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檢方起訴陳宗彥所指的通聯紀錄,指他接受性招待一事並無積極及關連性,證據力明顯不足;王姓業者對陳宗彥請託的警職人員平調案後,陳宗彥在4個月後接受性招待的對價要求,完全不符經驗法則,也證據不足,因此判無罪。
陳宗彥被控接受性招待「一審獲判無罪」 本人3點聲明回應:非常欣慰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接受業者性招待,因查無不法事證而簽結,但台南地檢署重啟偵查,查出陳宗彥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2次,且犯後態度不佳。然而台南地院今(15日)判無罪,可上訴。台南地檢署民國102年間偵辦王姓男子涉嫌妨害風化案,發現業者涉嫌行賄,時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民政局長的陳宗彥也涉入,因查無具體不法事證,在104年8月31日簽結。不過全案因又有人告發,南檢事隔8年重啟調查,經過1年6個月偵辦,去年偵結起訴,以陳宗彥犯後態度不佳,請求從重量刑。檢方起訴指出,陳宗彥打電話給市警局謝姓祕書請託王姓警官平調案,具有職務上密切關連性,是陳宗彥有實質影響力所造成,2天後由連姓業者提供陳宗彥性招待,兩者具有對價關係;至於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也在陳宗彥請託後,前後不到1小時,經發局人員即已處理好,並簽核完成,明顯對承辦人員職務上發揮影響力,且有對價關係。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檢方起訴陳宗彥拿出的通聯紀錄,指他接受性招待一事並無積極及關連性,證據力明顯不足;王姓業者對陳宗彥請託的警職人員平調案後,陳宗彥在4個月後接受性招待的對價要求,完全不符經驗法則,也證據不足,因此判無罪。針對結果,陳宗彥也發表3點聲明回應:1、感謝法官正確的認事用法,也感謝大家關心。2、這件十多年前就已經被檢察官簽結的案件,法制上根本是不應該再存在的,被起訴我深感不平。3、獲得無罪判決,我非常欣慰,謙卑地希望能就此揮別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