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下背
」
再續前緣又分手!恐怖小王19刀「殘殺內湖人妻」遭起訴
北市內湖區宿姓男子因不滿蔡姓人妻提出分手,去(2024)年11月25日上午持彈簧刀前往蔡女工作地點,兩人談判破裂後,宿男竟在光天化日下,在騎樓持刀猛刺蔡女胸口、腹部、背部等處,造成蔡女身中19刀,最終因大量出血、出血性休克身亡。宿男行兇後,試圖持刀自殘,所幸路人見狀挺身而出,合力制止並報警,士林地檢署今天(24日)偵結,依殺人罪起訴,進入國民法官法程序。起訴指出,宿男與蔡女為舊識,多年前曾為情侶關係,後因故分手。2022年7月10日起,兩人再度取得聯繫,並重燃愛火,不料蔡女再次提出分手,引發宿男不滿,多次對她暴力相向,並在LINE對話中語帶威脅,甚至恐嚇「如果敢出聲求救,就要叫你家人來收屍!」。去年11月25日上午9時48分,宿男離開住處處時,便已將預藏刀刃長度約9公分、寬度最寬處約2公分的彈簧刀,藏於褲子口袋中,隨後前往蔡女工作地點。上午10時9分許,兩人下樓至騎樓旁花圃處談判,約莫1小時後,雙方爆發激烈爭執,宿男竟趁蔡女起身之際,從口袋掏出彈簧刀,將蔡女推往牆壁後,瘋狂刺向其胸口,其中一刀更刺穿右心房。蔡女試圖起身逃離,卻遭宿男再次推倒在地,並從後方補上數刀,刀刀致命。經法醫相驗,蔡女身中19刀,包括右乳房上緣、上腹稍左處、中背部偏右處、左下背部等,其中一刀刺穿肝臟左葉,另一刀則刺穿左腎,傷勢慘重,直至蔡女無法起身,宿男持刀刺向左胸,造成3公分穿刺傷,但並無大礙,宿男又走到旁邊抽菸。莊姓路人莊姓男子聽到蔡女慘叫聲後,立即上前查看,並大聲喝止宿男,同時持交通錐丟擲,打落宿男手中凶刀。其他路人林姓、石姓、許姓及徐姓民眾共5人,也加入制止行列,並協助報警。警方到場後,立即將宿男逮捕。儘管蔡女被緊急送往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搶救,仍因傷勢過重,於當天晚間6時57分宣告不治。士林地檢署今偵結,並依殺人罪起訴,進入國民法官法程序審理。
3刀男中捷隨機砍人 醫示警「這3部位」要護住!受傷恐四肢癱瘓
台中捷運昨(21日)發生隨機砍人案件,20歲洪姓男子攜帶一把菜刀、2把水果刀搭乘捷運,期間突朝乘客揮舞,造成2名乘客受傷,引發社會恐慌。回顧過去,醫師呂謹亨就曾示警,遇到類似情形,若閃躲不及,頸部、左胸、右下背等3處要保護好。呂謹亨在粉專《泌尿科呂謹亨醫師 - 大亨醫師》表示,意外發生,很難有反應時間,要受害者壓住出血點自救,難度非常高,遇到攻擊,能逃就逃,如果閃躲不及,儘量以手腳護住頭頸、胸腹要害,避免重要臟器大血管受到嚴重傷害。呂謹亨示警,遭襲擊時,頸部、左胸、右下背要保護好。1.頸部呂謹亨指出,頸部兩側布滿致命的血管、神經,中央是氣管,迷走神經沿頸兩側分布,是人體最脆弱的神經中樞「走廊」,一旦嚴重損傷即可致命;頸動脈為大腦提供80%以上的血液,並與椎動脈一起輸送血液與氧氣至心臟,如果受傷,可能四肢癱瘓、呼吸、心跳驟停,若是出血造成血腫,壓迫氣管,也會無法呼吸窒息。2.左胸呂謹亨提到,有心臟、肺部、大血管分布,可以將它分成立即致命和可能致命兩大類,立即致命的包括,呼吸道阻塞、張力性氣胸、開放性氣胸、連枷胸、大量血胸、心包膜填塞;可能致命的包括,開放性氣胸、血胸、肺挫傷、氣管支氣管破裂、心臟鈍挫傷、外傷性主動脈剝離、外傷性橫膈傷害、縱膈胸穿透傷。3.右下背呂謹亨說明,右下背遭襲擊恐造成腎臟、肝臟受損,通過腎臟的血流佔有全身總血量的四分之一,肝臟也是是血管十分豐富,肝臟腎臟破裂或血管斷裂出血,都要緊急手術才救得回來;體血液約占體重十三分之一,正常人體有約4000至5000毫升血液,如一次失血超過總血量的20%,即可能休克,超過25%-30%即可能死亡,失血過多,大腦缺氧,在4到6分鐘後,會開始受損,如果超過10分鐘沒有任何急救,會造成腦部無法復原的損傷。
通緝犯違規拒檢遭擊斃…家屬質疑執法過當 警方回應了
楊姓毒品通緝犯13日深夜在彰化騎機車載張姓友人交通違規,疑拒檢及衝撞員警,遭警方開槍擊中後逃逸,14日凌晨被發現遭丟包在距4.6公里遠的埔心鄉,送醫不治。據了解,楊男左下背中槍,家屬質疑警方從背後開槍,要求查明有無執法過當;警方強調,員警依法攔查、開槍。彰化地檢署已指派檢察官偵辦,張男到案則稱,是楊執意要拒檢逃逸。昨天正好是母親節,家屬不敢告知楊母噩耗,擔心她受不了。楊的姊姊質疑:「到底警察有沒有執法過當,需要這樣子開槍嗎?」她迄今沒看到弟弟衝撞警方的相關事證,呼籲檢察官要給家屬一個公道。陪同到場關心的縣議員張春洋強調,務必查明用槍時機,有無執法過當。13日深夜11時40分,彰化縣警局北斗分局海豐派出所蔡姓與黃姓員警巡邏,在田尾鄉柳鳳村發現一輛雙載機車轉彎未打方向燈,覺得行跡可疑,示意停車受檢遭拒,警方一路尾隨追進死巷。豈料,機車竟迴轉意圖衝撞,員警危急中開了1槍,擊中騎車的楊姓男子,楊男中槍後與後座的張男換手騎車竄逃。接著,警方14日凌晨獲報,有人倒臥在埔心鄉某土地公廟旁,員警趕抵赫然發現,地上就是中槍的楊男,已無生命跡象,經救護車送醫不治。警方調查,楊男中彈後曾打電話向友人求救,該友人告訴警方,他抵達時楊男已生命跡象微弱、雙手冰冷,張男也在場,但救護車抵達前即逃離。39歲楊男因毒品案被判刑6年,彰化地檢署核發拘票查緝中,警方研判可能擔心遭拘提被關而拒檢,並衝撞員警逃逸。北斗警分局長吳詠傑指出,員警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攔查,全程開啟警示燈、警鳴器及使用車裝喊話器示意停車受檢,但該機車拒檢逃逸,警方尾隨進死巷,機車無法通行迴轉,警方再度攔停,但機車竟衝撞員警,員警在情急之下,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開槍。不過,員警朝騎車載人正面衝撞而來的楊男開槍,為何擊中他的左下背部?疑點重重。彰檢指出,已指派檢察官吳宗穎完成相驗,調查事發過程、員警使用警械時機等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