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紀錄
」 閃兵 兵役 高雄 隨機砍人 宜蘭
才剛被少年法庭訓誡!14歲男逼少女拍私密照還恐嚇「把你家人殺了」 下場曝
一名14歲男學生,才因要求未成年少女拍攝性影像遭少年法庭訓誡,後續又透過社群軟體持續脅迫少女拍攝性影像或視訊裸露身體,還恐嚇她「恨不得把你綁起來」、「還是我把你家人殺了」,害少女嚇得不敢上學,需接受心理諮商。案經台中地院審理,依法判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須賠償少女45萬元、少女母親15萬元。判決書指出,男學生於2010年出生,他在約14歲時,要求未成年的少女拍攝拍攝裸露私密部位的性影像,並上傳給他觀看,後續在2024年間經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認定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5項、第2項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未遂罪,予以訓誠。然而,男學生經訓誠後仍不知悔改,仍不斷透過LINE、TikTok、Messenger傳送如訊息騷擾少女,內容包括「我現在很想看你的身體」、「我要內射你」、「那我可要頂更大力了」、「我想跟你做愛」等等,並多次要求少女拍攝裸露私密部位的性影像,或以視訊電話方式讓他看私密部位。少女因長期受到脅迫,承受莫大恐懼及壓力,於是拍攝並傳送僅穿著內衣、內褲的照片給男學生,並遭對方存取。少女後來選擇冷處理,男學生便開始傳訊恐嚇「恨不得把你綁起來」、「還是我把你家人殺了,你就這輩子歸我一個人的了」、「誰叫你不給我看你的身體部位?」少女擔心自己和家人可能遭襲擊、報復,不僅變得不敢開口說話,也漸漸開始抗拒上學,只能去接受心理諮商及醫療協助。少女與母親提起民事求償,主張男學生已嚴重侵害他人性自主權、人格權,也由於母親長期陪同女兒面對精神傷害及漫長影響,侵害親子身分法,因此要求男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連帶損害賠償。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時,男學生與其法定代理人均未到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爭執或否認原告的主張,法官依少年案件裁定及相關證據、就醫紀錄等資料,認定少女主張為真實,因此依法判定男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應賠償少女45萬元、母親15萬元,並自115年12月30日起加計年息5%。全案仍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知名中醫診所突公告「院長辭世」永久歇業 在地人不捨:太突然了
位於屏東縣屏東市永城里勝利路、Google評價高達4.9顆星的「昱榮中醫診所」於7月1日發布公告表示,院長徐榮澤已辭世,診所即日起也停止營業。消息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哀悼,「那麼好的一個醫師,太突然了」、「謝謝醫生,醫術精湛猶如華陀在世」。「昱榮中醫診所」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診所負責人徐榮澤院長已離世,診所即日起停止營業,感謝各位多年來對徐院長及昱榮中醫診所的信任、支持與陪伴,能夠守護大家的健康,是他們始終珍惜並深深感恩的緣分。至於精油敷貼等自費項目退費事宜,目前正陸續整理相關資料,待作業完成後,將擇期通知退費事宜,請留意診所粉專公告及電話通知。消息曝光後,許多網友在底下留言,「謝謝醫生,醫術精湛猶如華陀在世,阿彌陀佛,一路好走」、「怎麼會這樣,那麼好的一個醫師,太突然了,一個為病患著想的醫師就這樣突然走了」、「徐醫師,這輩子都感恩你的幫助」、「已經習慣每個禮拜都去診所給您看診,突然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很不捨,這麼好的一位醫生要去哪裡找」、「真的很難過,我每週都去給徐醫師看診,徐醫師的針灸技術很精湛,每次都能針到我的痛點,沒想到徐醫師離開了」、「謝謝你總是叮嚀我要熱敷,那麼溫柔的醫生」、「非常感謝徐醫師在疫情前後期間對我們家的照顧、貼心幫忙、您一路好走」。也有人說,「我沒辦法接受這個結果!十幾年了,像朋友一樣的存在,從我的兩邊五十肩,到現在糖尿病前期的治療,我才剛要去追蹤檢查而已耶」「可能天堂有什麼急診的病人,需要徐醫師去救命幫忙,也可能老天爺覺得徐醫師太累了,想要讓祂好好放個長假,又或者徐醫師人生功課功德圓滿集滿福利點數,可以回歸天堂承夢而去,祝願徐醫師一家平安順利」、「謝謝徐醫師從馬光到診所多年的照顧,也願家人節哀」、「有些人不一定會在生命裡留下轟轟烈烈的故事,卻會在一段艱難的日子裡,默默陪著你走過。回頭想想,很感謝徐醫師這半年來細心的診斷與治療」。另外,「昱榮中醫診所」也說明,由於診斷證明書依法需由醫師本人親自開立,但診所負責醫師徐榮澤已離世,故目前無法開立診斷證明書,經與相關單位確認後,如有證明就醫紀錄需求,診所可提供就診期間的病歷紀錄作為就醫證明文件。
狠母離婚談判失控!悶殺9歲兒、襁褓女洩憤 苗院重判30年
苗栗33歲吳姓女子,因離婚及子女監護權問題與丈夫衝突,竟將怨恨轉向親生子女,先後以枕頭悶死9歲兒子及未滿1歲女兒,再持刀自殘未遂。苗栗地院認定她為報復丈夫及其家人,刻意剝奪兩名幼童性命,依2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分別判刑19年、18年8月,合併執行30年,全案仍可上訴。2025年2月間,吳女與丈夫劉男因離婚及子女監護權問題頻繁爭執,情緒持續低落,清明連假期間,劉男安排兩名子女到祖父母家暫住,假期結束後,吳女僅帶回與前夫所生的9歲兒子,與現任丈夫所生、未滿1歲的女兒則留在婆家照顧。判決指出,吳女因不滿丈夫及婆家,萌生攜子女共赴黃泉的念頭。4月7日清晨,她趁9歲兒子熟睡時,以枕頭將其悶死;隨後再前往保母家接回女嬰,返家後以相同方式奪走女兒性命。犯案後,她持水果刀割頸、割腕並刺向左胸企圖輕生。直到當天下午,劉男返家才驚見兩名孩子已無生命跡象,緊急報警求助,但兩童均已死亡;吳女則送醫急救後保住性命。法院審理認為,吳女案發前並無身心疾病就醫紀錄,行兇時具有辨識及控制能力,雖因婚姻破裂承受壓力,但並非毫無對外求助機會,卻為發洩怨恨、滿足個人情緒,狠心殺害本應保護照顧的親生子女,犯罪情節重大,對家屬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不過,合議庭也考量吳女沒有前科,審理期間已與丈夫達成和解,認為透過長期監禁及監所輔導、心理諮商,仍有矯治可能,尚未達必須永久與社會隔離的程度,因此依檢方求刑,就兩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9年及18年8月,合併執行30年,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中正高中校長猝死辦公室!妻淚曝健檢無異狀 校方緬懷:奉獻教育到最後一刻
高雄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長陸炳杉25日晚間被發現倒臥在校長室廁所內,警消到場時已明顯死亡。檢警今(26)日進行相驗,家屬現身殯儀館時神情哀戚,陸妻更透露丈夫平時身體狀況良好,健康檢查也未發現異常,對於突如其來的噩耗難以接受。據了解,陸炳杉25日下午開始便未接聽電話,也未回覆秘書訊息。直到晚間8時許,秘書聯繫陸妻後,才得知校長遲遲未返家,2人隨即返回學校尋人,結果在校長室廁所內發現陸炳杉倒臥地面,急忙報警求助,但警消到場後確認陸炳杉已無生命跡象。警方勘查現場後表示,辦公室內並無打鬥或外力侵入痕跡,但陸炳杉額頭有撞擊傷勢,初步研判可能是身體不適昏倒時,頭部撞擊洗手台所造成,確切死因仍有待檢警進一步相驗釐清。陸炳杉妻子相驗時雙眼紅腫,難掩悲傷情緒,透露丈夫近幾個月身體健康、沒有就醫紀錄,先前健康檢查結果也都正常,對於丈夫突然離世感到相當震驚、悲痛不已。對此,中正高中26日也發表聲明,表示陸炳杉校長深耕中正高中長達27年,從從註冊組長、設備組長、教學組長、實驗組長、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秘書、教務主任一路歷練,並於2019年升任校長,始終親力親為推動校務發展。陸炳杉校長深耕中正高中長達27年。(圖/翻攝自高雄市立中正高級中學官網)中正高中透露,陸炳杉校長上個月(5月17日至22日)還曾親自帶領師生遠赴越南進行國際交流,返國後雖有身體不適,但仍堅守崗位,認真投入校務工作,「將生命的最後一刻,都奉獻給了他最熱愛的教育事業與中正子弟」。中正高中提到,事件發生後,學校已於第一時間成立應變小組,配合相關單位處理後續事宜,並全力協助家屬治喪;學校輔導室也同步啟動師生悲傷輔導與安心機制,希望陪伴師生度過這段艱難時刻,「承接遺風餘思,我們將在風雨中勇敢前行,陸校長的溫暖笑容、對教育的赤誠,以及對中正高中的擘劃,將永遠鐫刻在我們心中。我們將化悲痛為力量,在風雨中加倍勇敢,共同完成校長未竟的辦學遺願,這也是我們對校長最深摯的緬懷與致敬」。
宜蘭9旬婦成「蠟屍」!兒伴屍4年詐領年金 高大成曝無臭味原因
宜蘭縣羅東鎮16日傳出一起「蠟屍」案,91歲張姓老婦不明原因在家離世,其65歲張姓兒子涉嫌隱匿母親死訊,將遺體放在房間長達4年,期間仍持續去領每月4000元的老人年金,直至檢警持搜索票破門才發現,張姓老婦已成乾枯的「蠟屍」。對此,法醫高大成,「蠟屍」就是遺體呈現「蠟狀」硬化狀態,由於女性皮下脂肪通常較多,較容易形成。據了解,張姓兒子與母親同住,長年未露面,家住附近的女兒多次聯繫不上,返家探視時更被弟弟以「母親熟睡」等理由拒於門外。不僅如此,鎮長上門送重陽節禮金也遭拒,警方多次前往查訪時,張男也強烈拒絕警方入內,而戶政單位清查時更發現,老婦長達4年未有健保就醫紀錄。警方16日持搜索票強行進到屋內,就發現老婦躺在臥室,已成乾枯的「蠟屍」狀,推估至少已死亡4年,但遺體整體完整、無明顯外傷,僅部分衣物破損,現場幾乎沒有屍臭味。警方調查發現,張姓男子在母親過世後,並未進行通報,反而按月到郵局提領老婦每月4000元的老人年金,累積金額超過20萬元,檢方遂依偽造文書、詐欺罪聲押。針對此案,高大成說明,人死後3至6個月會開始「蠟化」,體內脂肪經由厭氧細菌分解後形成蠟狀物質,讓遺體腐敗速度降低,腐敗速度是一般情況的1/7,也不容易產生異味,因此不易使人察覺。由於女性皮下脂肪相對較多,形成的機率較高。高大成表示,遺體蠟化狀態大概2年之後就固定了,細菌無法存活,讓遺體過10年後也不會腐敗,但此類情況通常發生在潮濕的密閉空間內,如棺材、浴室、混凝土環境中。
91歲婦人成蠟屍!同住兒伴屍4年詐領老人津貼 姐見不到母報警揭發
宜蘭羅東發生一起駭人隱匿死訊案,一名91歲張姓老婦被發現陳屍住處臥室,遺體已成蠟屍,推估死亡至少4年。案件曝光,源於長女多年無法探視母親,擔憂母親安危,向警方求助後揭發。檢警16日晚持搜索票進入住處,發現與老婦同住的65歲張姓兒子,涉嫌長期隱瞞母親死亡消息。據了解,張男多年來多次以母親熟睡、身體不適等理由,阻止姊姊探視,警方先前接獲通報上門查訪,也遭拒絕入內。戶政單位清查發現,張姓老婦長達4年沒有就醫紀錄,情況異常。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資料後,認定張男涉嫌在母親死亡後,持續提領母親老人年金、重陽敬老禮金等補助,涉嫌冒領20萬餘元。檢方調查認為,張男涉犯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且長期隱匿死訊,疑有反覆實施犯罪及湮滅證據風險,因此17日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不過,宜蘭地院深夜裁定張男無保請回。對此,宜蘭地檢署表示,將依法提出抗告。此外,張姓老婦確切死因、實際死亡時間,以及張男是否涉及其他刑事責任,也仍待檢警持續調查釐清。
失智或高齡者規劃遺產繼承二大關鍵 法院經典判決解析「遺囑能力」認定
當高齡長者在病榻上留下最後遺願時,其「意識是否清醒」往往成為繼承爭議的導火線。透過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先生與莊女士的兩大判決,我們可以看到法院在認定遺囑能力時,並非單純依賴醫院的失智量表或病歷,而是採取「綜合判斷」的務實立場。一、 遺囑能力的法律定義:非全然喪失即具備民法第 1186 條與第 75 條規定,遺囑人必須具備遺囑能力,且意思表示非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為之。判定標準:法院認為,所謂「無意識」是指全然欠缺意思能力。 容錯空間:即使遺囑人的辨識能力因病受損,只要尚未達到「全然喪失」的程度,其所立遺囑在法律上仍可能被認定有效。 二、 案例對比:當醫學量表遇上法律行為這兩起案件的共同點在於,被繼承人在立遺囑前後均有明顯的就醫紀錄或認知功能障礙,但法院的最終認定如下:1. 莊女士代筆遺囑案(112 重家上 65)本案莊女在立遺囑前兩個月,經醫院鑑定臨床失智量表(CDR)為 2 分(中度失智),且智能測驗(MMSE)僅 14 分。 法院見解:法院指出,雖然量表顯示其辨識能力有相當損傷,但「無法證明」其在立遺囑當時已全然喪失遺囑能力。 關鍵證據:代筆人證稱,當天詢問莊女日常話題(如天氣、吃飯)時,莊女均能正常回應。 結果:法院認定莊女在立遺囑時「具備遺囑能力」。 2. 張榮發密封遺囑案(112 台上 1764)張榮發先生立遺囑時已高齡且反覆住院,上訴人主張其立遺囑前已有認知障礙,立遺囑後更有譫妄症候群。 法院見解:法院認為張榮發在立遺囑期間,神經系統檢查之認知功能項目多記載為「正常」。 關鍵證據:張榮發在立遺囑前後仍能贈與配偶 1 億元存款、移轉價值逾 1.4 億元的股權給被上訴人。 法院認定若其有能力處分如此鉅額財產,自具備自主處理事務之能力。 結果:法院認定張榮發「具備遺囑能力」。 三、 法院認定「遺囑能力」的三大指標從上述兩案可歸納出法院在面對「失智或病弱」的遺囑人時,會參考以下指標:四、 總結與省思這兩份判決展現了法律對個人處分權(遺產分配)的尊重。法律實務上傾向認定:「失智診斷不等於法律無行為能力」。在莊女士案中,遺囑雖然被判定無效,但原因並非莊女「沒能力立遺囑」,而是程序上未能落實「親自口述」等法定方式。 反觀張榮發案,即便身體狀況不佳,但因其在立遺囑當下的表現及鉅額財產處分能力被法院認可,最終守住了遺囑的效力。 這提醒我們,面對高齡或失智長者的遺囑規劃,除了醫學診斷,更應確保立遺囑過程中的「程序完整性」與「意識紀錄」,方能讓最後的遺願獲得法律的保障。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公益講座,教大家如何預立一份幸福遺囑,有意報名者,請上協會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張文失業1年、2年無就醫紀錄「資金來源成謎」 母偶爾小額匯款
27歲男子張文19日發動恐怖攻擊,在台北車站M7出口、捷運中山站以及誠品南西店使用汽油彈、煙霧彈並持長刀連續作案後,從誠品生活南西店頂樓墜落不治,造成4人死亡(含張文)、11人受傷。事後張文身世背景也陸續被起底,發現他已2年無就醫紀錄,在從保全工作離職後超過1年沒有薪資申報紀錄,警方還查出其母親偶爾會「小額匯款」資助他。警方追查發現,張文過去曾是空軍志願役士兵,但在2022年間涉嫌自導自演酒駕事件,隨後遭國軍汰除。在離營後,張文仍具備教育召集義務,而檢方指出,張文遷移戶籍後未依法申報,導致2024年11月25日送達的教育召集令未能通知到案,故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罪嫌,桃園地檢署遂於2025年7月11日對張文發布通緝。根據同梯弟兄說法,張文入伍後不久,就發現軍中生活與他預期不符,不到1年就想退伍,而張文當年在松指部服役,擔任無線電中隊譯電兵,專長是步槍兵,半年來負責無線電架設工作。同梯也說,張文在軍中人緣不太好,甚至是頭痛人物,到了隊上半年就不斷鬧事,疑刻意趁著2022年2月份休假期間酒駕外出,被長官要求手寫悔過書,最後在3月份時被軍方汰除。據《自由時報》報導,北市警方專案人員調閱資料後發現,張文從2023年12月至2025年12月間,整整2年都沒有就醫紀錄,連一般感冒或精神相關門診都未出現;張文曾在某家大型保全公司當保全,自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有過薪資申報紀錄,每月薪資3萬9000元,加上加班等津貼約有逾4萬元,但張文僅任職1年就申請離職,之後再無薪資紀錄。警方初步調查得知,張文母親在他失業期間,有不定時小額匯款紀錄,目前未發現是否有其他外人資助,也未查到張文是否另有存款,警方仍在協調相關金融單位,釐清其犯案前經濟情形其資金來源。◎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高雄大寮「雨刷殺手」出沒多車受害 警埋伏逮72歲翁
高雄市大寮區第81期重劃區近期接連傳出多起轎車後雨刷遭破壞事件,多輛停放路邊的車輛後雨刷被人徒手扯斷,車主氣憤報警。林園分局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連日調閱周邊監視器並埋伏守候,最終鎖定一名72歲張姓老翁涉有重嫌。警方指出,11月30日凌晨4時20分,埋伏警力發現張姓老翁獨自步行於重劃區內,行經一輛停放路邊的自小客車時,突然上前徒手將後雨刷用力扯斷。員警隨即衝出將張翁當場制伏,人贓俱獲。張姓老翁被帶回警局後,對於犯案動機始終避而不談,警方多次詢問仍未獲回應。經查,張翁居住在附近,無相關前科或精神就醫紀錄,平時清晨外出晨運,卻接連破壞他人車輛,行徑動機令人費解。據了解,該重劃區道路寬敞、停車空間充足,張翁卻專門針對車輛後雨刷下手,已造成多名車主財損與不安。全案警詢後,依刑法毀損罪嫌將張翁移送法辦。
男子深夜拿遺照撒冥紙嚇壞大學生 辯稱是在提醒慢慢騎被法官打槍
苗栗市1名48歲林姓男子,九月鬼月深夜在聯大路上上演「真實版靈異場景」他手持已往生多年的哥哥遺照,並撿起路邊樹枝,一邊站在車道中央、一邊朝來往機車撒冥紙,行為宛如招魂儀式,不少夜歸的國立聯合大學學生被嚇得驚叫連連,甚至在網路號召其他同學準備上前理論。所幸警方迅速到場,才避免民眾與男子發生更大的衝突。根據調查,林男擁有竊盜、毒品前科,亦為警方列管的毒品人口,警方研判他疑似因長期吸毒導致幻覺、幻聽,才會在農曆7月深夜突然帶著十多年前去世兄長的遺照外出,又邊揮動樹枝邊撒冥紙,行為不但怪異,也讓無辜經過的學生們誤以為碰上靈異事件,雖然林男家屬並未提供任何精神疾病就醫紀錄,他也沒有殘障手冊,但警方仍依法將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事後在法庭審理中,林男辯稱自己只是「善意提醒學生騎車不要太快」,並無嚇人或攻擊他人的意圖法官調閱行車紀錄器畫面後指出,林男不但站在車道內側,甚至逼得機車騎士必須繞行、減速或改道,其怪異舉動已造成明顯的行車干擾與心理驚嚇,法官認為,若林男真的想提醒大家減速,完全可以使用布條、警示牌等正常方式,無須以深夜持遺照、撒冥紙的「極端手段」製造恐慌。最終,法官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藉端滋擾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判決林男裁罰3000元。此案也讓不少學生直呼:「遇到這種才真的會騎到飛快!」而警方也呼籲民眾,如遇到類似脫序行為,應立即通報警方處理,避免自行介入造成危險。
無罪之後1/補教名師挨告性侵二度判無罪! 被害女學生嘆:一定要成績下滑嗎?
新北市一位藝名為「王焱」的補教老師,今年初遭女網紅A小姐指控2010年間她15歲在新竹某補習班就讀時,利用學生的崇拜與無知,以出遊的機會將她誘騙至汽車旅館性侵,她因此患上重度憂鬱症。13年後女網紅已是2個孩子的媽媽,終於鼓起勇氣提告性侵,無奈一審因她記錯王男身體特徵而敗訴;她不服提起上訴,卻再度被駁回,讓她不解的是,王男二審仍判無罪的原因之一,竟是她當時在校成績並未明顯下滑!見面的那個下午,陽光正好,A小姐推開辦公室的門簡單地打了個招呼,如今的她已是事業小有成就的網紅,在網路平台上經營百貨美妝。談到判決結果,她無奈地拿出罹患重度憂鬱症的診斷書,露出手腕上一條一條的傷疤,傷口早已癒合,如今只剩淡淡的疤痕,「這都是我那個時候留下的,有一陣子甚至嚴重到住院!」A小姐表示,只是礙於當時對精神疾病的認知不夠完整,儘管已明確出現症狀,卻遲至6年後才開始有就醫紀錄。A小姐指控性侵她的補教老師藝名「王焱」,今年46歲,有時也叫「王竑文」,主教理化的王焱外表斯文,上課風格幽默,所以很容易跟學生打成一片,但課堂上會開黃色笑話,A小姐想起王焱曾問女學生「今天內褲穿什麼顏色」,為人師表卻言談如此下流輕浮,可惜當時的她年幼無知,盲目的崇拜和信任老師,竟讓她失去了童貞。王姓教師過去多以「王焱」或「王竑文」之藝名教導國中理化,因外表斯文、上課幽默,讓不少學生傾慕。(圖/民眾提供)她說,當時的狀況已經記不清了,只知道再有意識的時候,是她瘋狂站在蓮蓬頭底下不斷沖水,腦中只剩一個念頭「我好髒」,「當時大家對青少年的心理狀況並不重視,多以為是叛逆期到了,一直到後來我才意識到我那時候應該已經解離了。」。後來,當母親詢問她「內褲上為什麼有血」,她一句話都不敢講。A小姐說,父母都是高知識分子,當時只覺得家裡的小孩怎麼只有她出現這種狀況,原本成績一直都是班排前五的她,在事件發生後,國三下學期的成績開始呈現雪崩式下滑,「我一直到國三下學期才開始出現症狀,後來靠繁星保送,但在法庭上,卻被對方說當時成績沒有明顯下滑,後來成績下滑是因為已經繁星保送,實際上根本不是這樣,不是所有創傷都是即時的。」她指出,二審的判決結果雖在意料之中,畢竟沒有直接證據,加上記錯王男的身體特徵,讓這件事成為法庭上的主要攻防論點。一審時她為了讓證據更加確切,在法官詢問是否願意測謊時,她立即答應,同時順利通過測謊。她也附上當時被帶往汽車旅館的格局圖,無奈卻因為早已過去13年,當事汽車旅館也早已重新裝修。為補強證據,她想起當時的事情跟3個朋友說過,幾人10多年不曾連絡過,再次見面卻是出現在法庭上,讓她覺得不好意思,卻又相當感激,「還有一個人因為我後來沒借他錢,直接拒絕出庭」,儘管做了努力,但相關證據卻均未獲得法院採信,她無力又氣憤的表示,「可能要一個吸毒又家庭破碎的受害者才叫合格的受害者吧!」面對二審結果,她表示不會再上訴,但如果哪一天科技更進步了,能有更多證據證明王男過去曾犯下過的罪刑,她說,「我會再告一次」,只是好不容易提起勇氣,卻沒能換回理想結果,收到判決的當下,還是會忍不住想坐在天台上,想過很多念頭,「難道我一定要死才能證明一切嗎?」,「但我的精神科醫生跟我說,妳死了最開心的人是他,又想到如果我真的走了,我的小孩會很可憐,才慢慢打消這個念頭。」。她說,儘管判決結果是無罪,「那也只是法院無法證明他有罪」。她提告的目的從來都不是為了搏眼球,她花了很多時間重新站起來,提告只是想把自己帶回來,幫當年那個手足無措的自己討回一個公道,「你可能現在過得很好,吃得不錯、睡得很好,但你不值得我的自責和自我懷疑,我想把我自己帶回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驚!登革熱血清研究 台南逾1成民眾抗體呈陽性
台南最近一次爆發登革熱大流行是在112年,造成全市逾2萬人確診,為了解台南民眾登革熱抗體陽性率,國家衛生研究院進行台南登革熱大流行後血清流行病學調查研究,初步研究得知台南民眾體內登革熱陽性率逾1成,且抗體陽性率隨年齡增加上升,說明何以多數年長者重症比例高,可能與曾得過登革熱卻不知,一旦感染型別不同,出現症狀風險也較高。對抗登革熱是台南市政府每年重要課題之一,112年登革熱共2萬1532例確診,重症106人,死亡32人,在此之前,104年登革熱確診2萬2760例,重症492人,死亡113人。國衛院提到,此次研究顯示台南民眾登革熱抗體陽性率1成多,較104年登革熱大流行過後,疾管署及台大公共衛生學院兼任教授金傳春研究結果,有略為上升趨勢。國家衛生研究院進行台南登革熱大流行後血清流行病學調查研究,初步研究得知台南民眾體內登革熱陽性率逾1成。圖為防疫人員進行登革熱防治。(圖/衛生局提供)國衛院國家蚊媒傳染病防治研究中心王雅芳博士表示,這項研究收集台南生物資料庫111、112年各500份樣本研究,因為是健檢抽血,集中在40歲以上民眾,初步結果可知民眾登革熱抗體陽性率隨年齡增加而上升,年紀愈大、體內抗體比例愈高,但他們感染後症狀不明顯或無症狀,根本不知得過登革熱。但她也說,樣本數多在40歲以上,不能代表群體。她說,相較於中壯年感染登革熱發燒可能達38度,但年長者發燒通常不明顯,這次血清研究就測到,有75歲以上年長者體內顯示近期有感染但卻沒有就醫紀錄,根本不知道得了登革熱,而這也可能是多數年長者變成重症的原因之一,因過去感染過其他型別病毒,當其他型別大流行而再次感染,就有高機率演變為重症。尤其,這些年長者多數沒症狀,如未被及時發現的話,一旦在社區趴趴走,就可能變成「隱性感染者」,易造成社區群聚感染。這項研究也能提醒年長者如身體不舒服去診所就診,可能要排除是不是會有登革熱感染風險。該研究顯示抗體陽性率隨年齡增加愈高,王雅芳也說,有抗體的群眾多的好處是,若近幾年都流行同一病毒型別,就會有整體族群免疫力,感染登革熱機率變低,但壞處是一旦感染型別不同,出現重症風險也較高。國衛院提到,未來如果台灣要比照東南亞打疫苗,血清流行病學數據將可作為哪些族群需要打疫苗的重要參考。
閃兵案爆不完 劉世芳:未來體檢要結合就醫紀錄
藝人「閃兵」案爆不完,最高檢建議修法將《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刑期由現行5年以下,調高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國防部長顧立雄6日表示將與內政部及相關部會研議修法可行性。內政部長劉世芳回應,修法態度與國防部一致,希望加重刑期,且「體位區分標準」一定要加嚴。她也透露,精神疾病部分,未來體檢時擬結合就醫紀錄,「才知道是假裝的、還是裝假的。」劉世芳今天於部務會報後接受媒體提問,針對國防部將與內政部研議《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修法等議題,劉世芳表示,在加重刑期上面,尊重法務部,因為加重刑是定上限,不是每一個人都是7年,國防部好像也是傾向這樣的態度,大致上內政部與國防部的態度都非常一致,然後體位區分標準一定要加嚴。至於體位區分標準的修正進度,劉世芳表示,據她所了解,國防部傾向於明年4月定案,如果有精神疾病的話,可能在體檢時跟健保的就醫紀錄結合,才知道是假裝的、還是裝假的,大概要有雙重確認的機制,此機制牽涉到內政部、國防部跟衛福部。至於內政部擬將免役標準拉高至BMI值45,劉世芳打趣說,「應該是先確定他是屬於天生的,還是裝出來的,他過來也會讓他減重,讓他回去服常備兵役,這是開玩笑。」隨後,她才又說,如果涉《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內政部可能會希望檢察官加重刑期。劉世芳也再次喊話,「不要閃、不要刻意去閃,台灣的健保制度實施那麼久了,有可能役男身體狀況一年不如一年,健保不是垮了嗎?這不是很奇怪,所以太會假造也不好。」
台南車內雙屍命案 小情侶疑一氧化碳中毒亡
台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一段高鐵橋下6日凌晨傳出雙屍命案,一輛自小客車長時間停放路邊,引起民眾注意後報案。警消趕抵現場破窗查看,發現車內一男一女均已明顯死亡,現場未發現外力介入跡象,全案目前由檢警進一步調查中。根據台南市消防局表示,6日凌晨2時33分接獲110轉報,指出柳營區高鐵橋下有兩名民眾受困車內。救護人員抵達後立即破窗搶救,但經檢視確認,兩人均已無生命跡象,當場宣告死亡,並未送醫。現場初步研判疑似因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未見遺書或外傷。警方初步調查指出,死者為一對年約20多歲的情侶,身份確認後,雙方家屬已趕赴現場。據了解,女方曾有身心疾病並留有就醫紀錄,近期情緒不穩。新營分局已報請檢方到場相驗,進一步釐清死亡原因與相關經過。
北市役男免役率高? 兵役局:與全國免役率相差無幾
有關報導台北市役男免役率為24%,台北市兵役局表示,經查該數值是近5年(109至113年)役男判定免役體位的比率;另經瞭解內政部公布的16%免役率,係指112年體位區分標準修正後的免役率,與台北市在新標準實施後113年的免役率17%相近;此外,標準修正前全國的免役率介於20%至25%間,也與台北市109到112年的平均比率25%相差無幾。台北市兵役局指出,另查109年至113年,台北市役男因自閉症判定免役人數合計為1,016人,平均每年約200人,且多以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符合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而判定免役;此外,依113年全國及本市統計,自閉症均名列前3名免役病名(第1名皆為體重)。據此可知,身心障礙免役審查標準全國一致,所以台北市役男因自閉症判定免役與全國整體情況並無明顯差異。台北市兵役局再指,台北市辦理役男體、複檢業務程序嚴謹,役男經醫院完成檢查後,皆須由北市府徵兵檢查會審視檢查結果並參考役男病史及就醫紀錄據以判定體位;其中判定替代役及免役體位之案件,尚須再送請(中央)役男體位審查會完成審議確認,並不會逕以役男病史資料即判定體位。作業過程中,如察覺相同病名免役人數有異常增加情形,即主動報請中央調查處理,並於發現透過不當方法變更體位情事時,依涉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台北市兵役局說,為加強役男體檢查核機制,杜絕冒名頂替受檢情事,除要求北市兵役體、複檢醫院,務必落實役男身分核對確認作業;另建請中央研議導入人臉辨識科技,輔助身分查證與確認,以防止冒名頂替受檢情事,並獲中央同意納入未來精進役男體檢資料電子化作業規劃之研議方向。針對役男所持診斷證明書及就醫病歷等資料,台北市兵役局表示,雖難以辨別真實性,但因仍須經兵役體、複檢之檢查程序,由本府徵兵檢查會判定體位,並送請中央審議同意才能確認;且役男以健保身分就診,檢查醫師應對其開立診斷書及檢查報告負法律責任,未來如有涉及不法,相關人員仍有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及刑法上之罪責。有關媒體報導役男閃兵案件,台北市兵役局說,除全力配合檢察機關後續偵辦程序,並已向中央主管機關反映,合理修正體位區分標準及提高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刑責,以遏止閃兵風氣,維護兵役公平,符合社會期待。
「閃兵案」震撼演藝圈! 陳零九等10人今被法院點名出庭
藝人王大陸因涉嫌透過「閃兵集團」偽造體位以逃避兵役,案件於今年2月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檢警深入追查後發現,不只王大陸涉案,另有多位藝人也被懷疑採取相同方式規避兵役義務。經調查,涉案藝人包括陳零九、威廉、陳大天、大根、李銓、阿虎、Teddy(陳向熙)、陳信維與黃博石等人。新北地方法院將於今(27日)下午進行首次開庭。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法院安排兩波次傳喚被告出庭。第一波於下午3時,將傳喚陳零九、威廉、陳大天、大根、李銓、阿虎、Teddy(陳向熙)與陳信維等8人;第二波則於下午4時,傳喚黃博石,以及被指涉案的台大高材生方東華與補教名師、examking創辦人蔣矩任。檢方指出,此案中涉及的偽造方式包括不實就醫紀錄、偽造身心狀況等資料,以取得免役或替代役判定。其中「閃兵集團」會協助安排就診醫療院所、提供病歷文件,甚至教授應訊時的應對話術,使被調查人看似符合免役條件。王大陸便是透過該集團協助,成功申請不符實情的免役資格,遭檢警掌握相關證據後列為被告。此起涉及藝人群體的逃兵案引發輿論譁然,不僅對演藝圈形象造成衝擊,也再次引發社會對役男制度公平性的關注。後續審理結果與相關處分,備受外界矚目。根據現行規定,役男若藉由不實手段逃避兵役,除須追究刑事責任外,亦可能面臨重新鑑定體位、補服兵役等處分。司法機關提醒,兵役是國民義務,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未來BMI值45內要入伍「網愣神豬誰敢操?」 國防部長:是當替代役
藝人閃兵案延燒,國防部與內政部研擬鄰近亞洲國家修正體位標準,未來新標準擬朝體檢跟健保就醫紀錄雙向勾稽,且身體質量指數(BMI)15至45都要當兵,預計2026年4月上路。不過此事曝光後引發外界質疑「BMI45標準太嚴苛,入伍操出問題誰負責」。對此,國防部長顧立雄今(23)日受訪時表示,常備兵體位部分並沒有修改,修改的是替代役部分,由軍醫局、內政部協商。國防部日前表示,將修正體位標準,預計明年4月就會上路;內政部役政司長沈哲芳也透露,目前預計將免役標準從現行的15以下、35以上,調整為15以下、45以上,另外扁平足168度現行屬於免役,未來恐需服替代役。不過依衛福部國健署數據顯示,2017至2020年18歲男性平均身高為172公分,代表體重要133公斤以上,BMI值才會達45。消息曝光後在PTT、Threads等網路社群平台引爆網友討論,紛紛喊「BMI值45是神豬嗎」、「若BMI45內都要當兵,那健康就不再是身體的事,而是制度的幻覺」、「BMI超過35當兵不會猝死嗎」、「35以上已經屬於重度肥胖」、「這些閃兵的藝人都是假病歷,沒有人是BMI問題,突然改這個幹嘛」。對於外界質疑若未來BMI值45以上才能免役,但有醫師警告BMI32.5就算病態型肥胖,在軍中服役是否會影響?顧立雄今日赴外交國防委員會報告前受訪回應表示,常備兵體位部分並沒有修改,修改的應是替代役部分體位。顧立雄指出,這由軍醫局與內政部進一步協商,目前為止常備役體位的BMI標準還是維持原來,只修改替代役部分。至於內政部長劉世芳證實,有不肖醫師配合閃兵集團,且有涉案藝人也在三軍總醫院進行複驗,是否有三總醫師涉案?顧立雄表示,據他了解,目前為止沒有三總醫師接獲任何檢調通知要接受調查。
役男「免役率高達16%」恐涉造假 衛福部:徹查複檢3大醫院
藝人閃兵案持續延燒,新北地檢署近日針對修杰楷、陳柏霖、「棒棒堂」小杰(廖允杰)以及「Energy」坤達與書偉等5名藝人發動第三波拘提。內政部比對資料發現,2023年全體役男免役率竟高達16%,遠高於往年平均水準。對此,衛福部證實,已發函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清查3間負責複檢的指定醫院,包括三軍總醫院、台大醫院及台北榮總醫院。藝人閃兵案持續擴大,新北地檢署日前已針對修杰楷、陳柏霖、小杰(廖允杰)、Energy成員坤達與書偉等5人展開第三波行動,訊後分別以35萬至50萬元不等交保。前兩波拘提名單則包含王大陸、陳零九、威廉、陳大天、大根、李銓、阿虎、陳向熙、陳信維及黃博石等人。內政部長劉世芳22日指出,經比對健保資料後,發現2023年全體役男免役率高達16%,「明顯不合理」,懷疑部分體檢報告涉及偽造或不實陳述,包括高血壓、體重過重、脊椎及精神疾病等問題。劉世芳表示,內政部已於5月與國防部啟動修法程序,將重新檢討體位標準,並參考亞洲國家作法,導入役男健保就醫紀錄進行勾稽,防止有役男以虛假病歷逃避兵役。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則補充說明,役男體檢的初診可於各醫院進行,但複檢僅限於在三軍總醫院、台大醫院與台北榮民總醫院3間醫院進行,因此這次3醫院將是重點清查對象,會給予2週時間釐清。她強調,若發現醫師或醫院有違法行為,「一定送辦,絕不護短」,再看是否送地檢署偵辦,確保免役制度不被濫用。
兵役新體位標準估明年4月上路 BMI值15至45都要當兵
藝人閃兵案延燒,國防部與內政部將參考鄰近亞洲國家修正體位標準,預計明年4月上路。內政部資料顯示,2023年免役率高達16%,占總體體檢數約1.7萬人,懷疑偽造及不實陳述;未來新體位標準擬朝體檢跟健保就醫紀錄雙向勾稽,且身體質量指數(BMI)15至45都要當兵,而現行扁平足168度可免役,則須服替代役。內政部長劉世芳昨日說明,2023年的免役率達16%,但和健保紀錄比對可以判定,「免役率不可能是這個數字」,進而發現很多偽造或不實陳述,大致是體重過重、心臟血管或脊椎問題及精神疾病,所以未來會參考鄰近亞洲國家案例,與國防部共同修正體位區分標準。劉世芳提及,未來體檢過程中,會配合役男本身的健保就醫紀錄做雙向鉤稽,確定體位判定是合乎免役,才能避免有人涉及不實訊息作假紀錄。根據現行規定,BMI值大於35、或小於15免役。內政部役政司長沈哲芳昨稱,未來體位標準修正,暫定BMI值15至45以內都要當兵,若想用增重方式達到免役,幾乎是不可能;由於已經過3次會商研議,基本上此方向大致定案,但會再找醫學會做更進一步協商。沈哲芳指出,過去高血壓是免役體位,但現在須導致心臟或器官有實質病變才能達到免役標準,且量血壓也一定要住院檢查。此外,扁平足部分也會調整,以往達到168度屬於免役,但現在認為雖不適合當常備兵,不過仍可當替代役。劉世芳表示,地檢署已掌握特定的某些不肖醫師,將來衛福部會自行移送至地檢署;倘若查出逃兵或閃兵,36歲前還是要回來服役,36歲後則有其他方式裁處。而藝人閃兵案第三波拘提行動,Energy坤達(謝坤達)因前往溫哥華工作未到案,經聯繫於22日清晨返台,在桃園機場遭檢警拘提到案。43歲謝坤達坦承以高血壓假病歷逃避兵役,警詢後依偽造文書、妨害兵役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檢方諭知50萬元交保,因已達除役年齡,不須補服兵役。謝坤達對此表示道歉「不好意思讓很多人對我失望了」。據了解,謝坤達坦承透過友人與陳志明為首的「閃兵集團」接觸,以20萬至30萬元代價,偽造高血壓病歷並通過複檢,確定免服兵役;但因是2009年的事,介紹人身分與確實交付金額,他都已經忘記。檢警上一波拘提陳零九、陳大天、威廉等9名藝人時,謝坤達當時就和經紀人討論如何面對逃兵問題,但考量輿論影響,至今還沒討論出結果,卻先收到拘票。同行返台的前團員TORO則強調,自己當年是經醫院體位判定並順利完成替代役服役。至於坤達,得知消息後立即決定返台面對,「他除了打算面對錯誤之外,沒有其他選擇」。
新莊箱屍案偵結!陳父疑「心血管疾病」自然死亡 29歲兒依遺棄屍體罪起訴
今年7月,新北市新莊區發生全台矚目的「箱屍案」,70歲陳姓老翁遺體被黑色垃圾袋包裹,塞入紅色行李箱後棄置於新泰路381巷底的小排水溝中。檢警一度懷疑陳翁29歲兒子弒父後遺棄屍體,聲押禁見獲准。不過日前遺體解剖報告出爐,案情急轉直下,由於死者體內無毒藥物反應、也無他殺或受虐跡象,故排除弒父可能。新北地檢署今(22)日偵結此案,認定陳翁疑因心血管疾病自然死亡,查無陳男殺人證據,但因陳男將父親遺體用黑色塑膠袋包裹後裝箱棄屍,依遺棄屍體罪起訴。回顧事件,新北市新莊區立泰里里長許文章於7月28日晚間,發現一只發出惡臭的紅色行李箱被棄置於巷底排水溝。警方獲報打開行李箱,驚見一具已腐爛長蛆的無名男屍。由於面部及手部嚴重腐化,無法辨識容貌,只能透過背部蜘蛛刺青及左手臂模糊刺青進行比對,又調閱監視器回溯追查達22天之久,才發現29歲陳姓男子於7月6日深夜自住處拖著紅色行李箱徒步至該處棄屍,隨即在7月31日深夜將陳男拘提到案。由於陳男父親已失蹤約3週,警方利用陳男指紋與死者遺體進行比對,確認兩人父子關係,並懷疑其涉及弒父並遺棄屍體。但陳男在偵訊過程中態度反覆,常答非所問,使案情一度陷入膠著。檢方接手後,於8月1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遺棄屍體等罪嫌聲押禁見陳男獲准,但法醫解剖暨鑑定報告書日前出爐,認定陳翁遺體外觀與臟器雖腐敗,但身體無其他足以致命的外傷,且主動脈嚴重粥狀動脈硬化,送驗膽汁與胃內容物也僅有驗出醫療性心臟用藥,研判死亡與心血管疾病相關性較高,初步歸類自然死。檢方根據解剖報告,以及陳男手機沒有可疑通聯紀錄,住所無血跡、毒藥物或兇器,財產狀況與死者就醫紀錄等皆無問題,認定陳男雖有棄屍犯行,但沒有證據可證明陳翁死亡是由陳男造成,因此最終依遺棄屍體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