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南
」 泰國
全國首例陸配村長遭解職 訴願結果翻轉將重新審認
鄧萬華表示,嫁來台灣已逾28年,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也持有台灣護照及台胞證。(圖/本報資料照片)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陸配村長鄧萬華,因國籍認定爭議於今年8月1日遭富里鄉公所解職,成為全國首位遭解除職務的里村長。鄧不服處分提起訴願,經花蓮縣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決定撤銷原處分,案件將由原處分機關富里鄉公所重新審認。鄧萬華獲悉後簡短表示,尚未接到相關文件不清楚內容,但相信台灣明辨是非的人、好人還是占多數。鄧萬華︰明辨是非者 仍占多數內政部14日回應,我國國民擔任公職者即肩負國家忠誠義務,《國籍法》第20條已明文規定民選公職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出佐證資料。對未辦理者,權責機關均應依法辦理解職事宜。該訴願決定書迄今亦未公開,該部無法確知縣府撤銷解職處分之理由及依據。內政部重申,為貫徹法治國精神,並堅守民選公職人員肩負國家忠誠義務之基本原則,將再行文富里鄉公所應依《國籍法》及中央主管機關之解釋辦理解職。鄧萬華為原籍大陸四川廣元市,民國86年嫁來台灣,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與護照,並於111年當選富里鄉學田村長。內政部於113年函請富里鄉公所確認其是否已於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一年內完成喪失其他國籍及提出證明。鄧萬華雖提出經海基會驗證的「中國戶籍註銷證明」,但內政部認為戶籍註銷與國籍放棄不同,並非《國籍法》第20條所要求的證明文件。富里鄉公所於今年7月作出行政處分,自8月1日起解除鄧萬華村長職務。鄧不服提起訴願,主張其早已依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並經中央選舉機關審核通過參選資格,且兩岸關係非屬國與國,應不適用《國籍法》中「外國國籍」相關規定。花蓮訴願審議會 稱法律爭議未釐清全案經花蓮縣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最終認定富里鄉公所未待內政部釐清「大陸地區是否屬外國」等法律爭議,即逕行作成不利處分,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與第36條規定「一律注意有利與不利事項」原則,程序尚嫌草率,難謂適法。10月29日依《訴願法》第81條規定撤銷原處分,交由富里鄉公所重新審認。記者電話聯繫鄧萬華並告知訴願結果,她僅簡短表示尚未接獲文件,也不清楚內容。不過她相信台灣明辨是非的人、好人還是占多數,隨即語氣急忙說「老公身體不舒服,之後再談」,便匆匆掛上電話。富里鄉長江東成說,14日上午已收到公文,會盡速研議內容,若合理就會在最短時間內給予當事人應有權利的回復與保障。他也解釋,當初是依上級機關內政部指示而將鄧解職,但他也鼓勵當事人提出訴願和行政訴訟,讓問題透明化,也讓相關單位依《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斷。北部4陸配里長 皆未遭解職除了鄧萬華,台北市松山區民生里長王敏茹、新北市土城區延壽里長滕月蘭、中和區崇南里長林秀貞及桃園市新屋區蚵間里長彭小林,都曾因疑具大陸國籍遭內政部發文要求地方政府解職,不過4人至今都未遭解職。台北市民政局表示,里長往往無從證明已放棄陸籍,後續將持續研議並與相關部門協調,是否能協助里長完成放棄國籍的證明。新北市民政局也直言,因涉及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認定及兩岸法制適用問題,關係人民參政權與行政處分合法性,會持續函請內政部等中央主管機關解釋法律基礎及適用政策。桃園市民政局表示,曾於8月去函陸委會詢問,若當事人無法取得放棄國籍證明文件,是否得以切結書替代?陸委會卻建議洽詢主管機關內政部。彭小林說,自己當選合法合規,雖是陸配身分,但一輩子都在台灣奮鬥、為地方努力付出,早已認為台灣就是她的家。盼政府好好關心地方,不應該對新住民有任何濾鏡、搞政治惡鬥。
二年條款鬆動2/陸配解職「拖」字能解?專家:行政訴訟必翻盤
民眾黨候任立委李貞秀具陸配身分,恐無法就任不分區立委,可能另類地替民眾黨是否貫徹「二年條款」解套。不僅如此,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日前也因陸配身分而遭解職,成為在任民選公職被解職首例,震撼各界,也讓具相似背景的村里長「挫著等」,深怕再被找碴隨時丟了飯碗。學者齊批,中央此舉不只把投給這些民選公職的選民視為草芥,更以行政命令凌駕法律,已經違憲。內政部2024年12月突然搬出《國籍法》,稱不允許公職持有雙重國籍,當時早已卸任的南投縣議員史雪燕,由於遲遲拿不出對岸出具的放棄身分文件,便被認定持有對岸與我國「雙重國籍」慘遭解職,遞補後高達15個月任期全不被中央承認,儘管南投縣議會依工作事實替史雪燕保住了薪水,但史雪燕仍著手行政訴訟,希望不只為自己「爭一口氣」,也要為未來陸配從政者撐起保護傘。CTWant調查,具陸配背景的民選公職中,除了1日慘遭解職的鄧萬華外,還有桃園市新屋蚵間里彭小林、台北市松山新益里王敏茹、新北市中和區崇南里林秀貞及新北市土城區延壽里滕月蘭等4位里長,都戰戰兢兢不知何時會「丟飯碗」,甚至被追討服務期間薪水,恐被迫「做白工」。一名直轄市民政官員指出,地方深知陸配里長被解職是政治角力下的犧牲品,面對中央來函,只能先用「拖」字訣,透過申覆、補件與緩辦等方式,希望拖過2026年里長任期結束,屆時若新一屆又當選,那是另案再起。「看拖到2028會不會政黨輪替了,」他坦言,只能以鴕鳥心態打模糊仗。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前排右三)是陸配民選公職遭解職「始祖」,儘管南投縣議會未追討薪資,目前並無實質財務損失,她仍力拼行政訴訟,要為陸配從政權撐起保護傘。(圖/黃威彬攝)銘傳大學兼任副教授楊穎超直指,內政部明知這項行政處分援引錯誤法規,陸委會還在一旁添柴火,整個中央「硬幹」到底,花蓮縣富里鄉公所無奈只能當「劊子手」,而陸配公職依照《行政程序法》第96條訴願處理,看來行政機關「面子掛不住」肯定是駁回訴願,一定不能避免走一趟行政訴訟,「司法過勞就是耗在這種沒有意義的事上」,他苦嘆。楊穎超批評,地方不敢批判而照單全收中央權威,即使中央行政命令明顯牴觸上位法仍面不改色,簡直是活脫脫台灣版「平庸的邪惡」,無論是聚焦法條的「合法性」,或兼顧情、理、法的「適法性」評估,都完全站不住腳,他呼籲民眾反思「我們真的要這種政府嗎?」長期關注國籍議題的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也直言,從2024年內政部拋出「鞭屍」卸職議員令時,自己早就示警,陸籍人士來台適用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外國人則適用《國籍法》,因此無涉統獨情感,而是法律上大陸地區人民「就不是外國人」。他強調,有鑑於兩岸特殊性,我方所有法律都將大陸籍人士與真正的外籍人士分開定義處理,比方《公投法》講述募款財源限制的第20條中,就分述外國籍和大陸地區的人民、團體、法人捐款限制,內政部如今不甩成文法,一路帶頭「超譯」法律,是最壞示範。廖元豪揭露,史雪燕日前訴願被駁回的政府答辯書中,內政部根本不敢寫出「中華人民共和國」7個大字,只敢以「中共政體」模糊帶過,就是避免官方自承兩國論,愈寫愈心虛。他諷刺,內政部現在很「懂玩」,有別於之前直接出手開鍘史雪燕,現在是拿各地鄉鎮市公所當「白手套」,像鄧萬華被解職,名義上就是富里鄉公所幹的,屆時若再有爭議,中央還能大玩地方藍綠矛盾與恐怖平衡,視人民參政權為無稽,實在可笑。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認為,外界一再推稱無法取得對岸放棄國籍證明,卻始終沒人正式向對岸提出申請,「何不嘗試看看呢?」此言一出引起各界譁然。(圖/報系資料照)曾任立委的中山大學政經系教授張其祿也說,這就是中央帶頭「陷人於罪」,兩岸問題連總統都無法妥善處理了,現在卻要人民來扛責。退萬步言之,只要拿《國籍法》第9條來看,當初陸配申請中華民國身分證時,若比照普通外國人處理,那就需要先放棄母國國籍,完成「歸化」手續後才能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如今中央若真要拿《國籍法》曲解兩岸關係,當初核發身分證的官員「要不要通通法辦圖利」?值得一提的是,三位受訪學者皆認為,一旦走向行政訴訟甚至釋憲這條路,陸配民選公職幾乎百分百「會打贏官司」,但由於行政程序冗長,當今內政部又已大刀砍向現役民選公職,將衍生薪給國賠問題,到時「又是全民埋單」,專家齊籲中央懸崖勒馬「不要再鬧了」。內政部回應表示,《國籍法》規定就職公職1年內完成喪失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這就是給予民選公職處理緩衝,實務上也適度放寬年限,像鄧萬華已就職超過2年半才被解職;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也回應,實際上並沒有人真的向對岸申請過放棄中共國籍「為何不嘗試看看呢」?
年底回歸醫療目的 泰衛生部長:全面禁娛樂用大麻
泰國在2018年大麻合法化,不過大多亞洲國家仍禁止,只有少數開放醫療用大麻。不過,近日泰國衛生部長崇南(Cholnan Srikaew)說,大麻會在年底回歸醫療目的,全面禁止娛樂用大麻。曼谷一家大麻店。據路透社報導,泰國是東南亞第一個大麻合法化的國家,在2018年用於藥用和研究,2022年用於一般種植和消費。崇南表示,泰國會在年底禁娛樂用大麻,但還是會允許醫療目的,如果沒有法律規範娛樂用大麻,大麻就會被濫用,濫用大麻會對兒童產生負面影響。據了解,從2022年以來,泰國開了數千家大麻店和餐館,預計明年產值高達12億美元(約新台幣379億元)。不過,批評者認為,當局在大麻合法化後的一周內,倉促通過娛樂用大麻合法化。反對者高舉牌子抗議,不希望大麻產業再擴大。據了解,大麻在泰國傳統醫學中,能用來緩解疼痛和疲勞,有著悠久的歷史,在1930年大麻被看作毒品前,也出現在烹飪食譜中。2018年娛樂用大麻合法後,各公司開始投入資金,許多CBD產品出現,如牙膏、化妝品和飲料;而許多大公司宣布拓展大麻業務,股價也開始上漲。據政府大麻應用程式PlookGanja顯示,截至去年11月,泰國有110萬人登記種植大麻。一名顧客買大麻。儘管如此,泰國許多政黨都反對娛樂用大麻,去年8月為泰黨執政,承諾會停止娛樂用途。報導稱,現在泰國數千家麻店和咖啡館的未來仍不明朗。但支持者說,想改變方向是不可能的,娛樂用大麻會持續存在。泰國有110萬人種大麻。《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泰國新政府擬禁「娛樂用大麻」違者慘了! 衛生部:法案起草下週完成
泰國公共衛生部長崇南(Cholnan Srikaew)10日簽署新草案,準備推動新的大麻管控法案,包括禁止娛樂用大麻,違反相關規定者將處以高額罰款,以及最高1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不過相關起草尚未完成,也還沒提交內閣批准。據《曼谷郵報》的報導,崇南表示,他稍早向泰國新任總理塔維辛(Srettha Thavisin)分享了國會議員們對新法案的看法,總理秘書處隨後也向衛生部徵詢意見。崇南續稱,大麻管控法案的相關起草預計將於下週完成。新草案指出,大麻和大麻相關產品將僅限於醫療用途,違反規定者將處以高額罰款、最高1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新的立法也將全面禁止大麻提取物和其他大麻產品的廣告和行銷活動。大麻合法化的倡議團體及業者批評崇南在沒有徵詢民間部門的情況下就草率地表達了對該立法的支持。(示意圖/達志/美聯社)在崇南發表上述言論之際,大麻合法化的倡議團體及業者批評他在沒有徵詢民間部門的情況下就草率地表達了對該立法的支持,正如總理塔維辛在議會發表的政策聲明中所表明的,崇南堅信大麻只能用於醫療目的。 不過他也強調,現有的大麻商店被允許開業,因為它們獲得了商業機構經營的許可,因此新的立法將側重於管控大麻的濫用。泰國首都曼谷的考山路(Khaosan Road)商業協會主席Sa-nga Ruangwattanakul指出,泰國是外國遊客體驗大麻文化的最佳去處,估計考山路的大麻商店每月可獲得2000至3000萬泰銖(約合新台幣1777萬至2662萬元)的收入。事實上,該國在18個月前就成為亞洲第一個大麻合法化的國家,2018年以來,醫用大麻在泰國成為合法,2022年去刑事化後,大麻產業更在泰國蓬勃發展,種植和交易大麻、大麻相關產品,或使用大麻的任何部分治療疾病已不再是犯罪行為。自此之後,泰國各地出現數千家大麻販賣店,或以大麻相關為主題的商店,例如大麻咖啡館、大麻SPA或大麻餐廳,甚至成為吸引各國遊客來訪的主要原因之一,Sa-nga Ruangwattanakul強調「考山路被封為是外國遊客不容錯過10大泰國旅遊勝地之一,除了娛樂場所和餐廳外,大麻是另一張王牌。」他也認為,如果大麻僅限於醫療用途,將極大的影響觀光收入。他表示政府應該開放一個允許娛樂用大麻使用的區域,例如熱門旅遊區。
泰國政壇驚天劇變!總理帕拉育遭憲法法院暫停職務
泰國總理帕拉育(Prayuth Chan-ocha)於2014年透過軍事政變上台後至今已屆滿憲法規定的8年任期,但帕拉育陣營認為其任期應該從2019年當選後才開始計算,因此不願下台。對此反對黨提交連署釋憲案,稱帕拉育擔任軍政府領導者期間應列入任期。憲法法院經投票後也在24日通過決議,裁決帕拉育即刻起暫停履行總理職責。據《路透社》的報導,泰國反對黨議員向憲法法庭提交連署釋憲案,要求法院裁定是否終止巴育任期,反對黨認為,2014年5月,泰國陸軍總司令帕拉育發動軍事政變,武力推翻盈拉(Yinglak Chinnawat)政權,成立「全國維持和平與秩序委員會」執掌國政,自命總理。接著在8月24日,由軍方和帕拉育親信組成的臨時立法議會又一致通過讓帕拉育正式就任泰國總理,因此這樣算起來帕拉育的8年任期應該在今年8月就屆滿了,必須下台。但帕拉育陣營卻認為,其任期應由2019年6月的選舉後才開始計算。泰國憲法法院24日以5票贊成、4票反對通過暫停帕拉育的總理職務,直到有關任期的訴訟結果出爐,但目前尚不清楚什麼時候會做出最終裁決,在此期間,將由6位副總理中位階最高的副總理巴威(Prawit Wongsuwon)擔任看守總理,但軍職為上將的帕拉育仍舊以國防部長的身份續留內閣。據《泰國頭條新聞社》25日的報導,泰國總理府副發言人蒂帕楠就憲法法院下令停止帕拉育上將履行總理職務作澄清和說明。蒂帕楠表示,憲法法院的命令並非讓帕拉育上將下台,只是讓他暫停履行總理職務,直至憲法法院做出最終審議。且為了政府正常運作,憲法法院下令巴威副總理擔任看守總理職位,這對於國家管理不存在任何影響。泰國總理府發言人阿努查(Anucha Burapachaisri)也表示,帕拉育尊重憲法法院的決定,同時也敦促人民自重,避免分歧。反對黨「為泰黨」領導人崇南(Cholnan Srikaew)則對憲法法院的裁決表示滿意,強調這緩解了政治緊張局勢和衝突的可能性。對於帕拉育繼續擔任國防部長,他說法律雖未明文禁止,但應該要考慮是否適當。然而,另一位副總理維薩努(Wissanu Krea-ngam)則指出,巴威也可以拒絕擔任看守總理,如果6位副總理都拒絕擔任此職務,則任何一位內閣部長,包括國防部長帕拉育,也可以擔任。他還補充,看守總理可提交重要法令給予王室批准,包括選舉法令在內,甚至還能夠解散眾議院,但他認為應該不會有人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