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延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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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車位、共有房屋稅率怎算?財政部發布統一指引
房屋稅2.0(俗稱囤房稅2.0)今年5月首度開徵,引起不少亂象,雙北錯單將近6萬張重新發單,財政部蒐集地方政府疑義後,擬公布問答集,其中獨立車位、民宿、共有房屋等是否視為自住,適用稅率1.2%或者認定為非自用住宅,稅率2到4.8%一次解決,並且提供地方政府參考,希望能讓明年報稅時順暢些。這次雙北出包的最大問題就是停車位,財政部已解釋,不論是否獨立權狀應依主建物課徵自住稅率或非自住稅率。獨立權狀的停車位、公共設施如游泳池因不具住宅性質、非納稅義務人無法居住,不計入全國房屋戶數算,不影響民眾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權益,其他如納骨塔、市場攤位也是如此。將房屋出租給符合補貼資格、且經主管機關認定的公益出租人可適用優惠稅率1.2%,但是優惠期間如何計算?財政部表示,房屋稅2.0是按年計算,提供出租房屋在有效期間內的各年期,都可以適用優惠稅率。舉例來說,某甲的房屋經認定2025年4月1日到2026年6月30日屬於公益出租期間,今明年繳交房屋稅,都是1.2%優惠稅率。民宿在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約45坪)、未雇用員工、自行經營,財政部認定符合民宿家庭副業要件,雖可不用辦理稅籍登記、免課徵營業稅,但該民宿房屋稅要適用非自住稅率;民宿主若選擇稅籍登記、或已經不符合家庭副業要件,需辦理稅籍登記,除應繳交營業稅,房屋稅則按營業用稅率3到5%課徵。兄弟共同繼承、共有的房屋,其中有1人登記戶籍,該房子是否能適用自住稅率?財政部確認,該房子只有1人設戶籍,那他持有的共有部分可適用自住,其他仍不符合自住要件,仍無法適用自住稅率。至於無門牌屋因未經地方政府核准編釘門牌,無從辦理戶籍登記,也無法適用自住稅率。財政部表示,如果地方政府與問答內容有不一致者,地方政府應更正並展延繳稅期;若導致有溢繳稅款,也應盡速辦理退稅。
受疫情影響4200人無薪假 何志偉籲展延繳稅
春節假期過後,各行各業陸續開工,但根據統計,台灣受疫情影響,有超過4200人在放無薪假;立委何志偉今(17 )日表示,應開始研議延長《紓困條例》的效期並放寬《稅捐稽徵法》的展延年限。何志偉說,根據統計台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有1%的公司倒閉,到1月25號為止已有381家企業、4202名員工放無薪假,而且數字正在增加。「而且這是有工作的,還有更多人可能連工作都沒有。」何志偉說,台灣在疫情中的GDP堪稱全球第一名,但的確還是有公司、尤其是辛苦的中小企業現在硬撐。何志偉指出,今年一個經濟指標就是剛剛過完年的年終獎金,根據人力銀行的調查結果,年終獎金平均落在1.1個月,是八年來的新低,顯示國內經濟確實受到重大衝擊。何志偉指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條例》 (紓困條例)的效期只有一年,預計在六月三十號結束,他認為,行政院應儘快超前部署,現在就要開始規劃政策,我們要讓百工百業能夠好好的存活,現在就該研議這個條例是否可以做延長。另外,何志偉也提出檢討《稅捐稽徵法》,依該法目前規定,因為天災等不可抗力,可以延期或者是分期來繳納,但最多只能展延三年。何志偉說,根據《彭博社》報導,全球還有將近七成的公司已成爲「僵屍公司」,根據全球現在疫苗的狀況以及各國的行政運作邏輯來講,全世界經濟要恢復正常運作,保守估計至少要七年,《稅捐稽徵法》只能延期或分期三年其實是不夠的。何志偉建議,《紓困條例》應即早研議延長時間,而《稅捐稽徵法》可以研議修改以三年為一個基數,增加展延的期限,以協助企業渡過疫情下的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