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年限
」 立法院 國籍法
日本歸化門檻變嚴!居留從5年拉長到10年 4月上路
日本政府將加嚴外國人取得日本國籍的條件。法務省宣布,未來申請歸化者須在日本居留滿10年以上,較現行規定的5年明顯延長,並同步強化納稅與社會保險繳納紀錄的審查,新制預計自4月起實施。根據《讀賣新聞》與朝日電視台報導,日本政府表示,此項調整源於今年1月相關閣員會議彙整的政策方向,目的是提高審查標準並與永久居留制度接軌。現行永住許可原則上需在日本居留超過10年,因此有意見認為,歸化條件應與之統一,以維持制度一致性。依照新規,申請人除了需符合居留年限延長至10年以上外,還須提供最近5年的納稅紀錄,以及近2年的社會保險繳納情況,作為審查依據之一。相關單位將依個案進行審核,強調審查過程將更為嚴格。日本法務大臣平口洋表示,未來將依據新制度持續落實審查標準,確保申請者符合相關條件。法務省指出,新制預計於今年4月上路,包含已提出申請但尚未完成審查的案件,也將適用新的標準。統計顯示,2025年共有1萬4103人申請歸化,其中9258人獲准取得日本國籍。隨著審查條件收緊,未來申請門檻與通過情形可能出現變化,持續受到關注。日本調整歸化制度,外國人申請門檻提高引發關注。(圖/翻攝自X,@mattariver3)
拋善意!喊話朝野優先審查總預算 卓榮泰:行政院無所不能談
政院長卓榮泰今(9)日表示,立法院應盡速審議《11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及《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國防特別預算)。他強調,只要兩大預算能順利審議,「其他事情都可以坐下來談,行政院無所不能談」。115年度總預算於今年8月送交立法院,但至今仍未交付委員會審查。若本會期無法順利完成審查,恐影響多項民生政策推動。至於總額1兆2500億元的國防特別預算,政府規劃以八年期提升七項戰備升級目標,強化不對稱作戰能力,以因應中共軍事威脅。然而,藍白立委日前在程序委員會聯手下,將法案暫緩列入議程,使其至今無法進入委員會審查。面對藍白立委遲未排審相關預算,卓榮泰指出,總預算關係民生,國防特別預算關乎國家主權與安全,均屬最急迫且重要的事項。然而立法院近期卻耗費大量時間在其他議案上,例如國籍法修法、中配居留年限「六改四」等,都不是當下最急迫的議題。卓榮泰強調,許多國家重大建設需依序推動,但若沒有中央政府預算做後盾,「所有政策都只能停留在想法,而無法落實成為作法」。因此呼籲朝野應處理總預算與國防特別預算,「只要把最重要的預算好好審議,其他都可以坐下來談,行政院無所不能談。」115年度總預算遲未排審,政府多項新政策恐因預算卡關而難以執行。(圖/CTWANT攝影組)
無國籍人球1/國籍法修法解套機構監護黑戶寶寶 無國籍新二代仍成法律局外人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籍法》修正案,目前由機構負責監護的無國籍「黑戶寶寶」,未來機構監護人將可以主動為其申請歸化為中華民國國籍,徹底解決黑戶寶寶的身份問題。台灣在台移工超過76萬名,其中約40萬為女性移工,失聯移工逾8.6萬名。部份移工來台期間與外籍人士或同國籍移工發生情愫,進而生下小孩。依現行《國籍法》規定,除非父母不可考或均無國籍者的前提下,出生者才能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因此前述的狀況下,許多小孩出生後並不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而成為黑戶寶寶。為了解決黑戶寶寶的權益爭議,這次《國籍法》修正包含保障無國籍兒少得由機構監護者主動協助申請歸化;也因應《民法》成年年齡下調為18歲,「未成年依親歸化」同時修正明定為「未婚且未滿18歲」;此外,為加強延攬及留用各產業的優秀人才,以及即將到來的國際賽,洋將申請歸化的限制也放寬只要居留年限合計2年。對此,民進黨立委王美惠表示,修法不只是為了替運動選手歸化台灣困境解套,還會提升台灣的國際競爭力、避免台灣在全球化的時代中,錯失攬才的先機。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指出,台灣有許多「黑戶寶寶」,即移工生的孩子或父母不詳將小孩遺棄在社福機構,而現行《國籍法》規定,無國籍兒少僅可由國人養父、養母代為申請歸化,但實際上很多黑戶寶寶在法律上處於一種灰色地帶,無法歸化台中華民國國籍,因此,這次修正《國籍法》第四條規定,授權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為其監護人,也可代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但麥玉珍也提到,台灣仍有一群嫁過來的新住民,因舊的《國籍法》規定,申請歸化台灣須先放棄原國籍,在申請期間卻與丈夫離婚,導致她取得台灣身分證失敗,但也無法返回原籍國,處於一種無國籍的狀態,因此,她們就成了「黑夫人」。而這些無國籍者在台灣約有100多人,以越南籍人數最多。台灣目前約有60萬名新住民,也為台灣的注入新的活力與人口紅利,如何保障新住民與之二代的權益不容忽視。(圖/非當事人;移民署提供)麥玉珍分享她曾經協助過因《國籍法》舊法受害成為無國籍者的個案。一名越南籍新住民小晴(化名)嫁來台灣,在申請歸化台灣期間,因為受不了丈夫家暴而離婚,造成申請台灣身分證失敗,但因為她已放棄越南籍,礙於越南國家規定,基本上只要放棄了就無法回復,能回復的案例少之又少,甚至都要等上十幾二十年才能盼得一線生機,小晴就此成了無國籍者,在台流浪,也因為沒身份而遲遲無法取得合法工作機會,只能到處打黑工。只是小晴後來在網路上結識一位在台做生意的馬來西亞籍網友,兩人在一起後,生了兩個小孩,但因為父親是馬來西亞人,母親無國籍,這兩個小孩既沒辦法入台灣籍,也無法回去馬來西亞,因為小孩與小晴都沒有護照和身份。對此,麥玉珍表示,所謂的「黑戶寶寶」是針對沒有人認養或是被遺棄的小孩,目前也修法保障這些小孩未來也能取得國籍,但若像該個案在舊法框架下,明知小孩父母是誰,那這類的小孩是否也能歸化成為台灣人?目前政府雖然修了法令,仍是為德不卒,應該要順勢為這些人的困境解套。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表示,外界也許會認為新住民的不幸遭遇僅是個案,但少數也是人,所以她希望台灣的法令能更加明確保障新住民、新二代的權益。(圖/趙世勳攝)「沒有人保護,沒有人照顧,還被政府欺負。」麥玉珍直言,外界也許會認為這些僅是少數個案,但少數也是人,新住民不像台灣人一樣被重視,也沒有享有與台灣人一樣的權利,欠缺發聲的管道,因此,她建議除了《國籍法》要更加完善以外,也希望台灣有《新住民基本法》,甚至是新住民委員會,有專門的部會或法令規章,更加明確保障新住民、新二代的權益。此外,過去《國籍法》並未明定未成年者依親歸化的年齡,而該次修法為因應民法將成年規定下修為18歲,順勢修正將未成年依親歸化定為「未婚且未滿18歲」。麥玉珍說,在疫情期間,因為有國籍的人才享有優先打疫苗的權利,因此這些新住民或在國外的符合歸化台灣的人,才認知到國籍的重要性,過去未有明確年齡訂定,未滿20歲的人都能申請,現在國籍法修法反而限縮新二代歸化的權利,因此她希望替滿18歲至未滿20歲的人爭取權益,「不是開特例,而是拿回原享有的權利。」
《國籍法》修正條文三讀 黑戶寶寶歸化解套
立法院7日三讀通過《國籍法》部分修正條文,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保障兒童取得國籍權利,新增無國籍兒少被社福機關或機構監護者,可由其監護人主動協助申請歸化,以符兒少最佳利益;另強化延攬優秀外國人才誘因,放寬申請歸化居留年限為2年,同時增訂免徵殊勳人才歸化國籍許可證書規費,以感謝他們對我國的貢獻。林右昌說明,因應《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這次修法將條文涉及外國人「未婚未成年」部分,改為「未婚且未滿18歲」,以明確界定。另考量現行規定,無國籍兒少僅可由國人養父、養母代為申請歸化,為完備保障未成年兒童權益機制,這次新增由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為其監護人,也可代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林右昌指出,面對國際人才競逐挑戰,為使優秀外來人士歸化我國更友善便利,這次修法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從現行的每年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實繼續5年,放寬為繼續2年,或曾在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5年以上,無須每年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另為感謝殊勳外籍人士長期在台居留奉獻,在醫療、社福、教育等領域,以及對偏遠鄉區的奉獻,這次增訂有「殊勳」於我國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免徵國籍許可證書規費1,200元。內政部指出,這次修法也配合地方制度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增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選公職人員,也就是區民代表會代表及區長,具外國國籍並擔任我國公職者,由直轄市政府解除其公職規定,以完備選舉制度。林右昌說明,這次《國籍法》的修正,將更完整落實政府保障兒童取得國籍的權利,以及加強延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力道,希望吸引更多優秀外國人才來台服務。
「國籍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保障兒童取得國籍權利、加強延攬優秀外國人才
立法院今(7日)三讀通過「國籍法」,這次修法主要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保障兒童取得國籍權利,新增無國籍兒少被社福機關或機構監護者,可由其監護人主動協助申請歸化,以符兒少最佳利益;另強化延攬優秀外國人才誘因,放寬申請歸化居留年限為2年,同時增訂免徵殊勳人才歸化國籍許可證書規費。內政部長林右昌說明,因應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這次修法將條文涉及外國人「未婚未成年」部分,改為「未婚且未滿18歲」,以明確界定;另考量現行規定,無國籍兒少僅可由國人養父、養母代為申請歸化,為完備保障未成年兒童權益機制,這次新增由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為其監護人,也可代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林右昌指出,面對國際人才競逐挑戰,為使優秀外來人士歸化我國更友善便利,這次修法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從現行的每年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實繼續5年,放寬為繼續2年,或曾在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5年以上,無須每年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林右昌表示,另為感謝殊勳外籍人士長期在台居留奉獻,在醫療、社福、教育等領域,以及對偏遠鄉區的奉獻,這次增訂有「殊勳」於我國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免徵國籍許可證書規費1200元。林右昌說,這次國籍法的修正,將更完整落實政府保障兒童取得國籍的權利,以及加強延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力道,希望吸引更多優秀外國人才來台服務。
雲科大成為外籍人才樂土!新移民法開啟 外國學生享更長居留
雲林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聯手策略聯盟力量,踏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的校園,以獨特的宣導方式向校內國際師生揭示最新的移民法修訂,宣導活動旨在共同打造友善國際人才居留環境,為我國吸引更多優秀外籍人才奠定基礎。自113年1月1日起,為了擴大吸引和留用國際人才,移民法大幅放寬相關停居留規定,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雲林縣服務站、專勤隊攜手策略聯盟,深入雲科大校園,向師生宣導修法優惠政策,共同促進友好的國際專業人才環境。新政策中,外國人持有效簽證或免簽方式入境者,居留證期限由15日延長至30日,為來臺外國人提供更充裕的時間適應生活,對於以免簽方式或持停留簽證來臺就學的僑外生,更無需向外交部申請居留簽證,直接向移民署辦理就學居留證,為來臺外籍學子打造更友善的學習環境。為提高外國人才留臺服務的吸引力,新制度還允許在臺就學的外國人在畢業後申請延期居留,期限最長可達2年。此外,國內獲得碩、博士學位的外國專業人才,更可折抵永久居留年限1至2年,為國際專業人才提供更多發展機會。雲林縣服務站站主任黃仲傑表示,感謝雲科大長期與移民署合作,特別是積極協助外籍人在臺的各項需求,雲科大擁有超過20位外籍教師和280多名碩博士外籍生,已成為國際人才匯聚的樂園,期望透過共同宣導,吸引更多優秀國際專業人才來臺,進一步提升臺灣的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