崙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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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農地埋廢棄物狂賺3億黑心錢 才判雲林前鎮代5年「又爆一案」
前雲林縣土庫鎮代表吳讚樓租用農地非法掩埋堆置事業廢棄物賺取暴利逾3億元,被雲林縣環保局會同保七總隊查獲。(圖/報系資料照)雲林縣土庫鎮前代表吳讚樓涉嫌以合法掩護非法,收受未經處理的爐渣、漿紙與紡織汙泥等事業廢棄物,掩埋堆置在農地上,10幾年共5萬8000多公噸,賺取暴利近3億元,3案纏訟多年,今年2月間台南高分院對他已確定3案,裁定應執行5年,併科罰金250萬元;他在2018年被判刑後,2019年又被查獲在斗南鎮租地堆廢棄物,台南高分院再判他1年6月,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70歲的吳讚樓曾任多屆土庫鎮代表,他和他的大兒子吳振安經營東佶環保公司,標榜可以將燃油鍋爐集塵灰、漿紙與紡織汙泥事業廢棄物乾燥、固化後成燃料,從2006年間起在桃園、新竹、彰化、雲林等地,向不特定公司以每公噸5000元處理費收受廢棄物汙泥,卻未依再利用程序處理,將其回填、堆置在承租的斗南鎮小東段及土庫鎮崙埤段農地上,汙染國土。雲林縣檢調、環保與警方聯手追查,查出從2006年至2018年被查獲時,吳氏父子等人違法堆置廢棄物的土地面積超過1.5公頃;其中,斗南0.5公頃,土庫有1公頃,數量逾5萬8000公噸,還偽造處理後廢棄物的流向,不法所得至少2億9000萬元。2018年9月27日,吳讚樓被法官痛批不思悔改,再犯不法回填、堆置大量事業廢棄物,汙染環境,實不足取,3案合併從重判刑8年併科罰金400萬元,其子吳振安被判刑2年6月。上訴2審及最高法院後,吳讚樓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250萬元,其子吳振安被判6月得易科罰金。吳讚樓在前3案被判刑後,2019年10月21日又被雲林縣環保局會同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查獲他從2009年起在斗南鎮小東里另租一塊1000多平方公尺的土地,堆置紡織污泥、漿紙污泥、集塵灰之總重量約為1306.75噸,再次被起訴及判刑3年。吳讚樓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吳讚樓是公司的實際負責人,但吳讚樓否認犯罪,但因其所堆置廢棄物未驗出含有超標的有毒物質,撤銷原判決,改判他有期徒刑1年6月。全案可上訴。
崙埤部落辦理小米播種文化祭 2月22日邀您共襄盛舉
崙埤部落於114年2月22日(週六)上午8時至12時,於崙埤村河濱公園生態池後方辦理114年度大同鄉崙埤社區小米播種文化祭,歡迎大家一同前來尋幽探訪,品味泰雅原味、雋永的人文洗禮,成為部落的好朋友。小米曾是泰雅族人的主要食物,也是泰雅族人的民族植物,隨著現代人的生活日新月異,原住民的生活方式逐漸趨向快速簡易方便的習慣在進行,過去傳統的智慧與價值也跟著日漸凋零,從事小米農作者為數不多,是亟待振新保存的一項文化事業。泰雅族農事祭儀時序是繞著小米(trakis)的種植和收穫為主軸,它不僅是主食作物,更是在祭儀中扮演著非常獨特的地位,所以保存並發揚小米文化是一項刻不容緩的工作,崙埤部落期待藉由小米播種文化活動,讓小米祭儀延綿不斷,並深植在每一位泰雅族人及遊客的心裡。崙埤部落在114年2月22日辦理小米播種祭,期許藉由耆老盛重的傳音與祝福,讓祖靈收到部落虔誠的心意,並保佑小米豐收,當日小米祭儀除了安排體驗小米播種外,亦安排原住民舞蹈表演,並備有原住民美食供參加者品嚐,邀請大家來共襄盛舉,對小米祭文化活動有興趣者,可洽活動聯絡人:楊金益總幹事0912789292、崙埤村村長吳秉宗0978517360。活動日期、項目與流程:(圖/宜蘭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