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擾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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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酒毒駕拒檢遭警拉下車! 友人咆哮助陣慘了最高噴24萬
高雄街頭9日凌晨1名21歲顏姓男子駕車從路邊起駛時,因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遭巡邏員警發現,警方一路尾隨並將車輛攔,下沒想到顏男面對警方盤查時,不僅被測出酒測值超標,唾液毒品快篩更呈現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過程中,顏男2名友人還在現場大聲咆哮、干擾警方執法,最終遭警方當場管束。苓雅分局員警9日凌晨5時41分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中華三路與四維四路口時,發現顏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從路邊起駛,卻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員警察覺有異後一路尾隨,直到中華三路與中正四路口將車輛攔下進行盤查。警方攔車後,顏男仍坐在駕駛座上遲遲不願下車,疑似企圖拒絕接受攔查,員警隨即將他拉下車控制。此時,21歲洪姓男子恰巧駕車載著22歲連姓男子抵達現場,2人見友人遭警方攔查,情緒相當激動,不斷在現場大聲咆哮並干擾執法,其中更有人對員警嗆聲「你在凶什麼」,警方為避免現場秩序進一步失控,當場對洪、連2人實施管束。員警隨後對顏男進行酒精濃度檢測及唾液毒品篩檢,結果顯示其酒測值達每公升0.37毫克,已超過刑事責任標準;唾液毒品快篩則呈現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警方針對顏男涉及的交通違規行為,分別舉發起駛未使用方向燈、未繫安全帶、酒後駕車及毒駕等4項違規,合計最高可處24萬5100元罰鍰,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吊扣牌照及駕照。警詢後,顏男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至於在攔查過程中大聲咆哮、干擾警方執法的洪姓及連姓男子,警方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函送高雄地院簡易庭裁定。一場原本只是因未打方向燈引起的交通攔查,最後竟一路查出酒駕、毒駕等違法情事,同行友人也因現場失控咆哮而一併吃上官司。
美女法官喝醉當街脫褲小便 失態畫面瘋傳!連工作也沒了
美國亞利桑那州一名代理女法官夏芙奧爾森(Kristyne Schaaf-Olson)酒後失態,當街脫褲小便,被民眾直擊並報警,過程還被警方錄下。而警察上前盤查,她的丈夫竟妨礙公務阻止警方詢問,最終遭壓制逮捕。夏芙奧爾森脫序影片在社群上瘋傳,引發地方輿論,她也在事發2天後主動請辭。根據外媒《福斯電視台10台》(Fox 10)報導,亞瓦派郡(Yavapai County)高等法院一名42歲代理女法官夏芙奧爾森,美國時間10月4日凌晨1時30分在普雷斯科特(Prescott)市區,被多名路人看到蹲在灌木叢間小便,警方接獲報案後到場,畫面顯示她神情慌亂、醉意明顯,甚至試圖從草叢中爬出。執勤警察表示,夏芙奧爾森的行為「太噁心」、「完全不能被接受」,在警方報告指出,夏芙奧爾森醉到連自己的名字都無法正確拼寫,卻仍堅稱自己是法官。但夏芙奧爾森的丈夫歐森(Jason Olson)在警方盤查時,試圖拉走她,多次無視警方請他後退的指令,在警方明確指出有看到夏芙奧爾森嘔吐、當街小便和裸露身體,歐森仍干擾執法。最終警方警告歐森再抗拒就會「被壓制」,但他屢勸不聽後,隨即被壓倒在地上並拘捕,理由是妨礙公務、抗拒逮捕與干擾犯罪現場調查。事後夏芙奧爾森被開單,原因是在公共場所排泄,她也主動請辭亞瓦派郡高等法院代理法官一職;夏芙奧爾森也發聲明解釋,「我在深思自身健康、家庭與當前狀況後,認為難以繼續履行對社區的承諾,因此決定辭職。」至於歐森為了妻子妨礙公務,面臨拒捕、妨礙犯罪現場調查以及阻撓政府執行公務等指控,將於11月18日出庭應訊。◎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怒踢罰單!台北機車騎士違規紅燈奪單襲警 釀2名員警受傷被逮捕
台北市大安區6日發生一起激烈的襲警事件,1名40歲的江姓男子因為違規紅燈迴轉被警方攔停並開單舉發,然而其卻在不滿的情緒下強行奪走罰單,並撕毀罰單後動手襲警,導致2名員警受傷,最終在現場被當場逮捕,該事件引起社會關注,並再次提醒民眾不應以身試法,妨礙警方執法。根據台北市警方的報告,事件發生在6日晚上7點多,當時敦化南路派出所的員警在忠孝東路4段一帶執行巡邏勤務,並見江姓男子違規在紅燈時迴轉,於是上前將其攔停並依法開單處罰,未曾料到,江男在員警向其說明罰單內容時,竟然情緒失控,強行奪走罰單並將其撕毀,還出手攻擊員警,造成2名員警手部受傷。江男的行為不僅損害警員的身體,還損壞警方執行公務所需的藍牙印表機,警方當場以《妨害公務》和《傷害罪》名將江男逮捕,並將此案件移交台北地檢署進一步偵辦。警方強烈譴責江男的暴力行為,並重申警方執行公務時的合法權利,絕不容許任何人藉著暴力或不當行為來干擾執法過程,大安分局呼籲民眾,無論情況如何,應冷靜配合警方的執法工作,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因一時情緒衝動而做出錯誤行為,造成不必要的法律後果。
澎湖漁船遭陸海警強行扣押!海巡署證實「擅闖陸方領海」:已要求釋放人船
澎湖籍漁船「大進滿88號」昨(2日)晚間在金門外海作業時,突遭中國海警船攔查並強行帶走扣押。對此,海巡署證實,「大進滿88號」確實違反規定,擅闖大陸領海越界捕魚,將全力營救並呼籲中方盡速釋放人船。據了解,搭載2名台籍船員、3名印尼籍船員的澎湖籍「大進滿88號」漁船,於昨(2日)晚間8時許遭2艘中國海警船登檢扣押,海巡署獲報後立即調派10081艇、3505艇趕抵現場援救,海巡人員向中國海警船廣播要求釋放漁船,怎料卻遭對方廣播回嗆「勿干擾執法」雙方僵持不下,為了避免衝突升溫擴大,海巡署不得已才暫停緊追。對此,海巡署今(3日)證實,澎湖籍漁船「大進滿88號」確實違反規定,擅闖進入陸方領海越界作業,且目前恰逢中國「伏季休漁」期間,因此可能以此為由扣押我國籍漁船,後續將透過陸委會與漁業署等管道全力營救,同時呼籲陸方應盡速說明理由,依程序放船放人,勿以政治因素處理此事。此外,外界質疑,當時海上還有不少船隻在附近作業,但為何只針對「大進滿88號」登檢?海巡署也回應,海上執法是「隨機取締」並非帶有特定目的,海巡人員會視現場情況做定奪。
女遭判賠6千元不滿!怒換「6萬枚1角硬幣」扛到法院繳款
日前在大陸廣西河池有名女子因與人發生糾紛,遭法院判賠6千元人民幣(約25,966元台幣),但女子不滿要賠錢,結果她竟搬了6萬枚1角硬幣到法院,要對方親自來清點錢。女子的行為被認定有干擾執法嫌疑,經法官勸解教育後,女子已於隔日到銀行按照程序繳納罰款。綜合陸媒報導,事發於2017年7月,有名莫姓女子請了設計公司來裝修門面,同時雙方也簽訂契約;後來莫女因私人原因終止合約,但她同意會支付6千元的設計費和勞務費,不過設計公司卻遲遲沒收到這筆款項,雙方因此產生糾紛,設計公司於2018年10月9日對莫女提起訴訟。女子的行為被認定有干擾執法嫌疑。(圖/翻攝自星島日報)金城江法院認定,該案是因莫女單方面終止履行合約,因此設計公司所產生的相關損失應由莫女承擔,法官於2018年12月19日,依法判決莫女應賠償設計公司6千元。不過事後莫女卻遲未繳款,設計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引起莫女不爽,最後她帶了6萬枚1角硬幣到金城江法院財務室,並要求設計公司親自前來清點硬幣。法官看出莫女不滿的情緒,於是先是安撫了她,待其情緒平靜後,再進行勸解,並告知莫女該行為既浪費了自己的時間,又浪費司法資源,還有干擾執法的嫌疑。經法官一番耐心開導後,莫女也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有所不妥,便於隔日到銀行按照程序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