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檢
」 屏東 屏東地檢署 限制出境 走私 明揚國際
丟汽油彈縱火燒火車站又持刀搶超商 林邊油漆工遭屏檢聲押
屏東縣林邊鄉18日晚間發生連續犯案,以油漆工為業的39歲蔡姓男子晚間先是到林邊火車站旁,對停放車輛丟擲汽油彈,瞬間火光四射波及4車,他又持刀闖進附近超商勒索財物,被趕來的警方逮捕,檢方複訊後認定他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警方獲報後立刻趕到,逮捕還沒跑遠的蔡男,他落網後坦承犯行,全案依法送辦。東港警分局18日晚間9時許接獲緊急報案,指稱林邊火車站外遭人縱火。警方趕抵時現場已陷入火海,消防人員連忙灌救將火勢撲滅,確認有2輛轎車、2輛小貨車遭受波及,所幸並未有人員傷亡。而犯嫌縱火後竟前往附近超商,手持利刃闖入店內,恐嚇店員交出財物,得手近7000元,並砸毀架上物品,警方獲報後出動快打部隊前往,逮捕尚未跑遠的蔡嫌,蔡嫌見插翅難飛,只好乖乖束手就縛。屏東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核發拘票拘提被告到案,並指揮專案小組依法搜索其住處,扣得相關證物,為爭取偵辦時效,由主任檢察官會同東港分局專案小組親赴林邊火車站前現場履勘,釐清行進動線、犯罪動機與所生危害。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蔡涉違反《刑法》第175條第1項之放火罪,以及第330條第1項之加重強盜罪。檢方強調,蔡嫌犯罪嫌疑重大,且考量其犯罪型態具有「逃亡之虞」及「反覆實施」的高度風險。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及未來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並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檢察官認定有羈押之必要,已向法院聲請羈押。屏東地檢署強調,法律無假期,守護不打烊,檢方將持續與轄內各執法團隊全力守護民眾年節平安,遇有不法情事,必嚴查速辦,確保社會安寧。
多吃4個月才下架!百威食品黑心豬腸6月就被檢舉 石崇良回應了
百威食品以工業用雙氧水漂白豬腸,引發民眾恐慌。朝野立委接連炮轟,衛福部食藥署接獲民眾檢舉後,延宕4個月才將問題產品封存下架,黑心食品已流竄市面。衛福部長石崇良13日在立法院坦言,處理過程確實有瑕疵,並自曝愛吃大腸麵線,幾乎每個禮拜都會吃到豬腸。屏東地檢署10月1日與防檢署、食藥署等單位聯合查核百威食品公司屏東作業場所,現場發現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豬腸產品,以及數個工業用雙氧水空罐。綠委林淑芬昨在立院衛環委員會質詢,民眾6月就向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檢舉,為何10月才發動搜查?這期間食藥署沒有任何行政調查,態度消極,竟放任業者繼續製造黑心食品。綠委劉建國指出,衛福部竟需要屏東地檢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地方衛生局共6個單位,才有足夠權力扣留原物料並進一步稽核,這件事太荒謬。林淑芬怒批食藥署怠惰和瀆職,慣性跟在檢調背後,放棄行政調查的義務,人民何其無辜!石崇良表示,已要求內部檢討,不能只依賴檢調,應強化即時反應,避免因移送檢調之後而綁手綁腳。藍委王育敏質疑,《食安法》最高精神是第一時間預防性下架,而不是有沒有破案;食藥署為求保全證據逮到業者,是否想過國人食安風險,吃下多少黑心大腸?食藥署長姜至剛答覆,食藥署原預計7月中旬前往稽查,由於檢方7月初成案,考量行政稽查的力度可能不足,需要嚴密保存證據,查到黑心業者並繩之以法更重於一切。他強調,這是一起相當嚴密的犯罪組織,擔心有內神通外鬼,需要嚴格保密才能揭露。但是屏東地檢署與高雄市調處都認為食藥署說「7月初成案」的時間序不對。屏檢說,7月21日接獲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報請指揮後,隔日立即分案,並指派檢察官指揮偵辦,經1個多月查證分析情資來源的可信度,蒐證掌握證據資料後,9月中旬研議專案執行計畫,並於下旬向法院聲請搜索獲准,10月1日執行搜索與拘提。屏檢強調,絕對嚴謹辦案、從未耽擱,更沒有吃案或養案。至於偵辦進度為何?屏檢說,持續清查與確認各層流向,也就是被害者部分,希望能有更多事證以釐清案情。石崇良昨在立院坦承,處理過程確實有瑕疵,已要求檢討,不可因為移送檢調而讓行政作為延緩,即使因此沒有蒐集到足夠證據,而無法將業者繩之以法,但至少保障國人的安全,這才是首務。食藥署對百威公司祭出重罰,裁處5400萬元。藍委洪孟楷質疑,百威公司登記資本額只有500萬元,是否付得出罰鍰?石崇良說,已請行政執行署做強制執行,並在第一時間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安泰醫院火警致9死 高分檢撤銷蘇清泉緩起訴發回重查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去年10月3日重大火警,造成9人死亡、多人嗆傷;高雄高分檢近日撤銷屏東地檢署對安泰榮譽院長、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4人緩起訴處分,並以本案屬重大公安事故,原處分在比例與警惕效果上有疑義為由,發回屏檢續行偵查重新偵辦。蘇清泉回應,尊重司法,將全力配合。目前調查是部分再議,要釐清消防、增建部分,已接獲屏檢來函,要求針對案發後這1年來關於消防與增建改善的情形補件,以提供進一步調查,其餘並無疑慮,而醫院團隊目前也在準備資料中,近日會遞交給檢方。屏檢表示,將重新交由檢察官續查,最後結果是維持緩起訴或起訴,會由新接手的檢察官依偵查事證判斷。屏東縣政府則說,尊重司法調查。屏檢8月偵結的緩起訴書指出,安泰醫院大火發生時,火勢延燒至多個樓層,導致嚴重傷亡;調查顯示,蘇清泉擔任院長期間,其胞兄蘇威菘擔任總務長,負責營繕與工程事宜,2人為擴充醫療空間,違法將動力供應中心由1樓加建至5樓,並以空橋連通主建築,造成火災時濃煙漫入安全梯,導致多人逃生不及,認定蘇清泉等4人涉《刑法》過失致死、業務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及違反《建築法》等罪。當時屏檢指出,蘇等人坦承犯行,與死者家屬及傷者完成和解,並支付3000多萬元賠償金;全數拆除違建,且安泰醫院長年服務屏南地區、減輕偏鄉醫療負擔,具公益性,因此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且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並辦理偏鄉義診20次。全案經高雄高分檢覆核後認為,本案屬重大公安事故,緩起訴有輕重失當之疑,且無法達到警惕效果與比例原則,決定撤銷原緩起訴處分並發回屏檢續行偵查。
工業級雙氧水漂白「黑心豬腸」近4000公斤流入4縣市 食藥署急祭5措施圍堵
屏東百威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工業級雙氧水漂白豬腸,食藥署10月4日晚間公布流向清查結果,共有公斤黑心豬腸流竄台北、桃園、屏東、高雄4縣市,其中桃園最多達2159公斤,目前已全數下架。食藥署會同屏檢、農業部防檢署、保七總隊及調查局等單位,查核百威公司倉儲及作業場所,在屏東豬內臟清洗作業場所發現標示「工業級產品,禁用於食品應用」字樣的雙氧水,涉嫌用於加工豬腸。根據帳冊銷售紀錄,流向分布為:桃園大長順食品公司2159公斤、台北市寧夏市場陳姓業者1330公斤、屏東縣邱姓業者180公斤、高雄市吳姓業者126公斤。截至4日晚間9時,桃園部分已全數下架。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表示,屠宰場供應的內臟非來自病死豬隻,為可食用內臟,但百威公司涉嫌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衛生局已封存業者作業場所及倉儲共1萬2604公斤豬腸。食藥署祭出5大圍堵措施:全面追溯追蹤、立即下架封存、抽驗檢測、嚴懲不法業者、加強宣導與教育。要求衛生局加強市場、餐廳及通路抽樣檢驗工業用過氧化氫殘留。業者如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食品,違反食安法規定,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並列入食安黑名單停止營業。民眾如有疑慮可撥打1919食安專線檢舉。
屏東廠商工業雙氧水漂白「病變豬大腸」已售2噸 負責人50萬交保
中秋前夕,屏東縣一間屠宰場內的「百威食品公司」,被爆使用工業用雙氧水漂白病變豬大腸,販售給不知情的下游廠商,至少有2公噸流入市場。檢調1日搜索並帶回負責人及員工共4人進行調查,檢方複訊後諭知負責人50萬元交保,其餘員工8至10萬元交保。檢調日前與食藥署、屏東縣衛生局展開聯合稽查,搜索屠宰場等9處地點,在屠宰場查獲逾百公斤待處理的豬大腸,以及雙氧水空桶,並查扣業者進出貨紀錄,發現下游商多為北部蚵仔麵線店、熱炒店等等,估計有2公噸已賣出。檢調亦約談百威食品負責人楊峻銘及員工共4人,檢方訊後依違反食安法、加重詐欺罪命楊男50萬元交保,其餘4人以8至10萬元交保。屏檢3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負責人和員工涉嫌將部分已病變豬大腸,浸泡於工業級雙氧水漂白後,再販售給不知情廠商,以謀取不法利益,危害國民健康,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中華民國刑法詐欺等案件。屏檢表示,調查人員在1日依法進行搜索,查扣浸泡漂白所用相關工具,經訊問員工與負責人後,分別諭知8萬元到50萬元不等交保,將持續追查已售出流向與數量,追究違法者責任。目前屏東衛生局已前往貼封條,依食安法規定下令業者暫停作業、停止販售,將全力配合檢調偵辦。另外,台灣農畜產公司也聲明,台畜公司與百威公司之合作僅限於出售豬隻副產品(內臟)予百威公司,以及只出租部分場地供其獨立作業使用,百威公司之生產製程、加工行為、營運及銷售等,皆屬其獨立經營範疇,與台畜公司無關。台畜強調,百威公司所涉產品及其相關經營行為,並非台畜公司所生產或銷售之產品,亦不影響本公司既有生產線、品質管理機制及市場供應。台畜公司所有產品皆依據相關法規及公司內部嚴格品質流程製造,並定期接受主管機關查驗,確保食品安全無虞。
東港安泰醫院大火釀9死「起火原因曝」 院長蘇清泉等4人緩起訴
去年東港安泰醫院大火釀9死,震驚社會,事後屏東縣政府調查發現,醫院整體違建率高達47.2%,而檢警進一步追查發現,起火原因是「錯誤使用延長線導致短路出現火花」」,但檢方認涉案的榮譽院長蘇清泉等4人都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且在偵查中與全部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因此案經偵結後全予以緩起訴處分。屏檢6日公布安泰醫院偵結結果,並指出起火原因為,安泰醫院的水電設備士在處理山坨兒颱風帶來的積水問題時,錯誤操作延長線,竟把使用中的延長線放在堆放可燃物品的增建機房地面,導致電線短路出現火花,進而延燒至動力供應中心1、2樓,而火煙則往D棟大樓蔓延,最終釀9死,包括來不及逃生、受有大面積燒燙傷及吸入性肺損傷的王姓水電設備士,其餘8人則為D棟大樓5、11病房的病人,都為吸入濃煙、引發急性呼吸衰竭死亡。屏檢表示,被告安泰醫院榮譽院長蘇清泉犯建築法,予以緩起訴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000萬元,並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1年8月內於屏東縣泰武鄉、牡丹鄉、滿州鄉、恆春鎮、車城鄉、琉球鄉、獅子鄉共7個鄉鎮提供總計20次偏鄉義診服務。被告總務長蘇威菘也犯建築法,予以緩起訴1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500萬元,參加法治教育8場次,並向屏檢指定的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的義務勞務。被告鄭姓水電設備士犯過失致死罪,予以緩起訴1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60萬元,參加法治教育8場次,並向屏檢指定的機構或團體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務。被告郭姓公安檢查員犯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予以緩起訴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80萬元,並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1年8個月內、向屏檢指定的防火管理訓練專業機構、消防機關等機提供總計20次無償授課服務。屏檢指出,檢察官審酌4名被告都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且都在偵查中與全部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此外,安泰醫院D棟的動力供應中心、增建機房、南側大樓、連接B、D棟之空橋等違建物已全數拆除,現場恢復原狀,且該醫院長期提供屏南地區醫療服務,減輕偏鄉居民就醫負擔,具有一定公益性,因此全予以緩起訴處分。蘇清泉今日在立法院質詢,對於安泰醫院火警緩起訴,接受電話訪問低調簡短表示,謝謝屏東地檢署的細心用心,與屏東縣政府的幫助,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將遵照緩起訴處分書指示辦理。蘇清泉說,未來將稟持正向正能量,全力復原,添購更先進設備,增加人力,引進更多專業醫療人員,院區會在10月初由衛福部重新評鑑,目標就是醫院重新恢復全面營運,安泰醫院身為屏東縣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未來一定會儘快恢復,提供更完善的醫療品質及環境。據了解,蘇清泉代表院方與9名死者家屬和解,也允諾對這些死者家屬未來提供相當程度就醫上的便利,其餘傷者也依受傷程度不同贈予慰問金,據悉金額共達數千萬元。
海巡緝獲跨國偷渡集團!驚見漁船藏「9名通緝犯」 屏檢起訴18人
屏東地檢署今3月間接獲通報,指出在東港西南方海域查獲漁船涉嫌搭載偷渡客。檢察官隨即受命指揮偵辦,並會同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屏東查緝隊、鳳山查緝隊、高雄查緝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經密集調查後,專案小組陸續查獲本案偷渡集團共犯8人,並發現共10名偷渡客,包含9名我國籍通緝犯或受限制出境之被告,以及1名非法入境之中國籍人士(上述18人均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已判刑確定者陸續送監執行)。海巡署表示,本案陳姓船長夥同黃姓及蔡姓船員等3人,一同駕駛本國籍「億○號」漁船於今年3月13日由南部地區出海後,於外海等候接駁上述10人出境前往東南亞地區。未料海巡署偵防分署查緝隊早就掌握該船航向動態,並協同艦隊分署海巡隊2艘巡防艇進行攔截圍捕,最終成功攔截押返。海巡署發現,查獲人犯均為通緝犯,其中1人經法院通緝7件詐欺在案。渠等人員為躲避刑責入監執行,故鋌而走險搭船偷渡,企圖逃亡至東南亞地區。海巡即時攔阻查獲,並斷絕偷渡管道以安社會民心,全案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海巡署職司海域安全及社會治安,將持續秉持「三安:國安、治安、平安」溯源斷根之精神,嚴密監控偷渡集團岸海動態,積極打擊跨境嫌犯藉機非法出入國境;另若發現海上不法活動或走私偷渡線索及通報外國、中國軍艦、公務船及20噸以下異常目標等,可撥打海巡「118」免費報案專線,即有機會獲得豐厚獎金,共同為社會治安及國家安全盡一份心力,以衛戍海疆及維護國家安全。
七位前現任襄閱爭取調任二審檢察官 檢審會前會通過35人推薦名單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7月3日)召開會前會,通過推薦35位輪調二審檢察官(即所謂三專生),將由部長鄭銘謙圈選其中23人。這次推薦名單可謂現任或曾任一審襄閱主任檢察官的豪華名單,總計有3位現任襄閱,包括:南檢的蔡宗聖、中檢的林宏昌、新北檢的江祐丞,4位前任襄閱:.楊婉莉、林仲斌、曾靖雅、李允煉。另外,北檢承辦京華城案的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行政執行署調辦事的黃惠玲、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陳淑雲,及具有智財、營業秘密專才的劉怡君等檢察官也在推薦名單中,至於另位報名的檢察官劉玉書因已經部長鄭銘謙圈選為調二審辦事檢察官(即所謂二專生),切結放棄調升,因此其餘35位均獲檢審會推薦,全部名單如下(依機關、期別排序):1.黃惠玲(34)行政執行署、2.黃士元(36)北檢、3.許祥珍(36)北檢、4.楊婉莉(36)屏檢、5.陳孟黎(38)北檢、6.劉海倫(38)北檢、7.陳淑雲(38)北檢、8.高嘉惠(38)嘉檢、9.郭昭吟(39)北檢、10.林黛利(39)北檢、11.林仲斌(40)嘉檢、12.曾靖雅(40)雄檢、13.李奇哲(40)橋檢、14.王亞樵(40)基檢、15.林珮菁(41)北檢、16.黃紋綦(41)北檢、17.李允煉(41)桃檢。18.郭文俐(41)南檢、19.江貞諭(42)北檢、20.楊仕正(42)中檢、21.謝雯璣(42)嘉檢、22.蔡宗聖(42)南檢、23.馬中人(43)北檢、24.張友寧(43)北檢、25.王啟旭(43)士檢、26.林宏昌(43)中檢、27.呂建興(43)雄檢、28.劉穎芳(43)雄檢、29.謝雨青(44)北檢、30.鄧巧羚(44)北檢、31.江祐丞(44)新北檢、32.吳曉婷(44)彰檢、33.詹益昌(45)中檢、34.柯學航(47)中檢、35.劉怡君(50)竹檢。
伍麗華罷免案涉偽造!黃碧雲聲押禁見 李得全50萬交保
屏東地檢署針對民進黨立委伍麗華罷免案進行偵辦,懷疑過程涉及偽造文書及不法使用個資等多項罪嫌。檢方於1日深夜對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黃碧雲聲請羈押禁見,而同案被告、黨務專委李得全則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屏檢表示,兩名被告疑違反刑法偽造文書罪、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使用個資罪,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未經本人同意偽造或假冒罷免提議等罪嫌。目前檢方僅公布黃、李二人處分結果,其餘涉案人員尚在複訊過程中,相關調查結果將擇期公布。據了解,檢方認定黃碧雲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與滅證之虞,因此聲請羈押禁見。李得全則於晚間訊後交保,步出地檢署時未接受媒體訪問,神情略顯疲憊。此案源自對立委伍麗華的罷免提議,檢調懷疑其中部分提議書涉及偽造與個資濫用。檢調單位於7月1日展開大規模搜索行動,前往國民黨桃園市、南投縣、花蓮縣及台東縣等地方黨部,以及黃碧雲與李得全的住處等處所進行搜索與約談。整體行動共帶回9名嫌疑人及6名證人,總計15人配合調查。黨務專委李得全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圖/報系資料照)
屏東縣議員郭再添發監前落跑 調查局列「外逃通緝犯」名單!檢舉獎金最高50萬
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因從事兩岸地下匯兌業務,共匯兌新台幣1358萬餘元,遭判刑4年確定,在檢察官發監前落跑,屏東地檢署23日發布通緝,法務部調查局已將郭列為「外逃通緝犯」名單,呼籲民眾檢舉其行蹤,緝獲可獲15萬至50萬元獎金。判決指出,郭再添自2017年7月起,利用在大陸販售茶葉並取得大量人民幣機會,使用其華南及第一銀行2帳戶作為經營地下匯兌收、付資金之用,郭在2017到2018年間非法辦理新台幣與人民幣匯兌,共匯兌新台幣1358萬5720元。歷審認為,郭無視政府管制匯兌禁令,而非法辦理地下匯兌業務,妨害金融秩序及資金流向管制,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判處有期徒刑4年。郭不服提上訴,5月19日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屏檢20日發出傳票,通知郭在23日向屏檢報到入監,但檢方在其住處與服務處都未發現郭,導致傳票無法送達,檢察官隨即開拘票,因傳喚、拘提不著,屏檢23日發布通緝。依據法院資料,郭過去就曾因逃匿遭通緝逾1年始遭緝獲,郭與陸籍妻子王曉燕另涉選罷法、藥事法、反滲透法被屏檢起訴,屏東地院自2023年12月30日就對郭、王限制出境、出海迄今。屏院以郭、王近年均曾多次出境,停留境外期間非短,且與大陸地區政商人士曾有所聯繫,並有在大陸地區經商之經驗,2人有逃亡出境能力,今年4月10日才裁定延長2人限制出境、出海8月。不過,郭仍在地下匯兌案判刑4年定讞後順利逃匿。法務部調查局已將郭列入「外逃通緝犯」名單,積極緝捕,目前郭的潛逃地點「不詳」。依據《法務部調查局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實施要點》規定,民眾檢舉外逃通緝犯行蹤致緝獲,可獲獎金。調查局檢舉獎金是依緝獲通緝犯通緝書所載罪名法定刑而定,由於郭遭通緝的《銀行法》法定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獎金為15萬元至50萬元。
屏東議員郭再添逃亡遭通緝 「境管妻也傳失蹤」檢方發聲了
無黨籍屏東縣議員郭再添非法從事兩岸地下匯兌,金額達新台幣1358萬多元,依違反銀行法判有期徒刑4年定讞,預計23日入監卻服刑未果,屏東地檢署依法發布通緝。至於郭再添與太太王曉燕涉及反滲透法等罪部分,外傳王女行蹤不明,屏檢表示,此因案件還在審理,於4月10日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案件還在審理中,因此法律上不存在「行蹤不明」問題。郭再添自2017年5月起,以自己申辦的銀行帳戶,作為收受台灣地區資金與中國大陸地區間地下匯兌帳戶,共22次幫7名客戶匯款紀錄,匯兌金額達1358萬5720元。因郭再添始終否認犯行,且有重利、妨害自由、誣告等前科素行,最高法院判決4年有刑定讞。郭再添預計23日入監,屏檢於20日去送傳票,但檢調清查住處和服務處都未發現人,傳票無法送達。檢察官開拘票,期限至22日,隔天調查員仍回報拘提無著,因此依法發布通緝。檢方事後追查郭再添行蹤,發現他曾於19日到縣議會簽到,研判他當時還在國內;是否可能在短期間內安排潛逃出境,檢警調全力追緝中。另外,郭再添與太太王曉燕又捲入2022年涉嫌接受中資從中國引進未經衛福部核准輸入的「蓮花清瘟膠囊」及「DEWEI快篩試劑」,置於競選服務處供選民索取並發放,被屏東地檢署依依違反藥事法、反滲透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起訴,法院還在審理中,且於4月二度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對於2人行蹤成謎,屏東地檢署今日指出,目前因為僅有郭再添案件判決確定,地檢署可以對郭再添啟動防逃;王曉燕部分,案件尚在審理中尚未確定,尊重法院的強制處分判斷,尚未對王曉燕部分進行控管,因此王女不存在行蹤不明問題。郭再添是屏東縣第4選區縣議員,2009年首度參選縣議員當選,連任1屆縣議員後,因在東港鎮經營的生技廠惡臭擾鄰,導致當時選舉失利;在2022年選舉中再度高票當選。
屏東議員郭再添涉「非法匯兌」判刑4年 入獄前落跑遭通緝
無黨籍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因非法辦理新台幣與人民幣地下匯兌業務,共匯兌新台幣1358萬餘元,遭判有期徒刑4年確定,預計23日入監,不料屏東地檢署20日送傳票時找不到人,隨後開拘票拘提未果,23日發布通緝。屏檢指出,郭再添19日遭最高法院判刑確定後,預計昨日入監,檢方20日送傳票時,在住處與服務處都未發現郭,傳票無法送達,檢察官隨即開拘票,期限至22日,但調查官23日回報拘提無著,因此依法發布通緝。判決書指出,郭於2017到2018年間涉及非法辦理新台幣與人民幣地下匯兌業務,共匯兌新台幣1358萬餘元,郭雖辯稱款項是買賣普洱茶跟石斑魚貨款,但最高法院認為他無法提出訂單、交易明細等證明,且否認犯罪,依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判有期徒刑4年確定。檢調查出,郭以其申辦的華南及一銀等帳戶,作為收受台灣地區資金與大陸地區間地下匯兌帳戶,由匯款人將新台幣匯入2帳戶,郭再以不詳方式於大陸地區支付等值人民幣,以此辦理異地間款項收、付匯兌行為。郭清理客戶與第3人間債權債務關係或完成資金轉移,而辦理新台幣與人民幣匯兌業務,合計從事地下匯兌金額達新台幣1358萬5720元,案經高雄高分檢轉屏東地檢署偵查起訴。歷審指出,郭無視政府管制匯兌禁令,而非法辦理地下匯兌業務,妨害金融秩序及資金流向管制,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自不足為從輕量刑之有利因素,量處有期徒刑4年。郭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罷免綠委伍麗華涉幽靈連署!領銜人張芳碩遭屏檢聲押
民進黨立委伍麗華罷免案涉死亡連署,屏東地檢署昨(14日)發動搜索,並約談罷免案領銜人張芳碩等3名涉案人,檢方複訊後,認定張芳碩違反《刑法》偽造文書、《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2名涉案人則以10萬元交保。屏東地檢署表示,日前接獲民進黨原住民立委伍麗華罷免提議案疑涉不法情資,隨即指派檢察官積極偵辦,昨(14日)持屏東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兵分8路前往新北市新店區、汐止區;台中市北屯區、沙鹿區;花蓮縣秀林鄉;屏東縣屏東市、來義鄉、瑪家鄉等,涉嫌人住處、辦公室及地方黨部執行搜索,並約談3名犯罪嫌疑人、8名證人,共11人到案說明。經檢方漏夜偵訊,今(15日)凌晨將罷免案領銜人張芳碩依涉犯《刑法》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連姓、高姓男子2名被告,則諭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餘8名證人全數請回。
屏東檢察官率隊訪視涉弊力暘案場 白委酸「綠色權貴果然不一樣」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昨(6)日指出,屏東地檢署昨日由主任檢察官率隊前往縣內多個太陽能案場訪視,但赫然發現,曾因涉弊遭起訴的力暘能源案場竟名列其中。黃國昌痛批,這樣的行徑究竟是為了了解案場如何違法詐取電業籌設許可,還是去跟綠色權貴示好?「綠色權貴果然不一樣」,黃國昌指出,賴清德總統宣示持續推動綠能除弊工作,並且強調不分黨派絕不寬貸,這個方向沒有人會反對,但是絕大多數人都知道,綠能弊案橫行正是民進黨與綠友友們官商勾結下產生的亂象,考驗司法檢調有無決心徹查,還是遇到綠色權貴就轉彎。民眾黨主席黃國昌6日在臉書揭露,屏東地檢署訪視太陽能案場名單中,竟有曾因涉弊遭起訴的力暘能源案場。(圖/翻攝自黃國昌臉書)黃國昌表示,看到5日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帶隊訪視太陽能大型案場,赫然驚見遭到起訴的力暘能源旗下案場位列其中,自己真的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麼,難道是要了解如何違法騙取電業籌設許可,「還是要去跟綠色權貴示好,儘管被起訴了還是有人在罩,盡量亂搞沒關係?」黃國昌批評,檢調在民進黨的把持之下,發生如此光怪陸離的情形,難怪去年4月力暘遭到起訴至今,非法取得的電業籌設許可仍未撤銷,而經濟部和台南市政府繼續包庇,深怕綠色權貴的荷包受到影響,也讓賴總統的宣示再次淪為一場大笑話。對此,屏檢回應,力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先前雖因涉及相關刑事弊案,經台南地檢署提起公訴,然基於公平原則及執法中立立場,屏東地檢署並未因其涉案背景而將其排除於訪視及宣導對象之外,反而更因藉此機會強化宣導,以杜絕未來可能的不法行為。
殺海豚當餌捕鯊!加拿大通報台漁船惡行 屏東冷血船長被逮
屏東縣67歲吳姓船長去年在西北太平洋海域作業時,疑似指示外籍漁工獵殺海豚,取其血塊做誘餌,以提高鯊魚捕獲量,案經加拿大聯邦漁業及海洋部(DFO)請求協助後,屏東地檢署日前指揮海巡署逮獲吳男與7名印尼籍漁工,並起獲鯊魚肉塊與魚鰭,複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諭知吳男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7名印尼籍漁工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屏檢日前接獲加拿大聯邦漁業及海洋部請求協助,指有第2級保育類的野生海豚遭非法獵殺,立即由檢察官賴以修指揮警政署保七總隊、海委會海洋保育署、海巡署南部分署、農業部漁業署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偵辦。經跟監蒐證後,專案小組23日拘提7名印尼籍漁工,再於25日前往東港漁港搜索吳男漁船及其住處,在漁船上起獲鯊魚肉塊與魚鰭,將吳男帶回訊問。檢方調查,吳男去年6月駕駛琉球籍遠洋漁船在西北太平洋海域作業時,疑為提高鯊魚捕獲量,指示外籍漁工先獵捕海豚,並宰殺海豚取其血塊做誘餌,藉由鯊魚嗅覺靈敏特性來吸引鯊魚上鉤。檢方指出,經檢驗吳男等人捕撈的鯊魚非保育類,但獵殺海豚當誘餌則是非法行為,認定吳男及7名漁工違反野保法中非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等罪嫌,諭知7名漁工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吳男則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由於魚翅市價不菲,且為取自鯊魚魚鰭製成的乾貨加工食品,「割鰭棄身」的鯊魚悲歌頻傳,吳男等人行為是否也為割取鯊魚鰭引發關注,但檢方指出,《遠洋漁業條例》雖視非法捕鯊為重大違規,但與此案涉有野保法偵辦有所不同,暫不追究吳男等人漁獲市場流向。
涉幫郭董參選總統「購聯署書」 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從輕改判3年2月
屏東縣議長周典論2023年總統大選初選時,涉嫌為郭台銘參選總統收購連署書案,被屏東地院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判處徒刑4年,22日上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宣判,改判處周3年2月。屏東地檢署調查發現,周典論為求郭台銘、賴佩霞達標正副總統選提名舉連署門檻,分別於2023年9月1日、18日將新台幣150萬元、350萬元交給潮州鎮長周品全(緩起訴處分確定),用人拉人每票500元的方式籌集聯署,周品全又交代給陳亮源等人(均緩起訴確定)找人進行連署。案件偵辦期間,周典論因涉案情節重大,並有串證之虞,聲請法院羈押獲准,被關近7個月後,始獲准50萬元交保,並於去年8月27日起訴,周被判徒刑4年,併科罰金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他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屏檢則認為量刑過輕,也提起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22日二審宣判,撤銷原判決,從輕改判周徒刑3年2月、褫奪公權5年以及併科罰金150萬元,可上訴。
安泰醫院拆違建鬧雙包!包商拒撤遭上銬抬離 蘇清泉:院方不介入
屏東縣政府進行東港安泰醫院違建拆除,17日與院方包商發生紛爭,陳姓包商表示要繼續履行與院方工程合約,堅持「要由安泰說中止才行」,最後由警方依涉嫌妨害公務強制抬離現場。安泰醫院榮譽院長、立委蘇清泉表示,那是2個廠商的事,院方不介入,希望雙方要和諧。東港安泰醫院去年10月3日發生火警,造成9人罹難,事後被發現總違建率達47.2%,縣府14日開始拆除D棟大樓及動力中心違建,但在此之前安泰已委託陳姓包商自行拆除,工作人員及機具仍在現場。縣府16日最後通牒要求撤離,業者堅持要履行安泰醫院合約,繼續以怪手拆除D棟大樓違建頂樓。昨日縣府拆除進度推進到陳姓包商拆除點,上午縣府城鄉處會同東港警方再次勸導,但包商堅持「要由安泰醫院說中止才行」,與縣府、警方僵持。最後警方採取強制驅離,陳男一度坐在地上不配合,直到安泰醫院總院長蔡宗昌出面,勸說合約問題以後再處理,包商依然堅持己見,最後遭警方強制上銬、抬離現場。蘇清泉表示,院方去年10月初與包商簽訂合約,要拆除動力中心與D棟,與縣府要拆的地方重疊,包商已經完成部分工程,公部門卻強制要對方離開,這是2個廠商之間的事,兩造看要如何切帳比較圓滿,院方不介入。醫院一開始曾行文給屏東地檢署,說明動力中心要自行拆除,地檢署表示,偵查還沒結果,暫時不能動;等第2次發文獲得屏檢同意拆除,院方立刻進行,但縣府也說要來拆除。蘇清泉說,外界有聲音說公部門要院方拆而院方不拆,這種說法不公平,安泰已經非常配合。
搗破詐團不法所得900多萬 6嫌遭收押、車手分3線報酬還不一樣
屏東地檢署偵破詐騙集團,黃姓主嫌招募陳男、蔡男、戴男、陳女、林女加入水房車手詐騙集團,先後以高雄市大寮區、小港區租屋處為據點,佯裝客服人員或假投資詐騙900多萬;黃男還將手下分為1、2、3線車手,報酬占比分別為當天所領款項的1.5%、1%及0.5%,目前6嫌因涉案重大,遭屏東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屏檢調查,黃男招募陳男、蔡男、戴男、陳女、林女加入水房車手詐騙集團,並自行組成LINE群組,先後以高雄市大寮區及小港區租屋處作為據點,以偽裝成客服人員或假投資等方式詐騙被害人,當中每個人分工詳細,黃男將手下分為1、2、3線車手。屏檢說,蔡男、戴男是1線車手,負責前往ATM領取被詐欺款項後,交給擔任2線車手的陳男;2線車手陳男除負責拿取機房端詐騙集團成員所寄送、裝有人頭帳戶提款卡的包裹,交與1線車手提領外,也負責彙整1線車手成功提領的款項,並將款項交給3線車手;3線車手是由陳女擔任,她要負責將收取款項抽取1至3線車手的報酬後,把剩餘部分交與合作的幣商,當中1、2、3線車手可獲得當天所領款項的1.5%、1%及0.5%報酬。屏檢說,黃男是水房車手詐騙集團1至3線車手的管領人,除負責提供工作機避免警方查緝外,並親自指揮、分配發給薪水給1至3線車手,而林女則負責在LINE群組中擔任管理監督角色。屏檢進一步表示,全案源於上月14日潮州警分局員警臨檢攔查到1線車手而展開循線追查,初步估算被害人匯款金額多達900餘萬,黃等6嫌經到案複訊後,檢方認他們涉犯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詐欺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6人都獲准。
屏東新埤鄉前後任鄉長涉濫用人事圖利 屏東地檢依貪汙罪起訴6人
屏東地檢署日前偵辦無黨籍新埤鄉長潘和源等人涉嫌圖利案,意外查出前任鄉長林志成也以相同手法涉貪,全案25日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潘和源、林志成及4名鄉公所職員等6人。檢察官認為,潘、林2人身為地方首長,卻濫用人事權謀取私利,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屏檢調查,賴勇煌為新埤鄉公所秘書,陳男為鄉公所聘僱的殯葬管理所臨時人員,潘和源1年前就任鄉長後,欲聘潘日文為機要秘書,鄉公所當時無機要職缺,而潘日文高職畢業、未有相關職務經驗,不符合機要人員進用規定,僅得以臨時人員聘用。潘和源、潘日文、賴勇煌進用陳男為機要薦任課員,實際上由潘日文領取差額薪資,4人共同基於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圖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犯意聯絡,違反法定機要人員進用方式。屏檢在今年3月傳喚潘和源等4人,陳男坦承犯行,獲諭知7萬元交保候傳,潘和源、賴勇煌及潘日文則拒不認罪,檢察官認為3人涉貪嫌疑重大,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分以30萬元、15萬元、10萬元交保。屏檢接著4月再度發動搜索及約談,潘和源聲押獲准,由屏東縣政府指派代理鄉長處理鄉務;檢方在辦案過程中,意外查出前任鄉長林志成以相同手法圖利不符機要人員進用規定的何男擔任秘書,在2020至2022年間由何領取差額薪資,陳男也從中佔得便宜。潘和源接任鄉長後有樣學樣,檢方後續一併將林志成及何男送辦,25日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潘、林等6人。
「熊鷹」黑市價格高!屏東原住民捕獵擁大批珍貴羽毛 法官1原因判緩刑
在排灣與魯凱族神話中,「熊鷹」被視為英雄的象徵,也是瀕臨絕種的保育類野生動物,黑市1支叫價高達6萬元,檢警前年在屏東來義山區逮獲陳姓男子違法捕抓熊鷹,並在他家起獲大批珍貴羽毛,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認陳男捕熊鷹是為製作傳統頭飾非販售,因此判緩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前年警政署保七總隊第八大隊獲報,屏東來義鄉山區有違法獵捕熊鷹情事,專案小組經查訪、蒐證,鎖定1名陳姓男子涉有重嫌,隨後發現他在來義附近山區利用捕獸鋏捕捉熊鷹,並拔取羽毛及利用其他身體部位製作頭飾等飾品。檢警在陳嫌住處查獲熊鷹相關產製品及捕獸鋏等犯罪工具,全案調查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屏檢偵辦;案經檢方調查後,認陳男捕熊鷹是為製作傳統頭飾非販售,因此建請法院從輕量刑,而法官也聽從檢方建議、採信陳男說詞,因此判陳男緩刑,但須向公庫支6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據了解,熊鷹學名為赫氏角鷹,是國家級瀕臨絕種保育類一級野生動物,據2021年學者相關研究及報導指出,全台熊鷹數量僅剩不到500對,不僅被原住民視為聖鳥,也是權力象徵。而由於以熊鷹羽毛為頭飾及聘禮是排灣族傳統文化,在熊鷹銳減的情況下,相關飾品跟著水漲船高;據了解,羽毛市場行情從每根1萬元起跳,三角黑斑清晰的鷹羽,特別是第5、6根羽毛,在坊間甚至喊價達5至6萬元,因而成為獵人狩獵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