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簿公堂
」 家寧 Andy 離婚 大陸 遺產
馬辦風波愈演愈烈! 侯漢廷宣布封口不談:基層很焦慮
馬英九基金會財務風波持續延燒,基金會今(29)日正式提告前執行長蕭旭岑及員工王光慈涉背信、侵占等罪嫌,引發藍營關注。對此,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直言,事件已讓許多基層支持者感到焦慮;他宣布,即日起不再評論相關爭議,盼在野陣營將焦點拉回監督執政黨。馬英九基金會基金會今向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指控蕭旭岑、王光慈涉嫌背信、侵占等罪嫌。對此,王光慈母親以「給馬英九的公開信」形式泣訴女兒被迫下跪磕頭、掐脖攻擊,更罹患重度憂鬱症,兩度尋短,她將向台北市勞動局舉報職場霸凌,引起社會高度關注。蕭旭岑則是在接受專訪時獲得消息,他說,對於事件走到對簿公堂感到遺憾,認為受傷最深的人其實是馬英九,也強調自己有任何不法,會辭去國民黨副主席。針對馬英九基金會提告蕭旭岑、王光慈一事,侯漢廷說,相關風波讓許多基層支持者感到焦慮,最不樂見的就是內部摩擦演變成「親痛仇快、授綠以劍」的局面。他認為,若有不法應依法偵辦;若無不法,相關人士也應盡快溝通化解歧見。侯漢廷宣布,即日起不再於政論節目或媒體評論此事,若節目安排相關議題,自己將選擇避談,甚至直接告假。他強調,在野陣營應將戰力集中於監督民進黨、為人民發聲,「此題從我封口,讓我們專注回真正的戰場」。
遭馬英九基金會提告 蕭旭岑:若有不法願辭藍副主席
馬英九基金會今(29)日上午委由律師向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指控前執行長蕭旭岑、員工王光慈涉嫌背信、侵占等罪嫌。對此,蕭旭岑接受專訪時獲得消息並表示,對於事件走到對簿公堂感到遺憾,認為受傷最深的人其實是馬英九,也強調自己有任何不法,會辭去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表示,基金會以董事會為最高決策機構,因此目前仍不清楚此次提告究竟是以基金會名義,還是馬英九個人名義提出,相關情況仍有待進一步了解。他認為,整起事件還牽涉到馬英九的輔助宣告等議題,但自己始終秉持同樣原則,希望保護馬英九,不希望其受到刺激。面對相關指控,蕭旭岑強調,自己會坦蕩面對司法調查,也願意到相關單位說明。他強調:「如果我有任何不法,我願意辭去國民黨副主席職務。」蕭旭岑也批評,有心人士明知馬英九判斷能力與過去不同,卻仍讓他站上第一線衝撞爭議,這樣的作法不道德,也傷害馬英九的歷史定位。
離婚官司拖1年喬不攏!鄭中基與父鄭東漢現身法庭 她見媒體秒閃人
港星鄭中基去年證實與第二任妻子余思敏離婚並對簿公堂後,目前雙方離婚公司依舊喬不攏,日前再度開庭,鄭中基與父親鄭東漢現身灣仔家事法庭。根據《香港01》報導,鄭中基與鄭東漢兩人乘坐七人座車抵達法院,鄭中基見到現場有媒體守候則一言不發地走進大樓。在歷經5個小時開庭後,父子倆面露疲態地走出大樓,面對媒體詢問官司是否完結、達成共識,鄭中基語氣無奈地說:「還沒呀。」可見雙方仍舊僵持不下。另一方面,前妻余思敏也在律師陪同下現身法庭大樓,但一看見媒體就轉身折返迴避。當被問及為何每次都要陪鄭中基出庭時,鄭東漢回:「我自己要出庭嘛,被人拖下水。」當媒體繼續追問贍養費問題時,他則激動地大喊:「說好別拖我下水嘛。」至於余思敏開出的條件是什麼,鄭東漢也未多做回覆,隨後禮貌地跟記者道別離去。之前傳出鄭中基每個月僅願意支付8000港幣(約新台幣3萬)的贍養費,讓余思敏相當不滿的消息,鄭中基曾公開聲明表示:「親愛的傳媒朋友們,感謝大家一直以來對我們的關心和支持,基於最近實在太多流言蜚語及有關孩子和財政安排上的失實報道出現(包括所謂「港幣8000元贍養費」等與事實嚴重不符),嚴重影響我及家人,在此想跟大家說一句,對的,我們正在辦理離婚手續。」
家暴宏泰主席林鴻南又跟蹤女員工 「千億豪門媳」違反保護令遭起訴
宏泰主席林鴻南與妻子王婉玲結褵多年,但雙方近年感情不睦,正進行離婚訴訟,林鴻南2025年指控王女家暴而申請保護令,台北地院同年3月核發通常保護令,王1月在路上巧遇集團李姓員工,認為李女是林小三而一路尾隨至宴會場所,發現林也在後大聲咆哮,更在住處裝設監視器監控林男,檢方認為王違反違反《家暴法》,20日依2罪起訴王女。王女原為林鴻南公司的特別助理,雙方結縭20多年,但近年感情不睦、互相提告,糾紛屢屢登上媒體版面,王指控林婚後長期外遇且對她家暴,林則反咬王長年酗酒並施暴,雙方目前正對簿公堂、訴請離婚。而林鴻南指控王在夫妻關係期間對他家暴並申請報護令,台北地院在2025年3月26日核發通常保護令,規定王不得對林男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亦不得進行騷擾、接觸、跟蹤等非必要聯絡,有效期間為2年。但2026年1月24日晚間,林委託李女到家中拿酒,並送到松山區某宴會會館,王女發現後情緒失控,認為對方是丈夫的外遇對象而上前理論,更一路尾隨對方到餐廳,見林在現場後更大聲咆嘯,林男報警處理,王才被警方強制帶離。2月2日,王女還在住處裝設監視器,刻意對準林男住處拍攝以監控林行蹤,林向松山警分局提出告訴,全案於20日偵結,檢方認為王女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違反保護令2罪,依法起訴,並請求法院分論併罰。
女閃婚獲千萬房產「99%份額」!閃電離婚後起訴分割 法院這樣判
大陸上海市一名曹姓男子與趙姓女子因搭乘順風車相識,兩人迅速墜入愛河並登記結婚。婚後,曹男出於對婚姻的信任與承諾,將一套價值近千萬元人民幣的房產重新登記,其中99%產權登記在妻子名下。然而雙方婚姻僅維持約3年半,且實際共同生活僅半年,趙女事後要求依照產權比例分割房屋,雙方多次對簿公堂。《北京青年報》報導,該房產並非夫妻共同購買,而是曹家老宅多年前拆遷後所得,原本登記在曹男與父母三人名下,也是曹家最重要的家庭資產。曹男父母為普通工薪家庭,平時主要依靠另一間拆遷所得小房出租補貼家用,而涉案房屋則一直作為一家三口居住使用。法院發現,趙女曾有過一段婚姻,並育有一名女兒。和曹男結婚後,她提出為方便女兒未來就學,希望將戶口遷入曹家。曹男認為夫妻間互相信任理所當然,因此勸說父母將房產先過戶給自己。之後,他又在父母不知情情況下,將房屋99%產權登記至妻子名下,自己僅保留1%。不久後,雙方感情惡化。趙女第一次提起離婚訴訟時,法院認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因此未判離婚。雙方後續持續分居,一年後趙女再度提告,最終雙方調解離婚。離婚半年後,趙女第三度將前夫告上法院,主張依照房產登記比例分割財產,要求取得99%房產價值。曹男則主張,房屋來源是父母拆遷所得,並非夫妻共同財產,若依登記比例分割,對父母極不公平。法院認為,本案關鍵在於如何認定夫妻間贈與的法律性質,夫妻間財產贈與與一般贈與不同,通常是基於婚姻長久維繫的期待,具有特殊目的,不能僅依產權登記比例機械認定。法院綜合考量房屋來源、婚姻存續時間、雙方對家庭與房產的貢獻等因素後認定,該房屋源自曹男父母老宅拆遷,趙女對房屋形成並無實際貢獻;且雙方婚姻屬典型「閃婚閃離」,實際共同生活時間極短,也未生育子女。若讓趙女取得99%房產利益,不僅顯失公平,也可能導致兩名老人失去主要居所。此外,法院指出,趙女從事房地產相關工作,對產權與財產風險具有一定認知,卻未提醒曹男審慎處理,也未與其父母充分溝通,即接受大比例產權贈與。不過,趙女曾支付11萬餘元稅費,雙方亦有短暫共同生活,因此仍應給予一定補償。最終,法院判決涉案房屋歸曹男所有,趙女可獲得50萬元補償金。
女起訴舅舅、表弟要求返還亡母鉅額遺產 只拿回「1支手機」原因曝光
大陸1名范姓女子病逝後,劉姓女兒與舅舅、表弟因遺產問題對簿公堂。劉女認為2人占有母親生前及去世後的巨額財產,遂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人民幣857萬餘元(約新台幣3981萬元)及利息,同時返還金銀首飾、房屋手續、鑰匙及部分遺物,並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3萬元)。綜合陸媒報導,法院查明,范女於2023年6月病逝,生前曾在律師見證及全程錄影下立遺囑,明確表示所有遺產由弟弟繼承,以感謝弟弟一家多年照顧,尤其在其重病期間不離不棄。遺囑中還提到,范女此前已向女兒贈與人民幣100萬元(約新台幣464萬元)現金及3處商鋪,估值約人民幣160萬元(約新台幣743萬元)。案件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銀行帳戶資金流向。法院認定,范女生前帳戶累計被取現及轉帳約人民幣462萬元(約新台幣2144萬元);在她去世後,范男操作相關帳戶取現、轉帳約人民幣394萬元(約新台幣1828萬元),總金額超過857萬元。其中1筆人民幣300萬元(約新台幣1392萬元)款項,被轉入范男兒子新開設的銀行帳戶。法院認為,由於范女生前已有授權及遺囑安排,范男父子取得相關款項不構成不當得利,而遺產繼承問題亦另案處理,因此本案不再認定遺產歸屬。對於劉女要求返還現金、美元及金銀首飾等主張,法院指出其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相關財物存在或由范男占有,因此不予支持。至於房屋手續與鑰匙,因涉及遺產繼承爭議,也未在本案中處理。不過,法院認為范女生前使用的1部OPPO手機具有特殊情感價值,作為女兒的劉女與該遺物精神聯繫更為密切,因此判令范男返還手機。最終,二審法院認定一審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劉女上訴,維持原判。
Andy宣布「進行大企劃」認了放慢更新速度 誠心祈求1事
百萬YouTuber情侶檔「眾量級」成員Andy老師與家寧分手後爭議持續延燒,雙方因頻道經營權、公司帳目與資金流向等問題對簿公堂,事件備受外界關注。就在輿論未歇之際,Andy老師於12日透過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透露自己決定會去參加人生第一次的「白沙屯媽祖進香」,再度引發討論。Andy老師在貼文中表示,近期刻意放慢步調,讓自己擁有更多休息時間,影片更新頻率也將暫時降低。他寫道:「最近把步調放慢,讓自己休息時間更多,影片更新速度會慢些,我準備好就會回來的」,同時透露正在籌備一項「大企劃」,為後續發展留下伏筆。該貼文發布後,不少粉絲紛紛留言關心,而Andy老師也親自於留言區揭曉所謂「大企劃」內容。他指出,自己將首度參與「白沙屯媽祖進香」,並表示希望透過此次行程祈求一件重要的事情,「期待遇到你們」。從他分享的照片可見,Andy老師頭戴印有「白沙屯拱天宮」字樣的紅色帽子,身穿白色上衣,整體造型簡單樸素,他也向網友詢問初次參與進香應注意事項,網友則表示,「隨遇而安,享受當下沿途的風景,在過程中會瞬間領悟了很多事,還有溫暖的香燈腳」、「記得擦防曬、隨時補充水分,累了休息一下無妨」、「注意被餵食太飽」、「路邊東西不要一次拿太多,需要的時候再拿」。
眾量級開撕升級!調解5分鐘秒破局 Andy查帳卡關
百萬YouTube頻道「眾量級CROWD」昔日搭檔分手後爭議持續延燒,Andy老師與家寧因帳務與經營權問題對簿公堂。新北地院今(10)日安排雙方調解,未料僅約5分鐘即宣告破局,顯示雙方歧見仍深。案件除雙方當事人外,家寧父母與妹妹亦一併捲入刑事與民事爭議,後續將持續審理。調解當日,雙方均由律師出面,家寧父母張國龍與曾淑惠則親自到場。調解結束後,家寧父母與律師在法院內討論逾1小時,離開時未對外回應,且兩人刻意分開行動。法院已排定13日再度開庭,傳喚張家4人進行準備程序。本案起於頻道拆夥後的帳務爭議。Andy指出,「眾量級CROWD」6年營收達上億元,但自己僅領取約695萬元收入,且月薪約5.5萬元,未參與分紅,並指控遭撤除董事身分、沒收25%股份後離開團隊,連頻道商標也由家寧母親持有,因此要求查帳釐清。回顧發展,兩人於2016年交往期間創立頻道,訂閱數突破百萬,巔峰接近230萬。2018年成立群海娛樂負責營運與財務,由家寧母親擔任董事長,家寧與父親分別擔任董事與監察人,Andy則掛名董事,主要負責內容製作。爭議擴大後,群海娛樂遭檢舉涉有逃漏稅,新北地檢署於去年4月搜索約談,訊後裁定家寧交保3萬元,其父與妹妹各5萬元,母親20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相關資產亦遭查扣約2700萬元。檢方調查認定,家寧母親疑涉挪用頻道收益,包括流量分潤、廣告收入、周邊商品與商標權等,金額逾4427萬元,並以人頭資料申報成本,估計逃漏稅達572萬元,因而依逃漏稅、業務侵占及背信等罪嫌起訴。家寧父親與妹妹則被控協助逃漏稅。此外,家寧被指於2024年11月未經Andy同意,變更頻道登入密碼,涉犯無故變更電磁紀錄罪。另一方面,她亦以群海娛樂監察人身分,對擔任負責人的母親提起求償訴訟,形成公司內部對告情形,引發外界關注。Andy方面則持續透過司法途徑申請查帳,法院已裁定可由會計師進行查核,但相關資料取得進度有限。雙方律師均表示,後續仍將依程序進行,是否再行調解仍待觀察。目前案件橫跨刑事與民事,雙方爭議未見緩解,後續發展備受關注。
《周處除三害》爆分紅爭議!李烈發聲明反擊擬提告
國片《周處除三害》2024年在中國大陸上映後創下破台幣30億元票房,但近日爆出投資分紅爭議!日前有股東控訴,電影大賣卻遲遲沒有收到分紅,「看得到卻吃不到」,對此,電影監製李烈所屬的「一種態度電影股份有限公司」與出品方(合稱「聲明人」),今(10日)正式發佈聯合聲明反擊,除釐清相關爭議點,同時也要負責發行的總經理陳永雄出面說明,否則將正式對簿公堂。李烈監製、阮經天主演的《周處除三害》在中國大賣6.65億元人民幣(約31億台幣),對於股東埋怨未收到鉅額投資分紅一事,李烈的製作方一種態度電影股份有限公司及出品方發聯合聲明指出,電影《周處除三害》於2024年三月於中國上映,然而台灣製作方及出品方至今只收取到應收中國票房分紅之20%。該片海外與中國發行均由英屬維京群島商叁叁喜喜股份有限公司(原英屬維京群島商發行工作室股份有限公司Distribution Workshop (BVI) Ltd.)總經理陳永雄(Jeffrey Chan)先生負責。經查,中國發行方已將台灣方面應得款項近全數交予陳永雄先生,然台灣方卻未獲交付。《周處除三害》於2026年四月九日召開投資人會議,陳永雄先生原已允諾出席說明卻臨時缺席。為捍衛台灣出品方權益,聲明人在此嚴正呼籲陳永雄先生七日內主動出面說明並負責,否則聲明人擬共同提出告訴。
資深玉女認了「網戀」對象不止一人 親揭半夜不睡覺真相
資深玉女歌手周思潔日前傳出半夜不睡覺「網戀」的消息,引發外界高度好奇。對此,周思潔親自回應「真相」。針對網戀傳聞,周思潔笑稱自己確實算是在「網戀」,但對象並非單一的「小情小愛」,而是充滿「大愛」的師生情。她透露,從2001年至今的25年間,她致力於文化教育事業,也完成了小學四年級就立下成為導師的願望。這些年來,她每天都會收到許多學生的「情書」與情緒價值,甚至有人抱著她喊:「老師你嫁給我吧!」周思潔分享,她的愛人們每天會寫「幸福日記」給她,而她每天會仔細閱讀三回(早晨起床、空檔時間,以及晚上回覆時),從中汲取大量養分,了解學生們在大企業的SOP、生活點滴與喜好的連續劇等。她也鼓勵大家,每個人都應該在生活中找到可以「戀愛」的對象,無論是寵物、小說還是短影音,藉此在生活中獲得安慰,進而進入「擁抱小幸,累積在一起的能量」的美善循環。周思潔透露對象並非單一的「小情小愛」,而是充滿「大愛」的師生情。(圖/萊格悠提供)除了分享自身的幸福網戀,身為心靈導師的周思潔,也對近期知名男星與女總裁的感情糾紛發表看法。新聞指出,女方曾大手筆金援男方,最終卻換來男方自稱單身的冷處理與否認交往,雙方甚至對簿公堂。周思潔溫暖喊話:「請停止這種毫無意義的自我消耗吧,你沒有任何問題,你絕對值得被這個世界好好愛著。」 她以心理學與社會交換理論分析,一段關係的穩定性取決於雙方資源、能力與心理需求的匹配度。她直言,單方面毫無底線的付出,就像「給沙漠裡快渴死的人送去一車黃金」,不但換不到對等回報,反而會讓對方感到壓力,導致關係失衡。
踹姨母、打生母 拒返還胞弟千萬信託基金 毆打律師惡女起底
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惡名遠播的林姓女子,被肉搜出過去惡行,她不只毆打、恐嚇三名女律師,還在外婆葬禮上踹姨母、與生母互毆,林女因為逕行領取與胞弟共同持有土地的信託基金,拒絕返還,姊弟對簿公堂,敗訴後遷怒幫弟弟打贏官司的女律師,竟無理施暴,目前這起爭產案件正由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中。對多位律師施暴的林女(46歲)是雲林人,目前無業,獨居台中;家人透露,她因為由外公、外婆撫養長大,與再婚的母親感情不睦,2021年6月間,只因為外婆下葬地點與家族成員口角,竟在靈堂前與生母互毆,並拽著姨母的頭髮猛踹,兩代三女互告,林女被判罰鍰五萬元確定,阿姨與媽媽則被判拘役30日,但這個「驚世女兒」從此與家族成員決裂。除了毆打母親,林女與弟弟爭產,對簿公堂,同樣「驚心動魄」。2018年,林女與弟弟將共同持分的土地,設定共同擔保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1,000萬元給林女,並於2020年8月間簽訂信託契約,弟弟是委託人兼受益人,林女是受託人,兩人土地為信託財產。2020年,該筆土地出售,買家將應該給姊弟兩人的價金分別各934萬9,025元提存,林女竟逕行全部領取,並拒絕返還屬於弟弟的部份,雙方為此興訟,弟弟一審勝訴,也因此,林女遷怒弟弟委任的女律師,接連施暴,引起律師公會的「嚴重關切」針對昨天林女突然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之暴行,台中地院的解釋是,在場男性法警礙於性別,不敢趨前壓制林女、僅團團包圍,才讓她乘虛而入;有法院基層員工透露,當時林女與眾多律師對罵,在場男法警打內線請求「女法警支援」,但院內並無備勤的女性法警。律師公會強調,林女脫序行徑一再在法院裡發生,竟仍未引起法院重視,不但事前無預警措施,事發竟也找不到女警,任由暴力事件一再發生,事後再表明「譴責暴力」「將強化維安教育」,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
遭舊愛鍾成虎告上法庭 全數不起訴陳綺貞說話了
陳綺貞與前男友鍾成虎分手後鬧得不愉快,更因爆出合約問題而對簿公堂,鍾成虎指控她涉嫌違反《著作權法》,陳綺貞則提出民事訴訟反控。經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罪嫌不足,陳綺貞被控訴的6項罪名皆不起訴,對此她也做出回應。鍾成虎指控陳綺貞未經公司同意,透過經理將公司擁有專屬授權的專輯、單曲及演唱會影音等內容複製至NAS硬碟,涉嫌「無故洩漏工商秘密」、「無故洩漏電腦秘密」、「背信」、「無故取得電磁紀錄」、「違反著作權法重製侵害著作財產權」及「違反營業秘密法重製營業秘密」等6項罪名。陳綺貞感謝檢察官讓真相大白。(圖/翻攝自陳綺貞IG)不過台北地檢署認為陳綺貞相關備份行為僅屬於保存用途,並未對外洩漏資料,也沒有造成告訴人實質損害,因此認定犯罪嫌疑不足,決定不起訴。對此陳綺貞發文表示:「感謝檢察官明鑑,也感謝我們法律團隊的努力,真相終究大白,全部罪名都不起訴。」並說:「我相信這對所有音樂人以及像我一樣的創作人都有莫大的意義,也謝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
廖子妤三度合作偶像 黃子華爆她「親密戲全程臭臉」曝原因
《夜王》由票房天王黃子華與華語天后鄭秀文強強聯手,香港票房邁向8500萬(約3.45億台幣)大關,衝上香港影史十大賣座華語片第六名。黃子華扮演在夜場生存,但有情有義的經理,和旗下媽媽桑廖子妤有一段情,兩人還是演一場浪漫床戲,從小視黃子華為偶像的廖子妤緊張到全程臭臉不講話,差點讓黃子華以為對方不想和他合作。馬來西亞籍的廖子妤,曾說自己是黃子華的超級鐵粉,從小就很愛看黃子華演出的港劇,更曾夢到黃子華而更堅定了她要到香港發展的決心,一心想要追星追到和偶像當「同事」,沒想到不但圓夢,兩人更三度合作,在《飯戲攻心》中扮演黃子華過世的媽媽,到《毒舌大狀》中演出對簿公堂的死對頭,而《夜王》裡兩人則談了一場戀愛,甚至上演親密床戲,追星追成男朋友,她笑說:「真的是很特別的緣份,沒想到可以和偶像合作三次。」但黃子華透露,廖子妤和他演出感情戲時,幾乎全程臭臉,不太講話,讓他以為對方不想和他扮情侶,廖子妤笑說:「因為我太重視這次的演出了,我知道自己常在關鍵時刻會有各種小狀況,所以特別小心處理。」黃子華回憶:「我們在拍攝現場非常安靜,因為有親密的互動,我也要很小心,怕對方以為我佔便宜,要讓對方有信任感。」廖子妤透露自己當時真的非常緊張,「但內心其實是很興奮啦!」廖子妤劇中是歡場媽媽桑。(圖/華映娛樂)
陳子強被控「女總裁金援百萬、假公益」 出席活動竟想落跑
先前鬧出感情風波的陳子強今出席記者會,在準備訪問安排桌椅前,竟一度趁亂悄悄落跑,讓主辦方十分為難,後來他認命被抓回到訪問現場,問及跟女總裁的感情糾紛、公益形象遭疑斂財,他回應:「交給律師處理。」問及與女總裁關係,他卻不想正面回答,並透露將對簿公堂。陳子強日前遭爆陷入感情與財務糾紛,被爆出交往女總裁,受女方資助金援上百萬,讓他開畫展,帶他遠赴義大利試酒,製作以他畫作為主題的文創紅酒,返國後卻關係驟變,女方控訴陳子強冷暴力,導致兩人分手。女方也指控陳子強曾承諾畫作賣出後會以其公司名義捐款,但至今未見相關證明,認為陳子強在商業誠信上有嚴重缺失,已決定委任律師對其提告。面對爭議,陳子強原想已「交給公司處理、律師都知道」來帶過,聽到被質疑假公益真斂財,陳子強正色回應:「我出道多年,沒有叫人投資過。」至於公益所得金額金流可否交代?他則說是公司在處理,並說「公益有很多種,對於報導的內容,現在都有律師在處理。」一旁經紀人則說:「做公益捐款都有收據,現在都有律師在處理。」被問跟女總裁的關係,是否有交往過?他說:「這不重要了啦,走到司法就讓律師處理。」至於告她什麼項目,是指毀謗名譽?陳子強沒好氣地說:「對,我們不口出惡言。」 被問到現在心情,他似乎太慌亂而不知所云,「如果我無辜的話,今天不會出現在這裡,今天很開心」。後來又以趕高鐵為由匆匆離席。
照顧12年換5套房?93歲翁千萬房產全給鄰居 家屬告上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北京一名93歲阮姓老翁終身未婚、無子女,生前簽署遺贈扶養協議(遺贈扶養契約),將名下財產贈與照顧其12年的鄰居劉某。不過部分家族親屬對此提出異議,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審理後認定協議有效,判決由劉某依法取得相關房產權益。根據《光明網》報導,阮姓老翁雖有4名兄長及1名妹妹,但彼此鮮少往來。2011年在村委會(相當於台灣里辦公處)協調下,與其關係融洽的鄰居劉某同意負責其晚年生活照料,雙方簽訂遺贈扶養協議,約定由劉某負責生活起居與身後喪葬事宜,阮姓老翁則將村內11間房屋等財產列入遺贈範圍。2017年,阮姓老翁所在村莊進行拆遷(土地或房屋徵收),分得人民幣380多萬元補償款(約新台幣1700多萬元)及5套安置房,資產規模增加。2023年3月,在律師見證下,雙方再次簽署遺贈扶養協議(遺贈扶養契約),確認由劉某負責老人生養死葬,老人則將包括5套安置房在內的全部財產贈與對方。同年9月,阮姓老翁辭世,劉某依約辦理後事並完成安葬。惟部分近親屬未參與協議簽署,對財產歸屬表示不同意見,劉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協議效力。法院經走訪調查並採信村委會證言,認定劉某10餘年間確實長期照料老人,協議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法律規定,最終判決5套房產及相關權益由劉某依法取得。
阿公寵孫「15歲就給5百萬」害父子對簿公堂 律師點出關鍵原因
一筆原本象徵疼愛與祝福的500萬元存款,最終卻演變成父子對簿公堂的刑事案件。律師劉韋廷近日分享一樁真實案例指出,家庭資產若缺乏妥善規劃,再深的親情也可能因此撕裂。劉韋廷表示,事件起因於一名疼愛孫子的爺爺;孫子自幼由爺爺親手教養,感情深厚。某日,爺爺決定將500萬元直接匯入年僅15歲的孫子帳戶,希望他未來能創業,延續家族打拚成果。孫子欣喜不已,卻讓孩子的父親憂心忡忡。父親擔心,未成年人突然擁有大筆資金,恐遭詐騙或揮霍,於是將款項轉至自己名下,另行開設定存帳戶保管,並承諾「等你長大一定歸還」。然而,對於「長大」的認定卻成為衝突導火線。當孫子20歲成年後要求返還款項,父親認為其心智仍未成熟,拒絕交付。雙方僵持不下,最終孩子以侵占罪名提告父親,原本出於愛的贈與,瞬間變成刑事案件,父子關係也因此決裂。劉韋廷指出,類似糾紛並不少見。長輩常以為「現在給就是愛」,卻忽略資產管理與家庭溝通的重要性。當未成熟的孩子突然承擔巨額財產,加上父母與祖父母之間缺乏明確共識與制度設計,金錢便可能成為權力與信任的拉鋸戰,最終傷害的是家庭關係。他建議,若希望孫子在25歲或30歲再取得資產,可透過信託機制設計給付時間與條件;也可利用保險或在遺囑中明確約定管理人與分配方式,讓資產在適當時機移轉。將情感納入制度安排,才能避免日後紛爭。
高資產家族最容易忽略的風險:如何預留稅源,守住一生積累的財富
在協助企業家與高資產家庭進行財富傳承規劃的過程中,曾有客戶說過一句話,至今仍印象深刻:「律師,我們家不是沒錢,而是沒有可以立刻拿出來的錢。」這句話,看似簡單,卻精準點出了多數高資產家族在傳承時最真實、也最危險的盲點。許多人認為,只要資產規模夠大,財富自然能順利傳承;然而事實往往相反——資產越多,結構越複雜,流動性反而越低。當主要資產所有人過世後,繼承人面對的第一道關卡從來不是遺產如何分配,而是:「遺產稅,要從哪裡來?」這個問題,往往直接決定一個家族數十年累積的財富,是否能完整延續。一個殘酷的制度現實:沒有繳稅,就沒有辦法辦理繼承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遺贈稅法)第8條、第41條及第50條規定:遺產稅還沒有繳清前,不可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違反者處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再依遺贈稅法第23條規定,必須於死亡後6個月內完成申報,並於核定後須限期繳納。換言之,若未繳納遺產稅,房地即無法過戶,無法真正繼承。例如知名藝人大S離世已餘一年,其名下高價不動產仍未完成過戶。原因可能涉及稅務程序繁複、遺產內容待釐清,或繼承人尚未完成相關手續。無論實際原因為何,都凸顯了一件事:即使資產龐大,若缺乏現金,傳承仍可能停滯。多數高資產家庭的財富通常集中於:精華地段不動產、未上市櫃公司股權(家族企業)、長期投資資產,這些資產很值錢,卻無法迅速變現。於是,許多高資產家庭被迫做出最不願意的決定,如在市場低點出售資產、引入外部投資人導致股權被稀釋,進而引發公司經營權爭奪;家庭成員為是否出售資產產生激烈衝突,甚至告上法庭對簿公堂、抑或背負高額借款壓力。對此,需要提醒企業主:傳承最大的敵人,不是稅金,而是沒有準備好繳稅的現金。而這也是成熟完善資產規劃中不可或缺的一項核心制度:預留稅源。預留稅源是什麼?為何高資產家庭都在做?所謂預留稅源,即指在風險發生的那一刻,立即準備好一筆可動用的資金。在眾多傳承工具中,人壽保險長期被多數高資產客戶採用,關鍵在於它同時具備三大特性:,是因為它同時具備三個特性:即時性、確定性、指向性。更重要的是,從法律結構而言,若保單已指定受益人,依遺贈稅法規定原則上不列入遺產總額,可直接由受益人取得。這代表,這筆錢不會卡在繼承冗長程序中,而是能立刻用於支付遺產稅。依保險法第34條,文件齊備後保險金應於約定期限內給付;未約定者,通常須於15日內支付。相較於動輒數月甚至數年的資產處分流程,保險可說是少數能在短時間內創造現金的工具。以下分享兩個案例說明某製造業董事長名下資產約5億元,其中:不動產占80%、銀行現金僅約500萬元,死亡後估算遺產稅高達約 4,000萬元。【若未事先規劃:】繼承人可能面臨:不動產短期難以出售,尤其市場正處修正期,若強行出售,恐被迫低價拋售;甚至家庭成員對出售標的(出售哪一棟)產生衝突,造成核心資產流失。然而,董事長生前配置了5,000萬元終身壽險,董事長過世後,其指定受益人可於兩週內取得理賠金並完成繳稅,不動產得以完整過戶。保險守住的,不只是資產,而是家族的長期布局。另一個案例為家族企業利用保險制度避免公司經營權被稀釋某傳產企業創辦人持有未上市櫃公司70%股權,公司年營收數十億,但公司資金多用於公司營運,個人流動資產有限。預估遺產稅約 6,000萬元。【若未規劃】繼承人可能被迫出售部分股權,引入外部投資人,甚或質押股票融資,最終結果導致家族失去公司控制權。若透過事前規劃7,000萬元壽險,稅款得以一次繳清,股權完整移轉,經營權穩定交棒給第二代,預留稅源本質上是在保護企業治理。從上面兩個案例,可以看出預留稅源的重要性,可以化解三大傳承風險:1. 流動性風險:避免富有卻拿不出立即可動現金的風險。2. 決策被迫風險:避免在市場最差時出售資產。3. 家族衝突風險:避免討論誰該出錢繳稅。此外,保險還具備一個極具戰略價值的特性:槓桿。透過長期規劃,以相對可控的成本,即可鎖定未來可能高達數千萬甚至上億元的稅源。這並非投資報酬概念,而係利用小成本,避免大災難。但律師要提醒:保險不是買了就好。近年稅捐機關高度關注形式保險、實質避稅案件,並依實質課稅原則審查投保動機。常見高風險特徵,以八大特徵判斷包括:躉繳巨額保費、高齡投保、重症投保、短期密集投保、鉅額投保、舉債投保等。若稅捐相關機關對於八大特徵進行綜合判斷後,被認定規避稅負,仍可能被併入遺產課稅。因此律師會一再強調,預留稅源利用保險是一種法律架構設計,而不是金融商品選擇。必須整體考量:投保人結構、受益人安排、保費來源及持有期間等。亦即高資產規劃從來不是單一專業可以完成,而是法律、稅務與金融的整合工程。此外,高資產家族如何做資產傳承配置,不會只使用一種工具。真正成熟的傳承設計,通常採取組合策略:例如透過保險 × 家族信託:避免受益人(大多為未成年人)一次取得巨額資金而不會妥善運用資產;透過保險 × 生前贈與:降低遺產規模,同時建立稅源;保險 × 遺囑:利用遺囑指定保險金受益人方式確保遺囑內容不因欠稅而無法執行;保險 × 股權架構:讓家族公司接班人不必出售股份即可完成繼承。組合有很多種,核心精神只有一個:讓家族保有選擇權,而不是在壓力下被迫選擇。最後,想提醒所有企業主,多數人花一輩子努力追求如何賺更多、如何投資、如何擴張事業版圖,但極少人認真問自己:「如果明天不在了,家人有沒有足夠現金繳稅?」真正成熟的傳承,不只是留下財富,而是替家人先解決最困難的問題。保險在資產傳承中最深層的價值,從來不是報酬率,而是:在最關鍵的時刻,為家族創造時間、創造空間、創造選擇。因為保險守住的,從來不只是資產,而是整個家族的未來。
阿公偏心遺囑失效?2千萬房產「長孫一毛都沒有」 法官判決逆轉關鍵曝
遺囑雖是長輩交代後事的心願,但若分配「太偏心」而挑戰法律底線,恐怕也難逃被推翻的命運。高雄一名陳姓老翁生前立下代筆遺囑,將名下價值超過 2,400 萬元的精華區房產悉數留給兩名子女,導致身為繼承人之一的長孫慘遭「淨身出戶」。長孫憤而提告追討,雖然姑姑與叔伯試圖以「金錢補償」換取保住房產,但法官最終判定遺囑嚴重侵害「特留分」,裁定已過戶的房產所有權必須全部塗銷,回復為共同持有。代位繼承被當空氣?老翁過世後爆發爭產風暴這起家族爭產案起源於 2024 年底陳姓老翁離世。老翁生前規劃財產時,考量次子已早一步離世,便在代筆遺囑中指定高雄、台南的多筆土地與建物由剩下的兩名子女(長女與三子)繼承。2025 年 2 月,兩名子女迅速持遺囑辦理繼承登記,將高雄市精華區三筆總價值約 2,403 萬元的房產納入名下。然而,根據我國《民法》第 1140 條規定,次子的小孩(長孫)具有「代位繼承」權,地位等同於其亡父,應與姑姑、叔伯平分遺產。原本法定的繼承份額為 3 分之 1,即便有遺囑限制,長孫仍享有法定應繼分一半、即 6 分之 1 的「特留分」。面對長輩「完全排除」的分配方式,長孫決定行使法律權利,提告行使「特留分扣減權」。律師指出,許多長輩有「重男輕女」或「傳子不傳孫」的觀念,但在現行法律框架下,遺囑自由不能凌駕於法律對特定家屬的保障。(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姑姑想用「錢」打發遭拒 法官:扣減權屬「物權」而非「債權」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間,姑姑與叔伯承認分配確實侵害了姪子的特留分,但他們強烈表達想保住已經過戶的精華區房產,因此提議:「我們可以算出現金差額補償給姪子,房產所有權不要動。」然而,這項提議遭到法官打臉。法官在判決書中明確指出,「特留分扣減權」在法律性質上屬於「物權形成權」。這意味著一旦繼承人主張扣減權,那份侵害特留分的遺囑分配在法律上即刻失其效力。受侵害的標的物(房產)必須回復到全體繼承人「共同共有」的狀態,法律並沒有賦予侵害方「強迫給錢、強留房產」的權利。判決關鍵:遺產 2400 萬、遺囑竟分給別人 2398 萬法官進一步盤點遺產細節,發現老翁留下的遺產總額約為 2,403 萬元,但依據遺囑執行後的結果,兩名被告竟然分配到了 2,398 萬元,嚴重侵害長孫的特留分權利。法院最終裁定,長孫勝訴。兩名被告原本已辦妥的「遺囑繼承」所有權移轉登記必須撤銷(塗銷),該房產應回歸為老翁兩名子女與長孫三人「共同共有」。這代表姑姑、叔伯未來若要處分或賣掉這些房產,都必須經過長孫的同意或依法程序辦理。律師叮嚀:立遺囑不可不知的「特留分」防護線法界人士過去也指出,許多長輩有「重男輕女」或「傳子不傳孫」的觀念,但在現行法律框架下,遺囑自由不能凌駕於法律對特定家屬的保障。若想避免身後子女對簿公堂,立遺囑時應事先徵詢專業法律意見,針對特留分預留分配空間,或透過生前贈與等方式規劃,否則精心立下的遺囑,極可能在法庭上被一紙判決化為烏有。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包商「偷埋廢土」!高虹安揭露監視器畫面:12億棒球場遭灌垃圾. 「那是虐待,不是醜聞!」芭莉絲希爾頓國會親揭19歲外流性愛片陰影. 川普左手驚見「大片紫斑」!79歲健康再成焦點 白宮:撞到桌角啦
清真寺被篡2/熬過拆寺還地風波卻被「自己人」出賣 穆斯林怒組自救會
台北清真寺於1960年成立,見證台灣與中東外交歷史,更是在台30萬穆斯林最重要的信仰中心,而該寺落成後風波不斷,好不容易熬過拆寺還地事件成為市定古蹟,半甲子以來由台北清真寺基金會獨立運營,卻被該基金會前董事長馬超彥轉讓產權給財團法人回教協會,如今還要求基金會付租金和利息,讓全台穆斯林串連組成自救會,共同捍衛台北清真寺權益。台北清真寺不僅是臺灣穆斯林信仰的核心,也是台灣連結伊斯蘭世界的重要象徵,1957年,時任外交部長葉公超在美國與沙烏地阿拉伯國王紹德相遇,並邀約邵德訪台,葉公超因而向台灣銀行貸款400萬元,在新生南路建成台灣第一座清真寺。而台北清真寺也得到多國支持,伊朗國王巴勒維及我國駐沙烏地阿拉伯大使馬步芳等人都慷慨解囊,紹德國王訪台之旅雖沒有成行,該寺又先後接待伊朗國王巴勒維、約旦國王胡笙等多位伊斯蘭世界領袖,見證台灣與中東的外交歷史。台北清真寺產權如今被轉到財團法人回教協會下,基金會更被驅趕討租金,讓穆斯林忍無可忍,成立自救會發聲。(圖/方萬民攝)但當年臺北清真寺興建委員會不清楚台灣法規,1958年以87萬元從地主手中買下810坪建地卻沒有登記過戶,且地主長期滯留國外,該手續因而沒有完成,地主在1987年回台後要求台北清真寺拆寺還地,雙方對簿公堂,經三審判決後認定雙方的確有買賣契約關係,土地屬地主所有,地上物則合法且有永久使用權,地主繼承人最終在1994年,以4.6億元賣給嘉新水泥。土地落入嘉新手上後,穆斯林們憂心忡忡,擔心台北清真寺恐被拆除,台北市民政局則居中協調,以容積率轉移方式補償嘉新水泥,保留清真寺原址,並將其列為市定古蹟,台北清真寺董事會也被市府指定為「古蹟管理人」,董事會則在2005年正式成立基金會,以基金會身分實際運營,穆斯林們以為風波過去而放下心中大石,沒想到清真寺在多年後又迎來危機。中國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右四),遭控對多位穆斯林提出訴訟,試圖「以訟止論」,更掀起穆斯林怒火。(圖/報系資料照)不願具名穆斯林透露,馬超彥家族在台灣是「老回回」,深根多代且勢力龐大,他在2007年和2015年擔任台北清真寺基金會董事長任內兩度「自肥」,以董事長身分致函馬來西亞官方清真認證機構 JAKIM,放棄原屬台北清真寺的認證資格,由他新成立的社團法人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THIDA)取代。除此之外,馬超彥更兩度未經董事會決議,讓他實際運營的財回取得台北清真寺建物產權,2024年還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企圖驅離台北清真寺基金會,引爆穆斯林社群怒火。而馬超彥關係盤根錯節,他是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學士,曾任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副理事長、中國回教協會秘書長、內政部宗教事務諮詢委員、亞太伊斯蘭宣教會執行委員等多職,與中國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合作」超過20年,一手壟斷清真認證的數億商機,在穆斯林世界可說是「喊水會結凍」,面對教親質疑卻是不斷提告,試圖「以訟止論」。「我們很多人都收到傳票,最後都不起訴,他想讓我們閉嘴,但我們更要站出來捍衛清真寺。」該位穆斯林透露,台北、桃園、新竹、台中至高雄、花蓮的教親都串聯自救,希望藉由這次行動,找回長年來被「溫水煮青蛙」騙走的權利,共同捍衛清真寺的一磚一瓦。對此,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否認對教親採取法律行動,反問「你知道他們做了什麼嗎」,並表示此事需見面、看到記者服務證後再談,不願再電話中多說,未針對記者詢問部分做出正面回應,記者致電回教協會實際負責人馬超彥和傳送訊息,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清真寺被篡1/前董事長「自肥」讓產權 台北清真寺基金會遭驅趕討租金
台北清真寺是北台灣穆斯林最重要的信仰中心,更是台灣與國際伊斯蘭世界交流的重要橋樑,每年吸引數十萬信眾前往參拜,由台北清真寺基金會服務和協助在台穆斯林超過半甲子,該基金會前董事長馬超彥卻未經董事會允許下,將台北清真寺建物產權「轉讓」給財團法人回教協會,馬超彥同時是財回實際負責人,近年更不斷向基金會索討租金,並聲請強制執行驅離,基金會也對馬超彥提出背信告訴,目前雙方仍對簿公堂。12月25日下午,記者抵達台北清真寺,金色圓頂和喚拜尖塔之造型在新生南路上猶為吸睛,禮拜堂無梁柱的挑高穹頂顯出恢弘大氣,因伊斯蘭教禁止偶像崇拜,建築裝飾多使用文字、植物或幾何圖形,也讓台北清真寺更為莊嚴清淨,即使當日天候不佳,仍吸引許多穆斯林前來參觀和朝拜,而在清真寺神聖典雅的外觀下,卻藏著在台穆斯林的共同隱憂。據了解,台北清真寺「身世」坎坷,自1960年完工後幾經波折,因當時教徒不懂台灣法規採登記制,未與地主完成過戶程序,還一度被要求拆寺還地,因而成立財回,在1970年將清真寺「掛名登記」在財回名下,但大小寺務仍由基金會負責,土地後被地主4.6億元賣給嘉新水泥,由於台北清真寺在1999年成為市定古蹟,市政府以容積率移轉方式補償嘉新水泥,土地這才得以給清真寺使用。「台北清真寺基金會在這邊超過65年,服務教親、照顧穆斯林,如今卻被『乞丐趕廟公』驅離。」不願具名穆斯林透露,早年創寺的耆老本著穆斯林的信任與善良不爭,虛設財回作為借名的的空殼組織,認定該單位只是為了保護義產而立,而清真寺坐落在188地號和196地號上,地號188仍屬嘉新水泥,地號196則掛名在財回之下。在台穆斯林看不慣馬超彥「乞丐趕廟公」行為,已串聯組成自救會捍衛清真寺。(圖/方萬民攝)而台北清真寺一直都是獨立管理,前董事長馬超彥卻在2007年和2015年任內,兩度未經董事會決議,與嘉新水泥達成協議,讓財回取得清真寺建物產權,而馬超彥多次擔任財回董事長,是該協會實際負責人,其行徑猶如自肥。取得產權後,財回便開始以「房東」自居,2018年開始以法律訴訟方式,向基金會索討從2013年起的租金和利息,「出租清真寺」並收取利息的行為震撼伊斯蘭界。馬超彥曾任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副理事長、中國回教協會秘書長等職務,並遭控在台北清真寺基金會董事長任內轉讓清真寺產權。(圖/報系資料照)基金會自然不讓財回予取予求,財回卻在2023年向法院扣押基金會所有財產,並要求基金會撤出清真寺,並聲請強制執行,法院原定在2024年8月入內勘查,最終因同意基金會所提出之「再審」之訴,並裁定強制執行予以暫停。財回行徑也掀起穆斯林的怒火,台北清真寺基金會更發文痛批,表示財回對宣教和清真寺毫無貢獻,長年來最專注的工作莫過於向清真寺和教親提起訴訟,是「穆斯林社群最惡劣的典範」,強調出租清真寺追加利息是「悖逆伊斯蘭教義的大罪」,訴訟成癮對付教親則是「魔鬼的行徑」。全台穆斯林因而紛紛聲援,從台北、桃園、新竹、台中至高雄、花蓮串聯自救,網路聲討聲浪四起,財回理事長張明峻與前台中清真寺董事長馬景仁,卻對30多位穆斯林提起訴訟,被告對象甚至包括台北清真寺教長,試圖「以訟止論」,讓穆斯林因害怕而噤聲,目前官司則多以不起訴結案。據了解,台北清真寺基金會也決定「絕不低頭和姑息」作惡者,現已向馬超彥提出背信等告訴,信眾更希望教親們能一同「捍衛正道」,共同守護真主的房子。對此,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否認對教親採取法律行動,反問「你知道他們做了什麼嗎」,並表示此事需見面、看到記者服務證後再談,不願再電話中多說,未針對記者詢問部分做出正面回應,記者致電回教協會實際負責人馬超彥和傳送訊息,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