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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電動被沒收、逼睡覺!美11歲童開槍射殺養父 恐以成人身分受審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近日發生一起震驚社區的家庭槍擊案。一名年僅11歲的男童被控於1月13日凌晨,在家中持槍射殺42歲養父。案件發生至今約一個月,男童已於本週四首次出庭,並以成年人身分面臨刑事殺人罪指控。福斯新聞報導,根據警方與法院文件,事發地點位於佩里郡鄧肯農(Duncannon)。當天凌晨約3時,警方接獲通報趕赴現場,發現男子倒臥床上,頭部中彈身亡。死者妻子表示,夫妻倆在午夜過後為兒子慶生,唱完生日歌後就寢,未料稍後聽見一聲巨響,驚醒後發現丈夫已無反應,床上滿是血跡。警方調查發現,男童涉嫌打開家中槍枝保險箱,取出左輪手槍行凶。調查指出,他原本在尋找遭沒收的任天堂Switch遊戲機,意外發現保險箱鑰匙,誤以為遊戲機在裡面,打開後卻看見手槍。男童供稱,自己因被要求上床睡覺而心生不滿,在情緒激動下開槍,未考慮後果。警方透露,他曾坦承「心中已有想射擊的人」。法院紀錄顯示,男童於2月19日放棄初步聽證,案件將移送普通訴訟法院審理;保釋申請已被駁回,目前仍羈押於郡監獄。辯護律師表示,將爭取把案件轉至少年法院處理。由於嫌犯年齡極低,卻被以成年人身分起訴,案件在當地引發法律與倫理討論。後續審理結果及是否轉至少年法庭,仍有待法院裁定。
把烏來歇業飯店當廢墟探險 9男女闖入尋寶還偷古玩遭逮
新北市烏來區那魯灣溫泉渡假酒店因疫情而停業,卻在網路上被謠傳成廢墟,有2組人馬於20日深夜和21日凌晨輪流闖入,34歲林姓男子更竊走價值約2000元的古玩,居住在飯店內的58歲黃姓前員工發現後報警,警方先後逮捕9人,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該飯店於1989年成立,因濃厚原住民特色和清幽環境在早年大受歡迎,但在2015年杜鵑颱風來襲時遇上嚴重坍方,2021年又因疫情重創而停業至今,卻在網路上被謠傳成廢墟。20日晚間9時許,22 歲阮姓女子夥同34歲林姓男子、22歲呂姓男子共3人,從飯店受損的側門潛入,並在入內後大肆翻找財物,黃男聽聞聲響報警,警方到場後逮捕3人,並在林嫌身上搜出一顆價值約2000 元的古玩。經被害人當場指證,警方依竊盜罪嫌將 3 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21日凌晨,19 歲陳姓男子又帶著20歲劉姓男子、20歲張姓男子、19歲俞姓男子、19歲黃姓男子和17歲吳姓少女潛入,由損壞的側門步行侵入內搜尋財物,黃男發現後立刻報警,警方趕抵後將6人逮捕,但未從他們身上搜出贓物。全案成年人部分依竊盜未遂罪移送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未成年人部分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2組人馬皆供稱是由網路上看到有關於上開地點之介紹,誤認為此處是無人居住的廢墟,這才決定到此夜遊探險並挖寶,但新店分局強調,該地仍為私人產權,警方呼籲民眾切勿聽信網路謠言,請勿再違法前往該地以免觸法。
不滿前男友欠錢到過年!19歲女撂現任「持刀討債」釀祖孫三代濺血
新北市中和區22日凌晨2時許發生一起持刀傷人案件。19歲阮姓女子因不滿17歲謝姓前男友積欠約4萬餘元債務遲未償還,與28歲陳姓現任男友前往謝男位於自強路的住處樓下討債,雙方談判過程爆發衝突,陳男持折疊刀砍傷謝男父親及祖母。警方出動12名警力到場壓制,將3名傷者送醫,所幸均無生命危險。據警分局調查,阮女與謝姓少年於去年3月交往期間,謝男陸續向阮女借款4萬餘元,用於購買網路遊戲點數儲值。同年11月分手後,阮女多次催討未果。春節期間雙方再因債務問題發生爭執。22日凌晨,阮女偕同陳男前往謝男住處樓下理論,雙方因債務問題發生口角並演變為肢體衝突。過程中,陳男掏出預藏折疊刀揮舞,謝男46歲父親及68歲林姓祖母上前勸阻時遭砍傷。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發現謝父左臉頰有刀傷、林女右手中指割傷,謝姓少年右臉頰挫傷,現場一度混亂。警方隨即制止衝突,當場將阮女及陳男依現行犯逮捕,並查扣折疊刀1把。救護人員將3名傷者送往新店慈濟醫院治療,傷勢均無生命危險。警詢後,將陳男、阮女依傷害、恐嚇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謝姓少年則依傷害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辛酸老師1/明星學校淪刑場!老師無端遭拔班導職 家長想救也救不了
擁有名校光環的新竹三民國中,竟有資深優良教師遭學生鬥走的荒唐事!校內一名學生因不滿導師管教,竟惡意投訴他,更因恐嚇班上同學,最終遭法院宣示訓誡。不料最後老師竟被換掉,稱了這個學生的心,校方則被控「先射箭再畫靶」,於2025年3月初調查結果未定時,就先召開家長會撤換導師,但報告卻於3月底才出來。新竹三民國中為當地的優質國中,過去因穩定的升學率和優秀的體育校隊,在家長之間擁有好口碑,許多家長擠破頭都要讓孩子進入該校,就連新竹市議員李國璋的孩子也就讀於此。不過,在美好升學藍圖的背後,任職於新竹三民國中的幾位老師卻藏著不為人知的辛酸。小花控訴,孩子的班導因為被班上同學記恨,竟然遭針對並被換掉,而學校的調查更是先射箭再畫靶。(圖/方萬民攝)小花(化名)的孩子目前正就讀新竹三民國中二年級,班導是位屆齡退休的資深老師,教學認真且充滿熱情,沒想到2025年3月11日,學校卻無預警召開家長會表示要將老師換掉。小花傾訴,換班導對老師來說,是很嚴重的事情,且這名班導不僅資深,對教學也充滿熱忱,因為學校缺人,所以才自願留下來當班導的,否則按照他的資歷是不用再下來當帶班導師。小花控訴,班導會被換掉是因班上的一名同學而起。該同學因為不滿被老師管教,所以決心要讓班導被換掉,不僅多次申訴班導,還號召同學連署換掉班導,更時常把「我哥哥弄掉了2位班導」掛在嘴邊,似乎對此感到相當驕傲。最終,校方仍發動校事會議並讓班導接受調查,班導也因此身心俱疲,甚至得了恐慌症。小花孩子班上某同學多次對班導申訴,還號召、恐嚇班上同學,並時常把「我哥哥弄掉了2位班導」掛在嘴邊。(圖/方萬民攝)荒唐的是,因為班上有同學洩漏該同學投訴老師的事情,他也在班級群組中揚言「只要讓我知道是誰說出去的,那個人就死定了」等訊息。小花知道了以後,認為孩子受到恐嚇選擇報案讓案件走入司法程序,新竹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於2025年12月29日宣示該名同學應予訓誡。不過,即便鬧事的同學受到法律的懲處,依然無法改變班導被換掉的命運,小花說「3月11日當天,換班導的事情確定以後,班上多數學生知道的第一反應是哭、是鬧,對認真又關愛學生的導師感到萬般不捨」,由此可知老師平時和學生的相處,其實是非常正常、沒有問題的。荒唐的是,三民國中在2025年3月28日才完成該名班導的調查報告,但卻早在3月11日就召開家長會,並要求老師請假離開崗位,小花痛斥校方「先射箭再畫靶」認為學校為了平息少數學生家長的怒火,竟不惜犧牲一位多數家長認可的資深教師。說到這裡,小花更拿出班上家長的聯署書給記者,目前共有11份連署書,內容寫道,在該老師的帶領下,任教的兩個班級段考成績皆非常耀眼,並肯定老師的教學熱忱,無奈的是,在多位家長和學生的努力下,仍無扭轉老師被換掉的命運,小花也說「這些老師就好像拿來安撫家長的犧牲品」。本刊致電新竹三民國中校長室詢問相關回應,校長丁淑觀對於記者詢問有關2位老師遭遇的困境,以及田雅芳的指控時,丁淑觀回答這些指控她完全沒有聽過,不知道要怎麼回答,「不然有問題的話要不要直接到校長室聊」,說完以後直接掛電話。
辛酸老師2/學校無視學生帶刀上課、作勢毆打老師 校長竟曾扣癌童善款
新竹三民國中擁有明星學校的光環,卻不只一位老師被學生惡整,學校知道以後,還疑似包庇學生,讓老師成為教育下的犧牲品。有學生恐嚇班上同學惡整老師,害老師遭校事會議調查導致老師被換掉。無獨有偶,另名老師則是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學生不僅在班上亂砸資源回收桶,更作勢要攻擊老師,甚至帶雕刻刀上課引起同學恐慌。對此,老師向校方反應後,學校態度消極,老師有如在名為教育的荒島上,不斷尋找生存的方式。小花(化名)向記者表示,另名也任職於三民國中的導師,因為管教班上的學生,卻遭到對方記恨,開始在班級上大鬧,不僅讓同學的上課品質備受影響,甚至連學生的家長都對該名老師提出申訴,導致老師受到校事會議的調查,嚴重的話恐連飯碗都不保。不過,小花替該名老師感到委屈的是,後來這位「鬧事學生」的行為更加偏激,不僅會在班上把資源回收全部倒在地上,還一臉嘻皮笑臉的樣子看著老師,疑似故意激怒老師。甚至還在課堂上拿著東西胡亂敲打桌子,發出噪音打擾老師上課,當老師出言管教時,他甚至還衝向老師作勢要攻擊。更誇張的是,這名學生有次在班上亂砸東西時,手裡還拿著雕刻刀,原本老師並不知道這件事情,但家長透過學生得知此事後,便來訊關心老師,老師才驚覺自己的人身安全已經受到威脅。令人心寒的是,這位老師並非沒有向學校求助過,他曾向學校反應,並表示願意改當國一班級的導師,希望可以擺脫充滿危險的原班級,但卻被學務處在公文系統上已讀不回。小花向記者說,三民國中校方在這類事情發生以後均無積極作為,也沒提供家長和老師溝通的平台等。她說若學校希望教學穩定,那就不應該在沒有和家長溝通的狀況下把老師換掉,或是在收到家長反應班上有學生行為不當時,卻不積極處理。小花坦言「其實這樣被剝奪的,是孩子的受教權」。新竹三民國中校長丁淑觀(右二)擁有台師大工業教育博士學位,更榮獲112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圖/翻攝教育部良師興國官網)發生本案的新竹三民國中,校長為畢業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研究所博士班的丁淑觀,她曾兩度借調至新竹市教育局,因此除有優良的學歷外,也熟稔教育圈裡的行政程序。優秀的丁淑觀,過去任職於新竹市培英國中校長。期間完成學生請願成立管樂團、弦樂團、舞蹈團,皆為全國特優常勝軍,體育各項競賽囊括新竹市第一,沒想到如今卻捲入校園爭議。新竹市議員田雅芳2023年曾劍指丁淑觀,質詢時提到其過去曾隱匿三民國中內出現霸凌情形,以及扣留癌症病童善款。(圖/翻攝自新竹市議會Youtube頻道)不過,這也並非丁淑觀首次惹出風波,2023年新竹市議員田雅芳也曾在質詢台上劍指丁淑觀,提到其過去曾隱匿三民國中內出現霸凌情形,最後因為學校與教育處均未積極處理,導致家長提告至少年法庭,且霸凌者也被判有罪。除此之外,田雅芳也挖出,過去丁淑觀任職於培英國中校長期間,有位學生因為得肝癌,家裡卻沒錢醫治,後續學校幫其找來社會人士募款後,學校卻扣留這筆善款,導致學生根本無法使用,讓不忍母親辛苦的學生向媽媽說要放棄治療,最終該名學生也不幸過世。本刊致電新竹三民國中校長室詢問相關回應,校長丁淑觀對於記者詢問有關2位老師遭遇的困境,以及田雅芳的指控時,丁淑觀回答這些指控她完全沒有聽過,不知道要怎麼回答,「不然有問題的話要不要直接到校長室聊」,說完以後直接掛電話。
花蓮地院少年庭法官庭訊態度惹議 監察院:司法院應加強專業教育
監察院今(18)日指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前少年家事庭周姓法官審理少年妨害性自主案件,有庭訊態度不佳、缺乏專業及同理心行為,監察院通過紀惠容調查報告,促請司法院加強法官職務監督及專業教育,並請司法院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改進兒少司法訴訟平等、社工人員陪同出庭之身分定位,以完備兒少訴訟程序之保護機制。監察院表示,監委紀惠容調查發現,花蓮地院少年家事庭周姓法官承審妨害性自主案件時,開庭態度不佳,未考量被害少女(下稱A女)及其家屬(下稱甲)感受等,致周姓法官跟甲關係緊張、產生溝通困難或爭執。周姓法官一開始駁回甲聲請調取開庭錄音,並以職權告發甲涉及和誘罪嫌,且於知悉甲聲請將其移送法評會評鑑時,於庭訊時責怪甲,害他被院長罵、將他送評鑑等嘲諷、數落之言詞。周姓法官之行為損及人民對於法官之尊崇與司法之信賴,司法院允應督導花蓮地院、法評會確實檢討改進。 監察院表示,司法院允應確保審理兒少性侵害犯罪案件之法官均已具備專業知能,並應加強對承審少年案件之法官專業教育。監委紀惠容指出,少年法庭屬專業法庭,且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法院應指定專責人員處理性侵害犯罪案件。為保護被害人避免遭受二度傷害,當由受過訊問技巧等相關專業訓練課程的法官,於專業法庭進行之訴訟程序,才能讓此類涉及個人極度隱私之被害人感受到司法之溫暖及正義。經查,本案周姓法官雖具有少年專業法官證明書,惟於審理其他案件亦有庭訊態度不佳、缺乏專業及同理心,如性受害者迷思等情事。是以,司法院允應監督所屬,確保審理兒少性侵害犯罪案件之法官均已具備專業知能,加強對承審少年案件之法官在職教育,並將專業訓練落實運用於審判實務,並與時俱進更新課程內容,避免兒少再度被傷害。 監委續指,此外,法官具獨立審判權威,與兩造當事人權力不對等。當事人如認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雖可依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第9條第1項準用刑事訴訟法第18條規定,向少年法院(庭)聲請法官迴避。然就法官之迴避,除刑事訴訟法第17條明定法官自行迴避事由之外,尚無法官得迴避之相關機制。司法院允宜檢視相關法令規定、相關配套措施及因應機制,避免類此情形再度發生。 監委表示,本案為少年涉犯性侵少女案件,依少事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就行為人(少年)部分,由少年調查官對行為少年進行審前調查,供法官決定少年處遇之參考;然此案被害人(被害兒少)之相關調查報告、訴求、案情或被害結果等資訊,承審法官卻付之闕如,又少年法庭法官向地方政府社政單位調取被害兒少個案紀錄或相關資料時,部分地方政府會以涉及個資、涉諮商或醫療資料等因素而拒絕提供,顯不利於被害人司法涉訟之進行。此情將影響被害兒少訴訟平等權益,司法院允應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研提改善對策,讓被害及加害兒少兩造資訊能被平等正視。調查報告也指出,社工人員陪同被害兒少出庭應訊,其目的係為於出庭應訊過程中穩定兒少身心狀況,以及結束後關照、安撫兒少情緒,除了維護其等司法權益,並與司法機關跨專業合作,提供個案適切之輔導處遇。調查報告表示,但本案涉及跨轄區,經查分別由不同機關/單位之不同且多名社工人員輪派陪同兒少出庭,對該個案及處遇情形並不清楚,且在某次應訊時卻因支援他案而提早離開,顯已影響兒少權益;又,就社工人員陪同被害兒少個案出庭應訊之身分定位,衛福部查復表示,社工人員有時會以「輔佐人」身分,有部分法官要求社工簽署「證人」結文,司法院則表示社工人員係屬法律明定之「專業陪同人」,倘社工人員係擔任司法詢問員,則需簽署證人、鑑定或通譯等三種不同結文。此情凸顯社工人員於陪同個案出庭應訊之身分定位不明,造成社工人員混淆及困擾;再者,社工人員於出庭時如遇法官於審理案件時態度不佳或專業知能不足,致損及兒少、社工人員權益時,欠缺即時反映管道等情,均待司法院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研議解決。
15歲少年稱「好玩」北捷2度縱火 遭裁定收容
新北市永和區頂溪捷運站昨(3)日上午7時55分發生火警,一名15歲少年將點燃的衛生紙丟入站內垃圾桶,導致桶內垃圾悶燒冒煙;且台北捷運公司查出,他在2025年12月27日同樣曾涉及縱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昨深夜裁定收容。新北市15歲少年3日涉嫌在台北捷運頂溪站點燃衛生紙後,丟入站內垃圾桶並且悶燒,所幸未釀成傷亡。警方表示,捷運頂溪站站務人員於上午約8時許,發現站內垃圾桶冒煙,立即撲滅火勢並啟動聯防通報機制;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認一名少年涉嫌點燃衛生紙後投入垃圾桶,隨即搭乘捷運往台北市方向離去。警方隨後在捷運圓山站攔截該少年,並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派出所員警帶回偵辦。少年在詢問時坦承犯行,並供稱因課業壓力,加上覺得「好玩」、想測試打火機功能才犯案。此外,台北捷運公司調查發現,捷運頂溪站站內垃圾桶去年12月27日下午,也曾發生相似的冒煙事件,當時誤判為偶發狀況並未報警。經捷運公司與警方調查後,確認兩起案件為同一名少年的行為。全案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公共危險罪之縱火罪、大眾捷運法及毀損等罪嫌,將少年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院審理後認為,少年有反覆實施再犯之虞,當晚裁定收容。
「點燃衛生紙」害頂溪捷運站垃圾桶冒火 15歲少年遭逮稱:不小心
新北市永和區頂溪捷運站3日上午7時55分發生火警,一名15歲少年疑似將點燃的衛生紙丟入站內垃圾桶,導致桶內垃圾悶燒冒煙。站務人員發現異狀後,立即使用滅火器撲滅火勢,所幸僅垃圾桶內部燒損燻黑,未造成人員傷亡或捷運設備受損。案發後該名少年搭乘捷運離開現場,捷運公司依聯防機制通報警方。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掌握其搭乘路線,並於圓山捷運站將人攔捕到案,帶回派出所偵辦。警方表示,在少年身上查獲打火機,但未發現香菸或其他危險物品。少年供稱是不慎用打火機點燃衛生紙,詳細動機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強調,在捷運站等公共場所點火,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偵訊後將依刑法縱火罪、毀損罪、《大眾捷運法》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國中女吸喪屍煙彈全身狂抖! 竟喊「被上銬要錄影PO抖音」
桃園某國中8日驚傳毒品進入校園事件,一名八年級女學生疑在校內吸食俗稱「喪屍煙彈」的二級毒品依托咪酯,隨後出現全身顫抖、意識模糊、昏倒、走路呈S型等異常行為,嚇壞同學。校方事後依規通報,警方也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偵辦,移送少年法庭處分。不過,涉案女學生10日竟發聲表示,若被上銬「要錄影發影片」。民進黨桃園市議員黃瓊慧日前透露,一名國中女同學在第一節課使用電子煙,被老師發現處置後,於第二節下課時間,又跑去別人班上吸食喪屍煙彈,邊抽邊說:「我好飄」等語;隨即出現全身顫抖、昏倒、走路呈現S型等異常狀態,之後還意識模糊倒臥在課桌上。黃瓊慧指出,當時教室煙霧瀰漫,許多學生聞到刺鼻味感到不適,甚至協助攙扶的同學身上也沾滿氣味,自認可能誤吸入毒品。而涉案女同學被攙扶走出教室後在學務處哭鬧,校方請家長自行將她帶回,並完成校安通報,少年警察隊前往採證,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偵辦,移送少年法庭審理。該女母親在事發後幫她請一週假,未料不少人在社群平台向當事人匿名提問「對於這次喪屍菸彈的看法」、「少年法院妳會有事嗎」、「姐妳不會被上銬吧」、「少年隊有找妳了嗎?」她簡短回應:「沒有」、「應該」、「看看」、「明天」。另還有人問及「真的被上銬怎麼辦?」她竟囂張表示「幫我錄影,我要發卡點」(抖音影片),似乎未有悔意。大批網友看了氣炸,紛紛痛罵:「去看看本人的態度,真心希望孩子偏差的想法和行為能有人來制止和教化」、「仔細看IG精選動態,毒品這件事早就有蹤跡了」、「有夠誇張耶」、「毒品毀了多少人」、「要發卡點到底是什麼」、「我國中還在便利商店看有沒有賣Hello kitty的健達出奇蛋」。※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台中忠誠福德祠深夜大火!竟是2名兒少玩火惹禍 廟燒成廢墟
台中市西區忠誠福德祠26日晚間驚傳火警,整間土地公廟幾乎被燒到精光,消防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14輛消防車、30名消防人員前往搶救,火勢於晚間10點51分完全撲滅。所幸無人傷亡,但廟內神像、倉庫雜物、紅燈籠全數焚毀,燒毀面積約10平方公尺,損失慘重。廟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肇禍者竟是就讀機構的兩名男童,其中一名已滿12歲,將依法函送少年法庭。廟方主委童來成表示,福德祠自民國87年建立以來,一直是地方信仰中心,此次火災對社區影響重大,原本希望了解原因,卻沒想到是孩童蓄意縱火。監視畫面顯示,兩名孩子在廟內玩火,發現火勢蔓延後便逃離現場。事件也引發社區強烈關注,當地里長趙瑞豐與多名志工均表示不解,質疑機構管理疏失:深夜10點多,兩名孩童竟能擅自外出,且大門疑似未妥善管制。更令人不滿的是,當廟方與警方要求機構負責人及監護人到場做筆錄時,對方態度消極,多次以「沒有發言權,要問社會局」回覆。警方指出,10歲男童依規定已通知教育局,另一名已滿12歲男童則依法函送少年法庭調查。台中市社會局表示,兩名孩子是其他縣市安置在台中私立機構的兒少保護個案,事件發生後,社工及機構人員全程陪同製作筆錄,並將檢討與加強安置兒少的法律知能及安全管理。目前,廟方尚未決定是否對機構提出民事求償,但強調將先處理火災後續事宜。此事件不僅造成地方信仰中心重大損失,也凸顯安置兒少管理與夜間監護的重要性,社會各界呼籲機構需加強防範措施,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不爽女友被約!惡男撂人火燒X毛、虐打奪命 北檢起訴6人
台北市萬華區某檳榔攤於今年7月9日發生命案,整起事件的主嫌為26歲的李啟明,疑似因為不滿女友被騷擾,故找來友人及多名未成年少年將鄭姓男子擄走後虐打致死。台北地檢署今(11月10日)偵結此案,以傷害致死、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嫌起訴李啟明、許綉妤、朱家賢、湯雅淇、簡永豐、曾郁寒6人。此案主嫌李啟明自稱竹聯幫弘仁會成員,因為不滿鄭男透過Instagram通話邀請其女友許綉妤外出遊玩,於是要求許綉妤佯裝分手,並以此為由邀請鄭男於7月7日來三重某旅館陪伴。李啟明則於7月6日邀集友人朱家賢、湯雅淇及數名未成年少年到場聽其指揮,並由朱家賢事先備好鋁製球棒、開山刀、電擊棒供在場人使用。鄭男收到許綉妤的邀約後,於7月7日上午11時許抵達三重某旅館,沒想到卻遭到李啟明等人鎖在房裡,並被眾人上前虐打及質問,李啟明一行人甚至透過打火機燃燒鄭男陰部以及胸部之毛髮。事後,鄭男不堪受虐,和李啟明談定以2萬8000元了結此事,李啟明及朱家賢也聯繫鄭男家屬,謊稱其出車禍需賠2萬8000元,但遭對方質疑而未遂。7月7日晚間7時許,李啟明因擔憂虐打聲響引人注意,故計畫將鄭男轉移位於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上的據點,繼續虐打鄭男並索取財物。談定後,眾人將鄭男載往萬華據點,其餘人士則分別以騎車、搭乘計程車方式前往會合,並於晚間9時許抵達。事後,眾人繼續對鄭男以鋁製球棒對其虐打,並以鄭男曾傳送訊息心電心為由,要求鄭男模仿歌曲心電心舞步,更要求其脫去衣物,並透過手機對其狼狽模樣進行錄影。即使鄭男已經狀況不佳,眾人仍持續虐打,甚至用刀將其身體劃開,最終鄭男不堪虐打,於7月9日因橫紋肌溶解症等身亡。此案因汐止分局偵查隊偵辦另起毒品案件時,於當日下午2時許持搜索票進入搜索時,才驚見鄭男陳屍於此且當時在旁負責看管的少年甚至還未發現鄭男已經斷氣。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以傷害致死、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嫌起訴李啟明、許綉妤、朱家賢、湯雅淇、簡永豐、曾郁寒,其餘參與此案的數名未成年少年,則由少年法庭審理。汐止分局偵查隊偵辦另起毒品案件時,於當日下午2時許持搜索票進入搜索時,才驚見鄭男陳屍於此。(圖/報系資料照)
校園悲劇!特教師阻14歲少女出宿舍 下秒遭「狠踹胸口」送醫亡
美國麻薩諸塞州近日發生一起校園悲劇。一所專為心理健康及行為問題青少年設立的特殊教育學校職員,疑遭學生攻擊後身亡。警方表示,涉案的14歲女學生已被控「造成嚴重人身傷害的襲擊罪」。對此,校方發出聲明表示,對教職員的離世深感悲痛,並向其家屬致以哀悼,同時為學生與教職員提供心理輔導資源。Abc報導,事件發生於15日晚間,地點是位於斯旺西的「梅多里奇學院」(Meadowridge Academy)。該校主要收容12至21歲學生,提供治療性住宿教育服務。布里斯托郡地方檢察官辦公室說明,53歲女職員莫瑞爾(Amy Morrell)當時與其他工作人員,正試圖阻止該名學生未經許可離開宿舍,過程中遭踢中胸口,不久後倒地昏迷。學校職員見狀,立即實施心肺復甦術並報警,無奈莫瑞爾送醫後仍不治身亡。案發後,傷人的學生於法爾里弗少年法庭出庭應訊。地方檢方指出,案件仍在調查中,死因與死亡方式尚未公布。麻州公共安全與保安廳表示,目前驗屍官尚無進一步資訊可提供。學校方面則發表聲明,對莫瑞爾的逝世深感悲痛,並向其家屬致哀,同時為學生與員工提供心理輔導及支援服務。莫瑞爾的朋友費魯奇(Andrew Ferruche)受訪時哀痛表示,得知消息時難以置信,稱她是一位善良、有愛心的照護員,「她多次告訴我,她真的熱愛自己的工作」。
台中七期豪宅命案首開庭!「警友副站長」涉凌虐助理致死 三被告認罪仍互咬分工
2024年10月18日凌晨,發生於七期豪宅虐死案。主嫌劉男等3人,今年2月檢方依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罪、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提起公訴。今準備程序庭對於檢察官提出的犯罪事證,3人各說各話,互相矛盾。檢方指出,許男為劉男助理,因金錢發生糾紛。去年10月18日凌晨,劉男在七期租屋處找來37歲劉姓友人、19歲石姓助理及一名未成年林姓助理,共同對許男施暴。四人涉嫌將被害人強行脫衣拘禁在陽台,持球棒、榔頭、尖刀、六角板手等器具毆打,並以噴槍灼燒、老虎鉗拔牙,甚至逼迫許男服用毒品,再潑灑酒與辣椒醬,施暴過程長達數小時。依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罪、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劉姓主嫌、劉姓共犯與石姓助理,林姓未成年部分由少年法庭另案偵辦。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日召開準備程序,由審判長高增泓及法官薛雅庭、張雅涵組成合議庭。主嫌劉男在庭上辯稱,許男「偷錢、重複索款」才引發衝突,否認脫衣凌虐,稱「當天冷氣壞了,大家都有脫上衣」,也否認用老虎鉗拔出許的牙齒,但坦承持棍棒、榔頭、皮帶毆打及潑辣椒醬等行為。劉姓主嫌僅對行為分工部分爭執。另一名劉姓共犯供稱,知悉劉姓主嫌、許兩人因錢爭執,承認有逼許施用毒品、持電擊棒與空氣槍恐嚇,指出有拿老虎鉗給劉姓主嫌,但否認參與虐殺。更指出當天有很長一段時間不在,警方上門後才知悉許男身亡。坦承強迫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及傷害致死,但否認凌虐致死。石姓助理則坦承參與施暴,供稱18日為「第一天上班」,曾用球棒打被害人手背、榔頭敲打生殖器、六角板手戳腹部,並用辣椒醬與劉姓主嫌教唆用酒潑灑許男全身。是否知悉許男身亡,回答到,睡前許男還活著,並且有跟他聊天。對犯行認罪,但與其他共犯對細節說法仍互有矛盾。全案目前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中,待國民法官依證據權衡後裁定最終刑責。
新加坡對詐騙犯「鞭刑伺候」!主嫌最高挨24鞭 車手也難逃嚴懲
新加坡為打擊詐騙犯罪猖獗,當地內政部提出《刑法(雜項修正)法案》,除強化對詐騙主嫌的處罰外,亦對提供協助的詐騙共犯祭出鞭刑等嚴厲刑責,其中,針對主謀與幫助者施以鞭刑,主嫌最重可處24下,提供帳號或證件的「詐騙車手」也恐挨最多12下,消息一出引發社會關注。根據《海峽時報》(The Straits Times)報導,該法案已於10月14日提交國會審議,草案中指出,凡涉及詐騙行為者,包括詐騙主嫌、詐騙集團成員與招募者,未來將面臨最少六下、最高24下的強制鞭刑。至於俗稱「詐騙車手」的共犯,如提供Singpass帳密、SIM卡或銀行帳戶以協助詐騙行為者,也將面臨最多12下的酌情鞭刑,是否執行由法院判決時決定。根據官方統計,自2019年以來,新加坡因詐騙損失金額已超過34億新幣(約新台幣816億元),其中2024年單年就損失高達11億新幣(約新台幣264億元),2025年前八個月也已超過6億新幣(約新台幣144億元)。新加坡內政部表示,詐騙已成為國家安全的重大威脅,打擊詐騙仍是施政首要任務。今年3月,新加坡時任內政部政務部長孫雪玲曾在預算辯論時表態,政府正考慮以鞭刑作為對特定詐騙犯罪的處罰方式,法案內容顯示這項立場已具體化。法案也針對「欺騙」相關罪行進行修正,目前對詐欺罪的最高刑罰為10年有期徒刑及罰金,但未涵蓋鞭刑;新法通過後,若情節嚴重,法院將可裁定加以鞭刑處分。除了詐騙與欺詐,新法案亦涵蓋其他重要修正事項,包括性犯罪、對弱勢者的致命虐待、惡意散布公務員個資(doxxing)、青少年重犯的懲處方式,以及貴金屬交易行為的規範更新等。新法擬將可施行鞭刑的罪行進行全面檢討。目前共有161項罪名可判處鞭刑,其中65項為強制性。新法將針對22項罪行移除或改為酌情施行鞭刑,例如《鐵路法》下涉及危害乘客安全的舊有規範,因已不具重大公共關注,擬移除鞭刑規定。其他如恐嚇取財、攜帶攻擊性武器等罪行,亦將改為酌情處罰。在性犯罪部分,修法將避免將成年人間合意的「色情訊息傳送」(sexting)定罪,並提高未成年猥褻物件的年齡標準,由現行16歲上調至18歲。另外,為因應AI技術發展,擬將AI生成的未成年色情影像納入違法範圍,新增「非合意私密影像製作罪」,並針對大規模散布不雅物加重刑責。新加坡內政部指出,現行刑罰難以有效嚇阻類似案件,未來若違法流通猥褻物品達10人以上,將視為「大規模散播」,最重可處5年徒刑及罰款;若涉未滿18歲人士,刑期可達7年。除此之外,對於跨國性誘犯罪行,若犯嫌與受害人計畫或實際前往海外發生不法性行為,且其中一人來自新加坡,未來亦將納入《刑法》適用範圍。若受害人未滿14歲,最高刑期將由4年提升至7年;若年齡為14至17歲,視情節最重可處5年徒刑,並對「具剝削性關係」進行特別處理。法案也建議,對於虐待致死的弱勢受害者,最高刑期由現行20年提升至30年或無期徒刑;並取消對公務員散布個資罪(doxxing)需證明受害者感受威脅的門檻,僅須認定行為人意圖騷擾即可定罪。此外,16至17歲的青少年若涉及嚴重犯罪,將不再僅限於青少年法庭審理,而可移送國家法院或高等法院,接受更具嚇阻性的判刑,包括改革訓練或鞭刑等。據了解,鞭刑在新加坡屬於合法體罰且廣泛適用於各類嚴重刑事案件。按照當地現行法律,司法鞭刑僅適用於年齡不超過50歲且身體健康的男性罪犯,每次庭審所能判處的鞭數上限為24下。執行時由接受過專業訓練的監獄署人員在監獄內進行,並由醫師全程監督。行刑用的藤鞭長約1.2公尺、直徑約1.27公分,主要抽打犯人的臀部,據曾目睹執行情形的目擊者描述,通常打至第三下後臀部即出現大量出血,若執行至24下,傷勢往往極為嚴重,血肉模糊。新加坡的內政部強調,修法目的在於讓新加坡的刑事法規更具現代性與威嚇力,同時確保法律對新型犯罪具備應對能力,保障社會整體安全。鞭刑在新加坡為合法體罰,僅適用於50歲以下健康男性,執行時由專人在監獄內施行。(圖/翻攝自X,@thenewpaper)
嘉義校園霸凌4打1!道歉和解「未拋棄民事求償」 家長依法須連帶賠10萬
嘉義一所國中1名男學生指控遭4名男同學掐脖子、踹肚子、取貶抑綽號、揮擊生殖器涉性騷擾等霸凌行為,經學校調解道歉獲得原諒,但受害方提訴侵權損害賠償,法院學生及家長連帶賠償共約10萬元。法院表示,雙方調和協議書並未拋棄民事求償,受害方仍可提訴求償。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受害學生指控在2024年9月至今年2月間,在學校分別遭4名同學掐脖子、踹肚子、取綽號言語汙辱、撞生殖器涉性騷擾等霸凌行為,以致失眠、到精神科求醫、轉學,提訴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求4名同學及家長連帶賠償醫療費、精神撫慰等共約30萬元。法官審理,家長們表示,小孩子一起玩會打鬧,該名學生也會推來推去,同學互叫綽號,該名學生當下也沒不高興,且學校有調解過,有道歉,對方也說願意原諒,不解為何又提告賠償,要求賠償金額也過高。法官審理,4名男學生的霸凌行為已由少年法庭裁定均應予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顯示4名學生對受害學生確有傷害行為,雖然雙方由學校調解並道歉,但調解紀錄並無「放棄民事請求」或「免責條款」的內容,僅屬教育性輔導與道歉,不影響被害人後續依法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法官對掐頸、踹腹造成身體傷害等暴力行為的加害學生,判賠1萬2000元;用貶抑綽號稱呼導致心理創傷,判賠3萬4680元;違反身體自主造成身心傷害,判賠5萬610元;總計9萬7290元,家長依法須連帶賠償。全案可上訴。
為2萬懸賞當「打手」!台中17歲少年持玩具槍恐嚇討債 沒拿錢反被告
台中市一名17歲王姓少年因誤信網路懸賞討債貼文,受2至3萬元報酬誘惑,8日晚間前往台中市北區某公司揮拳攻擊並持玩具槍恐嚇他人。事後他才發現遭詐騙,不僅沒拿到錢,還被依傷害、恐嚇罪送少年法庭。8日晚間8時許,38歲郭男與朋友在公司前烤肉時,一名頭戴安全帽的男子突然靠近,對郭男揮拳攻擊,隨即持玩具槍對空作勢鳴槍後逃逸。郭男等人受到驚嚇且完全不認識該名男子,立即報警處理。警方追查後發現涉案人為17歲王姓少年。王供稱,自己在網路平台發現有人開出2至3萬元懸賞討債,誤信對方指示前往施壓。事後他聯繫「委託人」索取報酬卻遭封鎖,不僅沒拿到錢,還惹上官司。郭男表示完全不認識該名少年,對突如其來的攻擊感到困惑和驚嚇。郭男的鄰居表示,不清楚發生衝突的原因,但郭男隔天晚上仍繼續烤肉,若事情嚴重應該不會如此。鄰居描述郭男為人客氣,平時互動正常,不清楚會有何種糾紛。警方訊問後依傷害、恐嚇罪嫌將王姓少年移送少年法庭,並持續追查網路訊息來源。
新竹凌晨驚悚車禍!5少年失控撞工地釀4死 生還少年逃逸遭裁收容
新竹市21日凌晨發生一起嚴重車禍,5名未成年少年同車行駛,在經國路二段高速失控,衝進約850公尺外的工地,釀成4死1傷的悲劇。唯一倖存的謝姓少年僅17歲,事後並未報案,而是搭乘白牌車離開現場。警方調查發現,他先前因涉及傷害案遭到協尋,疑似因害怕被收容才會逃逸。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事故發生於21日凌晨2時57分,車輛猛烈撞擊工地後,1人被拋飛車外,另有3人受困於殘骸中,最後均因傷重不治。轎車撞進工地。(圖/翻攝畫面)警方後於上午11時將謝姓少年帶回,他否認自己是駕駛,並指稱開車的是郭姓死者。少年法庭偵訊後,裁定收容。警方初步確認,車內並未發現違禁品,但當時5人均未繫安全帶。《ETtoday新聞雲》進一步揭露,死者分別為詹姓、金姓與郭姓少年,另有16歲宗姓少年雖被救出送醫,但仍因重傷不治。謝姓少年是唯一生還者,卻棄友逃離,隨後遭警方逮捕。後續警方發現,謝姓少年在事發前曾透過Instagram發布4段限時動態,畫面中有人神情恍惚,文字寫著「吃壞掉」,另一段影片則拍到車內多人隨音樂起鬨,並附註「我開車卡車再開飛機」,如今成為事故前的最後影像。少年在網路上流傳的生前最後影像。(圖/翻攝自IG)報導中提到,肇事車輛登記在一名鄭姓女子名下,她表示當時將車借給朋友的兒子,對實際使用者並不清楚。據了解,案發前5人曾在居酒屋聚餐,準備返回市區住處途中發生意外。4名罹難少年皆為在學學生,校方已表示將全力配合調查,並協助家屬處理善後。目前警方正調閱監視器並追查車輛行駛狀況,以釐清真正駕駛身分、事故原因與責任歸屬,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持續偵辦。
未成年駕車 失控飆撞工地釀4死
新竹市經國路21日凌晨近3時,滿載5名少年的銀色轎車,因車速過快失控撞進建築工地,釀4死1傷,倖存的15歲謝姓少年搭白牌車離去,一度被懷疑是肇事逃逸,8小時後他到案卻稱17歲郭姓死者才是駕駛。警方初步從監視器及現場跡證研判,應是郭姓死者駕車,不過仍會持續調查。檢警將於22日相驗遺體,謝就算未駕車,是否涉犯《刑法》遺棄屍體罪,有待釐清。據悉,同車5人曾是國中同學,都是朋友關係,案發當晚先在居酒屋聚餐,隨後由17歲郭姓少年開車,到餐廳前讓其餘4人上車,16歲金姓、16歲宗姓及17歲詹姓少年依序在後座左方、中間及右方,15歲謝姓少年則坐在副駕。根據監視器畫面,4人上車後,銀色轎車沿經國路往南直行第2車道,未料只開了850公尺,行經東大路口後,疑似車速過快,整台車突然逆向,接著失控撞進建築工地,撞擊力道猛烈,車頭及車身嚴重受損、後車門掉落,玻璃也碎滿地。事發後謝男打電話向友人求助,友人騎機車到場後幫忙叫白牌車,謝逕自搭車離開,遺留4人在現場未報案。後座右方的詹男因巨大撞擊遭拋飛車外,在車後左方5公尺處被發現送醫,警消再以器具破壞車門,才將受困3人救出,詹等3人送醫前無生命跡象,回天乏術,宗男隨後也宣告腦死,家屬放棄急救。神奇的是,4友人無人生還,倖存的謝姓少年僅有輕微擦挫傷。據悉,謝中輟,因涉及傷害案遭發布協尋。案發8小時後被警方帶回,無酒精反應,否認駕車,聲稱是郭男開車到居酒屋載他們,事發當下他坐在副駕玩手機,突然就發生車禍。因一行人死前有在社群發限時動態,拍到謝男坐在副駕駛座,且救援時郭男的腳就卡在煞車上,加上監視器畫面,初步研判為郭駕駛。警方仍將根據相關跡證,釐清肇事原因與責任,昨先將謝姓少年護送少年法庭處理。警方找到鄭姓車主,他說兒子的朋友借車,但也不確定是借給車上哪位少年。警方在車上並未找到毒品等違禁品,前座的郭、謝姓少年,抽血與呼氣都無酒精反應。由於案發地點就在市警局交通隊新址旁,該工地原本的店面曾是護膚店,農曆7月最後1天發生嚴重車禍,地方議論紛紛。
竹市車禍4死!倖存15歲少年無酒精反應 警方初判車速過快釀禍
新竹市經國路今天(21日)凌晨發生4死車禍,滿載5名未成年少年的銀色自小客車,疑因車速過快,失控撞進建築工地,造成車上4人傷重不治身亡,倖存的15歲謝姓少年僅輕微擦挫傷,事發後搭白牌車離去,一度遭以為開車肇事,他到案後供稱17歲郭姓死者才是駕駛,全案依法移請新竹地檢署、少年法庭偵審,至於謝是否為駕駛則待釐清。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今日凌晨2時52分,車輛先到經國路一段某居酒屋,讓4人上車後,沿著經國路由北往南方向直行第二車道。不料只開了850公尺,行經東大路口後,疑似因車速過快,整台車突然逆向行駛,接著失控撞進建築工地。該處工地目前無人施工,警方未在車上發現違禁品,但神奇的是,友人皆身中重傷最終身亡,同車的謝男不僅命大倖存,身上也僅有輕微擦挫傷,事故後自行搭白牌車離去,一度遭以為是駕駛。由於5人皆為未成年少年,警方對其身分保密到家,但據掌握,5人為朋友關係。接近中午左右,警方將謝男查緝到案,他否認開車,並供稱當晚是郭男開著車,到居酒屋載他與其他朋友,眾人上車後打算先將他載回市區住處,他是坐在副駕駛座使用手機,沒想到突然就發生車禍,也不知道車禍原因。警方表示,目前初步判定自小客車行經至經國、東大路口後,疑因車速過快,自撞經國路上住宅工地,造成車上4人死亡1人受傷。其中,謝姓少年於事故後逕行離開現場,循線於21日11時許查緝謝男到案。警方表示,謝男經檢測無酒精反應,全案依法移請新竹地檢署、少年法庭偵審;至於謝是否為駕駛人,將由鑑定單位現場勘查分析研判,警方將根據相關跡證,釐清確切肇事原因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