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
」 北院 尹錫悅 戒嚴 毒品 柯文哲
尹錫悅涉妨害逮捕與濫權!法院首判他有罪 一審判處5年有期徒刑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因涉嫌阻撓調查與違反戒嚴程序,16日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處5年有期徒刑。法院認定,尹錫悅在2025年初指示總統警衛單位築起人牆,阻止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前往總統官邸執行法院核發的逮捕令,並於2024年底發布戒嚴命令前,未完整召集國務委員會議,構成多項重大違法行為。根據《韓聯社》報導,法院刑事合議第35部(法官白大鉉)於16日下午2時(台灣時間下午1時)做出判決,針對尹錫悅妨害公務執行、濫用職權、妨礙國務委員審議權等罪名予以裁決,並表示「總統身為憲政最高守法者,卻無視程序、濫用權力,難辭其咎」。法院指出,尹錫悅當時動用總統警護處人員構建物理屏障,意圖阻止檢方依法執行逮捕令,等同將國家機構私有化,行為性質「如同將警衛單位私兵化」。儘管檢方在庭審中求處10年徒刑,法院最終考量其無前科背景與案件部分情節,改判5年徒刑。此外,尹錫悅另涉及主導發布緊急戒嚴命令,據稱曾下令軍方操作無人機飛入北韓首都平壤,以激起對方挑釁行動,營造戒嚴正當性。該案被檢方定性為「主導內亂」,特別檢察組更於本月13日建議對其處以死刑。此案仍在審理中,預計將於2月19日進行一審宣判。此為尹錫悅所涉案件中的首項正式刑事判決,後續還有多起案件陸續進入司法程序,備受外界關注。案件審理地點為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官指尹錫悅涉濫權阻撓合法逮捕行動。(圖/翻攝自X,@SBS8news)
稅欠費逾430萬拒不清償! 塑膠公司負責人遭拘提深夜裁定管收
台南市某塑膠公司長期滯欠多項公法費用,累積金額高達新台幣430萬5,897元,包含民國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107年至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以及106年至111年度勞工保險費,另有106、107及109至111年度的勞工退休金費用未繳。相關案件經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等機關移送後,交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惟義務人始終未積極履行清償責任。行政執行官調查指出,63歲蔡姓男子為該公司負責人,在106年至113年間,其個人帳戶累計支出金額高達4億3千餘萬元,但卻從未優先用於清償公司所滯欠的稅捐與保險費用。更引人注意的是,該公司於105年至114年間仍持續有營業行為,總銷售額超過3億元。即便蔡男辯稱部分貨款未實際收回,但經查證後,實際入帳金額仍高達1億6千餘萬元,明顯具備清償能力,卻刻意未履行法定義務。台南分署於1月14日上午依法將蔡男拘提到案,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其行為已符合多項管收要件,包括「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卻故意不履行」、「顯有逃匿之虞」,以及「對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情事」。基於上述事實,台南分署隨即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院當日晚間開庭審理後,於7點10分裁定准予管收,蔡男隨即被解送至管收所。行政執行署強調,對於惡意欠稅、欠費且具清償能力卻刻意規避者,將持續依法強力執行,以維護國家財政及勞工、被保險人權益,並呼籲企業負責人切勿心存僥倖。
遭求處死刑! 尹錫悅法庭內怒吼89分鐘:我是為了保護自由和主權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윤석열)因2024年12月3日宣布緊急戒嚴引發社會動盪,遭控觸犯「內亂罪」及多項重罪,南韓特別檢察組昨天(13日)在結案庭上向法院求處死刑,稱其為「違憲叛國的主謀」。對此,尹錫悅在庭上進行了長達89分鐘的最後陳述,拒絕道歉及認罪,並強調實施戒嚴是為了保護國家和憲法。綜合《韓聯社》等韓媒報導,此次庭審自13日上午9時30分開始,一直持續到14日凌晨2時25分才結束,歷時16小時55分鐘,而尹錫悅於14日凌晨0時11分開始最後陳述。當尹錫悅聽見自己被求處死刑後,一度輕笑環視法庭,而他在做最後陳述時,臉漲得通紅,聲音沙啞並眉頭緊鎖地宣讀事先準備好的文稿約89分鐘,期間辯護律師尹甲根(윤갑근)還忍不住打瞌睡。尹錫悅在庭審過程中拒絕道歉,重申戒嚴令是一種「警告」,而他宣布戒嚴是由於「反國家勢力的暴政」。尹錫悅直言,「這不是壓迫人民的軍事獨裁,而是為了保護自由和主權,恢復憲法」、「你們見過哪場叛亂(指緊急戒嚴)被全國乃至全世界報導,卻在2、3個小時後因為國會下令停止而平息?你們見過哪場叛亂是空槍進行的?」尹錫悅聲稱,只有實施戒嚴才能讓公眾意識到國家選舉委員會所指控選舉舞弊的嚴重性,而民主黨正在實行「違憲的議會獨裁」,並指責民主黨企圖顛覆國家自由民主、自由市場經濟以及與自由世界團結一致的路線,「他們的目標是推翻整個體制!」尹錫悅批評檢察官團隊是「瘋狂的劍舞者」,象徵著肅清和壓迫,更形容對方是一群聽著民主黨哨聲而盲目行動的狼;而他還怒視著特別檢察官,並質疑「你們是要透過戒嚴令來實施長期獨裁統治嗎?為什麼不事先通知我?讓我好好學怎麼做?」、「我負責調查和審判工作已有26年,但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如此混亂的調查」。辯護律師金洪一(김홍일)則主張,特檢團隊試圖將此案引導至政治審判,並得出預先設定的結論,因此他請求對此案作出無罪判決,「因為此案的起訴是非法的,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而且沒有任何證據。」金洪一抗議道,除了宣布戒嚴令外,特別檢察官所聲稱的違憲和非法行為根本沒有發生,「戒嚴令的目的不是為了破壞憲法,而是為了向人民傳達一個訊息,這絕不是一場內戰。」報導指出,法院預計在2月中旬宣布判決。
震撼南韓政壇!尹錫悅「戒嚴政變」案 檢方重砲求處死刑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因2024年底突發「閃電戒嚴」,涉嫌觸犯「內亂罪」及多項重罪。針對該案,南韓特別檢察組13日在結案庭上正式向法院求處死刑,稱其為「違憲叛國的主謀」,必須以最嚴厲的方式懲戒。檢方在結案陳述中強調,尹錫悅破壞民主秩序、意圖長期執政,請求法院判處極刑。根據南韓媒體報導,在13日的庭審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第25部針對包括尹錫悅、前國防部長金容鉉等8名被告進行結案陳述。特檢團強調,尹錫悅企圖透過戒嚴掌控國會、司法與軍警系統,以延長個人執政,動用軍警包圍國會、策劃拘捕在野黨領袖、國會議長與中央選委會官員,犯行嚴重危害國家體制。檢方在結案陳述中強調,尹錫悅破壞民主秩序、意圖長期執政,請求法院判處極刑。特檢指出,此案不僅是嚴重破壞憲政秩序,更讓南韓民眾重新回想起全斗煥、盧泰愚軍政時期的陰影,形容這是「韓國憲政史上最重大的內亂事件」,必須比照甚至超越過往獨裁政權的懲處標準,以確保民主體制不再遭受威脅。2024年12月3日,尹錫悅突宣布全國戒嚴,引發政治動盪,隔日即遭國會通過解除命令。另據報導引述檢方說法,2024年12月3日,當時仍為總統的尹錫悅突然宣布全國緊急軍事戒嚴,聲稱目的是為了打擊「親朝勢力」。但該行動迅速引發國內政治與社會動盪,隔日國會深夜緊急通過解除戒嚴案,尹錫悅隨即遭停職、逮捕、彈劾並正式罷免,是繼朴槿惠之後南韓史上第二位因彈劾下台的總統。除尹錫悅被求處死刑外,前國防部長金容鉉則被求處無期徒刑,前司令官盧尚元因主導戒嚴部署則遭求刑30年。特檢表示,相關人員為達政治目的密謀策畫,動用國家資源壓制國民自由,毫無悔意與反省,構成重大國安威脅。戒嚴令發布後,南韓各地爆發示威潮,民眾強烈反對政府動用軍權干預憲政體制。此外,尹錫悅還面臨妨害公務、濫用職權等多項罪嫌,其妻金建希亦涉入多起案件,正接受司法調查中。現任總統李在明在2025年底宣布,將每年12月3日定為「國民主權日」,紀念人民成功阻止戒嚴、守護憲政秩序的一天。此案一審預計將於2月中旬宣判,南韓社會高度關注判決是否會開啟司法體制面對高層叛國行為的新時代。南韓前總統尹錫悅現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面對「內亂罪」等多項指控,檢方求處死刑。(圖/翻攝自X,@SBS8news)
陳怡君涉貪助理費遭重判7年10月! 士林地院判決理由出爐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士林地院認為,國家給予議員助理補助費目的,是因為議員從事地方自治立法等業務龐雜,涉及多方專業領域,為期待藉由聘任助理協助議員工作,提升問政品質、加強選民服務。士林地院表示,被告陳怡君及張惠霖,明知助理費非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卻為謀求一己私利,罔顧國家給予助理補助費之目的,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張惠霖甚至將詐領款項以現金提出後製造金流斷點,並存入不知情友人帳戶,再藉由開立支票等迂迴方式掩飾、隱匿不法所得。針對收賄部分,士林地院批評,陳怡君、張惠霖不思廉潔自持,竟因一時貪念收受賄賂,褻瀆公務執行純正,破壞身為民意代表為民喉舌的清廉形象。合議庭審酌後,陳怡君、張惠霖就涉貪及洗錢犯行,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不諱,且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應依法減輕其,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助理洪于涵、賀璽依、張家蓉依照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利用職務機會詐財罪,分別判刑1年10月、2年、1年11月,均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褫奪公權3年。行賄廠商品嘉建設公司負責人胡偉良、總經理高明義依依共同犯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分別處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3年;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3年,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一屍兩命!軟爛男沉迷賭博欠債 他拉孕女友輕生獨活遭重判
新北市三重區2024年12月發生加工自殺案,36歲呂姓女子被發現陳屍家中,其42歲吳姓男友同樣一氧化碳中毒,急救後撿回一命,檢警調查發現,吳男沉迷網路賭博而欠下大筆債務,呂女無奈向銀行借貸30萬元以支應生活,卻又因腳傷而無力還款,吳男得知女友有輕生意圖後,竟相約輕生,導致懷孕的吳女一屍兩命,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一審判他4年6月有期徒刑。判決指出,吳姓男子與呂姓女子為同居情侶,居住在三重區租屋處。吳男原本擔任廚師,月薪約8 萬元,收入尚稱穩定,卻因沈溺線上博弈欠下數十萬元債務,甚至入不敷出,呂女在走投無路下,向銀行信用貸款30多萬元支應生活。但呂女因腳受傷無法工作,無力償還貸款遭銀行催討,陷入絕望,曾傳訊詢問吳男:「人死了,是否就不用再還錢給銀行?」吳男見狀不僅未積極勸阻或聯繫家屬求援,反而回訊邀約共同輕生。2人在2024年12月20日封上門窗一同輕生,呂女胞姊多日聯絡不上妹妹而驚覺有異並報警,警方在同月24日下午破門,發現呂女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明顯死亡,其腹中數月大胎兒也無法保住,吳男則尚有氣息,經救治後撿回一命,他則被依加工自殺罪嫌遭檢方起訴。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酌,吳男正常智識程度之成年人,在與被害人同居期間,擔任廚師月薪約8萬元,經濟狀況本非窘迫,但因沈迷於賭博致積欠債務,甚至必須由被害人借錢才得以維生以及還債,且吳男曾有酒後駕車與多次竊盜犯行而被法院判處罪刑之前科,顯見其素行不佳。國民法官考量,吳男經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鑑定,診斷為患有酒精使用障礙症、嗜賭症與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且他雖於本院審理中坦承犯行,卻並未積極與被害人之家屬和解,被害人家屬對於被告之行為導致被害人死亡表示非常不諒解,被害人母親亦當庭表示希望法院判處被告最重之刑度有期徒刑5年。檢察官具體求刑1年6月,吳男律師甚至判處免刑,但國民法官兼衡生命之可貴,暨訴訟參與人及其等之代理人所表示希望重判之意見,認為不宜對被告輕縱,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黃國昌槓媒體被告!首次開庭直接沒來 原告:請法官依法處理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去年10月受訪時提到,時任上報記者陳燕珩報導鏡週刊資金的新聞,後續遭到報復且稱此為「寫這種調查報告惹來的禍」。後續鏡週刊自訴提告,台北地院今(1月9日)開庭審理,但身為被告的黃國昌直接沒來,首次開庭也因此短短幾分鐘就結束。去年10月黃國昌因不滿鏡週刊接連爆料,於是出面反擊其資金有問題,並稱「精鏡傳媒集團最少有8億的資金從海上紙外公司MMG(Mirror Media Group Inc.)以借款名義,從海外的紙上公司、避稅天堂的紙上公司匯到台灣來。請問那個避稅天堂的海外紙上公司背後的資金來源是誰?是裴瑋嗎?」並要民進黨看著精鏡傳媒,好好的去查清楚呀。後續他話鋒一轉,提到「上報有位非常有勇氣的女記者陳燕珩,在上報把這東西給弄出來」並表示「我為什麼知道、她在追查一些弊案的時候,他們家地下室、她爸爸的車子,裡面所有的油箱被塞滿了鐵釘,這個就是她寫這種調查報告惹來的禍」。鏡週刊隔日旋即發表聲明反擊,指控黃國昌刻意「竹篙湊菜刀」將事情混為一談,說明陳燕珩是因報導關於職籃高雄鋼鐵人領隊的報導才會遭到不法報復,且有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審易字第1487號刑事判決可證,後續也以自訴方式對黃國昌提告。今日上午10時是台北地院針對本案的首次開庭,不過黃國昌卻直接沒來,對此法官詢問鏡週刊的代表有何意見,對方僅回覆「依法處理」,開庭全程短短幾分鐘就結束。
黃呂錦茹聲請撤銷科技監控!庭上嘆卵巢有囊腫 因腳鐐不能做核磁共振
國民黨籍時任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因為涉罷免偽造案,遭到檢方起訴,去年8月開庭時,黃呂當庭認罪,合議庭裁定10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實施科技監控。近日黃呂聲請撤銷科技監控,以個案手機拍照取代。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她強調自己因為健康疑慮,希望可以解除,並鄭重表示自己不會逃亡。黃呂錦茹說,她已經認罪,且目前已經卸下國民黨台北黨部主委一職,並無實質影響力,如今因為身體健康狀況有疑慮,去年8月健康檢查時因為電子腳鐐無法進行核磁共振檢查,且如今她也因為兩腳重量不均,導致臀部以及腿部肌肉痠痛,甚至還會發麻。針對檢方提到的2次申請外出,黃呂錦茹說一次是因為去做社會公益,另一次則是因為娘家的祖厝因為去年7月的颱風受損,需要維修。並表示自己去年8月做體檢時,狀況很不好,表示自己現在每周都要到醫院做骨骼、肌肉以及心靈上的治療,反駁自己有出逃可能,表示「鄭重地否認我有這樣的意圖」。黃呂錦茹表示,她自己的身體她最了解,並指出醫生說她的心臟以及肺部都還需要檢查,卵巢也有囊腫需要切除,強調自己最不舒服的就是髖關節,不僅生活混亂,生活品質也很不好,希望法官可以加以審酌。
馬克宏愛妻被造謠「是男的」!巴黎法院判10人網路霸凌有罪
巴黎法院5日裁定,10人因對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之妻碧姬(Brigitte Macron)進行網路霸凌而被判有罪。被告被指控散播有關法國第一夫人性別與性傾向的不實說法,並就這對夫妻相差24歲的年齡差發表「惡意言論」。綜合外媒報導,多數被告被判處最長8個月的緩刑,但其中1人因未到庭而被即刻收押入獄。另有部分被告的社群媒體帳號遭到停權。法官表示,這8名男性與2名女性,年齡介於41歲至65歲之間,明顯帶有傷害碧姬的意圖,並在網路上發表具貶抑性與侮辱性的言論。其中2名被告,自稱獨立記者的雷伊(Natacha Rey)與網路占卜師羅伊(Amandine Roy),曾於2024年因誹謗罪被判有罪,原因是她們宣稱法國第一夫人實際上從未存在。她們聲稱碧姬的兄弟特羅涅(Jean-Michel Trogneux)曾變更性別,並開始使用碧姬這個名字。不過,她們之後在上訴中獲判無罪。上訴法院認為,宣稱某人曾變更性別,未必構成對其「名譽的攻擊」。馬克宏夫婦目前已將該案提交至最高上訴法院。在判決公布後,碧姬的律師恩諾基(Jean Ennochi)對《法新社》(AFP)表示,最重要的是要求加害者接受預防課程,以及暫停部分帳號的使用。4日,碧姬告訴《法國電視一台》(TF1),她提起的法律訴訟旨在「樹立榜樣」,打擊網路騷擾。碧姬前段婚姻所生的女兒奧齊耶(Tiphaine Auzière)先前在庭審中表示,這些網路霸凌行為已對母親的健康與生活條件造成負面影響。她指出,母親「必須對穿著選擇、姿態等各方面格外小心……她非常清楚,自己的形象隨時可能被用來支持這些陰謀論。」奧齊耶補充,儘管母親已「學會與此共存」,但這些後果卻波及她的孫子女,孩子們在學校遭到同儕嘲諷。5日的判決,被視為1場更大型審判的前哨戰。馬克宏夫婦已在美國對極右翼網紅歐文斯(Candace Owens)提起誹謗訴訟,她也曾公開散播關於第一夫人性別的陰謀論。訴狀指控歐文斯「無視所有足以推翻其說法的可信證據,轉而為已知的陰謀論者與經查證的誹謗者提供平台。」歐文斯長期在其Podcast與社群媒體頻道重複這些指控,並於2024年3月表示,她願意以「整個職業聲譽」作為賭注,堅信這位法國第一夫人「實際上是1名男性」。總統夫婦最初曾被建議,最好的應對方式是忽視這些網路流言,因為採取法律行動只會放大其影響。但情勢在去年出現劇烈轉變。馬克宏夫婦認為,網路攻擊的規模已大到無法再忽視,因此即便冒著在美國法院中暴露私生活的風險,他們仍決定反擊陰謀論者。自馬克宏於2017年首次當選總統以來,宣稱碧姬是跨性別女性的陰謀論便不斷流傳。據悉,碧姬最初是在擔任中學教師時,結識了還是高中生的馬克宏。2人於2007年結婚,當時未來的法國總統年僅29歲,而她則已年過50。
馬杜洛夫婦拒認美國4項重罪指控 堅稱「我還是委內瑞拉總統」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日前下令對委內瑞拉採取軍事行動,成功拘捕委內瑞拉總統馬杜洛(Nicolás Maduro)與其妻弗洛雷斯(Cilia Flores),兩人已於台灣時間1月6日凌晨被押解至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首度出庭受審。美國司法部指出,馬杜洛遭控四項重罪,包括「串謀涉毒恐怖主義」、「串謀古柯鹼走私」、「非法持有機槍與爆裂裝置」,以及「串謀持有上述武器」等罪名,其妻同樣面臨與古柯鹼走私有關的多項指控。然而,馬杜洛夫婦在出庭時皆表明不認罪。法院示意圖。(圖/達志/美聯社)在法庭上,馬杜洛向法官喊話,堅稱自己目前仍是委內瑞拉的合法總統,並強調自己是在首都卡拉卡斯的住家遭到美方執法人員逮捕。其辯護律師表示,美國此舉已違反國際法,實質構成「軍事綁架」,主張美方無權在他國領土上逮捕在任元首。這場初步庭審歷時約40分鐘,法官裁定馬杜洛夫婦繼續羈押候審,下一場聆訊預計於3月17日舉行。馬杜洛的陳述及其被捕地點,預料將成為辯方接下來抗辯的核心重點。川普政府此前指控馬杜洛政權長年參與國際毒品走私,並動用國家石油資源支援毒品集團。作為全球已探明原油儲量最大的國家,委內瑞拉一直是地緣政治關注焦點。馬杜洛則持續反駁美方說法,稱美國意圖推翻其政權、奪取戰略能源資源。
法官協會新人新政!林恆吉理事長上任 關注刑案暴增、裁判簡化問題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上週五(1月2日)舉行理監事會議,選出最高法院刑庭審判長林恆吉接任該會第16屆理事長。林恆吉強調將致力處理刑事案量暴增問題,並推動裁判簡化,不少法界人士對林恆吉皆有相當期待。法官協會近來最知名事件為該會去年10月無法參加在亞塞拜然舉行的國際法官協會年會,代表團團長林伊倫法官為此先到該國洽商但遭拒入境,相較於審判體制的司法外交受挫,法務部體系的檢察總長邢泰釗前年卻能率領檢方代表團,一行人浩浩蕩蕩去亞塞拜然首都巴庫參加國際檢察官會議第29屆年會。林恆吉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31期結訓,曾任臺北、桃園、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審判長,高等法院法官、庭長,最高法院書記官長,現為最高法院刑六庭審判長兼刑事庭發言人,審判與行政經驗俱豐,亦曾擔任法官協會第13屆理事長,目前仍為該會常務理事兼發言人,對各項事務均相當熟稔。前總統蔡英文參加法官協會活動。(圖/翻攝法官協會官網)林恆吉表示,近年民、刑事案件遽增,各審級法官都面臨相當沉重的審判壓力,為了做法官們最強大的後盾,希望在其任內,法官協會能朝以下四個方向努力促成修法或提供建言:一、導入「裁判簡化制度」,回應案件型態已經改變的現實建請司法院推動修法,導入各審級均一致適用之裁判簡化制度。對於事實不爭執、僅爭執量刑等案件,明確允許法官以「宣示判決筆錄」或簡化裁判格式為之,重點說明量刑等理由,讓法官無庸耗時製作內容高度重複之裁判,轉而投注心力聚焦於審判本身,並將有限時間用在真正需要詳細說理的複雜案件。二、針對在監所被告跨轄區案件,制度化運用視訊審理程序近年詐欺案件暴增,此類被告往往同時涉有跨多個法院的數個案件,跨轄區提解被告需動用大量戒護人力、交通時間與法院行政資源,並導致案件屢因提解困難而延宕。建請司法院比照疫情期間經驗,針對「在監所之被告,且審理法院與監所位於不同轄區」的案件,制度化開放法官得依案件性質,徵詢當事人及律師意見後,以現有遠距視訊設備進行審理程序,減少跨轄區提解需求,縮短案件進行時間。三、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機制,回應長期案件超量問題面對案件長期超量的結構性問題,現行分案制度多半缺乏即時監測與機動調整機制,導致多數法官長期承擔過量案件,司法過勞並影響審理品質與時效,故建議司法院就案件量龐大的法院,導入案件流程管理的制度設計,建立即時案件量客觀監測指標,賦予法院管理層在案件量明顯失衡時,機動調整分案比例的權限,並推動案件分級與分流,讓高度標準化、重複性高的案件集中處理,且定期檢討,隨時修正資源配置,確保法官在合理負擔下,做出穩定且有品質的裁判,保障人民審判權。四、儘速提供可控的 AI 輔助工具,減輕卷證整理的負擔現有民、刑案件規模與卷證數量快速增加,法官需投入大量時間進行人工整理、標註與比對,成為司法過勞的重要結構性因素,建請司法院加速規劃並提供安全、內部、可控的 AI 輔助工具,針對卷證的整理、歸納、搜尋與提示,提供有效支援審判的功能(例如:快速摘要卷證內容、整理爭點與證據對應、提示重複或關鍵資訊,及進行跨卷宗搜尋與比對),讓法官能專注於事實認定與法律判斷,這才是實質保障人民審判權的新時代解方。
15歲少年稱「好玩」北捷2度縱火 遭裁定收容
新北市永和區頂溪捷運站昨(3)日上午7時55分發生火警,一名15歲少年將點燃的衛生紙丟入站內垃圾桶,導致桶內垃圾悶燒冒煙;且台北捷運公司查出,他在2025年12月27日同樣曾涉及縱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昨深夜裁定收容。新北市15歲少年3日涉嫌在台北捷運頂溪站點燃衛生紙後,丟入站內垃圾桶並且悶燒,所幸未釀成傷亡。警方表示,捷運頂溪站站務人員於上午約8時許,發現站內垃圾桶冒煙,立即撲滅火勢並啟動聯防通報機制;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認一名少年涉嫌點燃衛生紙後投入垃圾桶,隨即搭乘捷運往台北市方向離去。警方隨後在捷運圓山站攔截該少年,並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派出所員警帶回偵辦。少年在詢問時坦承犯行,並供稱因課業壓力,加上覺得「好玩」、想測試打火機功能才犯案。此外,台北捷運公司調查發現,捷運頂溪站站內垃圾桶去年12月27日下午,也曾發生相似的冒煙事件,當時誤判為偶發狀況並未報警。經捷運公司與警方調查後,確認兩起案件為同一名少年的行為。全案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公共危險罪之縱火罪、大眾捷運法及毀損等罪嫌,將少年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院審理後認為,少年有反覆實施再犯之虞,當晚裁定收容。
「點燃衛生紙」害頂溪捷運站垃圾桶冒火 15歲少年遭逮稱:不小心
新北市永和區頂溪捷運站3日上午7時55分發生火警,一名15歲少年疑似將點燃的衛生紙丟入站內垃圾桶,導致桶內垃圾悶燒冒煙。站務人員發現異狀後,立即使用滅火器撲滅火勢,所幸僅垃圾桶內部燒損燻黑,未造成人員傷亡或捷運設備受損。案發後該名少年搭乘捷運離開現場,捷運公司依聯防機制通報警方。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掌握其搭乘路線,並於圓山捷運站將人攔捕到案,帶回派出所偵辦。警方表示,在少年身上查獲打火機,但未發現香菸或其他危險物品。少年供稱是不慎用打火機點燃衛生紙,詳細動機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強調,在捷運站等公共場所點火,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偵訊後將依刑法縱火罪、毀損罪、《大眾捷運法》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謝銘洋等5大法官為總預算翻案暖身? 憲法法庭新年復活藍白剉在等!
憲法法庭今天(1月2日)在僅5位大法官評議的爭議下,下午做出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位大法官仍然未參與評議。至於參與評議並作出憲法判決的司法院代理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5位大法官此舉,是否同時在暖身,以便未來讓執政的民進黨所提總預算釋憲案過關,朝野都很關注。對此,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人,在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中,刻意略而不提僅現行5位大法官參與評議,不論在《憲訴法》修正前或修正後,都不符法定門檻。謝銘洋等5人認為,不論因法律的規定而使大法官無法行使憲法審判權,或因大法官應迴避、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致長期無法做成憲法裁判,均屬憲法審判的拒絕,當非憲法所許。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是林姓槍砲犯在2022年底於屏東地院「視訊」開庭,受命法官當庭諭知羈押,律師於5日法定期限內提「準抗告」,卻受限疫情未讓林男簽名,遭屏東地院駁回,林男認為該裁定違反《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權及訴訟權,聲請裁判《憲法》審查。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5位大法官認為刑事訴訟法第416、419、346等相關條文未違憲,但屏東地院上述裁定牴觸憲法,應予廢棄,並發回屏東地院。
8旬母悶死癱瘓50年兒!二審翻供不認殺人 辯護人主張「加工自殺」
台北市一名80歲劉姓婦人,長年獨自照顧癱瘓、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因擔心自己年老無法再照顧孩子,便於112年5月拿紅包袋塞住兒子口中後將他悶死,一審依殺人罪被判2年6月,並建請特赦。二審昨天(30日)開庭時,老婦多次當庭崩潰痛哭,均由辯護人答辯,否認殺人犯行,主張並非殺人,而是「加工自殺」。回顧此案,劉婦的兒子在出生幾個月後得了肺炎,並因小兒麻痺導致終生癱瘓,劉婦便照顧兒子的生活起居50年,直至112年4月劉婦確診COVID-19,在隔離期間考量自己年事已高、身心狀況惡化,且兒子情況未改善,便在當年5月12日將裝有1萬元的紅包塞進兒子嘴巴,再摀住兒子口鼻使其窒息而亡。113年5月底,一審台北地方法院量處老婦有期徒刑2年6月,並在判決書最後表示「考量被告犯罪的情狀又有顯堪憫恕之處,本院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附此敘明」。案經被告上訴至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114年12月30日二審開庭,公訴檢察官表示,劉姓老婦案發時曾對兒子說出「我先送你走、不要怨嘆」、「一分鐘就好」等語,相關言詞足以顯示具有奪取生命的主觀犯意。檢方強調,台北地檢署當初基於被告認罪,才同意不行國民法官參審,如今被告上訴,就是否定先前認罪內容,推翻一審所認定的犯罪事實,請求法院駁回上訴。高院法官也質疑,被告是否刻意改口,以逃避一審讓國民法官審理的程序。對此,辯護人杜俊謙表示,老婦在偵查期間、一審審理時,長期情緒崩潰、哭泣,案發當下房間裡實際情形僅母子兩人知道,後來老婦心境隨著時間推移慢慢釋懷,才得以陳述多年照顧過程及當天事發經過。辯方認為,老婦沒有故意殺人之犯意,加上兒子長期病痛,過去曾在情緒低落、身體不適時有自殘或撞牆行為,因此老婦是在協助兒子「體面離開」,因此應認定為「加工自殺」,而非殺人。關於法官質疑是否有刻意規避一審國民法官審理的情形,杜俊謙指出,老婦是一名盡責照顧孩子的母親,但並非一名稱職的被告,由於家屬主張案件屬於家庭內部事務,才請求不採國民法官程序,加上檢方於偵查階段提及應坦承犯行,老婦才選擇認罪。此外,原先辯護人曾聲請鑑定老婦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所定、無法辨識自身行為違法的情形,但已於此次庭審中當庭撤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捲謝侑芯案沉寂2個月!黃明志無預警宣布喜訊 未來新動向曝光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命案,並被指控吸毒,雖然沒有證據顯示他與案件有直接關聯,但仍全面停工。黃明志22日在律師陪同下,現身吉隆坡法庭大廈4樓第三刑事推事法庭,因尿液檢測結果顯示陰性,獲判無罪釋放。隨著判決結果逆轉,黃明志今天(28日)也宣布好消息,近期將正式復工。謝侑芯案過去2個月後,黃明志今天在社群平台上分享MV拍攝的工作照,並在貼文中寫下「紛紛擾擾了兩個月,終於有機會好好完成馬年新年歌的MV……謝謝每一位信任我的朋友和夥伴們!」此外,他也預告將推出以「馬」為主題的全新新年歌,預計新歌會延續其一貫無厘頭且具爭議性的創作風格。回顧案發經過,黃明志被控於10月22日傍晚,在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毒品罪案調查組辦公室的廁所內接受尿檢後,發現體內含有安非他命、冰毒、K他命以及大麻酚(THC)的毒品成分,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若罪刑成立,將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 (約新台幣3萬9000元)或徒刑2年,並得接受為期2至3年的監督。黃明志否認指控,而該案於18日審理時,他因感染甲型流感病毒,沒有親自出庭。黃明志代表律師鄭清豐當時透露,他接獲檢方告知委託人的尿液檢測結果對毒品呈陰性反應,因此要求擇定此案再次審理並獲批准。檢方22日在法庭上正式宣布,黃明志因尿液檢測報告呈現陰性,因此其獲判無罪釋放,並退回2000令吉(約新台幣15500元)保釋金。不過,黃明志另還被控一項持有毒品罪,將在2026年1月19日開庭審理。
批藍白假彈劾、真亂政 民進黨:不審總預算當薪水小偷
針對國民黨與民眾黨提案彈劾總統,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今(26)日表示,藍白兩黨掌握國會多數以來,只顧強行通過爭議法案,完全不顧民生。明年度總預算從九月至今,持續被藍白封殺在程序委員會,影響民生福利建設。藍白是假彈劾、真亂政,不審總預算,台灣人民已無法忍受。李坤城表示,距離明年僅剩不到一週,而本會期是預算會期,但在審議預算的重要時刻,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與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只顧「提案彈劾總統」和「提案譴責大法官」,為了政治鬥爭,只顧自身政治利益,將明年度總預算自九月封殺至今,不願意交付審查,使明年度的各項民生福利建設措施恐受影響,扯全台灣的後腿。李坤城指出,藍白除了假彈劾、真亂政,提案還自相矛盾。首先,依憲法比例,彈劾終究無法過關,而彈劾案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由三分之二立委議決後,須交由憲法法庭審理。李坤城強調,但同時,藍白又持續攻擊大法官,提案要求「憲法判決無效」,兩案主張完全自相矛盾。顯見藍白立委操作彈劾假議題,只顧鬥爭、不顧民生,怠忽職守不審查預算,甚至將彈劾的政治鬥爭延長至明年五月,歹戲拖棚,人民受害,必會遭受到民意反撲。
柯案辯論馬拉松平安夜落幕! 審判長諭知這4人須出庭聽判
台北地院今(12月24日)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也是為期8日言詞辯論的最後一天。今日被傳喚出庭的被告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在歷經一整天的言詞辯論以後,全案於今日晚間6時許宣告辯論終結,審判長江俊彥諭知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當天需要到庭聽判決。檢方針對量刑部份,提到柯文哲利用職權違法,讓京華城取得100億元利益的容積獎勵,還收受京華城賄款,並將政治獻金佔為己用,更於審理期間不停抱怨是受到政治迫害,對檢察官罵髒話等,不尊重司法,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依法量刑。而沈慶京同樣也於庭審過程中,不停對證人林欽榮進行批評,但詰問林欽榮時卻一句也沒問,還在審理期間多次在背後控訴林欽榮索賄。不過,檢方也指出,沈慶京於審理時態度良好,無脫序行為,請法官依法量刑。應曉薇部份,檢方則表示,其雖於審理期間沒有脫序行為,但應曉薇收賄金額比柯文哲高,並稱其為京華城的門神。此外,應曉薇在具保以後於議會質詢市長蔣萬安時批判相關證人,請法官考量犯後態度依法量刑。針對量刑部份,柯、沈、應均請法官給予無罪判決。審判長江俊彥於今日晚間諭知明年3月26日下午2時30分宣判,並要求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當天出庭聽判,否則將依法拘提。在經歷8天的言詞辯論以後,全案終於在今日晚間的6時37分正式辯論終結。
台鐵座位抹糞!車廂座椅塗手印 賠償金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孫男稱身體不適,在車上忍不住排泄於褲內。(圖/台鐵提供)去年4月,台鐵公司305次自強號列車發生車廂遭塗抹穢物事件。列車於去年4月13日上午11時01分抵達終點台東站後,清潔人員整理車廂時,發現第1車廂多個座位枕巾遭人塗抹糞便,連地板也受到污染,隨即報案。鐵路警察局調查後,查出涉案者為59歲通緝犯孫姓男子,他到案後也坦承不諱。近日民事判決出爐,孫男應賠償台鐵新台幣18萬4115元。回顧整起事件,305次自強號列車去年4月13日抵達台東站後,清潔人員發現第1車廂的1、2、3、4、6、8、10、12及16號座位枕巾遭人塗抹糞便,地板也遭到污染。台鐵獲報後,隨即暫緩使用該節車廂,並安排列車入庫,進行全車清掃與消毒作業,同時更換座椅絨毛布及頭巾,以確保旅客健康與乘車安全。事後,台鐵台東機務段調閱車廂監視器畫面並報警處理,提出毀損告訴,並著手估算相關損失。鐵路警察局追查後發現,事發當時該車廂內僅有1名乘客,鎖定59歲孫姓男子涉案。警方指出,孫男為竊盜通緝犯、居無定所,於去年4月15日將其查緝到案。孫男供稱,當時因身體不適,在車上忍不住排泄於褲內,因一時慌亂試圖擦拭乾淨,才會將糞便塗抹在座椅上,並非刻意破壞。台鐵後續依侵權行為提起民事求償,主張因孫男行為導致座位枕巾清洗後仍無法使用,且穢物橫跨多個座位,必須進行全車清潔、消毒,並更換座椅相關設備,支出費用共計新台幣18萬4115元。橋頭簡易庭審理指出,孫姓男子先前在台東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時,已坦承相關犯行,並經刑事判決認定成立致令他人物品不堪用罪;民事部分,孫男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爭執,依法視同自認。法院審酌台鐵提出的車輛清潔報價單、座椅絨毛布與靠背布套報價單、決標公告及檢修工作分配表等證據,認定損失金額有所依據,判決孫男應賠償台鐵18萬4115元。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點名國民黨執政5縣市!沈富雄「預言2026結局」:可能全失守. 圍捕張文遭疑速度慢 前線警還原過程!「還是要繼續抓壞人」感動全網. 2縣市汽、機車注意!明年1/1起加嚴管制 違規最高罰6萬元
黃明志捲吸毒案「尿檢呈陰性」 今獲無罪釋放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藝名Namewee)被控吸毒案在吉隆坡法庭大廈4樓第三刑事推事法庭審理,他今(22)日上午9時15分在律師陪同下抵達法院,他因尿液檢測結果顯示陰性,獲判無罪釋放。根據大馬媒體《中國報》爆導,黃明志被控於10月22日傍晚7時15分,在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毒品罪案調查組辦公室的廁所內接受尿檢後,發現體內含有安非他命、冰毒、K他命以及大麻酚(THC)的毒品成分,因此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若罪刑成立,將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 (約新台幣39000元)或徒刑2年,並得接受為期2至3年的監督。對此,黃明志否認指控,此案於18日審理時,他因感染甲型流感病毒而沒有親自出庭。其代表律師鄭清豐當時透露,他獲檢方告知黃明志的尿液檢測結果對毒品呈陰性反應,因此要求擇定此案再次審理並獲批准。而檢方今日在法庭上正式宣布,黃明志因尿液檢測報告呈現陰性,因此其獲判無罪釋放,並退回2000令吉(約新台幣15500元)保釋金。不過,黃明志另還被控一項持有毒品罪,將在2026年1月19日開庭審理。黄明志今日戴上標誌性的毛帽與墨鏡,神情輕鬆地步入法院。而他在離開法院時全程保持沉默,並未向媒體的提問作出回應。